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岳飞之死与暴力均衡

附录

岳飞之死与暴力均衡——读《帝国政界往事》

吴思

“岳飞必须死。”李亚平说。在《帝国政界往事:公元1127年大宋实录》这本书里,作者用五分之一的篇幅推演出这个结论。

这是一本坚持讲故事的历史书,读来很有《万历十五年》的味道,娓娓道来,隽永通达,让我们感应到古人的心跳。但在一连串的精彩故事中,我读出了一道关于暴力均衡的残酷方程式:自身暴力=异己暴力,这是维持既有秩序的常规条件。一个国家政权要维持既定的利益格局,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暴力,抵御异己暴力的侵犯,让侵犯者得不偿失。在中国历史上,只要别人的暴力比我们强大,别人就可以扩张利益边界,就可以称霸,就可以让我们称臣纳贡,甚至可以踩着我们坐江山。反之亦然。岳飞之死,便是由这道方程式决定的。秦桧等人的忠奸正邪,反倒可以忽略不计。

整个推算过程,正如该书的结构一样,需要从宋朝的创建开始。这是一篇一波三折的故事。

一、内忧大于外患

宋太祖赵匡胤是篡位武将。在部属的拥戴下,他取代了他负责保卫的皇帝。这件事让大家看到了“太阿倒持”的结果:武装力量本来是皇帝用来削平外患、镇压内乱的宝剑,不过,这柄利剑握在部下手里,极易形成“太阿倒持”之势,反过来威胁皇帝自身。赵匡胤篡位并非特例。从安史之乱开始,一个又一个君王倒在了自身保卫者的剑下。于是,生活在宋初的人们,难免在前朝兴亡中得出结论:内忧大于外患,内部的异己力量比外部的异己力量更危险。

宋朝的军事制度就是在这种历史经验的背景下建立的,其主题便是抑制内部的异己力量。至于具体方法,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武将,他的持剑之臂与另外两位铐在一起,形成三方掣肘之势。同时,这位武将的脖子上骑着文官或宦官,转动脑袋必须事先请示。这还不算完。武将平时不准碰那柄剑,不知其轻重利钝,剑也不大跟手。此外,这位武将身边还有其他武将,构成彼此防范之势。最后,在所有武将之上,还有一支皇帝直接控制的御林军,就好比皇帝亲手持剑,虽然不那么膀大腰圆,但足以对付小漏洞和小兵变,至少可以拖延时间,等待众剑赶来勤王。

这套制度,可以保证稍微大点的军事行动都在皇帝的控制之下,保证每个将领反叛的胜算很低,确保枪杆子永远听皇帝指挥。但是,这样的军队还能打胜仗吗?《孙子兵法》之《谋攻篇》谈到预测胜负的五条标准,其中一条说:“将能而君不御者胜”。且不论才能如何,仅凭这套驾御体系,就可以猜到宋朝的将领不能真正负责,容易推卸责任,进而还可以预测宋朝对外的战绩不佳。《孙子兵法》名列宋朝汇编的《武经七书》之首,属于军事教育的必读书,宋代君臣不会不懂这个道理。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断言:宋朝对辽、金、西夏和蒙元的弱势,其实是自找的。更准确地说,这是皇帝深思熟虑后的选择——在内忧大于外患的基本判断之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外患,即辽金之类的异国暴力集团。内忧,指帝国内部的大小军阀或暴力集团的高级代理人。

如果把皇帝比作官军这个合法暴力集团的老板,他委托了一些将领代他管理军队,在监督不力的情况下,代理人很可能阳奉阴违,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实行内部人控制,甚至变成军阀,推翻皇帝。监督力度不同,这些代理人便拥有不同浓度的异己色彩。一旦异己的浓度与敌国近似了,内部与外部之间的界限也就模糊不清了。李亚平说,宋朝传统的军事体制以降低效率的代价换取内部安全。这是可以理解的。对皇帝来说,被辽金推翻与被部下推翻是一样的,他只管避害,不分内外。

事后看来,宋朝皇帝的掌握分寸似乎有点问题。他们对武将的重重节制,固然防止了军阀的产生,但自身的军事力量被过度削弱,破坏了与辽国、西夏和金国的暴力均势,结果不得不每年向“夷狄”进贡,以岁币补偿对手的强势。这未免有点亏,至少有些丢脸。当然,李亚平说,以宋朝每年六七千万两银子的财政收入而论,这笔七十五点五万两银匹绢的岁币不算沉重,比军费便宜多了。更何况这笔银子最终出在老百姓身上,并不是皇帝和大臣的血汗。

总之,以岁币补偿强者之后,宋朝与辽国和西夏的暴力均衡便达成了。这种甘居人下的均衡就是整个故事的起点。

二、外患大于内忧

经过一百多年的潜移默化,局势渐变,忽然间均衡大坏。

按照历史常规,宋朝的军政官僚体系将日渐腐败,原来的弱势将越变越弱。同样,根据官僚体制欺下瞒上的老传统,宋朝君臣对自身的弱势也缺乏自知之明。事实上,他们甚至感到自己很强大。看到新崛起的金国把辽国打得落花流水,宋朝君臣觉得自己比辽国强,便做出错误决定:本来应该联弱抗强,他们却联强灭弱,联金灭辽。留下一个弱宋,面对一个比辽国更强大的金国。在这个过程中,自以为强大的宋朝军队又被衰败的辽国打得落花流水,宋朝的军事实力在更强大的对手面前露馅,引发了金国的觊觎之心。

宋、金之间暴力失衡的结果,就是金国攻陷皇都汴梁,一老一少两位宋朝皇帝被俘,北宋灭亡。侥幸逃到南方的皇子赵构建立南宋政权。

这时候,主要危险是外患,而不是内忧。北宋官军基本崩溃,想忧也没多少可忧了。在战乱中,一些官吏、军官、军卒和强盗脱颖而出,主要凭借自己的才干组建扩充军队,发展壮大。以当代企业比喻,这些创业者只用少量官家资本,甚至白手起家,招兵买马,兼并重组,创出可观的家业。虽然戴了赵家皇帝的“红帽子”,真论起产权来,赵家并不能够控股。有些私营企业连红帽子也没戴。

面对这种形势,帝国在边境地区部分恢复封建制度,建立藩镇,任命39个镇抚使,授予军政人财各项大权,甚至准许世袭。继续用企业比喻,赵氏垄断集团衰落之后,被迫承认原垄断领域里杀出来的部分小老板合法,同时将他们拉入商会,皇帝兼任会长。岳飞就是这39位小老板之一。和他并列镇抚使的,有12位出身官吏,还有11位出身盗贼。数年之后,这批小老板有的战死,有的投敌,有的被杀,半数以上改任宋朝官员,被官家体系收编了。 尽管如此,官军中还是有许多将领近似军阀,他们的军队更像家兵,而不是官军。其中著名的五支武装力量,也确实被当时的百姓称为岳家军、韩家军、张家军、刘家军和吴家军。“家军”的异己色彩比较浓厚,但皇帝不得不暂时容忍,这也是无奈的选择——在外害大于内患的格局中,两害相权取其轻。

在继续推算之前,需要先搞清楚一个问题:宋太祖对内部异己力量是否过度敏感?该不会赵家天子做贼心虚,以己度人,把二三分异心看作五六分吧?

宋朝第十任皇帝赵构的亲身经验证明,祖先并非神经过敏。从1127年赵构登基,到1141年处死岳飞,短短十四年间,小的不说,大规模的叛变,赵构就经历了三次。

第一次是1129年年初,护卫亲军统制苗傅和刘正彦发动兵变,杀掉以王渊和康履为首的一批民愤很大的宦官,逼赵构退位,立不足三岁的皇子为帝,让皇太后垂帘听政。要不是韩家军赶跑叛军,赵构就算被推翻了。

第二次是1129年年底,戴宰相衔主持长江下游防线的杜充率直辖部队投敌。李亚平说,赵构闻讯后整天不吃不喝,唠叨说:我对杜充这么好,从普通官员一直提拔他当了宰相,他怎么可以这样做?这种遭人背叛的痛苦经验,想必引起赵构对人类良心的可靠性的疑虑。

第三次是1137年夏历8月的淮西兵变。皇帝和宰相设法解除刘光世兵柄之后,宰相张浚人事安排失误,刘家军的高级将领郦琼率四万官兵(南宋总兵力的十分之一)投敌。可见,一个武将的变心可以给帝国造成多么巨大的损失,而影响一个武将变心的因素又多么复杂。皇帝自己不犯错还不够,宰相也不能犯错。

总之,内部的异己力量不能不防。传统的暴力分权与制衡体系不仅是重要的,简直就是性命攸关的。问题是,节制和分权导致暴力机器运行效率下降,这个代价朝廷是否承受得起?

局势基本稳定之后,皇帝经常权衡分解兵权的利弊。绍兴八年正月下旬,岳飞预测金人南犯,申请增添兵马。赵构对左右大臣说:岳飞所防守的上流地方诚然阔远,但宁可把他的防区缩小,也不可以再增加他的人马。今日诸将之兵,已患难于分合。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古人所戒。近来的事势虽还没有发展到那样严重,但与其增添大将的实力,倒不如再另外添置几支部队,庶几缓急之际易为分合。

这次谈话发生在绍兴八年(1138)二月初六,淮西兵变半年之后。五月,监察御史张戒对皇帝说:现在诸将的权力太重了。赵构答道:他们还不至于骄横跋扈。兵虽多,聚则强,分则弱,分也不可行。

当时南宋建立不过十二年,并无抵御强敌的自信。两年后,金国统帅兀术的拐子马和铁浮图才败于刘锜,再败于岳家军,大失威风。此时此刻,朝廷不敢自毁长城——哪怕只毁一段。于是,体制得以维护,原状得以持续,岳飞没有得到补充,但也未被削弱。

三、暴力均衡的设定及确认

本国兵力究竟应该强到什么程度,还取决于皇帝赵构到底想要什么。如果他想收复失地,甚至统一中国,就要比敌国更强大,建立高效率的军事运行机制。这是保证优势的均衡。如果他想守成,兵力便无须那么强大,让敌国开战得不偿失即可。这是维持守势的均衡。如果他兼顾内外平衡,既想恢复传统,满足于一支容易控制的弱兵,又不想继续丧师失地,那么,最好先维持现状,等待敌国的主和派占上风,对手裁军后,再削弱自身力量。只要发动战争得不偿失,敌国的主和派早晚要占上风。

赵构当然想收复失地。他未必像赵匡胤那样善于“将兵”,但他一度以刘邦为榜样,希望自己成为善于“将将”——统帅众将——的皇帝。淮西兵变似乎泼了他一瓢冷水。如果他发现自己缺乏刘邦式的雄才大略,自然也不该怀抱收复失地的宏图大志。再说,刘邦的雄才大略其实也不可靠。当年蒯通劝韩信反叛,形成三分天下之势,韩信表示不忍心,这才成就了刘邦的统一大业。后来韩信又后悔不听蒯通的劝告。假如韩信的良心当时稍弱几分,刘邦便不会有善于“将将”的声誉,也未必能够完成统一大业。可见,把统一大业建立在某人的良心之上,这是风险极高的赌博。刘邦侥幸赌赢了一把,随后罢黜王侯,大杀功臣。赵构不想赌,不求侥幸,并不意味着头脑糊涂或道德败坏。

真要收复失地,还会遭遇一个难题:金国扣押着赵构的长兄,前任皇帝宋钦宗。这是一张王牌。试想,金国若在南宋旁边建立一个国家,扶宋钦宗或他的儿子为帝,就像他们扶植刘豫建立齐国一样,天下会出现什么局面?宋徽宗之长子,赵构之长兄,本人又是前任皇帝,竞争者的合法性如此之强,南宋恐怕将成为强磁铁旁边的一网兜铁钉。不得志的人,坚持传统道德的人,企图获得更高待遇的人,都是潜在的倒戈者。那将是赵构的噩梦。事实上,就在皇帝和御史张戒讨论兵权分聚的时候,“金人欲立渊圣(宋钦宗)于南京”的说法已经开始流传。《宋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二说,传言“以和定而止”。如果南宋没有及时与金国议和,如果以秦桧为代表的主和派没有占上风,赵构可能碰上大麻烦。

其实,别说金国扶植宋钦宗建立政权,只要把赵构的这位大哥送回来,从赵构的角度说,威胁之大已经不亚于冒出一个敌国。数百年后的明朝,蒙古人就把俘获的明英宗送回来了,不久就发生了英宗复辟。历史事实表明,前任皇帝政变相当容易,就像闹一场家庭纠纷。

总之,对手有许多王牌,而且本来就很强大。自己则有很多弱点。要扭转这种基本局势,需要过人的勇气和才干。

当赵构企图收复失地的时候,他答应给岳飞更大的权力,更多的兵力,也就是说,他准备冒“太阿倒持”或“尾大不掉”的更大风险。后来赵构改了主意,大概是发现收复失地的风险大到他承担不起,或者说,收复失地的诱惑没有大到值得赌命的程度。从边际分析的角度看,收复失地的新增收益主要是荣耀和威势,属于锦上添花;新增成本却是内外交织的致命危险,属于雪中失炭。皇帝不愿用雪中炭换取锦上花。那么,在维持守势的暴力均衡格局中,就无须建立超过金国的军事力量。此意一定,岳家军的前途便暗淡下来。

关于这种计算,《宋史纪事本末》的作者说:“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赵构决心放弃中原了,就舍得杀岳飞了。这是国际关系决定国内关系的观点。李亚平揣摩赵构的心思,提出了国内关系决定国际关系的看法:“与其用朝廷的兵马钱粮,养大功高盖主、尾大不掉的武将,还不如与金国讲和更划算。”两位作者的看法都有道理,但都缺少一个过渡环节或中间状态:放弃中原,并不等于立即杀岳飞;杀掉岳飞,并不能保证金国讲和,更不能保证金国遵守和约。岳飞暂时还是有用的,所以岳飞还会活几年。

绍兴八年(1138)岁末,宋金两国议和成功。前边提到,这年二月赵构曾经拒绝扩大岳飞的权力,但五月又拒绝削弱岳飞,不敢自毁长城。现在两国签定了和约,是否意味着内忧大于外患了?为时尚早。首先,和约所划定的边界尚未交割设防完毕。其次,两国之间还没有好好打一场,作为和约基础的暴力均衡并未得到确认。尽管南宋对金国称臣纳贡,但金人总觉得便宜没占够,以兀术为代表的金国主战派还想“赢者通吃”。敌人在磨刀,我们自然也要磨刀,自毁长城的条件并不成熟。

绍兴十年(1140)夏历五月,金国叛盟,四路大军进攻南宋。都元帅兀术一路,在顺昌(今阜阳)被刘锜以少胜多打败。西边的岳家军一路捷报,孤军打到开封附近,苦战得胜后奉诏班师。这一年,赵构对金国的实力有了清晰的判断。赵构说,兀术虽然强大,却专门以杀戮残忍为能事,不顾人心向背,我知道他不会有什么大作为了。

反过来,金国连连受挫,也逐渐认清了形势。绍兴十一年(1141)夏历正月,金国再次南侵,三个月打了两次大仗,一胜一负,岳家军并未参战。尽管金强宋弱的局势依旧,但谁也吃不掉谁的战略均势得到确认。主战派兀术也有了讲和的意思。

四、内忧超过外患

绍兴十一年(1141)夏历11月,赵构与金国签订绍兴和议,宋朝皇帝接受金国册封,每年向金国进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数量不变。两国以淮河为界。

如前所述,一旦敌国真不想打了,准备裁军了,本国裁军或曰自毁长城的条件就成熟了。这时,赵构终于有了选择空间:他可以恢复传统,改革“家军”体制了。换句话说,国际的暴力均衡确立之后,金国的致命威胁下降之后,内部的异己之患便升格为头号大患。

宰相秦桧的养子秦熺留下的一段记载,可以印证上述计算:“主上圣明,察见兵柄之分,无所统一,乃密与桧谋,消尾大之势,以革积岁倒持之患。”可见,“太阿倒持”之患已在皇帝心中郁积多年。按照主和派的说法,这种危险随着金人威胁下降而更加突出:“有识之士方惧金人之平,四方底定,而此辈跋扈自肆,意外事有叵测者。”

“叵测”二字用得极其精确。岳飞会反叛吗?不一定。那么,岳飞不会反叛吗?也不一定。即使岳飞不想反,他的部下也可能反。当年赵匡胤就未必想反,但他的部下追求富贵,非拥戴他当皇帝不可。闹到没有退路的地步,不想反也得反。更何况,岳飞对皇帝的议和政策是有意见的,对不增加自己的兵权早有不满的表示,一再冲皇帝撂挑子。南宋初期的军事体制缺乏节制手段,主要依赖部下的忠心,岳飞的心中有了不满的影子,这让皇帝如何安心?

最要紧的是,岳飞拥有反叛的实力。岳家军有十万兵马,占全国兵力的四分之一强。而且,这支军队的战斗力极强,民间声望极高。敌人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飞本人熟悉经史,礼贤下士,温和有礼,为人清廉,赏赐一概分给部下。这简直就是活圣人。岳飞死后多年,他的众多部下还聚在一起,联合起来为他申冤,并且哭声震天,场面感人——可见岳家军多么团结。这支军队的口号是: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联想一下赵构对兀术的评价——虽然强大,专以杀戮残忍为能事,不顾人心向背,我知道他不会有什么大作为了——岳飞该有多大的作为?这样的暴力集团不反则已,一反就可能天塌地陷。

此时此地,对皇帝来说,选择变得很简明:或者废掉岳飞,或者不废岳飞。对岳飞来说,选择也很简明:或者服从,或者反抗。对皇帝来说,岳飞将采取什么策略是不可测的——“叵测”。但是历史经验和亲身经历告诉他,历代武将在“叵测”的选项中填空时,只要胜算较大,往往要选“反”。不反的还要后悔。

那么,对皇帝来说,究竟是把自己和帝国的命运寄托在“叵测”之上呢,还是让秦桧出面干一次脏活儿呢?在皇帝眼中,一个好人可能的冤屈,与赵家江山的安全稳定相比,孰轻孰重?这还用问吗?

追问这种问题的恐怕只有“纯儒”。皇帝不会问,法家不会问。按照孟子的说法,“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然而,我们的帝国传统,总是儒表法里、王霸道杂,以“行诈使力”为看家本领,实际决策所依据的是利害计算而不是道德信条。即使考虑道德,按照普列汉诺夫的说法,道德里总是包含算术的。用我们熟悉的话说,就是“要顾全大局”。比起 “天下苍生”来,个人的一点冤屈算得了什么?

哪种老虎最安全?死老虎最安全。是老虎就该死。在这个意义上,岳飞得到的“莫须有”罪名是一个非常贴切的罪名。宋太祖说,卧榻之畔,岂容他人酣睡。更何况酣睡的是一只猛虎。至于具体手段,究竟是“杯酒释兵权”好,还是流血杀人好,也不是可以自由选择的。面对弱者,皇帝不妨大度一些,赢得仁慈之名。面对岳飞这种级别的强者,皇帝缺少表现大度的实力和自信。他们不敢给对方留下还手反击的机会,不得不采用让皇帝声誉蒙羞的手段。当然,皇帝也有遮羞的办法:一是蒙蔽视听,硬说人家要反;二是转嫁恶名,让秦桧替他背黑锅。

赵构对岳家军的畏惧非同一般。他必须把不仁不义扩充到岳飞之子岳云和亲信将领张宪身上。李亚平写道:1141年农历12月29日,皇帝批准赐岳飞死,同时将张宪和判刑两年的岳云一同处死。

赵构的选择对不对?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看,岳飞死后,和局维持了二十年。1161年,企图一统天下的金国皇帝完颜亮(海陵王)背盟南侵,在长江防线受挫,引发内乱。再次议和,边界依旧。1206年,金国在蒙古的打击下国力衰弱,宋乘机伐金,失利之后议和,边界依旧。1217年,金国为躲避蒙古大军南迁,与宋开战,互有胜负。宋对金的弱势均衡维持了九十多年,直到到1234年,蒙宋联手灭金。赵构对两国均势的判断并无大错。

从内部关系的角度看,1207年正月,吴家军的世袭将领吴曦反叛,在宋金战争中投敌,向金国求封蜀王,一个月后,被几个奇人矫诏闯宫杀死。1230年,宋朝任命的京东路镇抚使、京东路20余万忠义军首领李全反叛,围困扬州,被守城将士袭杀。宋朝对自家将领的严厉防范,并非无病自灸。

总体说来,南宋存在了一百五十二年,比金国的寿命更长,最后亡于横扫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也不算太丢人了。从年头来看,南宋也比灭掉自己的元朝的寿命长。赵构建立了一个比金国和元朝更长寿的体制,而这个体制的存在与稳定又建立在内外暴力均衡的基础之上。无论暴力均衡的逻辑是否残忍,赵构不过按理出牌罢了。

本文谈论的与其说是岳飞,不如说是“家军”的代表,岳飞只是其人格化身。放眼望去,官军与家军、朝廷与藩镇、流官与土司、统一与割据,直至先秦的郡县制与封建制,官家暴力与私家暴力或地方暴力的关系,始终是中国历史的主题。

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作为暴力集团,私家军的效率一般比较高,地方武装其次,官军更次,就好像民营企业的效率通常高于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又高于官办企业一样。大一统帝国建立之后,官家追求朝廷安全,收权严管,就难免损害效率;追求效率,又难免损害朝廷安全。内部安全了,外部又不安全。于是,我们看到了南宋统治者在这些要求之间寻求均衡,追求安全最大化的努力。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十六年(1146)九月乙丑引用《中兴圣政》的话说:“绍兴以来,所以为国者有二:金欲战,则分江淮之镇,以援将帅;金欲和,则收将帅之权,以归朝廷。”换成条件加结果的一般格式表达:外患加重,则放权让利,封建藩镇之类具有大包干色彩的暴力激励机制出现;外患减轻,则收权削藩,官家代理人重返主导地位。岳飞的命运,显示出私家军队、地方武装乃至封建藩镇在官家体制下的兴衰规律,尤其是衰亡规律。这种规律,可称“岳飞通则”——虽有例外,惯例如此,通常如此。

2004年10月初稿2009年11月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