听到楚风状似癫狂的笑骂,那狼王居然皱了皱眉头。楚风看见,下意识就要去揉眼睛,好歹想起身旁不怀好意的群狼,没敢妄动。
不过他也一下子冷静了下来:会皱眉头的狼,怎么看怎么诡异!
那狼王见楚风呆怔在那望着它,居然没有再次发出攻击的命令。它原地踱了几步,那高昂的头也低了下来,似乎在思考。楚风扯了扯嘴角,想笑却又笑不出来:思、思考?这、这是一匹狼唉!尤其恐惧的是,它正在想办法把我撕成碎块!
狼王抬起头,以一种饶有趣味的眼神看了楚风一眼,很快再次发出短促的啸声。
这一次跃起攻击楚风的狼有五匹,前后左右四个方位各一匹,而那匹狼王高高跃起,目标却正对着楚风的头部。
这一次,除了狼王,其他四匹狼跃起的高度都很低,目标也很偏,没有一匹狼是冲着他的脖子去的,四匹狼,四张大张着的嘴,要咬的,是他的四肢。
这一次楚风逃无可逃,避无可避,想故伎重施已经不可能。他本能地觉得狼王才是最狡猾最需要警惕的对象,因此他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狼王身上。此时狼王一动,他便估算出来它的落点——正是自己的头顶。好个楚风,不避不退,提气猛向前抢得几步,右手重拳出击,打中从正面扑来的那匹恶狼左眼,饿狼“嗷呜”一声,悲呼落地。等它缓过劲来,楚风已经跳到刚才狼王身处的那块巨石之上。他扭转头来,左手高举那把锋利的匕首,转身面对群狼。
另外三匹扑空的饿狼不甘地咆哮,正想再度扑上去撕咬眼前这可恶的猎物,却被狼王以一种极低的吼声制止。
狼王望向楚风,眼神慎重,似乎在表示,此时它才真正将其当成对手。
楚风虽说暂时脱离了狼群的包围圈,眼下至少不用担心从身后突然扑出来一匹狼咬断自己的脖子了,但他依然还处于绝境当中。这块巨石只有刚才他跳过来的方向,也就是目前群狼待着的位置可以上下,其他几面却是悬空的,下方距怪石嶙峋的沟底至少二三十米。贸然跳下,只怕是有死无生。
只不过早已存了必死之心的楚风心中却毫无惧怕之意,哪怕他看清了对面群狼不仅仅只是自己当初猜测的二十多匹,而至少比这数字多两三倍,他也没有心凉。
呵呵,如果非死不可,等到跟这群饿狼拼得筋疲力尽了,再往下一跳,这种死法不比呆在医院病床上等死强得多么?好歹,还不用受那些医生的折磨。主意打定,楚风愈加抖擞精神,但凡有敢扑上来的狼,他拳打脚踢、匕首连挥,很快,这块巨石上就已经洒满了鲜血。
那狼王自刚才一击落空之后便再没有亲自动手,这块巨石容纳有限,楚风又守在最窄的一处持刀而立,因此如今群狼虽“狼多势重”,每次却只能有三匹狼同时扑上,多了,就会自己掉下去。
看来狼王已经决定采取“狼海”战术,将眼前的猎物耗死。它有些无动于衷地看着自己的狼“属下”一次次扑向猎物,又一次次铩羽而归,有不少还丧失了性命。它只把一双狼眼紧紧地盯着楚风。
楚风的力气快用完了,手脚已经开始发软,已经杀了几匹狼了?五匹?六匹?还是七匹?他忘记数了。身上的衣裳早已被撕扯得不成样子,那最牢固的帆布牛仔上衣,一只袖子也在跟狼群的搏斗中失去踪影。地上的狼尸是他的成绩,但他也付出了不少代价。最糟糕的是,鲜血刺激了狼群的凶性,它们密麻麻的一片,全都在底下恶狠狠地冲他龇牙咆哮。领头的那些还把前肢伏低,身子微蜷,重心靠后。楚风知道,这是它们在蓄势。等一会儿,这些狼爆发时,只怕力道会比之前更加强劲。
更糟糕的是,那恼人的眩晕在这个关键时刻又找上门来了。楚风喘了口气,刻意用手用力按了一下左胳膊那一不小心被狼咬伤的伤口,“咝——”疼痛使他一咧嘴,不过却如愿暂时赶跑了那恼人的眩晕。
狼王的神情一下变得凶狠起来,它似乎也看出来了,楚风已在强弩之末。很快,群狼在它的咆哮声中慢慢朝后靠去。它领头站出,抖了抖身上油光发亮的毛发,仰天长啸:“嗷呜——”
一阵山风吹来,将其毛发吹得迎风乱舞,再加上头顶那轮冷清的明月正好出来凑热闹,这狼王还真有几分气势。
狼王出手,动作比前几次同时扑上的那几匹狼都要迅猛得多,它深得“稳、准、狠”三字的要诀,一上来就咬向楚风握着匕首的那只左手手腕。还好楚风早有准备,虽惊险万分地躲过,还是被它扯下剩下的那只上衣袖子。
狼王的攻击凶猛而迅捷,它一把咬下楚风的袖子后没有停歇,马上再次扑向他的头部。
楚风很奇怪,以前他曾经遇到过几个很有经验的打狼人,狼一般不会对着人的头部攻击,一般是脖子,要不就是四肢,很少有盯着人脑袋攻击的。而且,楚风估算到狼王蓄势最久,用力最猛的是前爪落处,如果被它击实,自己的天灵盖只怕要破一个大洞!但是,人的头盖骨是最坚硬的地方,狼这种动物很聪明,它天生会抓猎物的弱点,如今这匹狼王却偏偏找自己最硬的地方下爪,似乎有些反常。
不管这只狼王为了什么舍易就难,楚风都得感谢它,他很多时候都是堪堪躲过狼爪,即便这样,头上也留下了几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狼王再一次从他头顶越过,前爪虽没有击破他的头盖骨,却也趁着他躲闪不及,在他右脸颊留下了一道渗血的爪印。
数击不中,狼王的凶性完全被激发出来,它第一次对着楚风龇牙,露出了那比一般狼大一半的森森獠牙。
楚风一个趔趄,强忍住越来越强烈的眩晕感,心中暗叹,看来,最后的时刻到了!
就在楚风面临生死关头的时候,在此地西南方向不超过两百公里的地方,凌宁迷路了。
她开着一辆纯白色丰田花冠,面对与自己进来时那条街一模一样的八个街口,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走,回过头,对自己到底是从哪条街口钻出来的,也迷糊了。
无奈之下,她只得把车停在路边,就在这时,电话响了,凌宁抄起手机:“喂,桑队,我到了你说的特克斯城,同时也迷路了!”
很快,桑布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她立马将头从车窗伸出,挥手:“这里!这里!”
见到大步流星走过来的桑布,凌宁难得地脸红了:“对不起!桑队!我不是故意迟到的,我……”
桑布无所谓地挥挥手:“没事,我到这八卦城来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到现在还偶尔会迷路呢,何况你,第一次来,能找到这城心花园已经很不错了!”说着,他接替凌宁坐上了驾驶位,很快就把车开到了位于二环的一个小院子里。
车刚停下,屋子里面就拥出来一群人,凌宁一看,哟呵,还有几张熟悉的面孔:“王聪、冯祥、威廉,你们怎么都在这儿?!”
“呵呵,我们早就来了,就差你了!”小王还是那个跳脱的性子,跑在最前;冯祥还是那么稳重,但笑而不语;只有威廉似乎改变颇大,见到凌宁,他先是眼睛一亮,而后又沉闷下去,有些提不起精神。
凌宁本来心里就有疙瘩,见了他这样,脸色也垮了下来。王聪一看,连忙提高了声调给凌宁介绍那几个陌生面孔。
除了特克斯县文管所的几个工作人员,还有一个温文尔雅的年轻人站在最后边。等到王聪介绍到他的时候,他很有风度地与凌宁打招呼,气质、风度都是上上之品。在这样偏僻的西北边陲小县城,居然会出现这样的人,凌宁有些疑惑,忍不住抬头多看了他一眼,却没想到正好撞见一双温和的眸子。年轻人微微一笑,凌宁的眼皮一跳,她对没事冲着自己笑的男子多数没好感,连忙垂下眼帘,心中却记住了一个名字——唐昧。
这个特克斯城可以说是亚洲甚至全世界绝无仅有的一座八卦城。
整座县城以中心八卦文化广场为太极“阴阳”两仪,按八卦方位以相等距离、相同角度如射线般向外伸出八条主街,每条主街长一千二百米,每隔三百六十米左右设一条连接八条主街的环路,由中心向外依次共有四条环路,其中一环八条街,二环十六条街,三环三十二条街,四环六十四条街。这些街道按八卦方位形成了六十四卦,充分地反映了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易经数理。
“第一次来特克斯吧?迷路了吧?”王聪一脸笑眯眯的,并没有打趣的神情,反倒认为她迷路是理所当然的。
“嗯,真奇怪,这里的街道都一模一样,还有,一盏红绿灯都没有。这不是故意让人迷路嘛!”凌宁虽然听说过这个有名的八卦城,但还是低估了它的迷宫效应。“九十年代就取消了!”说话的,是那个温温和和的年轻人。
凌宁听了,再次扭头瞧了他一眼,没再说话。
好不容易等桑布把一些琐碎的事情安排完,凌宁逮着空就问:“桑队,你说你知道楚大哥的消息?他在哪儿?你快告诉我!”
桑布皱了皱眉头,伸出自己黝黑的手掌挠了挠头:“这、这个——”
“你快告诉我,他在哪儿?”凌宁自从在位于阿尔泰山的那家医院企图强行见楚风失败以后,就被送回了北京。这半个月来,她想尽一切办法打听楚风的消息,以及他的病。终于,她磨着凌教授告诉了她事情真相。这一下,她急了,无心再待在北京等消息,恰好桑布给她打了个电话,说是知道点儿楚风的消息,却要她来这个位于中国最西部的奇特八卦城。
桑布见凌宁一脸的急切,心有点儿虚:“其实,我也没有把握……”
“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威廉很不耐烦地问。楚风出事后,他就像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一样,无人搭理。张教授想带他回南京,可他不愿意。好在前几次探险,使得他和王聪等人建立了很深厚的友谊,这一阵都跟着桑布他们东跑西颠。
“其实……其实我没有楚兄弟的消息!”桑布见了两人急切的样子,黝黑的脸上难得地憋出一股深色的红晕来,“别、别着急,听我说!”性急的凌宁又是飞机又是开车赶了两天才到这儿,听他嘴里冒出这么一句,掉头就走,急得桑布赶紧上前拦住。
“你听……听我说完。”桑布趁着凌宁没有发飙前,避开其他人,打发王聪领走威廉,将她带到一间办公室里,从一个文件柜里拿出来一件东西。“你看这个!”
凌宁接到手里一看,是一张流光溢彩的金面具。
“这是?”凌宁见了这个,很快冷静下来。她想了想,似乎在威廉那儿见过类似的照片,“这是上次咱们去罗布泊考察,你们从那座沙子底下的古城中找到的,后来被那个叫‘瘦猴’的家伙偷走的面具?似乎,有点儿不对劲啊!”
“不错,这不是那张。那张面具比这个大,而且面部特征很像一个具有欧罗巴特征的英俊年轻人。后来经过专家比对,有七成像流传下来的亚历山大大帝的画像。而这张,有着络腮胡子,你注意看了没?”桑布接话。
没错,凌宁仔细看了看,这张面具乍一看确实像一个长着一脸络腮胡子的大汉。而且,面具的眼睛、眉毛、胡须均由红宝石来表现,尤其是它那一把大络腮胡子,一共焊接了三十九颗心形红宝石,拿到阳光下,顿时流光溢彩,真可谓奢华至极。这是“瘦猴”偷走的那张面具无法相比的。
“这个跟楚大哥有什么关系?”也许很多人会为这张用最纯粹的宝石和黄金制作成的面具疯狂,可凌宁只关注了一小会儿,就回到了自己的核心问题。
“这个东西是在附近找到的。你应该听说过波马古墓,那里也曾出土过类似的黄金面具。我怀疑这附近地底下有一座塞种人的王城。如果这个推测成立,咱们再次申请大型科考,估计楚兄弟听到消息会赶过来。如果他还……呃……”桑布的话没说完就被凌宁打断:“他一定还活着!但是,即便这里的地底下有一个塞种人的王城,你凭什么肯定楚大哥知道这个消息以后会来?”
桑布听到这儿,脸色一变。他可是新疆考古界的专业人士,虽说跟眼前这小丫头交情不浅,也知道她出身大家,可心里还是有点儿不舒服:“我说,宁丫头,你还没老,怎么就记不住事了呢?你家凌教授和楚兄弟心心念念的是什么?”
“找出昆仑神宫啊!至少证实它确实存在或不存在。”凌宁想也不想就顺口回答。
“那好,什么是昆仑神宫?”
“世界文明发源的祖源地。我叔爷爷一直认定有这么个地方。换句话说就是中华神话里的昆仑神山、《圣经》里的巴别塔所在地。总之就是一个当初能让世界各文明无障碍沟通交流的地方或者某种形式。至少证明曾经有过世界统一性语言文字的存在,也行!”凌宁回答这个问题时好好想了想。
“那好,说到世界文明祖源、世界大一统,你想想,之前我们的发现都指向什么?”桑布还真算是耐心好人士了。
“之前我们的发现?”这个凌宁还真是好好回忆了一下,“楼兰文明与大月氏人很有关系,大月氏人是古提人后裔,古提人比雅利安人更早进入两河流域。等等,不是这个。是黄金,两次发现都有黄金,黄金最多的是历史上最富裕、制造了黄金皮毛之路的斯基泰人。斯基泰人就是塞种人。东支塞人是大月氏人,西支塞人(闪米特人)跑去中亚给希伯来人带去了‘耶稣’,南下印度的塞人成为了‘释迦族’,诞生了释迦牟尼。那么,塞人!是塞人!这一切都有塞种人的影子。”凌宁喃喃地说到这儿,猛地抬头看向桑布,“你是说,这里找到了塞种人的王城?不对,塞种人是以游猎、游牧为生,而且历史上他们主要生活区域并不在这里,怎么可能这里有他们的王城?”
“这个,我只是有一丝怀疑,现在还不确定。你要知道,当年的乌孙人也是游牧民族,但他们的夏季王庭就在特克斯县境内!塞种人的王城如果真的存在,就足以说明他们至少在五六千年前就受到了农业文明或者城邦文明的影响。”
“文明的交融与一统?”凌宁一听这话马上想到了楚风和自己的叔爷爷心心念念的课题,“这么说,这里也许就有我们一直在寻找的答案?”
“没错!你还真是有悟性!”桑布看着她一下子闪亮起来的眸子赞许地说,“如果楚风知道这里很可能有他要的答案,你说他会不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