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见

夏天虽然炎热,但夜晚温度下降后,却感觉周围空气格外清朗,还有绿草和树叶在它们一年中最茂盛葱茏的时刻散发出淡淡的沁人心脾的涩味,夏天的味道在白天的酷热收起后,在夜晚格外显现。

丁柔本来以为能借着上门拜访理由去和纪言光聊聊天,想看他吃下蛋糕后,夸赞自己的手艺,说不定还能见到他的父母,和他妈套套近乎,给他的父母留下个好印象。

可这一切美好想象都随着女管家来开门,说纪言光一家出去应酬饭局而破灭。丁柔只能把蛋糕给了管家,和丁佳悻悻离开。

丁佳看得出来姐姐的失落,只能右手拉起丁柔的手,左手从背后搭在丁柔左肩上,轻拍安慰她说:“你和你那个男同学一上学就能见面,机会多了去了,我们也可以改天再来找他玩。”

丁柔难掩浑身的不快和心里的沮丧,但也只能点点头:“嗯。”和丁佳一起回了家。

第二天中午丁佳吃过午饭,就一个人背了单肩包出去买书,问丁柔要不要一起去,丁柔肯定不不愿意,一是因为她就不是爱读书的人,二是因为昨天忙活了大半天,站得腿也酸,吃过饭就又躺回床上去了,跟丁佳摆摆手,说:“算了,我累死了,你自己路上当心点。”

临出门前,丁佳抄起鞋柜旁边的遮阳伞,带上了印有“DJ”字样的白色鸭舌帽,帽子是小学毕业时,她最好的女同桌送的毕业礼物。

做完这些,还不忘拿出防晒霜,挤了一坨在做手背上,右手再蘸上一点往脸上细细涂抹。

毕竟防晒必不可少,从小看着妈妈出门前往脸上涂一层又一层护肤品,耳濡目染,妈妈总是说,皮肤就是脸的底子,不管五官怎么长,白白净净永远比满脸黄斑看着顺眼。

从家里到书店的距离并不远,小区门口有个公交站,在那里上车,坐八站路就可以直达书店,所以丁佳一个人出门,并不想劳动司机。

丁佳坐了二十分钟,到站下车立马撑开伞,顶着大太阳,走了几步路就进了书店门,这是个规模不大不小的上下两层楼的私人书店,很多买不到的绝版书,这里也许会有,所以丁佳常来这家店买书,因此书店老板娘和丁佳也算是熟识,好几次卡里正巧钱不够,老板娘都会让她赊账。

她向来看国外的名著比较多,各种文风都接触过了,读过的故事也不少,有家国大义带点儿女情长的、也有教人恋爱观和婚姻观的,也有讽刺人性丑恶和弘扬人性伟大光辉的,但今天想换换口味,找几本此恨绵绵无绝期的情爱小说看看肯定也挺有意思。

班里有的同学已经有了对象,至于那些有暗恋对象的,还跃跃欲试计划告白来着,姐姐也是一提到隔壁家男同学,就心里小鹿乱撞的节奏,丁佳虽然没有偷偷喜欢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暗恋对象,但抱着好奇的心想看谈情说爱的小说,肯定少不了这一点心理暗示。

她本来只想随便挑几本就回家,但是陈列的书太多了,又不忍心漏看错过,就耐下性子来踱步在书架之间,不急不慢地一本本扫过来,看到感兴趣的书名,就拿起来翻开看看简介,合不合自己胃口。

最后选了一圈下来,手里捧了七八本书,走到茶几旁,脱了帽子,和书一起放茶几上,伞放一边,坐下来,开始全情投入地阅读起来。

丁佳特地选了最里面角落的藤椅坐,因为旁边就是落地窗,和来来往往的人潮离得很近,仅一墙之隔,阳光也不放过玻璃的任何一个角落,直直照进来,铺在尽可能多的地方。

丁佳上身穿了件黑色打底衫,下身是蓝色牛仔裤,外面套了件宽松的白色韩式外套,很简洁的配色,一目了然的穿搭,看着就给人感觉很舒服,丁佳本人也长得漂亮,嘴唇红润,肤色白皙,皮肤状态极好,头发披着稍微过肩,黑亮顺滑,纤长的睫毛也跟着翻书的节奏微微抖动。

单单是隔着玻璃从街上往里面看,这幅画面就已经很养眼,悠闲、恬静、安逸,加上画面里女孩子姣好的颜值,清闲不俗的气质,别人一旦注意到,多看几眼是必然的。

不一会儿,丁佳听着声响,脚步声和衣服摩擦的声音越来越近,应是有人走到了身旁,不禁抬头看去,是一个年轻的男孩子,他直接坐下来,就在丁佳对面的另一个椅子上,隔着茶几,随手把包放在地上,漫不经心地拿下头上的银色耳机。

丁佳目测他应该有一米八多,穿着打扮很干净,白T恤配黑色休闲裤,但应该还是个学生,长相很是阳光帅气,身板也匀称,总体来说,外形条件很吸睛,跟一个很出名的男星还有点神似。

还不等丁佳把目光从他身上收回来,重新整理思绪去看书,对面的男人已经把身子向前倾来,好像若有所思地看着茶几上丁佳挑选的书,下一秒,就顺手拿起一本,是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就好像是他挑的一样,开始翻看,只当丁佳不存在的样子。

丁佳虽然一下子确实因为他的行为而有点不开心,觉得他不够礼貌,至少也应该先询问一下,怎么说拿就拿,后来一想,这些书自己也还没有买,就还是属于书店的财产,那么人人都有资格翻阅,再加上,颜值确实可以当饭吃,丁佳看他长得还不错,这么一点小无礼还是值得原谅的,所以也就不多做理睬,继续低头看书。

对面这男的见丁佳并没有说什么,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读书翻书,不免有些无措,他已经做好丁佳问话然后自己接话就顺理成章搭讪的准备,可谁知这女孩一点都不上路子,搞得他现在书捏在手里,拿着也不是,放下也不是,还没准备好下一步做什么。

看来对方不搭理,自己只能主动出击,深吸口气,稍微含蓄了点,嘴角弯出诚挚的笑意问丁佳:“你好,这书是你的吗?”

丁佳心想,就算是我的,也被你拿去翻来翻去的这么好一会儿,现在来问,一点真诚都没有。但以示礼貌,丁佳也回以微笑,轻声说道:“不是,我就看看,还没买。”也不多一句废话,说完就又埋头盯着书看。

见这女孩回完话,也不多说什么,但既然都搭话了,怎么能不把天聊下去?自己也从来没有主动和女孩子找话题聊天,而且对其他都女生爱搭不理的,今天是第一次搭下脸皮。

所以又再一次铆足勇气,语气轻柔,试图再一次撩起话题,看着手里的书,跟着念出来:“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念完,抬头看着丁佳,说:“这本书我以前看过,红玫瑰与白玫瑰这一章里的这么一句话就把人性剖得透彻。”心里企盼着丁佳能回他几句。

“所以说,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丁佳没有回应他的目光,一边翻书一边说,说得平淡从容,有点想把天聊死的苗头。

气氛一直处于尴尬的边缘,为了挽救局面,他立刻对丁佳说的话立刻提出质疑:“也不见得,我觉得主要是因为没有得到或者得到后又再度失去,只是距离产生美了。”

丁佳没想到他会这么快就反驳了自己,抿了抿嘴唇,一时回不出话,刚才讲话时的笃定全然不见,心想,就算不顺着我的话,也不用这么直接就说我说得不对吧,我不要面子的啊?再说了,本来就不想多讲话。

丁佳被一句话堵得不知道说什么,为了挽尊,至少扳回来,打个平手也好,就沉默了几秒钟,眼睛稍稍一转,反说道:“距离产生美的前提就是首先要相看两厌,这和贪得无厌有本质区别。”说完,信心满满地看着他,看他这次回什么。

对面这男的想干什么,其实丁佳已经猜出八九不离十,绝不会让他接下来有机可乘,她可不喜欢这种凭着几分姿色,自以为对女孩子攻无不克又搭讪直接的男孩子。

可丁佳不知道,这个男人以前从没有撩过女孩子,所以搭讪技巧也才会这么拙劣,因为他看自己那些哥们都是这么和女孩子聊起来的,有的先故作正经一下,有的上来就简单粗暴,□□成都能要到联系方式,可轮到自己,第一次就出师不利。

眼前这个男人猜到丁佳可能会思考好一会或者想不出应对之词,可怎么也想不到,这么轻轻松松就把话呛了回来,而且他也不笨,听得出来这个女孩语气中还带着点一语双关的意思。

一时间,倒变得自己不知怎么接话了,本来想营造的好印象,看来不怎么成功。

还没等他整理好思绪,丁佳已经坐了起来,不等他反应,就抽走他手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和其他书摞在一起抱在怀里,拿起一旁的伞就迈步朝门走去。

这男的好像还想说什么,但欲言又止,只说了一个“哎”,想喊住丁佳,但丁佳已经走到收银台,只想快点出门回家,都等不及结账,对收银员说:“小姐姐,钱我下次来付。”说完,就转身快步推门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