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季清夏还在抄书。
她记忆力极强,若说背书,大概不到半个时辰就能背出一本,可抄书……
别说是用毛笔,就算是现代常用的钢笔,季清夏也许久没一次性写过这么多字了。
她身上没有银钱,自然没法吃午饭,就这么基本不间断的抄了一整天,强忍着手腕的酸痛,也只抄了小半卷春秋。
虽然这个速度在整个书肆中已然算得上是极快的,但这小半卷书,只换了不到一两银钱。
崇文阁抄书的价格都是按字数定好的,每一百字可得五十文钱。
赚钱难啊。
她不知道的是,这个世界会读书写字已然是普通人家不敢想的事,普通农户一年收入不过七八两银钱,她能靠抄书一天赚得一两,已经是让常人眼红的本事了。
与周老板约定了明日还来抄书,季清夏起身准备去草市找季铁花。
这会儿已经过了申时,不知道季铁花是不是还在草市上。
揉着酸痛的手腕出了门,谁知还没走到草市,身边突然多了不少人朝码头赶去,季清夏留意了一下,听到了他们隐约传出的对话。
“听说了吗?码头竟然有个男人在搬货。”
“真的?搬货这活哪是男人能干的?!”
“就是说啊,所以你没看这么多人都跑去围观了吗?据说那男人还是个瘸子。”
“那肯定是吃不起饭了吧……不然别说是干活了,就是混在这么多女人中间,也算坏了名声了,以后可怎么嫁人哟……”
“说是已经成亲了呢,就在程老板那个码头,咱们快去,一会儿说不准就被欺负走了,以后再也不来,就没有热闹可看了。”
已经成亲的瘸子……
季清夏心里突然生出一个荒谬的猜想。
陈笙昨日回家的时候没采到任何野菜。
他身上的衣裳都被汗浸透了。
还有比平日里更加跛的脚,和吃饭时一直在微微颤抖的手……
难不成他昨日便是到码头搬货来了?!
季清夏立刻换了方向,跟着其他人一起往码头赶去。
别是陈笙,不能是陈笙,她今早离开的时候陈笙明明还在卧房休息。
季清夏心中更加忐忑,于是加快了脚步,没一会儿便赶到了码头。
吵吵嚷嚷的码头围了不少人,都是来看稀奇的。
毕竟就算是乡下小民,没有城里大户公子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规矩,也没听说过有哪家的男人跑来这种地方,混在一群糙娘们中间跟着搬货的。
也不知是谁家的夫郎,竟然做出这样丢人现眼的事来。
季清夏焦急的踮起脚向堆了货物的码头张望,隔着围观的人群,终于看到了那个扛着麻袋艰难行走的男人。
这样冷的天气,周围女人们都穿着棉袍,只有男人一身破旧不堪的单衣。那身单衣也被汗浸透了,湿哒哒的挂在身上,更显得身体瘦削的不成样子。男人咬牙搬着货物前进,由于跛脚,速度比旁边的女人们慢了不止一倍,偶尔还会被人恶劣的故意冲撞,那些人撞了他还嘻嘻哈哈的嘲笑,连带着围观的众人都跟着哄笑成一片。
男人没法做出任何反抗,只能艰难的站稳身子继续。
他额头上那道伤已经被汗水浸的发白了,露出的半截手臂上沾了脏污的泥土,还夹杂着原本的青紫伤痕。
看起来实在是……狼狈不堪。
正是她的夫郎,陈笙。
季清夏心里酸疼的厉害,拨开人群朝陈笙走去。
正巧听到一个搬货女人的调笑。
“没想到你今天还敢来,怎么,是想姐姐们了?我说你何必这么辛苦,不如在这儿随便找个娘们改嫁了算了。”
“别别别,这话让我男人听着还得了?”旁边立刻有人搭茬。
“就是啊老孙,怕是你自己看上这个丑瘸子了吧?”
“去你个狗娘养的!老娘是嫌他动作慢慢吞吞的在这儿碍眼,瘸了腿还能被程老板招来做事,还不知道是怎么伺候的程老板满意,才被放进来跟咱们掺和!”
“拉倒吧,程老板家大业大的,能看上这么个丑瘸子?这样的男人送我我都不要!”
陈笙一直对这些污言秽语没什么反应,似乎已经听惯了,直到人群中发出一小阵骚动,不知是谁喊了句:“这不是季秀才吗?”
陈笙突然滞住了脚步,不可置信的看向正朝他走过来的女子。
“妻主……”
他失神呢喃。
“妻主?你还真成亲了啊?谁家娘们眼瞎娶了你?”那孙姓女子一边说一边往旁边打量,就看到人群中走出个身着青色长衫的年轻女子。
女子的样貌比一般女性阴柔了些,但一身气度却无法忽视,仅仅是面无表情的走过来,就让她不自觉的声音越来越低,连带着周围那一圈调笑的人也都跟着噤了声。
所有人心里都想着,完了,这瘸子怕是今日就要被他妻主打死在这里了。
陈笙也是这么想的。
他本就强撑着一股力气扛着肩上的麻袋,如今心里一慌,手上也失了力气,眼看着麻袋就要带着他一同摔倒。
季清夏赶紧上前一步扶住了摇摇欲坠的麻袋。
好重。
还好昨夜在系统中学习过后,原身这副废物身体比之前好了不少,不然季清夏怕是真接不住这么重的麻袋。
季清夏心里暗自庆幸,手上加了些力气,将麻袋安稳放在地上,而后看向面色惨白的陈笙。
没有愤怒,也没有殴打。
季清夏一双黝黑的眸子定在陈笙额角越发严重的伤处,陈笙愣愣的看着她,读不懂她眼中翻滚的情绪,理智觉得季清夏不会放过自己,只能遵从着本能向她求饶。
“妻主,我,我错了,饶了我……”
至少,至少别在这里打他。
那些人或嘲讽或鄙夷的目光像是要生吞了他,他其实早就已经撑不住了。
季清夏终究还是没忍住,将狼狈不堪的夫郎揽进了怀里。
他抱着比看起来还要瘦,几乎只剩下一把骨头。
“陈笙。”
陈笙第一次听到季清夏叫自己的名字。
不是贱人,破烂货,死瘸子。
而是陈笙。
原来她叫他名字的时候这么好听。
陈笙听到了季清夏带着颤抖的声音:“跟我回家吧,好不好?”
她怀里好暖。
陈笙眼睛一酸,几乎要落下泪来。
季清夏……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那些针对他的污言秽语已经开始转移到季清夏身上。
陈笙抿着唇推开了她。
手上的脏污在季清夏整洁的青袍上留下了一个印子,陈笙目光定在印痕处,声音嘶哑:“我……活还没干完,你先回去吧。”
“就是啊!码头的工钱都是一天一结,哪有干到一半就走的道理!”
那孙姓女子这会儿才回过神来,开口道。
一旁的工头听到骚乱声也走了过来。
“陈瘸子,老板留你在这儿干活已经是格外开恩了,你还想提前走不成?”
没人知道程老板为什么要留一个瘸腿的男人在这儿干活。
码头搬货工虽算不上是什么肥差,但从来都只要年轻力壮的女人。谁都知道程老板一向出手大方,想要在她手下干活的女人排都排不过来,这次却留了个瘸腿的男人在码头上,这才是她们处处排挤挖苦陈笙的最大原因。
陈笙低声向季清夏恳求:“你先回去吧。”
别在这儿被人议论,也不要……被他连累。
周围全是看热闹的人,其中不少认出了季清夏的身份,小声谈论着她的那些荒唐事,以及她为何会娶了这样一个夫郎。
季清夏对周围人的议论恍若不闻。
她不由分说的把陈笙横抱起来。
“妻主!”陈笙身体突然悬空,吓的微微睁大了眼睛,身体都僵住了。
季清夏抱着他走到旁边一处码好了货物的空地,把人放下,让他倚着货物歇息:“在这儿等我。”
说完也不等陈笙回应,挽起袖子回到刚才的地方,咬牙把那袋近百斤的货物扛在肩上,朝码放货物的地方走去。
人群瞬间安静了一瞬。
“不是说季秀才是个只知道喝花酒的败家子吗?”
“没错啊……我昨日还在街上看到她被人追债。”
“真的?可是听崇文书院的学生说,她今日一大早就去书肆里抄书了,抄的又快又好,连书肆雇佣了多年的抄书匠都比不上她。”
“真的假的……”
“你还别说,这书生看着文弱,没想到还挺有一把子力气。”
“就是娶的夫郎又丑又瘸,还这么抛头露面的,估计回去就得合离吧。”
“合离什么……要是我直接一封休书,咱可丢不起这人。”
议论声一句一句落入陈笙的耳朵,每一句都扎在他早已麻木不堪的心口。
是啊……季清夏可能真的变好了。
她会赶走追债的人,会做饭,会哄着阿荠喊娘亲,甚至还能来县城做抄书匠赚钱。
可他做了什么……
他这样丢人现眼,季清夏一定会休了他。
他原本盼极了那一纸休书,可不过一天的时间,如今再想到休书,却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气。
天可真冷啊。
季清夏,季清夏。
陈笙念着这个名字,喉中满是苦涩。
季清夏那边也并不好受。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没有做过这样重的体力劳动。
昨夜过后,原身的身体虽然好了些,但也不能与这世界的其他女子相提并论。何况刚抄了一整日的书,右手酸痛的根本用不上力,勉强用左手将那百十斤重的麻袋扛到肩上,麻袋压的她腰都直不起来,每走一步都极为费力。麻袋粗糙,在肩头反复磨蹭,没一会儿肩颈处便一片肿痛。
季清夏想到陈笙比原身还要小的力气和他瘦削的身体,还有他身上累累的伤痕。不知陈笙是怎么坚持了一整天的……
不,不止一天。
昨天陈笙大概也是来了这里。
季清夏心口越发酸疼。
她没忘了陈笙还跛着脚……
还有,陈笙不认识季铁花,自然没办法搭她的牛车,几十里山路,天这么冷,他又是怎么走到县城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