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过后,“英伦雌雄双煞惨败纽约捕梦社”的消息将会不胫而走。
被扣黑锅的当事方,神色如常地放下报纸。
两人旁若无事地吃完午餐,与平克顿分开行动,依照原定计划先前往纽约警局的法医室。
侦探所距离警局挺近,只需十五分钟的步行路程。
莫伦与麦考夫没有匆匆赶路。
以正常速度行走,顺路欣赏圣诞节后工作日的纽约街景。
街头车水马龙,没有混乱,暂时也感觉不到暗流汹涌。
麦考夫:“有时候,被扣黑锅不是棋差一招,而是因为心地善良。”
莫伦:“您说得太对了。坚持底线让我们弄丢了「黑锅大王」的头衔。”
两人有过炮制假新闻的设想,为什么没有实施?
因为尚有底线。不到万不得已,不去损害无关人士的财物,没借史密斯的蛇尸一用。
这导致被人偷袭,被人来了一招先下手为强。
真正的偷蛇人,一边在失窃现场画下捕梦社会徽,把窃取贵价蛇尸的罪名嫁祸捕梦社。
另一边又冒充雌雄双煞向报社投爆料,捏造与捕梦社斗争失败的新闻。
其意图不能更阴险。
希望挑起雌雄双煞与捕梦社的鹬蚌相争,他就能坐收渔翁之利。
莫伦:“您与我确定雌雄双煞没有偷蛇,更不是黑锅制造者,但捕梦社不一定这样想。”
“是的。”
麦考夫:“站在捕梦社的角度,与雌雄双煞有旧账未清。”
这个组织被叛徒费纳希盗走十万英镑。
费纳希又被匡茨杀害,匡茨也不清楚钱去哪里了,而逮住他的是雌雄双煞。
按照一般逻辑,捕梦社很难不对雌雄双煞产生怀疑。
两人是否获得了匡茨未能察觉的藏款线索?是否黑吃黑吞了那笔钱?
麦考夫正是考虑到这点,才制造了以假乱真的假象。
让最后与雌雄双煞见面的“德裔兄妹与男仆”坠崖身亡。
不难推测,捕梦社正愁地找不到雌雄双煞对质。今天的新闻一出,这个组织势必一查到底。
此时,被卷入纷争的另一方该怎么做?
莫伦:“世上从来不存在雌雄双煞,有的只是「甜死人不偿命」组合。”
麦考夫:“既然从不存在,自然就不会出现在纽约。”
两人想法高度一致。
渔夫想看鹬蚌相争,那就让钓鱼佬空军,雌雄双煞绝不冒泡。
不仅不冒泡,还要悄悄地锁定渔夫的位置。
偷偷接近他,再一把撅了他的鱼竿,撕坏他的渔网,掀翻他的渔船,把人扔掉海里。
麦考夫:“《纽约时报》的这则假新闻暴露出偷蛇尸团伙的特点,这伙人是从英国的可能性更高了。”
莫伦认同:“这篇报道颇具真情实感,生怕被点名的两方打不起来。我怀疑偷蛇人与一直没有露面的伦敦套现人有关。”
十月,财务费纳希叛出捕梦社。
在那之前,他从组织账户上套现十几万英镑。那笔钱由他在伦敦的朋友帮忙做账转移。
莫伦与麦考夫把意外获得的十万英镑入袋为安,但始终没找到伦敦套现人。
游乐园连环杀人案闹得很大。
当时,伦敦套现人只要有点脑子就会好好躲着。
今天,《纽约时报》假新闻里出现了套现人的身影。
莫伦:“套现人是费纳希的朋友,他知道捕梦社会徽的图案。这能解释史密斯船东失窃的仓库中,那个粉笔图案为什么能把会徽的细节画得分毫不差。”
这一现象却不代表套现人必是偷蛇团伙的一员。
莫伦:“两种可能。第一种,套现人来了纽约。偷蛇事件是为劫财,顺便报仇。”
费纳希被保镖匡茨杀死,匡茨已经被捕。这笔账却无法到此为止,因为十万英镑不见了。
套现人亲自把线索放到鸭嘴兽肚子里。巨款属于老友费纳希,他被杀后,钱也不能让外人夺走。
套现人不甘心就会来纽约,挑起雌雄双煞与捕梦社的矛盾。
麦考夫说出第二种可能:
“或者,套现人已经被害。杀他的是偷蛇团伙,逼问出了一些捕梦社的内幕消息。”
偷蛇团伙原计划黑吃黑,以为抓到套现人就能劫财。
不料运气差到极点,来迟一步,十万英镑被提前取走。
又不甘心失败,来纽约企图挖出捕梦社,榨取这个组织的剩余资产。
顺带报复让他扑个空的雌雄双煞,就有了今天的扣黑锅。
莫伦:“两种可能都指向偷蛇团伙是近期从英国来的。插画师乔门罗身上的疑点不减反增。
除了他,近期进入美国,尤其是从纽约入境的旅客,符合绘画好手、擅于仿写字体的特长,且具备作案时间,都有嫌疑。”
麦考夫:“我们先去警局。之后我到海关找阿伦特先生聊聊,争取要一份入境名单。”
莫伦:“之后,我也去找一找乔门罗以往的插画作品,比对他的画风与失窃现场的粉笔画是否相近。”
下午两点,两人来到警局法医室。
法医莱瑟姆已经完成对被害第一次尸检,卡基的尸体躺在解剖台上。
莫伦走近,这次看清了尸体的细节情况。
藏于雪人里的死者卡基,他的双手双脚皮肤微微发蓝。
再看向旁边的化学试剂检测桌。
酒精灯已被熄灭,玻璃试管的内壁上附着了一层闪光的深棕色膏体。
莫伦问:“卡基的死因是砷中毒?”
法医莱瑟姆:“是的。看来不用我多加说明,您了解如何检测砒霜。我用了马什检测法,确定这位被害人是砷化物的受害者。”
莫伦点了点头。
砒霜杀人,古已有之。
它有轻微的金属味与颗粒感,但能漂亮地隐身在饮料中。比如把砒霜添加到葡萄酒中,一般人看不出也尝不出异样。
欧洲给这种毒物以“继承粉”的别称,它传入美洲后,成了下毒谋杀的头号利器。
人们知道砒霜有毒,但离谱的是在某些地区,它还成为保健品。
半年前,莫伦在中欧旅行。
途经奥地利的施蒂利亚地区,亲眼见识了当地人以砷为食的风俗。
据说这种习俗已经持续两百年。
食用者最初服用少量的砷,只有半个米粒大小,再逐步加大剂量。以求美容养颜与强身健体。
当地人可能是有了耐毒性,很少出现不良反应。
莫伦猜测,这与当地人食用砷块的纯度有关。
从这种食砷风俗,衍生出了一种辩护方式——施蒂利亚辩护。
如果被害人死于砷中毒,却有主动长期食用砷的习惯,辩方律师会以此来为投毒者脱罪。
能够形成这种辩护方式,不只是奥地利的施蒂利亚人服用砷。
放眼欧美,含砷的物品非常常见。
市面上,有大家都知道不能乱吃的老鼠药,也有风靡百年的福勒氏溶液。
1786年,英国医生托马斯福勒发明了福勒式溶液,主要成分是砷酸钾。
最初用于疟疾治疗。1809 年,它第一次出现在伦敦的《药典》中。后来,人们却渐渐将它当做了包治百病的药剂,更被当成了一种日常服用的保健品。
莫伦在伦敦的许多药房见过福勒氏溶液。
很多人知道砒霜能杀人,但不妨碍这种保健品继续畅销,好似少量食用,没有被立刻毒死就不用心慌。
另一头,詹姆斯马什在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发明了“砷镜”检测法,终于能相对稳定地测出物品或人体内是否含砷。
有了“砷镜”检测法还不够。
在欧美社会的整体食砷风潮下,为判定使用砷化物投毒制造了重重困难。“施蒂利亚辩护”为投毒者的脱罪提供便利。
眼下,麦考夫也要确定被害人砷中毒的具体情况。
他问:“死者是慢性砷中毒吗?”
莫伦摇头:“99%是急性中毒。卡基的四肢皮肤轻微发蓝,是急性砷中毒的症状。”
急性砷中毒导致皮肤发蓝,因为体内氧气循环被破坏了。
不过,如今人们只知砷让人中毒,尚不清楚它具体如何破坏人体机能。
需要再等几十年,分子生物学问世。生物学家们发现砷将关键酶作为攻击目标,破坏全身细胞的代谢。
莫伦:“如果是慢性砷中毒,被害人的皮肤会发黄,甚至出现一种类似羊皮纸的棕色调。”
法医莱瑟姆认同地点头:
“对!就是这样的。虽然学界尚未有权威论证,但我在纽约做了七年法医,从实践经验的观察,与海勒小姐所说一致。急性与慢性砷中毒者的皮肤颜色有区别,是发蓝与发黄的差异。”
莱瑟姆又补充:“除了依据皮肤颜色来判断,不同内脏器官的砷含量也能作为依据。
急性中毒,胃部、肠道、心脏含砷量高,而肝、肾的砷含量少;慢性中毒,肝脏与肾脏都会出现明显病态,而且有脂肪肝的特性。”
解剖台上的尸体是急性中毒。
法医莱瑟姆:“我对死者的内脏逐一做了砷镜检测,肝、肾没有测出砷,但他的胃被严重破坏,还能在显微镜下看到胃黏膜附着了一簇簇的砷结晶。死者卡基,最后的晚餐里加了大量砷化物。”
麦考夫微微颔首,又问:
“也就是说卡基被毒死后,再被切割了生殖器?他有别的外伤吗?从伤口的痕迹,您认为凶手是否有医学背景?”
法医莱瑟姆听到这个问题,不免脸色微变。死者卡基被分尸的部位不寻常。
“我可以确定死者没有别的外伤,但凶手是否有医学背景,我无法回答。
卡基的生殖器是从根部被切除,伤口平整,下刀迅速。这不一定是学医练出的熟悉度,也可能是因为有强烈的仇视情绪。”
莱瑟姆从隔层里取出存放生殖器的托盘。
它不是一根完整的生殖器,而是被切成了大小不一的四段。
莱瑟姆:“它被送来时是冰冻状态,装在安全套内。等到解冻后,我才发现它不是一整根,而像切香肠一样切成了四段。
我核对过了,四段是来自同一个人,没有掺入第二人的器官组织。”
莫伦微笑,“雪人的长鼻子”还真是非同一般。
凶手采用这种分尸法,很大概率与被害人卡基存在与性相关的仇恨。
加上投毒的谋杀方式,不排除凶手是女性。
这起凶杀案还有一个特点——极其高调。
华尔街是纽约最繁华的街道之一。
又在人流最密集的纽交所门口搞出雪人藏尸,凶手生怕别人不知道卡基是怎么死的。
不难看出,凶手在严重羞辱尸体。
可从另一方面来看,也是一种麻烦的谋杀方式。
凶手需要从第一案发现场把卡基的尸体转移搬运到纽交所门口。
对体力有一定的要求,单独女性作案的可能性反而降低了,团伙作案的可能上升。
莫伦又细看尸体,发现死者的手指指甲缝不干净,而双足指甲缝却很干净。
她问:“对第一案发现场有头绪吗?”
法医莱瑟姆:“在死者的头发根部、手指指甲缝发现了少量棕黑色泥土,这种泥土也微量出现在他的鼻腔内。
我怀疑卡基被杀后先被埋在某个土坑中,过了一段时间,再被转移制作成雪人摆到华尔街,但无法确定土坑的位置。”
他又遗憾地表示:“抱歉,我也无法给出卡基的准确被杀时间。”
近期,纽约的气温一直在零度以下。尸体被放在低温室外环境中,延迟了腐烂速度。
另外,砷也有延缓人体自然分解速度的功能,这为判断砷中毒死者的死亡时间增加了难度。
莱瑟姆解释:“两个因素叠加,只能推测卡基大概死于三天内。”
莫伦想着尸体从头到脚的干净程度差异,推测卡基被埋时穿着鞋子与衣服。
这使得他的脚指甲缝没沾到泥土,而发梢、鼻腔、手指都沾染了泥污。
莫伦又有一个疑问,凶手是否从一开始就做好了堆雪人的准备?
如果早有计划,何必把尸体埋在土坑里,还要再费力挖出来。
为什么凶手不选择把尸体放到箱子里,或是某个不起眼角落?那比挖坑填土再挖坑取尸要方便很多。
等到转移尸体时,凶手又多做了一步,把死者的衣服脱去。
这是否意味着凶手在衣物上残留了作案痕迹,所以要除去证据?
或者,这样做是为了便于凶手在尸体背部按下掌印?
莫伦问:“背部的掌印,情况如何?”
莱瑟姆:“我把它拓印下来,是左手掌印。掌印偏小,我认为来自女性或瘦弱男性的可能性较高。
另外,它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左手小指缺了一节,所以没有小指的指纹。”
说着,将尸体侧翻,让两人能够清楚地看见死者背部的掌印。
手掌印清晰。
近距离观察,可以确定不是血掌印,而是使用了某种红色油墨。
这点与博物馆闹鬼事件中的人皮指纹相似。
侦探肖恩的指印,是使用了某种黑色油墨,按压在人皮上,持久保色。
眼前的死者卡基与捕梦社存在关联吗?
这时,麦考夫提问:
“据说死者卡基的『幸福小雨衣』安全套工厂,是使用橡胶做原料,对吗?”
法医莱瑟姆点头,“对。”
麦考夫指向托盘里的安全套:
“这只用来包裹被分尸器官的安全套,它却不是橡胶做的,应该是羊肠吧?”
法医莱瑟姆再次点头,“是羊肠。”
麦考夫:“这点不奇怪吗?”
一位橡胶避孕套的生产商,被分尸切割的生殖器,装在用动物肠子为原料的安全套中。
莱瑟姆苦笑:“福尔摩斯先生,这里是纽约,不是伦敦。伦敦早就习惯了安全套生意,但从九个月前起,在纽约生产、销售、购买安全套变成非法犯罪行为。如今,在纽约获得安全套颇有难度,哪还顾得上它是哪种材质。”
麦考夫:“ 您说得不错。可谁缺安全套,卡基都不缺,他能从厂里拿橡胶安全套。尸体上的这只套子,更大概率是凶手自带的。”
莫伦听懂潜台词。正因纽约购买安全套困难,反而为锁定尸体上安全套的来源缩小范围。
假设这只套子不是从欧洲带来的,而是在纽约当地购买,那么查出它是哪个牌子,从哪个工坊制作,在哪里销售,或许能摸查到凶手是谁。
莫伦问:“莱瑟姆法医,您清楚它是哪一家产的吗?”
莱瑟姆摇头,“这方面,我了解得很少。只能去黑市打听,但也有难度。「科姆斯多克法案」施行以来,纽约安全套市场风声鹤唳,很多人被抓被罚款。”
他瞄了一眼法医室的门,又压低嗓音说:
“据我所知,纽约警局接到命令,搞了多次钓鱼执法。现在安全套商贩对警方的对抗情绪很高。
两位如果去黑市追查线索,千万别表露与纽约警方有关,也别说是平克顿侦探所派去的,大家都知道侦探所与政府的合作。”
法医莱瑟姆提醒:“总之,掩饰来历,小心被坑。”
“谢谢提醒。”
“我们会当心的。”
莫伦与麦考夫感谢了莱瑟姆,又相互看了一眼。
眼前出现了毫无道的阻碍调查因素。
纽约有着它专属的城市规则,一旦触发禁忌,势必引来不祥。
两人带着初步尸检报告离开警局。
麦考夫望了一眼阴沉的天空。瞧着天色,今夜必有大雪。
“不如把轻松的纽约黑市调查交给平克顿先生,我们冒着风雪跑一趟远程。去卡基工作生活的芝加哥,查查他的关系网?”
这是真实情况。
在纽约市内调查比较省力,而在冬季雪天出远门势必要吃些旅途之苦。
从纽约到芝加哥至少需要三天时间。
莫伦却宁可雪夜行路,也不想玩规则怪谈。
最近运势比较怪,已经被动触发在纽约上空响起「英伦雌雄双煞」称号,不必再挑战增加新头衔。
她提议:“今夜晚餐与平克顿先生交换消息后,我们连夜赶往芝加哥。把出名的机会留给侦探所,也许平克顿先生有机会摘得「古希腊掌管生命和谐运动的神之纽约分神」称号。”
“您说得对极了。”
麦考夫非常赞同,“要让别人有获得荣誉的机会。”
人,应该获得名副其实的称号。
与安全套商贩打交道的事情上,显而易见,平克顿的经验比他丰富多了。
麦考夫:“就是要辛苦您了,披星戴月地赶路。”
莫伦:“客气了。您也是任劳任怨地四处奔波。”
麦考夫:“我更敬佩您的先人后己。”
莫伦:“我也欣赏您的谦逊礼让。”
麦考夫:“是您严于律己。”
莫伦:“是您宽以待人。”
说到这里,两人相视而笑。
很好,又是相互欣赏的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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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小时后。
晚餐后,平克顿听闻了他的新任务。
这个提议听起来很照顾他这个五十多岁的老侦探,不必冒着风雪在旅途上来回奔波。
平克顿: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