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序曲之二【重修】

来自东方的鳖精惨遭捕捞上岸,它没有世界起源的概念,如果有,大概是那个漫不经心的女声……

世界之树从金侬加裂缝中生长出来,从上而下一共九层,被称为九大世界,其间居住着无数神族、精灵、巨人、人类,乃至亡魂。

神族的两只分支,阿西尔神族和华纳神族独占最上两层世界,分别居住在阿斯加德和华纳海姆,两千年前他们曾有一场大战,以阿斯加德的胜利告终,如今两族和平共处,也为下面的几大世界带来了和平与繁荣。

之下,是亚尔夫海姆,被称为“半神”的,精灵的国度。

人类居住在第四层,米德伽特,又称中土世界,这里是世界之树最丰满的一层,地广人多,人们分散而居,部落与王国之间,至今征战不休。

之下,是巨人的所在——约顿海姆,大部份地区都被无边无际的黑森林覆盖。由于阿斯加德太阳女神的马车不从这里经过,从约顿海姆开始,便陷入永夜。

之下,尼尔夫海姆也是同样的阴冷黑暗之地,原本这里居住着矮人,又要数到很久很久之前……在那巨人还与神族争锋之时,奥丁战胜了远古巨人,因此祸及可怜的巨人盟友——矮人一族,在足够毁灭尼尔夫海姆的烈焰和冰霜之下,这个世界成为一片死地,矮人不出所料,没能挺过这场劫难。如今尼尔夫海姆,是九大世界中唯一的混乱无主之地,其他族类的流亡者有时会聚集于此,又给这个世界增添了一抹危险的底色。

再之下,已经没有生灵存在的冥界,又被称为亡灵之国,由死亡女神海拉统治。因为是亡灵的所在,这个世界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九大世界里流传着那里的传说,其中只有极少数能得到证实……

冥界处于世界之树的第七层,到这里这里已经几乎深入树根,日夜啃食着树根的灭世之龙尼德霍格,也在这一层。树根之下,仍有两个世界——那里既没有生灵,甚至也没有亡灵,被称作重火之地和重霜之地,充斥着从金侬加裂缝中泄露而来的翻腾不息的烈火与冰霜。

……

人间与约顿海姆交界的某处,黑森林的一个洞穴里,芦笛推门而入。她是一个苍白纤细的女神,回到这里,只是习惯使然,本没抱希望,然而惊讶地发现,那人真的回来了。

洞穴里装饰的像一个人间普通的温馨住宅,在房间中央的地毯上,坐着一个高挑俊俏的年轻女人,传说中失踪已久的、九界第一女巫,高法依格。很难想象,此时的她懒散地背靠着一个巨大的龟壳,手里拿着一本有关九大世界的启蒙读物,在芦笛推门之前,高法依格不厌其烦,难得有耐心地一点点读给它听。

“它”——那个龟壳当然是一个活物。

芦笛多看了眼,平生没见过那么大的龟。

谢邀,吾乃来自东方的鳖精——可怜它还不会说话。感觉到有人开门,它抱着求救的心情,探出脑袋朝门口迟缓地一瞥。

这个据说是女巫的女人可真唠叨。既唠叨,又专/制。她说起那些老部头滔滔不绝,压在它的壳上不让它逃走,就是不想听也不行。

开门的女人或许是它的救星。它怀着这样的期待。

“你总算知道回来了?”——一句话打破鳖精的幻想,虽说话里有点火/药味,但明显这不是什么仇人上门,她们是老相识了,它乖觉收回头去。

“唉,不回来怎么成。”高法依格脸上带着甜蜜的笑,芦笛才发现她身边散落着不少酒瓶子。

芦笛张了张嘴,好歹把那句挖苦的“王后殿下”吞了进去。

从诺尔威的血斧王去世那一天,高法依格的人间游戏正式结束,她其实就回来了。芦笛当时不过和她打了个照面,然后后者二话不说又去了冥界,这次才回来。

“给你带了礼物。”高法依格笑着对芦笛说,“顺便,这是我的新宠物,龟龟。我正在教他怎么说话。”

“……”

鳖精难以忍受这种侮辱,将头完全缩进壳里。芦笛噎住,没有指出那个显而易见的现实——那是一只乌龟,不是什么鹦鹉。她猜她想找一只和她之前的神鸟雾尼那样的宠物?是不是搞错物种了?

她好奇高法依格说给她带的礼物是什么,然后在一旁的桌上看见了——一个新的水晶球,其中白色的絮状物如有生命一般,不断变化着形状。

芦笛知道那里面是什么——至少她以为她知道,正要说话,却听高法依格说:“第九个。”

芦笛一愣:“这不是血斧王?”

高法依格摊开双手:“不是啊。这个——我另外找到的,第九个。”

芦笛听高法依格低低地像自言自语道:“要是所有都像这个这么简单就好了。”

她也表示赞同,非得要她亲口问:“血斧王呢?”

高法依格干巴巴道:“我去冥界找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找到。”

她说的好像十分轻松,其实她为此在冥界绵亘许久,甚至不惜找了关系——可是没有结果就是没有结果,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有那种时候她甚至以为埃里克没有死透,偷偷回了诺尔威一次,他坟头草都老高了……

是的,时间匆匆,看上去她就几次来回的时间,可其实已经又过去了十年。

好在这十年到底没有蹉跎,因为这第九个,她们的计划又往前前进了一小步。现在只差……

“其实你上次回来我就想跟你说,但是你走的太急,我没来得及,”芦笛慢吞吞道,“既然冥界没有他的踪影,或许应当换个思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他去那里了呢?”

“哪里?”

“阿斯加德。”芦笛飞快回答,仿佛这个名字烫嘴似的。

阿斯加德现在招募亡魂,每十年一届,选取一些在人间声名赫赫的英雄,成为名叫恩赫里亚的卫兵,到阿斯加德服役一百五十年。血斧王……以他的资历,或许也是够得着的。

“下一步……咱们本来就要去阿斯加德的吧?”芦笛见高法依格面露思索,试探着继续问。

芦笛有些惭愧,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建议里包含着私心,她们之中,必须有一个人要去阿斯加德,比起自己,她更希望那个人是女巫。

虽然,女巫不为阿斯加德欢迎,去那里是一件极具风险的事情……但在女巫的能力方面,芦笛选择无条件地相信她。

高法依格已经想到了办法,芦笛的消息给她带来了崭新的希望,她的眼睛一点点亮起来。

东方的鳖精被稀里糊涂地抓来,又被稀里糊涂地放走。

高法依格用怜惜的目光看着它,总是顺着他的龟壳捋,好像那光滑的壳面上实则有一层丰厚的背毛那样,她确实把它当作宠物,可又怎么,要放走它呢?

鳖精被女巫放到地上,两只后腿接触到了久违的海水,它该立刻逃走,至少应该移动一下,表示自己坚定的返回大海的决心——可是,它一动不动,不愿意承认,此时心里竟然有点不舍。

女巫以为他是太笨重了,连调转方向都做不到,贴心地蹲下身去,帮它转一个身,面向大海,扑面的湿润气息是家的味道。

她最后一次抱着它,它蓦然想起了之前的一些晚上,她喝醉了,趴在它的龟壳上没有来由也没有征兆地哭泣,她的眼泪落在它的龟壳上,它头一次感到跟海水不一样的咸味。

“回去吧。一直往前走,就能找到你家。”她摸了摸它的头,“咱们还是不太合适。”

它真的要气死,只是苦于口不能言。那一开始为什么要招惹呢?

“我感觉我好像不太适合养宠物了。”

它心一松,不是它,那没有别人也好。

她在它身边坐下,也朝着大海,黄昏已至,海浪冲刷着沙滩,最远停在她的脚尖。她倒是十分体贴:“我看着你走。”

它回头看她一眼,很懒地提不起步子。

“再过几天,我也要走了。去阿斯加德,你听说过吗?——就是世界之树最高的那一层。”她自问自答,就跟那些酒醉的夜晚一样,对着沉默的它絮絮叨叨,

“那里的人都不喜欢我。”她说,如果是别人,说这种话会像在顾影自怜,换成她说,却成了冲天的气焰,俊俏的脸上一派桀骜。

“黄昏很美吧?”她看着远方即将落下的夕阳,突然豪情万丈地笑了:“你说那一天也会这么美吗?那些从不敬畏太阳的神族,有一天我会叫他们睁大眼睛看看的。没错,我说的就是——诸神的黄昏!”

它懒得听她发癫。还是她自己说的,自从洛基在两千年前被海姆达尔杀死,那个有关诸神的黄昏的末日预言早已不复存在。它都听进去了,难道她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吗?

她看样子是不会挽留它了,它于是想着至少要留下一个洒脱的背影,往前移动几步,直到全身浸没在海水里。一种咸要用另一种咸洗掉,它有信心她的印记会随着时间慢慢消磨。

女巫在海边出神,直到黄昏入夜,才恋恋不舍地离去。鳖精动作慢吞吞,在她走不久,又上岸来了。

它从深海一路划行到浅滩,心里愤愤不平,信了她的邪,说什么说往前走就能到家?朝着夕阳的方向,能到才是见鬼。它可是来自东方的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