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美国人是怎样理解男女平等的[2]

我已经说明了民主制度是怎样消除或改变社会所造成的各种不平等的。然而民主就止于此了吗?民主最终也不能改变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吗?而男女的不平等直到现在都是一个永恒的以天生的不同为基础的话题。

我认为社会的发展使子女的地位与父辈的地位,仆人与主人的地位,或者概括来说,下层与上层的地位越来越平等,其也会提升女性的地位,使之越来越和男性平等。

但是这里,我觉得比以往更需要详细说明,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话题能像这个话题一样让我们现代人对之展开遐想了。

在欧洲,有些人混淆男女性别的属性,认为男性和女性不仅是平等的,甚至是相似的。[3]他们给男女相同的职位,对他们的职责有相同的要求,并赋予他们相同的权利,还将他们在各个领域中交错安排、如工作、娱乐,公众事务等。我们可以想象到,以这种方式来达到使男女平等的目的,那会使双方的能力都退化,并且这种生硬的将男女混合安排工作的行为只会造就软弱的男性和不诚实的女性。

这并不是美国人理解的民主社会中的男女平等。[4]他们觉得,既然男性和女性天生就有生理上和道德观念上的重大差异,所以民主的目标是将男女应用在不同的方面以发挥他们不同的才能。他们判定,社会的进步并不是让两种不同的人去做相同的工作,而是让他们在不同的领域发挥作用,达到更优秀的程度。美国人将现今在产业领域占重要地位的政治经济原则用到了这两种不同性别的人上。他们将男女职业进行了细致的分工,以求重大的社会工作能更好地完成。

美国是世界上最为重视两性行为的分界线的国家,也是一个希望两性同时平等地,但却依照不同道路发展的国家。你不会看到美国女性在家庭事物以外施展拳脚,经营生意,或者进入政治圈子等。你也不会看到女性被逼迫下田耕地或者做其他重体力活。还没有一个家庭会穷到破这样的例。[5]

如果说美国女性无法逃离家务劳动这个平静的圈子的话,那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没人能强迫她离开。

结果就是,美国女性通常有着女性的理智,又有着阳刚的活力,外表却表现得很纤柔,并且总是表现得像一位优雅的女士,尽管她们内心有着男人化的一面。

美国人也不会认为民主制的原则造成的影响会影响婚姻的权威,并给家庭内部权力带来混乱。[6]他们觉得,任何一个有效率的组织,都需要一个首脑,而夫妻间天生的首脑就是男人。因此他们不会否认丈夫对妻子的领导权。并且他们相信,在丈夫和妻子这样的小团体里,就如同在大的政治团体里一样,民主的目标是使必要的权力规范化、合法化,而并不是消灭所有权力。

这种看法并不是男女一方独有而一方反对的,而是双方都赞成。

我见过美国女性没有一个会认为丈夫行使家庭权力是对她权力的篡夺,她们也不会觉得服从丈夫的命令就会低人一等。相反地,我似乎看到她们将自己的这种自愿服从视作一件充满荣耀的事情,并将屈服于家庭琐事视作伟大的举动,而不是逃离。或者至少那些品行端正的人是这么想的,其他人通常保持沉默,并且在美国你永远不会看到不贞的妇人在践踏着自己最神圣的职责的时候,还大闹着要争取她们的女性权利。

在欧洲你可以看到,哪怕是在男人极尽所能向女人溜须拍马的时候,都带有某种轻蔑。尽管欧洲男人经常将自己看作女人的奴隶,你都可以看出他并没有真正地将女性看作与自己平等。

在美国,女性很少被奉承,但是她们每天都能受到别人的尊敬。

美国的男人通常对自己配偶的理性表现出相当的信心,并对她的自由权利深表尊重。他们断定她的头脑能像男人一样发掘事实的真相,心智也足够坚定去跟随真理。他们也同样平等地保护自己和配偶的美德不受偏见、无知和恐惧的伤害。[7]

在欧洲,男人看起来容易受到女性的支配,但是人们却否认女性具有人类的最伟大的特质,你会觉得女性有吸引力,但却不是完整的人类,让人大吃一惊的是,就连女性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她们觉得不务正业、软弱和胆小是她们的特权。美国女性可不需要这样的权利。

你可以说,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让男人获得了一种特殊的豁免,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男人有着自己的一套道德准则,他的配偶则有另一套准则。并且在社会舆论看来,同样的一种行为,在一方身上是犯罪,在另一方身上可能就仅仅是犯错误。

美国人完全不会理解这种极度不公平的职责与权利的区别划分。在他们看来,引诱别人犯错的人和被成功引诱的人是同罪的。

确实,美国人很少像欧洲人那样喜欢围在女性身边献殷勤,但他们总是通过行动来表示他们认为的女性是忠贞的、温柔的,并且他们十分尊重女性的道德自由,他们在言辞和仪表方面总是会十分谨慎,害怕说出伤害到女性们的字眼。在美国,年轻的女性独自出远门也不会感到害怕。[8]

美国的立法者们几乎将所有的刑事判决的条款都改得更温和了,然而对于强奸罪仍会判处死刑。对于这种罪行,舆论也表现出铁面无私的狂热。可以这样解释:由于美国人认为没有什么比女性的名誉更宝贵,或者说没什么比她的独立自主更受人尊重,因此对于想要违背女性的意愿从她身上夺走这两样东西的罪行,再重的刑罚都不会太过分。

在法国,对于这种罪行的处罚要轻得多,陪审团通常都不会判其有罪。这是对贞洁的蔑视还是对女性的蔑视?我不得不相信,二者都是。

因此,美国人不认为男性和女性有义务和权利做同样的工作,但是他们对于男女的分工表示同样的尊重,并且他们觉得男人和女人的价值是平等的,尽管他们的命运不同。他们没有给予女性以男性同样的勇气和使用这种气概的地方,但是他们从来不怀疑女性所具备的坚毅。并且就算他们认为男人和自己的配偶并不应该以同样的方式运用自己的智力和理性,至少他们断定男性和女性的理性是同样可靠,并且女性的智力与男性的智力也是同等水平的。[9]

因此美国人虽然允许女性在社会上处于下层的地位,但他们在智力和道德方面上竭尽所能提高女性的水平,使之和男性持平。在我看来,他们这样做是民主进程的极好的理解。

至于我,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尽管在美国,女性很难脱离家庭事务的圈子,并且尽管她们在某些方面还很有依赖性,但是在我看来她们的地位从来没有更高过,并且要是在我将要写完这本书时,有人问我,在我罗列的美国人所做的许多大事里面,美国繁荣昌盛、发展壮大最归功于哪件事,我会回答说归功于他们增强了女性的优越性。[10]

注释


[1]1. 在美国,男性和女性比其他地方交往得更少。

2. 婚姻权威受到了极大的推崇。

3. 然而,为了使女性的地位与男性相当,相较于我们在欧洲所做的一切,美国人已经做出了更大的尝试,但这是在理智和道德的世界之中。

[2]在笔记本CVK之中,这个章节的副本中这个初步说明:

“虽然这个章节已经被我修订,但这个构架与其他构架一样,仍然无法使我感到满意。事实上,我再也想不到其他任何东西了;我的脑海已经是一片空白。(1839年10月)

“将这两个版本的复制件拿给我的朋友们。”

在手稿的文件夹上有下述铅笔字迹:

它必须被进一步压缩。安培和爱德华的评价。/

同样的东西也存在于英国之中。其来自日耳曼和新教概念,但其在美国因为民主阶层而更加强大。根据安培的观点。

上述观点是原创的,它们仅来源于贵族主义视角或者民主主义视角。至于人物刻画,已有其他作者涉足,主要是斯达尔夫人。/

使读者更清晰地感知和认知这些被称为女性的解放的体系。不要假定读者了解它们。这将在本章中添加某些尖刻的内容。甚至可以在注解或者正文中引入圣西门主义者的夸张观点以及其他人就这个问题发表的观点。

托克维尔在1837年8月底完成了这个章节。博蒙一家与托克维尔一家在诺曼底共同度过了几天,托克维尔给他们朗读了这个章节,而他们对此表示认可。

[3]在页边空白处:“在欧洲,女性没有尝试完善自我,而是尝试侵犯男性的权利。”

[4]手稿中的译文:“……和男性。在美国,没有人曾经设想让不同性别的人去做相同的工作,或者让他们以同样的方式为社会福祉做贡献,而且在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没有人认为民主制度和民主规则所带来的最终结果是使女性独立于男性,并将女性转变为法学家、法官或者战士。”

[5]“这一切在英国真实存在,但程度相对较轻。男性和女性之间的这种分隔存在于欧洲的几个国家之中,尤其是英国,但没有任何地方像美国这样明显。”

[6]“某些地方坚持反对离婚并谈及我在美国反复听到的内容,其造成的不幸比它消除的不幸更多。”

[7]“尽管美国人不会像希腊人以前在斯巴达那样让他们的女儿在运动场中搏斗,但是你仍然可以说他们让她们接受了一种男子汉教育,因为他们教导她们以一种男性化的方式运用理智,而这是男性最大的特质。古希腊的练习仅仅倾向于使女性变得像男性那样强壮。美国人并没有尝试使她们的身体更强壮,而是使她们的灵魂更坚强。”(选自关于女性的章节的资料)

[8]在页边空白处:“安培说,这一切是日耳曼所特有的,而不是民主所特有的。其既存在于德国和英国,也存在于美国。”

[9]“帕斯卡就不同规则的伟大之处发表的文章,第93页[98页?(编者注)]。”(以及关于民风的章节的注解)托克维尔所使用的版本尚未识别。

[10]“在某处清楚说明对我来说,女性在美国的地位似乎远高于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