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姜欢欢是真的有些怕。

以前没感觉二妹那么凶, 没想到这离开的两年二妹变得这么会打架了,妈寄回来的那封信她是反复看了十几遍,生怕二妹的拳脚落在自己身上。

那是越看越慌, 越慌就忍不住拉着冯二川继续办事,遗憾冯二川看着强壮、动作迅猛,但结果却不尽人意, 硬是到现在还没好消息。

都想着要不要哪天带他去看看。

不过暂且不着急, 她现在想跟吴大婶换几双棉鞋, “过些日子我娘家会再寄来一批布料, 料子或许没粉色碎花来的好看,但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

东西寄来的隔天, 妈就给她来了一个电话, 又是急匆匆赶的公社, 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妈又问起她在乡下的事。

好在担心了一路,最后那并没有追究她在乡下的事, 而是提醒她又寄来了不少东西, 让她摸准日子去公社问一问。

算算日子,应该也快到了。

她便想着拿布料和吴婶子换一些棉鞋, “我想换五双棉鞋,你那现在能拿出多少双?”

“五双?这么多啊。”

姜欢欢点了点头, 她计划是给家里寄去三双,妈二妹和小弟一人一双,她男人一双, 婆婆生日马上就要到了,正好也给她准备一双。

至于为什么不给自己弄一双棉鞋,倒不是想着他人委屈自己的意思,而是上半年冯二川在山脚抓到了一只狍子, 带回去一家人大吃一顿,一个月后她收到了一双用狍子皮做的毛筒靴,穿着比棉鞋还要暖和!

“那行,你看什么时候有空就去我那里拿。”吴婶子倒是挺信任她,“布料就等你收到货再说,反正都是一个大队的,我还能不信你?”

虽然是一个大队,但这么放心的还真没几家人。

吴婶子无非是看在冯家的份上,再加上这段时间姜知青是真出了不少风头,早两年没人敢说到冯家面前,但是私底下也没少嘀咕。

说是姜知青给自己找了一个乡下的婆家,那肯定是娘家条件不太好,没什么太大的期盼,要不然又怎么可能甘心嫁给一个泥腿子?

甘不甘心暂且另说,毕竟明眼的人都看得出姜知青这两年的日子是越过越好,就拿干活来说,能在这里拔野草要么跟她一样,手上有一个来钱的活,不用靠劳力挣工分,要么就是像鱼婆子那样,掌着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就算偷懒家里也没人敢说一句。

姜知青就是一个特例。

大队也不是没宠媳妇的男人。

宁愿自己多干活也得把媳妇保底的工分给挣到,就算有人这么宠过自己的媳妇,但也没人像冯二川这样一坚持就坚持了快两年。

一来冯二川身强体壮,大队里的年轻人没几个像他这么壮实,再来也有家里的原因。

当父母的谁乐意看到自己儿子这么捧着儿媳妇?

也就冯二川他妈不在意,但凡换个婆婆那一定是指着儿媳的鼻头骂她懒婆娘。

所以某些人嘴上说着她糊涂,想不开找了一个泥腿子,其实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羡慕。

谁不乐意有一个这么宠着自己的男人呢?

可前些日子风口又变了,虽然不清楚姜家发生了什么事,但明显人家家里是在意这个闺女的,这可是个正儿八经的城里姑娘,虽然不知道知青们什么时候能回城,但总有回去的时候吧。

到时候冯家二小子指不准还能攀上岳家的关系,一举成为城里人。

那些嘲讽看笑话的声音也就越来越少了。

吴婶子很乐意和姜知青打好交道,所以愿意让她先拿走棉鞋,也不怕她会赖账。

她还好奇地问了问:“你娘家这次除了布料之外还给你寄了什么东西啊?还有先前的那个干鱼吗,我能不能也换一条。”

早十几年逃荒逃到海边,吃鱼吃到吐。

但太久没吃又有些想,没肉票买不到肉,正好换条干鱼回去让小家伙们尝尝鲜。

“干鱼没了,应该还会有些……”

“姜知青!姜知青!!”

姜欢欢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远处有人在喊,看着好像是大队长。

吴婶子一脸好奇,“他跑这里来做什么?”

贤长大队的大队长是前年上任的,也是周边几个生产大队最年轻的一位大队长,和冯二川等人是光着屁股一块长大。

夏泗这小子从小就有官瘾,小时候和伙伴们玩游戏也得当个大官,谁要不同意他就哭,哭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硬是把他那群小伙伴吓得够呛。

等长大后他不哭了。

他能和人对着嚎,那一张嘴厉害得不得了,能把活得说成死的,还能把死的说活过来,要是说不通他还能从白天说到晚上,又能从晚上说到白天。

上一任大队长本想着自己退下来后就让自己儿子接职,早几年就开始打算着,但为什么最后接班的会是夏泗?

还不是靠他那一张嘴,硬是把上任大队长折磨的够呛,为此还闹到公社,最后公开选举,夏泗以八成的票当选。

之所以会这么多票,除了这小子确实有点能力之外,主要也是多亏了他身边的那群玩伴们,一共七个人,还给自己取了个什么贤长七壮汉的名号。

瞧着跟过家家似的,但偏偏另外六个玩伴给了他不少助力,在选举之前,一个把大队的酒蒙子灌服了、一个跟大队的婆婆们聊得是心花怒放、一个哄着小娃娃们……

反正个个都会来事,硬是让夏泗将大队长的位置给争取到了。

而这两年,大队的变化也不少,夏泗的那些伙伴们一个个接了其他管事的位置,老大队长还痛呼,说什么贤长生产大队要变成夏泗的一言堂了。

但没人听他乱嚎,他为什么这么嚎叫?

还不是他家那个儿子,趁夜里去偷地里的粮食被抓到,要不是看在以往的情面上,早就被扭送去农场改造了。

不过他说得没错,如今的贤长生产大队,还真是夏泗等人牢牢把持着。

大队长、会计以及书记,三个最重要的位置都是贤长七壮汉的一员,分配农具以及看管粮食也是。

剩下没担活的两个,一个是洪家的小子,这小子一张嘴能说出花来,哄得全家高高兴兴,再加上家里劳动力不少,干脆就没让他担重活,整个生产大队手脚都在的成年人中,洪家小子挣得工分最低,连一些妇孺都比不上。

最后一个,那就是姜知青的男人了。

没人知道冯二川为什么没担管事的活,但据说是因为管事的活太多琐碎的事,时不时就来人找、动不动就得被叫出门,冯家二小子舍不得屋里的漂亮媳妇,所以推脱了管事的活。

那叫什么来着?

只要美人不要啥山来着?

吴婶子不记得这句话怎么说了,只知道这话可不能当着生人的面说,不然会被批评。

不过这事说得就有些远了。

她会奇怪夏泗跑这边来,也是因为夏泗虽然有官瘾但也确实是个称职的好大队长,他管理的那片区域都在满工分那头,一般都不会跑过来。

毕竟他们所在的这块地,那都是老弱妇孺们“摸鱼”的场所。

“别是出了什么事了吧?”

姜欢欢倒没担忧,因为夏泗的语调很正常,她男人以前说过,要真是发生什么坏事,夏泗一定会哭着大喊出来。

好在这些年没遇到什么坏事,所以乡亲们都以为夏大队长现在都不哭了。

“你快上来。”夏泗站在边上的堤上,对着她喊着:“公社来了消息,说是收到你的包裹,冯二川借了牛车正赶过来。”

嗯,冯二狗去借牛车,就差使他这个大队长来报信。

冯大妈说得真对,这个男人就是很狗!

“我的包裹到了?”姜欢欢一脸惊喜,算算日子也差不多要到了,她还想着过几天去公社问问呢,手脚并用从地沟里爬起来。

站稳后也不马上离开,而是对着其他人挥挥手,“同志们,我先去公社拿包裹,娘家寄来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你们放心,等我回来我一定把任务补上!”

补上是不可能补上的。

把包裹拿到手,她肯定是回家坐在拆箱,妈并没有告诉她箱子里具体装了些什么,只是神秘兮兮说好东西不少,拆箱的那种快乐尝过一次后就上瘾了!

不过她不来,总有人替她把任务补上。

冯二川,冯家两兄弟,要不就是被抓来当壮丁的七壮汉。

姜欢欢挥完手转身就走。

留下的人“啧啧”两声,小声道:“以前可不觉得姜知青嘴这么能说,听着还真欠。”

“谁让人家娘家好婆家也好呢。”吴婶子替她说了一句话,“这要是换作是我,我也说。”

这倒是实话,真有人宠着捧着,谁不想在外炫耀几句?

就跟鱼婆子一样,眼瞅着就能从闺女婆娘扒拉好处,现在逢人就夸闺女有本事,可在没生之前,那是非打即骂呢。

姜欢欢这头走了没多久就碰上赶着牛车来的冯二川。

除了借来的牛车外,他还专门回家给欢欢带了一身薄棉衣,以防她热着了。

果然等他从衣摆探手进去,就发现她后背冒了些细汗,无奈道:“让你别走急了,你把外套脱下,我拿布替你擦擦后背。”

“冯哥哥啊。”姜欢欢脱下外套就趴在他的双腿上,任由男人拿着干净的料子擦拭着她的后背,她长吁一声,“离开了你我该怎么过。”

冯二川带着些深意,“那就一辈子都别离开了。”

“好!”姜欢欢答应的那叫一个迅速,她觉得自己是真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换好衣服后,两人一同前往公社。

而在公社的某个汽车站,一辆大巴刚刚挺稳,就有两人前后脚走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