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007

“哥,你别这么看我,我真不是故意的。”

见沈东变了脸色,沈秋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我就是一时没注意说漏嘴了,就只能告诉叶姐姐,不然以后叶姐姐知道我瞒着她,生我的气了怎么办?”

沈东冷笑一声:“你就不怕她生我的气?”

沈秋撇撇嘴:“我昨晚上就提醒你要跟叶姐姐说,你自己不说,能怪我吗?”

“我一大早上就回乡下,怎么说?”

沈秋想了一下,好像是这样,不由得更心虚了。

“哥,你先别着急,你和叶姐姐马上就要结婚了,以后就是两口子,人家说了,两口子是床头打架床尾和。”

他笑得一脸的讨好,可惜效果却适得其反。

这话打趣其他两口子也就罢了,可沈东与叶云珠还没结婚,还没亲密过。

沈东一脚踹过去:“我看你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沈东,”叶云珠一出澡堂就看见这一幕:“你干嘛?”

“叶姐姐,”沈秋跟看见靠山似的连忙跑到叶云珠身后,委屈巴巴地说:“我哥要打我。”

沈东对叶云珠道:“他欠收拾。”

叶云珠不是会一味护着孩子的人,她问:“沈秋做错了什么?”

沈东一噎,这能说吗?

就算能说也不适合现在说。

沈秋也机灵,不说沈东为何要收拾他。

叶云珠等了几息,见兄弟两都沉默得紧,便道:“行了,回家吧。”

沈东去拿叶云珠手里装洗漱用品和脏衣服的盆子:“我来拿。”

沈秋也同时伸手:“叶姐姐,我来拿。”

一大一小同时端住盆,眼神对视,谁也不放手。

叶云珠:……

看着那么厉害,怎么有些时候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

“让你哥拿,”叶云珠把沈秋的手拉开:“空着手不好吗?”

沈秋咧开嘴角,眼睛里的笑都要溢出来。

他知道他不是他哥的亲弟弟,曾有人跟他说他哥要是结婚了,嫂子一定不会喜欢他这个吃干饭的。

他暗暗担心过,但现在他肯定叶姐姐一定没有不喜欢他。

姐弟俩开开心心地在前面走着。

沈东在他们两人身后走着,端着两个盆子――一个他们兄弟两的,一个叶云珠的。

到院门口,里面出来一对年轻男女,两人手里都端着盆子,应该是要去澡堂洗澡。

“云珠。”

招呼了叶云珠,女人的目光就落在了沈东身上,把人打量好几遍后才冲着叶云珠挤眉弄眼:“一会儿我来找你。”

叶云珠说好。

他们东院的西厢房住了两家人,一家是余嫂子母子两个,另一家就是这对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妻。

女人叫陈琳琳,和原主关系不错,这两日回了娘家,应该是才回来。

到家后,兄弟两在客厅听收音机,叶云珠对这个兴趣不大,听了一会儿后就回了房间。

不一会儿,沈东抱着两床站到门口:“这个放你这儿吧?”

叶云珠同意,沈东明天晚上就要住过来了,这两床棉絮是该放她这儿。

叶云珠以为就这两床棉絮,不想沈东居然从里面翻出了两条裙子,一白一绿,关键是做工居然挺精致的,款式也不错,比原主在百货大楼里买的还要好。

“好漂亮。”她欢喜道。

“我妈针线活好,”沈东道:“棉絮是去年就准备的,裙子是上个月做的,我们结婚结得急,其他东西她来不及准备,说以后会补给你,还要给你钱,我没收,说等你以后回去让她给你。”

叶云珠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佟二柱去世,张琼就以为叶云珠和沈东会结婚,所以就开始准备东西,先做了两条裙子,哪知道后面一直没动静,她就没继续准备了。

叶云珠拿着裙子在大镜子面前比了比,还问沈东:“我明天穿哪条去领证?”

沈东认真看了几眼后:“都行,都好看。”

叶云珠对这个答案非常不满意,但看沈东那模样,估计是他的真心话。

翻了个白眼,她自己又比了比:“穿白色吧,你穿我今天买的黑色衬衫,黑白配,好看。”

沈东说好,出去后他站在走廊上皱了皱眉,黑白配好看吗?

结婚不应该穿红的吗?

他还打算明天领证前去一趟百货大楼给她买红裙子呢。

沈东走后,叶云珠把原主的书翻出来看。

原主的专业是汉语言,幸好不是什么数学,物理,不然即便她得了原主的记忆怕是也弄不懂。

叶云珠在大兴朝时因为身体不好,不能学武也不能到处走,就只能待在家里看书,所以她看的书非常多,甚至她自己建了一个藏书阁。

有这样的底子在,叶云珠看起原主的这些课本一点压力也没有,甚至还想着改天空了写几篇文章来试试。

她看得入了神,连敲窗子的声音都没听见。

陈琳琳只好从客厅进来,一进屋就道:“你可算是想清楚了,我真怕你选了丁文远。”

陈琳琳眼睛比原主厉害,看出丁文远和佟婉都不是好的,劝原主不要选丁文远以及让原主把佟婉送回去。

可以说原主考虑这么久,陈琳琳功不可没。

她问叶云珠怎么突然想通了,叶云珠说她晚上做梦梦见佟二柱让她不要选丁文远。

两人聊了一会儿后陈琳琳把她带进来一个纸盒子递给叶云珠:“我早上听人说你要和沈东领证,中午就去买了这个!”

叶云珠想打开看,被陈琳琳拦住:“等我走了你再看,好东西。”

瞅着陈琳琳脸上的坏笑,叶云珠可不觉得里面是好东西。

果然,等陈琳琳走后,叶云珠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套水红色蕾丝的内衣内裤,布料少得可怜,堪堪能遮住某些部位。

另外还有一个小盒子。

外表看不出来是什么,仔细看了看说明才知道是避孕的套子。

这时,院子里响起陈琳琳的声音。

“这都是我托了人情才买到的好东西,可不许不用。”

叶云珠嘴角抽了抽,有点无语,不过能送这样的东西,陈琳琳也挺有趣的。

次日,去领证前他们还是去了趟百货大楼。

昨晚上陈琳琳得知叶云珠要穿白裙子去,觉得太素静了,让叶云珠去买一个红色的发箍,不大,好看,且喜庆。

叶云珠选了一个宽边的,沈东自觉去付的钱。

沈东还问要不要买条红裙子,被叶云珠坚定拒绝。

出百货大楼没一会儿,沈秋突然道:“叶姐姐,你太好看了。”

叶云珠疑惑地看向他,刚才在百货大楼不是已经夸过了。

沈秋一脸骄傲:“大家都在悄悄的看你。”

叶云珠莞尔,抬头,恰好对上沈东的视线。

沈东:“是好看,你很适合红色。”

叶云珠嘴角的笑意更深了,她根据原主的记忆以为沈东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呢,没想到还说好听话呢。

领证很快,然后他们就去照相。

原主有很多照片,但叶云珠却是第一次照相。

她对这个很感兴趣,除了与沈东,沈秋,以及他们三人的合照,她自己还照了许多单人照。

照相的人见她模样好,问她能不能把她的照片就一张摆在他们相馆。

这在大兴朝,相当把她的小像放在大街上供人观看,叶云珠岂会愿意,只是不等她拒绝,沈东就先道不行。

从照相馆出来,沈东对叶云珠说:“照片摆在相馆,来来往往的人都能看到,不太好。”

这是怕她生气呢。

叶云珠弯眉道:“我明白,我本来也是要拒绝的。”

之后他们去买喜糖和糕点一类的东西,他们不打算办酒席,计划给邻居好友送喜糖喜饼。

人挺多,要排队,沈东怕叶云珠晒得中暑,让她和沈秋去街对面的屋檐下躲着。

等轮到沈东的时候,沈秋过去帮忙,走前还叮嘱叶云珠:“姐姐,我们马上就回来。”

领证后,沈秋要改口叫嫂子,但叶云珠觉得姐姐称呼起来更亲近,就没让他改,不过改口红包是给了的。

当时,沈秋拿着叶云珠给的红包,很大声地道:“谢谢姐姐,祝哥哥姐姐新婚快乐,长长久久,百年好合。”

所有的人都朝他们看了过来,要不是叶云珠脸皮厚,怕是要羞得不行。

大街上人挺多,当余光瞥见一个男人朝她走过来时,叶云珠以为是路过,不想对方在她面前停了下来,还用淫邪的目光打量她。

叶云珠脸色沉下,她认出来了,这个男人就是之前拦着原主不让走的二流子,外号野狼。

就这样色咪咪的模样,也敢称野狼,真是侮辱了狼。

“滚。”叶云珠一点不客气。

“凶什么凶,”野狼用大拇指摸了摸嘴角,轻挑道:“几天不见,你越来越好看了。”

叶云珠厉声:“你信不信我喊人了。”

“我又没对你做什么,你喊人干嘛。”野狼一脸的有恃无恐:“我听说你要结婚了,啧,你结什么婚,跟哥在一起多好,哥本钱大,保证你夜夜春……”

叶云珠眼神一冷,再听不下去,一巴掌狠狠地甩了过去。

野狼应该是完全没想到叶云珠会动手,一点没躲,让叶云珠打了个正着。

他不是不打女人的人,反应过来就要打回去,但叶云珠已经往街对面跑,一边跑一边喊沈东。

这条街不宽,在野狼要抓住叶云珠的时候,沈东赶到了叶云珠身边,一手把叶云珠拉进怀里护着,同时一脚踹了过去。

跟平时踹沈秋不同,这一脚沈东是用了力的,于是野狼飞了出去。

咂在地上,砰的一声,灰尘都飞得老高。

作者有话要说:#^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