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娘子今天来好早啊。”
多日过去,于莳跟常在南熏街上走动的许多人混了个脸熟,他们问起怎么称呼她的时候,她也毫不避讳本姓,他们就叫她“于姑娘”或者“于娘子”。
于莳开门营业的时候总是热情讨喜,几乎是逢人就笑,此时她同样眉眼弯弯,声音清甜:“是啊,今天有做咸的,可以当早点吃,我就早些来了。你试试,现在还热着呢。”
食盒盖子一打开,千层肉饼的香气扑面而来,饼香混合荤香,不需问就能猜到里面填的是肉馅。
“脆的,猪肉馅,七文一块。”
食客现在对于莳摊位的兴趣已经远不止是因为她出色的样貌,经过多日的口碑积累,人们对她卖的吃食的品种新、口味佳也有认识。
她的摊位已经有了几位天天光顾的常客,有些住得较近的人,在不需要卖菜的日子也会到她摊位逛一逛,带点点心丰富自家餐桌。
这些家境殷实,但又负担不起高档酒楼的奢侈消费的人家,平日要么自己做些零嘴,要么去点心铺买按斤称的廉价点心,何曾吃过这样高档的东西?
于莳虽然用的食材普普通通不算金贵,但在味道、口感,尤其花样上,比御用点心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于娘子,我要三块肉饼。”来人是南熏街上一家银饰店的徒弟,“今儿有客约了大早上来取首饰,我跟师父早饭都没来得及用就来店里了,现在饿得头昏眼花的。”
“来,算你二十文。”
“谢谢于娘子!”徒弟带着鼓鼓的纸包,感受到掌中的温热,小跑着回到店里。
于莳拿捏着时间,直到一整个千层肉饼都卖完,余温也完全流失,才在桌上放上沙琪玛。
敢这么做,足以窥见她“我卖什么食客就会买什么”的充足自信。
梳着双垂髻的女童蹦蹦跳跳地来到她的摊前,她右手抓着一串父亲给的铜钱,左手伸过高到她脖子的桌子,指着沙琪玛兴奋地问:“于姐姐,你又做什么新的点心啦?”
于莳用竹签插起一小块送到她嘴里:“这叫沙琪玛,是甜的,你尝尝?”
女童吃完这一口,意犹未尽:“哇!有鸡蛋的味道诶!”
“对,真聪明。”于莳夸她。
“这么松软,我曾祖母也能吃吧?”女童显然是个孝顺孩子,给自己买点心时首先想到的是家里的长辈。
“可以呀,”于莳点头,亦提醒她,“但要叫你曾祖母慢慢吃,小心噎着。”
“我会的!于姐姐,这个沙……沙什么?”
“沙琪玛。”
“对对,沙琪玛,多少钱一块呀?”
“五文。”于莳答。
女童父亲给了她足够的铜板,听完价格,她干脆道:“我要五块沙琪玛,这样我爹娘、祖父母和曾祖母就都有得吃啦!”
于莳笑容和煦:“那你自己呢?”
“嗯?”女童一懵。
“我给你数哈,”于莳伸出右手,掰着指头说,“你爹一块,你娘一块,祖父母和曾祖母也是各一块,这就已经五块了,你自己是不想吃吗?”
“一二三四……五、六,啊不对不对,于姐姐,是六块!”
于莳了然,包沙琪玛时还悄悄附赠一块,是她给这女童的惊喜。
如往常一样,出摊一个时辰不到,她准备的食物就有一大半被买走,运气好的话,她或许能在日光开始毒辣以前就收摊。
她用手帕擦了擦额上的细汗,心想得尽快去买把大伞,然后找之前帮她改推车的木匠,看看他能不能帮她加根活动杆,方便她把伞直接架在推车上方。
就在此时,突变横生。
“小美人儿,你不在宜春楼唱曲,怎么跑这儿晒太阳来了?”
于莳瞬间警觉,捏紧了手中的食品夹。
她紧盯声音的来源,那人是个身量颇高的男子,但面色透着不自然的红,脚步虚浮、衣衫不整,露出来的脖子与胸口都有红痕,分明刚在秦楼楚馆厮混了一夜。
人还未走近,酒气已经扑鼻,于莳厌恶地蹙眉,语气也不如往常友好:“这位公子喝醉了,您认错人了。”
“认错了?”秦志越转头看扶着他的侍从,□□道,“她说她不是小美人儿?”
侍从惯会顺从他,睁着眼睛说瞎话:“公子的眼光全东平都没人比得上,您不会认错。”
秦志越被侍从架着,还一步一晃地往于莳跟前凑,嘴里重复着:“小美人儿,给爷唱支曲听听,唱好了爷给你赎身,往后跟着爷,包你吃香的喝辣的,要什么有什么。”
行人都停下脚步,纷纷看向他和于莳,但无人敢上前拦他,原因是他们中的许多都认了出来,这位是东平所在济州的府尹之孙,是他们家这一代的独苗,被家里宠得无法无天,纨绔之名远扬。
秦志越平生没有其它爱好,独爱美人,但他往常只是爱跟青楼女子调情,很少对平民女子感兴趣。
如今看来,他不找上平民女子不是认为她们缺了青楼女子的才情,只是嫌弃她们不够好看而已。
这不,碰上于莳这样貌美的,就立马原形毕露了。
众人暗暗为于莳着急,但他们都忌惮秦志越的背景,不敢轻易施以援手。
“公子看清楚了,”于莳的嗓音也冷硬起来,“我这是卖糕点的,您若不是为此而来,我这小小路边摊容不下您这大佛。”
秦志越取下腰间钱袋在她眼前晃了晃,嬉皮笑脸地说:“小美人儿,爷有的是钱,买你这些糕点还不容易?跟了爷,你做多少糕点爷都能给你买下来,不比在这炎炎烈日之下晒着强得多?”
于莳摇头,满脸不情愿,手背在身后,渐渐往后退。
“我就喜欢你这样欲拒还迎的,瞧瞧你这皮肤,多白嫩啊,被晒黑了可怎么好,爷得心疼死了。”秦志越将一锭银子抛到于莳桌上,随后推开侍从向前一扑。
于莳避无可避,就在他的手臂将要碰到她时,她猛得向前,把手里藏的一块沙琪玛直直捅进他嘴巴里,戳到了他嗓子眼。
秦志越被她向前的推力带倒,一屁股坐在青石街上。
侍从见状,嚷嚷着“臭婊子竟敢不识好歹”,作势要上前拿于莳,还未得逞,就被秦志越一连串的呛咳声吓得半死,冲到他身边拍他的背,给他顺气。
“混、混账,没看到爷摔着了吗,还不快扶爷起来!”
“是是,公子您还站得起来吧?”侍从小心翼翼应和。
秦志越借着他的力,艰难站起,手捂着屁股,觉得颜面尽失,也管不得什么小美人了,避着众人的目光慢慢挪上停在街边的马车,嘴里嚷嚷着要侍从请医官。
于莳扯了张油纸,嫌弃地擦掉手上黏黏糊糊的糖渍。
“于娘子,你真是太厉害了!”围观的一个女孩儿惊叹。
另一人附和:“是啊于姑娘,你这么瘦,没想到一击就把这姓秦的逼退了。”
围观者凑上前来,七嘴八舌地发表对这一出闹剧的看法。
人太多,于莳无法,只能好声好气地请他们让出一条道,别影响她做生意。
谁知那些人没有要让开的意思,反而围得更近,好在有几个人争相购买,很快把剩下的沙琪玛和千层肉饼抢购完毕。
临走之前,终于有位老者担忧道:“于娘子,你这么干脆利落地打跑了他,可得小心他报复咯。”
围着她的人听了这话,这才冷静下来,面色担忧地看向于莳。
“于娘子,你知道他是府尹的独孙吗?他吃了亏,以后为难你可怎么办啊?”
“要不,于姑娘你直接报官去吧?”
“哎呀你是不是傻!报官不也是往府衙报,秦府尹不就是他们的顶头上司?”
而于莳作为当事人,反而显得很平静。
她不紧不慢地收回食盒,放下桌子,叫他们安心,随后道别。
“放心吧,”她说,“我都是早上出摊,光天化日之下,这么多眼睛看着,他再有权势又如何,刚刚还不是灰溜溜地走了。由此可见,他不敢太过分的。”
众人望着她从容不迫地离去的背影,更是钦佩了。
人长得漂亮,手艺了得,性格好相处,遇事还临危不乱,这样的女子,果真是男女老少都会刮目相看的。
一心回家的于莳并不知道他们此刻的想法,若是知道,怕是要汗颜。
方才她塞完沙琪玛之后,手已经摸上了发间的铁钗,那是她身上唯一可以作为武器的东西。
要是那登徒子或者他的侍从还敢上前,她能做的就只有用钗尾戳他们的眼睛了。
但是,扪心自问,她觉得自己不一定敢这么做,因为一旦见了血,就一定会闹到官府,而她并不知道大齐的律法是否会将这种反击认定为正当防卫。
一个不小心,牢狱之灾就可能降临到她头上。
于莳回到家,关上院门,在井边郁闷地清洗食盒,头一次没了立刻数钱的心情。
先是于县令死咬不放,再是差点被纨绔子弟轻薄,纵然她不会那几句话羞辱到,心里难免跟吃了苍蝇一样膈应。
还有,其实她亦很清楚,那些围观者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秦志越今天只带了一个人,自己又受了伤,才会径直退走,等他缓了过来,谁知道会不会秋后算账。
而她唯一能做的,只有静观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