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这不是考文特花园F分局的七十二号警官奥布斯·肖先生嘛,”艾博兰说道,“竟然会出现在这条辖区外的摄政王街。”
一个满面通红、面带沉郁的圆脸警官从酒杯中抬起头来,他凶恶地瞪向艾博兰,沾着啤酒泡沫的胡须在他的上唇散发着水光。
“喔,”他反讽道,“这不是马里波恩D分局的五十八号警官弗雷德里克·艾博兰先生嘛,同样在远离辖区的地方,说话夹枪带棍,背地里到处批评人。”
“谁说话夹枪带棍?”艾博兰反驳道。“我只是直截了当地指出你在翘班,伙计,我不过是倒霉撞见罢了。”
这倒是。两名警官都离开了各自管辖的区域,跑到了摄政王街上的绿衣人酒馆来。艾博兰觉得他没准能在这里找到奥布斯,鉴于在他的辖区怎么都找不到他,而且他又频繁听到这样一个名词出现之后。奥布斯是个板球爱好者,而绿衣人这里出没的都是球手或者同好。橱窗里都是球棒,球门门柱和其他板球用品,毫无疑问正对了奥布斯的胃口,不会有民众看到玻璃窗里一个警官正在享受他微醺的休憩。
“不管怎么说,我没有在翘班。”
“喔,那你的说法是?逃班,醉醺醺的,亮着你干净的鞋跟,在绿衣人里醉死在啤酒中——这听起来也差不多,不是吗?”
奥布斯耸了耸肩。“我没有翘班,也没有醉醺醺。我这更像是在秘密行动。不,等等,这就是秘密行动。我就是在做这个。”
“那你为什么会恼羞成怒呢,奥布斯,嗯?”艾博兰在吧台坐下,坐在他的身旁。一名系着雪白围裙的酒保走了过来,却被艾博兰抬手挥退,因为愣头青弗雷迪不会在工作的时候喝酒。
在他身旁,奥布斯解开他短上衣上面的衣袋扣子,从里面拿出一张折好的纸递给艾博兰。一个手写的,模仿得极其粗劣的新闻标题横写在纸张上方。“你见过这个人吗?”上面这般写道,在文字下方用炭笔画出了一个穿着长袍,手握一把长得不可思议的匕首的男人。
“这么跟你说吧,这家伙在局里可是让我闹了不少笑话。”奥布斯懊恼道。
“怎么回事?”
“在鸦巢发生了一起双重谋杀案。我想你应该有听说过。我有个证人看到了——”
“一个穿长袍的男人。是的,我听说过。”
奥布斯恼怒地甩开了手。“看到没?这就是我要说的。整个他妈的伦敦都知道那个奇怪的穿长袍带着长刀的人。整个他妈的伦敦都知道,我在找那个穿着漂亮长袍带着长刀的人,但除了几个鸦巢的老太婆,没有任何一个混蛋见过他。我提醒你一下……”他朝旁边看了看,再看向艾博兰。“他们也都知道你那具失踪的尸体,弗雷迪,事实上,你得原谅我这么想,但自从我听说了弗雷迪·艾博兰那不可思议消失的尸体后,我就希望人们的话题能从我身上移开。”
艾博兰干干一笑。“不过事与愿违?”
“事与愿违。这就是你在这里的原因,不是吗?你也在翘班吧?”
“不。事实上你那位穿长袍的男人出现在了我的失踪尸体案件中,你相信吗?”
奥布斯先是露出一脸的不可置信,随即又换上了另一种嘲笑的表情。“噢是的,我懂你玩的伎俩。”他越过艾博兰肩膀,像是在期待能看到酒馆的角落里某个恶作剧者的哈哈大笑。“谁让你这么做的?”
“喔,冷静点,奥布斯。我的意思是我相信你说的那个穿长袍的男人的事。就像我说的,除了那些老太婆,没人见过那个穿长袍的男人。我问过所有考文特花园市场的商人。我还得问问至少半数鸦巢的人,你认为那个穿长袍带着夸张长刀的男人会引起大家关注,是吧?引人注目的那种。其实不是。没人见过他。除了一个目击者,没人见过他。就像他刚刚出现——就立刻消失了。”
艾博兰思考起来。出于某些原因,他觉得这和他对百丽岛那个神秘人士的感觉如出一辙——一个如在迷雾中的神秘人物,他的动机也是一团迷雾。“所以谁是你的目标?”他问道。
“其中一人是个底层人士,名字叫布特,是个不起眼的小偷,在东区各个帮派之间混迹。”
“肯定不是什么带刀的陌生人,毫无疑问。”
“没错,不过,不……事实上,他被枪杀了。”
“他被枪杀了?那另一个呢?”
“啊,说到这个又是一个伤心的故事,弗雷迪。那是个小女孩。似乎是在路上中枪的。”
“她也被枪杀了?”
奥布斯看向他。“面对一个小女孩中弹的悲剧,大多数人都需要一些时间来消化的,弗雷迪。”
“啊,所以她是被枪杀了?”
“是的,她被枪杀了。”
“很好,所以一个目击者看到一个穿长袍的男人拿着一把长得离谱的刀?”
“那把刀同时还很薄,有些像击剑用的剑,那种双刃长剑。”
“不是用来劈砍,是用来打斗,用来穿刺的。而这个叫布特的男人和小女孩都被子弹击中了?”
“没错。”
“所以你在找的这个神秘的穿长袍的男人用一把刀射中了两个人?”
“噢,要我来说,你有点跑题。”
艾博兰叹了口气。“枪找到了吗?”
“没。”
接着年轻的警官想到了他在尸体上找到的枪。他想到了他在尸体上找到的穿刺伤。
“你只有一个目击证人?”
“另外一个只看到那家伙跑走的背影。”
“他穿着奇怪的长袍?”
“证人还是跑掉的家伙?”
“跑掉的家伙。”
“不。”
“所以他可能是开枪的人?”
奥布斯看着他,脸带些许羞愧。“那个,我猜他可能是。不过我没有真的这么想过。我满脑子都是那个穿长袍带着刀的男人,是不是?”
艾博兰摊开他的手。“该死,奥布斯。来吧,先喝光你的酒。你跟我接下来要去拜访一下鸦巢。”
一个小时之后,可怜的老奥布斯·肖变得更加沮丧了。他的第一个目击者,看到穿长袍男人的老妪,现在找不到了。“她不见了,跟那个神秘的带刀男一样。”奥布斯哀叹道,尽管他们俩都清楚这种在贫民窟居无定所的生活,她没准只是打包离开了而已。
感谢上帝垂怜,他们之后找到了第二个目击者。艾博兰还想着没准他找到的是个穷困潦倒的家伙。
“她在这儿。”看到三十二号的时候,奥布斯嘴里溜出这么句话。台阶之上,在一间高大轩敞、被烟雾熏得褪了颜色、前厅很不景气的公寓门口坐着一个垂头丧气的女人。她用毫无感情的双眼看着他们。在她怀里抱着一个婴儿,正在吸吮她一只光裸的乳房。
奥布斯咳嗽一声低下头去。艾博兰则是极力想要装作老成一些,却失败了,同时他还感到自己有了欣赏风景的情调,突然对于附近一群做浆洗工作的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在这种情况下,他俩都做了一位绅士应做的事情。他们摘下了他们的帽子。
“打扰一下,夫人,”艾博兰开口道,“相信你已经跟我的同事、奥布斯·肖警官谈过了,关于之前那晚在鸦巢目睹的那起恐怖的双重杀人事件。可否允许我在此纠正一些错误信息?”
“圣灵保佑我们。”她笑着露出牙齿,它们看起来就像摇摇欲坠的古老墓碑。“你不是说得很好吗?”
艾博兰不确定她是在说废话还是在真诚地恭维,但她神色飞扬,眼神柔和,于是他抿了抿嘴唇继续道:“夫人,在事件那晚你可曾见过有人在街上奔跑?”
她低头看向婴儿的脑袋,似是在思考。她调整了一下小婴儿含住乳头的姿势,然后再将注意力转向下方台阶上的两位警察。“我看到了。”
“那他是否在狂奔?”
“是的。”
“你能大概描述一下他吗?”
她傲慢地哼了一声。“就像我跟你那位朋友说的一样,我不认为我能把那人的情况说清楚,没办法。除非能给我几便士。”
艾博兰皱起眉转向奥布斯,“你的意思是告诉我你得付几便士才能得到证人描述?”
“这些消息都关于那个穿长袍的家伙,不是吗?”奥布斯投降般抬起手,面红耳赤的程度比平时更甚。
“不如说这些消息都在说你是多么抠门。”
“我怎么会知道你会突然对一个在街上狂奔的家伙感兴趣?实际上,你为什么会这么感兴趣?他没准只是刚好看到了血,或者就算他是拿刀那家伙,他觉得自己干得不错正打算溜走。不是吗?”
艾博兰不得不停止听他说下去。他已经走上台阶把硬币塞进了妇人的手里,同时硬生生地扭头不去看对方裸露在外的乳房。“现在,你总可以告诉我他长什么样子了吧?”
她低头看了看手里,似乎打算发几句牢骚,但最终还是作罢。“那家伙他留着一把蓬松的大胡子,跟阿尔伯特亲王去世前留的那种一样,愿上帝保佑他的灵魂。而且他下方还蓄着厚实的连鬓,跟你的有点像。”
“那告诉我,夫人,他是否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她左顾右盼起来,神色惶恐。
艾博兰倾身靠了过去,依旧礼貌地保持着视线朝向外面,不过足以让对方听清自己的耳语。
“是不是他手里拿着一把左轮手枪?”
她的眼里写满了是这个答案。艾博兰谢完她之后又收身回来。
当他和奥布斯离开贫民区时,艾博兰一路都激动不已。“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啊,奥布斯?这意味着很有可能,你那个跑掉的家伙跟我那具失踪的尸体是同一个人。你那位穿长袍的人也可能就是出现在百丽岛的人。我的朋友,这可能就是这桩案件的突破口。”
“感谢上帝,”奥布斯叹息道,“这样或许能让我挽回些许名声。”
艾博兰也叹息了。“这还事关真相与正义,奥布斯。我们不要忘了这个,嗯?”
年长的男人回以他的是一个写满“你也许很有热情,但你还有数不清的东西要学”的表情,“真相和正义没法让那个小女孩活过来,弗雷迪。”
返回车站,艾博兰就拉着奥布斯去问值班的巡警要来了值班日志,正当奥布斯忙于去人前塑造他所谓的“很能赚钱的啤酒爱好者”形象时,艾博兰正踩着一个高椅子,坐在讲台上,开始在那些厚重的记录里翻找那一夜失踪的人……
啊。找到了。该死。这个地区只有一个。一个男的,他老婆在那夜的后一天晚上做了这个记录。他去了——噢,太棒了——鸦巢,告诉她他有事要去忙,并且他很快就会回来。只不过最后他并没出现。
他名叫罗伯特·沃。住得离这儿不远。
“奥布斯,”艾博兰喊了一声,这时那位警官先生已经返回前台,手里捏着两杯冒着热气的茶,“现在没时间喝茶,我们有个登门拜访的任务。我们要去拜访一下罗伯特·沃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