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007

温绰前脚猜完她会有所动作,下一刻马车帷裳便被晃晃掀开了一条缝。

是沈窈拿着吃的送了进来。

“这个,尝尝吧,可好吃了。”少女将煎饼送到照野手中指了指,秀气的眸子晶亮亮。

未等他道谢,她便转身离去,剩下车内二人一时都哑了言。

“少主果然料事如神!”这下,照野算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去去去,佩服你就把这都吃了。”温绰此时却有些莫名的燥意。

温绰这十六年过得钟鼓馔玉,养尊处优。因着是二少主,寨里上下无人敢对他有半点不敬,因着容貌天生过人,无论在苗疆何处,都不乏有姑娘对他暗送秋波。

每逢跳月,花山节和赠带节,向他表白心意的女子,源源不断的赠礼和花带,多到他往回还都要废上好一顿的功夫。

什么好东西他没有见过,只是这煎饼卷大葱......

他还真是平生第一次收到。

虽说送他金银珠宝他不缺,玉石琉璃他也根本不稀罕,可送这煎饼是什么意思,在她心里,他就是煎饼卷大葱一般的存在吗?

毫无美感可言!

庸俗,极度庸俗,就她这样的诚意和觉悟,还想追求他?未免也太草率。

虽对她并无意,可他还是感觉到了一种名叫被随意打发敷衍了事的烦闷心情。

可以这样说,作为追求者,她绝对是最不合格的一个。

正气愤着,照野突然举着煎饼递到了他面前。

“少主不尝尝吗,味道是真的不错。”

照野也在长身体的时候,那么久没吃饭一碗肉粥怎么可能饱腹。

他没吃过中原的这种小吃,原本只是想尝一口,没想到这金黄的煎饼口感筋道,新鲜细葱的辛香中伴着秘制豆酱的咸甜,各种奇妙风味的碰撞,越嚼越香,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照野吃的有些上头,哪注意到自家少主在莫名气愤。

“怪不得沈姑娘自己一人拿了两个。”

用料简朴,却意外的可口。

温绰则在话中听到了别样的意义。

“她看起来很喜欢吃?”

“应当……是吧,瞧她自己拿了两个呢,走的时候还吃得正香。”显然是真的爱吃。

“啧。”

温绰这下算是明白了。

这沈窈,不是在草率敷衍他,或者觉得他配不上更好的。

而是,她只是想把她自己喜欢的东西,给他而已啊。

多么纯粹而真挚的爱意。

这个蠢笨的女人,说她羞怯吧,她却能干出第一次见面就将他打晕带回家的大胆行为,可说她果敢,她却又做这种隐晦而含羞的举动,要不是他聪明绝世,换谁能明白她的心意。

只是,她越是这样,他越发拒绝起来会有些棘手。常言道,只有感情深铁杵磨成针,只要感情深不喝酒也真。

她对他这样用情至深,他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彻底让她放下呢?果然他还是得赶紧走才是。

心想着,温绰暗自神伤叹了口气。

果然有时候太聪明也不好,会庸人自扰。

两个煎饼实在太多,沈窈慢条斯理的只吃了一个半,便撑得不行。

想了想,沈窈决定把剩下这半回去带给程见书家养的小狗金豆子吃。

习惯性取出了荷包中的薄荷香叶含在了口中,葱叶的香辛味便很快在嘴中淡了去。

程见书则摇头晃脑着看不下去:“多此一举,吃都吃了,早怕味儿你不吃不就得了?”

要不上次打赌输给了她才被迫吃的,他是真的对葱一丁点好感都没有。

听说沈家好像也只有她喜欢生吃这大葱卷饼,该不会她才是她爹捡来的那个吧?

他越是这样吊儿郎当,沈窈就越不想看他乐得自在,有些人好像天生就是这样,天生一开口就有种想让人给他来上两拳的欠揍。

所以她当即改变了主意,把剩下的那半带着葱的煎饼,趁他没注意一股脑按进了他手中没吃完的糯糕里。

“现在糯糕也有葱味了,你吃是不吃?”

程见书哪想到她做这么绝,目瞪口呆完也干脆仰起脖子宁死不屈。

“不吃!打死我也不吃!”

嘴上硬嚎着,心里却在想,其实把被葱污染的那小块去掉,剩下的也应当不碍事。

“好!你不吃我吃!”

好歹一起长大的,沈窈怎么能料不到他那点心思,抓起剩下的那最后一块糯糕,不由分说送进了嘴里。

尽管她已经吃得,煎饼都撑到嗓子眼了。

直到马车缓缓停在了花婆婆家的院门口,几人接连下来,照野才发现好像除了自己,其他三人都看起来有些不太对劲。

先是满面愁容的少主,再是脸颊鼓的像只松鼠一样的沈窈,最后则是…失魂落魄的看起来比上车之前脸色还要臭的程见书。

忽地想起中午的事,照野赶紧凑上前去,想给这张臭脸再添上一把火。

跑到他跟前抬手自顾自煽了煽风,满是嫌弃道:“什么味道这是,真臭!”

程见书抬眼瞥了他一眼,心情实在太糟糕,以至于他现在都不太想说话,所以并没有理他。

他不想理照野,可照野却不想如他所愿:“我说这里怎么这么臭呢,原来是你的脸臭!”

怎么样这下没话可说了吧,再叫你骂小爷丑,再叫你说小爷是小跟班!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下惹得程见书也忍不住了。

“到底谁臭?带着你大葱味的口气离本少爷远些。”

程见书说罢还捏住了鼻子,仿佛照野的口气真的熏到了他一般。

虽然知道他应该是夸张的语气,但照野还是当即捂住嘴嗅了嗅,实际上只是一股淡淡的味道,并不算太重,但是隐约还是能闻到他吃过葱。

“你别胡说八道了,根本就没什么味道……”这下照野虽辩解着,气势却明显弱了下来。

他就不信他身上的味道真的很重,而且要是少主的话,肯定是绝对不会嫌弃他的。

于是他回头又喊着温绰,想寻求少主的慰藉。

“少主……”

没喊还好,他这刚喊完,温绰当即退后了两步。

一旁看戏的沈窈差点笑出声来,你退半步的动作是认真的吗?小小的动作伤害却那么大。

这不就是现在照野一脸绝望的真实写照。

看得出这主仆俩是有感情的,但是不多,还得再看看。

“原来就在此处。”

空气安静了片刻,一直沉默的红衣少年却突然开了口,也不知是不是感受到了古怪的气息,沈窈还是第一次看到温绰正经说话。

比散发自恋魅力时,不知顺眼了多少倍。

花婆婆年过花甲,是金陵城中最早在集市卖粽糕的一位婆婆,她的手艺极好,做出来的粽糕清香软糯,让好几代人饱足了口福,金陵中人几乎没人不知道她。

沈窈不爱吃粘糯的糕点,但程见书却爱吃,所以她也总是会跟他一起路过集市时光顾花婆婆的粽糕摊。

直到前些日子有传言说花婆婆病了,程见书想粽糕想的睡不着觉,非要和她一起来花婆婆家探病,听说请了不少大夫也无能为力,了解症状之后沈窈这才想起来还有蛊病这回事。

花婆婆的屋子在金陵城南的最边角落,也就是位在金陵城于一旁洛城的城门交界,这里并不是出入金陵的正门,所以城墙边只有一个半米窄的门洞供行人方便,但也是因为太偏僻平日里来往的人并不算多,更是无人看守。

这样看来,花婆婆家也确实是投蛊的最佳之处。

花婆婆只有一个儿子,平日里就和儿子儿媳住在这老屋里,这屋子虽然看着老旧实则却□□了不少年岁,要说为什么一直屹立不倒,沈窈觉得这应该和种在屋旁但枝桠却都盘绕在房顶的石榴树,脱不了干系。

但也正是因为石榴树的枝节都攀附在上面,也总给人一种十分压抑的既视感,沈窈不懂风水,却也隐隐觉得似乎就这样任由石榴树生长,也不是什么好的处理办法。

“温少主可看出哪里怪异了?”沈窈见他眉头紧缩,急忙上前询问端倪。

按道理来说,这人虽然性格上和书中完全不同,但业务能力上应该不会弄虚作假吧。

“别跟来。”

扔下一句,他便阔步上前推门进了老屋的院子里,甚至连人家的大门都没有敲。

花婆婆的儿子正望着天好准备上山砍柴,一出屋子就冷不丁撞见了这个擅闯他家院子的人。

“你谁啊?谁让你进来的?”

这红衣少年看起来穿的富丽华贵,也应该不是来偷东西的吧。

直到看到站在门口的程见书等人,他这才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哦,原来是和程府小少爷一伙的。

可和他一伙的,也不能擅闯别人家的院子啊,于是他还是准备拦住温绰。

程见书见状上前解释道:“花伯伯,这是我和沈窈特意请来给花婆婆驱蛊的苗疆大师!”

沈窈说这是苗疆二少主,应该可以称是大师吧,反正肯定很厉害。

花婆婆的儿子闻言点了点头,刚想说他并不姓花,就见原本站在程见书身侧的乌袍少年跟个突然被点着了火的爆竹似的,激动地跳起脚来反驳。

“狗屁!你再说你是请我家少主来的?”

分明是绑来的。

花婆婆儿子:“......”看来或许也不是一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