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风唤雨的盛宣怀,黯然发现自己终于走入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境。曾经在官商两界的左右逢源,变成了现在的左右为难,里外不是人……
1911年10月27日,大清国资政院通过了一份特殊的决议,要求中央政府对邮传部部长盛宣怀“明正典刑”。
一个堂堂国家立法机构,天天高喊宪政与法制,却越过立法与司法之间的基本界限,在证据阙如的前提下,以“宪政”的名义,以100多人投票表决的方式,判处一位国家高级领导人死刑。这是世界议会史上的一个奇观。
消息一出,英国公使朱尔典(John Newell Jordan)、美国公使嘉乐恒(William J.Calhon)、德国公使哈豪孙(Herr von Haxthausen)、法国代理公使斐格威(Francois Georges Picot)紧急晋见大清国总理大臣、庆亲王奕劻,对盛宣怀的人身安全表示极度的关注。
庆亲王保证,中央政府绝不会处决盛宣怀,其生命安全完全有保障。但各国公使根本就不相信,认为软弱的大清中央政府完全可能牺牲盛宣怀,拿他当替罪羊。当天深夜,四国使馆各派遣两名军人,在美国公使馆汉文翻译丁家立(Tenney Charles Daniel)及英国公使馆翻译率领下,组成一个全副武装的国际特混卫队,护送盛宣怀前往天津租界。
少数的敌人
作为一位精通显规则及潜规则的高手,盛宣怀不可能不知道有很多高压线是不能碰的,比如铁路国有虽然大可作为,但绝对不能得罪既得利益集团。大清国本质上并不是一个讲理的国家,如果不能“花花轿子人抬人”,那就只能讲究丛林原则。你砸别人的饭碗,别人就有可能砸你的锅,结果并不在于道理,而在于实力。
美国银行团代表司戴德。他出面动员美国使馆,策动四国公使保护盛宣怀。
盛宣怀通常是只讲实力的,而这回碰巧实力和道理都在他的一边,他自然更是得理不饶人。当年,载泽、端方等考察欧美宪政归来,认为立宪政治“利国、利君、利民,唯一不利官”,这和如今的铁路国有政策完全一致,唯一不利的就是之前寄生在铁路上的既得利益集团。盛宣怀乃至整个中央政府唯一的失误就是:仁政所能惠及的广大民众都是沉默的大多数,而改革所要伤害的少数既得利益者却是掌握了资源、话语权以及斗争技巧的富有战斗力的团体。
川路公司的国有化进程,既得利益群体为了获得政府对300万两违规炒股损失的认可,不惜高高举起民族主义的大旗,无中生有,激化矛盾。而各级政府官员打着自己的小九九,试图浑水摸鱼,利用民众运动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唯恐天下不乱的颠覆势力加紧渗透,离间官民。这三种力量,最后导致保路运动失控,而盛宣怀则是矛盾的焦点。
正如危城成都内,成都将军玉崑成为少数清醒而冷静的人一样,荆州城的另一位满族将军、右翼副都统松鹤,在天地巨变的前夕上奏中央政府,认为川路问题的核心就出在“疆臣不究民隐,惟以顺指为忠;邮臣不探本原,惟以速成为利”,十分精确地找到了地方与中央政府的不和谐关键点。他进而提出政府应该“罢邮部之庸议”,同时也要对保路派“杜权益之妄说”。其实,“邮部之庸议”只是因为水土不服,而“权益之妄说”却是因为肆无忌惮,不择手段。
颠覆势力的介入,令一池深水变得更为浑浊。随着四川各地暴动纷起,连遥远的南京也在9月份出现写给盛宣怀的公开信。这封署名为“革命右军雷行”的匿名恐吓信,洋溢着革命英雄主义的酷烈寒光,信中说:“汝家本寒微也,捐一候补同知,贡媚(原文如此)于李鸿章而发达,创办电报、招商两局,美其名曰‘官商合办’。及二局发达,又阿谀政府收商股以归官。汝坐拥高官,只知剥削民膏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上年天降之罚,斩汝之长子(指盛昌颐病死),汝犹不悛。今川民之变,汝激之也。川民恨不食汝肉而寝汝皮矣。本军指日北上,定取汝首级,以谢川民,汝其惕之。革命右军雷行。”
显然,那些被租股所困多年的川民,即使认为他们的血汗钱被人剥夺,需要拼命,也会更为直接地找遍及各乡的租股局算账,而不是遥远的京城中一个他们毫无所知的大官。只有那些“重大利益”受损的人,或者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才会把靶子确定在一个履行工作职责的高级干部身上。
盛宣怀此时保持了充分的自知之明。9月30日他在发给岑春煊解释川路国有补偿方案的电报中,就说自己:“于此事,已为众矢之的,即牺牲身命,何裨丝毫?”
但是,武昌城头一声枪响,天下烽烟四起,把责任推给盛宣怀成为最为简洁有效的卸责方式,如同甲午战争之后,责任都必须由唯一干事的李鸿章来承担。
10月16日,御史史履晋弹劾盛宣怀,他一方面承认铁路商办出现大量问题,另一方面却认为盛宣怀的方案是为了达到其“独揽利权,调济私人”的目的,并且“未经阁议,遂将先朝谕旨一概取消”,盛宣怀的因省制宜的补偿政策则被指控为导致“人心愤激,大起风潮”的原因。这位显然没有理清基本事实脉络的言官,还是一位站着说话不腰疼、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混混,他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铁路依然商办,已开工者照常动工,未开工者迅速赶造,股款不足,则由国家补足。这一方案与晋惠帝听说百姓无粮,却质问“何不食肉糜”相差无几。
10月26日,又一位御史范之杰上奏,认为川鄂动乱主因并非“赵尔丰之操切罗织、瑞澂之弃守潜逃”,而是“横绝中外”的“神奸巨蠹”盛宣怀。他指控盛宣怀之所以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补偿方式,是为了进行股市的内幕交易:在铁路国有宣布之前,盛宣怀已经派人到广州低价收购了大量的粤路公司股票,所以粤路商股十足偿还,盛宣怀大捞一把;而川路公司的股票,盛宣怀未能收得,因此才不断打压。当然,这又是风闻而已。这位御史提出,盛宣怀目前只是一个部长,如果他处在副总理的位置上,“盗玉窃钩,何事尚不可为”,“方今主少国疑,而有大臣奸横如此,苟不宣布罪状,明正典刑,恐君权陵替,后患更何堪设想”。将盛宣怀的问题上纲上线到篡班夺权的高度,体现了丰富的想象力。
以宪政之名
对御史们的指控,盛宣怀可以无视,但来自国家议会(资政院)的攻击则是直接而致命的。
10月25日,资政院第二次会议,盛宣怀成为讨论的主题。这一天下午1时会议开幕,资政院总裁世续却称病不出,由副总裁、教育部副部长(学部右侍郎)李家驹主持。
会议先对上次会议讨论过的三项议案简单回顾,众人无异议,均通过。于是进入第四项议程,讨论议员罗杰的提案,题目是《内忧外患,恳请标本兼治,以救危亡具奏案》。提案人罗杰先上台作说明。罗杰将解决川鄂动乱的办法分为治标、治本两种,治标又分宽严两种,严的办法就是将盛宣怀、赵尔丰、瑞澂三人“按律严惩”。邮传部部长盛宣怀的罪名是铁路国有及引进外资既没有交付内阁讨论,也没有通过资政院审核;四川总督赵尔丰的罪状是“先时赞助保路同志会,旋诬为匪,激成大变”;湖广总督瑞澂的罪状是“事前既无防范,事后则弃城遁逃”。宽的办法则是在四川立即释放被捕的蒲殿俊等人,在湖北对造反的新军“多方招抚,设法解散”。而治本,就是要尽快召集正式国会,组织完全责任内阁,并确定宪法,保证人民的言论、出版、结社集会三大自由。议长问:“诸君有无讨论?”众人喊:“无讨论。”大多数人站起表示赞同,于是这份议案轻松通过。
第五项议案,是由议员牟琳及易宗夔联名提交的,题目是《部臣侵权违法,激生乱变,并有跋扈不臣之迹,恭恳惩治具奏案》,矛头集中在盛宣怀身上。
20世纪初,冰雪覆盖下的秦皇岛铁路。大清国的铁路成为肃杀的严冬,冻结一切。
议长请提案者上台解释提案。牟琳说,从法律上看,盛宣怀的铁路国有政策未经过阁议、未交院议,引进外资也只是通过度支部大臣商议,且不由主管部门主持,“独断行之”,违反了法律;从政治上看,“凡立一政策,必期能富国利民,而盛大臣既损失川民之利益,激成变乱,变起复无法以弭之,致令鄂乱踵起,大局动摇,推原祸始,盛一人之事。至于电陕调兵,尤为跋扈不臣之实迹”。他请求将盛宣怀“明正典刑”,否则“无以服人心而平乱事”。
议员刘荣勋赞同道,自立宪以来革命之说本已渐息,等盛宣怀提出铁路国有,“解散人心”,“革党乘机煽乱”。议员籍忠寅附议。邮传部特派员举手请求发言,“众止之”。于是进行表决,将议员的意见加入议案,由秘书官“朗读修正案”,进入二读。
二读中,议员籍忠寅解释说,修正案中增加的部分就是盛宣怀的犯罪事实。议员陈懋鼎则表示,盛宣怀此人“运动力甚大,本院议员谅不至受其运动”。议员李文熙提出有几个问题要质询邮传部特派员,议长表示,应让议员们发言之后再行质询。
议员黎尚雯将盛宣怀的罪状总结为四条:违宪之罪、变乱成法之罪、激成兵变之罪、侵夺君上大权之罪。这几条罪按律当绞。这引起了议员们的极大共鸣,李文熙、李素、顾栋臣等纷纷跟进,表态支持。而汪荣宝则大声呼喊应当命令盛宣怀亲来答复,众人大声附和。
至此,议长请邮传部特派员于焌年、陆梦熊作出说明。于焌年刚刚谈及租股、民股等数额,就被各位议员喝止,认为答非所问。
特派员陆梦熊则解释道:“此政策(铁路国有、引进外资)非邮传大臣一人所主持。”
议员李文熙立即反问:“邮传大臣所司何事?”
陆梦熊又言:“借债始于张文襄(张之洞),现在本部不过继续奉行耳。”
李文熙质问:“张文襄所定乃草合同,且已久不签押,何以今年独不能缓?况草合同所定,系粤汉路,非川汉路也。”
议员中便有人高喊,让盛宣怀出来回答,却又有人反对,认为那毫无必要。
陆梦熊继续辩解:“此固法律问题,然邮传部不过就草合同修改而已。”
议员汪荣宝问:“日本之千万两,亦根据草合同乎?”议员程明超问:“定合同时,资政院已成立,何不交议?”议员王佐良问:“去岁开院时,外人函催签字,何以会期之内竟不交议?”
陆梦熊答:“非邮传部坚持借款,实以外人函催外部,邮部无可如何耳。”
议员于邦华说:“去年开院时,度支大臣到院,曾认借款必交院议。借债虽在开会之后,何以本院请开临时会,而邮传大臣不赞成此举?”李文熙、胡骏、陈懋鼎、邵羲、王季烈、籍忠寅等纷纷起来诘问。场面十分激烈。议员易忠夔表示,这个案子已经板上钉钉、不必多问了,如果议会上奏后不被中央政府采纳,则应再三弹劾,“至有朝命为止”。
议员李复却又站起总结道,川乱背后的主要问题有:一、退还川股与粤股办法不一律;二、铁路学堂费何以不承认;三、股息何以不给;四、历来招股费用何以不承认;五、议长争路系保存本省权利,何以为匪?六、股东会系法律许可,何以严禁?从这些问题,亦可知其或者对基本材料都并未谙熟。
此时,议员牟琳请求先付表决。在议员易忠夔、汪荣宝建议下,会议清点人数,总数为119人,于是开始表决,全体一致通过。
众人都坚持非明日上奏不可,如果实在来不及,就先上奏弹劾案。这场确定了盛宣怀命运却对大局无济于事的冗长会议,终于在下午4:25结束。
穷途末路
当日,特派员从资政院带回的会议记录就摆在了盛宣怀的案头,他“展读之下,不胜疑诧”:“干路国有不交阁议,谓为侵权;借债签字不交院议,谓为违法;借日本一千万两,谓为卖国;擅调兵队,谓为跋扈;革党陷城,由于路款,谓为祸首。”每项罪名他都无法接受。于是,盛宣怀在当日及次日用两天时间写就了答辩状——
张之洞生前所订合同,年初时由四国银行向外务部催促批准,而批准之前,必须先完成铁路国有,取消商办,否则中央政府既非铁路所有者,借款又无法获得抵押物。邮传部与外务部、度支部多次商议后拿出了铁路国有方案,总理、副总理均签字同意,然后报请摄政王以圣旨名义下达。因此,“侵权”的指控不能成立。
对外借款协议,张之洞生前即已签字,只是还需经过朝廷正式批准认可,而邮传部的任务就是修改其中的一些条款,这本是前任部长唐绍仪的未竟工作,等盛宣怀接手时,资政院已经闭会。当资政院召开临时会时,摄政王以上谕这一最高文件的方式解答了资政院对这笔借款的疑虑,明确表示不必在资政院临时会上讨论,各部门只需将相应文件准备妥当,在10月份(农历九月)的资政院常会上提交表决即可。因此,邮传部毫无“违法”之处。
至于日本借款1000万两,因日本未被包括在四国银行团内,“稍予体面,以顾邦交”,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而且,此事细节已经交付阁议,并转咨资政院,请归入“四年分”(宣统四年,即1912年)特别预算,资政院本有全套文件,一查可知,“卖国”之控毫无理由。
与权力走得过于接近的盛宣怀,成也权力,败也权力。图为孙中山1913年1月致函盛宣怀,请设法借款。盛复函表示“债台高筑,有欠无存”。
至于擅自调兵,盛宣怀辩解,邮传部无非是为军方准备交通工具、转递电文通讯而已,无权也无可能介入军队调动,“跋扈”之说也不成立。
至于川路补偿款项细节,因四川方面一直未能查明细账并申报朝廷,以致未能最后落实,绝非“一概不予承认”;川路公司在上海违规炒股的巨额亏损,经宜昌分公司总经理李稷勋做工作,朝廷也已同意承担,这在公开文件中有详细记载。至于川省动乱,已经查获的叛乱文件及接济军火等文书,显示动乱另有原因,并非铁路引发,“祸首”的罪名也不能接受。
盛宣怀在否认了全部指控后,自请解职,以避嫌疑。但是,政治游戏和权力博弈从来不需要真相与真理。盛宣怀的认真辩解显得有些幼稚和可笑,对手根本不屑一顾。令人寒心的是,资政院弹劾案已上,巨大的压力居然迫使摄政王载沣和内阁当天(10月26日)就宣布“盛宣怀受国厚恩,竟敢违法行私,贻误大局,实属辜恩溺职”,“着即行革职,永不叙用”。同时,内阁总理大臣庆亲王奕劻、副总理(协理)大臣那桐及徐世昌,“于盛宣怀蒙混具奏时,率行署名,亦有不合。着该衙门议处”。
“辜恩溺职”的罪名并不重,但处罚极其严厉。问题在于议会对此结果并不满意,他们还想要盛宣怀的命。英国公使朱尔典在发给伦敦的电文中记载道:“近来盛宣怀因争铁路政策以救危亡,于北京腐败政府各大员中,实为杰出之人……资政院未知详情,而哗然争辩之弹劾,盛决不料其结果,遽至革职。但盛被此次猛击,犹照东方习惯,颇为镇静。起行之前,于夜间料理交代。然次日(10月27日)事势,忽更大变。因资政院已传布印就之决议,请速杀此年老之大员。”于是,在美国公使倡议下,四国公使进行干预,将盛宣怀转移出北京。对于资政院的决议,英国公使朱尔典嗤之以鼻,他认为资政院要求铁路国有及借款应交其决定,虽然没错,“但其结果,不过乱事继续不绝而已”。
其实,在资政院发出弹劾奏章之后,盛宣怀就已经搬入了横滨正金银行支店长的宅邸,躲避风头。随即,美国银行团代表司戴德出面,动员美国使馆,策动四国公使出面保护。四国及日本为了争夺盛宣怀还发生了一场平静的角逐,从盛宣怀离京赴津的火车选择、奔赴青岛的轮船安排等都互相较劲。
而盛宣怀最初选择日本的庇护,就是相信只有日本才能帮助中国恢复秩序,并帮助他本人脱离困厄。日本也认为盛宣怀关系到日本的在华利益,其首相山县有朋亲自要求外务大臣:“盛宣怀与日本有特殊关系,此时帝国政府即应采取切实措施予以保护。”日本政府特派三井物产公司北京支店长高木陆郎伴随盛宣怀,“不论其前往何处,均将随行到底”。10月30日,盛宣怀乘德国商轮“提督”号由天津经大连转往青岛,日本人经过积极的工作,以盛宣怀必须去日本治病为理由,将盛宣怀从德国庇护下转移到日本内地。
与权力走得过于接近的盛宣怀,成也权力,败也权力。1911年11月5日,苏州和平光复,江苏都督府成立,新政权就赶紧将盛家的财产查抄,革命的钱包一下子就丰满了起来。后来,盛宣怀主动为革命捐款,新政权就又发还了他的家产。盛宣怀当然已经学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