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乔月的厨艺,魔芋豆腐成功的变成了沈家的心头好。这两天饭桌上几乎都能看见它。沈青瑞也吃这东西上瘾了,只要一有空闲就去山上找。
但因为怕被他哥骂,山林那边他是不敢去了,就只得去南山那边找,陆陆续续地也算是找回来了几个。
而且他回来的时候还被向山村的人给看见了,都说沈家是穷疯了,连有毒的东西都吃。
这话传到赵天齐耳朵里,他虽面上不显,但心里却得意的紧。
抛开旁的不说,就沈青书那家世,就跟他差了十万八千里。
夫子说沈青书聪明好学,为人忠实,将来若做了官,必能庇护一方黎民,成就一番事业。可他就希望沈家一直过这种穷日子,沈青书一辈子都出不了头。
时间转眼就到了县里每逢月中便有一次的集了,为了占个好位置,各家各户几乎都是早早地便起了床。
卯时刚过,乔月就被外头的说话声吵醒,外面的天才蒙蒙亮,从门缝窜进来的冷意让她打起了退堂鼓。
沈母他们应该是起了,乔月隐隐能听到从厨房传来的舀水的声音,想着今日的计划,乔月还是艰难地起了床。
早饭已经快煮好了,乔月洗了脸刚好可以开吃。冷冰冰的早上来上一碗暖呼呼的白粥,别提有多舒坦了。
吃过早饭,沈青书推出了家里那个破旧的板车,和沈青瑞一块儿将准备卖的柴火搬上车去,趁着这个间隙,乔月和沈母煮了点儿魔芋拌了,打算等会儿卖的时候给人试吃。
家里离不开人,沈母又身子不好,所以这次赶集就由乔月和两兄弟去。
按照原计划,沈青书去书局交书,顺带着将乔月绣好的绣品给交了,乔月和沈青瑞负责将柴火和魔芋给卖了。
乔月在现代时也跟风摆过摊,所以。卖东西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儿,而刚好沈青瑞又认称,两人合作可谓是天衣无缝。
但沈母觉得她一个女孩子,沈青瑞又小,左右是不放心,便让沈青书跟着一块儿去,等东西卖了,三人再一块儿去交书和刺绣。
就连临出门时,还都在不放心的叮嘱,“青书啊,你是里面最大的,你多看着点儿。”
“知道了,娘,你放心吧。”沈青书推着板车出门,“你快进去吧,天儿冷。”
车子在路上“吱呀呀”地走,乔月和沈青瑞跟在后面。
正所谓“三月春阳藏云间,一夜醒来冬天还。”这倒春寒的天,早上是真挺冷。出了村到了野地里,没有外物的遮挡,风吹得更紧了。
还是活命要紧,此时的乔月也顾不得好不好看了,拢了拢袖子,缩着脖子跟在后面走。稍前方沈青书则推着车,身板挺直,看着好像一点儿都不冷。
但人家推着车要出力,不冷也就罢了,怎么连沈青瑞这个小屁孩好像也感觉不到冷?
乔月不敢把手拿出来,只能用手肘碰了碰沈青瑞的肩膀,“哎,你不冷吗?”
“不冷。”沈青瑞摇摇头,他现在满脑子都想着等会儿怎么赚钱,哪里还顾得上冷。
思及此,他抬头问乔月,“嫂子,这魔芋你打算卖多少钱一斤?”
这个问题乔月也想过,但是她不大了解现在蔬菜的市价,就想着等到了集上看看再说。
“集上的菜一般都什么价?”乔月问。
“这个时节……”沈青瑞挠挠头,“其实我也不大清楚,都是萝卜白菜土豆啥的,左不过也就一两文钱吧。”
这魔芋可不能跟萝卜土豆一个价,乔月又去问沈青书,“青书哥,你知道吗?”
“县里有专门卖菜的菜坊,都是从南方那边拉来的新鲜蔬菜,最便宜的也有七八文左右。”沈青书说。
“这魔芋虽好吃,但到底是不能跟这个时节的青菜做比较,更何况还是在集市那种地方卖,怕是要折一点价格卖。”
“这样啊!”乔月听完,沉思了片刻,“那这魔芋,不如就买六文钱一斤吧!”
“六文钱!”沈青瑞一听这个数字,登时惊了,“一个肉包子才三文钱,六文钱都能买两个了,能有人卖吗?”
“我又没说一定要六文钱卖。”就从刚刚沈青书的那番话,乔月也知道那所谓的菜坊其实就是为富人所服务的,她的魔芋面对的是中下层人士,价格自然是要对半的开,三四文便顶天了。
只是世人都买菜都有个习惯就是爱讲价,若是她买三四文,别人一讲价,都不够她煮魔芋花费的那些柴火了。
见沈青瑞一脸迷惑,乔月解释道:“你看啊,我一斤魔芋卖六文钱,你一听贵,指定就不要对吧,但如果我说给你便宜一文,五文钱买你,你是不是会心动。如果你还觉得贵,讲价的话我再少一点,那你是不是就觉得自己占便宜了,欢欢喜喜的就买了东西走了。但其实,我却并没有损失多少,是不是?”
“!!?”沈青瑞被她这一番话惊的嘴巴都张成了个O型。
在他的思维方式里,卖东西都是明码标价的,就像他那一捆柴,说是二十文就是二十文,若别人想要又觉得贵,再稍微让一点,哪有像乔月这样,一开始就给人让价的。
但仔细想来,用乔月这一套方法,自己不但没吃亏,还让对方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简直就是两全其美的法子啊!
“这就是消费心理学中的占便宜心理,”乔月一脸傲娇的挑挑眉,“这做生意水可深着呢,学着点。”
享受着沈青瑞崇拜的小眼神,乔月转头,却对上了沈青书看着自己复杂的眼神。
他知道,沈青书这是怀疑自己。
“这是以前我跟我爹学的。”她搬出这个万能的理由。这段时日,但凡沈青书有疑问,她都拿原主的爹来做挡箭牌。
反中原主是跟他爹逃难到这儿来的,又是个商人,见多识广,怎么说都行。
听她这么说,沈青书便也没有说话,转过头去认真地推车。
其实他想问的是,乔月知道这么多又用的东西,为何之前在赵家的时候不展现出来,而是被赵母那般地欺压。
向溪村离县城不远,三人约么走了两刻钟就到了。
这也是乔月第一次到县城来。
旭日初升,原本该还在沉寂中的县城,也因着今日的集市,早早地进入了喧闹。
县城里的人倒是看着没几个,来来往往地都是周边的村民,推着板车,上面放着的都是自家做的五花八门的东西。
进了县城,风好像小了些,乔月这才感受到了丝丝暖意,三人推着板车到官府规定的集市那一块儿的时候,来的人已经不少了。
但好在他们来的时间不算迟,紧挑紧地选了个好地方,将板车停在哪里。
这场景对于乔月一个从未赶过集的人来说那叫一个新鲜,时不时地东张西望,看着颇为好奇。
沈青书在一旁摆弄柴火,见乔月这样,也不由觉得有些古怪。
虽然说每次赶集,都会有新奇的东西出现,但乔月这对什么都新鲜好奇的行为,实在是太奇怪了。
“你以前没赶过集吗?”沈青书突然发问。
“没有,我们那”从不赶集
乔月下意识地接话,随即才反应过来这是沈青书的试探,自己险些说漏嘴了,顿时警铃大响。
“呵呵,”乔月笑了笑,面对着沈青书等她下文的目光,找补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在赵家几乎没啥自由,这赶集,一般都轮不到我来。”
赵家家底算是殷实,自然不用来集市摆摊,一般都是来买东西的。但这种好事儿,一般也轮不上原主这个冤种,都让赵燕儿母女两个包了。原主充其量,也就只配在家里听二人说说赶集时的见闻趣事。
对于这个回答,沈青书不置可否,只是深深地看了乔月一眼,便低下头去继续收拾。
警报算是暂时解除了,乔月暗暗松了口气,但到底不敢乱看了,百无聊赖地她,便将目光放在了沈青书身上。
这些日子里,她能感受到沈青书对她时不时的试探。她知道,是自己这些日子行为过于出挑,才引来了他的怀疑。但没办法,谁叫沈家太穷了呢。
她不是没有细水长流的办法慢慢赚钱,但那实在是太困难了,她现在就是急切的想要钱,这或许也是在现代养成的习惯,手里没钱她就不踏实。
好在还有原主的身份可以做挡箭牌,每次她都有惊无险地蒙混过去了。当然了,也是沈青书为人端正,哪怕是猜到了她在说谎,但只要她不愿意说,他从不逼问。
这些时日相处下来,乔月觉得沈青书这人是真不错,为人处世掌握分寸的同时又不会让别人觉得难受,真可谓算得上是翩翩君子。
更何况,他还长得这么好看。
哪怕现在是一身墨黑色的粗布短打,却依旧难掩他的气质,只可惜就是太瘦了,脸颊几乎没什么肉,让他多了一丝冷冽感,不过——
乔月想起那日自己撞进他怀里时的感觉,硬邦邦的,似乎还挺有料的,咳……
怕自己再想思想就跑偏了,乔月急忙打住自己的想法,眼神向下,看到了沈青书搬柴火的手。
她上辈子忙着赚钱,几乎没什么时间去谈恋爱,但不但不承认,她就是个颜控加声控加手控。
沈青书前两项都占了,但后一项嘛,似乎也是个满分。
在原主的记忆里,赵天齐的手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白嫩,手指线条十分圆润,但沈青书却与他刚好相反。
因为常年干活,沈青书的肤色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手掌经常拿铁锹,也留下了抹不去的茧痕,手指线条也更清晰硬朗,但他十只纤长,就像此时她轻松搬起一捆差,看着就给人一种蓬勃的力量感。
乔月旁若无人的打量着沈青书,可那探照灯般的目光,哪怕沈青书再迟钝也感觉到了。
脸上像是着了火,让沈青书想忽略都难,谁能想到方才自己的随口一问,最后难受的竟是他自己。
还不如让她看人势呢。
见她毫无收敛的迹象,沈青书终于忍无可忍地开口,“要不,你去别处看看有没有什么想买的?”
乔月听到她的声音回头,就看见沈青书一脸无奈地神情,再看他无端捏着的手,当即明白过来缘由,起身嘟囔道:“小气,看看都不让。”
沈青书:“……”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各位小可爱,因榜单字数要求,这一周大概会隔日更,请各位喜欢的小可爱耐心等一下,换榜了就会像之前日更啦!
喜欢就收藏评论下吧,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