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道欣荣茶馆卖的发面猪肉包可好吃了?”
“听说还有灌汤包、鸡蛋灌饼,但不好抢,每日早早都被抢光了。”
“是啊,那灌汤包得去正堂吃,不然烫你的嘴巴。”
“听的就想去买几个了。”
“可得趁早去,你是不晓得那个队排的哦,老多人了。”
“不过,这不是叫劳甚子欣荣茶馆吗?”
“此茶馆非彼茶馆,人就是卖早点的。”
兴康街的百姓如今都知晓这地有一处欣荣茶馆,正经的茶生意已日渐寡淡,倒是清晨摆的早点铺子生意愈发红火。早点从最初的猪肉包、鸡蛋灌饼、千层饼到后头的豆腐脑、煎饼果子、嘎巴菜。
而后沈宣玥接连几天都来茶馆下厨,她和面团做了发面大白馒头,切成片煎炸撒上盐,如此椒盐馒头片也做好了。还有那抹了糖,烤的夹心糖水直流的白面小糖饼,以及椒盐口味的咸口饼,每一样加在早点叫卖里,都得到了极大的回馈。
未免每日早点留有剩余,沈宣玥吩咐林掌柜每日只选几样早点摆上,这样七日下来都不重样,也好让客官每日都来买。只是这早点之中的猪肉包得每日都供上,周边买包子的人太多了,断货便意味着流失一大批客户,得不偿失。
早点卖的好,沈宣玥还留意到,喝的略有些不够,供不应求。
光一个豆腐脑太干巴巴了,且豆腐脑做起来是个麻烦事,好些人等不及无那个耐心。为应急,沈宣玥又让何厨娘煮了一大锅红薯白粥,没成想白粥也卖了个干净。
回沈府后,沈宣玥左思右想,很快,她就想到了一个点子。
她喊来兰心兰香,“你们去买五斤圆糯米回来。”
做这个需要一个大盆,沈宣玥在小厨房转悠半天才找到一个盛水的木桶,下人们洗干净备用。兰心兰香抬着糯米回来后,沈宣玥便让两人将糯米倒入桶中,加水淘洗,反复三遍,而后在加水,这回要浸泡两个时辰。
午时,沈宣玥先用了饭,今日的饭菜有板栗烧鸡,经过她的提点,后厨手艺大涨,做饭的口味好了不止一点,她吃了一大碗饭,稍睡了个午觉,又去后厨看她的糯米。
见浸泡的差不多,沈宣玥找来一个木桶蒸子,将糯米铺在蒸子上,她用筷子在糯米里戳上几个气眼,底部加水上汽。蒸子底部的水位需留一定距离,不若,水煮沸会打湿蒸子里的糯米,软硬不均匀口感便差太多。
算着时长,沈宣玥掀开蒸子盖,糯米刚刚熟,此刻便是最好,而后她又盖上盖子焖了一会儿。焖完她把糯米粉倒回木桶,加酒曲子和大量水,用手把糯米饭打散,和匀一同倒入陶罐里铺平,再稍稍摁紧,她又拿了一碗水,兑了一些酒曲倒进陶罐,最后便是在糯米中央挖出一个拳头大小的孔,在孔中倒上水,封上棉纱布,如此就等米酒酿好。
她们楚地喜欢喊米酒,尝尝过早就着蛋花米酒,其他地方也会喊甜酒、醪糟等。总而言之,这种酒度数极低,偏甜,更似甜汤,好喝美味。
忙活了近大半天,终于把米酒酿上了,沈宣玥擦了擦额间的汗,她从半蹲起了身。
“哎呀。”
方才弯腰倒腾没察觉,这会儿突然一起身,沈宣玥只感觉自己腰背酸的厉害,身子有些站不稳。
“小姐!”
兰心赶紧扶住了沈宣玥,“小姐您这些日子可太劳累了,还是歇歇吧,夫人知道一定会心疼的。”
“好呢。”
沈宣玥由着兰心兰香两人搀扶回了院子。
凡事都是起步难,欣荣茶馆转型才刚刚雏形,不忙没得钱,无法转型成功,更别说手上闲置的秦氏带来的那几个铺子。
沈宣玥靠在贵妃榻里,她抬手望着自己的一双手,叹了一口气。短短一个月,她已做了许多苦活。不禁幽幽的想,上辈子依靠父母打下的基业,她少受了多少罪。
可以说那时候沈宣玥完全就是继承家业,起步阶段的脏活累活她几乎没做过,倒是后来家业庞大才让她参与,对她而言,厨艺只是一门兴趣爱好。
可是来到这里,她非但要把厨艺当工作,还得想法子开起店,重操旧业。如此便要接受现实,接受她什么也不是的现实。
沈宣玥不是个自怨自艾的人,她坚信只要自己有本事,并愿意为之付出努力,她就能得到自己所期望、所渴求的。
因此,她愿意迎难而上。
……
不知不觉,沈宣玥累得靠在贵妃榻睡着了。再醒时,身上已披了一件翠绿色外衫。
她起身,唤了一声兰心。
兰心兰香进屋时,两人对视了一眼似乎有话欲言又止,沈宣玥看出了她们细微的神色,便问:“你们这个样子,是出什么事了呀?”
“刚儿小蕊来了一趟。”兰香说。
沈宣玥打着哈欠,眼角溢出生理盐水,她抹去,想了想,小蕊可不就是老帮纪启那厢传话的丫鬟?
她想起来:“今日可是院试?不知道二哥和启哥哥考的如何了。”
“二少爷还在府外未归呢,倒是纪公子已回了府,不过……”
“不过什么不过?”沈宣玥温顺的眉眼瞪了两人,小小年纪也颇有气势,“你们两个怎么扭扭捏捏的啊?有话便说,纪公子那怎么了?”
兰心咬唇道:“奴婢等是觉着这事不应劳烦小姐,小姐已为纪公子做了太多,若纪公子出事,那也应当是由夫人出面,或是老夫人。”
“好啦,不要啰嗦那些有的没的,就说启哥哥。”
“是纪公子发了高烧,病情来势汹汹,小蕊已去寻大夫了。”兰心拧眉,“听闻院试考完,纪公子在府外下马车就差点栽倒,还是下人们搀回院子的。”
“怎么闹得这样严重?”
沈宣玥眉头紧锁,前些日子她才和纪启见过,那时候生气没给他好脸色,但也知道纪启在温习书本,无功夫陪她玩闹,莫不是功课学的太紧了,考完一松懈就病倒了?
到底内心还是关切他的,沈宣玥坐不住,起身便道:“随我去清风苑。”
清风苑便是纪启如今居住的院子,当时他投奔沈府,沈老爷子本意想安置他与沈宣安相邻,两人互相有个照应,但纪启却婉言推拒了,他另择别处,选择了较远偏僻的清风苑。
沈宣玥沿着石子路走了好一会儿,才来到清风苑。
四处打量了一番,她只觉得这地实属清净,院墙外的角落种植了两三处小竹,不是竹林的大竹叶,个头仅有墙面高,院子里更为简陋,除开修剪过的青草,再无其他。
沈宣玥想,若非纪启执意要住在这里,想必这里早已被沈家闲置。
她一进院子,刚好瞧见纪启身边伺候的小厮康信端着碗从里屋走出,康信见是沈宣玥,福礼道:“小的见过沈三小姐。”
“你们少爷怎样了?”
康信叹气:“大夫来瞧过了,刚吃过药,希望这热能退下去吧。”
“我进去看看你们少爷。”沈宣玥说罢,就提起衣摆。
康信却一挡,“三小姐,少爷还未清醒,您看了也和他说不了话,不如等少爷好了再来?”
“可我今日就要见到他,你们少爷在我们沈家病倒,我身为沈家人,自然要关切下的。”
“可是……”
“我与你们少爷关系好,他不会怪罪你的。”
康信终于让了身子,放沈宣玥进屋。他是怎么也没搞懂,自家少爷是何时与沈家三小姐关系这样好的,尤其是前些日子,沈三小姐去书院送饭,还惦记着少爷的一份,让少爷倍感感恩。
少爷夜半温书,疲倦时说过一句,他在沈三小姐身上体会到了家的滋味,只是,少爷早就没有家了。
眼下少爷在沈家寄住,和沈三小姐关系好无可厚非,可日后呢?沈三小姐也不可能照拂少爷一辈子,两人迟早要持男女之别,再道分离的。
康信没看里屋,他收回了眼。
兰心为沈宣玥撩开帘子,她进了内室,回身道:“你们就守在外面吧。”
沈宣玥独自去了床榻边。
纪启此时躺在被褥之中,脸庞泛着红,他披散着发,唇间不时溢出几声咳嗽,清秀的脸在那团红的映衬之下更显苍白。
沈宣玥碰了碰他的脸,烫得惊人,再又摸了他的手腕。
少年的腕骨很是细瘦,他身上本就没几两肉,这亦是沈宣玥想去书院给两人送饭的缘由。
看见纪启受难,她就不由自主想到前世在家小区总遇到的流浪黑猫。那时候她想投喂,但黑猫总不敢接近于她,尝试过几次之后,她发觉只要自己背过身,黑猫便会偷偷把食物吃光。
从此,她回去常能看见黑猫,远远地看着他湿漉漉绿色的瞳孔,仿若期盼她的到来但又十分小心翼翼。
沈宣玥找来干净的布帕,在水盆里打湿,蒙在了纪启的额头。
她的手不算凉,但抚在纪启的手背,却是比他的体温凉上许多,她没有挪开手,便捏着他的手腕。
“娘……我好想你。”
床榻里的少年嗓音沙哑,他晃了晃头,不知睡梦是何种梦,眼泪顺着他的眼角落下。
纪启也不过是十五岁,却少年失怙,母亲紧跟着撒手,曾经的纪府已不再是他的家。来到沈家出于无奈,又需要迫于无奈努力考取功名,若是不考,怕是对不住黄泉九天的父母。
前世沈宣玥自出生起便是独生女,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连她外公外婆都劝她的妈妈打掉孩子,可她还是受爸妈的期待而降生了。她的父母真心疼爱她,以至于在听到父母遭遇空难的一瞬间,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从那以后,她是无家的孩子了。
来到沈家,有了爹娘、有了妹妹沈宣骊,有了诸多疼爱她的亲人,她很感激上天,圆满她缺失的亲情。
可是有时候,她还是不免忆起前尘往事,她想她已故的父母。
“爹,娘……孩儿想你们了。”
不知为何,听着纪启意识模糊一声声地喊“爹”和“娘”,沈宣玥的眼眶微微湿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