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本来以为办的是一件渎职案,清理的结果却令他们大吃一惊:这根本就是一件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大案。除了违反规定在钱庄超额存款外,借着修筑铁路发财的施典章还涉嫌侵吞公款,数额高达百万两。
1910年8月18日,广东人最爱的发财吉日,身在上海的广州市前市长(知府)、四川人施典章却一点也看不出自己有任何发的迹象。上海其实并不热,因坐江面海,其实比重庆、成都要凉爽许多,但施典章却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而且是麻辣热锅上的。一个惊人的消息传来:昨天,正元钱庄的大股东陈逸卿与其他股东一同被捕。此时距正元钱庄在股灾中倒闭还不到一个月。
上海毕竟是大清国开放的最前沿,地方当局面对股灾这类新形势下的新问题,而且是具有国际影响的突发事件,其反应之迅捷大大超出施典章及所有人的预料。
市长下海
施市长早已不是市长了,还保留着公务员的身份和厅局级干部的级别,官场商场应酬时人们还称呼他为“府台”。
如今他是施总,川汉铁路公司的CFO(总收支)。五年前(1905年),当他带着干部身份这一救生圈下海时,那可是由煌煌的中央政府文件任命的,而且是最高级别的文件——圣旨。川路公司已经在两年前(1907年)改成了商办,但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依然由上级指定而非股东会推选。施总成了众多兼跨官场、商场的“两栖干部”之一,头上帽子红灿灿,保障着退路,而腰里钱包则是鼓囊囊的,代表着一个弄潮儿在清朝新政中的巨大收获。
施典章并不满意自己在政治上的进步。参加工作以来,在官场中辗转迁徙,他也就先后混了个琼州(海南岛)和广州的知府。当年的琼州可不是什么令人羡慕的地方,有点门路的干部都不想去这样的地方“大有作为”。施典章扎根天涯海角几年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终于熬到了广州知府,一跃进入大清国搞“洋务”的一线干部行列。广州此时虽被上海压了一头,但好歹也还是繁华所在,这令籍贯四川泸州的施典章成为川籍干部中少数号称懂些洋务、懂些经济的人物之一。
1909年12月10日,川汉铁路在四川宜昌举行开工典礼。在这场财富盛宴中,施典章等一批弄潮儿获得巨大收获。
施典章这个官当得很平淡,没留下什么值得回味的东西。唯一能被算上轶事的,大概是后来的北师大校长、广东新会人陈垣在参加广州府试时曾受到当时担任主考官的施典章的刁难。施典章在陈垣的卷子上批道“直类孙汶(文)之徒”,后又把“孙汶”圈去,改为“狂妄”。陈垣因此被排除出复试之列。但在舆论的压迫下,府学不得不在最后时间把他的名字补上。陈垣后来回忆此事,作过这样两句诗:“犹忆当年施太守,嗤余狂妄亦知音。”
开了眼界的施典章,盘点了自己的人生:仕途上蹉跎半生,只混了个厅局级,凭自己有限的才干和更为有限的人脉,要继续走“红道”的话,前景实在暗淡。正好当时有个机遇,国企川路公司需要一名干部负责投资事务。施典章既是四川人,又有着抓经济建设的实践经验,级别也够。经过一番运作,在川路公司总经理(总理)乔树枬的引荐下,他得到四川总督锡良的赏识,终于下海经商。
乔树枬也是四川人,当时还兼着教育部部长助理(学部左丞),主要还是在北京为公司打点高层公关。乔树枬外号“乔壳子”,相当聪明,曾做过司法部司长(刑部郎中),在高官多如牛毛的北京城里是一名很普通的干部。“乔壳子”能力很强,当刑部郎中时分管的工作就是“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这是个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结交了不少高层领导。当中央政府决心开设川路公司时,他就成为该公司的首任“总理”——川路公司最早打的是“官商合办”的旗帜,需要在领导层中安排民众的代表,乔树枬就因此下海,却带着“救生圈”:他并没有从学部辞职,而是兼跨做官及经商两头,这也是当时大清国官员下海的通例。
老乔因为很听领导的话,善于揣摩领导意图深受赏识,实际上是川路公司的头号人物。而川路改为商办后,由上级任命“总理”的方式并没改变,并且在成都、宜昌和北京三处设立办事机构,任命了三处的“总理”;老乔便被任命为驻京“总理”,继续负责打点高层公关,权力还是基本握在他的手中,施典章的任命就是他一手促成。这令老乔在随后的川路风波中成为知名人物,并在辛亥革命历史中占据一席之地。
“施市长”成了“施总”,工作地点也从广州转移到了上海,手里的权力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大大扩大。尽管只是一名享受厅局级待遇的企业干部,他却掌握着一个在上海滩乃至全中国畅行无阻的法宝——资金,足足有350万两的白银!这是川路公司已经筹集的资本金中的一半,施典章把其放在上海这个金融中心进行“资本经营”,期望着用钱生钱。即使在上海,这也绝非一笔小钱,施总的晚餐如果多吃几颗川椒的话,上海滩第二天就一定会感受到那股呛人的冲劲。
比起以老窖而著名的家乡,施典章更为习惯生活在这个华洋杂处的“东方巴黎”。巨大的权势令他并不艰难地弄明白了一个硬道理:这个大都市表面上充满了歧视,却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你的钱包有多厚,你的嗓门就有多粗;坐拥350万两白银的施总,当然是能绕梁三日的男高音!
修路致富经
川汉铁路的建设,一直是大清国的重点工程,而且是重中之重。“要想富,先修路”的经济驱动之外,这条拟议中的铁路也成为对抗英、法在大清国西南地区边疆不断扩张蚕食的战略布局。
但是,一心雄起的大清国却尴尬地遭遇了致命的肾亏——财政没钱。于是,发动民间的力量就成为几乎唯一的选择。川路公司尽管在创立伊始定性为国有企业,其资金却依然大多来自民间,而且是来自向全省农民强行摊派征收的“租股”。这与其他铁路的民间资本主要来自商界投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埋下了日后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而终至不可收拾的伏笔。
几年来川路公司终于筹集了近千万两的资金,这都是“川人一点一滴之膏血,类由倾家破产,敲肌吸髓而来”(《民立报》),但离川路建设所需的5000万两资金还差得远,这便正好被管理层作为资本经营的借口,以便为这些资产“保值增值”。在投资另一国有企业重庆铜元局失败后,川路公司承受了200万两的巨大损失,痛定思痛,余下的资金便被集中调集到了上海与汉口,进行相对保守的投资。在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上海,川路公司投放了资金的一半350万两,并由施典章亲自坐镇。
上海《点石斋画报》1884年对铁路建设的宣传。“要想富,先修路”是晚清社会的共识。
按照川路公司内部风险防范的要求,公款在上海钱庄存放,每一钱庄的存款上限不得超过15万两。而施典章几乎把所有的宝都压在了陈逸卿的身上,在陈逸卿实际控制的正元、兆康和谦余三家钱庄,川路公司的总存款高达113.5万两。
自从上个月正元在股灾中倒闭后,施典章就一直惴惴不安,担心陈逸卿会出事。为了防范万一,施典章已经拍电报将小妾和儿子都招到了上海。他悄悄地提了8万两银子,到处放风说自己将到香港去售出被套的股票,以便弥补亏空。
陈逸卿被捕,闹得上海滩沸沸扬扬。陈逸卿还兼任着几家美资公司的买办职位,在老美的强力干预下,他并没有被关进上海县那暗无天日的看守所,而是羁押在“中外合作”的租界法院内。后世的史家多将此解释成美帝国主义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为“汉奸”护短。其实,陈逸卿经手了太多与美资公司相关的业务,只有把他控制在手上,美国人才能弄清那一盘糊涂账,在这场金融风暴中保护自己的利益。
陈逸卿好歹有美国人罩着,而施典章既在朝中无人,又无海外关系,他此时最后悔的就是没早当个“裸官”或“裸商”,早些把家眷安顿到香港,办好洋护照,一旦“风紧”就能“扯乎”。
上海硕鼠仓
9月25日,没来得及出逃的施典章,在上海被两江总督张人骏、江苏巡抚程德全所派的专案组抓获并查处。或许唯一值得他欣慰的是,案件的查处级别远超出他的想象:溥仪小皇帝的老爸、摄政王载沣亲自批示,中央政府多个部委跟进。
修建中的北京前门火车站。前门车站建成于1906年,全称“京奉铁路正阳门东车站”。从清末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门车站一直都是中国最大的火车站。
专案组本来以为办的是一件渎职案,清理的结果却令他们大吃一惊:这根本就是一件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大案。除了违反规定在钱庄超额存款外,施典章还涉嫌侵吞公款,数额高达百万两。根据公司账目,施典章在正元钱庄所存公款应为50万两,但钱庄方面却只认账40万两,并且向专案组提供了一张加盖着川路公司专用印章的收据:施典章已经取款10万两。同样,在存放了38万两公款的兆康钱庄,专案组也发现施典章已经取走了其中的10万,余额仅有28万两。而这两笔共20万两的取款,在公司账簿中毫无记载。
专案组紧急提审施典章。施典章辩称提取的并非公款,而是帮朋友经手的私款,是拿朋友的橡胶股票作抵押而从钱庄得到的贷款,与公司无关。此说如果属实,则吃进股票作为抵押物的钱庄只能自认倒霉。正元钱庄的经理何兆政坚决否认施典章的说法,钱庄手握川路公司提款收据,手续清晰,证据确凿。专案组最后认定,施典章涉嫌挪用乃至贪污公款20万两,必须退赔。
除了在陈逸卿做股东的三家钱庄违规存款外,施典章还在陈逸卿担任买办的一家外资银行利华银行存放了95万两的公款。公司账目显示,这笔存款在3月份时被提取了20万两。在5月份又提取了15万两,却记载为“兰格志抵款”(兰格志橡胶股票),也就是说,这15万两被用于公司购买兰格志股票。公司账目显示,利华银行的存款余额应为60万两。
但是,施典章却提供了另一说法。他解释说,以公司名义购买的兰格志股票总共485股,每股进价1750两,另加了5两的虚头,加上手续费等,总共入账开支为852990两。而资金则有55万两来自公司现金储备,29万两来自汇丰银行和义善源钱庄的抵押贷款,抵押物就是这批购进的兰格志股票,其余一些小的余款则由施典章本人垫付。根据施典章的说法,根本就没有动用利华银行账上那15万两。
这是一个巨大的漏洞。专案组怀疑利华银行那15万两其实已被施典章侵吞。进一步的调查表明,这份所谓的利华银行的存款协议中,居然没有银行的信用戳记,也没有洋商的签字,而只有施典章与陈逸卿两人的签名盖章。更为可疑的是,作为外资银行出具的存款协议,居然没有载明明确的存款数额,而只写了个模糊的“95万两以内”。而且,协议还约定存款到期后,川路公司不得自行向利华银行提取,只能由陈逸卿个人负责归还。专案组因此认定,这一存款实际与利华银行无关,而是施典章与陈逸卿之间的私下放贷,陈逸卿既然已经破产,该笔存款“亦与被倒无异”。
清末,中国人装配的第一台火车头“中国火箭号”机车。
施典章以公司名义购入的兰格志股票,也被专案组发现了重大疑点。施典章是在5月份购入该股票的,遍查当时的股票报价都在1400~1500两之间,每股至少虚报了250两的“花头”,总共虚报了12万两。更为吊诡的是,这笔股票也在公司的账簿上“渺无此事”。
被震惊了的江苏专案组,立即将此案情逐级上报给了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批示下,负责全国铁路建设的邮传部派出了第二个专案组,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却发现:在案发前两年,施典章还曾经向陈逸卿名下的其他两家钱庄分号存入款项,而且居然都是在这两家分号宣布倒闭之后。此外,施典章还曾将一笔17万两的公款私自移存至汇丰银行,公司账上亦无记载。
根据举报线索,邮传部专案组在陈逸卿的一家钱庄分号内查获一个账簿,详细记载了与施典章之间有关的一笔60万两放贷的往来细目。这就是公司账簿上所谓利华银行的存款。
至此,邮传部专案组认定:施典章“滥放路局所存之亩捐公款”,350万两公款被“亏挪竟至200万两”,这都是“小民之脂膏血汗”,绝不是什么“盈亏乃商家常事”;施典章以购买兰格志股票为幌子,大肆侵吞公司公款,浑水摸鱼;施典章将公款私存到汇丰银行及已经倒闭的钱庄,数额巨大,情迹可疑,“迹近侵蚀”。
根据大清《商律》,专案组建议责令施典章退赔其亏挪各款,收缴其所有非法所得,并在全案定结后“发交地方官监禁三年,罚金即定为一万两,缴清后方得释放”。相比这件案子引发的巨大雷声,处理结果简直就是毛毛雨。
谁也料想不到的是,这却揭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一场远比金融风暴更为可怕的飓风正在青萍之末酝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