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这不是一封求职信,而是求救信!

求救的对象,正是刘文一直希望能被熊猫基地收留的金宝。

从袁坤手里拿过那封信,程穗坐下仔细看了一遍:

——尊敬的大熊猫保护基地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不知道你们是否收到了我之前的信件,如果没有,请允许我重新介绍一下希望各位能够收留的大熊猫,金宝。

它的履历我已经放在这封信里,不知道金宝是否符合贵基地收留大熊猫的条件,不过我还是领导们能够考虑一下,因为现在能够救它的,只有你们了。

……

信件邮递的速度很慢,早在程穗收到第一封信的前几天,金宝就已经进入了野外放生的最后准备阶段。

在过去一年多的野化时间里,基本是让金宝熟悉并适应在山里的生活。

身为饲养员的刘文不用像在动物园那样无时无刻地照顾它,只要在金宝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就好,日常他的工作,就是利用它脖子上的电子项圈来判断它的行动轨迹,偶尔进山用望远镜进行远距离地观察。

根据刘文的描述,金宝刚搬到野生动物园的时候没什么不适应,可就在将它转移到山上,开始进行野化放归的阶段时,问题才逐渐暴露。

从小被人类养大的金宝不懂得怎么觅食、挖竹子,饿的时候就在竹林旁边坐着,硬等着饲养员来给自己喂饭。

秉承着为他好的想法,刘文一开始也是狠狠心强迫着它独立,后来实在是没办法,才不得不往山上丢些水果和砍好的竹笋供它捡食。

金宝不止不会觅食,刚去山上的前两个月,连个可以遮风挡雨的窝都没有。

要么趴在树下、要么躺进土坑,弄得浑身都脏兮兮的,没有饲养员帮着擦身子,自己又不会“洗澡”,折腾出了一身的皮肤病,尾巴附近更是被脏水沤烂了好大一块。

后来摸索了好久,它才学会给自己在避风的地方搭了个差不多的窝。

金宝当初离开动物园时,比弟弟银宝胖了将近十斤,可就在野生动物园的后山折腾了这么几个月,金宝的体重就锐减到了一百二,比同龄的雌性大熊猫还要瘦。

还好,身为大熊猫,金宝并没有轻易被环境打垮。

过了年后,金宝愈发能适应山里的环境了,并且有了自己的领地意识。就像当初大家料想的那样,金宝成为了后山的“山大王”,平常哪怕有稍微大一点的狐狸靠近它标记的地盘,它都会发怒驱赶。

因为之前并没有野化放归的经验,动物园只能让照顾过大熊猫的饲养员们进行评估,于是从上个月月初开始,就有饲养员轮番给金宝的野外行为进行打分:

觅食爬树?满分;

巡视领地?满分;

警惕机警?满分;

……

不愧是同龄大熊猫中最具有野性的崽崽,几轮观察下来,几乎在所有饲养员看来,金宝都是完全具备了野外生存的能力,根本不需要再由人类进行圈养照顾。

唯独刘文不这么认为。

刘文曾养大过不少的崽崽,金宝是他带得时间最久的一只。他清楚地知道,金宝虽然和动物园里那些亲人和顺的大熊猫不一样,但绝对不适合在野外生存。

金宝在两岁之前有母熊猫照顾,基础的生活能力是有的,不过这对野外生存来说还远远不够,尤其是长大后由饲养员来照顾,更是没办法教它那些丛林法则。

哪怕从人类的角度来看金宝已经表现得很出色了,可对于大熊猫来说远远不够。

为了能让金宝留下,刘文将饲养员都求了个遍。

不过,大部分饲养员都没把他的话放心上,只觉得他是心疼金宝,不希望金宝离开自己。

成功放生圈养大熊猫,这可是人类与大熊猫关系所迈出的巨大一步,身为大熊猫饲养员,每个人都不想自己成为这条路上的绊脚石,于是都在金宝的成绩单上打了高分。

于是背负着众人的期望,金宝便提前踏上了野外放生的最后阶段。

上个月,金宝被带去了更远的云霞山,这是大家为它挑选的最好的栖息地。

依山傍水、大片竹林,并且没有大型的食肉猛兽,只要未来半年金宝能在云霞山平安生活,饲养员们便会结束对它的监视,让它彻底成为大自然的孩子。

就在饲养员们相信金宝能够适应云霞山的生活时,意外发生了。

云霞山虽然没有老虎、棕熊这些大型猛兽,却有原本就生活在这里的大熊猫。

野外的大熊猫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尤其是对于同性,偶尔会出现领地交叠的情况,但只要是面对面地碰到就一定会对其进行驱赶。

金宝被一只公熊猫打伤了,手臂和脖颈的皮肉被撕咬得不成模样,好在没有伤到骨头。它是跑到山下时被附近的村民发现的,见它脖子上戴着项圈,第一时间通知了动物园。

信里的最后两段说,金宝目前在动物园养伤,可是根据动物园的安排,等到它身上的伤好得差不多后还会被送到山上。

刘文知道,野外这条路对金宝来说无异于送死,于是便想着熊猫保护基地能够收留它。

金宝的身材强壮,基因很好,刘文一开始是希望它以种公的身份被保护基地带走,可他的几封简历都杳无音讯,金宝也重伤归来,他也是没办法,才写下这封求救信。

远在千里之外的熊猫保护基地是他最后的希望,也是金宝最后的希望。

看完刘文的求救信,程穗不敢有片刻迟疑,赶忙找到赵伟民让他帮忙联系渝市动物园了解情况。

假如事情真的属实,那真的……

“假的,你别听他瞎胡说。”

接电话的是渝市熊猫馆的负责人,程穗并没有第一时间跟他说自己的目的,只是旁敲侧击地打听金宝的情况,借口说为了以后基地野放计划借鉴经验。

但当负责人听到程穗提到刘文这个名字时,瞬间就知道她打电话的真实目的了。

“程穗同志,你也算是比较了解大熊猫的了。”

“你一定知道,大熊猫打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尤其是成年的公熊猫。”

“金宝年龄小,打不过体格比自己大的大熊猫很正常,但这并不代表它在野外活不下去啊?”

……

负责人有理有据地说着,同时还叫来了其他的饲养员来跟她说明情况。

也就是电话说不清,否则他真想把金宝这些年的各项检查数据和测试结果给她看。

其他饲养员的意思和他是一样的,觉得是刘文小题大做,毕竟亲眼看到过金宝受苦,身为“父亲”他怎么忍心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山里?

可想到刘文那长达几千字的求救信,程穗还是希望能和刘文对话,从他口中再了解一下金宝的情况。

临近傍晚,程穗终于接到了刘文的电话。

金宝被接回来后被暂时留在了动物保护中心,刘文最近一直在那呆着,还是动物园通知他说程穗有事找他,这才马不停蹄地赶了回来。

“喂?是刘老师吗?金宝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终于握住了这最后的一束光,听到程穗的声音时,刘文激动地声音都在颤抖:“那,那个,金宝受的伤不算重,大的伤口缝了针,现在在恢复期。”

停顿了几秒钟后,刘文又问:“你们收到了我的信是吗?你们能够收留金宝吗?”

“我听其他饲养员说,金宝的各项测试成绩都很好,”程穗摩挲着那封求救信的字迹,深吸了一口气后,开门见山地说道,“你觉得它不适合在野外生活,是有什么依据或者有什么测试、评估的结果吗?”

有句话说,大多数人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也有话说,真理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

不过程穗还是更讲求证据,白纸黑字的真凭实据才最有说服力。

刘文的嘴唇微翕,犹豫了半天后只回答了她两个字:“直觉。”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证明金宝不适合在野外生活,尽管各项数据都证明了金宝的优秀,包括它在前一个适应野外的阶段也取得很大的进步,这足以证明它超强的适应力。

但是身为一个父亲,直觉告诉他,在人类眼里的优秀,在残酷的大自然面前根本连及格线都达不到。

知子莫若父,或许学校里所有老师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是天才,将来不可限量。

可是父亲却知道,这不过是管中窥豹而已,对于真正已经迈进高等学府门槛的天才来说,他的天份根本不及自己的十中之一。

“团团,团团也是你亲手养大的,你一定能够理解我的意思。”

这种直觉是只有父母才有的,是别人所感觉不到的。

刘文有,程穗也一定有。

“这……”

程穗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很想相信刘文的话,但是没有证据,她又不能仅凭这两个字就干预那么多人的努力。

揉了揉眼角后,程穗回他道:“让我再仔细想想,尽快给你答复,可以吗?”

刘文知道要让程穗就这么相信自己很难,所以没有催促她,“好。”

挂断电话,程穗再次拿起了金宝的资料还有刘文的信。

一个人有点拿不定主意,她需要更多人的帮助。

“我觉得,刘文不舍得金宝的可能性比较大。”

看完程穗拿来的求救信,赵伟民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如果大部分饲养员都赞同金宝,只有小部分人不赞同,那大概率是有问题的。可现在只有刘文一个人不赞同……而且我看这封信通篇也没有说金宝有哪里表现得不好,只有刚开始那几个月不太适应。”

“你就拿欢欢举例子嘛,它当初刚被放回去不也是从兰坪峡跑去别的山头了?或许给金宝换个山头就好了,我觉得也是刘文太紧张了而已。”

赵伟民从前照顾欢欢乐乐,所以说起来也是当“父亲”的人。

他能够理解父亲对自己孩子的不舍,也能理解父亲希望孩子能一直留在自己身边的自私,当年听说何万明不想欢欢走的时候,赵伟民也是暗自窃喜了好久。

可当看到欢欢渴望着外面的天地,整天盘算着逃跑的时候,他这才狠狠心想要成全它。

所以赵伟民猜测,刘文跟自己当初的想法应该是一样的,单纯是见不得金宝受苦,等过段时间自己想开了就好。

不过,同为当了快十年“老父亲”的袁坤却不这么想。

“我认识的刘文,不是这么个分不清轻重的人。虽然他跟金宝呆的时间最长,但园里每个胖娃儿刚出生的那两年都是他在带,不至于为了把金宝留下来,给咱们写这么多封信。”

袁坤其实一开始想得和赵伟民一样,觉得他是舍不得金宝。

但程穗刚才和刘文打电话的时候,他就在边上,他能听出电话那头语调的无奈和焦急,再仔细看看这封求救信……

他决定相信刘文。

不止是他们,熊猫馆的饲养员们看完这封信后也是摇摆未定,一半觉得应该相信,一半觉得是情绪作祟,不过觉得是情绪作祟的人稍微多一点。

既然这样,程穗只好再使出自己的老办法,把选择权交给大熊猫们。

她把竹筐里的竹笋分成了相信和不相信两部分,让大熊猫们自己挑选,先拿的那一只竹笋就代表了它们的意思。

虽然这方法跟抛硬币一样不靠谱,但有时候天意总能帮着做出更好的决定……

“既然这样,那你就去吧。”

笔走龙蛇地在程穗的出差申请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王新军又打开了旁边的抽屉,拿出了一些钱:“出差经费基地报销,这些钱你先用,不够的话你记个数,回来我再补给你。”

王新军不懂大熊猫的事,不过他相信程穗做的每一个决定,既然她觉得应该走一趟,那就让她放心地去吧。

大熊猫们的投票结果是:相信。

可是,单凭这样的结果就贸贸然地把金宝接过来,显得太草率,总不能告诉他们是“大熊猫觉得金宝应该来”吧。

所以程穗决定带几个人去渝市看看,亲自看一下金宝的情况,要是它真的像刘文说得那样不适合,再把它接来基地也不迟。

王新军:“我再给你写几封信,要是碰到困难了就去找他们帮忙,有人撑腰,你们平时办事也能容易点。”

不得不说,王新军真的很符合负责人的身份。

有他在,程穗所有的后顾之忧他都能够帮忙扫除,让她可以一心一意地专注手头上的事情。

第一次要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出差,程穗一开始还是有些紧张不安的,不过当王新军替她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后,这次出差倒更像是“公费旅游”了。

这次去渝市,程穗打算带三个人同行,袁坤、吴博还有曹梅。

袁坤他原本就是渝市动物园的,对动物园的熊猫馆很了解,有他跟着能省不少事,吴博和曹梅是实习饲养员里办事最利索的,这次正好当做去学习了。

这一去假如顺利的话少说得一个星期,不顺利的话也得半个月,基地这边还好安排,家里那边就得多费点心。

松松搬去基地后,山坳里还有圆满圆满呢。

跟在圆满身边的圆梦还小,身边还少不了饲养员的照顾,孙婆得看顾基地这边,夏天地里的活儿多,爹娘他们又腾不开身,只好再找别人去……

“还是我来吧,我时间多也方便,”赵一阳擦了一把头上的汗,继续说道,“我周三和周六的下午休息,正好可以来山上看看,顺便给它们带点水果。”

赵一阳如今更多的重心都在学习上,熊猫馆的工作减少了很多。

程穗原本是想找婶子们帮忙的,不过婶子们不会骑自行车,来回走路很麻烦,碰巧赵一阳正好听到于是便主动请缨要帮忙。

程穗向来是把他当弟弟的,所以也就不跟他客气了,“那好吧,去完山里也不用急着回来,你婶子腌的菜夏天吃巴适得很,正好顺便留家里吃个饭。”

赵一阳点点头,“好。”

程穗他们去渝市的火车定在周五的中午,因为要各自收拾,于是说好了周五早上去动物园集合一起出发。

周五早上,赵一阳起了个大早,锻炼完身体又准备好给小月和赵伟民的早饭,便骑上熊猫馆的三轮车去了清河村。

想着程穗要拿不少行李,骑自行车不方便,多半会选择走路,这大热天的,骑三轮车带她能轻松不少。

骑三轮去的路上,沿途赵一阳在山路两旁闻到了阵阵的花香。

夏天正是繁花盛放的季节,山里的花朵更是娇艳。自然的环境最是滋养,放眼望去,好多都是从没有在市里见到过的样式。

看着在花朵周围翩翩飞舞的蝴蝶,赵一阳倏地想到了之前路过百货商场里,橱窗里电视机播放的片段:

里面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捧着一束红色的玫瑰花送给穿着花裙子的女人,女人很高兴,然后两个人携手跳舞,最后拿起了那一管治疗过敏的药膏……

所以,女人应该都是喜欢鲜花的吧?

将三轮车停在路边,赵一阳捋起袖子在草丛中挑选着花朵的颜色。

红色的太艳、白色的又太淡,这几只淡紫色的刚刚好,还有这几朵明黄色的,这才刚刚展开花苞,等到了程穗家的时候应该刚好能盛开。

光是几朵花凑在一起显得单调,赵一阳又凑了一些野草和小小的野花点缀,不比电视机里那些包装好的精品花束差。

想来程穗应该会喜欢吧……

“嗯!嗯!嗯!”

离得老远,团团就听到了赵一阳骑三轮车的声音。

急吼吼地从院子里跑出来,朝着他就冲了过来,将近二百斤的体重差点把车子给撞翻了。

团团还记得赵一阳,好久没见了,车子还没停稳呢,就一个劲儿蹬着两条小胖腿想往他身上跳。

从前在动物园的时候,团团最喜欢赵一阳抱着它转圈圈了,用鼻尖拱着他的手示意抱自己,它还当自己是曾经那个几十斤的小宝宝呢。

呼噜着团团的脑袋瓜,赵一阳在它的脑门上香了一口:“好好好,抱抱团团了。”

“团团?谁来了?”

听到外面有动静,程老三也跟着走了出来。

“小赵来了啊,快进来快进来!”

赵一阳礼貌地躬着身,“想着我姐拎着行李去市里不方便,我就想着骑个三轮车来接她。”

“你来得正好!我和你婶子也说借个三轮车送她,她偏说自己走着就去了。”拉着赵一阳往院子里走,程老三拍着他的肩膀道,“那今天就麻烦你了啊,帮我和你婶子送你姐一趟。”

程穗带的东西不多,就只有几身衣服和洗漱用品,一个大包背着就行了。

程穗顺手递给他一只苹果:“谢谢啊,还麻烦你跑一趟。”

赵一阳:“没事儿。”

赵一阳坐下稍微休息了一会后,便拎起程穗的行李准备出发了。

“爹,娘,那我走了啊。”

“哎,放心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赵一阳还在想着一会把行李放在车上后,该想个什么样的理由把花交给程穗,是……

等等?花呢?!

吧唧吧唧~吧唧吧唧~

团团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了三轮车,这会儿正大快朵颐地品尝着赵一阳摘的美味。

十几朵野花,团团就只吃了花瓣和花蕊,剩下那一捧光秃秃的花茎随意地洒落在三轮车上。

看到赵一阳出来,它还摇摇头,乐呵呵地朝他哼了几声。

“嗯~嗯!”

好吃哎(嚼嚼嚼),这花儿的味道(嚼嚼嚼),还真挺不错呢(嚼嚼嚼)~

把嘴里那最后一口花瓣咽到肚子里后,团团咂了咂嘴,那两瓣微笑唇不由得又上扬了几分,讨好地凑到赵一阳跟前,顺势将脑瓜搭在了他的肩膀头上。

团团的脸上还有淡淡的花香味,忽闪着那一双眼睛,像是小迷妹似的一脸崇拜地望着他。

谢谢你呀,你的心意(嗝),挺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