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11点,教室坐满了学生,走廊上响起了“哒哒哒”地脚步声。
“老师来了!”
不知是谁喊了一句,教室瞬间安静下来,学生们坐正了身子,好奇地往门口看去。
走进来的是一位不苟言笑的中年女人,一身黑色制服,戴着无框眼镜,嘴唇轻抿,严肃地走到讲台上,扫视一圈,拿起一根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两个字。
“你们好,我是五班的班主任,黄英,接下来的三年,如无意外,我都将和你们一起度过。”
听到这个名字,有几个学生脸上霎时露出了生无可恋的表情,方圆圆就是其中一位。
“完了完了,笙笙,我们的高中前途无亮了,班主任竟然是黄英,我点儿也太背了吧呜呜呜……”借着摞得高高的书,方圆圆对叶长笙痛苦哭诉。
叶长笙给了她一个眼神,方圆圆以为叶长笙不知道黄英是谁,就压低声音继续说道:“黄英是这个学校最严的老师,做她手底下的学生,那可是要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啊!”
一个粉笔豆从方圆圆的脑门弹到了桌子上,又落在了地上。
面对方圆圆惊恐询问的眼神,叶长笙缓缓点了点头,这一刻方圆圆连棺材板的颜色都想好了。
“那位同学你站起来一下。”
在全班同学的目光中,方圆圆蜗速把自己从椅子拔了起来,头却抬也不敢抬一下。
“老师,我错了。”
“看你很喜欢讲话,那你先来做自我介绍吧!”黄英扶了一下眼镜,补充道:“到讲台上来,大点声。”
小姑娘在叶长笙爱莫能助的眼神中,带着宛如壮士断腕的决然,一步一步走上讲台……
之后直到放学,方圆圆都是一副心如死灰的模样。
“圆圆,别担心了,我看黄老师没有很生气,还有一个多月才开学,说不定那时候就忘了呢!”
“是哦!”方圆圆圆圆的眼睛噌地一下亮了,“我还在放假呢,不行不行,不能就这么认命,就算要死,也要在死之前好好快活一下!”
“……”
“笙笙,走,时间还早,我们去买奶茶蛋糕吃!”
方圆圆拉着叶长笙去了一家装修很可爱的甜品店,马卡龙色系的桌椅很吸引小女孩,加上今天市内高中都返校,放学时间又早,等她们推门进去的时候,店里已经很多人了。
方圆圆让叶长笙先去占座,自己排队去点餐。叶长笙扫视一圈,找到空位就坐了过去。
大概店里人多,叶长笙等了方圆圆一会儿还不见她来,就掏出手机看了起来。
“喂!你让开!这座位我要了!”
叶长笙无动于衷,继续看手机。
“喂!听见没有!你是聋子吗?”
一只涂了大红色指甲油的手伸到了叶长笙面前,就要抢过手机丢出去。
叶长笙头也不抬,抓住那只有点眼熟的手,向上一掰。
“啊!”
尖叫声也有点熟悉,叶长笙这才分出了一部分注意力给对面的人,看到那张脸眉毛轻挑,还真是冤家路窄啊。
“吴欣怡,手才好了就迫不及待来找我了呀!”
“你……”
吴欣怡原本没有认出叶长笙,因为眼前的叶长笙和之前变化太大了,厚厚的刘海儿被梳了起来,扎成一条利落的马尾辫,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明艳的眉眼。
不仅如此,曾经的叶长笙唯唯诺诺,内向沉默,恨不得把自己隐藏在人群中,而眼前的她,自信洒脱,还带着一股让人畏惧的气势。
“你是叶长笙?”吴欣怡声音都变了,望向叶长笙的眼神既恐惧又气愤,但两人闹出来的动静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她又不想再这么多人面前服软丢脸。“叶长笙,你放开我,不然,不然我就告诉南哥,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话音刚落,“咔哒”一声,店里再次响起刺耳的尖叫声。
不得不说吴欣怡的肺活量真不错,中气十足,响彻甜品店。
店老板也终于没办法不管了,万一在店里闹起来,她的店也不用开了。
“这位客人,您能小点声吗?”
吴欣怡以为老板看到她的惨状,会把叶长笙赶出去,却不想老板竟然是来让她小点声的。
“我小点声?”吴欣怡气急,用手指着叶长笙,“明明是她打我,我的手腕都被她捏断了,你不赶她走你来说我?”
老板:“……”
“你瞎说什么呢!”端着甜品好不容易挤过来的方圆圆,看到自己新交的好朋友被人污蔑,登时急了。
“我们笙笙什么时候捏断你的手腕了!”说着举起叶长笙的手晃了晃,“你们瞅瞅我们笙笙这手指纤细的,明显就是个柔弱的小姐姐,还捏断你的手腕,真捏断了还能让你用手指指着?”
“我,”吴欣怡被方圆圆说得脸都气红了,就要举起两只手给大家看,证明自己说得没错,谁知举起来才发现手腕好好的,被叶长笙捏住的地方只有一点微微红。
“怎么可能,她捏了我两次,我都听见骨头断了的声音,怎么会……”
店老板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好声道:“误会解除了就好,这样吧,小店送您一杯奶茶您消消气行吗?”
方圆圆就没那么客气了,用她那对圆圆的眼睛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杀伤力十足,“原来是喝不起奶茶就来蹭白食的啊!”
“你!你们给我等着!”
吴欣怡感觉到周围人的目光中夹杂的鄙夷,知道今天是讨不了好了,推了身后围观的人一把,跑走了。
店老板见人终于走了,心中松了一口气。
“好了好了,大家继续安心享用甜点吧,作为赔偿,今天店内的客人全部打八折!”
“耶!”
“太好了!”
方圆圆把小心翼翼护在怀里,没有伤到一点的蛋糕和奶茶放在了桌子上,坐在叶长笙旁边拍了拍她的背。
“笙笙,我们不理那个神经病,来吃蛋糕。”
“好。”
这一刻,叶长笙觉得有这么个小姑娘跟着也不错,就和她前世养的雪虎一样,看到有人对她不善立刻炸毛。
“嘿嘿!”方圆圆瞅着叶长笙含笑的眸子傻笑,好喜欢笙笙啊~温柔的笙笙~
……
最近,叶长笙渐渐觉得晨跑对她的作用不大了,即使她压制修为,不用灵力,跑完三个小时仍然没有感觉,再继续跑下去,就会引人注目,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叶长笙跟李爷爷说了一声,早晨就不再来了。
半个月的相处,一老一小很是投缘,李爷爷知道了叶长笙的家庭情况,心中对这个小姑娘更加怜惜,于是经常叫叶长笙去家里吃饭,李奶奶对这个小姑娘也很喜爱。
加上叶长笙看李奶奶经常腿脚不舒服,还不嫌弃帮她按摩。说来神奇,经过按摩她的腿还真没那么疼了,老两口就把叶长笙当成了自己孙女看待。所以这次知道她早晨不来倒是没有很难过,反正家离得近,随时都能见面。
不去晨练,叶长笙把更多的时间花在了修炼上,小金莲觉得自己好幸福,每天都有好多好多灵气吸收。
照这个速度下去,没多久它就可以给笙笙一个惊喜了。
小金莲的惊喜叶长笙还没收到,反而之前种下的灵果种子给了叶长笙很大的惊喜。
种下种子叶长笙就把这事忘了,毕竟种子发芽一般需要不少时间,谁知等叶长笙过了七八天想起来,一进小天地就傻了眼。
种子不但发了芽,还长得比她高,枝繁叶茂,差点让她无处落脚。
“怎么会这样,才七八天而已,莫非……”
想到心中的猜测,叶长笙马上从小天地退了出来,在家里翻箱倒柜找出来一块手表。
手表还有电,可以正常使用。
叶长笙将手表放在床上,在秒针指向十二的那一瞬间,带着手机进了小天地,并打开计时器计时。
计时器的数字快速跳动,叶长笙耐心地等待了十分钟,然后退出小天地,抓起床上的手表。
“十二秒!”
小天地的十分钟,是外界的十二秒!
时间流速竟然是一比五十!
难怪种子七八天就长成大树了,哪里是七八天啊,那是一年!如果这样的话,那自己在小天地修炼岂不是更快?
想到这里,叶长笙再次出现在小天地,不顾地上的土会弄脏衣服,就那么盘坐下来。
再次睁开眼睛,叶长笙眼里闪耀着狂喜之色。
可以修炼!
在小天地完全不会阻碍她吸收外界的灵气!
这一发现令叶长笙心中激动万分,久久不能平静。
看来今天是没办法静心修炼了,索性她偷懒一天,出去走走。
恰逢李爷爷的七十大寿快到了,叶长笙还没准备好礼物。想到之前去李爷爷家的时候,叶长笙在他家看到了许多翡翠摆件,李爷爷时常把玩,眼中尽是爱惜之色,她就有了主意。
心里想法是好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到了珠宝店,叶长笙才发现手里的十几万是有多穷。
翡翠养人,越好的翡翠灵气越足,对佩戴者越能产生好的影响。而但凡叶长笙能看得上的翡翠,种水最低得是个冰种,往价格牌一看,掏空家底也不够啊!
一连去了好几家珠宝店,叶长笙都没有找到价钱合适,她也满意的翡翠。
不死心的她溜溜达达地往这条街最里面走去,想看看还有没有没去过的珠宝店。
“卖原石咯!必出绿的石料,五十块钱一块,价钱实惠,快来看看咯!”
“随便挑,随便选,全场都五十,五十买翡翠啦!”
深街里,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愈来愈大,吸引了叶长笙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