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出苏耀云所料,方涣涣感受到研究院的人无形的排挤后,没过几天就申请离职了。不过,去哪里倒是没和人说,大家都怀疑可能回京市了。
“小孩子真是一天一个样啊,咱家的莹莹可是越来越好看咯!”
苏耀云吃完早餐,就凑到沈毓跟前哄孩子,瞧着奶香奶香的一个萌娃睁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看着你,试问谁能不迷糊啊。
苏成正喝着粥,见她一脸姨母笑的模样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嫌弃地说:“可爱,你就自己生一个,也老大不小了。”
闻言,苏耀云撇撇嘴,她觉得苏成责任心强又顾家,事业也有所成,已经符合一个好男人的标准了。但!思想上依旧有点传统。最近,见她工作已经有所着落,又准备迈过21岁,他的催婚就赶上日程了。
甚至,再三强调她已经虚岁23了,苏耀云听着这个无中生有的年龄,默了默还是忍不住和他争辩,结果发现人家连胎龄都加上了。
来这里几个月,苏耀云破天荒地产生年龄焦虑,还是她哥造成的!
“哥!阿毓姐,我先去上班啦,今晚晚饭我来做!”
眼尖地发现苏成准备放下手中碗筷,似乎准备长篇大论时,苏耀云选择跑路,打不过还躲不过吗?
苏成嘟囔:“没大没小,那是你二嫂!”
任凭他不满都没人理他,沈毓越和苏耀云相处就越喜欢她,后来干脆让苏耀云叫她阿毓或者阿毓姐,一方面觉得二人现在姐妹情深叫这个称呼最好不过,另外就是总觉得嫂子嫂子的把她喊老了。
苏成已经明里暗里抗议数次,两人皆是不为所动。
“欸!耀云,你带个帽子再出去呀!现在太阳那么大,回来都要脱层皮!”
沈毓眼见小姑子就要出门,连忙跑回房间拿出一个草帽塞她怀里。撇了撇最近不复原来那般白皙的小姑子,眼中闪过一丝心疼,沈毓又拿过帽子亲自帮她带好才让她走。
沈毓想到苏耀云最近又要种地上班,晚上还要回来做饭照顾宝宝。就觉得小姑子太不容易了。
又想到刚刚小姑子因为丈夫的话急匆匆出门的样子,心里就憋着股气,沈毓回到客厅就吐槽丈夫,“你当年还虚岁28结婚呢!”
“感情的事急不来,咱耀云的条件多好呀,就把你的担心放回肚子里吧。”
“而且,趁着年轻多享受两年日子怎么了?以后结婚就是一眼看不尽的带娃工作的生活......”
苏成本来就不是真的要催婚,只不过前段时间苏鸣打电话过来和他提了提帮耀云留意下身边的英年才俊。他自觉现在耀云和自己生活一块,所谓长兄为父,也要多关心点。
不过见妻子明显不太开心的模样,说道:“那不着急,等她想处对象了我再帮她相看相看我手下的好儿郎。”
沈毓白了他一眼,心说有现成那么好的一个人你不看,非要舍近求远。不过,到底没有打击丈夫的积极性,只提醒他,“今晚李师长的饭局,你记得早点下班。”
苏成准备出门的脚顿了顿,看向妻子,“你提醒耀云了吗?今晚他和宋臻才是主角呢。”
沈毓点头,“今早已经和她说了,顺便已经让她提醒宋工了,我中午再和他说一下。”
话说,前阵子李师长和她妻子姚玉萍经过几次打探后,确定当初在火车站救李师长好兄弟的两人就是宋臻和苏耀云后,都在感慨缘分就是那么凑巧。
不过因为李师长的好兄弟家里正在处理一些事,所以暂时没空来H省,约定了半个月后再亲自上门感谢宋臻和苏耀云两人。当然,在此之前,李师长想先和宋臻两人聚聚先感谢一番,所以才有今晚这个饭局。
苏耀云想到刚刚沈毓投向她的眼神,也忍不住心疼地抱住自己,她也好难的。
你以为农学研究员只用在实验室待着吗?并不!要下地!要种地!因为现在天气热,宋臻就和她说早上来地里干活,下午就去实验室。
目前根据H省的气候和条件,研究院划分出水稻、玉米、大豆还有辣椒等几块地。而她和宋臻等人便负责水稻的试验田。
等她来到田垄时,就看见宋臻开着拖拉机在耕地了。
远远地望着不远处身着白衬衫,随着风吹衣摆飘摇的男人,嘟囔着果然只要有颜值,不管干什么都是帅气的。这要换个人开拖拉机说不准就让人和老农联想到一块了,偏生宋臻开出坦克的架势。
“耀云来啦。”
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男研究员见她过来,打了声招呼。想了想,赵河又从边上的袋子里拿出手套给她,“你来育苗吧,带上手套好一点。”
苏耀云笑着说了声谢谢,开始干活。
赵河没有立刻走开,而是先站在一旁观察她,发现她动作迟疑的时候就会上前和她细细地说怎么做。
苏耀云倒是没有不舒服,反而觉得大家都很妥帖。她自己虽然有金手指,但此一时非彼一时,眼下有不少地方和后世不一样,所以她也听得很认真。
见他这样,赵河更是欣赏她,那天见她逼得方涣涣节节败退,知道她底子其实很好。不过,大家一开始也很害怕她是恃才傲物的人,不过这几天接触下来发现她为人很谦虚,渐渐地越来越多人喜欢和她聊天。
今天没有像以往一样中午就收工了,因为就差点一点收尾工作,大家都想着干脆咬咬牙做完。所以,现在苏耀云顶着热辣的太阳十分难受,一边饿得前胸贴后背,虚得不行,一边又觉得身上黏糊糊的都是土腥味,恶心得不行。
一听说完工了,人就赶紧冲回家了。一边走一边嫌弃得拍了拍身上的脏东西,感觉自己洗衣服洗衣服的数量和要求高了不少。
沈毓见她回来,说道:“回来得刚刚好,水已经帮你烧好了,衣服也帮你放在卫生间了。”
苏耀云对这个十分贴心的嫂子爱得不行,恨不得上前就是一个大拥抱。不过知道自己身上不干净,道谢后非常自觉地钻进卫生间。
午饭,沈毓没有做,因为昨天晚上苏耀云和她说了今天做凉皮,已经把备好料了。
沈毓是S省的人没听说过凉皮是什么,但听耀云说是开胃的面食,也忍不住期待起来了,毕竟大热天的,大家胃口都不怎么好。
只是想到耀云昨晚不停加水洗面的动作,又好奇这真的弄出好吃的吗?
而在厨房的苏耀云自然没有辜负她的期待,只见她迅速地将蒸好的面筋切成一条条透明的块条装入大盆中,又拿起黄瓜刷刷地切成细条,又依次往里面丢了香菜和蒜末。
最后拿起她前阵子和沈毓去供销社屯的辣椒油、醋和麻酱依次倒进去搅拌。
沈毓哄睡孩子后,就来厨房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一出门闻到空气中的酸爽味还有红红的面皮就感觉口腔开始分泌口水了。
苏耀云抬头看了她一眼,“嫂子,可以吃了!”
沈毓忙不迭地去洗了两个碗还有两个饭盒过来,还没等苏耀云问她,她便主动说:“一会儿一个拿去给你哥,一个拿去给宋工。”
苏耀云愣了愣,以为沈毓让她借此和上头领导打好关系,片刻后就应承了下来。
不过,沈毓的想法和她完全不一样,她想的是既然耀云有那么好的厨艺,当然要秀出来。不是说了么,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一个男人的胃。
不过,当她吃上第一口就开始有点后悔了。
这叫凉皮的东西怎么那么有筋道,黄瓜好脆啊。唔,有点辣,但吃得很爽怎么回事?根本停不下来,等她反应过来就发现碗已经见底了。
随即将目光缓缓地落在打包好地饭盒上,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为了孩子,为了耀云的幸福要忍住!
然后双眼直直地目送苏耀云出院子。
苏耀云回到办公室就见宋臻在纸上写写算算,而一个大馒头被咬了一口丢在一边的饭盒里。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她发现宋臻真的很适合去做天选打工人。
别人工作他工作,别人休息他还工作,还经常忘记吃饭,周扒皮家的长工和生产队的驴来了都要夸他一句威武。
宋臻见她过来,对她笑了笑,就打算继续忙手头的活。
“宋工!先吃点东西吧,吃饱了脑子转得更快!”
苏耀云说着就将一个饭盒递到他面前,宋臻闻着饭盒里传出来的香味,伸手接了过去。
“这是凉皮?”
他出差去过安市知道这是当地有名小吃,特别适合夏天吃,只是没想到在这里还能吃上。
“对,我读书时和北方的同学学的,你看看好不好吃。”
宋臻闻言,朝她竖起了大拇指,“好吃的,和我在安市吃的所差无几。”
过了会儿,似是好奇般,问道:“耀云的求学生涯是不是很充实,很快乐?”
苏耀云愣了愣,随后毫无犹豫地点头,读书当然快乐啊,不愁吃穿的。
见她点头,宋臻突然一幅沮丧的样子,“我以前就是三点一线生活非常简单,耀云不会觉得我无趣吧?”
苏耀云最见不得帅哥可怜兮兮的样子了,赶紧道:“这有啥啊,以后我们一起日子会更加充实快乐,你且看着吧。”
宋臻眼底闪过一丝几不可察的笑意,惊讶道:“真的吗?”
苏耀云突然觉得有点奇怪,不过办公室的其他人进来了,她没来得及多想,朝他点点头,“当然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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