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妈的话余瑶自然是全听到了。
可是余瑶假装不知,想听听姜丽梅说说她的看法。
“什么话?”余瑶眨着大眼睛有些无辜地望着姜丽梅。
姜丽梅也不知信不信,只盯她一眼,淡淡地说起曹桂芳介绍的对象。
即使那人条件非常好,但姜丽梅也没有露出多想让余瑶嫁过去的意思。
姜丽梅的想法很简单,自家不是穷得吃不起饭了,没必要嫁了女儿换彩礼钱,还是合适最好。
当然如果条件好,人又合适那就更好了,“你二舅妈那张嘴说十分只能听个七八分,而且她越是说得天花乱坠越说明是收了好处来的,你也大了,你自己感觉如何?”
她是孩子母亲,但不可能操心孩子一辈子,嫁了人以后就要有自己的主见。
余瑶察觉到她话中深意,心中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再一想起二舅妈介绍的那人,她眯了眯眼,说道:“这个刘阳我听说过的,听说他长得俊俏,许多姑娘去镇上还会悄悄在公社门口看他,我想这样的人应该是挺不错的吧,要不然怎么大家都喜欢呢?”
姜丽梅一听这话脸色更加难看,这叫不错?
“你给我仔细说说,你听到的啥样的?”
看她的反应,余瑶就知道自己这么说是对的。
没有一个真正关心自己女儿的母亲会想让自己女儿仓促地开始一段婚姻,姜丽梅说话再难听,她也是真心为余瑶好的。
所以余瑶越是夸赞对方,她才能更多地对刘阳产生怀疑。
刘阳是这本年代文中的男主,按理来说男主应该是各方面都优秀,是值得托付的。
然而这篇文却是男频浪子回头爽文,结局就是男主站上巅峰孤独终老。
这种浪子回头文自然少不了男主升官发财死老婆。
原身就是他的第一任糟糠之妻。
嫁给他三年无所出,在婆家是不下蛋的鸡,被人嘲笑瞧不起,但其实根本就是刘阳不行,可他甜言蜜语会哄人,说自己一定会好好医治,日后生很多宝宝为她正名,原身居然信了他的鬼话,还帮他求到了一个老中医治病。
只是病刚治好,刘阳就和老中医的一个弟子搞在了一起,两人把得知真相的老中医气个半死,看到这儿余瑶差点被创死,后面便快速略过,导致她现在都快记不得书中内容了。
她隐约记得刘阳是和那位女中医在外有了孩子,但他并不想负责,结果对方是个战斗力强的,直接挺着肚子到了刘家,刘家本就看不上原身,一脚把原身踹了,这下人家刘阳孩子也有了,任由原身怎么解释是刘阳不行也没人再信,因为不孕被赶出家门,原身伤心至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而刘阳在爱了一个又一个后浪子回头,说自己最爱的还是原身。
真是恶心。
既然她穿到了这书里,也不是要对付那刘阳,毕竟男主一般都是惹不起的,但余瑶就是拼个你死我活也是肯定不可能嫁给对方的。
“徐英她哥不是在镇上供销社当采购员吗?徐英大概是去找她哥的时候看到的,她早跟我说了公社有个干部长得特别精神,很多小姑娘喜欢坐在供销社门口等他去上班,还说要不是对方是个跛子……”
后面的话是什么,两人都清楚,要不是对方是个跛子徐英就上了。
这话徐英是真说过的,但她显然也只是喜欢对方的脸,余瑶也就没多说。
她假装没看到姜丽梅若有所思的表情,故作娇羞,“没想到我还能和他有这样的缘分呢。”
“什么缘分,你知不知羞,八字还没一撇呢,咱们家什么条件,人真那么好能看上你?”姜丽梅说话半点不客气,越看余瑶恨嫁的样子越是恨其不争。
她没好气道:“赶明儿我去看看。”
招那么多姑娘喜欢的小白脸能是什么好货色?
再一看自家闺女这盘靓条顺的样子姜丽梅头痛不已,也不是所有长得好的都不好吧。
余瑶知道仅凭刘阳万人迷属性这一点还不足以让姜丽梅否定对方,但事情不能急,她把淘好的米混着玉米碴子倒进锅里,“嗯,那您别跟徐大哥打听,要是他知道徐英跟我说这些肯定要骂徐英的。”
姜丽梅把一块木柴塞进灶膛里,冷声道:“你也知道该挨骂,天天不知羞!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怕也是去看过那小子了吧?”别是魂儿给勾走了才好。
这年代的人都很含蓄,未出嫁的姑娘在外面讨论嫁不嫁的确实会被说轻浮,但到了那个年纪的姑娘又怎么可能藏得住自己的心思呢。
原身之前确实是去看过刘阳的,甚至也有点心动,但她有自知之明,因着家中条件不好根本没往那方面想,却没想到被对方给盯上了。
“妈,您想多了,没有的事。”
姜丽梅翻了个白眼,“最好是没有。”
余瑶不再说话,留给对方思考的时间。
趁着天还没有彻底黑下去,他们早点吃了饭早点睡觉也能节约油灯。
这个世界距离余瑶原本的世界线相差了大概几十年,大体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现在的农村还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整个青阳村都还没有通电。
来到这里,余瑶也习惯了早睡早起,身体比之她从前倒是好了不少。
现在又能常常吃到这些后世有价无市的野味,她越来越喜欢此间的生活了,只可惜受时代限制,她不可能永远待在家里不嫁人。
胡思乱想着她已经将菌子都洗好分成了三份,一份今晚炒野菜,一份煮点汤,盛一份做点酸菜菌子酱方便之后就馒头窝窝头。
很快,厨房里传出诱人的香味。
“今天又吃什么,好香啊。”
还没看到人影,厨房外已经传来了小孩子稚嫩的声音,“三姐,我饿了。”
话音刚落,一高一矮一白一黑的两个人走进厨房。
两人都是瘦瘦的,这是这个年代大多数人的常态。
高的白的那个是余瑶的二哥余盛,他从小身体不好,几乎是在药罐子里长大,说话做事温温吞吞,若是放在古代那就是儒雅公子,但这年代人们最不喜欢的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干不了农活,挣不了工分那就是没用。
而另一个矮矮的黑黑的小子就正常多了,是余瑶四弟余安,今年刚十二岁,性子是兄妹几个里最活泼的,跟余瑶关系也还不错。
“快了快了,拿碗筷吧。”余瑶将小半碗酱盛进陶瓷缸里,就着锅里剩的油将切片的野菌倒进去炒,又添了点酸辣椒,瞬间又是一阵香味传来,惹得众人都忍不住咽口水。
“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余盛给余安让了位置站到近前来。
姜丽梅抬眼看了自己二儿子一眼,说道:“你去挑几个红薯来,一会儿烧热水,烤几个红薯加餐。”
余瑶勾了勾唇,这也就是姜丽梅,事事都为儿女着想,就怕他二哥觉得自己没用,但凡他问起,总能找到点事让他做。
在农村红薯真算不得什么好东西,但是烤红薯却又是许多农村人都无法拒绝的。
“好诶,正好我最近感觉自己又要长高了,晚上就饿得紧。”
姜丽梅母子二人都知道这丫头在胡说八道,但也都忍不住地翘起嘴角,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丫头变成了这样的性子。
“行,那二哥保准能给你挑个能流糖水的。”
余瑶本是随口说说,但听他二哥一形容,肚子里都感觉能伸出手来了。
“谢谢我二哥。”
余盛笑着出去了。
看着余盛的背影,姜丽梅终是没忍住微微叹息了一声,虽然在火星子噼啪声中那声音毫不起眼,但余瑶还是注意到了。
这个家条件这么艰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原身的这个二哥。
家中为了治他的病几乎是掏空家底,可是他那样的病其实是要靠着日积月累的东西养回来的,可这个家给他买药就已经难以为继,好东西又哪里来呢?
偏偏他还是个爱读书也能读书的,不像原身上了高中吊车尾,许多老师都说以他的成绩只上个高中十分可惜。
在这个年代会读书根本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甚至还有可能因此而获罪。
所以现在家里人也都不提让余盛读书的事,不过家中也藏了些他之前买的书。
所幸,这样的日子也用不了几年了。
二哥要是能够一直学下去,等到恢复高考时想必不会有什么问题,到时候考一个感兴趣的专业,再选一个轻松一点的工作,慢慢养着,这身体也总能好起来。
想到这儿了,等余盛回来时,余瑶就问了两句。
“哥,你之前的那些书还在吗?”
余盛面露诧异,蹲在了灶前看姜丽梅烤红薯,“还在,怎么了?”
余瑶盖上锅盖,拿了大碗准备盛汤,“就是觉得还是该多读点书好,能不能借我看看?”
说出这话,两人都看向了她,这是还是那个说起读书就头痛的三丫头?
然而姜丽梅是个脑子转得快的,她瞬间就想到一种可能,把火钳往灰里一丢,怒道:“是不是因为公社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