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很快就开始冒汽起泡。“帮我把它拖到浴盆边去,”邓克告诉男孩。他们一起把水壶从炉火上抬起来,穿过地窖走到大木浴盆边。“我不知道怎么和出身名门的淑女们说话。”当他们倒水时他坦白道。“在多恩我俩本来可能都会被杀,因为我对卫斯夫人说的话。”
“卫斯夫人是疯子,”伊戈提醒他。“但你本来可以更有骑士风度。淑女们喜欢你有骑士风度。如果你能像从伊利昂手里救下那个木偶剧女孩一样救下红寡妇……”
“伊利昂在里斯,而那寡妇也不需要救。”他不想谈起坦希莉。“高过头的坦希莉”是她的名字,但她对我来说不算高过头。
“好吧,”男孩说。“有些骑士对女士们唱有骑士风度的歌曲,或是用月琴弹奏旋律。”
“我没有月琴。”邓克看起来很郁闷。“而那夜我在厚板镇喝得太多,你说我唱起歌来就像泥坑里的公牛。”
“我忘了,爵士。”
“你怎能忘了?”
“你告诉我忘掉的,爵士,”伊戈说,一脸无辜。“你告诉我下一次提到它我耳朵上就要挨一下子。”
“不会有唱歌这回事。”哪怕他有那样的嗓音,自始至终邓克所知的唯一歌曲就是《熊和美丽淑女》。他怀疑要赢得威博夫人的芳心它能起多大作用。水壶又一次冒着汽,他们把它费力搬到浴盆边倒了过来。
伊戈第三次汲水装满它,然后爬回井沿上。“你最好别在冷壕堡吃喝任何东西,爵士。红寡妇毒死了她所有的丈夫。”
“我不像要娶她吧。她是个出身名门的淑女,而我是跳蚤窝的邓克,记住了?”他皱起眉。“不过她曾有过多少丈夫,你知道吗?”
“四个,”伊戈说。“但是没有孩子。不管何时她生孩子,一个魔鬼就会在晚上来要了那孩子的命。驼背山姆的老婆说她把自己未出生的孩子卖给了七重地狱的主宰,因此他才会教给她黑魔法。”
“出身名门的淑女们和黑魔法没什么瓜葛。她们跳舞唱歌,还做刺绣。”
“也许她和魔鬼们跳舞,刺绣邪恶的法术。”伊戈兴致勃勃地说。“而且你又怎么知道出身名门的淑女们做什么呢,爵士?卫斯夫人是你曾知道的唯一一个。”
那够傲慢无礼的,但却是事实。“也许我不知道什么出身名门的淑女,但我知道一个想要耳朵上挨一下子的小子。”邓克摩擦着自己的颈后。一整天穿铠甲总让它硬得像木头。“你是知道王后和公主们的。她们曾和魔鬼跳舞、练习黑魔法吗?”
“席拉夫人是这样的。她是血鸦公爵的情妇。她在血中沐浴好保持她的美貌。有一次我的妹妹雷伊在我的饮料里放了爱情药,这样我就会和她结婚,而不是和我的妹妹戴拉。”
伊戈说得就像这样的乱伦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一件事;而对他来说确实如此。坦格利安家族一直兄妹通婚有上百年了,好保持龙王血脉纯正。虽然最后一只真龙在邓克出生前就死了,龙王们却还在继续。也许诸神不在乎他们与自己的姐妹结婚。“那药水起作用了么?”邓克问道。
“它本来会的,”伊戈说。“但我把它吐了出来。我不想要妻子,我想要做一个御林铁卫的骑士,只为服务保护国王而活。御林铁卫们发誓不事婚娶。”
“那是高尚的,但当你长大一些就会发现你更想要一个女孩,而不是一件白披风。”邓克在想“高过头的坦希莉”,还有在白杨滩她对他微笑的样子。“尤斯塔斯爵士说我就是那种他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的男人。她的名字是亚莉珊。”
“她死了,爵士。”
“我知道她死了。”邓克说,有点恼火。“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他说。如果她还活着,他会乐意让她嫁给我,或者是某个像我的人。从前从来没有哪位贵族把他们的女儿许给我。”
“他死掉的女儿。而且奥斯格雷家族过去可能曾经是贵族,但尤斯塔斯爵士只是个有封地的骑士。”
“我知道他是什么。你想要耳朵上挨一下子?”
“唔,”伊戈说,“我更愿意要个耳光,而不是个妻子。特别是个死掉的妻子,爵士。水壶在冒汽了。”
他们把水搬到浴盆边,邓克把自己的上衣从头上脱下来。“我会穿我的多恩上衣到冷壕堡去。”那是沙丝做的,他最好的衣服,画着他的榆树和流星。
“如果你穿着它骑马它会全都给汗水泡透的,爵士。”伊戈说。“穿你今天穿的那件吧。我会带着另一件,你可以在到达城堡之前换下来。”
“在我到达城堡之前。我要是在吊桥上换衣服,看起来还不像个傻瓜。而且谁说你要跟我一起去?”
“一个骑士带着一个跟班的侍从要更让人印象深刻。”
那是事实。男孩对这种事有很强的判断力——他应该有。他在君临城做过两年的侍童。即使如此,邓克还是不愿带他涉险。关于冷壕堡会有什么样的欢迎在等待他,他毫无概念。如果这个红寡妇像他们说的那样危险,他可能会以一个鸦笼收场,就像那两个他们在路上见到的人。“你将留下来帮助班尼斯对付那些平民百姓,”他告诉伊戈。“别那么闷闷不乐地看着我。”他把马裤踢了下来,爬进浴盆里冒汽的水。“现在去睡觉吧,让我来泡自己的澡。你不能去,那就是最终决定。”
当邓克醒来的时候伊戈已经起身并离开了,清晨的阳光照在他脸上。诸神慈悲,天气怎能这么快就热起来?他坐起身伸了个懒腰,打着呵欠,然后爬起来,睡意朦胧地蹒跚下到井边。在那里他点起一支粗大的牛油烛,往脸上泼了点冷水,然后穿好了衣服。
当他出门走进阳光中时,“雷鸣”就在马厩边等候,鞍辔都已备好。伊戈也在等着,还有他的骡子“学士”。
男孩已经穿上了靴子。他看起来第一次像个合适的侍从,穿着一件绿金相间的美观紧身上衣和一条紧身白羊毛马裤。“马裤臀部扯坏了,但驼背山姆的老婆为我缝好了它。”他宣布。
“衣服是亚达姆的,”尤斯塔斯爵士说,在他把自己的灰阉马从厩中牵出来时。一只切凯狮子装饰在磨损的丝斗篷上,它就披在老人肩头。“紧身上衣在箱子里放得有点发霉,但它应该还行。一个骑士带着一个跟班的侍从要更让人印象深刻,因此我决定伊戈应该陪你去冷壕堡。”
被一个十岁的男孩给智胜了。邓克望向伊戈,无声地做出了“耳光”的口形。男孩咧嘴一笑。
“我还有些东西是给你的,邓肯爵士。来。”尤斯塔斯爵士拿出了一件斗篷,随着一挥把它抖开。
它是白羊毛的,以方形的绿缎和金色布料镶边。在这样的炎热里一件羊毛披风是他最不需要的东西,但当尤斯塔斯爵士把它披在他肩上时邓克看到了他脸上的骄傲,于是发现自己无法拒绝。“谢谢您,阁下。”
“它正适合你。我要是能给你更多的就好了。”老人的胡须抽搐了一下。“我派驼背山姆到地窖里仔细检视一下我儿子们的东西,但艾德温和哈罗德是身材小一些的人,胸没有那么厚实,腿要短得多。说来遗憾,他们留下的东西没有适合你的。”
“披风就够了,阁下。我不会让它蒙羞。”
“我不怀疑那一点。”他拍了拍他的马。“我想和你一起骑马走一段路,如果你不反对的话。”
“当然不,阁下。”
伊戈带他们下了山丘,高高坐在“学士”背上。“他非要戴着那顶软草帽吗?”尤斯塔斯爵士问邓克。“他看起来有点愚蠢,你不这么认为吗?”
“如果他的头被晒脱皮,那会更愚蠢,阁下。”即使是在太阳刚刚在地平线上升起的此刻,天气已经很热了。到下午马鞍就会热到能把人烫出水泡来。伊戈穿着死去男孩的华丽服饰也许看上去很优雅,但在黄昏之前他就会变成一个煮熟的蛋。邓克至少还能换衣服;他的好上衣放在鞍袋里,旧绿上衣穿在身上。
“我们走那条西边的路。”尤斯塔斯爵士宣布道。“过去这些年里不常用它,但它仍然是从坚定塔到冷壕堡最短的路。”那条路带他们绕过山丘后面,经过浓密的黑莓丛,老骑士让他的妻子和儿子们安息的坟墓所在之处。“他们喜爱在这里摘黑莓,我的男孩们。当他们还小的时候他们会一脸粘乎乎、胳膊带着划伤来到我面前,然后我就知道他们刚刚去了哪里。”他怜爱地微笑了。“你的伊戈提醒我想起了我的亚达姆。对这么年轻的一个男孩来说,他真勇敢。一个盾牌上画着六颗橡实的河边人用斧子砍掉了他的胳膊。”他悲哀的灰眼睛迎上了邓克的。“你那位旧主人,帕尼基的骑士……他在黑火叛乱中战斗过吗?”
“阁下,他战斗过。在他收留我之前。”邓克那时还不到三岁或四岁,在跳蚤窝的小巷里半裸着乱跑,更像动物而非男孩。
“他是为红龙还是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