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后,诺斯克提着煤气灯进入地下室。
特意吩咐佣人们,不论地下传出什么动静,都不要靠近。
室内空旷,正中央停放了三口棺材。
诺斯克一个眼神也没给贴着骷髅与火焰图标的棺材,直奔中间的人像标识棺材。
他将煤气灯放在旁边的棺材上。
直接用剪刀剪断捆绑中间棺材的绳子,迫不及待地掀开棺盖,一把揭去覆盖在人形雕像上的黑布。
一具裸体女性雕像是一动不动地躺在棺内,它的造型等比例模拟了真人的尸体。
诺斯克呼吸一顿,眼神痴迷地黏在雕像上。
没有留意到这口棺材的侧面,多了一个不该存在的绿豆大小的孔洞。
他直接把双手伸到棺材里,从脚到头地摸着雕像。
随着一遍又一遍的抚摸,在诡异寂静的地下室内,他的呼吸声越发粗重。
就这样,他摸了雕像整整十分钟。
腰也越弯越低,整个人半截身体探入棺材,一张脸贴到了雕像上。
“咔哒—— ”
牙齿磕到石膏的声音突兀地在棺内响起。
“嘶!”
诺斯克顿觉齿间生疼,他捂住了侧脸,也重新站直了身体。
刚才他都忘了这是石膏雕塑,而人的牙齿啃不动石膏。他像是以前啃咬尸体一样咬了雕塑一口,崩到牙了。
“都怪莱蒙,小心过了头,一直不组织新活动。”
诺斯克自言自语地埋怨起来,“害我只能搞石膏过瘾,还要再等二十几天才能吃一口新的肉!真是受不了,啊——”
好一通大喊大叫,在地下室形成了刺耳的回声。
诺斯克发泄了心底不满,再次把手伸到棺材里把雕像拖出来,要进行下一步行动。
正当他背对着棺材,把雕像放到地面上,忽然感觉身后有窸窸窣窣的响动。
难道是老鼠从气窗的栏杆缝隙里爬进来了?
诺斯克刚想转身,背后挨了一记重击。
是谁?!他惊恐地瞪大了眼睛,但来不及尖叫,直接晕了过去。
等恢复意识,视角已经变了。
——他居然被放到了棺材里!
四肢被绑,身上只剩内衣,嘴巴被布团堵住。
棺材边,站着一个男人,以黑布蒙面。
“呜呜!”
诺斯克试图挣扎,朝着陌生男人扔出眼刀。
莫里亚蒂对于毫无实质性杀伤力的眼神,直接嘲讽:
“别浪费力气,没人救你。刚才是你让佣人们都别靠近地下室,你不会忘了吧?”
诺斯克惊魂未定,听到这话,差点一口血堵在嗓子眼。
他不让人靠近地下室,是不想被人发现特殊癖好,现在倒成了催命弹。
莫里亚蒂打了对方一棍子,又给一根胡萝卜吊着他。
“你不用恐慌,我直说了,我的目标不是你的命,是捕梦社的丰厚活动资金。听说会员都是有钱人,首领手握一大笔钱。只要你配合,我拿到钱就放了你。”
诺斯克智上不愿意相信,但又不免心存侥幸。
莫里亚蒂:“你瞧,我蒙着脸,这就是将来会放了你的诚意。没让你看清我的样子,我就不怕你的追捕。教你一招,以后遇到露出真容绑架你的人,别管对方说得天花乱坠,你都是小命难保。”
诺斯克下意识点头。
等反应过来,觉得自己被猪油蒙了心,怎么认同起了凶犯的观点。
莫里亚蒂继续说:“刚才我听到了,你是重度恋尸癖,还喜欢吃尸体。这也不是大事,谁没一点特别嗜好,只要不被外人知道就行。我口风很紧,一定能为合作伙伴保密。”
诺斯克被戳破了不堪的喜好,惊怒交加,听懂了陌生凶犯的潜在威胁。
这人保密的前提是自己与他狼狈为奸,出卖捕梦社的利益。
那没什么不行。
诺斯克几乎没怎么考虑就连连点头。
D先生死后,以他为首的捕梦社已经分裂,残存的组织成员与之前奉行完全不同的宗旨。
“呜呜呜——”
诺斯克拼命发声,试图表达自己的心甘情愿,所以不能把堵嘴的布团先拿掉吗?
莫里亚蒂完全不打算为诺斯克松绑,他才不会节外生枝,不让对方有任何呼救的可能。
这是吸取教训,不再挑战纽约与自身运气适配性。
争取以最快速度抢了钱就回欧洲,如非必要,再也不想踏足让他头顶霉运光环的纽约。
莫里亚蒂:“我提问,你认为「是」就点头,认为「否」就摇头。很简单的规则,你会照做的吧?”
诺斯克作为砧板上待宰的鱼,只能点了点头。
莫里亚蒂:“捕梦社有一大笔活动资金?”
诺斯克点头。
莫里亚蒂:“现任的首领是莱蒙兰格?”
诺斯克瞳孔震惊,这都查到了?
莫里亚蒂重复又问:“别发愣,莱蒙手握组织的大笔资金,对吗?”
诺斯克愣愣地点头。
这笔钱是去年九月组织内乱时,莱蒙从D先生的金库里搜刮来的。
莫里亚蒂不关心钱的来处,只在意钱的多少。
“看着我的手势,以「十万美元」为计数单位。我从十万开始数,数到了那个接近的数字,你就点头。”
莫里亚蒂从十万开始数起,“十万、二十万、三十万……”
他紧紧盯着诺斯克的反应。随着数字越数越大,他的心情也越发火热起来,启动资金多多益善。
莫里亚蒂心里不断换算。
之前,鸭嘴兽玩偶里藏着十英镑的汇票,美元与英镑接近5:1。
那笔他错失的巨款,是叛逃者挪用转移的部分资金,所以可以推测纽约捕梦社的剩余资金至少该有50万美元。
莫里亚蒂瞧着诺斯克迟迟不点头,又报出新的数字,“八十万美元。”
诺斯克依旧没动。
莫里亚蒂:“九十万美元。”
诺斯克还是没动。
莫里亚蒂:“一百万美元。”
这次,诺斯克重重点头了。
莫里亚蒂立刻追问:“是黄金?”
这次,诺斯克点头了。
据他估算,在柏树街66号烧毁之前,莱蒙至少劫走了价值一百万美元的黄金。
那些金条的纯度较高,近两吨重。
尽管重量很重,体积却不大。黄金的密度大,全部金条只用一个大号行李箱就能装下。
只是一个人拎不动。只能分装到不同小箱子里,多次搬运。
莫里亚蒂也不禁呼吸急促了起来。钱!他的钱!终于现身了!
他努力压制兴奋,继续问:“你知道莱蒙把这笔钱放在哪里吗?”
诺斯克摇头了。从他加入捕梦社的那天起,他就没碰过钱。
要不是组织分裂,他帮着莱蒙打掩护,也不能知道柏树街66号曾经的金库位置。
去年九月后,莱蒙把金条转移到哪里,不是自己关注的事。
诺斯克只在意这笔经费不能被挪作别用。
会员们缴费,是冲着社团有能力组织特殊活动。
百万美金必须用于购买新鲜尸体,让会员们尽情尽兴的开展食尸派对。
这种活动,从去年九月开始至今,却硬生生地暂停将近五个月。
大家忍耐五个月,是忍耐的极限。
要不是一直看到莱蒙活跃在纽约社交场,确认他没有携款潜逃的倾向,众人早就闹事了。
现在距离闹事却也不远。
如果莱蒙不能在下个月如期举办新活动,让会员们重新享受绝妙体验,如今又没了D先生的诡异能力令人畏惧,肯定有人会强烈抗议。
莫里亚蒂不会读心术,无法读出一个人过于细节的心活动,但能看出诺斯克对莱蒙没有太多崇敬或畏惧。
他开始挑拨离间,“瞧你可怜的样子,只能买一具形似尸体的雕像解馋,必是饿得很了。莱蒙的组织能力太差,该把一百万美金放到能妥当使用它的人手中。”
“你配合我,我提供给你享之不尽的尸体。”
莫里亚蒂说,“至于其余的捕梦社成员,你也不想某天被谁爆出食尸罪吧?这种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诺斯克听了这个提议,几乎是瞬间寒毛直竖。
他知道莱蒙提供的尸体来源不干净,不是自然死亡,而是非法谋杀。
莱蒙通过各种方式搜罗人体数据。
从剧院、从成衣店、从马具铺等等记录所有客人的数据。再根据捕梦社会员的需求,从数据库中调取最令人满意的“食材”。
不过,当尸体出现在派对现场时,人已经死了。
诺斯克自我欺骗,不去过问具体的谋杀过程。那些上桌的“食材”,他也不认识是谁,能毫无心负担地享用。
现在蒙面凶犯的提议,却是要自己把认识的捕梦社成员全部杀掉。
莫里亚蒂看出了诺斯克的惊恐。
隔着蒙面黑布,随意地扯了扯嘴角,像是在笑。
这些捕梦社会员有食尸癖,利用好了,是能提供源源不断的经费,但也是不定时炸弹。
『捕梦社』已经闹出大动静,圣诞节后的相关怪蛇被偷大新闻,还是他亲手编造的。
那件事招惹了雌雄双煞,也激起了平克顿侦探所的调查欲望。
莫里亚蒂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处纽约麻烦上。
他不信直觉,但直觉告诉他在纽约逗留越久,霉运就会对他穷追不舍。
比起捕梦社成员带来的利益,他们带来的麻烦更多。
自己想要建立的犯罪帝国,不需要一群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不如一锅端,把人都做掉。
莫里亚蒂:“我把莱蒙绑了。你发出聚会通知召集所有会员,说要进行新活动。然后,我们能各取所需。以前办过多次派对,你一定知道具体流程,不会露出破绽,对吗?”
诺斯克颤抖着身体,他不敢答应,但眼下轮不到他说不。
莫里亚蒂凑近棺材,加了一把火。
“今天我就去绑了莱蒙。入夜,马上找一具新鲜女尸给你解馋。我说话从不作假,说不杀你就不杀你。我在纽约需要一位没有小聪明的得力帮手,非你莫属。”
诺斯克听到今夜就能享受女尸,那股心痒难耐的饥饿感被彻底勾了起来,下意识地兴奋愉悦。
哪怕被骂不聪明,他的愤恨也少了,反而开始对蒙面凶犯的提议心动了。
以前缴纳会费,依靠捕梦社获得尸体,事实却是他被迫断食了近五个月。
或许,捕梦社的分裂内乱就是它覆灭的开端。自己是该找退路,及时换一条船乘坐。
眼前的蒙面凶犯敢想敢做,说不定是非常好的新靠山人选呢?
*
*
一辆马车驶出温泉小镇。
二十分钟后,在郊野的荒无人烟处稍作停靠。
莫伦、麦考夫与费斯上校依次单独进入车厢。
先后更换服装,佩戴假发,给脸部化妆。改头换面,伪装成纽约来的捕梦社员工。
在离开温泉镇酒店前,三人拟定了一个营救旺斯记者的冒险方案。
时间紧迫,如何在今天太阳落山前确定旺斯的被困地点?又要怎么对付看管旺斯的一群人?
正面突围,很困难。
路易经是本地人,他能召集到的帮手数量,远不是外来者能比的。
麦考夫可以用电报对外联络,等待外援赶来却需要时间。旺斯记者等不起,说不定多等一秒就被杀了。
必须另辟蹊径,用一些特殊手法把人救出来。
麦考夫提出,不如“假传军令”。
三人伪装成纽约大老板派来的打手,直接找上路易经,表明是为追捕旺斯而来。
捏造一段故事,将大老板吹捧成神通广大的形象。
大老板已经发现有记者在搞私下调查。
记者旺斯从英国伦敦来,是冲着曝光捕梦社的杀人事件,这人近期很可能抵达温泉镇附近。
大老板指令,让路易必须配合三位纽约来的特派员,积极追捕旺斯把人活捉回纽约。
费斯上校听着这个计划,它有一个难点。
路易经又不是傻子,哪怕我方三人演得再怎么直气壮,但总该有一件信物。
莫伦取出了一枚木牌。
牌上的图案,是一张圆形网,网住了一只睁开的眼睛。
——这是捕梦社会徽图案。
早先,平克顿侦探所追查「捕梦社」系列偷盗案件,故意设套擒获一名窃贼。
窃贼当场服毒自尽,而从他身上搜出来这块木牌。
莫伦离开纽约时,没有携带诡异的人形雕像,但把这枚木牌带上了。
去年九月,捕梦社内乱。她不清楚如今这个组织的具体情况,也不知道木牌是否依旧生效,但能用来诈一诈路易经。
假传军令,这种做法必是有风险的。
比如路易肯定会问,为什么大老板不先通过电报传讯?
这个问题倒也不难应对。
可以捏造捕梦社近期发生二次动乱,去年乱过一次,今年再乱也不无可能。
莫伦充分体会了「凡事都是双刃剑」是一句很有道的话。
这个时代的通讯速度远不比两三百年后。
电报网是能连接世界,却远远谈不上实现即时通信,就给了假传军令无限可能性。
本轮伪装,不只是要救出旺斯,说不定能把「捕梦社」往事都挖出来。
与此同时,也做好心准备。
万一推出错,路易管的马具店与捕梦社无关,也与牙齿猎人的死亡事件无关,那就是考验演技与随机应变本领的时候了。
三人伪装妥当,再次上了马车。
直接前往麦浪村,村庄说大不大,是直接找上本地报童。询问是否知道康纳路易或寡妇贝蒂娜的地址?
报童指路两个地址。
莫伦三人直接前往路易家,是一栋三层别墅。
瞧见开门的是男仆,是将纽约特派员的傲慢人设淋漓尽致地表演出来。
莫伦睨了一眼男仆,“康纳路易在家吗?”
男仆愣住了,第一次瞧见有人这样不客气地来找主人。
他立刻摇头,“路易先生有事出门了。”
“是吗?”
莫伦冷哼,“给你十分钟,把他叫回来。告诉他,纽约来人了。让他立刻、现在、马上赶来见面,慢一秒耽误了大老板的差事,他全责。”
男仆听到纽约大老板,也不敢腹诽来人傲慢了。
“三位在门口稍等,我马上就去找路易先生。”
男仆却不是往屋外跑,而是关了门就上二楼。
书房内。
路易紧蹙眉头地坐着,两个小时前,他发出了加急电报。
今天上午,伙计捷森巡逻时发现马具仓库的窗户破了。
更在仓库地面发现了一个昏迷的陌生男人,但没能从他身上搜查出任何证件。
吃不准陌生男人是谁,又怎么会潜入仓库,是否发现了不该发现的内幕。
路易一早收到消息,立即赶往麦浪村附近的仓库。
陌生男人已经被弄醒,他只说自己迷路了,在欣赏夜间乡村风景,也不记得怎么进入仓库,也不知道怎么会昏迷。
这话是真是假?
那要杀人灭口吗?
路易也吃不准。
找了五名看守,把人给死死盯住,先关入仓库的地下室里。
他立刻发电报给了纽约。希望能尽快得到莱蒙先生的回应,只怕夜长梦多发生变故。
随后,他忙不迭地跑了一趟温泉镇警局。向关系熟稔的警员打听情况,很快确认定了一点,今天没有谁去警局报失踪案。
路易坐在书房里,思考着马具店是「捕梦社」尸体处点的秘密,是否已经被外人发现了?应该还没引起谁的怀疑吧?
“咚咚!”
男仆敲响书房门。
路易开门,问:“电报来了?”
男仆摇头,“不是电报,是纽约方面直接来人了。三位在门口,点名要见您,瞧上去权限很大的样子。”
“直接来人了?”
路易半信半疑,随着男仆下楼。
开门,他看到三张从未见过的脸,但有一种表情很熟悉——该死的纽约佬,那股傲慢的味道比伦敦人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