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已经死过了?”蒂凡尼问。她朝四周看去。菲戈人一个个从地上爬起来,嘴里发着牢骚,但没有一个人发出“呜呜”的哭声。罗伯·无名氏的话根本讲不通啊。
“那么,如果你认为你们已经死了,那他们是怎么回事?”她走过去,指着两具小尸体问。
“哦,他们已经回到了生者的土地上。”罗伯·无名氏兴高采烈地说,“那边不等于这边,不过他们都会好的,用不了太久就会回来的。没有道理悲伤。”
阿奇家的人都不太信教,不过蒂凡尼认为她知道事情应该是怎么样的,你要能动那你就应该是活人,你还没死。
“可你是活人!”她说。
“哎呀,不,女主人。”罗伯说,他帮着又一个小精怪站起来,“我们过去是活人。我们过去是生者土地上的好男孩,所以当我们在那里死了以后,我们就出生在这个地方。”
“你的意思是……你认为……你死在别处,然后来到了这里?”蒂凡尼说,“你的意思是,这里像……天堂?”
“对!就像广告上说的那样!”罗伯·无名氏说,“明媚的阳光,快乐的猎场,美丽的鲜花和啾啾叫的小鸟。”
“对,还有战斗。”又一个菲戈人说。然后所有的人都一起嚷了起来。
“还有偷窃!”
“还有喝酒和战斗!”
“还有烤肉串!”傻伍莱说。
“可是这儿也有坏东西!”蒂凡尼说,“这儿有怪物!”
“对。”罗伯说,他显得很开心,“好极了,不是吗?应有尽有,哪怕是要与之战斗的东西!”
“可我们生活在这儿!”蒂凡尼说。
“哎呀,不错,也许你们人类在过去世界里过得太好了。”罗伯·无名氏宽宏大量地说,“我去把小伙子们叫过来,女主人。”
罗伯一走开,蒂凡尼就把手伸进围裙里,掏出了癞蛤蟆。
“噢,我们幸存下来了。”他说,“太让人吃惊了。顺便说一句,采取行动对抗这些狗的主人,是有确凿证据的。”
“什么?”蒂凡尼皱着眉头说,“你在说什么呀?”
“我……我……不知道。”癞蛤蟆说,“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了这个念头。或许在我还是人的时候,对狗有些了解?”
“听着,这些菲戈人认为他们现在是在天堂!他们认为他们已经死了,然后来到了这儿!”
“然后呢?”
“唔,那种说法不可能正确!你应该活在这里,然后死去,在另外一个地方的天堂里告终!”
“唔,这不过是从不同的方面说同一件事情,不是吗?反正,许多部落的勇士认为,他们死了以后就会去天堂这样的地方。”癞蛤蟆说,“你知不知道,他们在哪儿可以永远喝酒、战斗和大吃大喝呢?说不定这儿就是属于他们的天堂。”
“可这儿是现实的地方!”
“那又怎么样?反正他们相信。再说,他们又只有一点点大。也许这个世界有点拥挤,可他们非得把天堂放在开阔的地方吗?我只是一只癞蛤蟆,所以你要感激我在这里做了这么多推测。也许是他们错了,也许是你错了,也许是我错了。”
一只小脚踢了踢蒂凡尼的靴子。
“我们最好继续前进,女主人。”罗伯·无名氏说。他已经把一个死去的菲戈人扛在了肩上。还有几个菲戈人也扛着尸体。
“嗯……你打算把他们埋掉吗?”蒂凡尼问。
“对,现在他们不需要这些身体了,不能就让他们躺在那儿。”罗伯说,“再说,要是大块头在这附近发现了小小的骷髅和骨头,他们会起疑心的,我们不想让任何人来打探。除了您,女主人。”他补充说。
“这真是非常……实际的想法。”蒂凡尼说,她死心了。
这个菲戈人指了指远处的一个土丘,它上面生长着茂密的荆棘树丛。很多土丘上面都长着灌木丛,树木喜欢生长在这样的地方,因为土壤更深。据说,砍掉灌木丛是要倒霉的。
“那地方不太远。”他说。
“你们住在其中的一个土丘里吗?”蒂凡尼问,“你知道吗,我还以为它们是古代族长的墓穴呢?”
“哎呀,对,隔壁的洞穴里就有死去的君主,不过他不烦人。”罗伯说,“别发愁,里面没有骸骨之类的东西。里面很大,我们也打扫得很干净。”
蒂凡尼仰望着无边无际的绿色丘陵地上空的无边无际的蓝天。一切又变得那么宁静,这是一个远离无头人和凶狠大狗的世界。
要是我没有把温特沃斯带到河边会怎么样?她想。现在我会在干什么?我猜想,会继续做奶酪吧……
所有这些事我从来都不知道。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生活在天堂里,即使这只是个蓝色小人族的天堂。我不知道骑在秃鹰上飞行的人。
我以前从来没有杀过怪物。
“它们是从哪儿来的?”她问,“产生怪物的地方叫什么名字?”
“哎呀,你也许很清楚那个地方。”罗伯·无名氏说。他们离那个土丘越来越近了,蒂凡尼觉得已经可以闻到空气中的烟味了。
“我清楚?”她说。
“对。不过这个名字我不可以公开说,这个名字只能在安全的地方小声说。在这片天空下,我不会说的。”
对于一个兔子洞来说,这个洞太大了,獾也不配住在这儿,土丘的入口处藏在荆棘的树根中,没人会想到这儿是某种动物的家。
蒂凡尼很苗条,即便如此,她也不得不摘掉围裙,贴着地从荆棘下面爬过去。而且还需要几个菲戈人把她推进洞里。
至少洞里的味道还不算难闻,一旦你钻过洞口,里面就开阔了很多。其实,洞口只是一个伪装。在洞口的下面,是个相当大的房间,中间很开阔,但是周围的墙上都环绕着适合菲戈人身材的走廊,从地面一直通往屋顶。房间里面挤满了高矮不一的小精怪,有的在洗衣服,有的在争执,有的在缝补,时不时地有人打架,他们全都尽量大声地做着每一件事情。有的头发和胡子已经花白了。还有很多年幼的小精怪,只有几英寸高,他们赤身裸体地跑来跑去,拼命地扯着他们的小嗓子,互相叫喊。蒂凡尼因为带过两年温特沃斯,对这一切她全都熟悉。
不过,里面没有女孩。没有小小自由女人。
不……有一个。
乱哄哄吵闹的人群为她让开了路。她走到了蒂凡尼的脚脖子处。她比那些男菲戈人漂亮,不过这世界上有很多比像傻伍莱这样的人漂亮的东西。她和他们一样,也是红头发,脸上带着坚定的表情。
她行了一个屈膝礼,然后问:“你就是那个大块头巫婆吗,女主人?”
蒂凡尼朝四周扫了一眼。她是这个洞里唯一超过七英寸高的人。
“唔,是的。”她说,“唔……就算是吧,是的。”
“我叫菲奥。凯尔达要告诉你,那个小男孩会完好无损地回来的。”
“凯尔达找到他了吗?”蒂凡尼急切地问,“他在哪儿?”
“不,不,不过凯尔达知道女王的去向。因此,她不想让你给自己惹麻烦。”
“可她把他偷走了!”
“对。这件事很——复杂。休息一下吧。凯尔达不久会来见你的。她现在……不够强壮。”
菲奥转过身,她的裙子也跟着旋转起来,她大踏步穿过白垩地面,朝后面走去,好像她本人就是女王一样。她走到斜靠在远处墙上的一块大圆石的后面,不见了。
蒂凡尼头也不低地从口袋里小心掏出了癞蛤蟆,把它举到了靠近她嘴边的地方。“我给自己惹麻烦了吗?”她小声问。
“没有,真的没有。”癞蛤蟆说。
“假如我惹麻烦了,你要告诉我,好不好?”蒂凡尼坚持道,“如果人人都看出来我在惹麻烦,而我却不知道,这将是很可怕的。”
“你没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对不对?”癞蛤蟆说。
“没有,完全没有。”
“她只是不想让你烦恼,就这么一回事儿。”
“是的,我想,也许是这么一回事儿吧。”蒂凡尼没有说真话,“你能坐在我的肩膀上吗?我想,在这儿我会需要帮助的。”
一排排噼啪菲戈人带着浓厚的兴趣看着她,不过眼下她除了焦急地等待,无事可做。她小心翼翼地坐下来,手指在膝盖上敲打着。
“你觉得这个小地方怎么样,嗯?”一个声音从下面传来,“很了不起,是吧?”
她低头看去。罗伯·无名氏·菲戈,还有几个她已经碰到过的小精怪躲在暗处,紧张地看着她。
“很……舒适。”蒂凡尼说,因为这样说要比说“烟熏得多黑呀”或是“多快乐的吵闹呀”好。她又补充说:“你们就用那么小的火为大家做饭吗?”
在洞穴的中间有一块很大的地方,那儿生了一小堆火,顶上有一个洞,烟就从那儿散出去,消失在上面的灌木丛中,还能从那儿额外地获得一点光线。
“对,女主人。”罗伯·无名氏说。
“小东西,用它来烧。”傻伍莱补充说,“烤大东西,我们在白垩地的坑——唔,唔……”
“对不起,你说什么?”蒂凡尼问。
“什么?”罗伯·无名氏说,他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他的手已经紧紧地捂住了挣扎着的伍莱的嘴。
“伍莱说的烤‘大东西’是什么意思?”蒂凡尼追问道,“你们在白垩地的坑里烤‘大东西’?这种大东西是不是会‘咩咩’叫?因为这是你们在这些山丘上能找到的唯一大东西!”
她跪在脏兮兮的地上,将脸对着罗伯·无名氏不到一英寸长的脸,他咧着嘴笑得像疯子一样,汗都冒出来了。
“是不是?”
“哎呀……啊……唔……不妨这么说吧……”
“是不是?”
“那不是你的东西,女主人!”罗伯·无名氏尖叫着说,“我们从来没有擅自拿过一只阿奇奶奶的羊!”
“阿奇奶奶同意你们把羊拿走吗?”
“对,她同意,同意,同意我们把羊拿走!作为报酬!”
“报酬?什么报酬?”
“阿奇家的羊从来没有被狼抓走过!”罗伯急促地说,“也没有狐狸带走过羊羔,对吧?也从来没有一只羊羔被渡乌啄过,就是因为空中有我们的哈密什!”
蒂凡尼看着边上的癞蛤蟆。
“渡乌就是乌鸦。”癞蛤蟆说,“它们有时候会啄羊羔的眼——”
“好啦,好啦,我知道它们干的事情。”蒂凡尼说。她平静了一些,“噢,我明白了。你们一直在为奶奶赶乌鸦、赶狼、赶狐狸,是吧?”
“对,女主人!不只是把它们赶跑,不只是!”罗伯·无名氏得意地说,“还要好好地把狼吃掉。”
“对,把它们做成肉串,不过它们的味道不如羊,虽然……唔,唔……”伍莱的话还没说出口,他的嘴巴又被紧紧地捂住了。
“从一个巫婆那里,你只能拿走她送给你的东西。”罗伯·无名氏说,他用手紧紧地捂住挣扎着的同胞的嘴,“不过,自从她走了以后,唔……我们带走过一只可能快要死的老母羊,不过从没带走过一只有阿奇家标记的羊,我以名誉担保。”
“以一个喝醉的、大吵大闹的贼的名誉担保吗?”蒂凡尼说。
罗伯笑了。“对!”他说,“为了保护这里,我赢得了很多好名声!这是真的,女主人。我们的眼睛一直盯着山坡上的羊,作为对阿奇奶奶的纪念,作为报答,我们拿走的东西都是不值钱的东西。”
“当然,还有烟草……唔,唔……”于是,傻伍莱又在挣扎着呼吸了。
蒂凡尼深深地吸了口气,在菲戈人的居地里,这不是一个聪明的举动。罗伯·无名氏神经质的笑容,使他看上去像一个大傻瓜。
“你们拿走了烟草?”蒂凡尼从牙缝里挤出声音说,“牧羊人留给我奶奶的……烟草?”
“哎呀,这件事我忘了。”罗伯·无名氏尖声说,“不过我们已经等了几天,怕万一她会过来取。毕竟,你从来就说不准巫婆会怎么样。而我们确实看到上面的船了,女主人。她不会怨恨我们的,女主人!许多个夜晚,她在车房的外面,与凯尔达合抽一个烟斗!她不是那种让好烟遭雨淋的人!行了吧,女主人!”
蒂凡尼感到极度的愤怒,更糟糕的是,她在生自己的气。
“我们找到走失的羊羔后,就把它们赶到这里,等着牧羊人来找。”罗伯·无名氏担忧地补充说。
我在想什么呢?蒂凡尼想。我想过她会为了一盒快乐水手牌烟草回来吗?我想过她还行走在这些山丘上照料羊群吗?我想过她……还在这里,等待着迷途的羊羔吗?
对!我想让这一切都变成真的。我不愿意去想她就这么……走了。像阿奇奶奶这样的人不能就这么……再也没有了。我太想让她回来了,因为她不知道怎样和我说话,我也害怕得不敢和她说话,所以我们从来不说话,我们把沉默变为可以分享的东西。
我对她一无所知。只有一些书,一些她想告诉我的故事,一些我理解不了的事情,我还记得她那双柔软的又大又红的手,还有她的气味。我从来就不知道她到底是谁。我的意思是,她肯定也有过九岁的时候。她叫萨拉·格力塞尔。她结了婚,有了孩子,其中两个生在在牧羊人的小屋里。她肯定做过各种各样我不知道的事情。
在蒂凡尼的脑海里,好像迟早都会出现一样,出现了蓝白色的瓷牧羊女的身影,在红色的雾里害羞地旋转……
在蒂凡尼七岁生日前不久的一天,她爸爸带她去了叶尔普镇的集市,当时农场里有些公羊要卖。这段路有十英里,这是她到过的最远的地方了。那里已经不属于白垩地了。那里的一切看上去都是不一样的。那儿有更多的被栅栏围起来的土地和很多奶牛,房子也是瓦片屋顶而不是茅草屋顶了。她把它看作是一次国外旅行。
她爸爸在路上说,阿奇奶奶从没去过那儿。他说,她不喜欢离开白垩地。她说离开白垩地会让她头晕。
这是很棒的一天。蒂凡尼吃棉花糖吃得都要吐了,一个算命的小老太婆告诉她,会有很多、很多的男人想娶她,她还赢得了这个蓝白色的瓷牧羊女。
在套圈的游戏摊上,这个牧羊女是星级奖品,不过她爸爸说,那都是骗人的,因为它的底座那么宽,不投到一百万次,没人能把环正好套在它的上面。
她把那个环随便扔了一下,这一投就是第一百万次的那一投。环落在了牧羊女的上面,而不是落在摊子里其他没用的小摆设上,摊主非常不高兴。爸爸严厉地说了他一顿以后,他才把它交出来,所以,在坐车回家的一路上,她都紧紧地抱着它,这时天上已经露出了星星。
第二天早晨,她自豪地把它拿给阿奇奶奶看。老太太用布满了皱纹的双手,极为小心地捧着它,盯着它看了好一会儿。
蒂凡尼现在确信,她那样做实在是一件残酷的事情。
阿奇奶奶或许从没听说过牧羊女。在白垩地,人们把照管羊的人一律叫作牧羊人,就是这么一回事儿。而这个美丽的东西和阿奇奶奶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瓷牧羊女穿着老式的长裙,裙子的侧面鼓着,看上去就像是她在短衬裤上穿着马褡裢一样。裙子上面到处都是蓝色的丝带,相当招摇的草帽上面也都是蓝色的丝带,牧羊杖上的卷曲花纹,比蒂凡尼见过的任何牧羊杖上的都要多。
从裙摆的荷叶边下面伸出来的精致的鞋子上,甚至还有蓝色的蝴蝶结。
它可不是那种穿着又大又旧,里面塞上羊毛的靴子的牧羊女——她们在雨雪交加的呼啸寒风中,行走在一座座小山上。可是这个瓷牧羊女穿着那样的裙子,永远都别想把羊角缠在荆棘丛里面的公羊拽出来。这可不是跟得上连续七小时工作的冠军剪羊毛工的牧羊女,剪羊毛工一头羊接着一头羊剪着,直到空气变得烟雾弥漫起来,充斥着羊脂味和羊毛,还有令人沮丧的咒骂声,冠军投降了,因为他比不过阿奇奶奶。没有自尊心的牧羊犬,才会“经过”或“走近”一个短衬裤上穿着马褡裢的傻笑着的姑娘。这是一件漂亮的东西,不过却是牧羊女的一个笑话,做这件东西的人或许从来没有仔细看过一只羊。
对这个牧羊女,阿奇奶奶会怎么想?蒂凡尼无法猜测。她似乎很高兴,因为孙子辈的孩子给祖母东西的时候,祖母总是会高兴的。她把这个牧羊女放在她的架子上,然后把蒂凡尼抱在膝盖上,带着一点儿神经质的样子称她为“我的小吉格特”——当时她很想表现出慈祥的样子才这么做的。
有时候,奶奶难得也会到下面的农舍里来,蒂凡尼会看到她把那个瓷器拿在手里,盯着它看。不过如果她看到蒂凡尼在看她,她就会立刻把它放回去,装作是来拿羊类书籍的样子。
蒂凡尼想想就觉得难受,或许这位老夫人一直把它看作是一种侮辱。她想到的或许是,她被告知,这才是牧羊女该有的样子。她不该是一个穿着沾满了泥的裙子和大靴子,为了挡雨而在肩上围着旧麻袋片的老夫人。一个牧羊女就应该像繁星点点的夜空一样闪耀。蒂凡尼不是故意的,她绝不是有意这么做的,可是,也许她一直都在对奶奶说,奶奶的样子……不合适。
然后,奶奶死后没几个月,从那以后的几年里,事事都不如意了。温特沃斯出生了,接着是男爵的儿子突然不见了,然后是斯纳珀利夫人死在了严冬的雪地里。
蒂凡尼一直很担心这个雕像。她没有办法说这件事儿。别人都很忙,也没有兴趣。人人都很急躁。他们肯定会说,担心一座傻雕像真是……很傻。
有好几次她差一点儿就要把这个牧羊女砸碎了,不过她没这么做的原因是,人们会注意到的。
当然,摆在现在她就不会给阿奇奶奶这么不合适的东西了。她已经长大了。
她记得有时候,这位老夫人看着这个雕像时,会露出奇怪的微笑。要是她能说点什么就好了。可奶奶喜欢沉默。
而现在又出现了这样一件事,阿奇奶奶和很多蓝色的小人交上了朋友,这些小人走在山丘上,照看着羊,因为他们喜欢她。蒂凡尼眨了眨眼睛。
这是有几分道理的。为了纪念阿奇奶奶,男人们留下了烟草。也是为了纪念奶奶,噼啪菲戈人照看着羊。尽管这不是魔法,可全起作用了。但它却带走了奶奶。
“傻伍莱?”她说,她使劲地瞪着这个拼命挣扎的小精怪,努力不使自己哭出来。
“唔?”
“罗伯·无名氏告诉我的都是真的吗?”
“唔!”傻伍莱的眉毛激烈地上下抖动着。
“罗伯先生,请你把手从他的嘴巴上拿开。”蒂凡尼说。傻伍莱被松开了。罗伯·无名氏显得很担心,而傻伍莱显得很害怕。他用力地把他的帽子拽下来,把它拿在手里站着,好像它是一块盾牌。
“都是真的吗,傻伍莱?”蒂凡尼问。
“哦,呜,呜——”
“就说是或——请说是或不是。”
“对!是!”傻伍莱脱口而出,“哦,呜,呜——”
“好了,谢谢你。”蒂凡尼吸了吸鼻子,想把眼泪眨掉,“行了,我懂了。”
菲戈人小心翼翼地注视着她。
“你不会不高兴吧?”罗伯·无名氏说。
“不会。它全都……起作用了。”
她听到洞里响起了回声,这是几百个小人如释重负的叹息声。
“她没有把我变成一个蚁!”傻伍莱说,他高兴地咧着嘴对其他的小精怪说,“嘿,弟兄们,我和巫婆说过话了,她甚至没有把我看穿掉!她对我微笑了!”他满脸笑容地看着蒂凡尼,继续说,“你知道吧,女主人,如果你把烟草的商标倒过来拿,那么水手帽的一部分和水手的耳朵,就会变成一个不穿衣服的女……唔,唔……”
“哎呀,又轮到我了,弄不好会闷死你的。”罗伯·无名氏说,他用手紧紧地捂住了伍莱的嘴。
蒂凡尼张开了嘴,却又停住了,因为这时她的耳朵奇怪地痒了起来。
在洞顶上,几只蝙蝠惊醒了,匆忙从烟的洞口飞了出去。
一些菲戈人在洞穴的远处忙碌着。蒂凡尼原来以为就是一块奇怪的圆石的东西,被小人们推着滚到了一边,露出了一个大洞。
现在她的耳朵里发出了扑哧扑哧的声音,好像所有的耳垢都跑了出来似的。菲戈人站成了两排,一直排到了洞口。
蒂凡尼捅了一下癞蛤蟆。“我想知道蚁是什么?”她小声问。
“就是蚂蚁。”癞蛤蟆说。
“哦?我……觉得有点意外。还有这种很尖的声音呢?”
“我是癞蛤蟆。我们不擅长听。不过这多半是因为他在那边。”
一个菲戈人从露出来的洞中走出来,现在蒂凡尼的眼睛已经习惯了眼前昏暗的、淡金色的光线。
这个新来的人的头发不是红色的,而是白色的,就小精怪来说,他的个子是高的,他瘦得和一根细树枝一样。他拿着一个鼓鼓的皮囊,上面插着一根根的管子。
“现在的这个场面,我估计没有多少人看过和经历过。”癞蛤蟆说,“他要演奏鼠笛了!”
“那声音刺得我耳朵发痛!”插着管子的袋子上还有两只小耳朵,蒂凡尼竭力不去理会那个东西。
“刺耳,对吧?”癞蛤蟆说,“当然,小精怪们的听力是不同于人类的。他或许是他们的吟游诗人呢。”
“你的意思是,他为著名的战役创作英雄赞歌?”
“不,不,他朗诵诗歌吓退敌人。还记得歌词对噼啪菲戈人有多重要吗?是的,当一个训练有素的吟游诗人开始朗诵时,敌人的耳朵就会爆炸。啊,看样子,他们准备让你……”
事实上,罗伯·无名氏正在礼貌地拍着蒂凡尼的鞋尖。“凯尔达现在要见你了,女主人。”他说。
吹笛人已经停止了演奏,恭恭敬敬地站在洞边。蒂凡尼感觉到,几百双明亮的眼睛都在注视着她。
“‘羊专用搽剂’。”癞蛤蟆小声说。
“你说什么?”
“带着它。”癞蛤蟆坚持道,“它是一个好礼物!”
小精怪们仔细地看着她又一次趴下来,从石头后面的洞口爬了过去,癞蛤蟆紧紧地贴在她身上。她靠近了以后才知道,她钻过去的这块石头原来是一个古老的圆形盾牌,它受到了岁月的侵蚀,变成了蓝绿色。这个一直被遮住的洞,倒是宽得可以让她钻过去,不过她不得不把腿留在洞外,因为她不可能再往前去了。一个原因是洞里面有张床,不过床很小,凯尔达正待在床上。另一个原因是,房间里满满地堆在墙边、铺在地上的全都是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