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草还是蛮舒服的。一般来说,村民家的小屋里通常都没有多余的客房,如果女巫去帮忙,比如,给产妇接生,到了晚上能在牛棚里睡个临时床铺就算很不错了,应该说是相当不错了。牛棚里的空气其实比人住的小屋里还好一点,此外,蒂凡尼还觉得(不止她一个人这么想),母牛温暖且带着草香的呼吸本身就像一剂良药。
地牢里的山羊几乎和那些母牛一样好。它们平静地卧着,反复咀嚼着草料,还目不转睛地、庄严地望着她,好像等着看她来一段抛球或者歌舞表演似的。
在睡着之前,她最后想到的一件事是:肯定有人来喂过山羊了,肯定也就有人因此注意到地牢里少了一个囚犯。那样的话,她的麻烦会更添一重吧,不过她的麻烦不是已经够大的了吗——大得都很难再大了吧。或者,并没有她想得那么大?因为当她再度醒来的时候(差不多一个小时以后),她发现有人趁她睡着的时候给她身上盖了一条被子。这是怎么回事呀?
是普莱斯顿帮她解开了疑惑——他端着一盘熏肉加煎蛋来了。肉和蛋都有点咖啡口味,大概是他沿着石头台阶一路走来的时候,咖啡洒了的缘故吧。
“男爵大人向你表示赞许和歉意,”他说着,咧嘴一笑,“我还要通知你,如果你需要,他可以安排你去‘黑白客房’洗个热水浴。等你都弄好了,男爵……应该说新男爵还想在书房见见你。”
热水浴听起来真不错,可是蒂凡尼知道她没有这份悠闲,而且,就算是比较简单地洗一下,也要好几个倒霉的女仆提着好沉的水桶上四五层楼。所以她还是凑合一下,有机会的时候用脸盆盛点水洗洗算了。至于熏肉和煎蛋,让它们来吧。她一边刮着盘子里的东西吃着,一边在心里提醒自己:如果今天是“善待蒂凡尼日”,那她稍后也许还能再要一份好吃的。
女巫们喜欢趁热打铁,让人们的善意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知道,一般过上一两天,人们就没那么热情洋溢了。普莱斯顿在旁边看着她,脸上是那种早餐只有咸粥吃的男生才有的表情。等她吃完以后,他小心地问:“现在你准备好去见男爵了吗?”
他对我的事还挺关心,蒂凡尼想。“嗯,好吧,不过首先我要去看的是老男爵。”她说。
“可他还是长眠不醒的呀。”普莱斯顿说,表情挺忧虑的。
“哦,那肯定不是坏事,”蒂凡尼说,“要是他起死回生了,事情才难办呢。”看到普莱斯顿愣愣地没听懂她的话,她冲他笑了笑,“他明天就要下葬了,所以我才想趁着今天看看他,普莱斯顿。而且是马上就要去,好吗?咱们这就走吧。他比他儿子重要。”
前往地下室的路上,蒂凡尼能感到人们都在盯着她。她大步走着,普莱斯顿为了跟上她,在后面都要跑起来了。下台阶的时候,他身上的铠甲一个劲儿地哐当哐当乱响。她有点替他难过,他一直都是挺善良又挺有礼貌的,可是她才不要别人看到她被一个卫兵牵着鼻子走呢。这种事她已经受够了。人们看她时那种表情更像是怕她,而不是生她的气。她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
沿着台阶下到底部以后,她深吸了一口气。这里和平时一样,冷飕飕的,还隐隐有点土豆味。她满意地微笑了一下,看了看老男爵,他还像她上次看到的那样,平静地躺着,双手交叉搁在胸口,好像正在熟睡一样。
“别人都觉得我在这个地下室里施魔法,是吗,普莱斯顿?”她问。
“是的,确实有些人这么说,小姐。”
“嗯,他们说得没错。你外婆跟你讲过一些收殓的常识吧?所以你大概知道,让死者在生者的世界里长久地停留是不好的。有时候气温偏高,比如今年夏天就比较热,地下室里的石头本来应该像坟墓里一样寒冷,现在却达不到那个标准。所以,普莱斯顿,帮我去再提两桶水来,拜托了。”他快步跑开了,她则在石台边坐了下来。
泥土、咸盐,还有两枚硬币作为灵魂摆渡的船钱。这些都是你要为死者准备的东西,你还要在一旁观察和倾听,就像一个母亲守着新生儿……
普莱斯顿回来了,提来了两大桶水,而且——她很欣慰地看到——水只洒了一点点。他快快地把它们放下,转身想要离开。
“等等,普莱斯顿,你最好留下来,”她命令着,“我希望你能看到我是怎么施魔法的,然后如果别人问起来,你可以把最真实的情况告诉他们。”
普莱斯顿默默点了点头。她对他不禁有几分另眼相看了。她把一桶水放在石台边,挨着它跪了下来,一只手放进了冰凉的水里,另一只手按在石台上,轻轻说了一声:“最最重要的是平衡。”
埋藏在她心里多时的怒火突然转化成了一股力量。愤怒的力量是惊人的,你完全可以把它积攒下来做点有用的事,她早先对丽迪莎也这么说过。她听到年轻的卫兵在旁边惊得抽了一口气,那是因为他看到桶里的水冒出了蒸汽,然后咕嘟咕嘟地沸腾了起来。
他“噌”地站起身:“我懂了,小姐!我来帮你把开水提走,再给你提一桶凉水来,好吗?”
他倒掉了三大桶开水,地下室里才又有了深冬般的寒意。蒂凡尼踩着台阶往上走的时候,牙齿都打战了。
“我外婆肯定也很乐意有你这种本事,”普莱斯顿悄声说,“她常说死者害怕高温。你刚才是把冷气送到石头里去了吧?”
“实际上,我是把石头和空气里的热度移了出来,放到了水里,”蒂凡尼说,“这并不完全是魔法。应该说它是一种……一种技术。你必须当了女巫才能掌握这种技术,仅此而已。”
普莱斯顿叹了一口气:“我还记得从前我外婆养的鸡,每次它们嗉子发炎,都是我治好的。我把嗉子都割开,把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拿出来,再把它们缝上,就行了。没有一只鸡死掉。后来有一次,我妈妈养的狗让车给压了,也是我治的。我帮它清洗了伤口,把压出来的东西都放回原位。最后它康复得很不错,只是有一条腿我没能帮它保住,不过我帮它刻了一条木头腿,上面有皮带子什么的,可以绑在它身上,现在它还能追着车跑呢!”
蒂凡尼努力掩饰住心里的怀疑。“好多时候,割嗉子这个办法都行不通吧,”她说,“我认识一个女巫,她主要给猪治病,必要的时候也给鸡治病,她说她用这种办法就从来都没成功过。”
“啊,她可能是不知道旋风草根的作用吧,”普莱斯顿很乐观地猜测,“如果你把这种草根磨成浆,和一点薄荷混在一起,就可以帮助刀口愈合。我外婆知道这种草的用法,还把它传给了我。”
“好哇,”蒂凡尼说,“要是你能把鸡的内脏缝起来,那你也能修好一颗破碎的心了?我真的很想问一句,普莱斯顿,你为什么不专门去学医呢?”
他们已经走到了男爵的书房门口。普莱斯顿敲了敲门,然后为蒂凡尼把门打开。
“我没学医,是因为学位的缘故,”他低声说,“交了学费才能得到学位,可学费太贵了!学做女巫可能不用交学费,小姐。可是学医的话,没钱就不行了!”
蒂凡尼走进房间的时候,罗兰正站在那里,面对着门口。他嘴里塞满了漏网心思,这些心思你绊我、我绊你,谁也不想被说出来。他真正说出来的是:“呃,阿奇小姐……我是说,蒂凡尼,我的未婚妻告诉我,有人用魔法设了局来败坏你的名声,我们都上了当。我真心希望你不要计较我们对你的误解,而且我也相信,我们并没有给你带来太大的不便,恕我多嘴,但你显然是能轻松逃出我们那座小小地牢的,这多少让我宽心了一些。呃……”
蒂凡尼听得直想冲他大吼:“罗兰,你还记得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四岁,你七岁,咱们在尘土里绕着圈跑着玩,身上只穿着小背心。可现在呢,我真是不怎么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像个老律师——还是屁股让人用扫帚捅了的那种。听听你说话的腔调,简直就像是在公众集会上演讲。”不过,表面上她只是说:“丽迪莎全都告诉你了吗?”
罗兰一脸的难为情:“我倒是觉得她可能没有全都告诉我,蒂凡尼。不过她态度真是够率直的,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强势。”蒂凡尼忍住了一个微笑。看样子,罗兰有点窥到婚姻生活的本质了。他清了清嗓子:“她告诉我,我们都感染了一种魔法疾病。现在呢,那个病原体被关在了一本书里,留在吉普赛克宅邸。是这样吧?”这句话显然是个疑问句。他有这份困惑,蒂凡尼并不惊奇。
“嗯,确实如此。”
“哦……这样的话,既然她已经把你的脑袋从那桶沙子里拿出来了,就应该一切恢复正常了吧。”说完这些,他真是不知道还能怎么说了。蒂凡尼不怪他。
“我想,过去可能是存在一些误会。”她策略性地回答。
“她还说,她要成为一名女巫。”说到这里,他稍微显得有些痛苦。蒂凡尼也不免为他难过,但不是特别难过。
“怎么说呢,我觉得她具备一些最基本的天赋。至于她想在这条路上走多远,那就要看她的选择了。”
“我不知道她母亲会怎么说。”
蒂凡尼忍不住笑了起来:“好啊,你可以告诉公爵夫人,兰克里王国的玛格丽特王后也是个女巫,她从来都没有隐瞒过这一点。当然啦,现在她首要的任务是把王后当好。不过说到配制草药,她的本领仍然是首屈一指的。”
“真的吗?”罗兰说,“兰克里的国王和王后已经同意赏光出席我们的婚礼了。”蒂凡尼看得出来他心里正在盘算什么。贵族生活就像光怪陆离的一局棋,一位活生生的王后可是能压倒众生的——就算公爵夫人也得在她面前乖乖行礼,直到膝盖打哆嗦为止。蒂凡尼捕捉到了罗兰的漏网心思:“岳母大人,那可就要大大地委屈您了。”真不可思议,罗兰的漏网心思都这么周密谨慎。不过,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抑制不住地微微一笑。
“你爸爸给了我十五块安卡·摩波金币,那是他送我的礼物。现在我这么说你能相信了吗?”
他看到了她眼里的神情,毫不犹豫地回答了一声:“信!”
“那好,”蒂凡尼回答,“那咱们就该去找找护士斯卜洛思小姐了。”
罗兰的腔调又有点像那种烦人的老律师了,他说:“你觉得,我父亲把那笔钱给你的时候,他清楚它们的真实价值吗?”
“在与世长辞之前,他的脑子一直很清醒,这点你放心。你尽可以信任他,就像你可以信任我一样——哪怕现在我说我要和你举行婚礼,你都可以相信我说的是真心话。”
这话一出口,她自己都不禁用手捂住了嘴。她怎么会说这种话啊?看样子,他和她一样震惊。
罗兰先开口了,声音洪亮、意志坚定地打破了沉默:“你刚才说的话,我没太听清,蒂凡尼……我想是不是你最近太辛苦,有点累糊涂了。如果你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都会很高兴的。我……很爱丽迪莎,我想你是知道的。她……怎么说呢,是个比较简单的女孩子,但是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做。看到她开心,我就开心了。我这个人,一般来说,其实是不太会开心的。”
她看到一滴眼泪滑过了他的面颊,不由得递给他一块还算干净的手绢。他接过它想擤鼻子,然后又是哭又是笑地说着:“你呢,蒂凡尼,我非常喜欢你这个人,真的非常喜欢……可是,你是那种人,你有能力给所有的人提供手绢擦眼泪。你聪明能干……别,别摇头。你确实聪明。我记得原先咱们年纪还小的时候,你特别喜欢‘拟声词’,就是根据某种声音造出来的词,比如‘布谷’‘嗡嗡’,还有——”
“叮叮当当?”蒂凡尼忍不住说。
“没错。我还记得你说过,‘乏味’这个词听着就是一种特别没意思的声音,就像一只疲惫的苍蝇在一个闷热的夏日被关在旧旧的阁楼间里,贴着一扇关紧的窗户一边飞一边嗡嗡叫。当时我就想,我真的理解不了你的思路!你说的那些对我没有意义。但是我知道你很聪明,你能明白那些东西。我觉得你肯定有一个特殊的头脑才能这么想问题,我却没有那种头脑。”
“你觉得‘善意’会发出什么声音?”蒂凡尼问。
“我知道‘善意’是什么,但我想象不出来它能发出什么声音。瞧瞧,你又来了!我确实没那个头脑,也没法生活在一个‘善意’都能发出声音的世界里。我只适合生活在二加二等于四的世界里。你的世界一定非常有意思,我非常羡慕你。但是我想我能理解的是丽迪莎,她的心思没有那么复杂。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吧。”
他一定不知道丽迪莎曾经轻轻松松就把一个吵闹的鬼魂从洗手间赶出去,蒂凡尼想,好吧,祝你和她美满幸福,男爵大人。当然了,这只是她心里想想而已。表面上,她说:“我想,你和丽迪莎结婚的确是个明智的选择,罗兰。”让她很惊奇的是,他居然露出如释重负的样子,回到了他的书桌后面,好像一个士兵躲到城墙垛后面一样。
“今天下午,一些远方来的客人就要到了,他们是要参加明天的葬礼的,其中一些要留下来,参加接下来的婚礼。另外,出人意表地——”他又像个老律师了——“艾格牧师正好在巡游途中路过这里。他出于好意,答应在我父亲的葬礼上讲几句话,他还会留下来主持我们的婚礼。他是现代欧姆教一个流派的成员。我未来的岳母是赞成欧姆教的,但是很遗憾的是,她对艾格牧师的流派不是很欣赏,所以局面会有点尴尬。”他转了转眼睛,“还有,他是个城里人。你也知道,城里的牧师在咱们这里不是总能吃得开的。蒂凡尼,接下来几天都是很考验人的,你能不能帮帮忙,让那些小麻烦、小乱子什么的,少出一点——尤其是涉及到魔法和神秘现象的那种,好吗?现在的流言蜚语已经够多了。”
蒂凡尼还在为自己刚才的失言而脸红。她点点头,勉强说:“呃,我刚才那句话,真的不是——”
她不说了,因为罗兰抬手示意她停住。“现在大家脑子都很乱。这个时候,人变得糊涂也是情有可原的。临近婚礼和葬礼,所有相关的人都会感到好大的压力——不过葬礼的主角除外。”他说,“总之咱们尽量保持镇定,多加小心吧。我很高兴丽迪莎喜欢你。她这个人好像朋友不多。好了,如果你不介意,现在我就去处理别的事了。”
蒂凡尼走出房间的时候,脑子里还回响着刚才自己说的那句话的声音。她为什么要说那种话呢?没错,她一直想着她会嫁给罗兰的。年纪小一些的时候,她确实是这么想的,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对吗?对,都过去了!可她居然还会说出那种傻话,真是丢人。
她现在又该去哪里呢?当然了,有很多事情要做——总是这样的,永远都没有清闲的时候。她走到大厅中央的时候,一个女仆羞怯地靠拢过来,说丽迪莎小姐想见见她,正在房间里等她。
丽迪莎坐在床上,捻着一块手绢——是一块干净手绢(蒂凡尼很高兴地注意到了这一点)——模样很忧虑,也就是说,比她平时的样子还忧虑,像一只小仓鼠正在因为它的跑步机停掉了而闷闷不乐。
她可能真是没有几个同龄伙伴,蒂凡尼想,我敢打赌她妈妈不准她和村里的孩子们玩。她大概也很少出门。还有几天就要结婚了……哦,天啊。她的苦恼一点都不难理解,再迟钝的人也能明白是怎么回事。罗兰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小时候被精灵女王绑架,在那个倒霉的仙境里滞留,长也长不大。后来好不容易回到人间,又饱受他那两个坏脾气姑妈的骚扰,还要时时担心年迈的父亲,搞得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行为方式像四十多岁的大叔,而且好像还非这样不可似的。哦,天啊。
“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蒂凡尼一脸阳光地问。
丽迪莎清了清嗓子。“婚礼之后我们要去度蜜月,”她说着,脸上泛起了娇羞的红晕,“我想问问蜜月里应该做些什么呢?”蒂凡尼注意到,她最后几个字是急匆匆、含含糊糊地说出来的。
“你没有什么……姑妈之类的年长女性亲属吗?”蒂凡尼问。姑妈们很擅长在这种时刻来给人答疑解惑。丽迪莎摇了摇头。“那你有没有找你妈妈谈一谈呢?”蒂凡尼又问。丽迪莎抬脸看了看她,她的脸红得像一只煮熟的龙虾。
“你会去跟我妈妈聊这种事吗?”
“我明白了。呃,泛泛地来讲呢——注意,我可不是从专家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噢……”但其实蒂凡尼算得上是个专家。对于“人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这个问题,一个女巫总是要懂一点的——蒂凡尼十二岁的时候,年长的女巫就对她很放心,会让她独自去帮忙接生了。此外,她很小的时候,还帮母羊接生过。按照奥格奶奶的话来说,这就是一种天赋,只不过不是我们一般所说的那种天赋而已。蒂凡尼又想起了汉珀先生和他太太,一对很正派的夫妇,他们一口气生了三个孩子,却还搞不清楚孩子是怎么出现的。听说了他们的事以后,蒂凡尼就长了个心眼,不时地找来村里适龄的女孩子,和她们聊一聊,免得她们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丽迪莎认真地听着,好像稍后还想把她听到的东西都做成笔记,等着参加周五的考试一样。她一直听到将近一半的时候才开口提问:“你确定真是这样吗?”
“当然啦。我敢肯定。”蒂凡尼说。
“好吧,呃,你说的都够直白的。不过我想,男生们一定更了解这些事吧……你笑什么呀?”
“我是觉得,对于这个问题,你可不要忙着下结论喔。”
哦,现在我看到你了。我看到你了。你这个杂碎,你这个毒瘤,你这个万恶之源!
蒂凡尼抬头看到了丽迪莎房间里的镜子。那是一面很大的镜子,镜框上刻着很多胖乎乎的金色小天使,他们穿得那么少,想来都要冻坏了吧。镜子里映出丽迪莎的身影,还有——依稀可见的,是鬼魅人那张没有眼睛的脸。他的轮廓清晰起来了。蒂凡尼知道自己是面不改色的。她知道自己必须这样。我可不能回答他,她想,我已经快要把他忘掉了。一定不能搭理他。不能让他的触角探到我!
她努力微笑着,看着丽迪莎从一只只箱子里拽出她所谓的嫁妆。在蒂凡尼看来,全世界最浮夸的衣服都在这里了。她拼命地想要集中精力欣赏这些衣服,让它们的浮夸充满她的头脑,逐走鬼魅人源源不断的咒骂声。她能听懂的那些咒骂都已经够恶心的了,听不懂的呢,大概只能更恶心。可是不管她怎么抵制,她还是又听到了他那“刺啦刺啦”,让人听了心里堵得慌的声音:“你觉得自己运气很好是吧,巫婆。你还希望自己一直运气好,对吗?可惜,你总要睡觉,我却不用睡觉。你必须一直运气好才能躲过我,我却只要一次运气好就能抓住你。只要一次,我就能让你……烧成灰。”
他最后的几句说得很轻柔,甚至都温柔了起来,在那么多难听的刺啦声和咳嗽声之后听到这么一声,真是让人更加难受。
“你知道吗,”丽迪莎说着,凝神望着一件衣服。蒂凡尼知道自己一辈子也买不起这样的衣服。丽迪莎接着说:“我真的很喜欢这座城堡,很愿意成为这里的女主人,可是要我说,这里的排水管道系统实在太差了。就好像从创世之初开始,这里的下水管就没清理过一样。说句实话,闻到这股臭味时,我都在想这是不是史前怪兽留下的了。”
这么说,她也能闻到他的臭味,蒂凡尼想,丽迪莎也是个女巫。一个还需要接受训练的女巫,没有正规训练的话,她只会给大家惹麻烦,她自己也不会有好果子吃。丽迪莎还在喋喋不休——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她。蒂凡尼还在努力,想要单纯凭借意志的力量击退鬼魅人的叫骂,于是她大声问了一句:“为什么呢?”
“哦,因为我觉得蝴蝶结比扣子要吸引人得多。”丽迪莎说着,举着一件相当华美的睡衣,看到它,蒂凡尼又一次想起,女巫真是没钱。
“你从前就被烧死过,还害死了我!”这个声音在她脑海里刺耳地响着,“但是这一次你休想再得逞了!这一次我会捕获你,还有你的那些帮凶!!!”
蒂凡尼觉得她都能真真切切地看到那些惊叹号。即便他的声音很轻,那些惊叹号也在替他咆哮。它们跳动着、鞭挞着他的那些字眼。她能看到他扭曲变形的脸,唾沫星子横飞,指着她的鼻子大吼大叫——他的疯狂正从镜子里源源不断地涌出来。
丽迪莎听不到他的叫嚣。这可真是幸运,她脑子里现在想的都是漂亮衣服的褶边,叮叮当当的钟声,纷坠如雨的大米,还有自己即将成为盛大婚礼女主角这一美妙前景——就算是鬼魅人仇恨的烈火也没办法侵入这样的内心世界吧。
蒂凡尼很勉强地挤出一句话:“这可能没什么用吧。”她心里不停默念的却还是:没有眼睛。完全没有眼睛。脸上只有两个黑窟窿。
“是啊,我想你说得对。也许淡紫色的那条会更好些,”丽迪莎说,“只是大家都说鸭蛋青色配我最合适。对了,为了弥补我对你造成的伤害,我想请你赏光做我的伴娘,行吗?嗯,我当然还有很多远房的小表妹来当傧相——我听说她们特别喜欢自己的礼服,早就穿起来了,已经穿了两个礼拜了。”
蒂凡尼仍然失神地望着面前的一片虚空,或者说是望着两个黑窟窿里的虚空。此时此刻,这两个黑窟窿就是她心头最大的重压,不用什么小表妹来掺和,她就已经感觉够糟糕的了。“我怕女巫不是当伴娘的材料,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好意。”她说。
“伴娘?婚礼?”鬼魅人的声音询问着。
蒂凡尼的心里咯噔了一下。真是没办法了。在鬼魅人探听到更多情况之前,她匆忙逃出了丽迪莎的房间。他是怎么搜索目标的?他到底要找什么?她们的对话是不是给他提供了什么线索?她跑向了地牢,那里现在倒像一个避难所了。
地牢里有丽迪莎送给她的那本书。她翻开它,读了起来。在高山上的时候,她学会了快速阅读。因为在那里,你只能从流动图书馆借书来看,如果你还书晚了,他们就要多收你一角钱的罚款。当你的可支配财产只是一只旧靴子的时候,你就明白这一角钱的价值是多么可观了。
丽迪莎这本书讲了各种窗户的故事。它们都不是普通的窗户(有一些可能偶尔普通一下),在它们的后面……有各种东西——比如怪兽。作者说,一幅画、书里的一页纸——甚至合适地点的水洼——都有可能是一扇窗。蒂凡尼又一次想起了小时候那本童话书,还有书里画的那个吓人的矮精怪,有时候它在笑,有时候它在龇牙。她一直都能看出它的变化。那变化虽然不明显,但仍然是存在的。只是你不免会好奇,你总是会想:哎,上次这幅画是什么样的?是这样的吗?还是我记错了呢?
书页在蒂凡尼手下窸窣作响,好像一只饥饿的松鼠抖着身子醒来,发现自己置身于储满坚果的树洞里。这本书的作者是个巫师,而且是个特别啰唆的家伙,但他的书还是挺引人入胜的。曾经有人走到画里去,也有人从画里走出来。“窗户”是一种渠道,让人们从一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什么都可以是这种“窗户”,什么都可以是一个世界。蒂凡尼曾经听人说,一幅好画的标志就是,不论你在展厅里走到哪儿,画中人的眼睛都会盯着你;而根据这本书的说法呢,就算你回了家、爬上床去睡觉,画中的眼睛还会盯着你——这种事,她最好还是先别去想比较好。作为巫师,作者采用了各种图表来阐释自己的理论,可惜没有一个是让人能看懂的。
鬼魅人曾经从一本书里向她跑来,幸好在他跑出来之前,她就把书猛地合上了。压书板落下来的时候,她都看见他的手指头从书皮里伸出来了。但是他不可能就那样被挤扁、留在书里吧,她想,因为他根本就不在那本书里,就算他在,也应该是以某种魔法的方式。除此之外,他还在通过别的方式寻找我。只是,他到底是怎么找的呢?唉,过去那些乏味的日子,像什么给人看个伤腿呀,治个拉肚子呀,剪掉长到肉里的指甲呀,此刻都显得动人起来。她一直都跟别人说,魔法就是处理各种琐事的。从前她这么说可能没错,可现在,说不准从什么地方就会有可怕的东西冒出来,事情就再没有那么简单了——你再不能单靠一副膏药来解决所有问题。
一片草叶飘下来,落在书上。“现在没事的,你们出来吧,”蒂凡尼说,“你们全都在吗?”
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说:“哦,是的,我们在呢。”然后菲戈人就从成捆的稻草、蜘蛛网、苹果架、山羊还有彼此的背后走了出来。
“你是小亚瑟吗?”
“是的,女主人,是我。实在不好意思,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我现在受到罗伯的委派,负责指挥外出行动了。因为我是个警察,而他觉得,要是跟人类打交道,还是让警察出面比较好——人们总是更怕警察一些,而且我还会说人类的话!罗伯现在主要都在菲戈之丘留守了,你知道的。他不信任那个男爵,担心他会派人再来铲我们的土丘。”
“有我在,那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蒂凡尼坚定地说,“过去的不愉快都是误会。”
小亚瑟看样子不是很信服:“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讲,女主人,我们的首领罗伯也会这样想。但是有一件事我可以告诉你,如果有谁敢从我们的土丘上再挖一铲土,这座城堡里,只要是男的,就都别想活命了。这里的女人也都等着哭吧,当然,现在我面前的这位除外。”其他的噼啪菲戈人也都跟着叽叽喳喳地说起来,他们谈的都是同一个主题:谁敢染指菲戈之丘,谁就要遭到屠戮。当然了,他们其实也都不愿意这样大开杀戒。
“要小心你的裤子。”一个名叫“比胖乔克稍瘦一点乔克”的噼啪菲戈人说,“一旦你的裤子里钻进了一个噼啪菲戈人,你的倒霉事就开始了,你就等着受苦受难吧。”
“哦,是的,我们保证让你上蹿下跳,停不下来。”白头发小乔克说。
蒂凡尼很震惊:“请问你们噼啪菲戈人上一次和人类打架是什么时候?”
菲戈人讨论了一会儿之后,一致认定那应该是“贝丘之役”,根据白头发小乔克的说法,那一次,“人类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惨烈尖叫,他们四处奔逃,在地上疯狂跺脚,有人在悲惨地哭泣,悲惨的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他们还一个个急着想把裤子脱掉,因为穿着裤子只会有弊无利。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女人们在旁边都看得哧哧直笑。”
蒂凡尼本来听得嘴都张开了,现在有点回过了神,赶快把嘴闭上,然后又开口说:“那么,噼啪菲戈人有没有杀过人呢?”
这话一出口,很多噼啪菲戈人都把视线移开,故意不看蒂凡尼了。他们用脚在地上蹭着,伸手在脑袋上挠着,结果像平时一样,头发里掉出了好多虫子呀,囤积的食物呀,好玩的石头呀,还有其他一些让人难以启齿的东西。最后,是小亚瑟开了口:“女主人,我作为一个新近才回归自己部落的噼啪菲戈人,跟你说点实话并没有什么丢人的。我跟我的噼啪菲戈人兄弟们聊过,我了解到,他们从前生活在远处深山里的时候,有时候确实是要和人类战斗的,因为那些人会到处乱挖,寻找精灵的黄金宝藏。有一次双方冲突得十分激烈,那些挖金子的土匪有些实在是笨,都不知道逃命,结果就只好留下来乖乖受死了。”他咳嗽了两声,“不过,我还是要为我的兄弟们说句公道话,他们和人类作战总是很讲公平正义的——一个噼啪菲戈人对付十个人——够仁至义尽的了。如果他们的敌人还是只想找死,那可不能怪他们。”
蒂凡尼看到小亚瑟眼里闪过一线光,她忍不住追问了一句:“找死?你这话怎么讲?”
这个噼啪菲戈人警察耸了耸他小小的宽肩膀:“是那帮土匪非要拿着铲子到菲戈之丘来的,女主人。我是个懂法律的人,女主人,我以前从来没见过菲戈之丘,即便是这样,我的血液也沸腾了,女主人。沸腾了,真的沸腾了。我的心在乱撞,我的脉搏在加速,我的胃里一阵汹涌,仿佛吹进了龙的气息,只要一想到会有一把明晃晃的铁锨插进菲戈之丘,铲啊,捣啊,我就恨不得杀了那个拿铁锨的人,女主人。我要让他死翘翘,还要追到来世去再杀他一回,我要把他杀了又杀。因为像他那样动不动就灭我们一族的恶棍,实在是罪大恶极,光让他死一回是远远不够赎罪的。不过,我刚才也说过,我是个懂法律的人,我也非常希望现在的误会能消除,不要惹出什么大屠杀来,搞得到处是血腥、惨叫和哭号,还让好多人的身子都分了家,这一块、那一块地钉在树上,而且用的都是前所未有的方式,你说呢?”小亚瑟举着他那块标准尺寸的警徽,好像举着一块盾牌,他盯着蒂凡尼,脸上的神情仍不平静,还掺杂着几分挑衅的意味。
而蒂凡尼是个女巫,她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得告诉你一件事,小亚瑟,”她说,“请你务必好好领会我的意思——你已经到家了,对吗?”
小亚瑟手里的盾牌掉了:“对,女主人,我知道我到家了。我身为一个警察,刚才实在不该说那些话。警察应该说的是法官呀,陪审团呀,监狱呀,审判呀,个人不应玩弄法律呀,这一类的话。所以,看来这块警徽我还是不要的好。真的,你说得没错,我到家了,而且我应该留下来,从此和自己的族人在一起。当然了,我希望大家的卫生标准能提高一些,那样就更好了。”
他的话赢来了菲戈人的一片掌声,蒂凡尼不太清楚大部分噼啪菲戈人是不是真正明白“卫生”这个词的意思,还是说他们鼓掌只是为了“遵纪守法”。
“我向你们保证,”蒂凡尼说,“再不会有人去碰你们的土丘了。我肯定会管好这件事的,你们听明白了吗?”
“哦,好啊,”小亚瑟说着,眼里涌出了泪水,“你能这么说,当然是很好的,女主人,可是你不在的时候怎么办呢?比如你有非常重要的事要忙,要到处嗖嗖地飞来飞去,那时候可怎么办?”
所有的视线都投向了蒂凡尼,就连那些山羊的也不例外。蒂凡尼其实早就不做这种事了,她知道这样不礼貌,可她还是把小亚瑟提了起来,举到眼前。“我是丘陵地的巫婆,”她说,“我对你和其他所有噼啪菲戈人发誓,你们的家园永远都不会再受到铁器的威胁了。就算我不在的时候,我也能监督菲戈之丘这边的动态。这样一来,不论是谁,只要他还想活命,就不会来动你们的土丘。如果我言而无信,辜负了你们,就让钉子做成的扫帚拖着我飞过七重地狱吧。”
严格来讲,蒂凡尼心里想,她这番诅咒发誓实在是假大空,可是噼啪菲戈人认为,誓言如果没有涉及大量雷鸣电闪,没有夸大其词,没有鲜血淋淋,就不算是誓言。不错,用鲜血浸染过的誓言,确实会更显得像那么一回事。不过我是说到做到的,我一定会保证菲戈之丘再不受侵犯,她想,罗兰现在没有理由再拒绝我了。而且我还有个秘密武器呢——我已经得到了一位年轻女士的信任和友谊,而她就要成为他的妻子了。有她帮忙说情,他还好意思说“不”吗?
小亚瑟这下心里有了底,他欣慰地说:“你讲得很好,女主人。嗯,好了,我能不能借这个机会再代表我的族亲们跟你打听打听婚礼的事呢?我们对这方面了解得很少,都很感兴趣呢。你能给我们讲讲吗?”
现在如果跳出一个鬼怪来吓唬人,肯定挺可怕的,不过,被一群噼啪菲戈人围着追问人类婚姻生活的点点滴滴,给人的感觉好像更糟。蒂凡尼不想解释自己为什么不想回答他的问题,她只是简简单单说了一声“不行”,用的是钢铁一样冷硬的声音,然后非常小心地把小亚瑟放回到了地面上。接着,她又补充说:“你们不该听这些的。”
“为什么?”傻伍莱问。
“没有为什么,就是不该听!我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记住这和你们没关系就行了。好了,先生们,如果你们没意见的话,现在我想自己待一会儿了。”
当然了,这群噼啪菲戈人当中有一些还会继续跟踪她,她想,他们向来都是这样。她回到了大厅里,凑到炉火近旁坐了下来。就算是在仲夏时节,这间大厅里也还是温度很低。石头墙上挂着壁毯,仿佛这样就能挡住一点石头的寒意。壁毯上都是常见的花样:身穿铠甲的一群人冲着身穿铠甲的另一群人挥动着宝剑、长弓和战斧。由于战事太嘈杂、太纷扰,他们大概每过几分钟就得停下来——这样的话,织毯子的淑女们才能赶上他们的进度。位置最靠近炉火的那个骑士是蒂凡尼最熟悉的。这一带所有的孩子都对这壁毯不陌生——每当有长者在一旁讲解的时候,孩子们就可以看壁毯、学历史了。不过总的来说,蒂凡尼小的时候还是更喜欢自己给毯子上那些骑士编故事,比如那边那个,他正在拼命奔跑,想追上自己的马;还有那个,他被马儿甩了出去,他的头盔上正好有个尖儿,结果他就大头朝下扎在了地上。就算是小孩子看到了,也知道这样待在战场上很不好。他们就像一群老朋友,永久地凝固在这一场战争中,而这战争的名字是什么,人们都已经不记得了。
然后……忽然间,壁毯上多了一个身影,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一个身影,他穿过战场,向蒂凡尼跑来。她呆呆地盯着他,只感觉自己越来越瞌睡。可是,她的头脑还有一小部分在运转,它告诉她一定不能睡,一定要做点什么。这样想着,她的手抓住了火堆外缘的一根木柴,她举起它,对准了壁毯。
壁毯年头太久,布料都朽了。它会像干草一样易燃的。
那个身影不跑了,谨慎地走了起来。她还看不清楚他的模样,也不想看清。毯子上的骑士们都是用很朴拙的手法织成的,毫无透视感,就像小小孩的简笔画。
但是那个一袭黑袍的身影,一开始只是个遥远的小黑点,现在随着他的走近,却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了,现在……她能看见他的脸了,还有脸上那两个黑洞,就是距离这么远,她也能看到它们的颜色在变化,那是因为他走过了一个又一个身穿铠甲的骑士。现在,他又跑了起来,越来越近,越来越大。那股臭味又弥散开来……这幅壁毯值多少钱?她有权为了自卫而烧掉它吗?不烧了它的话,那个可怕的家伙就要从里面冲出来了。哦,必须烧,必须的!
如果她是个巫师该多好啊!那样她就有能力召唤壁毯上的骑士,让他们和鬼魅人殊死一搏了。
或者,她还是继续当她的女巫也行,只是不要继续待在这个地方就好!她举起了噼啪响的木柴,狠狠地盯着那两个本应是眼睛的黑窟窿。只有女巫才能大无畏地逼视这种黑窟窿,它们简直都快把人的眼睛吸出去了。
只是,这两个黑窟窿真的好有催眠作用啊,现在她看到,他缓缓地左摇一下、右摆一下,像是一条游向猎物的蛇了。
“请你别这样。”
忽然听到这么一句话,相当出乎蒂凡尼的意料。那个声音挺急切,不过也挺友好的——那是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的声音。
风是银色的,很冷。
蒂凡尼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仰望着冬日的天空。她眼角的余光瞟到几蓬枯草,它们在风中沙沙摇摆。可是说来奇怪,除了这么一点野景之外,旁边都还是大大的壁炉和作战的骑士。
“你现在千万不要动,”艾斯克莉娜的声音从后方传来,“现在你所在的这个空间,这么说吧,是为了我们的需要才拼凑出来的,从你进入这里的那一刻起,它才存在。等你离开时,它也就消失了。严格来讲,按照很多哲学门派的标准,这个地方根本就不能算是存在过的。”
“那么,这是个魔法空间了?就像‘虚无之家’那样?”
“你推论得不错,”艾斯克莉娜说,“不过我们懂行的都把这种空间叫作‘穿越现在时’。用上它,咱们就可以很方便地找个地方避开别人聊一聊。等你离开这个空间以后,你还会在你一开始所在的地方,而且时间也一点都没有流逝。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不明白!”
艾斯克莉娜在她身边的草地上坐下来:“不明白最好。你要是明白的话,心里才乱呢。要知道,你是一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女巫。据我所知,你的天赋在于制作奶酪,这是很棒的。这个世界需要奶酪制作高手。这样一位高手的价值堪比和她等重的……奶酪。至于魔法呢,倒不是你生来就有的天赋。”
蒂凡尼张口想反驳,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唉,她有时候就会这样。从满脑子乱纷纷的思绪中,她第一个挑出来说的是:“等一下,我还拿着一根没烧完的木柴呢。我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来了就来了吧。我只想问问你,刚才怎么了?”她看了看旁边的炉火。火焰是凝固的。“如果别人看到我,会觉得我也是定住的吧,”她说着,想到现在情况比较特殊,就不放心地追问了一句,“会是这样吗?”
“不会的。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我只能跟你说,‘穿越现在时’是一种……被驯化的时间。这种时间会听你的话。不用那么惊讶,在这个宇宙里,更奇怪的事也会存在呢。此时此刻,蒂凡尼,咱们其实是借用了别处的时间。”
火焰仍然凝固着。蒂凡尼觉得它应该很冷,但实际上她仍然能感受到阵阵的暖意。她想了想,又问:“那么,等我回去以后呢?”
“你会发现一切照旧,”艾斯克莉娜说,“只是你脑子里的想法变样了。我得告诉你,你的想法现在可是非常重要的。”
“那你呢?你费了这么大心思把我弄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跟我说我没有当女巫的天赋吗?”蒂凡尼干巴巴地说,“我可真是要谢谢你了。”
艾斯克莉娜笑了。那是青春洋溢的笑。看着她脸上的皱纹,听着这种笑声,你会感觉挺奇怪的。蒂凡尼从来没有见过哪个老年人显得这么年轻。“我只是说,你不是生来就有女巫天赋,对你而言,它来得不容易。你渴望它,你刻苦努力才得到了它。它是你向这个世界索取来的,你不在意代价是多少,而这代价总是少不了的。你听说过那句话吗?‘若你会挖洞,得到的报酬就是一把更大的铁锨,和等你去挖的更大的洞。’”
“嗯,我知道这话,”蒂凡尼说,“有一次我听威得韦克斯奶奶这么说过。”
“这句话就是她发明的。人们都说,不是女巫找到魔法,而是魔法找到女巫。但是你呢,你真的是找到了魔法——虽然一开始你并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但你还是抓住了它瘦巴巴的脖子,让它听命于你。”
“你说的这些都非常……有意思,”蒂凡尼说,“不过不好意思,我还有好多事没办呢。”
“在‘穿越现在时’里,你不用把那些事放在心上。”艾斯克莉娜很坚决地告诉她,“听着,蒂凡尼,鬼魅人又一次找到了你。”
“我想他是藏在书里和画里的,”蒂凡尼说,“还有壁毯里。”她打了个哆嗦。
“还有镜子里,”艾斯克莉娜说,“还有水洼里,或是一块碎玻璃上的闪光里,或者刀锋上的寒光里。你能想出多少种可能?你打算让自己有多害怕?”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必须和他一决高下,”蒂凡尼说,“这是我没法逃避的吧。他这种敌手,不是你能逃开的。他摆明了就是个欺软怕硬的小人,对不对?他觉得有胜算的时候才会出击,所以我必须想出一种办法,让自己变得比他更强大。我觉得我能想出来——不管怎么说,他有点像‘蜂怪’。那样的话事情就很简单了。”
艾斯克莉娜没有大喊大叫,她回话的声音很轻,可是听起来却比尖叫还刺耳:“奶酪制作高手蒂凡尼·阿奇小姐,你是不是打算把这件事一直这么轻描淡写下去?你现在要打败的可是最危险的敌手鬼魅人啊,如果你失败了,魔法也就没落了——它会跟着你一起没落。他将侵占你的身体和灵魂,利用你的智慧和才能去做坏事。到时候为了你好——也为了所有人好——你的女巫姐妹们就会摒弃一切不和,联起手来,在你们两个为害四方之前就把你们消灭掉。这下你懂了吧?这是一件很重大的事!你必须要拯救你自己。”
“别的女巫会杀了我?”蒂凡尼问着,惊骇极了。
“当然了。你是个女巫,你知道威得韦克斯奶奶平时都是怎么说的,‘我们女巫只做正确的事,不管它好还是不好’。你和他,非得争个你死我活不可。蒂凡尼·阿奇。失败就意味着灭亡。如果失败的是他,我遗憾地告诉你,再过几百年,我们会看到他又一次死灰复燃。如果失败的是你,结果会怎样我就不愿意多想了。”
“可是等一等,”蒂凡尼说,“如果别的女巫都准备好了看他控制我,然后联手对付他和我,为什么她们现在不能先和我联合起来打败他呢?”
“她们当然可以啦。你想要她们帮忙吗?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蒂凡尼·阿奇,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件事全看你的选择。不管你作出哪一种选择,我敢肯定,其他女巫都不会说你什么的。”艾斯克莉娜犹豫了一下,然后接着说,“嗯,我想她们会很体谅你的。”
怎么办?要当一个害怕考验、临阵逃脱的女巫吗?蒂凡尼想。还是等着别人来帮自己,让人家都知道你不行呢?如果你都觉得自己不行,那你就不配当女巫了。于是她大声说:“我宁可死,也要当个真正的女巫,我可不想像个可怜的小姑娘那样,等着别人来同情、扶助我。”
“阿奇小姐,你自信自尊得简直像是一种罪过,但是怎么说呢,我心目中的女巫就应该这样。”
周遭的一切忽然扭曲变形起来,艾斯克莉娜不见了,只有她的声音还在蒂凡尼脑海里回荡。壁毯又在她眼前了,她还举着那根燃烧的木柴,只不过现在她的姿态是充满自信的。她觉得自己好像充了气一样,都快要飘起来了。世界变得怪怪的,但她至少明确了一件事:壁毯就像干草,一碰到火就会被点着。
“我一眨眼就能把这块旧毯子烧成灰烬,先生,我说到做到。你还是从哪儿来的就赶快回哪儿去吧!”
她很惊奇地看到那个黑影真的撤退了。她听到片刻的咝咝响,然后感觉好像一下卸去了什么重担,那股臭味也跟着退去了。
“真有意思。”听到有谁说了这么一句,蒂凡尼一下回过头,看到普莱斯顿正开心地对她咧嘴笑着。“你知道吗,”他说,“你刚才有那么一小会儿有点僵硬,我看着真不太放心。我以为你出什么事了呢。我摸了一下你的胳膊——当然是非常恭敬地,没有调戏的意思——感觉就像是触到了雷雨天的紧张空气。于是我想,这是你们女巫的事,我最好不要干预,在旁边留心看着就好。然后呢,我就听到你威胁这么一块无辜的毯子,说你要烧得它灰飞烟灭什么的!”
蒂凡尼呆呆地望着他的眼睛,好像在盯着镜子一样。火,她想,对呀,鬼魅人被火烧死过一次,他还记得火的厉害。他不敢靠近火的。怕火就是他的秘密。而野兔却敢冲进火焰。嗯……
“说实话,我挺喜欢火的,”普莱斯顿说,“我一点也不觉得火有什么可怕的。”
“什么?”蒂凡尼问。
“你说话的声音好小,”普莱斯顿说,“有些事你可能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也不会多问。我外婆原先说过,‘不要掺和女巫的事情,除非你想找打’。”
蒂凡尼又看了看他,突然作出了一个决定:“你能保守秘密吗?”
普莱斯顿点点头:“当然了!我从来都没跟别人说过中士爱写诗这个秘密的。我当然可以保守秘密。”
“普莱斯顿,可是你刚刚对我说了!”
普莱斯顿咧嘴一笑:“啊,可你是女巫呀,你不算一般意义上的‘别人’。我外婆告诉我,把秘密告诉女巫,就像对着墙诉说秘密一样保险。”
“唉,好吧。”蒂凡尼说着,又把话头掐住了,“对了,你是怎么知道他写诗的?”
“想不知道才难呢,”普莱斯顿说,“他在警卫室的记事簿上写诗,可能都是在他值夜班时候写的吧。他很小心,总是把写了诗的纸页撕掉,而且撕得非常干净,你都不会察觉到记事簿少了几页。可是他写的时候,下笔太用力,结果在下面一页留下了印迹,别人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了。”
“哦,那除了你以外,别的人肯定也注意到了吧?”蒂凡尼问。
普莱斯顿摇了摇头,他戴在头上的超大头盔跟着微微一转:“没有,小姐,你知道那些家伙——他们觉得阅读都是女孩子做的事。而且,如果我去得早,我也会把底下那页撕掉,免得他们嘲笑他。我必须承认,作为一个全靠自学的人,他算是个不错的游吟诗人了——他能想出很好的隐喻。他的诗全是写给一个叫作‘米莉’的人的。”
“那应该是他老婆,”蒂凡尼说,“你肯定在村子里见过她吧——她脸上的雀斑比谁都多。她对这个问题非常敏感。”
普莱斯顿点了点头:“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他最近的一首诗为什么会叫作《谁会眷恋没有星星的夜空?》了。”
“单看表面,你无论如何想不到他会写诗吧?”
普莱斯顿思考了一会儿。“不好意思,蒂凡尼,”他说,“但是你的脸色不太好。我说句实话你别介意,你的脸色其实非常不好。要是你能变成别人来看看现在的你,你也会说你的状态非常差的。你看上去就好像根本没合过眼一样。”
“我昨天晚上至少睡了一个小时呢。前一天我还打了个盹!”蒂凡尼说。
“真的吗?”普莱斯顿说,毫不妥协,“除了今天的早饭之外,你上一次好好吃饭是什么时候?”
蒂凡尼现在仍然觉得轻飘飘的:“我想,我可能是昨天凑合吃过一顿吧……”
“是吗?”普莱斯顿问,“凑合吃一顿,打了个盹?好像没人能这么活命吧?这样下去人会死的!”
他说得对。她知道他说得对,可是这只是让事情更糟糕了。
“你听我说,我现在正被一个可怕的敌人追踪,凡是被他俘获的人,都会完全沦为他的傀儡。我必须和他较量!”
普莱斯顿很感兴趣地四处看了看:“他也能俘获我吗?”
想要毒药的人,自然会得到毒药,蒂凡尼想,普劳斯特太太,谢谢你教给我这么有用的一句话。“不,我觉得不会的。你必须是‘对’的那种人——哦,应该说是错的那种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吧,他要的是性格中有邪恶因素的人。”
普莱斯顿头一次显得有点忧惧了:“我也干过一些坏事的,不瞒你说。”
尽管突然间觉得很疲惫,蒂凡尼还是微微一笑:“你做过的最坏的事是什么?”
“我有一次逛集市,从一个小摊位上偷了一包彩色铅笔。”他昂然地看着她,好像等着她尖叫着发出声讨,或是蔑视地对他指指点点。
她却没有这样做。她只是摇了摇头,问:“你那时候多大?”
“六岁。”
“普莱斯顿,我觉得我那个敌人可能永远都没办法侵入你的头脑。不说别的,在我看来,你的头脑太错综复杂,里面塞的东西太多了。”
“好吧,蒂凡尼小姐,不过你真的需要休息了,好好地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吧。什么样的女巫能照顾其他人呢,如果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话?我记得有一句拉丁语‘Quis custodiet ipsos custodies’,翻译过来就是‘谁来守护那守护者?’。”普莱斯顿滔滔不绝地说着,“放到我们这里,就是‘谁来照看女巫?’,也就是‘谁来关照那关照别人的人?’。此时此刻,这个人看起来只能是我。”
蒂凡尼彻底投降了。
城市中的浓雾像厚厚的帘幕,普劳斯特太太穿过这浓雾,匆匆走向阴森森、黑沉沉的丹迪监狱。她所到之处,连雾气都驯顺地向两边退避,等她走过之后,它们才再次合拢。
监狱长正在大门口等着她,手里提着一盏灯笼。“麻烦你了,太太。但是我们觉得,有件事最好先让你了解一下,然后再正式开始调查处理。我知道女巫们现在有点不受人欢迎,不过我们一直都是把你当家人看待的,你理解我的意思吧。我们所有人都不会忘记你父亲。他太能干了!用七点二五秒就可以吊死一个犯人!绝对的无可匹敌。再也见不到像他那样的刽子手了。”监狱长说,他变得严肃起来,“言归正传吧,太太,你待会儿要看到的那一幕,是我希望自己永远都别再看到的。它真的让人心里很乱。我想,到了这种时候,就非找你不可了。”
普劳斯特太太在监狱长的办公室里把斗篷上的水珠抖掉,她能嗅出空气中悬浮的恐惧。远处传来了呼号声和哐啷哐啷的乱响——当一座监狱里出问题的时候,你总能听到这样嘈杂的声音。监狱,究其定义,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一大群人全都挤在一起,所有的恐惧、仇恨、忧虑、惊惶和虚妄一个摞在一个之上,你想喘口气都做不到。她把斗篷挂在门边的钉子上,搓了搓手:“你刚派到我们店里的那个孩子跟我说,有什么人越狱了?”
“是的,是第四区的一个犯人,”监狱长回答,“名字叫麦金托什,你还记得吧?他进来有一年左右了。”
“哦,对对,我记得,”普劳斯特太太说,“当初审判他的时候,只审了一半就审不下去了,因为陪审员都吐个不停。他的事确实恶心。可是从来没人能从第四区越狱呀。窗户上的栅栏不是钢做的吗?”
“栅栏都让他给掰弯了,”监狱长干巴巴地说,“你最好自己去看看。我们看了都心惊肉跳的——我实话实说啦。”
“我记得麦金托什不是什么大块头。”普劳斯特太太说着,随监狱长一起匆匆穿过阴湿的走廊。
“你说得没错,普劳斯特太太。他是个小矮个儿,很猥琐的一个人。下个礼拜就该上绞架了。牢房的栅栏硬是让他给拔了下来,那本来是身强力壮的人拿着撬杠都撬不下来的。然后他跳窗逃了出去,窗户离地面可足足有三十英尺呢。这绝对不正常,绝对有问题。可是他还干了一件事——我的天,那才可怕呢,光是想想我都想吐。”
一个守卫站在麦金托什曾经住过的牢房门口,但是在普劳斯特太太看来这实在没道理——麦金托什都不在了,何必还要派人把守呢。看到她走近,守卫恭敬地伸手碰了碰帽檐。
“早上好,普劳斯特太太。”他说,“能够见到史上最强刽子手的女儿,荣幸之至。他从业五十一年,从没有过一点失误。现在的刽子手特鲁伯,也是个不错的人,可是有时候他吊死的人还要在空中弹那么一弹,这就有点不专业了。你爸爸还有着大无畏的精神,见到罪有应得的犯人,就一定要把他绞死,绝不怕亡灵用什么地狱之火和恶魔之灾来报复他。你记着我的话,就算是恶魔之类的东西来了,他也会追上去把它们绞死的!七点二五秒就吊死一个人,多么出色的人才!”
普劳斯特太太却没有听他的话,她的眼睛盯着地板。
“让一位女士看到这么可怕的景象,确实太不应该了。”守卫接着说。
普劳斯特太太恍恍惚惚地答了一句:“弗兰克,有事务要处理的时候,女巫就不是什么女士了。”然后她嗅了嗅牢房里的味道,狠狠地咒骂了一句,骂得实在太难听,弗兰克眼泪都快下来了。
“你是不是也觉得离奇,想不出是什么东西把他附体了?”
普劳斯特太太挺直了身板。“我不觉得有什么离奇的,弗兰克,”她严肃地说,“我知道是什么东西附到了他身上。”
浓雾涌向了街边的屋墙,为的是给普劳斯特太太让路。她正向着第十鸡蛋大街匆匆走去,在身后的一片晦暗中留下一个“普劳斯特太太形”隧道。
德里克正在恬静地品着一杯可可,他的妈妈伴随着一阵响亮的屁声冲了进来。他抬起头看了看,皱着眉:“你觉得那算不算是降B调,妈?我听着不像。”他伸手去柜台抽屉里拿调音叉,可是他妈妈却一阵风似的从他身边冲了过去。
“我的扫帚呢?”
德里克叹了一口气:“在地下室里,你忘了吗?上个月你想修修它,可是矮人们跟你一报价,你就舍不得修了,还骂他们是一群诈骗犯,只配摆在草坪上给人当装饰品。还记得吗?不过这也没什么,反正你从来也不用那把扫帚。”
“可我现在必须用,我要去一趟……乡下。”普劳斯特太太说着,看看周围塞满东西的架子,想找到一把能用的扫帚。
她儿子吃惊得直瞪眼:“你真的要去吗,妈?你一直说自己身体不行,去不了乡下的呀。”
“这一回是生死攸关的事情,”普劳斯特太太嘟囔着,“你说,我能不能去找有时候高有时候矮有时候胖莎莉借一把扫帚?”
“哦,妈,你真不应该这么叫她,”德里克责备地说,“她对潮汐过敏,才会那么变来变去的,那不能怪她。”
“反正她有扫帚就行了!哈!总归跑不掉。你给我备上几块三明治,好吗?”
“你搞这些名堂,都是为了上个礼拜来咱们店里那个女孩吗?”德里克怀疑地问,“我觉得她可没什么幽默感。”
他妈妈不理他,只顾在柜台下面翻着,最后找出一根大大的胶棒来。第十鸡蛋大街的零售商赚钱不容易,所以他们手头常备着类似于棒球棒那样的胶棒作为防盗措施。“不明白,真的不明白,”她叹着气说,“我这辈子居然还会忙着做好事?我肯定是脑子进水了。才会做这种一点好处都捞不着的事!我真是不明白我自己,一点不明白。天知道我还会干些什么?是不是要帮人实现三个愿望了?如果我真的做起那种蠢事来,德里克,你一定要对准我的脑袋狠狠敲一棒子。”她把胶棒递给了他,“咱们的商店就交给你了。争取把橡胶巧克力和人造煎鸡蛋的销售量提上去一点,行吗?你可以跟顾客说它们是新式书签什么的。”
说完这些,普劳斯特太太就冲进了夜色。城市里的街巷每到夜晚都是危险的:有打劫的、偷东西的,还有其他种种坏人。但是当她走过的时候,他们纷纷退却了,隐匿到了阴暗处。因为,普劳斯特太太可不是什么善茬,如果你不想让自己的指关节全都错位的话,就最好别招惹她。
曾经属于麦金托什的那具身体此刻也在夜色中奔跑着。它满身痛楚。鬼魅人才不管这些呢,反正疼的又不是他。它的筋肉被剧痛折磨着,他却没有丝毫的感觉。撼动了钢铁栅栏的手指上鲜血淋漓,也与他无关——他可没有什么血可流。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次拥有身体是什么时候了。身体这种烂东西,必须进食喝水,这一点挺烦的。一具身体很快就会丧失利用价值。不过一般来说,这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反正他能找到新的宿主——那些满怀怨毒和嫉妒的心灵都会接纳他。只要他别太大意,动作快一点,就不会出闪失。这是最重要的。此刻,在这荒郊野外的路上,一时也找不到下一个合适的宿主。这具身体就先凑合用着吧。他很不情愿地允许身体停在一个池塘边,喝了几口浑水。水里有好多青蛙,这倒也没什么,反正身体也要吃点东西,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