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跌坐进一张圈椅,感到一阵阵眩晕和恶心。过了好几分钟,心头又袭来一阵恐惧,我不禁浑身战栗不已。地上那张惨白的脸和直瞪着我的那双眼睛使人无法忍受,我便赶紧起来找了一块桌布把它盖了起来。接着我踉踉跄跄地扑到酒柜前,抓起一瓶白兰地,猛灌了几大口下去。我以前也不是没有见过凶残的杀人场面,我自己在马塔贝尔战争[1]中甚至还亲手杀过几个人,但哪一次也没有眼前这桩入室凶杀案更残忍、更冷血瘆人。我费了好大劲,才使自己慢慢镇定了下来。看了看腕上的表,时间是十点半了。
突然,我心头一动,想起一件事,便赶紧起身,把几个房间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没有人,也没发现有人来过的明显痕迹。我放下百叶窗,把所有窗户的插销都插好,又走过去把门链也闩上。这时,我的脑子才慢慢清醒过来,可以想事情了。我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把事情的前前后后理清头绪。我想,我现在不用太慌忙,除非那些杀手们再窜回来,不然直到明天早晨六点之前,我还有充分的时间来做好打算。
首先,一件事情非常明显:我已经引祸上身了。我现在对斯卡德的故事已经一点也不存怀疑了,他盖在桌布下的尸体就是证明。那些知道他发现了他们阴谋的家伙终于找到了他,并用最彻底的办法封住了他的嘴。是的,他永远沉默了,但是他在我家待了整整四天,他的敌人们知道这个,他们肯定会想到他已向我透露了一切。所以,下一个必须除掉的就是我了。可能就是今晚,也可能是明天或后天,总之,我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了。
我继而又想到了另一种办法:我现在就去向警察报案,或者我先去睡觉,留着让帕多克明天早晨发现尸体后去报案?可是,我又怎么对他们讲清斯卡德的事呢?在斯卡德的事上,我已对帕多克撒了谎,现在,整个事件更是疑云重重,恐怕再也瞒不下去了。而如果我坦白承认,把斯卡德说给我的一切都如实告诉警察,他们肯定不会相信,只会嘲笑我一顿。看来,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我会被控以谋杀,而且依现有的证据,就足以给我定罪,并判以绞刑。我在英国不认识什么人,更没有什么好朋友能挺身而出为我的品行作保。说不定,那些杀人的家伙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了吧?他们真够狡猾的,每一步都算计好了:借英国警察之手把我抓进监狱,一直关到六月十五日之后,不是比他们亲手来解决我更省事儿吗?
再说,就算发生了奇迹,警方竟然相信了我所说的一切,那我岂不仍然是帮了敌人的忙?卡洛里德斯待在国内不来伦敦,这不是正中了他们的下怀吗?说不清为什么,一想起死去的斯卡德的那双眼睛,就让我心潮起伏,相信他所做的事是正义的。现在他走了,但他把事情托付给了我,我现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把他的事业继续下去。
也许你觉得我很荒唐,自己的性命难保,竟还想再去冒险。但这正是我的意愿。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一点儿也不比别人勇敢,但我无法容忍好人被残害。斯卡德和他的事业不能就此被一把刺刀所终结,我要代替他,继续与敌人周旋!
我花了一两个小时才把事情想透,最后做出了决定:我必须马上躲起来,一直躲到六月的第二个周末。到那时再设法与政府人士接触,把斯卡德告诉我的情况报告给他们。现在我才意识到:要是斯卡德当时对我再多说一些,或者我多注意听一点,该多好啊。我现在虽然大概了解一点,但具体情节全不知道,所以很可能到了最后,英国政府也不相信我,那事情就更危险了。但这个险非冒不可,只能指望到时有什么情况出现,能向他们证实我说的都是实情就好了。
我眼下的头一件事,就是在接下来的三个星期里不停地逃跑,不断地更换藏身地址。今天是五月二十四日,这就是说,在我冒险出头去找政府当局之前,我要躲藏整整二十天。我料定在此期间有两拨人要追捕我:一拨是杀了斯卡德的那些敌人,他们要除掉我;另一拨则是警察,他们要捉拿我归案。这将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一场殊死的搏斗。奇怪的是,我此时此刻却因为抱着必胜的信念而心情怡然地等待着它的来临。大概是我闲散得太久了,以至于出了任何新鲜、刺激的事情都会令我兴奋。我决定,与其坐在斯卡德的尸体旁静候命运的发落,像一只可怜的蚂蚁一样被碾死,毋宁铤而走险、靠我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去挽救我自己的生命。
我接着想,斯卡德会不会留下些文字之类的东西,可以给我提供进一步的线索?于是我掀开盖在他身上的桌布,在他的各个口袋里搜寻。这时我已不再害怕他的尸体了。他虽然刚被杀死不久,但面容已显得非常安详。他胸前口袋里没有什么东西,下边的口袋里,只有几枚硬币和一个烟嘴。裤子口袋里有一把小刀、一些银币,外套侧袋里装着一个鳄鱼皮制的旧烟盒。哪儿也找不见他那小黑皮本,就是我见他往里记东西的那个。看来一定是被那几个凶手搜走了。
我不经意地抬起头,发现写字台的好几个抽屉都被拉开了。斯卡德是个很整洁的人,绝不会把抽屉就那样开着,一定是有人搜寻过什么,或许就是在找那个记事本?
于是,我又在整个套房里转了一圈,发现整个房间都被搜查过了。书页中间,抽屉,酒柜,箱子,甚至衣橱里的衣服口袋、饭厅里的碗柜都一一搜查过了。哪里也没看见那个记事本。看来敌人没从斯卡德身上搜到,但很可能从别处找到了那个记事本拿走了。
我找出一本地图,翻到一张大幅的英伦三岛图仔细察看起来。我的想法是逃到某个荒僻的地方躲起来,在那种地方,我在非洲的生活经验会有用武之地,而在城市里,我则像笼子里的老鼠,只能坐以待毙。
我觉得苏格兰是最合适的地方,因为我就是苏格兰人,我可以像一个普通的苏格兰人一样在那里到处走来走去。我也想到扮成一个德国游客,因为我父亲以前曾经有过一个德国合伙人,我从小就跟他学会了说流利的德语,更别说我还在德属达乌拉兰德勘探过铜矿,在那里待过整整三年。但后来再掂量了一下,觉得还是扮作一个苏格兰人好,在那边比较不招人注意,也不易引起警方的怀疑,因为他们根据所掌握的资料绝想不到我会是个苏格兰人。我决定去加洛韦[2]一带,就我所知,这是离伦敦最近的苏格兰荒原地区。从地图上看,那儿的人口也不太稠密。
我查了一下火车时刻表,有一趟早上七点十分从伦敦圣潘克拉斯车站开出的火车,傍晚就能到达加洛韦地区各站。这趟车很合适,但困难的是我怎么才能到圣潘克拉斯车站去呢?斯卡德的敌人肯定在门外监视着我。我琢磨了一会儿,灵机一动,想出了个办法。于是便先上床去休息。我睡得很不安稳,但还是勉强眯了两个小时。
凌晨四点钟我就起来,打开卧室的百叶窗。外面是一个晴美的夏日清晨,朦胧的曙光刚爬上天际,麻雀开始嘁嘁喳喳。我的心情忽然一下子改变了:你真是个傻子,有谁关心你要做些什么啊?就让事情顺其自然,听任英国警方对这个案子采取他们认为适当的处置吧。但是,当我把整个情势又想了一遍后,我发现,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推翻昨天晚上的决定,于是撇嘴苦笑了一下,决心继续实行我原来的计划。我现在心里没有什么特别的畏惧,但也不想招惹无谓的麻烦,我希望你能懂我的意思。
我找出一件穿旧了的粗花呢外套,一双结实的钉靴,还有一件带衬领的法兰绒衬衫,又在不同的口袋里分别塞上一件备用的衬衫、一顶布帽、几条手绢和一把牙刷。两天前我从银行里提出了一大笔钱,都是金币,以备斯卡德不时之需的。现在我从中取出五十英镑,都塞进一条我从非洲洛德西亚带回来的皮带里,我想这些钱够我用了。然后我洗了个澡,并把我下垂的八字胡须剪得只剩下了短短的胡茬。
现在该进行下一步了。帕多克通常是七点半钟准时到达,然后用一把开弹簧锁的钥匙自己开门进来。但在六点四十分的时候送奶工就该来送牛奶了。他一来,就是一阵瓶罐哐哐啷啷乱响,因为每天清晨被他这样打扰,就记住了他来的时间。我有几次出门乘早班车,曾在门口碰见过他。他是个跟我差不多一般高的年轻人,唇上留着乱糟糟的胡须,身穿一件白大褂。我现在就只有在他身上赌一把了。
我走进昏暗的吸烟室,晨光刚刚从百叶窗的缝隙间透进来。我从酒柜找出一些饼干,就着威士忌苏打水吃了下去,算是解决了早餐。这时快到六点钟了,我把烟斗装进衣袋,并从壁炉台上的烟草缸里掏烟草往我的烟袋里装。
当把手伸进烟草里时,我的手指碰到了一样硬硬的东西,拿出一看,竟是斯卡德的那个黑色的小记事本。
唔,这倒是个好兆头。我掀起斯卡德身上盖着的桌布又看了看他,他脸上所显露出的安详和尊严叫我惊讶而感动。“再见了,老伙计!”我轻声说,“我将为你尽我最大的努力。祝我好运吧,无论你在哪里!”
然后我待在客厅里,等候送奶工到来。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这真是最最难熬的一段时间了,好几次我都几乎憋不住要破门而出。六点三十过去了,六点四十到了,他还没有来。这家伙怎么偏偏今天迟到呢?
到六点四十五,又过了一分钟,终于听到了门外面牛奶罐子的撞击声。我一把拉开前门,正是那牛奶工。他正在一面吹口哨,一面从他那一大堆奶罐中取出给我的一份,见我猛地出来,吓了一跳。
“你进来一下,”我说,“我有话跟你说。”接着便把他让进了饭厅。
“我看你也像是个爱玩儿的人吧?”我说,“所以我想请你帮点忙:把你的白大褂和帽子借我用十分钟。这儿是给你的一英镑。”
一见到金币,他眼睛都睁大了,咧开嘴笑着问道:“是什么游戏啊?”
“打赌!”我说,“现在没时间给你解释。要赢的话,我就得当十分钟的送奶工。你只要待在这儿等我回来就行了。耽搁你一小会儿,不会有人抱怨的。这一镑金币就归你了。”
“行!”他高兴地叫道,“我当然不能扫你的兴嘛!给你,这是衣服,先生。”
我戴上他的蓝色平顶帽,套上他的白大褂,拎起一筐牛奶,随手撞上门,便吹着口哨下楼去了。到了楼下,管电梯的人冲我吼了一声:闭上你那嘴巴吧!看来,我装扮得还算成功。
起先我以为街上没人,但马上就看见一百码外有一个警察,接着又看见一个闲逛着的人从街的另一头踅了过来。我心里一动,抬眼望了望对面的房子,发现二楼的窗子后面有个人影,那闲人走过来时朝楼上望了一眼,我想那一定是他们在交换信号。
我口里吹着轻快的口哨,学着送奶工的模样,大摇大摆地穿过街道,走进了侧面的第一条小街,一直走到向左拐弯,上了另一条穿过一片空地的街道。到了这条街,只见四处无人,我便把牛奶筐子一下子摔进路边的垃圾箱,然后把帽子和大褂也摔了进去。我刚把我自己的布帽子也扔进去时,一个警察恰好从街角上转过来。我连忙问了他一声早上好,他也随随便便地回应了我一声。这时,附近教堂的大钟敲响了七点。
再也不能浪费一点时间了!我一拐进尤斯顿街,撒腿就跑。尤斯顿车站大钟的时针已指向七点过五分。跑进圣潘克拉斯车站时,已没有时间去买票了,何况我还没有想好要在哪里下车。一个搬运工告诉了我站台的位置,待我跑进去时,列车已经开动了。两个车站工作人员拦住了我的去路,我一闪身躲开他们,再一纵身,便跳上了最后一节车厢。
三分钟后,当火车呼啸着穿过北方一个个山洞的时候,一个怒气冲冲的列车员堵住了我,盘问我要到哪里去。我报了一个忽然想起来的地名,他便给我开了一张去牛顿-斯图瓦特的车票,并把我从我藏身的头等车厢带到了一个可以吸烟的三等车厢里。
吸烟间里坐着一个水手和一个带着小孩的胖女人。列车员骂骂咧咧地走了之后,我便用手指抿抿眉毛,操起我那口音浓重的苏格兰话,开始对我的两个旅伴抱怨起赶火车有多难之类的事。这样,我就正式进入我的角色了。
“这列车员太可恶了!”那女人愤愤地说,“该、该找个会说苏格兰话的人把他换掉!这家伙,一会儿说我小孩没、没票,一会儿还、还骂我带了鸡上车……还不让这位先生往地上吐、吐口水……”
水手阴沉着脸附和着她。于是,就在这样一种抱怨和反抗权威的气氛里,我开始了我令人刺激的新生活。说来也叫人难以置信,就在几天前,我还一直觉得这个世界单调得教人没法过活。
[1] 1893年至1897年间,英国殖民者在南非津巴布韦与当地土著马塔贝尔人之间的两次战争。——译者注
[2] 在伦敦西北约500公里,甫进入苏格兰,隔海与北爱尔兰相望的苏格兰高山苔原地区。——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