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了立秋,天气也一日日的凉了起来。秋高气爽,有时候一阵凉风吹来,让人禁不住打起寒颤。
如此天气,李央站在静的落针可闻的房间里,背后却悄生了一层细汗。
哪怕袁崇景大病初愈刚醒来,脸色还带着些虚白,但到底浸淫官场多年,他早练就了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虽说现在失去了五年的记忆,他抿唇阴沉地看着人时,那股余威仍在。
李央怕的不是这个,而是她内心,有种在欺骗他的心虚感。
不过她面上不显,直直地迎着他审视的目光,一字一句地道:“我没有骗你,我们真的成亲了。”
袁崇景嗤笑一声,脸色更加发白,语气虚弱却依旧坚持着:“怎么可能!李央,我怎么可能会娶你!”
哪怕李央早已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还是被他眼中丝毫不加掩饰的不屑所刺伤。
其实不说他,就连她自己也是不信他们两个能结为夫妻的。
少时一起上学堂,他是夫子喜欢同窗羡慕的天之骄子,过目不忘,意气风发,听说写出的文章就连圣上都夸赞过。而她是插科打诨,只道得过且过浪的一日是一日的小痞子烦人精。
两人本无任何交集,起因在她一次逃学的时候惊了辆马车。
好巧不巧,那马车里坐着他的心上人,手掌心被擦破了点皮。李央到现在还记得她那巴掌小脸要哭不哭泫然欲泣,把袁崇景心疼的,当时就和李央翻脸了。
自此两人的梁子算是彻底的结下了。
她看不惯他假正经装严肃好虚伪,他看不惯她个性懒散满嘴胡言信口开河,两人见面就吵,甚至有几次还动起了手。
那时他们在书院里都进过武学,但她力气小,被他箍住双手压在身下的时候,她看着他背着光,眼中露出得意的光芒,映着太阳熠熠生辉。
她的心猛然跳了一下。
一发不可收拾。
......
李央沉下心思,这些年和他日夜相处,她深知不能和他硬着来,便换了思路,略带些伤心和失望的语气:“这话应该问你,当初可是你亲自到李家求娶的。你还答应我爹娘,要一辈子对我好,一心一意,疼我爱我照顾我,永不离弃。”
袁崇景的嘴角抖了一下,似乎不敢相信自己能说出这些肉麻的话。
看他的气势不如刚醒过来那么强,对峙中占了优势,李央立刻乘胜追击倒打一耙:“别以为你现在受伤失忆了,就能把这一切都抹掉了。”
她的话,一下子堵住了他所有的退路。
“我为什么要信你?!”
“你爱信不信。”李央的语调逐渐飞扬,自信满满:“要不然你去问啊,爹娘还有大哥大嫂侄子侄女你妹妹,或者府里的丫环小厮,随你去问,看我们是不是夫妻恩爱琴瑟和鸣。而且我们还是闻名的‘京都第一恩爱小夫妻’呢,外面很多人都知道,你不相信我,总要相信他们吧,随你去问!”
方才因为他醒来,屋子里一下子挤满了人。爹娘称她老二媳妇,大哥大嫂叫她弟妹,丫环小厮尊她二少夫人。种种迹象都说明他们的确是夫妻。
而且还是一对关系极为亲密的夫妻。
她就不信了,所有人都这么说,还能诳不住他。
袁崇景张张口,想要辩驳,却拿不出什么理由,最后只硬着脸色道:“该问的我自会去问。”
看他还是不死心,借着整理被子的动作,环顾屋内的装潢布置,李央心中暗笑。
她觉得自己内心多了许多底气出来,现在的袁崇景记忆停留在十八岁,他们一起在书院上学的时候。凭白的比他多活了五年,所有人还都站在她这一边,天时地利人和,她就不信还拿不下他。
李央走到床边,故意挡住他四顾的目光:“好了,你躺了大半个月,现在好不容易醒来,就别想这些费心神的事情了。以前你总说朝政忙,经常不着家,这次趁着这个机会,也好好休息一下吧。”
袁崇景正腹诽她的行为,下一刻被她的话吸引:“朝政?我入朝了?”
“嗯。”李央弯腰扶正他背后的靠枕,让他坐的更舒服一些,完全不理会他眼中的好奇。
终是他憋不住,开口问道:“我在哪里供职?”
“你不是不信我嘛,还问我这些做什么。”李央好笑道。
袁崇景的脸色僵了一下,骄傲的少年脸皮薄,最是不容人质疑。他发白的脸颊终于换成羞恼的粉色:“不说算了,去把东海叫来。”
东海是他的小厮,小时候家里发水,在和家人一起逃荒的路上走散了。后来袁家父母见他可怜,就把他买回来陪着袁崇景,两人算是自小一起长大的,感情自然非同寻常。
李央抚被的动作立刻停了下来,她的心猛烈跳动了两下,又即刻恢复正常:“东海三年前去钦州了,你忘了?”
钦州是东海的故乡。
袁崇景有些惊讶:“他找到他爹娘了?”
“嗯,当时他不愿意走,还是你劝他回去的呢。”
李央理好床铺,抬头就看到他敞开的白色锦衣下,露出的大片胸膛。
她的眼睛迅速闪过,摸着床边坐好,又拉过被子盖住他的身体:“别想那么多了,免得又头疼。等以后你好了,我再细细和你说。”
许久没有回话,李央鼓起勇气抬头看去,却只见袁崇景正紧紧地盯着她。
接着他微微抬手,在李央的目光中,迅速的拉开了胸口的衣服。
他本就生的白,又因病在屋里昏睡了大半个月,身上的肌肤隐带着一种病态的虚白,像是几近透明的软玉一般,耀的人眼发慌。
李央立刻扭头向外看。
下一刻她就后悔了。
只听袁崇景冷笑一声:“五年的恩爱夫妻?”
李央心中直骂袁崇景都失忆了还是如此的阴险狡诈,面上却笑嘻嘻地调戏他:“景哥说的哪里话,我是怕自己看到了此‘良辰美景’,把持不住罢了。你如今还在病中,委实不能做些激烈运动。”
说着看他依旧面无表情,李央直接站起身,当着他的面开始宽衣解带:“你要是觉得亏了,那我也脱给你看。”
袁崇景一动不动地看着她,似是在等着她下一步动作。
李央暗中咬牙,面不改色地解开了帔巾,接着是锦绣团花半臂衫和窄袖襦,到最后只露出里面绯红色的肚兜。见他红着脸扭头看着床铺里侧,李央这才停止动作,得意洋洋地道:“看吧,你也不好意思了吧?”
袁崇景攥紧了被角,羞恼地斥道:“你给我出去!”
他实在是没想到,到了现如今,她还是如此的不要脸面。
李央撇撇嘴,以极慢的动作一件件的穿上了衣服。最终在袁崇景忍无可忍的怒视中,嬉笑着离开了房间。
刚至门口,她脸上的笑容即刻消失。
她有些后悔自己的决定了。
袁崇景并不傻,他很快就能反应过来他害羞,是因为现在的他只是个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而自己,却是和他成亲多年的‘少妇’。
他们的年龄,经历,心性都是不对等的。对情||事,也不该露出同样的反应。
看来得找件对他冲击力更大的事情,来分解他的注意力。
李央在院内瞅了一圈,对近身丫环道:“小桃子醒了吗?”
小桃子是她的女儿,今年四岁了,生的珠圆玉润,胖嘟嘟的煞是可爱讨喜。
丫环道:“还未醒来。不过看这时辰应该快了。”
李央点头:“等她醒来后再带过来给景哥瞧瞧。他们父女多日未见,想来是彼此挂念对方的。”
丫环应声,去了隔壁小桃子的房间等着。
李央在门口守了一会儿,看到小厮北海端着木托盘过来:“少夫人。”
木托盘上面放着一个瓷碗,里面盛了满满的漆黑的药汁。李央伸着脑袋凑前闻了一下,只觉得一股刺鼻的味道冲进鼻尖。
她皱眉,以手作扇连忙扇了好几下,才嫌弃地说:“这药的味道怎么和之前不一样了?”
北海答道:“回少夫人,是陶大夫说二少爷醒来之后要换新药的。”
“行,端进去吧。”
李央不疑有他,跟在北海的身后复又进了房间。
北海是东海离开之后袁崇景从外面找过来的人,他相貌和一般男子不同,面容较为白净,像是文弱的书生一样,手无缚鸡之力。
不过袁崇景很是信任他,无论是出门还是远行,都会带着他一同前往。
但是现在的袁崇景,却不认识北海。
看到他眼中的陌生,李央解释说:“这是北海,跟在你身边的小厮,接替东海的。”
袁崇景半信半疑,有些不耐地盯着李央:“你怎么又进来了。”
“我这不是怕你不认识北海,忙着给你介绍呢嘛。景哥你现在怎么这么误会我啊,”李央软了语气,活像是被他抛弃了一般,委屈地道:“你昏迷的这段时间,我没日没夜的照顾你。怎么一醒来就...”
袁崇景张张口,不知该说些什么。
他实在是不习惯一向张扬坚强的李央会变得如此软弱。
好在一旁的北海解释说:“少夫人别伤心,可能是二少爷刚醒来,还没有习惯,再等等就好了。”
李央娇哼一声,委屈巴巴地坐在一旁,声音里带着抑不住的关心:“赶快喝药吧。”
那药一大碗,又那么苦,娇生惯养的袁崇景一口闷下去,肯定没有心思想别的了。
袁崇景也是不想再这么继续下去,他接过碗,摸着里面的药汁已经温热,想也不想直接仰头灌了下去。
刚开始还好,来不及尝味。后来四五口药下去,那股腥苦的味从鼻腔涌上来,刺的他从脚尖到后脑勺全都晕乎乎的。
不想在李央面前失了面子,袁崇景一口气喝了个干净,又迅速从旁边端了杯凉茶,连喝了好几口才冲淡那股苦味。
这一连串的动作又快又急,引的他左胸处的伤口有了裂开的趋势。
北海看到,担心地叫道:“二少爷,你伤口出血了!”
李央算着时辰,也到了该给他换药的时候了。她起身道:“北海,你先出去吧,我给景哥换药。”
北海点头,看也不看袁崇景,直接端着木托盘离开了房间。
李央重新找来药瓶和纱布,看袁崇景盯着北海离开的方向,脸上隐带不满,她笑道:“北海也是担心你。”
袁崇景看也不看她:“他到底是你的人还是我的人啊?”
他之前到底是什么眼光,挑了李央当妻子不说,还找了这么一个没眼色的随从。
李央掀开被子,伸手准备去解他的衣服,哄劝道:“别气了,以后我让北海多注意。再说这还是因为往日里你尊重我,你的人才会如此敬重我。”
她温声解语,袁崇景倒不好再发作。
待反应过来,胸前的衣结已被她解开大半,他又急又怒,连忙扯回来:“你在干什么!”
李央正要说给他换药,只听到房门吱吖一声,一个肉嘟嘟的粉团子跑了进来:“爹爹你醒啦!”
袁崇景的动作眼神顿时僵在半空中,一动也不敢动。
此情此景此声,他有一个不好的预感。
这时自房门口走进来一个小女孩,她头戴系着两个发髻,上面坠着红色的毛茸茸的小花朵,圆圆的大黑眼睛,皮肤白嫩细净,身穿浅粉色的长衫裙,朝着两人冲过去。
李央不紧不慢地接住她,看着吓呆的袁崇景,笑着说:“介绍一下,你女儿,叫小桃子,今年四岁了。”
“我的...什么?”他不敢看小桃子,只咬着后槽牙紧紧地盯着李央的表情,不可置信地问道。
小桃子抱着他的手,急的眼睛立刻就红了:“爹爹,我是你的宝贝小桃子呀,你不记得我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主旨:且看风情少妇如何调戏清纯小少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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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我叫褚昭,二十五岁。
没错,我是个权臣。
我无父无母,无牵无挂。
圣上对我有恩,我就甘愿做他手里的尖刀。
他指哪我打哪,他看谁不顺眼,我就灭了谁。
大家都怕我,背地里叫我狗腿子、臭阎罗。
不过我也不在乎。
直到有一天,我得了个新鲜玩意儿。
她叫雪晨,长得没我漂亮,但皮肤是真白,又滑又嫩。
我很是喜欢。
我知道她对我也是又怕又恨。
因为每次我去她的院子,都折磨她到半夜,让她两天都下不了床。
我控制不住自己。
每次看见她哭,我就更想欺负她。
后来圣上说我年纪大了,要给我找个媳妇。
我拒绝了。
我觉得雪晨就挺好,又好玩又好吃,我决定让她成为我媳妇。
可是在我带赐婚圣旨回去的那天,她却偷跑了。
听说带她走的还是她的青梅竹马。
我如此好吃好喝的养着她,还想娶她为妻,她竟然还偷跑?
如此不识好歹!
我气坏了,决定把她逮回来,抽她一顿鞭子,让她好好的涨涨教训!
*正文女主视角
*男主不是普信男!
*SC 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