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老姐姐,你听我一句劝,想开点。好死不如赖活着,你家凌子一心一意待你,你不考虑自己,也得为她想想。她过了年才二十一,你忍心让她跟你去死?”
“还有你家小航。他才三岁,那么小的一个娃,刚没了亲爹,再没了亲妈亲奶奶,你让他以后怎么活?”
“老姐姐,我知道磊子死了,你心里难受。但人死不能复生,你多为小航和凌子想想。”
“这次真是太惊险了。那耗子药毒的很,你们怎么能真吃?!”
……
七嘴八舌,众人心有余悸的安慰着吴荷花。吴荷花生无可恋的听着,眼神空洞的要命,看着好像是行尸走肉一样。
好好活着,说的轻松。没钱,也没本事赚钱,单靠罗凌一个柔弱的女人,她怎么养活这一家子老弱病残?靠别人,不可能的。救急不救穷,没人会一直帮她们。只有她去死,罗凌才能没有负担的,带着顾航活下去。可偏偏罗凌是个痴人,再苦再难,她也不许吴荷花寻死。看着罗凌尖尖的下巴,粗糙的双手,和她苍白的没有血色的脸色,吴荷花恨不能让老天爷一个闷雷,把她劈死。
她咋就不得个急症,嘎嘣儿一下死了呢。她这样活着,就是累己累人的活受罪!吴荷花死志未消,依旧想不出她该怎么活?
这里是石柳村。一个特别特别偏僻,出门要靠滑铁索渡江的小山村。这里没有多少耕地,山上也不是绿树成荫。这里多是石头山,想赚钱和填饱肚子都异常艰难。吴荷花是石柳村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她男人死的早,独自一人把儿子拉扯长大,累出一身病痛。她头发花白,身形佝偻,瘦骨嶙嶙,满脸皱纹,看着好像是个八九十岁的老太太。但她今年实际才四十五。她明明是个中年人,却被生活磋磨的,已经开始掉牙,好像行将就木。这穷困潦倒的人生,让吴荷花知道她活不起。不是她不想活,是没了家里的顶梁柱,她真的活不起。
她清楚的知道,她是一个异常沉重的负担。罗凌这痴人,根本担不起。吴荷花当初有点家底,一个人拉扯顾磊长大,都差点累死。罗凌又要养孩子,又要照顾她,还要应付她难缠的娘家,怎么可能撑得住?与其一家人一起饿死,不如她先下去找顾磊。可惜……失神的目光对上虚弱的罗凌,吴荷花痛苦极了。
“呜……呜呜………”麻木的吴荷花,忍不住又捶着腿,心酸凄凉的哭起来。“呜呜呜……”
众人听着她哭,也忍不住红了眼眶。“哭出来了好,有苦千万别憋在心里。老姐姐,你刚强了一辈子,可不能倒下。”
话是这样说,但看着顾家这一贫如洗的婆媳两个,众人还是很理解吴荷花。不怪吴荷花想不开,换她们是吴荷花,她们也挺不住。在她们这地方,女人就没有几个能长寿的。吴荷花四十五,能在村里被大家尊称为老姐姐,可想而知这里的环境有多糟糕。除了那儿女孝顺,又有能力的。能活过五十的女人,在石柳村就算长寿。
这里偏远闭塞,几十年如一日,根本不会改变。除了外边打仗,兵荒马乱那几年,这里的男人,一直都很难娶媳妇。这附近的村子,但凡有点门路,有点本事,又对女儿有点感情的,都不会把闺女嫁过来。哪怕石柳村的彩礼给的最高,在八零年,就有三五百那么多,也没有人愿意。
这里的日子,实在是太艰难了。这里喝水,要靠人天天从山上往下背。在这里,不存在懒人。即便是真的懒汉,他也得挑水种地。不然,他就得扎脖子,等着被饿死。这里还没有路,山路非常不平整,异常废鞋。想要出村,只能滑铁索,横渡安江。
那条铁索,更是陡峭。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人掉下去淹死。哪怕是老把式,也有可能手滑。能从这里走出去,可以说是比登天还难。所以,培养出一个军人的吴荷花,尤其受大家尊敬。
当初她生病,大家都很愿意借钱给罗凌。那时候有顾磊在,没人怕顾家赖账。罗凌去借两块钱,大家甚至会主动借她三块,就希望顾磊能记得他们的好,有机会帮帮大家。可现在,顾磊牺牲了。吴荷花瘫了。顾家只剩下罗凌一个小媳妇挑大梁。看着被债主搬空顾家,不少人替吴荷花心酸,也低声的哭了起来。
好人不长命。老天爷不长眼!顾磊那么好的孩子,怎么就死了呢?呜呜呜……
伴随着悲戚的哭声,昏迷中的罗凌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头晕眼花,还不等罗凌搞清楚状况,几个苍老的女声特惊喜的嘶吼道:“醒了,醒了,罗凌醒了!!”
“老姐姐快别哭,你家罗凌活了!!”
……
状况外的罗凌本就虚弱,被这大嗓门一吼,她更觉得脑瓜子嗡嗡作响,眼前一阵阵发黑。“凌子,娘的傻闺女啊……呜呜呜……”又是一阵拖长音的凄嚎,晕乎乎的罗凌,被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抱在了怀里。
老太太很瘦,身体也差。她是爬着,挣扎着,硬凑到罗凌身边的。期间,她手臂没力气,撑不住还在床上摔了一下。罗凌没搞清楚状况,本能的有些排斥陌生人。但对方太伤心,罗凌又太虚弱,她就没躲。被抱住的瞬间,一段陌生的记忆随之涌入罗凌的脑海。
“ 娘……”下意识的,罗凌脱口而出。一开口,罗凌感觉到她的嗓子好疼好疼。虚弱想抬手摸摸喉咙,罗凌被颤巍巍的老太太给打懵逼了。好在,老太太也是个虚弱的,她看似使了很大的力气揍人,但实际上她就和给罗凌拍灰似的,一点儿都没让罗凌觉得疼。
“呜呜,你这孩子真是吓死我了!耗子药那么毒,你怎么敢吃?!呜呜……你要有个好歹,小航怎么办?我就是个拖累,你让我死了不就得了。你救我做什么?呜呜……磊子没了,我这样的废物,除了拖累你,啥也干不了。你这傻闺女怎么就不懂?呜呜呜……”
“娘,你不是废物!你是我最亲最重要的家人,我不许你这么说!”哑着嗓子,罗凌下意识的又回了一句。说话时,罗凌的嗓子好像被刮痧了一样,疼得她直冒冷汗。
“对对对,凌子说的对。天无绝人之路,这种丧气话,老姐姐你以后别说了。”
“磊子是为国捐躯的烈士,有我们在,你们不会没活路的。”
“对,我们不行还有部队呢。大队长已经给磊子部队发电报去了,他们一定会妥善安置你们的,老姐姐你千万别再做傻事。”
……
又是一阵七嘴八舌的安慰,罗凌终于理清楚了她脑中的记忆。罗凌穿越了,原主和罗凌同名,是个军属。她十八岁结婚,十九岁生子,丈夫是个小班长,日子过的贫苦,却也有奔头。本来,她们已经说好了,等顾磊升连长,她们就去随军。可半年前,本就病怏怏的吴荷花突然重病。原主把家里的积蓄花光,也没把吴荷花的病治好,就写信去部队,让顾磊回家看看。顾磊本来已经请好了探亲假,结果上火车之前,边境打仗了。
在家和国之间,顾磊舍小家顾大家,毅然决然的去了战场。原主和婆婆提心吊胆的等了半年,等来了顾磊牺牲的噩耗。顾磊死了,吴荷花耽误病情又瘫了。为治病,她们还欠了三百五多的外债。债主听闻顾磊去世全都上门逼债,原主没钱还,他们就要抢房子抢地。最后,是大队长出面,才逼退了债主。
但人走了,顾家所有能用的东西也全被搬空了。如今,顾家的石头屋子里,只剩下这简陋的木板床,和罗凌她们身上穿的一身衣裳。除此之外,她们家连一个钢镚,和一粒米都没有。不但如此,他们还放话说,等过了顾磊头七,会继续过来要账。顾家实在是没钱,怕她继续活着会更加拖累原主,一时想不开,吴荷花趁原主出去干活喝了耗子药。她给孙子留了遗言,让原主在她死后,带着孩子改嫁。这样顾家欠的债,就和她没关系了。
可原主是个孝顺的,她宁可自己死,也不会让吴荷花去死。于是,发现吴荷花自尽,她一激动抢过吴荷花手里的药,就自己吃了。吴荷花怕原主出事,立刻喊救命。原主的儿子见奶奶和妈妈都出了事,吓得哇哇大哭。
顾家的邻居听到动静,赶紧跑过来帮忙,才救下了原主婆媳。吴荷花耗子药吃的少,被救前后,都是清醒的。原主被噩耗接连打击,情绪不稳定,可能一时手抖耗子药吃得多,不等被抢救,她就口吐白沫没了。被赤脚医生喂绿豆汤,扣嗓子眼催吐救活的,是穿过来的罗凌。罗凌觉得她嗓子疼,就是被那医术麻麻的赤脚医生扣的。
走马观花看完原主的一生,罗凌很是唏嘘。原主其实不想死的。她就是做样子吓唬吓唬老太太。可她身体太虚,沾了点耗子药,人就没挺住。唉,这苦命的姑娘,罗凌在心底轻轻叹息。原主是真的命苦。自从生下来,她就一直不停在干活,从娘家到婆家,她没休息过一天。吴荷花病重后,为攒钱给她治病,原主更是连饭都舍不得多吃。她总觉得,她年轻,苦点累点没什么。但她不知道,从牙缝里省钱,是最熬心血、最傻的。但凡她有一个强健的身体,罗凌都穿不过来。
罗凌原来是个小黑猫,她生活在乡间,特别自由自在,无忧无虑。本来,她应该和其他小猫一样,只有短暂的一生。可在她的小猫仔死后,罗凌莫名其妙的通了人性,还和传说中一样,有了镇邪招财的能力。这本是大造化,可镇邪同时也招邪,招财的同时也招祸。发现她一个猫在外边晃荡实在是危险,罗凌学人类去当了公务员。混在警犬队伍里,靠着她的聪明才智,和她找坏人一找一个准的天性,罗凌成功抱上粗大腿,成为了警队最最最厉害的吉祥物。
只是公务员不好当,在一次跟警队出任务时,为抓住某黑老大,罗凌牺牲了。死之前,罗凌还想,传闻猫有九条命,它这个成了精的小妖,真的就这么被子弹打死了吗?她还没活够啊!!!
像是被老天爷听到了心声一样,眼一闭再一睁,罗凌从现代穿到了八十年代,成为了一个活生生人!摸着跳动规律的心脏,罗凌粲然一笑,说了句:“活着真好!”
“对,对。”周围立刻有人附和罗凌:“好死不如赖活着。以前那么难的日子咱们都熬过来了,现在这点困难算什么?”
“是啊,还有我们,有部队呢,凌子你们千万想开点。”
“对,磊子可是烈士,国家会替他照顾你们的。”
正说着,外边有人抱过来一个头大身子小,瘦的皮包骨的小娃娃,放到罗凌身边说:“还有小航呢。为了他,你们也要好好爱惜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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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完结文《七零独生女是对照组[穿书]》文案:
温玉华穿书了。
书里,温玉华这个独生女,是女主的对照组,也是她们大院所有女孩的对照组。
团宠女主角,作为家族里唯一的女娃,她有四个亲哥,八个堂哥,六个表哥,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其他女孩没有这么多哥哥,也有兄弟姐妹帮衬。只有温玉华,孤孤单单。
原著里,原主羡慕女主,不愿招赘,无限倒贴女主她哥。只为嫁到女主家,过热闹的幸福日子。
穿来的温玉华却只想跑路。
女主家哥哥多,代表她家负担重。代表嫁给她哥,要有很多妯娌。女主家是单职工,一份工作,根本不够五个孩子分。
温玉华可不想倒贴工作、房子嫁给女主三哥,最后还被人家嫌弃不好生养。
原主嫌弃招赘不好,温玉华不嫌弃呀。又帅又乖又听话的小狼狗,看着多养眼呀。
病美人温玉华甩了大院的好小伙,嫁了个乡下的小白脸,所有人提起来都撇嘴。
大家都说小白脸不靠谱,温玉华早晚得后悔。被甩的庄建业,更是等着看温玉华人财两空的那一天!
谁知,他们等啊等,等到小白脸成了大老板,等到好小伙成了软饭男,等到温玉华儿孙满堂,她还是那个被小白脸宠着的小宝贝。
众人:呔,看走眼了!
云毅是烈士遗孤,他桀骜不驯,六岁就学会了藏钱、斗极品。没人爱他,他也不需要谁可怜他。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够狠,对别人和自己都够心狠,并叫他小狼崽子。
可温玉华说他是小狼狗。对别人都很凶很茶,对温玉华却很乖很听话的奶茶小狗。
ps:姐弟恋,双处。家长里短,成长型男女主,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