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亲爱的Moira,成就〈欢乐街全收集〉已达成。】
【成就奖励:世界声望+1000,魔力+1,000,000】
【是否跳跃到下一段剧情?】
【YES/NO】
※※※
“最美丽的人”、“最强大的人”……在这之后,取得“最聪明的人”这个称号也没有任何难度。
“胜利者是——唐吉诃德·茉伊拉!”
在解谜比赛和国际象棋里赢过了最后一个人之后,全部的胜利都落入了我的手中。
就如我先前所说——Winner-takes-all.
我百无聊赖地站在舞台上,接受着所有人的祝福。
“恭喜你。”鼓掌声从身后传来,“真的是非常精彩的演出,我都吓到了。”
“奥伯龙?”
我回过头去,对他微笑,然而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阴影就覆盖了下来——原来是他拿着玫瑰花,重新插在了我的发髻上。
“这是先前你抛给我的那一朵。”奥伯龙微笑着说,“果然,还是蔷薇花更适合你。”
“是吗?”我高高兴兴地领受了他的称赞,在他面前转了一个圈,“怎么样,这样也很好看吧?佩佩的设计真的好棒,我还是第一次穿这种把裙摆拉起来也很好看的洋装呢!”
“没错。”
他伸出手来,擦去了我脸上的血迹。
“真的……非常美丽。”
我心情很好地把黄金义手刀递给他,转而看到向我走来的人们时,露出了些许倦怠的表情。
“我是史翠西,欢乐街的女王史翠西。”先前与多弗朗明哥调笑的美丽女人走上前来,微笑着向我欠身,“庆典活动举办至今,还是第一次遇到同时赢下三枚冠冕的人呢。请随我来吧,所有的奖品都已经为您准备好了。”
“好啊。”
我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提着裙摆从舞台上走了下去。
奥伯龙的手搭在我的肩上,轻轻地笑出了声。
“就像是用手指拈起金平糖,了然于心而又轻而易举的胜利……果然会让人觉得无聊吗?”
他说。
“不会啊。”我轻轻地笑出了声,“虽然胜利的味道有些单薄,但是能品尝到金平糖也不错。”
我的目光飘向远处,落在多弗朗明哥的脸上,而后,面上的笑容骤然加深了。
“不过,一想到可能会让多弗朗明哥觉得是他赢了,感觉就很不爽啊。”
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一定会把我的胜利当成是他的胜利。
他总是觉得我们两个是一体的……不,他总是觉得我是他的东西。所以,就像他总把他的胜利说成是我的胜利一样,他也会把我的胜利当成是他的东西。
“那么——要不要做点坏事?”
奥伯龙在我耳边轻声问,带着些许暧昧的笑意。
“哦?”
“就像这样……”
他的声音低了下去,渐渐成了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耳语。
而我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不错嘛!奥伯龙!”我笑起来,“那样多弗朗明哥一定会气死的!”
说干就干,我快步走到欢乐街女王史翠西的面前,啪地一下抱住她的脖子,开开心心地凑到她眼前来。
“喂,史翠西——”我笑眯眯地看着她,“要不要来做个交易呢?”
“啊?”
……
……
……
欢乐街女王庆典的奖品共计9样。
其中最值得在意,也最可能成为多弗朗明哥的目标的有三样。
其一,为罗兰度的航海日记遗稿;
其二,为传说中蕴藏着北海大宝藏的藏宝图;
其三,是号称为“国王的宝石”的,有着悠久历史的帝王级绿宝石。
除此之外的六样奖品,也样样都是珍品。
虽然不知道多弗朗明哥到底为了哪一个派出的迪亚曼蒂,不过我都不会让他得到就是了。
“这样就可以了吗?”
欢乐街女王史翠西如此问我。
我满意地拍了拍手:“这样就可以了。”
在我的面前是堆积如山的黄金。在室内也散发着闪闪光辉,吸引着在场每一个人的视线。
这就是我与史翠西的交易。
——将奖品兑换成黄金。
“接下来你准备如何带走这些黄金呢?”史翠西的语气难掩好奇,“就算是巨人族的大个子,一次要带走这么多黄金也难免有些……”
“谁说我要带走了?”
我笑起来,看向窗外的夜色。
就像多弗朗明哥先前告诉我的那样,欢乐街的夜晚是非常美丽的。
数也数不清的霓虹灯汇集成了光的海洋,五颜六色,五彩缤纷。那些色彩暧昧的文字组成了许许多多的灯牌,照亮了每一条街道,每一栋建筑。那些人造光虽然俗艳,但是这样汇聚起来,也是某种充满魄力的美丽。胜过了天上的无数星辰。
也有光点化成的金鱼和飞鸟,还有各式各样的美人头,在夜晚的光海中游泳、漂浮、穿行。所有光怪陆离的景象汇集在一起,将这里隔成了地上的异界。
我站在欢乐街的高处,看着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看着行走在此界的人们,不由得露出了坏心眼的笑来。
“我来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魔法吧。”
我这样说着,便打开了窗户,借着窗沿和屋脊,轻轻一跃,便跳到了最高的地方。
“大家今天觉得开心吗?”
我笑着问下面的人。
人群很快就被我的声音吸引过来,他们汇聚在下方,带着或赞叹或好奇或疑惑的神情,看着上方的我。
“是茉伊拉!”
“是刚才大获全胜的那个女孩!”
“快看快看——她在做什么?”
我无视了他们的赞叹或者呼喊,自顾自地一合掌,笑得更加甜美起来。
“一定很开心吧?但是——只是这样一定不够。”我脸上的笑容骤然加深,“那么——我在此献上最后的余兴节目!”
随着我站起身的动作,天空之上,开始闪现黄金的光辉。
“那是什么?”
“她在做什么?”
“妈妈——妈妈——那个大姐姐好厉害啊!”
“那个是……金子吗?”
“她到底想干什么!”
我笑着张开了双臂,黄金的光辉随之大盛。
“大家来变得更开心一点吧!”
我高声宣布。
黄金在这里变成了蔷薇。
贤者之石是最好的转换剂。有这个的话,无论什么样的魔法都能轻而易举地实现。更何况只是将金块转换一下形态这么简单的魔法。在贤者之石的加持下,也就是一瞬间的事。
解明——融解——重塑。
黄金的蔷薇纷纷扬扬,从夜空中坠落。
有如流星的星群,又有如仲夏夜的金雪。
在短暂的难以置信的寂静之后,人群中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欢呼。
黄金的蔷薇依然在源源不绝地落下,落满了我的裙摆,我捧起这些金蔷薇,将它们高高抛向众人。
来吧,来吧。
活着的人总以为金子能够使他们幸福。①
我一边在高处行走,一边用魔力转化着我所拥有的黄金,让它们以蔷薇的模样抛撒而下,落满这浸满血泪与欢笑的欢乐街。
金蔷薇落满了欢乐街的每一个角落,无论是妓.女还是贵族,无论是老人还是孩童,亦或只是街道上游荡的猫猫狗狗,都平等地拥有这黄金的蔷薇。
在黄金蔷薇所带来的喧嚣与混乱中,我轻轻落在地上,脚步轻快地行走在吵吵嚷嚷的人群中,像一尾金鱼一样,轻轻摇荡一下裙摆,便隐没在了人所汇集而成的川流之中。
我哼着不知从何而来的歌谣,摇摇晃晃地行走在欢乐街上,衣服是在落地的一瞬间便已经更换过了的,这样一来谁也认不出我是谁。我避开那些隐藏在人群中的眼线,像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少女一样,一边哼歌一边走向港口。
我在寻找海军。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这里性质特殊的缘故,我走了好一会儿才看到一个穿着海军制服的年轻人。
嗯,金发的——就决定是他了!
“找到了找到了!”我蹦蹦跶跶地跑过去,跳起来在对方的后背上拍了一把,“喂!海军小哥!”
那个海军小哥不知为何僵了一下,手忙脚乱地拉下海军帽檐,这才低着头转过来。
“你、你好……”他莫名其妙地压低了声线,声音听起来很粗,整个人也一直往角落里缩,“有……有什么我能帮到你的吗?”
恐女症吗?
我忍不住在心里小小地吐槽了一下。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反正就是大街上随便挑的一个海军嘛。
“这个给你——”我踮起脚,将折成方块的藏宝图塞进他的上衣口袋里,“哇,你好高,真是麻烦——好了!”
我满意地拍拍他的胸口,这家伙实在太高了,我这样都看不清他的脸。好在我也不是很在乎,放完藏宝图就放下了脚,背过身冲他摆了摆手。
“这是我今天游戏赢来的奖品,想着随便找一个海军送掉的,刚巧就看到了你。”我说着就笑起来,“你和我哥哥一样有一头金发,这个就送给你好啦。拜拜!”
我说完就又对他挥了挥手,也不看他有什么样的反应,就匆匆跑出了那里。所以我也没有看到对方下意识对我伸出的手。
奥伯龙在我的身后,发出了灵魂质问:“那个藏宝图应该就是多弗朗明哥这次来这里的目的吧,就那么送给海军没关系吗?”
“就因为那样才要送给海军啊。”我冲他眨了眨眼,“回去骗他说东西都被我换成黄金就好了,那家伙不会追究的。对了,要把罗兰度的残稿收好喔,那个是我回去要看的。”
“知道了。”奥伯龙笑起来,“一切都遵循你的意愿,Moira。”
“那要快跑了。”我对他笑笑,“得在那些家伙回来之前先回船上才行。”
……
……
……
回到船上的时候,就像我想的那样,只有多弗朗明哥一个人在。
他的面前摆了一瓶上好的红酒,看起来似乎正在一个人喝酒。见到我来,他也只是顿了一下,便又露出了一如既往的微笑。
“回来了啊?”
“回来了。”
我把脚上的高跟鞋踢到一边,赤着脚爬到了他的膝盖上,从他手里拿过红酒杯,满满地喝了一大口。
“渴死我了——唔,这酒不错诶。”
“呋呋呋呋。”多弗朗明哥笑着,又给我倒了一杯,“迪亚曼蒂在医务室躺着,没伤到要害——我还以为你一定会杀了他呢。”
我捧着红酒杯,疑惑地仰起头来:“为什么要杀?”
“因为你很讨厌他,不是吗?”他的笑顿了一下,“还是说,是我认错了?”
“是很讨厌啊。”我点了点头,捧起红酒杯又喝了一大口,不是我说,多弗朗明哥就连用的酒杯也比一般人大,“因为他讨厌我嘛——我讨厌一切讨厌我的人。”
“那为什么不杀他?”多弗朗明哥问。
“嗯……”我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仰起脸回答他,“欺负一下就好了嘛。杀掉就没意思了。”
多弗朗明哥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爆发出一阵古怪的大笑。
“呋呋呋呋呋呋呋——居然是这种理由吗?”
这家伙又抽风了吧。
我虚着眼,无语地瞥了他一眼,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啊,对了!”
我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一样转过脸去,看着多弗朗明哥。
“你没有去抢金蔷薇吗?”
“嗯?是啊。”
多弗朗明哥任由我坐在他的大腿上,姿势很闲散地靠在沙发里,语气很是慵懒。
“那样岂不是只有你没有金蔷薇了吗?”
我鼓起脸抱怨。
“是啊。”多弗朗明哥闲散地笑着,用手戳了戳我的脸颊,“你开心了吗?”
“虽然是很开心啦……”
我小声抱怨起来,闷闷地盯着多弗朗明哥看了一会儿,还是伸出手去,啪的一下盖住了他的眼睛。
“好了,来,在心里跟我念——1、 2、 3——”
最后的魔力运转起来,将空气中弥漫的金屑聚集在一起,娴熟而又完美地转化成了一朵盛开的金蔷薇。
我用微微有些麻痹的手指碰了碰突然出现在空气中的黄金蔷薇,将它放在了多弗朗明哥的手上。
“好啦。”我对他笑笑,“睁开眼睛吧。”
多弗朗明哥睁开眼睛,意外地沉默了好一会儿。
“呋呋呋……”他笑起来,“居然连我也有吗?”
“是啊。”我又给自己斟了满满一杯酒,“要是只有你没有,那岂不是很可怜?”
多弗朗明哥意外地没有说话。
在他的沉默中,我将剩余的红酒喝了个精光。
不知道是魔力消耗太大,还是酒精的作用,我很快便困了起来。我靠在多弗朗明哥身上,迷迷糊糊地找了一个熟悉的地方,在他的胸口蹭了蹭便睡了过去。
半梦半醒之间,我模模糊糊听到他对我说了什么。
他在问:“你不给自己留一朵吗?金蔷薇。”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因为困倦而模糊不清。连我都不能够确定,我是真的回答了他,还是那只是我在昏昏睡意里所做的一个清醒梦。
“那种东西,我不需要啊。”
我这样对他说。
作者有话要说:注:①活着的人总以为金子能够使他们幸福。——王尔德《快乐王子》,巴金译。
金蔷薇的隐喻出自前苏联作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我觉得很多人应该都看过这个故事。就是一个老兵曾经给小女孩讲过一个故事,人如果能被别人赠送一朵金蔷薇就会得到幸福。很多年后他遇到了已经长大的小女孩,就决定送她一朵金蔷薇。他没有钱,也没有能力,就免费替一个金匠打扫烟囱,把金匠工作室里的垃圾和灰尘收集起来,从里面筛出金屑来,日复一日地把金屑收集起来,最终用这些金屑铸成了一朵金蔷薇。
在这个故事里,金蔷薇是不会进入经济流通系统的,老兵讲个小女孩的那个故事里,最初拥有金蔷薇的老妇人,一辈子都没有卖掉这朵金蔷薇,因为那是恋人曾经送给她的礼物,只要拥有这个,她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放在这里是一个隐喻的作用。金蔷薇既是最大的幸福,其实也代表着一种不求回报的爱。真正有价值的、或者说能带来幸福的其实不是黄金的蔷薇,而是爱。
具体的我就不说得太明白了,大家自己品就好了。
谢谢鱼哥哥送我的深水,感动到抱着鱼哥哥用力亲!超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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