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我在山坡的沙梁上过夜,就睡在一大块岩石背后浓密的石南丛里。这一夜,我可冻得够呛,既没有外套,又没有背心,全留在滕布尔那儿了。还有斯卡德的小本子,还有我的怀表。最糟糕的是,我的烟斗和烟草袋,也都留在他那儿了。幸运的是,钱还在,还都塞在皮带里。另外还有半磅左右的姜饼,还在裤子口袋里掖着。
我掏出姜饼,慢慢地吃掉了一半。然后爬进石南丛的深处,试图避点风寒。我这时情绪却好了起来,开始觉得这种疯狂的捉迷藏倒还挺刺激的。而且直到眼下,我的运气真是好得出奇。所有的人,送奶工、小旅店主、哈里爵士、养路工,还有那个白痴马米,个个都为我所用,都莫名其妙地帮了我的大忙。这一开始的一连串幸运和成功使我有了一种自信,觉得我一定能渡过难关,取得最后的胜利。
眼下,我最大的困难是肚子难耐的饥饿。记得以前在报上每每读到,每当伦敦有什么犹太商人自杀,警方的调查报告总说什么“死者营养状况良好”云云。我想,如果我现在不小心在沼泽坑洞里摔断了脖子的话,警察大半是不会形容我“营养状况良好”的吧?吃下去的那点姜饼刚够吊起食欲,使我胃里更加像火燎似的空虚。我躺在草丛里,所有那些我在伦敦时不以为意的美味一一涌上心头,折磨得我一夜无法入眠。帕多克做的松脆肉肠,喷香的腊肉片,还有那色香俱佳的煎蛋,总叫人想把鼻子凑上去闻了又闻。还有俱乐部里的炸肉排,冷盘里的特制火腿,真叫人馋涎欲滴!我的思绪整夜都在各种各样的美味佳肴上盘旋,最后锁定在了里脊牛排、苦味啤酒和威尔士烤兔肉上。满怀着对食物的苦苦向往,我渐渐沉入了梦乡。
天亮一个多钟头时我醒了,浑身冰凉而僵硬。我太累、睡得太沉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我这是在哪儿。先是透过石南枝条望见淡蓝色的天空,继而是一个山头,然后看见我自己穿着靴子的脚,整齐地搁在草莓丛上。我支着手臂,坐起身,朝下面山谷望了一眼。就这一望,骇得我周身一震,一骨碌跳了起来。有人从下面上来,离我只有不到四百米远了!他们成扇形散开在山坡上,正在一边用棍子敲打草丛搜查,一边往山上来了。马米的报复行动来得还真不慢!
我马上从山梁爬到了大岩石背后,又从那里爬到通上山的一条浅沟,一转眼再跑进窄窄的山涧,顺着山溪一直跑上山坡顶。到了那里回头一望,只见追我的人们还没有发现我的行迹,还在山坡上一点点地向上搜寻。
翻过山的边沿,我又跑了有半英里,估计到了峡谷的最顶端,便停下脚步,然后故意站起身来让他们看见。果然,其中的一个人发现了我,立刻告诉了其他人。于是,下面一阵吼叫,搜索队形转了方向,向我这面扑了过来。我装做后退,让他们以为我翻过山梁,跑到山那边去了,其实我又顺着原路折了回来。二十分钟后我到了一个俯临我睡觉地点的山冈,从那里看见那些追我的蠢货们上了我的当,正沿着峡谷往错误的山顶上狂奔,心里的得意之情不禁油然而生。
我面前有几条路,我挑选了一条与我所在的山梁成一定角度的山脊,这样很快我和敌人之间就有一条深沟隔着了。由于不断跑动,身上暖和过来了,心里也高兴了起来。一边走着,一边拿出剩下的姜饼当早饭吃了。
我对这块地方一点也不了解,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我的两条腿没有问题,但我知道追我的人对这里的地形一定十分熟悉,这一点对我非常不利。眼前是无尽的高山,一直绵延到南方。而北面则是一条条山脊,其间是一个个宽阔平缓的山谷。我来的这条山脊再往前两三千米便向下延伸,最后展开成了一片荒野,看上去就像高山间的一个口袋一样。我想,这大概是个可去的地方。
先前的计策让我领先了一段时间,大约有二十分钟吧。我再次看到一个警察的脑袋露出时,我和他们之间还隔着一道山沟。这些警察显然找来了当地山民帮他们。我看出他们像是牧羊人或猎人的模样。看见我,人们大声喊叫起来,我也举起胳膊招了招手。有两个人下了沟,向我这边的山脊爬上来,剩下的人还守在那边山脊上。此情此景,倒教我觉得有点像在小学里做“猎狗捕野兔”的游戏一样。
但是,马上情况就变得不再像是游戏了。这些人都是身手矫健的本地壮汉,只见他们只有三个人追在我身后,而其余的却迂回到侧面去包抄我了。我对这里地形不熟,再待在这里,非要倒霉不可。于是我下决心,离开这沟壑交错的地方,跑到刚才看到的那片口袋一样的平地上去。我相信,只要到了合适的地方,我就能拉开与他们之间的距离,才好想办法逃掉。如果有什么可以遮掩的东西,我或许可以隐蔽着偷偷溜掉。可是这里到处是光秃秃的山坡,连个苍蝇也能在远处看到,怎么可能溜走呢?唯一的可能只有拼命奔跑。我有一双长腿,有强健的心肺,但我不是登山家,必须在平地上我才能跑得快。唉,现在要是有一匹非洲小马该多好啊!
我一个冲刺翻过山梁,趁身后的人影出现在山梁上之前,冲进了那片荒野。我跨过小河,登上两条峡谷间的公路。一大片石南草原展现在了眼前。这片草地沿着山坡一直延伸到了山顶,山顶上有一丛树,样子十分奇特。公路旁的石头堰墙上开了一个门,走进去便是一条野草丛生的小径,蜿蜒着伸向起伏的大荒原,爬上了那里的第一道坡。
我跳过堰墙,顺着小径一直走,走了好几百米,直到看不见公路的地方。从这里起,野草没有了,小径变成了一条十分漂亮的小道,显然有人精心养护,看来是通向一户人家的路。于是我又想,也许我可以故伎重演,在这里找个住宿的地方。一直到现在,我都运气不错,说不定更好的运气正在这偏僻的人家里等着我呐!无论如何,既然这儿有树,就应该有藏身的地方。
我没在路上走,而是走在路右边的小溪边。小溪边长满了欧洲蕨,堤岸也很高,挡住了外面的视线。我在这里走,是做对了,因为我刚下到溪边的低处,回头一望,就看见追我的警察正好出现在了我刚刚下来的坡顶上。
以后我再没回头看过,因为没工夫。我沿小溪边一直拼命跑,经过开阔地时低低弯下腰,大部分时间就蹚在浅浅的溪水中。沿途见到一座倾圮的农舍,旁边是一排幽灵似的泥炭垛,还有一座草木杂乱的花园。接着我穿过地里的干草丛,来到一个种植园旁边,园里种满了被终年大风吹得歪斜的冷杉。从这里我看到左前方几百米外有一座房屋,屋顶的烟囱正冒着炊烟。我从小溪里出来,翻过另一道堰墙,发现不知不觉间踏上了一片草坪。回头一望,追我的人离得还远,还没有跑过荒原上的第一道坡呢。
脚下的草坪凹凸不平,看来不是用割草机,而是用大镰刀手工割过的。草坪中有几块花坛,长着些萎败了的杜鹃花。一对黑松鸡在我走近时,从脚下惊飞了起来。我看看眼前的房子,是一座普通的高原农舍,在侧面添建了一间粉刷得不大自然的房间,还附带了一条玻璃游廊。透过玻璃,我看见一位老绅士正在温和地望着我。
我走过用粗石子砌成的小道,走进了玻璃游廊开着的门。里面的屋子很舒适,一面是玻璃,另一面全是书。能看见里间屋子里也是书。屋子当间除了几张台子外,全是博物馆里常见的那种玻璃柜橱,里面全是钱币,以及各种稀奇的石头收藏品。
屋子正中央是一张写字桌,上面放着纸张和一本摊开的书,那位和气的老绅士就坐在桌旁。他的脸像匹克威克先生[1]那样圆润而又光亮,一副大眼镜架在鼻梁上,头顶就像玻璃瓶一样光秃、锃亮。我进来时,他一动也没动,只平静地扬了一下眉毛,坐着等我开口。
要在四五分钟里,对一个陌生人讲清楚你是谁,你要做什么,还要赢得他的帮助,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我就没去费这个劲。我面前这个人的眼睛有一点特别,显得既精明而又有学识,很难以形容。我看着他,说话也有点语无伦次了。
“你好像有点紧张,我的朋友。”他慢悠悠地说。
我朝窗户扬了扬头。窗外可以看到整个原野,透过树木间的空隙,可以看见大约半英里外,有几个人正在穿过灌木丛向这里走来。
“啊,我明白了。”他说着,举起一副望远镜,仔细观察那些来人。
“你是个逃犯,对吗?唔,等你闲下来,我们再谈这件事吧。我自己也讨厌这些愚蠢的警察来打搅我的清静。你进我的书房,到了里面你会看到两扇门,你进左手的一扇。进去之后把门关好,在里面你绝对安全。”
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人。说完他握起笔,又埋头忙他自己的事了。
我照他的吩咐走了进去。里面是一间小黑屋子,只有墙顶端的一扇小窗户透进一些光亮。屋里散发着化学药品的气味。我一进屋,房门就自己弹了回去,发出一声像保险柜门似的咔嗒声,锁上了。我又一次得到了出乎意料的庇护。
然而我还是不安心。这老绅士身上有种东西,不但教人困惑,更教人害怕。他待我从容不迫,好像早在等我到来似的。他的一双眼睛透射着慑人的精明。
在黑暗里我听不见外面的声音。我想警察也许会来搜查这所房子。如果真来了的话,他们总会要查问这扇门里是什么。我只有努力耐心地让自己镇定下来,并忘掉折磨人的饥饿。
过了一会儿,我的情绪乐观了起来。我想,这老绅士总不能不给我一顿饭吃吧。于是我又开始想象我的早餐,有猪肉和煎蛋就好了,但我要吃最好的猪肋条肉,还要五十个煎蛋才够。正当我想得满嘴口水的时候,忽然咔嗒一声,门开了,我一下子浸浴在光亮之中。只见这屋子的主人靠坐在他书房的一张扶手椅中,正在用好奇的眼神看着我。
“他们走了?”我问。
“是的,他们走了。我让他们相信你已经翻过山走了。我这样做,是不想让他们掺和进我们之间的事情中来,因为你是我尊贵的客人嘛。这对你真是一个幸运的早上,对吗,里查德·汉内先生?”
他说话时眼睑好像在颤抖,而且垂下来遮住了一半他那锐利的灰色眼球。刹那间,斯卡德的话回到了我的脑海里,他就是这样描述那个世界上他最害怕的人的。他当时说,那人能够“眼睑像老鹰似的垂罩在眼珠上”。原来,我这是径直走到敌人的老巢里来了!
我第一个冲动就是扑上去掐住这个老恶棍的脖子,打倒他,再逃出去。但他好像早料到了我的打算,不动声色地微笑着,向我身后点了点头。
我一回头,发现两个仆人的手枪已然抵在了我的脑后。
他虽然知道我的真名,但他从来没见过我。这念头一闪过脑际,我便觉得还有一线希望。
“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我冷冷地说,“你是什么人,干吗叫我里查德·汉内?我的名字是因斯利。”
“是吗?”他说,仍然微笑着,“当然,当然,你有别的名字。我们就别争这个了。”
我这时已经定下神来。我自忖:我现在既没穿外套,又没穿背心和衬领,整个的服装外貌决不会暴露我的身份。于是我耸耸肩,摊开双手,做出一副非常生气的样子,“说到底,你还是要把我交给警察吧?你这样做真是太卑鄙了。老天在上,我要是没碰见那辆倒霉的破车就好了。喏,我从那车上拿了的钱都在这儿,都他妈的给你!”说着,我把四个金币甩在了书桌上。
他眼睛睁开了一点,说道:“噢,不,我不会把你交出去的。我和我的朋友们就是想与你把这事私了,如此而已。你知道得太多了一点,汉内先生。你是个聪明的演员,但聪明得还不够。”
他说得仍然很自信,但我能感觉到,他的声音里已经有一丝疑惑了。
“噢,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说了!”我叫道,“现在所有的事儿都跟我作对。从我在莱斯上岸,就一直背运,事事倒霉。我一个饿肚子的穷汉,从辆破车里找到了几个钱,有多大的罪过?就这么点事儿,就被这帮可恶的警察,漫山遍野地追撵了整整两天。告诉你吧,我也受够了,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老弟!我奈德·因斯利就此认倒霉了。”
我看得出,他心中的疑惑增加了。
“那你告诉我,你最近都干了些什么。”他问。
“不,先生。”我像一个叫花子一样可怜地说,“我两天都没吃一点东西了,给我点吃的吧,然后我把实话都告诉你。”
我一定是满脸饿相。他相信了,便给门道里的人打了个手势。一会儿,一块凉饼和一杯啤酒便摆在了我面前。我风卷残云一般地扫进腹中,吃相大概像猪一样——或者更正确地说,像“奈德·因斯利”一样,因为这是我正在表演的角色。我正吃着,他突然向我说了几句德语,我转头看着他,做出一脸茫然的样子。
然后我便向他讲了我的故事。我一星期前乘坐一艘阿奇安格尔公司的邮船到达利斯港,在那里上岸,然后取道陆路,到威格顿去找我哥哥。我用钱大手大脚,花光了身上的钱,但我精神还不错。那天我走到路边篱墙上有一个大洞的地方,往下一看,发现一辆大汽车摔坏在下面的小河边。我到车里翻了翻,看有什么东西,结果发现有三枚金币在座位上,还有一枚在地上。我看周围没人,车主也不在,就把钱装了起来。可不知怎么,警察就开始追上我了。那天我在一个面包店里刚想把一枚金币换开,那女店主就大叫了起来。后来,我在一条小溪边洗脸时,又险些被逮住。我赶紧逃跑,结果把外衣和背心都丢在那儿了。
“他们要钱就把钱拿回去吧,”我哀号道,“这点钱,教我吃尽了苦头。那批混蛋,只知道欺负穷人。要是换了你,先生,要是你拾了这些钱,他们谁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的。”
“你很会撒谎,汉内。”他说。
我勃然大怒,“别胡扯了,你这家伙!我叫因斯利,从没人叫我汉内!你把我交给警察吧,我宁可见他们,也不要在这儿听你的什么汉内,看你的那些拿着手枪、尖嘴猴腮的家伙……不,先生,请原谅,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还是很感谢你,感谢你款待我吃东西,也谢谢你让我现在离开这里。路上现在也该是清净了。”
很明显,他现在心里相当迷惑了。想想看,他从来没见过我,或许他见过我的照片,但那与我现在这副样子确是差得远了。我在伦敦时相当新潮,穿着笔挺,而现在就完全像个流浪汉。
“我想我还不能让你走。如果你真是你说的那个人,你待会儿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而如果你是我认定的那个人,那你恐怕就活不了多久了。”
他按了一下铃,第三个仆人马上从游廊走进来。
“把我的兰切斯特备好,五分钟内出发。”他吩咐道,“准备三个人的午饭。”
然后他定定地盯着我。对视着他的眼睛,这真是最无法忍受的折磨。他眼神里有一种怪异的东西,冷酷、阴毒、凶恶而又神秘,像魔鬼似的精明,像蛇的眼睛一样明亮,让人迷乱,使人受蛊惑。我似乎感到一阵冲动,要接受它的吸引,向它臣服,接受它的宽宥。如果你能够体会我当时的感觉,你就明白我的这种冲动,完全是超意识的,是一种被对方更强大的精神所掌握和迷惑时,所产生的软弱。
我努力坚持,努力振作,终于抵抗住了他的这种精神控制,最后甚至露出了一丝胜利的笑容。
“下一次你就知道我了,先生。”我说。
“卡尔,”他用德语对门道里的一人说,“把这家伙关到储藏室里去,等我回来。看好他,跑了唯你是问。”
我被一边一支手枪顶着耳朵,押出了房间。
这储藏室是老农舍里一间潮湿的小房子。高低不平的地上没有地毯,除了一张条凳外,没有可以坐的地方。窗户都关死了,里面一团漆黑。我伸手摸索,发现四周墙边都堆满了盛着沉重东西的箱子、木桶和麻袋。整个屋子散发着一股霉味。看守我的人转动钥匙,锁上了门。接着便只听到他们在门外窸窸窣窣来回走动的脚步声。
我在冰冷的黑暗中坐了下来,心情非常沉重。老家伙坐车走了,去找昨天盘问过我的那两个恶棍了。昨天他们见我是个养路工,现在他们还能认出来,因为我还穿着原来的衣服。可你一个养路工跑到这里干什么来了,离你的工区二十多里远,还被警察追逐着?只消一两个问题,他们就能弄清原委。说不定他们已经见过了滕布尔,甚至也见过那个马米了。更可能他们已经把我和哈里爵士联系在了一起。如果是这样,一切情况对他们来说,就都一清二楚了。我被关在这个大荒原中的房子里,将要面对三个德国亡命之徒,还有他们的武装家仆,我还有活命的希望吗?
这时,我想到了那些在山野里追踪我的警察。说到底,他们总归是我的同胞,是些诚实的人。对于我,他们的心肠总比那些残忍的外国间谍要仁慈一些吧。可是他们原来不能相信我,事情才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刚才那眼睑耷拉着的老贼没费多大工夫就把警察们给打发走了,所以我猜想他和警察之间大概有什么勾结。很可能他们手里就有哪位英国内阁部长的私信,指示地方警局对他们多加关照,以便他们放心地去干危害英国的“事业”。在这古老的不列颠帝国里,我们的政治有时就是以这种荒谬的方式在运作。
那三个家伙要回来吃午饭的,所以我没有多少时间可等了。我知道我没办法逃出,所以等待就是自取灭亡。我要是有斯卡德的那种坚毅就好了,但我没有。我情愿坦白承认,我没有什么坚强的意志。我之所以还在坚持,仅仅是因为我非常气愤。一想到这三个可恶的间谍将要怎样收拾我,我就血液沸腾起来。在他们结束我生命之前,无论如何我也要拼一下,将他们哪个的脖子扭断!
我越想越气愤,最后不得不站起来,满屋子走动。我摸了摸窗户,都上了锁,没法打开,只听见外面母鸡在太阳下的咯咯叫声。我又摸索地上的木箱和口袋,木箱也打不开,口袋里则装满了狗食一类的东西,散发出肉桂似的气味。当我沿着墙边转时,忽然摸到墙上有一个把手,再试了试,发现这里有一个壁橱,在苏格兰叫做龛柜,也是锁着的。我握住门把摇了摇,门很单薄。我想,没有别的办法,就试试打开这扇门看看吧。于是用裤子背带缠住门把,用手握紧,全身往门上一使劲,那门哗啦一声开了。我怕响声惊动了门外的看守,屏声静气地等了许久,见没有动静,才动手探看壁橱里面的东西。
里面架格上放着许多看不清的东西。我从裤袋里摸出几根火柴,擦着了当亮子,火光只亮了几秒钟,但我已看清了一件东西:一层格子上摆着一堆手电筒。我拿起一个,发现还能使用。
有了电筒,我便再查看其他东西。里面有许多瓶瓶罐罐,都盛着气味怪怪的东西,想来一定是用来做什么化学试验的。还有一卷卷细铜丝和整盘整盘的油纱线,以及一盒雷管和许多导火索。最后,在架子的最里面发现了一个结实的大纸盒,纸盒里又装着一个木盒。我设法把这个木盒撬了开来,里面是六七块小灰砖似的东西,每块约有两三英寸大小。我取出一块,发现用手一捻就松散掉渣了。我又闻了闻,舔了舔,然后坐了下来思量:我多年采矿工程师不是白当的,我可以断定,手里拿的正是烈性的硝酸甘油炸药。
用这么一小块,我就能把这所屋子炸毁。我在洛德西亚用过这玩意儿,知道它的厉害。但问题是我知道的并不完全,不知道应该装多少药,怎么装配,也不知道如何定时。因为我虽然用过这种炸药,知道它的威力,但并没有亲手操作过。
但这是一个机会,我唯一的逃生机会。虽然非常冒险,但如果不冒这个险,那后果肯定就是死亡。我估计,如果我点燃炸药,十之八九会连自己也炸飞上天;但如果我不这样做,那今天晚上我则百分之百会被埋在花园中一个六尺见方的土坑里。事情就这么摆着:做和不做,前景都很可怕;但做了,总还有一定的成功机会,对我本人,对我的国家,都是如此。
想起斯卡德瘦小的身影,我下定了决心。此刻正是我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刻,因为我从来就做不了这种生死的决断。我努力鼓起勇气,咬紧牙关,强压下心中涌起的一股股恐惧,排除一切杂念,想象着我只不过是去做一个简单的嘎福克斯节[2]焰火试验吧。
我取出一个雷管,接上一根几尺长的导火索,然后掰了大约四分之一块硝基炸药,把它塞进门边地上的一个裂缝,再把雷管接了上去。据我所知,屋里一半木箱大概也都是炸药。我想,既然连碗橱里都是烈性炸药,地上的木箱里还会没有吗?如果情况真是这样,那一旦引燃,不仅是我,还有那些德国仆人,连同周围一大片地方,就都要随着一次壮观的爆炸,一齐崩上天去了。
还有另一重危险,就是爆炸可能会引爆壁橱里其余的硝基炸药,因为我已忘了如何使用这种炸药了。不过,如果你光考虑各种可能的危险,那就什么事也干不成了。危险是巨大的,但我必须铤而走险。
我弯腰躲到窗台下面,伸手点燃了导火线,我静候着,屋里死一般的寂静,只听到走道里大皮靴来回走动的脚步声,还有门外母鸡悠闲的叫声。我已把自己的性命交付给了造物主,不知道五秒钟后我将魂归何处……
突然,一股热浪从地面腾空而起,灼人地悬在空中一刻,接着,我对面的墙壁上亮光一闪,墙壁化成了碎片,然后一声震耳欲聋的霹雳巨响,把我的脑袋都震昏了,只觉得有东西掉了下来,砸在了我左肩头上,然后我就昏了过去。
我失去知觉大概只延续了几秒钟。我被浓密的黄烟呛得无法呼吸,挣扎着从爆炸后的废墟中爬起来。我觉得身后似乎有一股清风,原来那边的窗框炸垮了,大股的黄烟正从破口处往外冒,然后飘上了夏日午后的晴空。我跨过破毁的窗台,站在了布满辛辣烟雾的院子里,只觉得恶心、虚脱,但腿脚还能动,便跌跌撞撞地摸索着冲出了院子。
院子的另一边有一条往水磨坊引水的小沟,我一下子摔了进去。沟里的凉水使我清醒了过来。我想起还得继续逃命,于是便匍匐在满是绿色淤泥的水沟里往前爬,一直爬到磨坊的水轮跟前,挣扎着从水轮的轴孔钻进磨坊,便一头翻倒在了铺着谷草的破床上。倒下去时,床沿一颗铁钉钩住了我的裤裆,留下一条破布片挂在了钉头上。
这磨坊已经废弃很久了,楼梯已经朽烂,阁楼地板上布满老鼠啃出的孔洞。我感到一阵恶心,脑袋里好像有个轮子在旋转,左肩和左臂麻木得不能活动。从窗户望出去,只见那房屋的上空笼罩着黄色的烟雾,楼上的窗户还在不断往外冒着浓烟。听得见房子那边传来的混乱哭喊。上帝啊,饶恕我吧!
但我没有时间再在这里耽搁了。这磨坊不是个藏身的地方,任何追寻我的人都会很自然地沿着这条引水沟找过来。而且一旦发现我不在那间储藏室里,他们肯定马上就会开始搜查。我从另一个窗户望出去,看见远处有一座石头的鸽房。如果我能不留痕迹地到达那里,那倒是个不错的藏身处所。因为我的敌人们知道我还能走动,一定认为我会跑到远处去,所以他们就大半会到草原上到处去搜寻。
我从破楼梯上爬了下去,在身后撒下一些谷壳,掩盖往了我的足迹。在磨坊地板上,在悬着一扇破门的门槛上,我也都撒上了谷壳。往外偷看一眼,只见我和鸽房之间是一片铺着鹅卵石的空地,人走过去不会留下任何印迹。而且谢天谢地,正好被磨坊挡住了视线,从那座大房子那边不会看见这边。于是我蹑手蹑脚地偷偷走过这片空地,转到那座鸽房的背后,想找个办法爬到屋顶上去。
这是我这一辈子做过的最艰难的一件事了。我肩膀和胳膊疼得要命,虚弱眩晕得几乎站不住脚,但我还是勉强往上攀登。我蹬着墙上石头的突起和缝隙,拽着紫藤的枝条往上爬,最后终于攀上了鸽房的房顶。房顶上有一堵矮墙,我在墙背后找到一块地方躺了下来,不一会儿,便昏昏入睡了。
醒来时,太阳正照在我脸上,头热得发烫。我一动不动地躺了许久,那有毒的烟雾好像使我全身的骨节都散了架,头脑也麻木了。从屋子那边传来了男人怒气冲冲的说话声,还有停在门口的汽车马达震动声。矮墙上有一段缺口,我挪过身子,从那儿看了看院子里的情形。我看见有人从大屋子里出来,一个是头上包着绷带的仆人,另一个是穿灯笼裤的年轻人。他们一起往磨坊走过去,像是在找人。其中一个发现了钉子头上的破布条,向另一个喊叫起来。他们一起走回了屋子,又叫了两个人来,和他们一起搜查。我看出其中一个就是上午把我关起来的那个胖子,还有那个口齿不清的结巴,他们个个手里都端着枪。
他们在磨坊里搜了半个小时。我听见他们又是踢木桶,又是掀木板。然后他们走出来,站在鸽房下边激烈地吵嚷。我听见他们在狠狠责骂那个头包绷带的仆人。接着又听见他们在摸弄鸽房的门。有一会儿,我觉得他们几乎就要爬上来了,但临了他们又改变主意,回到大房子里去了。
整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我就躺在上面受着滚烫屋顶的炙烤。最痛苦的还是口渴,我的舌头都干得动不了了。更教人受不了的是,不远处引水槽漏出的清凉水滴,不断叮叮咚咚敲击着我的耳膜。我看着那从草原上蜿蜒流淌而来的小溪,想象着溯水而上,直到山谷之巅、小溪发源的地方,那里一定是苔藓环绕,野蕨丛生,冰凉的泉水喷涌而出。啊,我愿意付出哪怕一千、一万英镑,只要能让我一头扎进泉水,尽情地喝个欢畅!
从鸽房顶上我可以看到整个荒原。我看到有两个人开着一辆汽车走了,还有一个人骑了匹山地小马往东而去。他们一定是去找我的,我祝他们旅途愉快。
这时,另外一件事情引起了我的注意。这座农舍差不多是在整个荒原隆起的最高处,而这片荒原又是在高原的顶上。所以除了八九公里外的大山之外,这里就是附近最高的地方了。而真正的最高点,我前面提到过,就是坡顶上的那一大丛树林。这树林大部分是杉树,间杂着些梣树和山毛榉。我站在鸽房顶上,差不多和那些树顶处在同一高度,能够看到树林的另一边。我发现那树林不是整个一片,而只有一圈儿树木,中间则是一个椭圆形的草坪,非常像一个巨大的板球场。
我一下子就猜到这是什么了:这是一个飞机场,一个秘密的飞机场!这个地方挑选得实在高明,一架飞机降落时,不知情的人会以为这飞机是飞到树林后面的山那边去了。因为这地方处在覆盆状高地中央的顶端,所以从坡下面任何一个方向观察,都会认为飞机飞到山后面隐没了。只有离得很近的人才能明白,那飞机并没有翻过山头去,而是降落在了树林中间。要是有人站在更高的山上拿着望远镜看,当然很容易发现真相。但高山上的牧羊人哪会有望远镜呢。我从鸽房顶上远望,看见更远处是一线蓝色,明白了那是海洋。我一下子满腔愤怒:狡猾的敌人竟已经在这里建立了秘密塔台,监控着我国的水上航道和海防!
我继而意识到,如果刚才那架飞机飞回来,十之八九会发现我。所以整个下午我都低低地躺着,不断祈祷黑夜快快降临。终于,太阳落到了西面的高山后边,薄雾笼罩了整个原野,我的心情才轻松了。那飞机来迟了。当我听见飞机的声音,看着它滑落进树林时,暮色已经很深。那大屋舍里灯光明灭,人们出出进进,然后,黑夜降临,四周一片寂静。
感谢上帝,这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下弦的月亮要很晚才会升起。我渴得再也熬不住了,估计近九点钟,我开始从房顶往下爬,仍然非常艰难。刚下到一半,就听见大屋的后门开了,一束灯光照在了磨坊的墙上,我马上停住,艰难地吊在紫藤上,心里祷告:这人可千万别到鸽房这边来。过了一会儿,灯光熄灭了。我才轻轻地下来,落到了院子里坚实的地面上。
我伏在地上,在石头堰墙背后往前爬,一直爬到了围绕着房子的树木边。要是我懂得飞机,我一定要把那架飞机搞得不能动弹。但我心里明白,恐怕任何尝试都无济于事,所以只好放弃。我很肯定,大房舍的周围一定有某种警戒设施,所以我小心翼翼地爬着穿过树林,用手一寸一寸地仔细检查前方的地面。果然,不一会儿,我就发现离地半米处有一根铁丝,要是绊上它,肯定会触发屋子里的警铃,那我就别想脱身了。
往前一百多米,我在小溪边又发现一根安放在那里的铁丝。过了小溪便是广阔的草原,只几分钟,我就没入了深深的欧洲蕨和石南丛,然后沿着给磨坊供水的那条水沟钻进峡谷,再拐上峡谷里一个隆起的山坡。十分钟后,我终于来到了那眼泉边,我一头扎进泉眼里,把甘甜冷冽的泉水喝了个酣畅淋漓。
但我没有在这里停下。我接着跑,一直跑到了离那可恶的房子很远很远的地方。
[1] 英国作家狄更斯名著《匹克威克外传》中的人物。——译者注
[2] 苏格兰地区的一个狂欢节。——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