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亮看到了刘靖的奏章之后,却没有像刘靖那般的沮丧,而是微微一笑道:“刘爱卿此次出征荆南,还是相当的顺利嘛,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连夺荆南七郡,所向披靡啊!”
曹亮的心情看起来相当的不错,其实这次虽然曹亮给了刘靖歼灭施绩的任务,但事实上,刘靖能不能完成,曹亮还是心里有底的。
这并不是取决于刘靖的能力问题,而是取决于施绩的反应速度,如果施绩铁了心要弃城而逃的话,那么刘靖就算速度再快,想要追上施绩也是有着很大的难度的。
其实从整个荆州的战略大局上来看,施绩那万把人根本就影响不了什么,曹亮之所以在西陵决战之前,先将荆南的施绩给收拾了,不过是给西陵的姜维和陆抗营造一种紧张的氛围,让他们陷入一种孤立无援的状态之中。
荆南七个郡,地域相当的广阔,施绩统共出只有一万多的人马,就算再加上各郡的郡兵和临时招募来的一些军队,撑死也超不过一万五千人,这么一点兵马,施绩真的如果有胆量敢和魏军叫板的话,那他肯定是死路一条。
曹亮主动地向荆南发起进攻,只不过是要剪除掉吴军的羽翼而已,同时也彻底地切断姜维和陆抗向交州的退路。
当然,姜维和陆抗就算是西陵守不住了,退往交州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毕竟西陵背靠的就是蜀国的永安,姜维陆抗如果不敌的话,退守永安自然是上上之选。
所以许多人对曹亮在江陵按兵不动,却突然挥师南下深感费解,这种脱离主战场的打法,也是挺清新脱俗的嘛。
但曹亮有着自己的战略意图,吴国的领土一共是三个州:扬州、荆州和交州,其中交州地处偏远荒蛮之地,对中原的影响力微乎其微,所以曹亮在平定扬州和荆州之前,是暂时不会理会交州。
所以扬州和荆州是曹亮首先要针对的目标,如今扬州的战事基本上已经是结束了,曹亮给羊祜的命令是让他在建安一带稍做休整,积极地筹备进攻交州的事宜,毕竟跨越几千里的战场,没有充分的战略储备,完善的后勤保障,是不可能进行如此大规模远征的。
羊祜的中军团目标已经确定,曹亮也不会再让他们劳师以远,再跑到荆州来打仗,所以荆州的战事,基本上确实是由右军团和水军来完成的。
于是平定荆南的事,也需要右军团来做,那怕施绩现在对魏军构不成什么威胁,但卧榻之侧,又岂能容他人鼾睡,所以在西陵大战之前,顺手地将施绩给解决掉,是曹亮战略部署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其实曹亮从头到底,需要拿下的,也只有荆南七郡,至于能不能收拾掉施绩,那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施绩迟疑不决,患得患失的话,那肯定给刘靖歼灭他创造了机会,如果施绩比较果决,一门心思想跑的话,那刘靖基本就没有多少追上他的希望了。
不过这也无所谓,反正施绩最终也是会逃往交州的,交州那边的事,自然有羊祜会去处理,施绩也不过是躲过初一,但他依然躲不过十五。
现在刘靖已经平定了荆南七郡,完成了既定的目标,继续地留在桂阳零陵那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了,曹亮当即给刘靖下旨,要他即刻撤军返回江陵,征讨交州的事,也无需他去了,至于荆南七郡的治理,曹亮将会安排官吏和郡兵前往接管。
此次征讨吴国,曹亮在军队方面,是做了两方面的准备的,其一便是野战兵团,他们负责攻城掠地,征战讨伐,并不管镇守之事,不是他们不想管,而是东吴几百座城池,那怕一座城池只需要数百兵士去把守,魏军的野战兵团这么点人,分也分不过来。
所以野战兵团所攻略的地方,全部交给后续到达的各地郡国兵来镇守,但野战兵团的进攻速度太快了,攻占的地盘和城池众多,曹亮调过来的几万郡国兵也不够分配。
所以在各城池的镇守上面,魏军基本上是采用各州的郡兵和吴军各地的降兵以及临时招募的乡勇联合使用,这三种兵士所占的比例大致各为三分之一。
刘靖在短短二十多天的时间内就连夺荆南七个郡,这无疑让守备郡兵又出现了大量的缺口,不过如何解决那就是另外的一回事了,刘靖的人马还有别的用途,自然不可能继续地留守在荆南,所以曹亮安排刘靖即刻撤离,将荆南的事务交给接下来新任的各个太守。
至于这些太守如何署理荆南七郡的事务,那就不是刘靖需要去关心的问题了。
曹亮给刘靖下旨的同时,就立刻委派了四位官员来担任长沙、武陵、桂阳和零陵的太守,并且让他们即刻赴任,前往荆南与刘靖办理交接手续。
毕竟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之前,刘靖都无法脱身,看看零陵城在无主状态下发生的事就明白了,无秩序的混乱,那是最大问题,曹亮向荆州火速地委派了四个太守,就是要忙着在荆南建立起新的秩序,让荆南社会秩序稳定下来。
有人就感到奇怪了,荆南不是七个郡吗,曹亮怎么才派去了四个太守,那三个郡就不管了吗?
其实荆南原本就是四个郡,在汉末的时候,荆州才一共只有九个郡,每个郡所辖的地盘都很大,当年赤壁之战后,刘备为了拓展地盘,便派兵夺取了荆南四郡,连同向东吴借的南郡,一共控制了荆州五个郡的地盘。
后来孙刘两家不停地在荆州的归属上面扯皮,刘备得了益州之后,又与曹亮决战于汉中,为了搞好和孙权的关系,特意地以湘水为界,将湘水以东的长沙郡和桂阳郡割让给了孙权。
但孙权并没有由此而满足,他的目标是吞并整个的荆州,于是在关羽北伐荆州空虚之时,从背后捅了一刀,将荆州给夺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