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最亲爱的父亲[卡萝卜写道]嗯,我到了安科-莫波克。这儿跟家里不一样。我想跟瓦内锡先生曾祖父那时候比,它肯定变了不少。我觉得这儿的人好像分不清对和错似的。
我在一间低俗的啤酒屋找到了魏姆斯队长。我记得你说过,一个好矮人是不会去这种地方的,可他一直没有出来,所以我就进去了。他整个人趴在桌子上。我跟他说话,他回答说,这笑话不错,孩子,再来一个。我相信他会这样全是因为喝醉酒的缘故。他命令我找个地方住下,今晚去哨所向科垄军士报到。他还说,任何想要加入警卫队的人都应该去把脑袋检查一下。
瓦内锡先生从没提过这一点。这样做或许是为了个人卫生的缘故吧。
我在城里转了转。这里有很多人。我到了个地方,名字叫黄泉。然后我看见几个男人想打劫一位年轻小姐。我向他们发起了攻击。他们根本不知道该怎样战斗,其中一个人想踢我的重要部位,但我照瓦内锡先生说的穿好了保护罩,结果他伤了自己。然后那位小姐向我走过来,问我对床有没有兴趣。我说有。她就带我去了她住的地方,家庭旅馆,我想那是叫做。这地方属于一位帕姆夫人。被抢钱包的那位小姐,她的名字叫蕊德,她说,你真该看看他当时那模样,对方有三个人,简直不可思议。帕姆夫人说,免费招待。她还说,好大的保护罩。于是我就上楼睡觉了,虽然那地方实在吵得很。蕊德把我叫醒了一两次,问我需要什么不,可他们又没有苹果。所以,按照他们这里的说法,我算是跌跤跌到脚上了,但我真看不出这怎么可能,因为跌跤怎么可能是脚着地呢,这是常识。
这儿确实有很多活儿干。去见军士的路上我看见一个地方,叫做小偷公会!!我问帕姆夫人,她说当然了。她说城里所有的小偷头目都在那里聚会。我去了哨所,见了科垄军士,他是个大胖子,我告诉了他小偷公会的事,他说,别傻了。我想他肯定是开玩笑。他说,别为小偷公会操心,你要做的是这个,你每天夜里去街上吼,十二点整,一切安好。我问,如果不是一切安好怎么办,他说那你最好另外找条街。
这算什么领导。
他们给了我些锁子甲,都生锈了,做工也不好。
卫兵有钱赚。每个月二十块。等我拿到钱就把它寄给你。
希望你身体健康,而且5号矿井已经打开了。今天下午我就去小偷公会看看。这简直是个耻辱。如果我采取什么行动,这将好比为我的帽子增添一根羽毛。我已经有些明白这儿的人说话的方式了。爱你的儿子,卡萝卜。
另外,请把我的爱带给薄荷。我真想她。
维帝纳尼大人,安科-莫波克的王公,抬起一只手捂住自己的眼睛。
“他干了什么来着?”
“我被一路押解,”乌多·范·皮尤,小偷、扒手、强盗及相关产业公会的现任会长控诉道,“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双手还被绑在一起!”他朝王公朴素的专座靠近几步,一根指头在空中挥舞。
“你很清楚我们没有超出预算,”他说,“却受到这样的羞辱!就好像一个再寻常不过的罪犯!我最好听到公开的道歉,”他说,“否则你手上又会多出一场罢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置我们应尽的公民义务于不顾。”他补充道。
问题出在那根手指。那根手指是个错误。王公正冷冷地盯着那根手指。范·皮尤顺着对方的视线看过来,然后把它收了回去。朝王公晃手指可不是个好主意,除非你不介意往后只能从一数到九。
“你说这全是一个人干的?”维帝纳尼大人问。
“没错!也就是说——”范·皮尤迟疑起来。
这话一旦说出口,听起来的确挺古怪。
“可你们却有好几百人在场,”王公平静地往下讲,“就跟,请你原谅这个表达,就跟广场上的贼一样多。”
范·皮尤哑口无言。诚实的答案是:没错。如果有人胆敢溜进那里、躲在走廊里偷偷摸摸,那可活该他倒霉。关键在于那人大步流星地往里走,就好像那地方是他家后院,于是大家都被他给唬住了。此外还因为他不停地打人,并且命令他们改过自新。
王公点点头。
“此事我将迅速予以处理。”他说。这是个很妙的说法,总能叫对方犹豫不决。他们永远没法确定他到底是说自己准备立即处理,还是说准备稍微花上一点点时间处理。而且从来没人敢问个究竟。
范·皮尤退缩了。
“公开道歉,别忘了。我有我的地位要维护。”他补充道。
“谢谢。现在别让我再耽搁你的时间了。”王公再次给一句平常的话增添了自己独特的味道。
“对。好。感谢。非常。”小偷道。
“毕竟,你手上还有那么多活儿要干。”维帝纳尼大人继续说道。
“嗯,当然,这话不假。”小偷略微有些犹豫。王公的最后一句话带着倒钩,你会下意识地等着他发动攻击。
“呃。”范·皮尤指望得到一点提示。
“我是说,眼下生意这么红火。”
小偷惊慌失措。各种各样的罪行纷纷涌进他脑子里。关键不在于他干了些什么,关键在于王公发现了什么。这人的眼睛无处不在,其中最吓人的就是他鼻子正上方冰蓝色的那一双。
“我,呃,不大明白……”
“多么奇特的选择。”王公拿起一张纸,“比方说,稀尔街一个算命先生的水晶球,鳄鱼神奥夫勒神庙的一件小饰品,诸如此类。全是些华而不实的便宜货。”
“恐怕我对此真的毫不知情——”小偷的首领说。王公向前倾过身子。
“总不会是未经授权的盗窃活动吧?”他问。
“我会亲自彻查此事!”小偷首领开始结巴,“请大人放心!”
王公给他一个甜蜜的微笑。“我敢肯定自己不用担心。”他说,“谢谢你来看我,想走的话不必犹豫。”
小偷踉踉跄跄地走出门去。跟王公打交道总是这样,他苦哈哈地想。你找他投诉,来的时候明明理直气壮,结果呢,用不了多久,你就跌跌撞撞地往后退,一面鞠躬一面勉强挪着步子,只要能开溜就好像捡了天大的便宜。对王公你只能甘拜下风,他不情不愿地承认。因为如果你不拜,他会派人来教你拜。
范·皮尤离开以后,维帝纳尼大人摇响一个青铜小铃,唤来了自己的秘书。此人尽管字迹潦草,却正是狼平·文斯。他出现在王公面前,手里的笔时刻准备记录。
对于狼平·文斯你可以这么说,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整洁。他时刻给人以新鲜出炉的印象,就连他的头发也往后梳得整整齐齐、油光锃亮,好像是画在头顶上似的。
“警卫队似乎跟小偷公会有点不愉快。”王公道,“范·皮尤刚才来抱怨说,一个卫兵逮捕了他。”
“理由呢,大人?”
“做贼,似乎是。”
“一个卫兵?”秘书问。
“我知道。不过只管把这事儿解决掉,嗯?”王公自得其乐地笑了。
维帝纳尼大人有种独特的幽默感,常人很难理解,此刻他正不断想起一个满脸通红、暴跳如雷的小偷头子。
王公对于安科-莫波克顺利运转做出了许多伟大贡献,其中之一就是在执政初期把古老的小偷公会合法化。他的逻辑是,我们身边总会有人犯罪的,所以说,如果非要有犯罪,那至少应该是有组织犯罪才对。
于是他鼓励小偷公会从暗处走出来,建起宏伟的公会总部,让头面人物参加宴会,开办培训学校,提供脱产学习课程,颁发由市政府和公会签发的资格证书,总之全套动作。作为削减警卫队人手的交换条件,小偷们一面憋着笑,一面答应把犯罪率控制在每年规定的水平之下。据维帝纳尼大人说,这样大家都能提前计划,从而让混沌不堪的生活减少一点点不确定性。
然后,过了一小段时间以后,王公把领头的小偷召到一起,对他们说:哦,顺便说一句,还有一件事。是什么来着?让我想想。哦,对了……我知道你们是谁,他说。我知道你们住哪儿。我知道你们骑什么马。我知道你们的老婆在哪儿做头发。我知道你们可爱的孩子——他们几岁来着?天哪,时间真是过得飞快——我知道他们在哪儿玩。所以你们不会忘了我们的协议,对吧?说完他微微一笑。
小偷头子们也笑了,虽然笑法跟他略有不同。
最终所有人都非常满意。很快小偷头子们全长出了啤酒肚,他们叫人设计了纹章,还把聚会地点从烟雾缭绕的密室搬到了像样的大楼里——密室这东西其实从来没谁喜欢。他们设计了一系列复杂的收据和凭单,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享受到公会的关注,同时又不会有人得到太多,后者是很容易接受的——至少对于那些富裕的市民来说是这样。只需要出一笔很公道的费用,公会就能保证他们的生活不被打扰。这种做法有一个很奇特的外国名字:保鲜。没人确切知道它最初是什么意思,但安科-莫波克对它敞开了怀抱。
警卫队对此并不满意,但事实很明显:要说控制犯罪,小偷比警卫队强太多了。毕竟警卫队需要加倍卖力干活才能把犯罪率稍微降下来一点点,小偷公会却只需要减少工作量就成。
于是双城兴旺起来,而警卫队则犹如一根无用的阑尾,日渐式微,终于只剩下几个找不到活儿干的家伙,沦为所有正经人的笑柄。假如他们突发奇想,竟以为自己应该跟罪恶作斗争,所有人都会坚决反对。不过么,王公觉得,既然借此瞧见了小偷头子的窘样,这个麻烦倒也值得。
魏姆斯队长敲了敲门,动作万分迟疑,因为每一次敲击都在他的头盖骨里不断回荡。
“进来。”
魏姆斯取下头盔夹在胳膊底下,伸手推开房门。开门的嘎吱声就像一把特别钝的钢锯,缓缓拉过他的脑子。
每次见到狼平·文斯他都很不自在。说起来,见到维帝纳尼大人的时候他也没自在过——可两者有很大区别,面对维帝纳尼大人那归根到底是因为出身,而且不用说,只是寻常的害怕。而文斯却自幼和他一起在黄泉长大,那时候文斯就显得颇具潜力。他从来没当过他们那个团伙的头目,从来没有。他的气力和毅力都不够。再说了,当头目有什么好?头目背后总少不了两个副手虎视眈眈,这不是一个有长远发展前景的职位。但每个团伙里都有一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作为这帮人的智多星得以留在团伙里,所有的点子(它们通常都跟老妇人和没上锁的商店有关)全来自他。文斯就是为这个位置而生的。
魏姆斯当时混到中层,其实就是个随声附和的应声虫,相当于伴唱的假嗓子合唱团员。他记忆中的文斯是个瘦巴巴的小个子,总是穿着别人不要的旧衣服尾随在一群人身后。他发明了一种怪模怪样的跑跳步,好让自己跟得上那些大孩子,而且他能不停地想出新点子,免得其他人太过无聊,合起伙来欺负他——在缺乏娱乐的时候,他们通常都靠这个消遣。这对于艰辛的成年生活是极好的锻炼,而文斯也确实变得非常能干了。
没错,他们都是打阴沟里起家的。但文斯混得风生水起,而他自己呢?魏姆斯毫不否认,自己只不过是在混日子。每次机会好像来了,他都会一不小心说错话,或者说出心里话。通常两者同时发生。
所以看见文斯他才会觉得不自在,因为听见了野心的齿轮那清脆的滴答声。
魏姆斯从来没闹明白野心是怎么回事,它似乎只会发生在别人身上。
“啊,魏姆斯。”
“先生。”魏姆斯呆呆的。他没敬礼,怕自己会摔上一跤。真希望之前能有时间喝点晚饭。
文斯翻着自己书桌上的文件。
“诡异的事件,魏姆斯。十分严重的投诉,针对你的,恐怕是。”他说。文斯并不戴眼镜,可如果他戴了,他一定会从眼镜上方瞄魏姆斯一眼。
“先生?”
“你的一个卫兵,似乎逮捕了小偷公会的首领。”
魏姆斯晃了一晃,他努力集中精神。他还没有准备好应付这样的事件。
“抱歉,先生,”他说,“怕是没怎么听懂。”
“我说的是,魏姆斯,你的一个手下逮捕了小偷公会的首领。”
“我的手下?”
“是的。”
魏姆斯七零八落的脑细胞勇敢地挣扎着,想要编队重组。“警卫队的成员?”他问。
文斯露出一个阴惨惨的微笑,“把他绑起来,留在了宫殿前头。恐怕事情闹得有点大呀。还有一张便签……啊……就在这儿……‘依据《普通重罪法令》第14(iii)节,此人被控密谋犯罪,指控人:卡萝卜·艾铸铁。’”
魏姆斯眯细了眼睛。
“十四,唉-唉-唉?”
“是这么写的,没错。”文斯道。
“什么意思?”
“我实在毫无头绪。”文斯干巴巴地说,“这个名字呢……卡萝卜?”
“可这种事我们是不会干的!”魏姆斯道,“你怎么能莫名其妙地逮捕小偷公会首领?我是说,那我们就整天不得闲了!”
“这个卡萝卜似乎有不同看法。”
队长摇摇头,整张脸都皱成一团。“卡萝卜?没印象。”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晕晕乎乎的坚定不移,一时间连文斯也失去了自信。
“他非常的——”秘书先生略一迟疑,“卡萝卜,卡萝卜,”他说,“我听过这名字。在哪张纸上看到过。”他有些茫然,“那个志愿的,没错!我给你看过的,记得吗?”
魏姆斯盯着他,“是不是一封信,来自,那个,什么矮人——?”
“满篇都是为社区服务、让街道变得更安全之类的,没错。请求我们让他儿子在警卫队里当个小兵。”秘书又在文件堆里翻起来。
“他犯了什么事?”
“什么也没有。关键就在这儿,他什么也没干。”
魏姆斯皱起眉头,他的大脑正在努力接受一个全新的概念。
“一个志愿者?”他问。
“是的。”
“他不是被迫加入的?”
“他想要加入。那时候你说这肯定是恶作剧,我说我们应该努力吸收更多少数种族加入警卫队。记得吗?”
魏姆斯努力回忆。这很难。他隐约记得自己是为了忘记什么事才跑去喝酒的。可这酒算是白喝了,因为他完全记不起自己想要忘记的究竟是什么事来着。到最后他只是为了忘记喝酒而喝酒了。
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片段浮上水面,但它们不是记忆,说它们是记忆简直是抬举它们。总而言之,里头并没有什么线索。
“我还记得?”他无助地问。
文斯两手在桌面上合起,上身前倾。
“听我说,队长,”他说,“大人要一个解释。我可不愿意告诉他说,对于自己应该——如果这个词的意思可以稍微引申一下的话——应该管制的属下,夜巡分队的队长根本不知道他们都干了些什么。这种事只会带来麻烦,引得人问东问西什么的。我们可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嗯?”
“是的,先生。”魏姆斯喃喃地道。他隐约想起有人曾在葡萄堆跟他说话,态度很急切,可现在这个记忆做贼心虚,正在他脑袋后头蹦来蹦去。但那肯定不是个矮人吧?除非矮人的入门标准有了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们当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情况。”文斯道,“看在老交情的分上,那之类的,所以我会想出点理由说给维帝纳尼大人听,而你,队长,你要确保弄明白出了什么问题,并且解决它。教教这矮人身为卫兵是什么意思,明白?”
“哈哈。”魏姆斯尽职尽责地干笑两声。
“抱歉?”文斯道。
“哦,还以为你刚刚开了个种族玩笑,先生。”
“听着,魏姆斯,鉴于眼下的情况,我对你已经够宽大了。现在,我要你去把事情解决掉。听明白了吗?”
魏姆斯敬了个礼。潜伏在他大脑里的黑色抑郁溜到舌头上,像往常一样抓住他清醒的时机下手。
“你说得一点没错,秘书先生。”他说,“我会确保他明白逮捕小偷是违法行为。”
他希望自己没说这话。要不是老说这种话,他肯定比现在混得像样多了,当上了禁卫军的队长,成了大人物。让他掌管警卫队根本就是王公的一个小玩笑。但文斯已经拿起份文件读起来。哪怕他留意到了魏姆斯的挖苦,他也没有任何表示。
“很好。”他说。
最最亲爱的母亲[卡萝卜写道]今天过得好多了。我走进小偷公会,逮捕了为首的恶棍,然后把他拖到了王公的宫殿。要我说,他再也别想为非作歹了。还有,帕姆夫人说我可以一直住在阁楼里,因为有个男人在总是有用的。这是因为每天晚上都有些男人,喝得醉醺醺的,跑到姑娘们的房间去捣乱,然后我就得跟他们谈谈,然后他们就要开打。其中一个想用膝盖伤我,可我戴着保护罩。帕姆夫人说他打碎了自个儿的髌骨,但我不用赔钱买新的。
警卫队的某些职责我不太明白。我有个搭档,他名叫喏比。他说我热心过头了,还说我有很多东西要学。我想他说得没错,因为《安科-莫波克城的法律与条令》我才看到第326页。请把我的爱带给所有人,你的儿子,卡萝卜。
另,请把我的爱带给薄荷。
问题不仅仅在于孤独,还在于这种日夜颠倒的生活。问题就在这儿,魏姆斯暗想。
夜巡队总在世界上其他人上床睡觉的时候起床,等黎明到来的时候他们又该睡了。你的所有时间都花在漆黑、潮湿的街道上,在阴影的国度里。夜巡队吸引的正是那些喜欢这种生活方式的人,无论他们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他来到哨所。这是栋老房子,大得叫人吃惊,就夹在一间制革厂和一个裁缝铺子中间——那裁缝专做可疑的皮革制品。过去这房子想必挺气派,但如今很大一部分已经没法住人,只有猫头鹰和老鼠来回巡视。门上有一句格言,是双城过去使用的古语,时间、污垢和苔藓已经把它腐蚀得七七八八,但还是勉强可以辨认,上头写的是:
FABRIVATI DIEM,PVNC
翻译过来——这是科垄军士的翻译,他在陌生的国度当过兵,所以自封为语言专家——就是“守护与服务”。
没错,当个卫兵,想必这曾经也是个很有意义的职业。
科垄军士,魏姆斯一面琢磨,一面踉踉跄跄地进入散发着霉味的房间。这可不就是一个喜欢黑暗的家伙。科垄军士结婚三十年,婚姻美满幸福,而这完全是因为科垄夫人从早忙到晚,而科垄军士则从晚忙到早。他们靠便条交流。每天晚上他离开之前都替她煮好茶,而她则每天早上为他做好热腾腾的早饭留在烤箱里。他们有三个孩子,全都长大成人了,据魏姆斯推测,这些孩子之所以能生下来,靠的完全是极富说服力的书法。
至于喏卟司……好吧,任何长得像喏比的人都有无限充足的理由避开其他人的视线。在这一点上你完全不必多费脑筋。人们之所以不说喏比更接近动物世界,唯一的理由就是听了这话动物世界非爬起来走掉不可。
然后,当然了,还有他自己。只不过是一堆泡在酒精里的坏习惯,瘦骨嶙峋、胡子一大把。而这就是夜巡队了。三个人。过去曾经有好几十、好几百,可现在——就三个。
魏姆斯磕磕碰碰地走上楼梯,一路摸索着进了自己的办公室,立刻瘫倒在一张破破烂烂、老态龙钟的皮椅里。他在最底下的抽屉里摸索半天,抓起一个瓶子、咬住瓶塞,用力一扯、吐出瓶塞,一口灌下去。新的一天开始了。
世界晃晃悠悠地聚拢到他眼前。
生命不过是化学物质。这里一滴,那里一点,然后一切都变了样。只一点点发酵的涓涓细流,突然之间你的寿命又延长了几个钟头。
这里曾经是个挺体面的街区,隔壁小酒馆的店主人对未来满怀希望,花了大把钞票,请巫师为自己搞了个发光的招牌,每个字母的颜色都各不相同。现在这招牌越来越难以捉摸,遇上潮湿的天气还会短路。眼下字母E是种俗不可耐的粉红色,而且还毫无规律地闪烁着。
对此魏姆斯早已习惯。这就好像是生活的一部分。他盯着在斑驳的石膏上忽闪忽闪的五彩光线,片刻之后抬起一只脚,凉鞋重重地跺在地板上,两次。
几分钟之后,远远地传来了喘息声,说明科垄军士正在爬楼梯。
魏姆斯默默地数着。科垄总在爬上楼后停下六秒钟,稍微喘口气。
第七秒上,门开了。军士的脸从门背后出现,活像秋分前后的满月。
你可以这样形容科垄军士:他这种人,如果进了军队,准会与军士的职位发生相互作用、自动向它靠拢。你想象不出他当下士会是什么样,或者当队长又是什么样子。如果他没有参军,那么一看他就会让人联想到某些行当,比方说,做香肠的肉贩子,因为他有张又大又红的脸,哪怕寒风凛冽也容易出汗,而在那些行当里,这些特点简直可以算是工作需要。
他向魏姆斯敬个礼,把一张皱巴巴的纸片放到魏姆斯桌上,再把它压压平整,动作相当温柔。
“晚上好,队长。”他说,“昨天的事故报告什么的。还有,你欠品茶俱乐部四个便士。”
“那个矮人是怎么回事,军士?”魏姆斯突然问。
科垄皱起眉头,“什么矮人?”
“刚刚加入警卫队的那个。名叫——”魏姆斯迟疑片刻——“卡萝卜,好像是。”
“他?”科垄张大嘴巴,“他是个矮人?我总说你绝不能相信这些小混蛋!他可真是把我给骗了个团团转,队长,那小坏蛋肯定在身高上扯了谎!”科垄有严重的块头歧视,至少在遇到比自己个头小的人的时候是这样。
“你知道他今早逮捕了小偷公会的会长吗?”
“为什么?”
“因为他是小偷公会的会长,似乎是。”
军士一脸疑惑,“这算犯了什么罪?”
“我想我最好跟这个卡萝卜聊两句。”魏姆斯说。
“你没见到他吗,长官?”科垄问,“他说他已经跟你汇报过了,长官。”
“我,呃,当时肯定正忙着。满脑子烦心事。”魏姆斯道。
“当然,长官。”科垄恭恭敬敬地说。魏姆斯好歹还有点自尊心,所以转开了眼睛,把脑袋埋进桌上一大堆已经石化的文件里。
“我们必须马上把他从街上撤下来,”他喃喃地道,“否则下回他就该以见鬼的谋杀罪逮捕刺客公会的会长了!他在哪儿?”
“我让他跟喏卟司下士巡街去了,队长。喏比可以教他认认门路什么的。”
“你把个什么都不懂的新人派给了喏比?”魏姆斯突然感到疲惫不堪。
科垄结巴起来,“呃,长官,经验丰富,我以为,喏卟司下士可以教会他很多东西——”
“让我们祈祷他不要学得太快。”魏姆斯把自己棕色的铁头盔扣在脑袋上,“走吧。”
他们走出哨所,发现酒馆外的墙上搭了架梯子。一个大块头正站在梯顶,一面压低嗓门骂骂咧咧,一面跟发光的招牌搏斗。
“有问题的是字母E!”魏姆斯向他喊话。
“什么?”
“E。还有T,一下雨就嘶嘶响。早该修修了!”
“修?哦。对。修。我就是在干这个。修。”
两个卫兵踩着满地积水走远了。守望塔兄弟很慢很慢地摇了摇头,注意力再次转回到自己的螺丝刀上。
哪支军队里都能找到喏卟司下士这样的人。尽管对各种条例的细枝末节他们就像百科全书一样权威、全面,但却始终非常小心,生怕人家升自己的职,一辈子顶多做到,比方说,下士。他喜欢用嘴角说话,还不停地抽烟。卡萝卜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被喏比抽过的烟虽然几乎立刻就会变成烟屁股,但却永远保持着烟屁股的形态,或者直到他把它卡到耳朵背后为止(那地方活脱脱就是尼古丁的大象墓场)。只在极少的情况下,他会把烟从嘴边拿下来,拢在一只半握着的拳头里。
他个子小,罗圈腿,酷似一只从来没人请他参加茶话会的黑猩猩。
他的年纪很难判断,但如果把愤世嫉俗和消极厌世的程度作为某种碳含量年代测定法的指标,那么他大概有七千岁左右。
“容易得很,这条道。”此刻他们正走在商人街区一条潮湿的街道上。喏比拧拧一个门把,门锁着。“你就跟着我干,”他补充道,“我保证你没事。现在,你去试试街对面那一侧的门把。”
“啊,我明白了,喏卟司下士。我们得看看有没有人忘了给铺子上锁。”卡萝卜说。
“你学得挺快,小子。”
“真希望我能把那些恶棍逮个正着。”卡萝卜热切地说。
“呃,嗯。”喏比有些迟疑。
“但如果发现有人没锁门,我猜我们就得去找店主人来。”卡萝卜继续往下讲,“我们还得留下一个人守在这儿,对吧?”
“嗯?”喏比眼睛一亮,“我来留守。”他说,“放心好了。你去找失主。我是说店主。”
他试试下一个门把,它转了。
“在山里,”卡萝卜道,“如果抓到贼,就会把他吊在——”
他停下来,随手转转门把。
喏比僵住了。
“吊在哪儿?”他似乎既害怕又着迷。
“记不清了。”卡萝卜道,“反正我母亲说这还太轻了。偷东西是错的。”
喏比逃过了无数次震惊世界的大屠杀,诀窍就在于压根儿不要出现在事发现场。他松开门把,挺友好地拍拍它。
“就是这个!”卡萝卜道。喏比跳起来。
“就是哪个?”他喊道。
“我记起我们把他们吊在哪儿了。”卡萝卜说。
“哦,”喏比声音虚弱,“吊哪儿?”
“我们把他们吊在市政厅旁边,”卡萝卜回答道,“有时一吊就是好多天。他们可是不会再犯了,我说。就好像毕炯·健臂是你舅舅。”
喏比把长矛靠在墙上,从自己耳朵背后的仓库里掏出只烟屁股。他暗下决心,有那么一两件事,必须现在就闹个明白。
“你为什么非要当卫兵,孩子?”他问。
“每个人都问我这个。”卡萝卜说,“我不是非要当,我想当。这能让我变成男子汉。”
喏比从不直视任何人的眼睛。此刻他满脸惊奇地看着卡萝卜的右耳朵。
“你是说,你不是为了逃避什么?”他问。
“为什么我会想要逃避什么?”
这问题叫喏比有些猝不及防。“啊,总会有些这样那样的原因嘛。或许——或许是人家错怪了你。比方说,也许,”他咧嘴一笑,“也许店里的东西神秘消失了,然后人家误以为是你干的;或者在你包里找到某些东西,而你压根儿不知道它们是怎么跑到你包里去的,那之类的。你可以放心告诉老喏比。又或者,”他用胳膊肘捅捅卡萝卜,“没准儿是别的什么事儿,呃?找女人,呃?害哪个姑娘惹上了麻烦?”
“我——”卡萝卜正想否认,突然记起来,是的,人应该讲真话,哪怕是对喏比这样好像不知道真话是什么东西的怪人。真话就是,他总害得薄荷惹上麻烦,尽管他一直有些迷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害得她惹上麻烦的,又为什么会害得她惹上麻烦。每回他去岩咂咂家的洞里看她,走的时候都能听到她父母冲她大声嚷嚷。他们对他倒从来都客客气气,可不知怎的,仅仅是看见他也足够让薄荷麻烦不断。
“是的。”他说。
“啊,通常都是这个原因。”喏比充满智慧地说。
“随时随地,”卡萝卜道,“差不多每天晚上,基本上。”
“哎呀呀。”喏比好不钦佩。他低头看看卡萝卜的保护罩,“所以他们才逼你戴上这东西,唔?”
“啊?”
“嗯,不必担心。”喏比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或者大秘密,也可能是。就连队长也一样。他之所以跟咱几个一块儿,只不过是因为他给个女人践塌了。军士说的就是这个字眼儿,践塌。”
“天哪。”卡萝卜说。这个字眼儿一听就很痛的样子。
“可依我看这是因为他心直口快。有一次跟王公说过了头,听说是。说小偷公会不过是一群贼,或者那之类的,所以他才跟咱们一起。谁知道呢,我说。”他对人行道投以思辨的目光,“那么,你现在住哪儿,小子?”
“有位名叫帕姆夫人的女士——”
喏比被迷路的烟狠狠呛了一下。
“在黄泉?”他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你住那儿?”
“哦,是的。”
“每天晚上?”
“嗯,每天白天,其实是。没错。”
“而且,你来这儿是想变成个男子汉?”
“是的!”
“还好我没生在你老家那种地方。”喏比道。
“我说,”卡萝卜彻底糊涂了,“我来是因为瓦内锡先生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工作,执行法律什么的。是这样的,对吧?”
“唔,呃,”喏比道,“这个么,我是说,执行法律……我是说,过去,没错,在搞出所有这些公会什么的之前……法律什么的,并不真的,我是说,如今这些日子,一切都更加……哦,我不知道。基本上你只需要敲你的锣,少惹是生非就成。”
喏比叹口气,轻轻咕哝两声。他从腰带上扯下沙漏,瞅瞅快要漏完的沙粒,再把它挂回去。他取下铜锤的皮套子,敲了一两下锣,声音并不很大。
“十二点,”他嘟囔道,“一切安好。”
“就这样,唔?”微弱的回声消失之后,卡萝卜叫道。
“差不多。差不多。”喏比吸了口自己的烟屁股。
“就这样而已?没有月夜里屋顶上的追捕?或者借着吊灯飞身一跃?什么也没有?”
“那是当然的,”喏比激动起来,“从没干过那样的事儿。谁也没跟我说过还有那些事儿。”他抽口烟,“在屋顶上追来追去,没准儿会伤了风、送了命。我看我还是敲锣就成,如果你不反对的话。”
“我能试试吗?”卡萝卜问。
喏比有些晕头转向,否则再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他接下来的错误:他一言不发地把锣递给了卡萝卜。
卡萝卜花几秒钟把它仔细看了看,然后他把铜锤奋力举过头顶。
“十二点!”他大吼一声,“一切安安安安好好好好好!”
回音在街道上来来回回地反弹了许久,终于被一种恐怖而厚重的寂静所掩盖。几只狗不知在哪里汪汪了几声。一个宝宝放声大哭。
“嘘嘘嘘!”喏比赶紧嘘他。
“那个,的确是一切都好,不是吗?”卡萝卜问。
“你要老敲那该死的锣,咱们准好不了!快还我。”
“我不明白!”卡萝卜道,“你瞧,瓦内锡先生给了我一本书——”他翻出他的《法律与条令》。
喏比瞥了卡萝卜的《法律与条令》一眼,然后耸耸肩,“从没听过这些东西。”他说,“现在好好把你的大嘴巴闭紧了。你可不想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会引来各种各样的家伙。跟我来,这边。”
他抓住卡萝卜的胳膊,拖着他一路疾走。
“什么样的家伙?”卡萝卜一面被坚定的下士直往前拉,一面表示抗议。
“坏家伙。”喏比喃喃地说。
“可我们是警卫队!”
“可不是!所以咱才不想跟其他人扯上关系!别忘了加斯筋的事儿!”
“我不记得加斯筋有什么事!”卡萝卜完全糊涂了,“加斯筋是谁?”
“那时候你还没来,”喏比咕哝着,稍微消了点气,“可怜的家伙。咱们谁都可能遇上那种事儿。”他抬头瞪了卡萝卜一眼,“从今往后这一套都给我收起来,听见了?害我精神紧张。月夜追什么捕,哈!”
说完这话,喏卟司下士开始昂首阔步地往前走。喏比通常的移动方式基本上是一种侧身潜行,此时他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创造出一种奇特的视觉效果,类似一只瘸了腿的螃蟹。
“可是,可是,”卡萝卜道,“这本书上说——”
“我可不想听什么书胡说八道!”喏比低声咆哮道。
卡萝卜看上去沮丧到了极点。
“可这是法律——”
就在这时,旁边一扇矮矮的门里突然飞出把斧头,差点永久性地截断了卡萝卜的话。斧头砸在街对面的墙上,随后又传来打碎木头和玻璃的声响。
“嘿,喏比!”卡萝卜急切地说,“有人在打架!”
喏比瞥了眼那扇门。“当然有人打架。”他说,“这是矮人的酒吧。糟糕透顶。你离那儿远点,孩子。这些小混蛋喜欢绊你一脚,再踢得你半死不活。你跟着老喏比走,他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