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她的内推

22是21与23之间的自然数。

是一个偶数、合数、半素数。

在某个东方国家的口语中,经常使用这个数字代指某人很傻很天真。

回顾自己22年的人生,侠客自认为从未在女人的事情上犯过难。

180cm的身高,充满亲和力的帅气面庞,有钱(想抢多少抢多少),有实力(虽然比不上旅团里的战斗人员,他的实力也足够应付大部分人了),有学识(在旅团中被称为“蜘蛛脑”),擅长人际交往(和旅团各个成员的关系融洽),动手能力强(能自己组装手机等机械)。

他这样没有明显短板、内外兼修,近乎完美的男人,无论是在流星街,还是在流星街之外,都是容易受女人欢迎的类型好吗?!

和网上流传的“普通却格外自信”的男人根本不是同类!

好吧,这次的关键问题不在这里,在于他以前完全没考虑过的方面。

万万没想到,居然有被当作是“不行”的一天,要知道,他和他过去的女伴(们)的床上关系都是很和谐的啊!

这次在猎人考试里遇见的女人,唉,一言难尽。

穿好衣服下了床,侠客坐在电脑前,在网上匿名发帖:女朋友x冷淡怎么办?

男女关系一向是热度颇高的话题,不多时,就有近百条回复,主要有三种:

1.不一定是你女朋友冷淡,是不是你不行

2.分了吧

3.女朋友联系方式留一下,我行我上

看着一连串刷屏的“是你不行”,侠客又好气又好笑,移动鼠标,果断删掉了帖子。

他怎么可能不行?!他是大受打击昏了头,明明这种问题可以直接在网上搜索,没必要专门发帖来问。

想想那张很漂亮却始终毫无波动,禁欲到“无欲无求”程度的面庞。对方最初的主动仿佛幻觉,这不是欲擒故纵的手段,对方好像是真的很无感,出于负责任的态度,有头有尾,然后才和他拜拜。

啊——那种“本来以为你可以,没想到你也不行”的失望氛围,简直是侠客人生中的一大污点!

对方动过脑部手术又怎么样?对方虽然没什么情绪,实际上,生理反应还是有的,所以手术并不能作为借口。

说来说去,还是他……技术不过关。

不行!男人怎么说自己不行?!

……游戏卡关的烦躁感。

算了,还是先做平时最擅长的情报收集吧,查一查脑部手术相关的资料。她说她本来的名字叫“默尔丝”,这个也得查一查。

不出所料,没能查到有关“默尔丝”的值得注意的情报。她用假名参加猎人考试,可能是不想用原本的身份使用猎人执照,而在平时,应该没必要再使用假名吧?

至于默尔丝原本的身份,从她隐匿气息与声响的习惯来看,侠客认为很有可能是杀手之类的隐秘职业。

那么,又有一个问题,以她的实力,当杀手应该挺赚钱,不需要再对“强盗”职业感兴趣吧?

难道和脑部手术有关吗?默尔丝没有透露手术详情,不知道做的具体是哪种手术。

“……不确定的东西太多了。”侠客懊恼地在椅子上向后仰,视线移向天花板,“不管这个了!”

真正身份和过去经历,这种事情不重要,他们是胡作非为的强盗,又不是正儿八经的政|府官员,仔细查对方户口不是搞笑行为吗?只要看对眼就进一步交往,实力够就能入旅团,挑选同伴的方式就是这么简单。

不如把精力花在怎么处理x冷淡的事项上,这是首要的。

经过一番刻苦研究,侠客自认为在理论方面已经足够,就差实践了。

先找个类似患者来实践吗?

不不不,不就是床上那点事吗?

侠客只是缺乏了一点应付特殊人群的经验,才会措手不及,他平时对上正常女人完全没问题!

用先进科学的知识重新武装大脑后,他充满信心,跃跃欲试!

发送再战邀请的短信,叮咚,对方很快回复了,是个好兆头。

短信内容写着“这几天我还有别的事”,没关系,既然对方愿意很快回复,说明尚未对侠客失去信心,他还是有机会的。

在他等待期间,默尔丝先是回了一趟枯枯戮山,然后参加了席巴的任务捞了笔外快,再与侠客重新联系,时间已过去一周多了。

侠客刚刚通宵完,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手机短信铃响起,他拿起枕边的手机一看,睡意立刻少了大半。

默尔丝:我忙完了,在哪约?

短信内容言简意赅。经过相关研究的侠客,此时再看默尔丝发的消息,能够更深刻地理解,默尔丝的字里行间无不诠释了什么叫“性冷淡风”。

旅团里有个回话风格与之类似的玛奇,平时侠客没觉得有什么,但想到默尔丝的问题,侠客忍不住试图想象玛奇是如何与床伴相处的……等一下,玛奇对床伴的事情有兴趣吗?不可能问玛奇本人,侠客可不像旅团里芬克斯那家伙一样缺心眼,不用想都知道,玛奇肯定会冷淡地回一句“与你无关”,玛奇就是如此cool的冰山美人。

不过玛奇本人的气质和默尔丝不一样,她的漂亮是冰冷而锐利的,举止干练,不会让人因为她的娇小认为她柔弱可欺,很适合作为在弱肉强食的流星街生存的保护色。

默尔丝则放任了外表的柔弱,眼神松散,身材纤瘦,脸颊缺乏血色,但她不像久病的人一般憔悴,她的嘴唇娇嫩,皮肤细腻,头发富有光泽,所以她的纤瘦与苍白,更像是某些特殊爱好者不断修剪,特意扭曲,培育出的病态——五官精致,易碎的玻璃制品。

在猎人考试期间,侠客对她的实力有所估计,不料还是低估了。

她那副外表太具有欺骗性,她并不是容易被狩猎的猎物,是伪装成猎物的猎人,她自身就是最好的陷阱。

侠客想起世界上体型最小的猫之一,黑足猫,它成年的体型仅相当于普通家猫的幼年形态,大大的眼睛,长得非常可爱,却是被禁止作为宠物饲养的动物。因为它十分凶猛,在布须曼人的传说里,甚至相信它能放倒一头长颈鹿。

为什么想到猫呢?因为默尔丝举手投足都很安静,而且,她身上没有任何多余的气味。除了杀手,暂时想不到别的职业。

回想他们在床上的情形,这位白得像雪的女人并不是想象中的冰冷坚硬,她应该经过充分又克制的锻炼,皮肤下薄薄的肌肉组织柔软且韧性十足,手感意外地舒服。捧起她的腰肢,仿佛捧起刚刚从不起眼的石头中剖出的上好白玉,温润如羊脂。

如果把她以这样的状态摆在黑暗世界的陈列柜里,应该能成为最炙手可热的商品吧。

尽情享用她,或者肆意毁灭她,都能从中获得极大的快|感。

亲吻她的时候,侠客眼中的光彩变得晦暗。强盗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可以的话,他当然两样都想要。

遗憾的是,她的实力居然在侠客之上……是的,“居然”,好吧,侠客仍是不甘心。

抚摸她的时候,总忍不住想把自己操作系念能力的媒介……手机附属的天线……刺入她的肌肤。

回想起来,杂念过多也是导致不欢而散的原因之一吧。

因为太想要……更彻底地拥有她了。

之后诸事不顺,非冷静的状态下……那种特殊情况怎么可能冷静……冷静应该用于其他事情,而不是床上……侠客失去了足够准确的判断力,才以不愉快的结尾告终。

这次,这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她又来赴约了,侠客从人群中看到她,由于她刻意收敛气息,周围人不容易注意到她,就像一缕若有若无的雾气,随时都会消散,她行走在逆流的人群中。

她穿着白色长袖衬衣和过膝的黑色裙子,配一双系带高筒靴,老样子穿得很严实,除了脸和双手,看不到其他部分的皮肤。

她换衣服换得很勤,项链却没见她换过,大概是很喜欢吧,这是她唯一佩戴的首饰。

项链不同吊坠有各自的寓意,她项链的吊坠是一只口哨,做工精良,缠绕在哨子上的龙形微雕栩栩如生,以钻石为眼,晶莹透亮,显然价格不菲。

口哨的寓意……这种能吹出声音的器物,主要用于发号施令,据侠客所知,代表着“守护”与“服从”,不知道是谁,以什么样的心情送给她的呢?

不过,也有可能是他想多了,默尔丝没有声带,有个哨子能以备不时之需,对于她来说,或许更看重实用性。

阳光穿透发丝间的缝隙,把她的脸颊照得如同透明,即使被裹在人群中,她仍然如茕茕孑立。

可惜,这道风景只有他注意得到,不,这样也好,这道风景只有他注意得到。

此刻只属于他一人。

“你来啦。”侠客脸上满是笑意,朝她挥手。

侠客选的地点是当地有名的地标性广场,面积约2万平方米,将健身、娱乐、购物等功能汇集于一体,游人如织,热闹非凡。除了侠客,附近还有不少看起来像在等人的人——这里是约会碰头的热门首选。

选在这里做什么?当然是约会啊。

侠客知道,关于床上的交流,男人与女人最大的区别在于,女人更看重情感和气氛,即使默尔丝因为手术有了情感障碍,气氛也是不可或缺的嘛。

先和她拉进精神上的距离,再进行更深的互动,才能更容易获得她的反馈。

总而言之,把一块石头揣兜里久了,石头也会被焐热。

侠客想要的,可不仅仅是她身体的温度……那种东西,人和人之间没太大区别,都是36到37摄氏度,不同的是内在。尝试了各种女人过后,侠客早就对单纯的生理欲望失去了追求的热情,他得找点更有深度的,一个契合意趣的非短期对象,他愿意为此忍耐适当的苦楚,相信在到达终点时,那些苦楚都将转换为甘甜。

幻影旅团的标志是蜘蛛,安静地织网,然后缠住猎物,不是很适合他吗?

之前一同执行猎人网站上接到的护卫勘探队的任务,细心观察的侠客已对她的喜好有所了解,知道她喜欢好吃的东西。

好吃的东西关乎个人口味,不太好准确定义,有可能翻车,最保险的做法是请她吃甜点。

和多数女孩子的喜好相同,她喜欢甜食。

侠客的约会经历算是比较丰富的,对甜品店那是轻车熟路,能比店员更细致地根据对方嗜甜的程度,另外推荐合口味的甜点。

然而,默尔丝的选择是……所有品种都来一份。

朴素的流星街人侠客,表示从未有过对食物如此铺张浪费的同伴,稍微想想,默尔丝换衣服也不是一般的勤快,她总在换新衣服,“默尔丝,你……难道是大小姐吗?”

默尔丝用手机发信息:你觉得我像吗?

这是个好问题,之前侠客过于关注她的身手,倘若不考虑她的实力……尽管她穿着简单,衣服却极有质感,头发、皮肤都保养得十分精致,单论外表,她的确很像个养尊处优,受不了一丁点风吹雨淋,被过度爱护,完全失去了对外界的防御力,导致身体病弱的富家千金。

“像,又不像。”

“……”

侠客把桌上的方糖往默尔丝的方向推,默尔丝摇摇头,她喝咖啡一般不加糖。

“据我所知……”侠客笑了笑,“我还没见过哪个大小姐能把我打趴到地上,也没有哪个大小姐想要当盗贼。虽然我们确实不是一般的盗贼,但也不是‘怪盗’那样充满浪漫想象的东西。”

默尔丝单独拿起一颗方糖,放进嘴里,不用牙齿,用舌头一点点将糖融化。

“其他人和我可不一样,他们都是些肆意妄为的家伙。”侠客以戏谑的口吻接着说,“而且,我们的基地环境糟糕,没有水电,我担心大小姐你吃不了这个苦。”

说得很像在劝退怀抱不切实际幻想的大小姐似的。

默尔丝单手撑脸,摆出“洗耳恭听”的姿态。

“好处当然也是有的,要不然我留下来干嘛?”侠客耸耸肩,“我们团队气氛好,大家有钱一起赚。不提倡加班,扁平化管理,团长和团员人人平等。薪资有竞争力,上不封顶,发展前景巨大,整个世界都是我们的工作范围。很棒吧?”

最棒的应该是你们团长的颜值,在同人界被列入“三美”之一。默尔丝想着,对侠客眨了下眼睛。

“恩,这也是我选在这里和你碰面的理由。”侠客说,“正好旅团有活动,我带你去见团长,推荐你入团。不能讲话没关系,我可以帮你作介绍。”

“……”嘴里方糖融化了大半,默尔丝便把剩下的直接嚼碎了。

“所以,能介绍说你是我女朋友么?”侠客学着她的样子,单手撑脸,“那我就有充分的理由,让团长安排我做你的搭档了。我们可以互相照应,我很会照顾人哦。”

先定好所属权,以防万一,从一开始就打消其他人的念头……不好意思了,团长,稍微借用你一下,你应该不会介意吧。侠客暗自打算。

默尔丝拿起一个泡芙,按到他嘴唇上。

侠客张嘴咬住泡芙,只觉得这泡芙甜过头了,甜得不太真实。

就像输给她之后,第一次被她主动亲吻,连侠客自己都怀疑自己有什么理由被她青睐——不止是流星街,女人总是向往比自己更强大的男人,至少也得实力相当。

她捏住侠客的下巴,端详着侠客的脸,即使侠客不怎么懂唇语,也读懂了她的意思:

【我喜欢你的脸】

噢,所以他是她的猎物才对。

在考虑其他问题之前,侠客想到,默尔丝肯定不可能只喜欢他这张脸,如果她见到团长……不过团长在旅团活动期间都是大背头加毛领皮大衣,不是容易吸引女人的类型,真正需要迷惑女人的时候,团长会把刘海放下来,衣服也会换成比较平常的类型……总的来说,能让默尔丝见到那种模式的机会应该少之又少,倒是团长……会对她感兴趣么?

……难说。

但是为了避免内斗,比起团长自己,团长肯定会优先考虑旅团,所以事先确定所属,就能防止团长直接出手了。

此次旅团活动的集合点在两小时车程后的郊外,一片烂尾楼之中。

废弃的场所,正如被全世界用于遗弃各种事物的流星街,选在这里集合,充分体现了幻影旅团对故乡流星街割舍不断的乡土情。

一只、两只、三只……五只蜘蛛在此歇脚,零零散散,或站或坐在建筑废材堆成的坡道之上,一同居高临下地注视着踏入领地的侠客与默尔丝。

“这就是侠客推荐的新人吗?”蜘蛛头,团长库洛洛已提前从侠客那里听说推荐的事情,与侠客点头致意后,便说,“恩,我没什么意见。先做个自我介绍吧。”

距离默尔丝上次在流星街见到库洛洛,已是十多年过去了,库洛洛不负众望成为符合原著设定的大背头加毛领皮衣加额头十字架纹身的角色,可喜可贺。

“大家好。”默尔丝没有让侠客代替自己发言,她[穿戴]了发声装置,“我叫默尔丝,喜欢值钱的东西。侠客是我的男朋友。”

“……”x5

五只蜘蛛齐刷刷地看向侠客,后者仿佛有些羞涩地挠挠头,“哎呀,这都是缘分使然。”

“默尔丝,你还是不能讲话么?”库洛洛对默尔丝不太自然的声音表示疑问。

他的问话方式立刻激起了侠客、派克诺坦与芬克斯的探究情绪,尤其是性格直率的强化系念能力者芬克斯,脸上八卦的神情没有半分遮掩,露出无比兴味的笑容。玛奇则是在第一眼的稍加惊讶后,开始漫不经心。

默尔丝把一边的衣领往旁边拉扯了一下,使众人看得到她脖子上黑色绑带,喉咙处隐约有某种装置的轮廓。如果再仔细一点观察,绑带与衣料的间隙之中,还有一条银色的细链。那是默尔丝项链的链子,在非常场合下,她选择把项链放进衣服的最里层,以免受损,就和她小时候的做法一样。

“命运还真是奇妙。”库洛洛似笑非笑,“以前的邀请被你拒绝了,现在你居然愿意主动加入。是什么让你改变了想法呢?”

默尔丝没有回答,库洛洛也无意追问,两人只是遥遥相望,似乎心知肚明。

在芬克斯想要开口之前,坐在阴影处的声音传入众人耳中,口气相当不近人情,“侠客,我不管她是你什么人,旅团可不是玩‘过家家’的地方。而且,邀请是‘以前’的事情,‘现在’的事情,得按现在的标准来。我说的对吗,团长?”

“对。”库洛洛微笑道,“默尔丝,你愿意接受入团测试吗?”

默尔丝抬起胳膊,手掌向上,做了个“请”的手势。

芬克斯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移到侠客旁边,对收敛了平日笑容,一脸严肃的侠客说:“飞坦那家伙动手可是丝毫不留情面的,你要不要提醒他,至少别划破你女朋友那张漂亮的脸?”

侠客全神贯注盯着飞坦手中的刀光,没有理会芬克斯。

距离默尔丝上次在甜品店见到飞坦,已是多年过去了,飞坦不负众望成为符合原著设定的遮口黑色长斗篷中分刘海目测身高155cm的角色,没有任何意外发生,可喜可贺。

飞坦是旅团公认速度最快的团员,默尔丝从袖中抖落出一把匕首,迎上飞坦的刀光。撞击、交错的刀锋声不绝于耳,划出一道道亮线。两人皆是速度型选手,眨眼间便过了十多招,正是针尖对麦芒。

芬克斯也没空与侠客搭话了,目不转睛,看得兴起之时,不禁吹出一声口哨,以示喝彩。

当芬克斯想起这场战局很适合打赌,却为时已晚,因为闪电战不会持续太久,战斗中的两人已经拉开了距离。

芬克斯先看向默尔丝,其表面看起来没有受伤,再看向飞坦,后者的左眼下方多出一条弧线,下一秒,血才从伤口中流出来。

伤口再稍微偏一点的话,或许飞坦的左眼就瞎了。

“有意思。”芬克斯摩拳擦掌,斗志昂扬,“喂,新人,不如和我也打一场吧。飞坦,我看你可以先下去了。”

默尔丝把手放到胸口上,飞坦则冷哼一声,抬起右拳,手指微松,一条项链垂在他手掌下方,哨子吊坠晃晃悠悠。

“这好像是你重视的东西呢。上面全是你的体温。”飞坦用左手托起吊坠,抚过吊坠上雕刻的龙,“不知道侠客有没有告诉过你。如果不能保护自己的东西,被人抢走只能怪自己实力不济。”

“所以……”飞坦眯起金色的眸子,语气愉悦,“想要的东西,就要抢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千防万防,防不胜防,侠客的脸都绿了,肠子也悔青了(不

飞坦的话表面是对默尔丝说,其实是对侠客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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