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此情绝-1

魏思祐记不得,自己是怎么和金南道别的。

总之,她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想,屋外传来嘚嘚脚步声,每一次都让她怀疑,是孟观江。

等那些脚步声连续地从屋门前走过,由远到近,再由近到远。

魏思祐才松一口气,不是孟观江。

魏思祐心里,又高兴,又凄凉。

她等待着孟观江,就像一个最普通的士兵等待着开战。

即使提前在心里模拟过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等孟观江真正站到面前的时候,魏思祐发现,自己的声音,没有那么紧张,也没有那么轻松,就是有点急促的一声:

“孟观江。我们算了吧。”

孟观江抱着高高一堆油纸包,山峦一样,远高过孟观江头顶。

魏思祐能分辨出,最上头一只,是田家点心铺的,其他的,方的方,圆的圆,扁的扁。就不知道是什么了。

实在太多了,孟观江不得不掀起衣摆来兜,像个杂耍艺人。

他走得很小心,扬起脸,紧紧盯着最上头的油纸包,因为它摇摇欲坠,随时有掉下来的危险。

他没听清,随口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魏思祐老老实实地重复一遍。

孟观江飞快地扭脸看了她一眼,马上又回头去看油纸包,目光有点晃,他好像忘了,自己该把油纸包放下,就那么直愣愣站着。

孟观江咳嗽一声,“金南是不是惹你生气了?”

他咳嗽得有点用力,怀里的油纸包堆左右摇晃,最上头那个,一偏一摆。更是小半边都悬了空。

魏思祐道:“没有。”

孟观江又问:“那是我惹你生气了吗?”

实话实话,她生气了。可是,那些孟观江对自己的评价,魏思祐稍微回想一下,就好像被人扇了一耳光,心紧如抽。

她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大声诘问。

因为,没什么必要。

孟观江恨了二十年,挂怀了二十年,终于报仇雪恨,在这一整个过程中,背地里说她“想攀高枝”,过分吗?

自己凭什么去质问他?他是有覆海之能的鲛妖啊!

自己是谁?应该是一只蚂蚁吧!还是一只怕死的蚂蚁吧!

一只蚂蚁吭哧吭哧地跑到巨人脚下,说,虽然你给了我很多很多面包,虽然你一次次保护我,但是在你攻城略地、大展宏图的过程里,利用了我,还踩坏了我的巢|穴,让我不高兴了,你懂吗?你懂吗?!快给我道歉!!

她说不出口,不是因为怕死,而是没底气了。

从前冲口而出的话,如今,只是在脑子里想一想,就会被否决成渣滓。

他看不起自己想攀高枝。

自己不高兴。

可最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自己难道不想攀高枝吗?

想啊想啊想啊!

可是为什么还会不高兴呢?

大概是因为······遇到这个人以后,魏思祐是真的,再没怎么想过了。

魏思祐不说话。

孟观江就站在桌前,双手掐着衣摆,兜住冒尖的油纸包堆,分毫不动,不往桌子上放。

孟观江小小吸了口气,有一点点紧绷绷的讨好,“佑——魏思祐,你过来,帮我放一下东西。”

魏思祐沉默着,依言,慢慢抽卸油纸包。

她不敢抬头,死死盯着自己手上的活。

她不知道孟观江什么表情,但眼角余光,能看到这个人颈子上,爬满青筋。

孟观江盯着魏思祐的头顶,看到她浓长的睫扇,越来越低,越来越低,明显是在躲自己。

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最上头的油纸包,再也支持不住,晃了两晃,就此跌落。

“啪——”

一只四四方方的油纸包砸下来,孟观江下意识要接,但是没有空手,就用左肩顶了一下。

油纸包端端正正拍到他肩头,油纸翻散,一整包红豆糕都散了架。同时孟观江满怀杂物,都向右泼去。

叮呤咣啷一阵瓷片碎裂声,鹿茸人参名贵药材泻出来,满地都是半瘪不瘪的油纸包。

还有一包黑黝黝的珍珠大小果子,咕噜噜滚向角落,有些破了,黑汁浸砖地,果香清冷。

孟观江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最后一只油纸包还被衣摆兜着。他左半边身子滚满大大小小的红豆糕屑,因为这人出门从不着锦绣,粗麻最吃油,稍微粘上一点就是老大一坨深色印记。

孟观江慢慢把唯一幸存的油纸包放在桌上,笑了一下,“运气好,其他都是不值钱的,就这是我跟叔父要来的玛瑙杯。”

魏思祐还想再说,却发现连重复一遍都有点困难,只好道:“你刚才听到我说话了吗?”

孟观江笑眯眯道:“没有。”

魏思祐:“······”

孟观江侧过脸,曲起左臂,拎住肩头衣料,右手别过去,慢条斯理地弹去红豆糕屑。

孟观江不看她,“金南和你说什么了?”

魏思祐道:“和他没关系。”

孟观江很平静地说:“我知道。但你得告诉我金南说了什么,我才能知道你为什么生气,不然,我没办法让你消气。”

魏思祐盯着从油纸包破裂处露出来的白面死鱼,“我不是生气了,我就是不想在这儿呆了。”

她搜肠刮肚地背诵草稿,那些冠冕堂皇的借口:“我——我水土不服,我喜欢吃长安面食。”

孟观江淡淡道:“我知道,我可以给你做。”

魏思祐只好换一个孟观江做不到的:“这里临海,太潮了,铁器动不动就生锈。”

孟观江眼皮都没抬一下,“铁器生锈,和你有什么关系?”

魏思祐已经有点胡搅蛮缠了,毕竟北方木头家具还容易干裂呢:“谁说铁器生锈和我没关系?我骑那自行车——”

孟观江眉头一皱,道:“听不懂,什么意思。”

魏思祐口干舌燥,背后起了一层汗,吸住细绸,像长出另一层皮,她站不住,但也没办法端端正正坐在圈椅里,索性蹲下来,一把捂住自己的脸。

她大声说:“我这辈子就是凤冠霞帔的富贵命!我要嫁状元郎!我还想入宫!我要当命妇——”她感觉这句话有点不对,好像自己至少得嫁三次。

但她顾不得,满脑子浆糊,一点逻辑都没了。完全是为了给自己壮胆才说的:“我、我、我不管!哪怕我是个卑贱的奴婢——”

有点感觉了。

一个问题,认真面对起来越困难,阴阳怪气地自嘲起来就越爽。

她道:“我就要攀高枝!我就要勾外男!我就是要霞披要功名!”

听到了吗听到了吗听到了吗,我就是你想的那样。

不好意思说吧不好意思说吧不好意思说吧,我替你说。

孟观江弹糕点屑的手,不知不觉停下了,他还是侧着脸,目光像是穿过墙,看向很远很远的地方,“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这样说,但是,但是如果你真的很喜欢,我可以,给你买很漂亮、很漂亮的绸缎,然后学着给你做,和霞披一样的衣裳。”

魏思祐气笑了,“孟观江你听明白没有?我要去长安!我要去长安!我要去长安!”

孟观江没吭声,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是水光,细细发闪。

他眨眨眼,闷头转身出去,留下一句,“你这么说,那我也生气了,我要出去,等气消了再回来。”

他走得比平时更正,背脊笔直挺拔。

孟观江转身的瞬间,魏思祐后悔了。

今天可以说是魏思祐有生以来最任性蛮横的一天。

其实魏思祐的古代知识非常之浅薄,对“霞披”的认识仅限于古装电视剧,大概是一条蛋糕式的、拖拉着极大扇形裙摆的、里三层外三层的官太太服。

魏思祐想,除了宫廷里的清洁工,谁会喜欢这种衣裳。

每次看到,女主角和女配角为了穿这玩意斗生斗死,魏思祐都会真情实感地疑惑,这玩意就算只穿一天,那怎么上厕所?

是硬憋吗?还是撩起裙摆把恭桶塞进去?

那再小心也有点不卫生。

退一万步讲,“去长安”和“穿霞披”之间的差距,相当于“去北京”和“上清北”。

——但这些都是逻辑性问题。

吵架还讲逻辑,那是吵不赢的。

魏思祐自己都不想承认的是,刚才,她只有一个想法:你让我好难过,我也要让你难过。

一个小小的声音说:但是,孟观江也不要太难过了,稍微难过一点点就可以,不要太不公平就可以了。

魏思祐走到门口,透过门缝,看到孟观江站在屋檐下,面对一根红柱,低下头,反手摩挲自己后颈。

从这个角度看,孟观江咬肌一鼓一鼓,似乎在说话。

每说一句,就抬头看一眼红柱,继而摇摇头,后脊梁微微塌陷,似乎很沮丧,五指插进头发里,胡乱一揉。

魏思祐觉得心头一热。脑中哄得一声,被自己给孟观江找的一万个理由塞满,满得嗡嗡作响。

——陷进爱里的人都贱性。而且越贱越不自知,因为满脑子想的都是被爱的人不容易,好像自己的爱有重量,会把人家压累了。

屋门嘎吱,孟观江一只脚踏进屋来,他嘴角绷着点笑,笑意和目光都定定的。

孟观江小幅度歪了歪头,刚才被揉乱的碎发疏疏落落泼了半脸,束发红绸半散在肩头:“我生完气回来了啊。”

魏思祐:“······”

孟观江吐出口气,“你以前是不是说过,我是你恩主?”

孟观江的那点笑意很淡、很潇洒,就像刻在脸上,一丝儿都不带动的,反而是喉结,每说一句,滚动一下。

孟观江道:“你想回长安是吧,行啊,没问题啊。”

孟观江一手抱臂,另外一只小臂平举,手心朝上,晃了晃,手指像雏菊花瓣。

孟观江笑意深了点,“那你把钱还我。钱都还给我,我就放你回长安啊。”

浑身热血刷地倒流向四肢,只剩莫名的失重感。魏思祐听到自己的切齿声,“你说什么?”

孟观江打量她的神色,那只手忽然握拳,舌|尖|细|细|舔|了|一圈上嘴唇,再开口,已经有点中气不足,“我、我说,你想回长安,那,得把钱还我。”

魏思祐咬着嘴唇笑出来,“嗯。”

过了一会,她问,“不过,你当时不是说,你既有,我又要,给我怎么样吗?这话的意思,好像是,我花着高兴就行呀?”

孟观江有点窘,但很快皮笑肉不笑地反呛道:“咱俩素昧平生,还隔着十万八千里,你高不高兴,和我没关系吧?”

刚才的难受、犹豫、心疼、胆怯都没了,好像摘掉一个沉甸甸的头盔,魏思祐觉得,脑袋都轻了好多。

孟观江的这句话,真有点让她惊讶。——惊讶就惊讶在,这句话,是大实话。

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里,谈到分手,总该有点悲痛宏大的话说,比如说,你灭掉我的国,我杀光你全家;

再不然,哪也得有点命运的荒诞感,至于究竟是你爹|搞|上了我娘,还是我奶奶爬过你爷爷的床,倒没有多大关系;

至少,至少也得有个坏人|插|足,通常是,一个弱柳扶风的第三者抢走了五大三粗的丈夫,从此丈夫心怀对妻子的爱意,和对第三者的鄙夷,掐鼻子和第三者连生下一二三四五六个孩子。

但怎么也不该是:你高兴不高兴,和我没关系。

这滋味,太不好受了。相比起来,任何华丽、虚假、荒诞的理由,都那么自欺欺人。

而魏思祐自认,已经是够不自欺欺人的人了。

魏思佑从没想过有人会像金南爱思安那样,不计得失地爱自己。

实际上,爱她到愿意花钱,买一些只是让她高兴的小玩意,这就是魏思佑对喜欢的想象的极限了。

之所以这么想,大概是因为,从小到大的无数个窘迫的瞬间,她会幻想,妈妈像爱弟弟那么爱她就好了——

可是她到底没有经历过那份爱,就像乞丐看老爷吃肉,只是模糊的知道:确比馊窝头香,可要他描述出具体区别,那却不能。

魏思祐只能看到:弟弟随时能吃肯德基,自己不行。

那几块香喷喷的炸鸡,除了让人开心之外,别无他用。

弟弟的快乐比钱金贵,而钱比她的快乐金贵。

后来她长大了,即使有男人愿意给她花钱,她也知道,男人只是为了嫖。

那钱是嫖|资,无论变成巧克力、玫瑰花、房子车子,终究是嫖|资。

上辈子,她没有遇到在乎自己高不高兴的人。

这辈子,遇到孟观江,给她花钱,每一笔,都是买命钱。

她纠结一下,决定装不知道。

然后,孟观江说,你高不高兴,和我没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两个第一次谈恋爱的人,狂踩对方雷点而不自知。

魏思佑最大的软肋是没钱没底气,孟观江最深的恐惧是魏思佑回长安。

另外真的很感谢,一直给我评价的朋友,好!有!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