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乌沉坠,天色渐暗。
明桃揉揉酸涩的眼睛,放下手里的绣花针。
原本以为李清洲很快就会去镇上,但是没想到这几日一直没动静。
明桃不急着送他们荷包,但是实在无趣,左思右想,清晨吃过饭便问孟锦瑶有没有多余的布料。
幸好她当初为了给那位李秀才绣香囊,心血来潮买了不少,明桃挑了布料,将自己关在屋里绣荷包。
荷包小巧精致,不必费什么力气,绣几朵花就行,以她的能力,小半个时辰绣一个不成问题,但这是送人的,而且是对她很重要的三个人,必须慎之又慎。
拿起三枚绣好的荷包,明桃细细打量。
送孟锦瑶的是绛红色,用粉色丝线绣了缠枝莲花纹,孟锦霄的则是青碧色,上面用金线绣祥云纹,李清洲的是墨蓝色荷包绣白色水纹。
明桃的视线定在墨蓝色那个,越看越不满意,绣的时候觉得大气,但是和另外两个放在一起便显得过于简单了。
她咬了下唇,倒不是因为她偷懒,而是她觉得李清洲不适合太过繁复的纹样,水纹正好。
可现在却拿不出手了,清洲哥救了她,她却用最简单的纹样“糊弄”,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凝神思索片刻,明桃的目光掠过各色丝线,瞥见金线,灵机一动。再加一条鱼再好不过了,鱼跃龙门,寓意也好。
说干就干,她立刻拆了荷包,穿针引线时却怎么也穿不进去,眼前像蒙了一层雾,黑乎乎的,她恍然抬头,这才发现天色已经黑透了。
明桃颓然地叹了口气,看来只能等明日了。
将荷包放在床头,走出屋门,她一抬眼便瞧见李清洲。
他背对着她坐在院子里,四周都暗着,衬得他高大的身影莫名孤寂落寞。
明桃抿了抿唇,正欲上前,门外传来姐弟俩的声音。
“快点快点,明桃肯定饿坏了!”
“我看是你急着投胎,累死我了。”
明桃抿唇一笑,今日孟锦瑶去接弟弟去的早,特意说晚上不用做饭了,直接买回来吃。
她快走几步去开门,不经意间回头看了一眼李清洲,他还坐在那里,像座大山,动也没有动一下,脚步不由得顿住。
“明桃,清洲哥,我回来了!”
随着意气风发的叫喊声,木门被大力推开。
明桃赶紧转过脸,眼角余光却瞥见他站了起来,神色似乎有些凝重。
不等她细看,孟锦霄已经拉着她坐下了,“快快快,饼还热着呢,趁热吃。”
四人在木桌前坐定。
孟锦霄一边解油纸包一边道:“昨日我们书院考试,你们猜猜我第几?”
他一脸的神秘莫测,孟锦瑶白他一眼,“肯定倒数第一。”
自从进入书院读书以来,一直都是倒数第一。
被姐姐揭了短,孟锦霄的脸臊了下,也不卖关子,赶紧说道:“我早就进步了,现在二十五名!”
听起来还不错,明桃好奇地问:“几个学生?”
孟锦霄轻咳一声,“先吃饭吧,马上就凉了。”
他狗腿地递给姐姐一个包子,暗示她别再说下去。
孟锦瑶冲他笑笑,接过包子,却丝毫不给弟弟留面子,直接说道:“三十。”
明桃勉强夸赞道:“……也算是进步了。”
孟锦霄原本还怨念着,闻言又高兴起来,“是吧是吧,我厉害着呢!”
见李清洲一直没说话,他戳戳他的胳膊,“对吧清洲哥?”
李清洲回过神,没想到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脸上,顿了下才点点头。
“清洲哥,你今日不高兴啊?”孟锦霄纳闷地看着他,往常他虽然话少,但是旁人讲话的时候肯定也会听的,今日这是怎么了?
明桃也瞅了他一眼,果然不止她一个人发现了他的异样。
李清洲沉声道:“先吃饭吧,吃完再说。”
孟锦霄不乐意了,“哪有这样吊人胃口的,你直说就是。”
他却没再开口。
孟锦霄急得抓耳挠腮,旁敲侧击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李清洲沉吟片刻,“好事。”
于孟锦瑶而言是好事,于他而言是坏事。
“好事啊,”孟锦霄顿时乐了,“不会是我们要有嫂子了吧?”
明桃和孟锦瑶对视一眼,都想起前两日的猜测,难道是真的?
李清洲瞥他一眼,“没有找回自己的记忆之前,我不会成亲的。”
从前他说过许多遍这句话,但是越来越没有底气,谁都不知道,他的心不知何时,已经偏向了一个姑娘。
不过,搬出去也好,不再朝夕相处,便可以控制自己的心,于他、于明桃都是一件好事。
孟锦霄闻言泄了气,“还能有什么好事……难道你想起来了?”
李清洲摇摇头,那些过往始终蒙着一层浓雾,他看不清,也摸不透,只能这样囫囵地过着。
“别猜了,”他制止了孟锦霄,“吃饭。”
明桃咬了一口包子,莫名觉得不安,脑海中浮现出那日李清洲没有说完的话——若是我走了,你……
难道他真的要搬出去住了吗?如果是真的,那她呢?
既然李清洲没有与她商量,那么这件事便明确了,他准备自己住,而她依然住在孟家。
于情于理,这都是最好的安排。
可明桃却觉得害怕,她不知道那些护卫会不会发现端倪后卷土重来,若是李清洲不在,她肯定会被抓走的。
想到那个场景,她轻轻颤了颤。
可是如果跟着李清洲一起,孤男寡女同住屋檐下,她的名声与清誉……
明桃攥了攥手,看着面前的食物,顿时味同嚼蜡了。
四人神色各异地吃完了晚饭。
鹿首村早已静了下来,孟家也是一片沉默,唯有风声呼喝,昭示着冬夜的寒冷。
孟锦霄看了一眼瑟瑟发抖的明桃,顿时心疼了,率先打破僵局道:“咱们去屋里说话吧。以后也得在屋里吃了,外面好冷。”
四人走向主屋,李清洲燃了一盏油灯。
微弱的火苗是黑夜里唯一的光,映亮了他们的脸庞。
李清洲逐一打量,想起刚来鹿首村时,孟锦霄刚到他胸口,如今快赶上他了,孟锦瑶也从一个悠闲自在的少女出落成有心事的大姑娘,至于明桃……
他凝视着她的眉眼,须臾之间,克制地移开视线。
“清洲哥,你倒是说啊!”孟锦霄耐不住性子,急急地出声催促。
李清洲缓缓开口:“当初我答应孟伯,待锦瑶出嫁,我便可以离开了,如今是时候了。”
孟锦瑶震惊地仰头,她还没想好如何说出这件事,没想到李清洲竟主动提了!
明桃默默无言,果然是这样。
孟锦霄已经傻掉了,愣在原地动也不动。
见他们都不说话,李清洲继续说道:“等我走了,我赚的银子依然会供养你们姐弟两人,直到你们各自成家。”
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结果,孟家只有他们姐弟俩相依为命,孟伯救了他,他知恩图报,帮衬他们也是应该的。
孟锦霄喃喃道:“可是我姐还没成亲呢……”
说到这里,他想起上次去书院的时候姐姐便提过这件事,终于反应过来,怒声质问:“是不是你赶清洲哥走的?”
孟锦瑶咬唇,她不否认她有这个想法,可是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
李清洲摇摇头,“和你姐姐没关系,是我主动要走。”
相处两年,彼此的关系早已胜似亲兄弟了,孟锦霄双目赤红,难以接受这件事,顾不得明桃在场了,直接骂道:“奶奶的,这他娘算什么好事!”
等他发泄之后,李清洲继续说道:“我依然住在鹿首村,搬到镇上的王家你们还记不记得?我赁了他们的房子,以后就住那里。”
看来事情已成定局,孟锦霄颓然地坐下。
孟锦瑶也想起些事来,低声问:“你前几日经常换衣裳,是不是就是去打扫院落了?”
李清洲点点头,解释道:“瞒着你们是为了等锦霄回来,趁着你们都在的时候再说。”
屋里寂静片刻,孟锦瑶的嘴唇翕动几下,颤声道:“清洲哥,抱歉。”
李清洲奇怪地问:“为何道歉?”
“那日我姑妈过来,她也和我说了此事,从那天起我便想……让你离开,只是还没来得及说。”
孟锦瑶眼眶里蓄满了泪,“我真的不想让你走的,可是我得嫁人。”
“我都明白,”李清洲并不在意,“就算你现在没有心上人,年纪也不小了,我还是要离开的,早晚的事。”
顿了顿,他环视一圈,沉声道:“如今房屋已打扫干净,明日我便搬走。”
明桃咬了咬唇,脑海中天人交战,她呢,她该何去何从?
像是知晓她在想什么,李清洲道:“明桃名义上虽是我的表妹,但男女独处毕竟不方便,她依然会住在这里,你们同意吗?”
孟锦霄当然同意,孟锦瑶擦干眼泪,也点点头,“我定会将明桃当成亲妹妹对待。”
李清洲长舒一口气,说不出心里是沉重还是轻松,五味杂陈下,声线反而更平稳,他淡声道:“那就这样说定……”
“我不同意。”
轻而怯的声音传来,三人神色各异,望向明桃。
明桃心如擂鼓,鼓起勇气抬眸,坚定地凝视着李清洲。
“清洲哥,我想跟你走。”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入V,分家的好日子值得更新万字~
下本写《娇棠》
云棠嫁给了父亲的得意门生林弗寒。
林弗寒德才兼备,深受太子器重,夫妻二人又琴瑟和鸣,人人都羡慕她的好姻缘。
云棠笑笑,做戏而已。
成婚五年,他的官职越来越高,夫妻感情却愈发淡漠,更有传言林弗寒与长公主有染,意欲休妻。
云棠不信他如此冷酷无情,直到长公主设宴,云棠被人推入水中,溺毙前她拼命睁开眼睛,瞥见枕边人依旧冷峻的眉眼。
云棠心死,心想下辈子不要再遇见了。
谁知她一睁眼,竟回到新婚第一天。
林弗寒家道中落,凭借着过人的才学做了尚书的门生,娶了尚书的爱女。
婚前,云棠曾送他锦衣华服与珍贵药材,他亦见过她脸上一闪而过的羞涩与欢喜,他一直以为云棠是喜欢他的。
没想到成婚之后,她却开始冷言冷语,拒绝他的触碰。
林弗寒并不在意,志在朝堂的人,不会轻易被男欢女爱牵绊。
直到情动之时偶然吻了她一下,晚上忽然梦见她温柔小意的模样,他着了魔似的日思夜想。
从不耽于儿女情长的林大人,第一次动了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