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何必

午时,康熙留了曹寅和纳兰容若一起用膳。

用完膳后,只留梁九功侍候,三人提起了昨天微服私访的事,说到最后曹寅挂着笑道:“昨日的女子,万岁爷怎么不召进宫?”

曹寅与康熙年纪相仿,又有情分,有时说话比较随意,康熙也不会在意。

“美人虽美,已是他人妇,何必召进宫。”康熙淡淡道。

曹寅不信,他查过的,昨日那女子是寡妇,宫里的郭庶妃也是寡妇,还不是进宫了,一定有其他原因,是什么原因,曹寅不得其解。

忽然间,曹寅想到,昨日那女子的丈夫姓爱新觉罗!

他光顾着那女子容貌了,倒是没想到身份这一层,万岁爷召其他家的寡妇进宫,和召爱新觉罗家的寡妇进宫性质可不一样。

前者只是多一桩风流韵事,后者则会被群臣劝谏,先帝爷和董鄂妃的事他们还记得清清楚楚。

要是那女子不是爱新觉罗家的寡妇就好了,曹寅心思一动,笑着对康熙道:“皇上可秘密让人改换身份,而后……”

曹寅话没说完,康熙就打断他的话,睨了他一眼:“这样的主意,用得着你出。她是正室,何必让人进宫为妾。”

康熙话一出,室内的其他三人皆愣住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为好。

梁九功想,万岁爷虽仁慈,但他何时为一个女人着想过。梁九功百思不解,万岁爷到底是对那女子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要是喜欢,为什么不换个身份召进宫?要是不喜欢,为什么为那女子考虑?

男女之事真是复杂,他一个无根之人,搞不懂。

纳兰容若心中佩服,万岁爷果然是君子,这就是发乎情,止乎礼罢。

曹寅首先反应过来,他是个俗人:“万岁爷,您身边的人怎么能跟别人一样呢?能到您身边当娘娘那是几辈子的荣幸与福气。”

康熙早已大权在握,把陆微的身份变成普通的寡妇轻而易举。

在他看来,她大抵是个骄傲的女子,能做正室,便不会想做妾的。

康熙知道曹寅一向混不吝,免得他做什么蠢事,于是不咸不淡地看了曹寅一眼。

康熙做了十六年皇帝,天子威仪越来越重,曹寅顿时被看得心一凉,立马请罪道:“奴才多嘴,请皇上责罚。”

“下不为例。”

陆微一大早便带着阿克敦出门了,全然不知天底下最尊贵的地方有人正说起她。

阿克敦骑马,陆微带着红柳坐马车里面。

她今天没有带着红翠一起出门。

阿克敦继承了他父亲的好容貌,今年个子窜了上来,大概将近一米七,剑眉星目,气宇轩昂,性格温和敦厚,对待奴才也和气。

红翠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见了几次,便起了心思。

为了断了红翠的念想,陆微尽量不让她与阿克敦接触。

陆微不想在继子身边安排自己的丫鬟,让人觉得自己监视继子,受人诟病。她也挺喜欢红翠,不想让她做妾。

一个时辰后马车渐渐慢慢了下来,阿克敦的声音在马车外响起:“额娘,庄子到了。”

庄子是阿克敦继承的祖产,前几年阿克敦还小,阿克敦父亲把交给了陆微打理。

陆微经过阿克敦同意,重新做了规划。除了种些平常吃的,一半的土地都种了红薯,还养了一些牛。

自从卖改良化妆品被觊觎,陆微便想着怎么让家里地位高起来。

民以食为天,陆微考虑了几种高产作物。

正好原身外祖是广东人,家里做生意,经常跟洋人打交道。

陆微写信给外祖了解到,广东已经有红薯。不过可能因为品质不好,种植方式不对,产量不高,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陆微让外祖帮忙收集红薯,拜托他向经常打交道的洋人多收集一些国外其他品类的红薯。

陆陆续续地收集了两年,赶在朝廷与三藩打仗之前,堪堪找到了品质好,产量高的红薯。

经过这几年的挑选培养,红薯已经稳定在亩产17石左右,虽比不上后世,但在现在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要知道,现在的粮食最多亩产3石,还要在鱼米之乡江南地区。

等今年快收获的时候,拜托阿克敦的三叔公把高产粮食的消息呈给康熙皇帝。

等验证是真的,发现高产粮食这样于民生有利的事,她家总得封个爵吧,康熙不至于这么小气,阿克敦也姓爱新觉罗呢。

陆微让人养牛也不是白养,这年代天花是要人命的东西,她养牛就是为了顺理成章的拿出牛痘。

阿克敦也大了,总不能闲在家,红薯事一了,他有了爵位,便让他自己献上牛痘,谋个差事。

“老夫人,少爷。”陆微他们一下马车,庄头潘贵就迎了上来。

陆微先去看红薯,这可是她事业起步重要的一环,一边走着,一边问潘贵:“有记得给红薯顺苗吗?”

潘贵立马回道:“奴才常让人看着,枝叶一过密、过弱,就会被摘除。”

不用陆微提醒,潘贵宝贝着呢,不止庄户,他一天也看几趟。

这样金贵的粮食,可不能让人给偷了。虽然庄子里的庄户都是主人家世代的奴仆,发生的这种事情的概率很低,但以防万一不是。

陆微看着一片顺地整整齐齐的红薯藤,很满意。

又问潘贵:“牛可有生病的?放牛的人有发过热吗?”

潘贵摇头:“没有,放牛娃把牛照顾得很好,放牛娃也没发过热。”

陆微有些失望,看来牛得天花有点难。看来得着手让人去别的村里打听打听。

阿克敦的庄子只等着九月红薯收获,没事要做,看看就行,陆微今天出门主要是去自己的嫁妆庄子。

当初原身的娘家置办嫁妆的时候,买的地离阿克敦的庄子不远,马车走半刻钟就到了陆微的庄子。

她在这里开设了玻璃作坊,昨天作坊派人传话,说是做出了透明的玻璃,所以她今天来看看。

一开始,陆微制造玻璃并不是为了赚钱,单纯是觉得窗纸糊窗,屋里太昏暗了,换上玻璃显得屋里敞亮点。

后来准备作坊的时候发现四处都要钱,身家又没多少,入不敷出,才想到用玻璃赚钱。

陆微什么时候为钱发愁过,她在现代家境很不错,有什么需要钱的地方,都是她爸支持。

她前世学习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让她爸出钱给她开了研究室,不是为了科研拿奖什么的,只是对物理和化学世界感兴趣,想要探索更多。

陆微是一个很有好奇心的人,物理化学领域,每新出一个东西她都喜欢去研究研究。

为了学习她感兴趣的东西,科研室里都是她爸出钱花重金请来的物理化学不同领域的牛人。

那时候她绝不会想到,做出成果后,去投入生产赚钱。

到了古代,自己当家,陆微才体会到钱的重要性,没钱真是寸步难行。

没有钱,喜欢的画不能随意买,脑子里的想法也不能做研究落实。

每当这时,陆微就无比怀念她爸慷慨解囊,她可以随意嚯嚯钱财的日子。

形势比人强啊,从前,她只对物理,化学,画画感兴趣,现在她对赚钱也很感兴趣,没办法,没有钱,她的爱好也发展不了。

陆微去作坊里看了看玻璃,光滑透亮,没有气泡,已经很接近现代的玻璃了,很不错。

“额娘,原来沙子真的能做成透明的玻璃,我们做出来了!真好看!”阿克敦很激动。

陆微把现代基础数学物理化学知识写了一本书,这几年一直在教阿克敦,他很聪明,理解了不少,至少化学变化他是知道了。

玻璃是阿克敦第一次见证的化学变化,他没少跟着陆微来作坊做研究,算是全程参与,这是很神奇的事情,所以很是激动。

“是啊,你也大概会了,以后作坊就交给你看顾了。有不懂的再来问我。”陆微出门一趟很麻烦,不像阿克敦骑个马就出门了,交给他正好。

“额娘放心,儿子一定好好看着。”阿克敦笑着答应。

作者有话要说:不是日更,偶尔会掉落一两章,今天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