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山口的最高处,仔细审察四周的地形。
我身后是我的来路,这条大路从大河谷里延伸上来,又沿着长长的山峡一直爬升到脚下。面前则是一片平地,足有1.5千米宽,里面布满了坑洞和野草。大路穿过草地,在对面沿着另一条峡谷急剧下降,通到另一块平原。那里则是一片朦胧的绿色,一直伸向远方,融入了天际。左边和右边都是像圆饼一样平缓的绿色山丘。左边,也就是南面,远处可以看到色彩斑斓的高山,记得这正是我从地图上看到群山汇聚的地方,也就是我计划藏身的地点。我现在置身于北部高原中心凸起地带,方圆数英里的一切动静在这里都一览无遗。下面草地上沿公路向前半英里的地方,一座农舍屋顶上一缕炊烟正袅袅升起。除此之外再不见人迹,只听得鸟雀啁啾,溪水潺潺。
这时大约是早晨七点。我正坐着,又听见天空中传来飞机引擎的哔哔声。我立刻意识到,这个我以为的有利地形,实际上成了我的陷阱。在这光秃秃的山顶上,连一个麻雀都无法藏身。
我只有一动也不动地坐着,听那飞机的声音愈来愈近。接着便看见飞机从东面飞了上来。那飞机飞得很高,但就在我望着它的当儿,它一下子下降了好几百英尺,绕着小圈子在我所在的山丘上盘旋,就像老鹰扑食之前的盘旋一样。一会儿,它飞得更低了,飞机上的人发现了我,我看见其中一个戴着飞行风镜的家伙正在盯着我看。
忽然,飞机又拉起,迅速盘旋上升。我再定睛看时,它已加速向东飞去,一直飞得变成蓝色晨霭中的一个小黑点。
我的脑子立刻急速地转动起来:敌人已经发现了我,马上他们就会来围捕。我不知道他们会来多少人,但肯定少不了。我又想:飞机上的人看见了我的自行车,他们会推断,我一定会继续在公路上骑着车子跑。如果是这样,那我只有往公路左右两边的沼泽里跑,才有可能逃生。于是,我推着车子下了公路,往沼泽里推了好几百米后,把车子扔进一个水坑,一直看着它沉到了水草下面。然后我爬上了山丘,从那里察看两边的河谷,河谷里那条长长的白色飘带似的公路上,仍然一个人影也没有。
我前面说过,这地方连个麻雀也藏不住。随着太阳渐渐升起,整个山野沐浴在了清新柔和的晨光中,甚至散发出像南非草原一样温暖的芳香。换个别的时候,我一定会迷上这块地方,而眼下它只叫我感到窒息。这毫无遮拦的荒原四周,简直就是监狱的围墙,山间凛冽的空气就像土牢中的气息一样。
我向上抛起一枚硬币,心里念着:正面向右,反面向左。硬币落到手中是正面,于是我向右,也就是北面跑去。不一会儿,我登上了山口边上那条山脊。从这里我可以看到公路上二十来千米远处有东西在移动。仔细一看,断定是一辆汽车。再往山脊的另一边一望,则见绵延起伏的绿色草原,向下一直延伸进一条林木繁茂的峡谷。
我在南非的大草原上练就了一双鹞鹰一般锐利的眼睛,可以看到一般人须借助望远镜才能看见的东西。这时,我看见前面远在山脚下十几千米的地方,有许多人排成一排往前走着,像是帮助围猎的人们在草丛里驱赶猎物。
我赶紧退到山脊背后,以免被他们看见。看来北边的路不通,我只有向南面公路那边的大山里跑了。刚才看到的那辆汽车也开得近些了,但它离我这里还很远,还有许多陡坡在它前面。我弓着身子拼命跑,只有在沟壑里时才敢直起身来,不时抬头察看前头的山顶。不好,前边山脊上也出现了人影。是我的幻觉吗?不是,前面清清楚楚,一个,两个……有好多人在小溪那儿顺着峡谷爬上来了。
如果你被敌人四面包围在了一个地方,最好的逃生办法是就躲在原地别动,让他们找不到你。这一般来说当然不错。然而,在这种光秃秃的地方,我能躲在什么地方不被发现呢?如果可能,我或许可以藏进水塘让泥浆一直淹到脖子;或者跳进河流,俯身在水底;或许攀上高树,躲在枝叶里。可是,现在周围连一棵树也没有,有的只是小小的水坑和浅不及踝的涓涓细流。另外就是矮矮的石南丛,光秃秃的山坡,还有那条白色的山间公路了。
就在这时,在公路拐弯的地方,一堆石头旁边,我发现了一个养路工人。
他刚到这儿开始干活,正在没精打采地抡着铁锤砸地上的石头。他打着哈欠,睡眼惺忪地望了我一眼。
“唉,我后悔死了!不该丢掉牧羊的活儿,”他咕噜着,好像在对全世界说话,“那会儿,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现在,我成了政府的奴隶,被拴死在了这路边,搞得腰酸背痛。”
说着,他又举起铁锤砸向一块大石头,然后突然大叫一声,撒手丢开铁锤,两手捂着耳朵,咒骂了起来:“噢,老天爷,饶了我吧,我的头都要裂啦!”
这是个粗人,跟我差不多高,但已弯腰曲背。脸上的胡子也有一个星期没刮了,鼻梁上却架着副巨大的牛角框眼镜。
“我干不了啦!”他又嚷道,“巡视员要怎么告我的状,就随他告去吧。我是要去睡觉了!”
虽然一看就明白,我还是装糊涂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啊?
“就是……我的酒还没醒。昨天晚上是我女儿玛莉安的婚礼,他们一直跳舞跳到了鸡叫,我和几个伙计就坐在一边喝酒。就喝成了现在这个样儿。唉,我一看到杯子里红红的酒,就管不住自己啦……”
我说,那你就去睡觉吧。“唉,你说、说得容易!”他叹道,“我昨天收到通知,新来的道路巡视员今天要来。他一来,要找不见我,或者见我喝成这副德性,我就算完了。我还是得去睡觉,我就说我病了。说了也没用,他们都看得出我是得了什么毛病。”
我忽然灵机一动。“新来的巡视员见过你吗?”我问。
“没有。他才来一个礼拜。开了一辆新车,就坐在车里到处查看。”
“你住在哪儿?”我问他。他挥手指了指小溪边的农舍。
“好了,你回去睡觉吧。”我说,“放心去睡。我来替你干一会儿,巡视员来了我应付他。”
他先是呆呆地瞅着我,继而,他那迷糊的脑袋似乎开了窍,明白了我的意思,脸上顿时绽开一朵憨笑。
“啊,你真是个好人!”他大声叫道,“这活儿容易,我已经弄好了一大堆石头,你今天上午就不用再砸了。只要用那个手推车,从路那边的采石场把石头推过来。再弄一堆就行了。我叫阿列克山德·滕布尔,我干这行七年了,以前还在莱顿河上放过二十多年羊。我的朋友们都叫我艾克,有时也叫我‘眼镜儿’,因为我眼神儿不好,总要戴着眼镜。记着,跟巡视员讲话时要客气点,称他‘先生’,他就高兴了。好,我大概中午再回来。”
我跟他借了他的那副大眼镜和那顶脏兮兮的旧帽子。我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背心和衬领脱下,都交给他带回他家。我还把他那杆淤满烟油的陶制烟斗也借了来,作为额外的“道具”。他交代了我要做的事,便不再啰唆,转身慢慢走回去睡觉了。他此刻心里的目标主要是床,但我想,在床头边大概还留有什么“杯中之物”,也在吸引着他吧?我心里暗暗祈祷:巡视员来之前,你可千万要上床藏好呵!
他一走,我赶紧穿上他的衣服,动手装扮自己。我翻开他的衬衫领口,这本来就是一件很土气的蓝白格子衣服,像乡下人穿的那种,翻开领子露出晒成古铜色的脖子,更像是个补锅匠了。我卷起袖子,我的胳膊像是铁匠的一样黝黑,还布满了伤疤。我用路上的尘土把裤子和靴子扑成灰白色,又把裤脚挽起,用绳子扎在膝盖上面。接着着手“收拾”我的脸,用一撮土在脖子上弄出一圈水印,滕布尔先生星期天上教堂前洗脸时,大概就洗到这圈印迹为止吧。然后往脸上搓了许多灰。又想,养路工的眼睛应该是烂的,便想办法弄了点土到眼睛里,使劲揉搓一顿,便有了红肿发炎的效果。
哈里爵士给我的夹肉面包装在衣袋里被养路工带走了。但他却把自己包在红手帕里的午餐留了下来,就归我享用了。我开心地吃了几大片厚厚的烙饼和奶酪,又喝了一些凉茶。包里还有一张寄给滕布尔先生的报纸,显然是他准备用来消磨中午时光的。我包好其余的东西,取出报纸,放在了身旁显眼的地方。
我的靴子的样子还不符合要求。于是我在石头堆里乱踢一阵,把它们弄成了养路工人穿的那种像花岗岩一般的难看样子。然后我把手指甲又咬又抠,弄得粗糙又开裂。我要对付的敌人不会放过我身上的任何细节,所以我扯断一根鞋带,再胡乱绑在一起,又把另一边鞋带解开,让里面的灰色袜子露出来。到这时候,路上还没有人影。半个钟头前看见的那辆汽车一定是又开回去了。
化装完毕,我便推起手推车,开始了从路边到一百米外采石坑之间往复不断的行程。
在非洲洛德西亚的时候,我认识一个老侦察员,这老人年轻时有过许多不寻常的经历。有一次他对我讲,表演一个角色的诀窍,就是使这个角色成为你自己。只有你使自己相信你就是他,你才可能扮演得不出破绽。所以我努力排除一切杂念,一心想着我是个正在修路的养路工。我想着那间小白屋就是我的家,“回忆”着我在莱顿河上牧羊的日子,想象着睡在那张木床上的舒服劲儿和从瓶子里啜饮廉价威士忌的快活。我抬头再张望,长长的白色公路上还是毫无动静。偶尔,一只山羊从石南丛中溜出来,瞪眼朝我望望。忽而,又有一只苍鹭拍打着翅膀,落到小溪的水潭边开始捕鱼。它对我不屑一顾,以为我不过是路上的一块里程石碑吧。我继续干活,迈着养路工似的沉重脚步,来回推运着一车车石头。不一会儿,我身上就热出汗了,脸上的尘土凝成硬块,贴在了两颊。我开始数时间,还有几小时天才能黑,才能结束我这位“滕布尔先生”单调而辛苦的劳作?正在这时,突然从路上传来清脆的说话声,抬头一看,只见一辆福特牌双座小汽车,里面是一个戴圆顶礼帽的圆脸年轻人。
“你是阿列克山德·滕布尔吗?”那人问道,“我是郡里新来的道路巡视员。你住在布拉克豪普福特,负责从莱德劳巴列斯到里格斯这一路段的?很好!很长一段路啊,滕布尔,养护得还不赖嘛。离这儿1500米的地方稍差一点,路两边要清理,记着要弄好!再见。下次再见面,你就认得我了。”
显然,我的化装不错,瞒过了这位教人提心吊胆的巡视员。我继续干活。快到中午时,路上才热闹了一点。一辆卖面包的方形车爬上山来,我买了一包姜饼装进两边裤袋,准备急需时当口粮。过了一会儿,一个牧羊人赶着一群羊走过来,大声喊着问道:“喂,‘眼镜儿’呢,怎么啦?”
“疝气痛,在床上躺着呐。”我答道。牧羊人就走过去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一辆大车悄无声息地从山上开了下来,开过我身边,又往前开了一百多米才停了下来。三个人下了车,像是要伸展身体、休息一下的模样。然后向我溜达了过来。
其中两个人,我在加洛韦的小旅店从窗户里见到过。一个黑瘦、精明,另一个一脸福态,笑容可掬。那第三个人像个乡下人,可能是个兽医或者小农场主吧。他身穿一条窝窝囊囊的灯笼裤,一双眼睛跟母鸡一样,明亮而又机警。
“早上好,”第三个人道,“你这活儿够轻松的,挺不错嘛。”
他们走过来时,我一直都没有抬头。现在见他们搭话,才像个养路工似的吃力地慢慢直起腰来,又学着下层苏格兰人的样儿,使劲往地上唾了一口,回话前先结实地盯了他们一会儿。只见我面前三双眼睛贼溜溜的,这种眼睛什么东西都不会放过。
“活儿嘛,有更差的,也有更好的。”我一板一眼地用苏格兰口音说,“我倒愿意做你们那份活儿,整天屁股坐在软乎乎的座子里,不用弯腰曲背。都是你们,都是你们的车子,碾坏了我的路!我要是有权,就要叫你们来修被你们碾坏了的路。”
那个眼睛贼亮的人盯着放在滕布尔包袱边上的报纸。
“你的报纸还来得很及时嘛。”他说。
我若无其事地瞟了报纸一眼,说:“唔,正是时候。没看见,这是上星期出的报纸,迟了六天了。”
那人捡起报纸,望了一眼大标题,又撂回原处。另外一个家伙一直在盯着我的靴子,这时说了个德语词,提醒看报纸的人注意。
“你对靴子还很有品位嘛,”他说,“这可不是乡下鞋匠做的。”
“对,不是。”我立即回应道,“这是伦敦制造的。去年来这里打猎的一位先生给我的。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我搔搔头,做出想不起来的样子。这回是那个胖点的家伙用德语说话了:“我们走吧,”他说,“这家伙没问题。”
这时他们又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今天一大清早,你看见一个人经过这里吗?这人可能骑着自行车,也可能是走着。”
我差一点落入圈套,差点回答说见了一个骑车的人天蒙蒙亮时急急忙忙经过这里。但我马上就意识到这么说的危险,便装出一副努力回忆的样子。
“我今天起床迟了,”我说,“你知道,我女儿昨晚结婚,大家一直闹到很晚。我今天早晨七点左右才开门出来,没见路上有人。从我来了以后,只来过一个卖面包的,一个拉奇尔的牧羊人,还有就是先生你们啦。”
他们中的一个人递给我一支雪茄。我接过来小心翼翼地用鼻子闻了闻,塞进了滕布尔的包裹。他们转身钻进汽车,几分钟后就不见踪影了。
我心中一块石头落地,轻松得简直要跳将起来。但我还是沉住气,继续推运我的石头。也幸亏我这样做了,因为十分钟后,那辆汽车又折回来了。经过我身边时,他们又仔细打量我,其中一个还向我招了招手。真险,这些个家伙真是心机缜密,滴水不漏啊。
我吃掉了滕布尔的面包和奶酪,然后没多久就运完了石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我不能一直在这儿干这养路的活儿。老天保佑,滕布尔先生一直在屋里待着,如果他一露面,那就麻烦了。我能感觉到,搜捕我的人还紧紧地包围着这条山谷,我无论朝哪个方向走,都一定会碰到他们的人。但我必须逃出去。在敌人严密监视下已经整整一天,没有哪个人的神经能坚强得再忍受下去。
我在那里一直待到了五点钟。我已想好,天一黑我就去滕布尔的家,然后试试能不能趁黑夜翻过山去。正在这时候,忽然一辆新汽车从路上开了过来,慢慢减速停到我身边一两步远的地方。午后的清风刚刚吹起,车里的人大概要停下来休息一下,点根烟抽。这是一辆敞篷旅行车,车后座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行李,车里坐着一个男子。我定睛一看,大吃一惊:我认得这人!他名叫马莫丢克·乔普利,一个天生的坏坯子,造物主的“过错”。他是个贪婪的股票经纪人,一贯靠谄媚拍马做生意,圈子里的人都叫他“马米”。这个“马米”是形形色色的舞会、马赛、球局和乡间聚会上的熟客,他围在那些有继承权的阔少、富有的纨绔子弟和愚蠢的老贵妇们身边,传播流言飞语。只要是有头衔或有钱的人,他都恨不得肚子贴在地上爬过去溜须巴结。我刚到伦敦的时候,曾经给他的公司做过一次业务介绍,他殷勤地请我在他的俱乐部吃饭。席间他竭力卖弄,喋喋不休地讲他的那些贵妇人,一副势利小人的嘴脸,最后使我对他极其反感。后来我曾问过一个人,为什么人们还能忍受他,那人回答说,大概是因为英国人对女性都十分尊重的缘故吧。
言归正传。现在他在这儿出现了,打扮得漂漂亮亮,开着一辆新车,显然是正要去拜访他那些时髦的朋友。我突然心血来潮,纵身一跃,跳进了汽车后座,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哈罗,乔普利!”我扬声叫道,“真是幸会啊,老弟!”他吓坏了,眼睛瞪着我,下巴都合不上了。“你,你是什么人?”他喘着气问。
“我是汉内,”我答道,“从洛德西亚来的,记得吗?”
“天啊,杀人凶手!”他哽住了。
“没错。我还能再杀一次人,亲爱的,如果你不照我说的办的话!把你衣服脱给我,还有帽子,快!”
他乖乖地一一照办,他已经吓蒙了。我把他时髦的驾驶服套在我的脏衣裤上面,扣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以便盖住下面的脏衬领。又戴上他的帽子和手套。灰尘仆仆的养路工一下子就变成了全苏格兰最漂亮的汽车手。我把滕布尔那顶不成样子的帽子扣到乔普利先生的头上,告诉他:就这样好好戴着!
我费了点周折才把车子掉过头来,打算从他来的路上返回去。那些在路上的敌人刚才已见过这辆车,见过了“马米”,现在见他再回去就有可能不加理会,而放我们过去。
“好了,老弟,”我说,“做个好孩子,乖乖坐着。我不会伤害你,只是借你的车子一用。但如果你不老实,胆敢开口乱叫,我就扭断你的脖子。记住了?”
这一晚上我这车开得真叫高兴。我沿着河谷往山下开了十几公里,路上经过了一两个村庄,注意到几个形迹可疑的人在路边游逛。很显然,这都是便衣。如果我不是装扮成现在这样,他们肯定会上来堵住我。而现在,他们只是冷冷地在路旁看着而已。其中有一个还向我敬了个礼,我也很优雅地回敬了他一个。
天渐渐黑下来时,我拐进了旁边的一条峡谷。记得地图上这条峡谷通向山里一个偏僻的角落。很快,村庄和农田就一一落在了车后,最后连路边零星的农舍也都不见了。我们到了一片荒凉的沼泽地。夜幕降临,水潭里残阳的余晖逐一熄灭,周遭一片漆黑。我停住车,仔细地掉过车头,把乔普利的全部衣物都交还给了他。
“非常感谢。”我说,“没想到,你还有些用处。好啦,现在你开走,去找警察去吧。”
我坐在山坡上,一边望着汽车尾灯的光芒渐渐隐没在黑暗中,一边回想我这些天来所做下的种种“坏事”。与公众所知的相反,我不是凶手,但我的确干了一系列的坏事。我做了信口开河的说谎者,做了厚颜无耻的骗子,现在又成了强抢名牌汽车的劫路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