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曾在欧洲旅行了很长时间的美国人[2]有一次这样对我说:
英国人对待他们的仆人十分傲慢,而且规矩十足,让我们感到很吃惊。但相反地,法国人对待他们的仆人却友好随便,或者说在他们的待人之道中有一种我们难以想象的礼貌谦恭。可以说他们会顾忌向别人发号施令。这种上下级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下来。
这样的评论是完全正确的,我也曾数次下这样的定论。[3]
我一直认为如今,在全世界范围内,英国的主仆关系是最为紧张的,而法国却是最为轻松的,我从未在其他国家见过比英国人地位更高的主人,也未见过比法国人地位更高的仆人。
美国人处于这两个极端的中间。
这是一些表面现象,显而易见。我们必须深入去寻找其中的缘由。
我们还从未见过完全平等的社会,没有贫富差距的社会,当然也没有主仆关系。
民主制并不能消除这两种阶级的存在,但它却能改变处于这两种阶级的人的精神面貌,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
(我们很容易就能看出,构成社会的各个阶级是自然地结合在一起的,要不只能全部消除,要不就只能同时保留。最多只能让其中一个阶层处于适当的位置而其他的则自我发展。
因此当我发现一个由世袭制主人所构成的家族时,顺理成章地我就明白了一定还有一个这样的由仆人构成的家族,并且我能预见,这种世袭将对这两种阶级造成相似的后果)[4]
在贵族制社会中,仆人所构成的阶层并不像他们的主人那样多变。特定的规则没多久就会出现一条。一个接一个的,你很快就会看到一套等级制度,有着大量的区分,明确的阶级,一代一代地传下去,而其地位却没有改变。奴仆和主人就是两个相互重叠的社会阶层,一直有着区分,但却遵循相似的原则。[5]
贵族的章程对仆人阶层的想法和民俗的影响一点儿也不比他们主人的少,并且尽管产生的效果不同,但仍可以轻易地看出它们产生的原因是相同的。
二者都是在大环境中构成小型的社群,而且在其构建之中和之后,一些错与对的固定的概念也会相应地产生。人们生活中的不同行为在一些人眼里似乎从未变过。在仆人阶层和主人阶层中,人们相互之间的影响很大。他们承认固定的条例,并且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只是依照公众意见的走向行事。井然有序的公众习惯和制度起着主导作用。
这些人的命运就是服从,显然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光荣,什么是美德,什么是正直,什么是荣誉,同样,他们的主人也不知道。但是他们却创造了一套作为奴仆的光荣、美德和正直,并且他们想,自己这样做能否得到这种奴仆的荣誉。[6]
你可不能觉得因为地位低下,那这个阶层里的人都会有一颗卑劣的心,这是大错特错的。不管这个阶层是如何的下等,在这个阶层中的上流人士只要他不想往另外的阶层进发的话,那他就会处在一种贵族般的地位,也会因此提升个人的思想高度,产生高尚的尊严和自尊,因而为具备良好的美德和杰出的行为打下基础。
在贵族成员中,也不乏这样的情况,他们的仆人在为主人服务的时候,完全不像身处奴隶的地位,也不用惧怕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发怒。
而在国内的阶层中,低层的情况却全然不是如此。你可以想象,身处社会最底层阶级的人的仆人,地位将是何等低下。法国人特别为这种处在贵族制社会最底层的奴仆创造了一个词,把其称作奴才。
奴才这个词十分极端,只有当其他词被全部排除时才会用这个词来形容人的卑贱。在旧时君主制社会中,当你想描述一个人的卑鄙和下作时,你会说他有着十足的“奴才相”。这就足够了,大家都会明白你的意思。[7]
长久的身份的不平等不仅造就了一些仆人具有美德,一些仆人有着恶习,也决定了他们与其主人相处的地位。
在贵族阶层中,穷人从出生就开始被训练,不管他们的眼睛看向何处,眼前都要立即浮现出阶级制度的图案和服从的景象。
于是在社会现状长久不平等的国家中,主人通常能轻易地得到仆人的迅速、尽心、恭敬和舒适的服侍,因为后者对前者十分敬畏,不仅是对其主人的敬畏,更是对主人阶层的敬畏。主人更是将整个贵族制度的重量压在了仆人们身上。
他对他们的一举一动发号施令,有些时候甚至直接操控他们的思想。贵族制度中的主人,经常,甚至无意之中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的仆人的观点、习惯和习性。这种影响甚至延伸到超出了他权力范围的事情之上。[8]
在贵族制社会中[9],不仅有一代传一代的奴仆家庭,也有世袭的主人家族,伴随主人家族的更迭,奴仆家庭也代代相传(他们就像平行线,既不相交也不分离)。这样的情况极大地改善了这两类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于是尽管身处贵族制之下,主仆之间仍没有相互之间的相似性。尽管命运、教育、观点、权力将他们置于不同地位,但是相反地,尽管他们之间差距非常大,但时代仍将他们紧紧缚在一起。长长的社会的往事将他们系在了一起,并且不管他们之间有多么多的差异,他们也慢慢同化了。相反在民主制中,他们所处的地位几乎都一样,彼此之间就像陌生人一样。(一些小小的差异能将人区分开来,大而长久的差别却将人接合在一起)
因此在贵族阶层中,主人将自己的仆人看作是劣等的人种,是属于他的次要财产,并经常将仆人们的命运同自己联系起来,这是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
在主人们看来,仆人所想的与他们的观点大致是相同的,仆人们的类型可以从他们的主人的差别进行区分,于是在主人和仆人自己眼里,他们只是主人的附属品。
在贵族制中,仆人们处于一种附属的地位,他们不能自行离开,因为离了现在的主人,也会有新的上层阶级限制着他们。一方是默默无闻、贫穷、永远服从,另一方却是荣耀、财富、永远统治。这种物质环境永远不同,并且永远封闭,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和这些环境一样耐久。
在这种极端里,仆人最后会变得对自己冷漠,厌恶自己,自弃,或者将自己完全让他的主人掌控,然后创造出自己臆想的人格。他会将自己隐藏在主人财富的光辉之中,为主人的荣耀而自豪,因主人有着高尚的品格而提升自我,在虚构的富丽堂皇中得到满足,有时甚至比这些财富的真正占有者更全心全意地对待它。
这两种不同的存在,会让人觉得同情同时又觉得荒谬,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让人感到困惑。
主人的各种情感也会影响仆人的心态,但这种情感在仆人心中却会减少和降低水准。在主人看来引以为豪的东西在仆人眼里只是幼稚的虚荣或者糟糕的自负而已。贵族的仆人们还经常摆出自己主人才有的派头,甚至有时候表现得比他们的主人更在意他的特权。
你现在有时候都能在我们之中找到这样的老仆人呢,他们随着家族的存在而存在,他们也将随着这样的家族的消逝而消逝。[10]
在美国我从未看见像这样的情况。美国人不仅从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人,甚至你想让美国人理解这样的存在都是件很难的事。让他们想象这种情况的难度,丝毫不亚于让我们想象罗马帝国中的奴隶或者中世纪的农奴的难度。但实际上,这类人的产生都是因为同一个原因,只是程度上有不同。如今他们正渐渐远离我们的视线,随着他们出生和成长的社会环境逐渐变化,他们这种存在变得似乎只存在于上个时代了。
人与人的平等让主仆有了新的定义,二者之间也有了新的关系。
当社会环境变得平等时,人们所处的地位就会经常改变。但仆人阶级和主人阶级仍然存在,但处于这种阶级中的人却在经常变化,或者可以说构建这种阶级的家庭也在经常变化。指挥别人的人和服从命令的人都不会永久不变了。
仆人,将不再是一种特立的人群了,他们将不在有固习、偏见或者其他的特有的习性了。你将不会在他们中感受到那种特殊的风气,或者思维方式。他们将不会有因条件而产生的陋习与美德,他们有道德,有思想,有感情,也有着同龄人所具有的善与恶。他们中既有正直的人,也有卑鄙小人,就像他们的主人一样。
仆人阶级所享有的平等将和他们的主人所享有的完全一样。
由于仆人中明确的阶级区分或者永久的等级制度已经不复存在,所以你想找到存在于贵族制社会或其他社会的仆役中的那种尊卑也是不可能的了。
我在美国从没见过任何东西能勾起我对优秀的仆人的想象,这种存在于欧洲人的记忆中的东西。同样的我在美国也从没见过关于任何劣奴的痕迹。在美国,这两种人似乎都绝迹了。
在民主社会中,不仅仆人们在仆人阶层中是完全平等的,哪怕在跟他们的主人的关系中,你也能说他们是平等的。
为了让你很好地理解这一点,让我向你解释解释。
在任何时候,仆人都可以转变成主人,他们也随时都渴望变成主人。如此,仆人和主人就没什么不同。
那为什么主人有着权利去命令仆人,而仆人必须服从呢?是因为他们有着双方都你情我愿的暂时的协定。他们之间并没有高下之分,只是因为暂时的合同让他们之间有主仆的关系。在合同条款之内,他们一个是主人,一个是仆人,而在条款范围之外,他们是两个公民,两个平等的人。
我希望读者能明了的是,这种观念并不是仆人单方面的想法,主人也对这种主仆关系有着同样明确、精确的界定,命令和服从的条款是经双方同意修订的。[11]
当大部分的公民都长期处于这种相似的情况下,并且当平等已经深入人心时,关于人的价值的定义就会有一种特定的界限,处于长期高于这个界限或者低于这个界限的位置都是非常困难的,这种价值的定义将会成为一种公众意识,并且不会受到例外的影响。
贫富差距,主仆关系偶尔会让两个不同的人之间产生距离,但这却无伤大雅,建立在社会秩序上的公众舆论会将他们拉近到同一水平,让他们之间产生一种平等的感觉,尽管他们之间的物质条件并不平等。
就算有人的利益驱使他做出反对,这种万能的舆论也会渗入他们的心,改变他们的判断,从而主宰他们的意愿。
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主仆之间已经没有重大的差异,他们不希望,也不惧怕发现差异。所以他们既不会鄙视别人,也不会对人动怒,彼此之间相处既不低声下气,也不高高在上。
处于主人位置的人认为他们的权利仅仅是来源于一纸合约,仆人也是仅因为合同受命于他人。他们也不会因为自己所处的位置而彼此产生争端。相反地,人人都很清楚自己的位置,很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这二者之间不会有什么强烈的感情因素,他们的关系有着“明确的界定”,所以他们彼此之间倒是有着一种平静的善意)。
在我们的(民主制的)军队中,来自不同阶层的士兵都能当上同样级别的军官,除开上下级的关系外,士兵和他们长官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不管是在理念上还是在实际上。但是在部队中,他却对上级绝对服从,这种服从关系虽是自愿且被明确定义的,但他却丝毫不会拖沓含糊。
这种关系就如同在民主制社会中主人和仆人的关系一样。
要是你认为这两者之间会有那种存在于贵族家庭中有时会出现的主仆情谊,或者忠诚的事迹的话,那可就太荒唐了。
在贵族制社会中,主仆之间只是偶尔碰面,他们之间的交流也是通过中间人,但他们相互之间的依赖性很强。
在民主制社会中,主仆的关系非常密切,他们经常进行直接的交流,但各自的情感确是相互独立的,他们只有工作上的交流,却不会有个人利益的交集。
在他们中,仆人认为自己只是主人家中的过客。他不知主人的祖上功绩,也不会见到其后嗣的发展,也不会对其寄予什么期望。如此的话,他们又怎么会将自己的生存依附于他们的主人呢,又怎么会产生那种非凡的忘我精神呢?他们彼此之间的位置发生了改变,那他们的关系也必须改变。
我想美国人的例子应该足够支持我之前的所有论点了吧,但在此之前,我必须得仔细地将其人种和地域进行区分。
在联邦的南部地区,奴隶制仍然存在,所以我刚才所说的在那里并不能成立。
在北方,大多数的仆人都是被解放的奴隶,或者被解放的奴隶的后代。这些人在公众意见中处在一种备受争议的地位上。法律使得他们在阶级上更接近他们的主人,民俗却顽固地排挤他们。他们自己也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地位,于是他们总是表现得很傲慢无礼,要不就卑躬屈膝。
可是,同样在北方的各个地区,特别是新英格兰,你会发现有相当多的白人为了获取报酬,自愿地暂时屈从服务于自己的同胞。我听说的这些仆人通常会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却不会认为自己天生就比向他们发号施令的人低级,就应该服从于他。
在我看来,这些仆人将那种产生于独立和平等的男子气概带到了他们的服侍当中。一旦他们选择了这种辛苦的生活条件,他们就不会设法逃离,他们的尊严也不允许他们背叛自己在合约中许下的承诺,那就是对主人的服从。
作为主人的角度,他们只要求自己的仆人忠心且严格地履行合同的条款,不要求他们对自己毕恭毕敬,不要求他们表示关心与效忠,只要他们守时和诚实就够了。
所以不能说在民主制中,主仆关系就是混乱的,他们只是用另一种不同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规则只是发生了变化,但其仍然存在。
在这里我不必去研究我刚描述的这种情况相比以前是更为落后还是只是有了外在的变化。但只要存在着秩序,主仆关系有序进行那对我来说就够了。重要的不是去发现人们之间有何种秩序,而是是否有秩序存在。
而对于以前的平等的建立所经历的那个悲伤而混乱的年代,我又能说什么呢?在那个年代,透过革命的风波,民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被确立后,仍饱受偏见和民俗的非议。
法律,还有部分舆论宣称,主仆之间本就没有与生俱来和永久存在的优劣之分,但这种新的观念并没有深入主人阶级的内心,或者说他在本能地抗拒。在主人的内心深处,他仍觉得他自己地位特殊,高人一等,但他却不敢公开表述出来,只能不情愿地任自己处在普通水平。他发号施令时变得既胆怯又困难,而且他感觉自己对他的仆人已经没有了源自长期处于上位的保护欲望与乐善好施,并且让他感到惊讶的是,不仅他自己变了,他的仆人也发生了变化。他希望他的仆人,或者说仅仅在家庭生活中所暂时处于他仆人地位的人,有着固定的习性,会为他所处的仆人的地位而感到满足和骄傲,虽然他迟早会摆脱这个身份。他希望他的仆人会对一个既不保护他,但也不残害他的人效忠,最后永久地成为那个与他相似,但却没他活得久的人的附庸。
在贵族制社会中,做家族的奴仆并不会让一个人觉得地位低下,因为他们不知道,也没想象过其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因为他们觉得,他们与主人之间所存在的巨大的不平等是上苍的神秘法则造成的,是必然并且不可避免的。
而在民主制社会中,做仆人并不是什么有辱人格的职业,因为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可以暂时接受的,因为公众舆论并不谴责这样的工作,更是因为这并不会让主仆之间产生永久的不平等性。[12]
但是在社会状况向另一种形态发展的篇章中,总会遇到这样的时刻,那就是人们的思维总在贵族制的臣服观念和民主制的服从观念中犹豫不定。
服从在服从者眼里慢慢失去了道德价值,他不再认为服从是一种天赐的职责,同时他也还没有完全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待它。在他眼里,服从既不是神圣的,也不是合理的,他服从是因为服从虽然丢脸,但却是有益的这样一个现实。
在这个时期,仆人们心中开始有了一种不清楚的,不完整的关于平等的想法。他们一开始并不了解,这种赋予他们权利的平等是在仆役之中就有的还是在此之外才有,并且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也是对自己必须服从的和以之为生的这种低人一等是十分抗拒的。他们同意服务做活,但却耻于言听计从,他们喜欢奴役所带来的好处,却不喜欢他们的主人,或者更可以说,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成不了主人,他们更倾向于把给他们下命令的人看作是不公正地篡夺了他们权利的人。
这种时候你就能在各个公民的家里看到这样的情形,这种类似于在政治社会里呈现的可悲的情形。相互怀疑的敌对势力中时常进行着隐秘而内敛的争斗。主人心怀敌意,但却表现和蔼,仆人也有敌意,表现得桀骜不驯,他们中的一方设法通过诡诈的限制来推脱保护和付酬的义务,另一方却在设法推脱服从的义务。在他们之间主仆的控制力相当薄弱,都想拿捏住对方。在他们眼中,权威和专政,自由与放纵,权利与事实之间的分界线十分混乱和模糊,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处于什么位置,或者他们能做什么,再或者他们应该做什么。
这种情况并不是民主的情况,而是革命的情况。[13]
[1]1. 贵族时代的家佣特征。
(1)各个阶级的用人拥有其自身的等级、偏见和舆论见解。
(2)阶级的永久性和固定性使家庭仆人和家庭主人维持了数个世纪的主仆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情感、见解和利益的混合体。
(3)在这段时间里,恭敬、迅速而顺从的服从是极容易获得的,因为每个主人凭借贵族阶级的力量就能够控制他的仆人的意志。
2. 民主时代的家佣特征。甘于奉献的忠诚并不存在,这种确切的服从并非产生于主人相对于仆人所拥有的一种普遍优势,而是产生于一种自主订立的合约。
3. 在传统的主仆关系中,一切都是混淆不清的。主人想在他的仆人身上找到因贵族社会状态而产生的虔诚的忠诚,而仆人甚至不想承认他们承诺过的服从。
[2]在1837年3月22日与一名极有才干的美国工程师罗宾逊先生的谈话。
[在空白处:或许可以将谈话内容引入正文之中。]
罗宾逊先生曾经告诉我英国人以一种轻蔑、傲慢且规矩十足的方式对待他们的仆人,这种方式令一名美国人感到格外惊讶。
另一方面,他提到法国人通常以一种亲密而礼貌的方式对待他们的仆人,而这种方式对他来说则不那么特别。他曾听见一名女士在要求她的仆人执行命令时这样说道:我非常感谢。这种方式对他来说似乎是陌生的。他补充道,我看见有些法国人将搬运工人称作“先生”,我永远不会这样做。
这名罗宾逊先生最后总结道:在美国,仆人们认为他们仅应做合同中规定的事情。他们是独立而渺小的,他们与主人之间的关系,即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地位总是被保留下来。
在我看来,这段谈话非常符合我想在本章中阐述的内容。与托克维尔谈话的人的身份未经确认。
[3]在页边空白处:“如果这个评论是正确的,那么前一章的美国人自然就是错误的。显然,应当删除这个句子或者另一章的那个句子。这一点值得注意。”
[4]在页边空白处:“句子很好,但应删除。这篇文章应适当删减,而非扩充。”
[5]“在一个所有阶级聚集在一起的社会中。他们全都同时改变或者全都保持不变。当一个阶级停止步伐,其他所有阶级也会自然随之停止。
“当我让钟表的齿轮停下来,一切都随之停止了。”
[6]如果你仔细审视指导这些人的主要观点,其相似性将表现得更为明显,而你会惊讶地发现在他们之间,也像在封建等级的最高成员之间那样,存在对出身所拥有的优越感、对祖先的尊重和对后代的爱护、对下层阶级的蔑视、对交际的恐惧、对礼节以及古代传统的偏好。
[7]在页边空白处:“当米拉博这个仍旧浑身都是惊人恶习和贵族德行的民主主义者想用他那充满活力的方式来描绘一个卑怯而令人讨厌的生物时[文本中断(编者注)]。”
[8]译文:“他不仅毫不费力地在所有与他相关的方面引导他们,而且他的影响力延伸至他们的全部行为。他的例子或他的训导自然而然地将他们的思想引向某种信仰,使他们根据他的意愿而倾心于某些喜好。他以无数种方式改变着他们的观念和他们的习惯,甚至当他不再是他们的主人,他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他们的老师。”
[9]手稿中写的是:“在贵族制时代中……”
[10]在页边空白处:“卡莱布。”
在资料中:“卡莱布,这个人物形象仅存在于贵族制国家中,其仅为贵族制国家所理解。美国人将永远无法理解卡莱布意味着什么。”
在另外一个地方:“我有时会在我们的贵族制社会的废墟之中遇见卡莱布。”此处提及鲍尔德斯通·卡莱布,即沃尔特·斯科特在其作品《拉美莫尔的新娘》中描述的雷文斯伍德地主的忠诚的仆人。
当托克维尔在1839年9月再次读到这一章时,他认为它太过理论化。他请求安培为他提供一些实例,然而后者似乎未能满足这个要求。(《与安培的通信》,第129—131页)
[11]你可以在草稿中找到几页关于主仆关系的内容。它们被放置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的标题为:第四章,某些关于美国人运用他们的哲学方法对民风产生影响的想法。
你能够在文件夹的其中一页上读到下述内容:
[在页边空白处:显然,从这开始到表格五末尾处的所有内容很难被囊括在美国人的哲学推论所带来的结果之中。需要重新审视。
这部分内容适合于另一种思路。身份平等自身使仆人的地位高于欧洲,使主人的地位低于欧洲,而不是由这种平等所产生的哲学推理使仆人和主人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我将把这部分内容放置在一般性原因中。
为了保留这整个部分,我将将其转移至在贵族制国家中……]
如果我想探讨仆人和主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在审视了子孙和祖先之间的关系之后,我不会发现美国人和英国人之间存在任何相似之处。
在所有国家之中,英国无疑是这两种人彼此相距最遥远的国家,而美国是这两种人最密切相连且彼此独立的国家。
这种局面源于几个我想要探究的原因,尽管我所研究的主题并没有要求我必须探究这些原因。
当你在一个民族中发现极小部分人拥有巨大的财富、小部分人处于贫困潦倒的处境而大部分人生活安逸的时候,其导致的结果似乎是那里的富人比其他地方更强大而那里的穷人比其他地方更软弱,但事实并非如此。当大多数居民已经获得……
[12]在页边空白处,一个括弧涵盖了这个段落和前一个段落的部分内容:“我认为此处再次阐述了前文已经阐述过的观点。值得注意。”
[13]在手稿的末尾处:
路易斯对本章内容发表的评价。
表扬。
本章包含了大量全新的观点。文体不错。
批评。
最前面的内容没有吸引读者的眼球。总的来说,所有关于贵族家仆的内容不能像其他内容那样引起强烈的兴趣。这并不是因为这些观点是已知的,而是由于呈现它们的理论方式。
路易斯认为,我所描述的贵族制度下的仆人的道德状况比实际情况更糟。但他的观点是否正确?
尽管程度较轻,但同样的批评适用于这整篇文章。
它已经能够赢得具备哲学头脑的人的喜爱。但它尚不足以赢得普通人的喜爱。然而,这个主题可以使所有人产生兴趣。这一章本应是所有读者都喜欢读并认为自己能够读懂的章节。因此,它必须被置于他们的理解范围之内,要实现这个目的,只有进一步深入事实、实例和细节,并使自己描述的内容不那么抽象。
综上所述,这个章节是极好的一部分,其应当被保留并稍作修改。
这部分内容的大致顺序应当被保留。
爱德华的评价。
他觉得这部分内容很好,但他认为我应当采取措施进一步阐述我对民主制家仆所持有的观点,通过体裁上的巧妙方法使读者的思维更加坚定地集中于这一点,并更好地阐述这种全新的状态所带来的是什么和失去的是什么。
爱德华想让我使用更多的美国人的实例来证明,例如,如果在一个社会中,主人和家仆发现彼此同时出现在相同的选举团之中,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而困难之处是我对他们想让我阐述的内容尚未完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