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为自己规定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我已经尽我所能阐述了美国民主的法律制度,我已经解释了美国的民情。我本可以在此停笔,但读者们可能觉得我还没有满足他们的期望。
在美国,除了广泛而完整的民主制度之外,你还会发现其他一些东西,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研究居住在新大陆的人民。
在阐述本书的进程中,我探讨的主题通常引导我谈及印第安人和黑人,但我一直无暇说明这两个种族在我忙于描述的这个民主国家中占据的地位。我已经说明英裔美国人是根据什么样的精神和什么样的法律组建联邦的;但我只能以仓促且不全面的方式描述威胁这个联邦的危险,而且除了法律和民情之外,我也未能详细阐述这个国家能够长治久安的条件。当我谈论合众国的共和制度时,我从未猜测这种共和政体能否长期存在于新大陆中,而且尽管我频繁提及联邦的商业活动,我也未能对作为商业大国的美国的未来进行研究。
这些问题虽然都与我的主题有关,但没有成为主题的一部分;它们虽与美国有关,但与民主无关,而我最想研究的是美国的民主。因此,我最初把这些问题束之高阁;但现在,当我要为本书画上句号时,我应当回过头来想想这些问题。[2]
现在被美国联邦占据的或者它声称被它占据的领土,从大西洋沿岸延伸至太平岩沿岸。因此,不管是在东边还是在西边,它的边界都是大陆本身的边界;往南,它的领土延伸至热带的边界;往北,它的领土延伸到冰冻地带之中。
分布在这个空间之中的人不像在欧洲那样形成同一个种族的众多不同分支。你从一开始就能发现他们之中存在三个天生截然不同的种族,而且我几乎可以说是三个相互敌对的种族。教育、法律、出身甚至是外貌特征在他们之间树立起几乎无法克服的障碍。命运虽然把他们聚集在同一片土地上,但没有将他们混合成为一个整体,他们各自追寻着自己的命运。
在这些不同的人群中,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在知识、力量、福祉上均属第一的白人,即欧洲人,或者可以说是最出类拔萃的人[3],位于他们之下的是黑人和印第安人。
这两个不幸的种族在出身、外貌特征、语言和民情上没有任何不同之处;他们的不幸是他们之间存在的唯一的不同之处。他们在他们居住的地区都处于比较低下的地位,两者都备受暴政的摧残,虽然他们的不幸之处有所不同,但他们应当谴责同样的人。
鉴于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不是可以说欧洲人对待其他种族犹如其他种族对待动物吗?他们使其他种族满足于他们的需要,当其他种族不肯服从时,他们便将其消灭。[4]
欧洲人的压迫似乎一下子就把非洲人后裔的人类特权全都夺走了。美国的黑人甚至失去了关于祖国的回忆;他们再也听不到祖先所讲的语言;他们放弃了他们的宗教并遗忘了他们的民情。他们不再属于欧洲,但他们无权享受欧洲的美好事物;他们居于两个社会之间;他们独立于两个种族之外;被一个人卖掉之后再被另一个人转卖出去;他们只拥有主人为他们提供的住所能够为他们提供关于祖国的模糊记忆。
黑人没有家庭;他们只是将女人视为寻欢作乐的临时伴侣,他们的孩子从出生之日起就与他们处于相同的地位。
我应当把这种对极端悲惨的境遇无动于衷,并且往往对其不幸的根源采取一种可鄙的偏好视为上帝的恩惠还是上帝的最愤怒的诅咒呢?
陷入这种不幸深渊的黑人几乎没有察觉他们的不幸;暴力使他们成为奴隶;而受人奴役的习惯使他们养成了一种奴隶的思想和奢望;他们对他们的专横主人的羡慕多过憎恨,并将卑躬屈膝地效仿压迫他们的人视为乐趣和骄傲。
他们的智力下降到同他们的灵魂同样低的水平。
黑人从一出生就成为奴隶。我说的是什么呢?他们往往在娘胎里就被人出卖,也可以说他们在出生之前就已经成为奴隶。
他们既没有需要也没有享受,这些对他们均无用处,他们自出生之后拥有的第一个概念就是他们是别人的财产,后者应当监管他们的一生;他们认为不必由自己照料自己的生活。甚至连思想的使用在他们看来都是上帝的无用恩赐,他们平静地接受了他们的奴隶地位。
即便他们在获得自由之后,也往往将独立视为比奴役更沉重的枷锁;因为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学会了服从于一切,唯独没有学会服从于理性;而且当理性成为他们的唯一指南时,他们根本不能识别理性的呼喊。许许多多的新要求包围着他们,但他们缺乏必要的知识和能力来抵抗它们。这些要求来自他们本应当反对的主人,但他们只学会了屈从和服从。因此,他们跌入了这个苦难的深渊,奴役使他们变得残酷无情,而放任自由会让他们走向灭亡。
压迫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影响也不小,但其产生的影响有所不同。
[≠欧洲人给北美的原始人带来了一些新的需求和未知的恶习;但是他们未能彻底改变这些野蛮种族的性情。欧洲人能够使他们的部落消失,能够入侵[夺走他们的土地]他们的故土,但他们从未屈从于欧洲人。有些人通过反抗摆脱奴隶身份,有些人则宁死不从。≠]
在白人抵达新大陆之前,居住在北美的人一直安宁地生活在森林之中。他们饱经野人生活的沧桑,仍然保留着未开化的种族的恶习和德行。[5]在欧洲人将各个印第安部落驱赶到荒野深处之后,他们被迫过着漂泊不定、居无定所、充满了难以形容的痛苦的生活。
原始民族仅受舆论和民情支配。
通过削弱北美的印第安人对故土所拥有的情感,通过分散他们的家族,通过使他们的传统变得模糊,通过打断他们的记忆链条,通过改变他们的所有习惯,通过大大增加他们的需求,欧洲人的暴政使印第安人变得比以前更无秩序、更不文明。这些部落的道德状况和身体状况不断同时恶化,他们变得更加不幸、更加野蛮。虽然如此,欧洲人未能完全改变印第安人的性情,他们甚至用国家权力来摧毁印第安人,但从未教化和征服印第安人。
黑人被置于奴役的极限,而印第安人则被置于自由的极限。奴隶制对黑人造成的影响并不比放任自由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影响更有害。
黑人甚至失去了自己的人身所有权,他不能处置自己的人身,否则就等同于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只要野蛮人能够行动,他们就是自己的主人。他们几乎不知道什么叫家族权威,他们从未使自己的意志屈从于族人的意志;没有人教会他们自愿服从和可耻屈从之间的差别是什么,他们甚至连法律这个词语都没有听说过。对他们来说,自由就是摆脱社会的一切羁绊。他们因为这种野蛮的独立而感到愉悦,宁愿走向毁灭也不愿意放弃一丝一毫的独立。文明对这样的人几乎没有什么作用。
黑人为了进入那个始终排斥他们的社会而做了很多徒劳的努力;他们屈从于压迫者的爱好,接受压迫者的见解,并企图通过效仿压迫者而与他们混为一体。从一出生,他们就被告知他们的种族天生次于白人的种族,而他们也相信这样的说法,因此他们自愧不如。他们发现自己的每一个特征都有奴隶的痕迹,如果他们能够做到,他们当然愿意将这一切彻底丢掉。
相反,印第安人在想象中满以为自己出身高贵。他们在这些自以为是的美梦中生存和死亡。[6]他们根本不想使自己的民情服从于欧洲人的民情,他们喜欢将野蛮作为其种族的独特标志,他们拒绝接受文明,也许拒绝的原因主要不是出于对文明的仇恨,而是由于害怕自己会变得跟欧洲人一模一样。[7]
他们想仅凭借荒野的资源来对抗我们的精良技艺,想仅凭借毫无章法的勇气对抗我们的战术,想仅凭借他们的野蛮本性的自发本能来对抗我们的老谋深算。他们只能在这场不公平的战役中败下阵来。[g. 在正文一侧:“≠成为奴隶的黑人失去了对自由的喜爱和获得自由的可能性,拥有自由的印第安人则不能走向文明。前者不能学习获取自由,后者则因自由而受到限制。≠”]
黑人希望同欧洲人混为一体,但他们办不到。印第安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这一点,但他们不屑于这样做。前者的奴性使其注定成为奴隶,而后者的傲慢注定使其走向灭亡。
我记得当我穿越至今仍然覆盖阿拉巴马州的森林时,有一天,我来到一个拓荒者的小木屋前。我不想进入美国人的住所,但我想在距离森林不远处的泉水旁边休息片刻。当我坐在那个地方时,一个印第安女人走了过来(我们那时距离克里克族的居住区不远);她手里牵着一名五六岁的白人小女孩,看来应当是拓荒者的女儿。一名黑人妇女跟在他们身后。这个印第安女人的打扮有一种典型的野蛮人的华丽特色:她的鼻孔和耳垂上挂着金属环,她的头发缀着玻璃珠散落在肩膀上。我看得出她没有结婚,因为她还带着贝壳项链,而按照习俗,未婚女子会把这种贝壳项链放在婚床上。那名黑人妇女穿着破烂的欧洲式服装。
她们三人全都来到水池边坐下,那名年轻的印第安女人把那个小女孩抱在怀中,像母亲一般爱抚着她;在她的旁边,那名黑人妇女想尽一切办法吸引这名小克里奥尔人的注意力。这名小女孩在最细微的动作中表现出一种与她的弱小和她的年龄不相符的优越感,你甚至可以说她好像是在屈尊接受同伴的关怀。
黑人女人蹲伏在小主人的面前,密切地关注她的要求,似乎既有一种母性的关爱,又有一种奴性的畏惧;而在那个印第安女人的温柔之中却流露出一种自由的、骄傲的而且近乎令人望而生畏的神情。
我走近她们,并默默地注视着这个场景;显然,我的好奇令这名印第安女人感到不快,因为她突然站起来,有些粗暴地把这名小女孩推到一边,恼怒地瞪了我一眼之后,便走进树林里去了。
我经常看到北美的三大种族聚集在同一个地点的场景。我曾经在多次的观察中注意到白人的优越地位。但是,在我刚才描述的这幅画面中,有某种特别触动人心的东西:一种将压迫者和被压迫者联系在一起的情感联系,而当大自然努力使他们结合在一起时,却使偏见和法律在他们之间形成的鸿沟变得更加显眼。
居住在联邦境内的印第安部落的现状以及可能拥有的未来[8]
土著种族的逐渐消失。——这是怎样进行的。——印第安人的被迫迁徙给他们带来了什么苦难。——北美的野蛮人只能凭借两种方法逃离毁灭:不是进行战争就是接受文明。——他们已经无力进行战争。——当他们能够接受文明时为什么不接受文明,当他们愿意接受文明时为什么又不能接受文明了。——以克里克部落和切罗基部落为例。——个别州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联邦政府的政策。
在原本居住于新英格兰地区的所有印第安部落中,纳拉干部落、马希坎部落、佩克特部落除了留在人民的记忆之中,已经不复存在;曾于150年前在特拉华湾接待佩恩的德拉瓦部落[德拉瓦尔部落]现如今也已经消失。[9]我曾经见过几个仅存的已洛魁人,他们靠乞讨为生。我刚刚提到的所有部落曾经遍布美国的各个海岸,而现在,只有深入内陆100多里格,你才能见到印第安人。这些野蛮人不仅逃向内陆,而且走向灭亡。[10]随着土著的迁移和死亡,大量居民不断来到他们曾经居住的地方。在所有民族中,还没有出现过发展得如此之快而消失得如此迅速的民族。
不难解释这种消失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的。
当印第安人还是他们后来被逐出的那片荒野上的唯一居民时,他们的需求很少[而可供他们使用的手段很多];他们自制武器;河水是他们的唯一饮品;他们用动物皮革制作衣物,把动物的肉当作食物。
欧洲人将火器、铁器和白兰地引入北美土著之中,他们教会印第安人用我们的纺织品代替原先只能满足简单需求的野蛮人服饰。在沾染上这些新的嗜好之后,印第安人并没有学会满足这些嗜好的技术,因此他们只能依靠白人的工业。为了获得这些自身不能创造的物品,野蛮人除了能够提供森林里的丰富毛皮之外,什么都提供不了。这样一来,狩猎不仅能够满足野蛮人的需求,而且能够满足欧洲人的奢求。他们不再仅仅为了养活自己而在森林中追捕猎物,而且为了获取能够与我们交换物资的唯一物品而狩猎。[11]
因此,土著的需要日益增加,而他们的资源却日益减少。
自从欧洲人在印第安人居住的领域附近定居之后,飞禽走兽都变得惊恐警觉。[12]游荡于森林中的没有固定居所的成千上万的野蛮人没有惊吓这些猎物,但是远处不断传来欧洲工业的噪声,猎物们开始逃跑并退回至西部,它们的本能告诉它们在西部仍然能够找到无垠的荒野。“但是野牛不断后退,”卡斯先生和克拉克先生在1829年2月4日提交给国会的报告中写道,“几年之前,它们还经常出现在阿利盖尼山脚,但几年之后,即便是在延伸至落基山脉的广袤平原上也难觅它们的踪影了。”我确信白人[欧洲人]来临的这种影响往往在200里格之外的地方就能够使它们有所察觉。因此,他们也对一些他们几乎不知道族名的部落产生了一定影响,而这些部落在认识他们的苦难的制造者之前就已经尝到了掠夺的痛苦。[13]
一些勇敢的冒险家很快就进入印第安人居住的地区;他们越过白人居住区的边界,向前深入15或者20里格,并在野蛮人的居住区内建起文明人的住所。这对他们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因为一个狩猎民族的领土界限是很不明确的。而且,领土是属于整个民族的,而不是某个人的财产;因此,保护领土的任何部分均与个人利益无关。[14]
一些欧洲人家庭在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区建立起一些相隔较远的据点,很快便把据点之间的野兽永远地吓跑了。原本在那里生活得还算充裕的印第安人现在发现自己难以生存下去,而要获得供他们以物易物的物品就更加困难了。赶走他们的猎物就等同于使我们的农民的耕地变得贫瘠。很快,他们几乎完全丧失生存手段。那时,你发现这些不幸的人就像在荒山野林中不断徘徊的饥饿的狼群。对故土所拥有的本能的喜爱使他们依附于自己的出生地[15],而他们在那里只能受苦和挨饿。他们最终下定决心离开,他们跟随在麋鹿、野牛和海狸的逃跑路线之后,让这些野兽为他们选择新的家园。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把美国土著撵走的不是欧洲人[16],而是饥荒;这是以往的诡辩家没有发现,而由现如今的[新教徒]有识之士发现的令人欣慰的区别。
你无法想象这种被迫迁徙所伴随的可怕苦难。当印第安人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时,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人数锐减。而他们将要定居的地区已经居住着对新来者怀有敌意的其他四处迁徙的部落。退后是饥饿,向前是战争,到处都充满了苦难。为了避开如此众多的敌人,他们只好分开行动。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尝试独自默默地寻求谋生的手段,他们就像文明社会中丧失公权的人那样在广袤的荒野中生活。长久以来已被不断削弱的社会纽带已经完全断裂。对他们来说,故土已经不复存在。很快,一个民族也将不复存在;家族几乎没有存留下来;共同的名字正在消失,共同的语言逐渐被人遗忘,族源的痕迹正在消逝。这个民族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勉强存活于美洲考古学家的记忆中,只有一些欧洲学者还记得他们的名字。
我不想让我的读者认为我在这里描述的一切是在夸大其词。[17]我曾经亲眼目睹我刚刚描述的一些悲惨场面,我曾经看到难以用言语描述的苦难场景。
1831年底,我来到密西西比河左岸的一个被欧洲人称为孟菲斯的地方。当我在这个地方停留的时候,来了一大群巧克陶族印第安人(路易斯安那州的法裔美国人将他们称为夏克塔族);这些野蛮人离开了他们的故土,想到密西西比河的右岸去,他们自认为能够在那里找到一片美国政府曾允诺他们供他们栖身的土地。当时正值隆冬,而那一年的冬天冷得反常;雪在地面上凝成一层硬壳,河水中漂浮着巨大的冰块。印第安人带领着他们的家眷,他们身后跟着一批老弱病残,其中有刚刚出生的婴儿,还有气息奄奄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篷也没有车辆,只有一些粮食和武器。我看见了他们登上船只渡过河水的场景,而我将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在聚集的人群中,你既听不见呜咽也听不见抱怨,他们全都保持沉默。他们的不幸由来已久,他们似乎感到自己无法摆脱苦难。所有的印第安人登上了装载他们的大船;而他们的狗仍然留在河岸上;当这些狗最终发现他们的主人将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它们发出骇人的嚎叫,随即跳入漂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中,在他们的主人后方游泳渡河。
今天,对印第安人的驱逐通常是以一种常规的或者可以说是合法的方式进行的。
当欧洲人开始进入被一个野蛮部落占据的荒凉地区时,美国政府通常会向这个部落派去一名官方大使。随后,白人将印第安人聚集在一片空旷的土地上,对他们说道:
你们能够在你们的祖先的这片土地上做些什么呢?过不了多久,你们就得靠挖他们的骨头维持生活。难道你们生活的这片土地就比别的土地更好吗?别处没有森林、沼泽和草原吗?难道普天之下,你们就只能生活在这里吗?在你们看见的天边的山脉之后,在你们的土地西面的那个湖泊对岸,你们可以发现一大片仍存在大量野兽的土地;请你们将土地卖给我们,并到那些地方快乐幸福地生活下去吧。
说完这番话,他们将火器、毛呢衣物、桶装白兰地、玻璃项链、锡制手镯、耳环和镜子放在这些印第安人的眼前。[18]如果这些印第安人在看到这些宝物之后仍犹豫不决,他们便含沙射影地告诉这些印第安人不能拒绝他们的要求,否则将来政府也不能保证他们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19]这些印第安人能怎么办呢?这些印第安人在半说服半强迫之下离开了他们的土地;他们来到新的荒野定居,但白人甚至不会让他们在那里平静地住上十年。按照这种方式,美国人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到了欧洲最富有的君主也买不起的大片土地。[20]
我已经详细描述了这些不幸之处,但我还得补充一句,我认为这种不幸似乎是不可挽救的。我认为北美的印第安人注定会走向灭亡,而且我很难不这样想,一旦欧洲人定居于太平洋海岸,那里的印第安人将不复存在。[21]
北美的印第安人只能通过两种方法获得救赎:发动战争或者接受文明。换而言之,他们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变成同欧洲人一样的人。
在殖民地创建之初,他们本来可以通过联合他们的力量赶走刚刚抵达新大陆海岸的这些外国人。[22]他们曾经不止一次尝试这样做并几乎获得成功。今天,力量和资源的过于不对称使他们无法再产生这样的想法。[23]但是在印第安种族之中,仍然有杰出人士预见到野蛮种族的最终命运,并试图把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共同对抗欧洲人[并将所有的个人仇恨凝聚于同一个目标(使所有人致力于拯救自我][24];但他们的努力不过是白费力气。邻近白人的部落已经软弱到无力进行反抗;而其他部落则由于野蛮人的天性而对明天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他们等待着危险的降临,而不采取应对措施。前者是不能采取行动,后者是不想采取行动。
[≠如果印第安人在放弃将欧洲人逐出美国领土的希望的同时,成功变得文明开化,他们仍可以逃离威胁他们的破坏,因为要逐出一个以农耕谋生的民族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难想见的是,印第安人不是永远不想变得文明开化,就是他们想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
文明是一个社会在同一个地方长期劳动的产物,它是代代相传的。在所有的民族中,文明最难以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就是狩猎民族。游牧部落虽然经常改变居住地,但他们在迁徙的过程中往往按照一定的路线,并不断重复以前的道路;而狩猎部落的住所则随着他们追逐的猎物的栖息地的改变而改变。
有人曾多次尝试将文明带给印第安人,同时任其保留流浪民族的习性;耶稣会士曾尝试在加拿大这样做,而清教徒曾尝试在新英格兰这样做。[25]但两者都未能创造出任何持久的东西。文明诞生于猎人的小木屋中,但又枯萎于森林中。这些在印第安人中传播文明的人所犯下的最大错误在于他们没有掌握这一点:要使一个民族变得文明开化,首先必须让它定居下来,而要使它定居下来,它就得耕种土地;因此,首先要使印第安人成为农夫。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走向文明的这个初步行动,而且很难让他们采取这个初步行动。
人们一旦沉迷于懒散而充满冒险的猎人生活,几乎就会对农耕所需的定期而有规律的劳作感到一种难以克服的厌恶感。你甚至可以在我们的社会中看到这种现象,但这种现象在狩猎习惯已经成为民族性习惯的民族中更为明显。
除了这个一般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但只存在于印第安人中的原因。我在前文中已经提到这个原因,但我认为我必须在这里重复一次。
北美的土著不仅把劳动视为坏事,而且把劳动视为不光彩的事情,他们的傲慢与文明之间的对抗就像是他们的懒惰与文明之间的对抗。[26]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不认为悲惨地生活在自己用树皮盖的小屋中就是没有维护自己的骄傲和失去了个人价值的表现;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有辱人格的活动;他们将农夫比作耕田的牛,并将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视作奴隶的工作。这并不是说他们不认同白人的能力和伟大的智慧;但是,即便他们赞扬我们的劳动成果,他们也蔑视我们获得这些劳动成果的手段;而且,即便他们受到了我们的影响,却仍然觉得他们自己比我们更优越。在他们看来,打仗和狩猎是唯一能够体现人类价值的工作。[27]因此,悲惨地生活在森林深处的印第安人与中世纪生活在城堡中的贵族[28]有着同样的思想和见解,他们只要变成征服者,便与中世纪的贵族毫无差别了。这是多么奇怪啊!如今,欧洲的古老偏见存在于新大陆的森林之中,而不是存在于居住在新大陆沿岸的欧洲人中。
在本书的内容中,我不止一次试图使读者理解,社会状态在我看来对法律和民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请允许我在这个主题上补充几点。
当我发现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与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在相似之处时,当我发现泰西塔斯叙述的习俗与我有时目睹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存在相似之处时,我不禁认为既然同样的原因在两个半球造成了同样的结果,那么要在明显不同的人类活动中找出少数几个促使其他事实产生的主要事实不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不禁想在我们所说的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中找到野蛮人的习惯,在我们所说的封建思想中找到野蛮人的观点。[29]
尽管恶习和偏见在妨碍北美的印第安人成为农夫和接受文明,但是现实的需要有时迫使他们这样做。
南部的几个相当大的部落,尤其是其中的切罗基部落和克里克部落[30],发现自己已被欧洲人所包围了,这些欧洲人有的从大海沿岸登陆,有的沿俄亥俄河顺流而下,有的沿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同时蜂拥至他们的周围。他们没有像北部的那些部落那样被从一个地方驱赶至另一个地方,但他们逐渐被限制在一块非常狭窄的土地上,就像是被猎人赶进圈套的猎物那样,只能束手就擒了。这些被置于死亡和文明之间的印第安人发现自己只能像白人那样通过劳动养家糊口;因此,他们成为农夫,但他们并没有完全放弃他们原有的习惯和民情,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做出了必要的牺牲。
切罗基部落比其他部落更进步一些;他们创造了一种书面语言,建立了相当稳定的管理组织;而且,由于新大陆中的一切都以极快的速度发展,所以他们在所有人都拥有衣物之前就拥有了第一份报纸。[31]
混血儿的出现格外有利于欧洲人的习惯在这些印第安人之间的迅速传播。[32]混血儿拥有父亲的知识,但又没有完全放弃母方种族的野蛮习惯,他们形成了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天然纽带。凡是混血儿较多的地方,野蛮人都在逐渐地改变他们的社会状况和民情。[33]
因此,切罗基部落的成功证明印第安人有能力接受文明,但其决不能证明他们能够获得成功。[34]
印第安人难以在接受文明方面获得成功主要源于一个他们无法摆脱的普遍原因。
如果你仔细阅读历史,你会发现一般来说野蛮民族都是靠自己的努力逐渐走向文明的。
当它们主动向外族汲取知识的时候,它们总是处于征服者的行列,而非处于被征服者的行列。
当被征服的民族是开化的民族,而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罗马帝国被北方蛮族入侵时,或者当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胜利赋予野蛮民族的权力足以使其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使其达到与文明人所处的水平相当的水平;一个凭借的是武力,另一个凭借的是智慧;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技术和学科,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最后,野蛮人把文明人引入了他们的宫殿,而文明人则对野蛮人开放他们的学校。但是,当拥有物质力量的民族也拥有智力优势的时候,被征服的一方很少能够变得文明,他们不是后退便是走向灭亡。
因此大体上,你可以说野蛮人手持武器寻找知识,而不能说他们凭借自己寻找知识。[35]
如果现在居住在大陆中部的印第安部落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走向开化,他们或许能够获得成功。当时,他们优越于周围的野蛮部落,他们可以逐渐获取力量并累积经验,而当欧洲人后来出现在他们的边界之上时,即使他们不能够维持自己的独立,但至少他们能够使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得到认可并与征服者融为一体。但是,印第安人的不幸之处在于他们在同一个最开化的民族,我再补充一句,同全世界最贪婪的民族接触的时候,他们仍然处于半野蛮的状态;也就是说,印第安人找到的老师要成为他们的主人,他们在接受文明的同时也接受了压迫。[36]
自由地生活在森林中的北美印第安人是贫困的,但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次于任何人;当他们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层之后,他们只能处于最下层;因为当他们走进一个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社会时,尚处于无知而贫穷的状态。在经历了激动不安、充满了灾祸和危险,同时又令人高兴和自豪的生活之后[37],他们必须服从于单调无味的、浑浑噩噩的、堕落的生活。在他们的眼中,在羞辱中通过劳动赚来的供他们糊口的面包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带来的唯一成果。
而他们并非总是能够获得这样的成果。
当印第安人开始效仿邻近的欧洲人,并开始像他们那样耕种土地的时候,他们很快就遭受了激烈的竞争对他们造成的严重损害。白人精通农业技术,而印第安人则刚刚开始接触一门他们以前从未掌握过的技术。白人轻而易举就能够获得丰收,而印第安人则要费尽力气才能够使土地上长出庄稼。
欧洲人生活在与自己具有同样的生活需要的人们中间,而且他们也了解这种需要。
野蛮人生活在与他们为敌的白人中间,而他们对白人的民情、语言和法律一无所知,但他们的生活又离不开白人。他们只有同白人交换物品才能够获得生活所需的物品。因为他们的同胞不再能够向他们提供本来就微薄得可怜的帮助。
因此,当印第安人想要出售自己的劳动成果时,他们并非总是像白人农户那样寻找买主,而且他们只有付出较高的代价才能够产出白人以低价出售的产品。
这样一来,刚刚摆脱野蛮民族的不幸的印第安人,再次面临开化民族造成的更大的悲惨境遇,他们认为在我们的富裕环境中生活,困难程度几乎不亚于他们生活在森林之中。
此外,他们四处漂泊的生活习惯还没有被完全丢弃。他们的传统还没有失去作用,他们对狩猎所拥有的热情还没有被彻底熄灭。昔日在森林深处享受的野蛮乐趣现在只是在他们的模糊的记忆中留下了鲜明的痕迹;他们以前在森林中遭受的困苦在他们看来似乎反而不可怕了,以前在森林中遇到的危险也不算大了。他们以前在彼此平等的人民中所享有的独立与他们如今在文明社会中所处的奴隶地位形成了鲜明对比。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曾经长期自由生活的荒野仍然在他们身边,他们只需步行几个小时就能够回到那里。如果他们的那块半荒半垦的土地被他们的白人邻居以一笔在他们看来相当可观的款项买去,而欧洲人给他们提供的这笔钱可能使他们远离白人过上幸福而安宁的生活。那么,他们就会放下犁头,重新拿起武器,永远地回到荒野之中。[38]
根据我所引用的关于克里克族和切罗基族的描述,你能够判断这幅悲惨的画面属实。
这些印第安人在他们所做的少数事情上体现出来的天资无疑与欧洲人在他们的大事业上体现出来的天资是没有多大差异的;但是,民族就像个人那样,无论它的智力和能力如何高强,它也需要学习的时间。[39]
当这些野蛮人致力于变得更文明开化的时候,欧洲人继续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并逐渐缩小包围圈。现在,这两个种族终于相见,他们接触了彼此。印第安人虽然已经优于他们的野蛮祖先,但他们仍然大大不如他们的白人邻居。欧洲人依靠自己的资源和知识,没多久就将土著居民因占有土地而能够得到的大部分好处占为己有;欧洲人在土著之间定居,占据土地或者低价收购土地,并凭借印第安人无力抵抗的竞争摧毁他们。被隔绝在自己的土地中的印第安人除了在一个人数众多且占据统治地位的民族的包围之中,形成一个不够安分守己的小型殖民地之外,便一无是处。[40]
华盛顿在致国会的一篇咨文中曾经说过:“我们比印第安各部落更文明、更强大;为了我们的荣誉,我们应当友善,甚至是宽容地对待他们。”
这一高尚且合乎道德的政策却没有被遵守。
殖民者的贪婪通常与政府的暴政相结合。尽管切罗基部落和克里克部落在欧洲人没有到来之前就已经在他们的土地上定居,尽管美国人往往像对待外来民族那样对待他们,但他们所在的各州都不想承认他们是独立的民族,并强迫这些刚刚走出森林的人服从于他们的行政管理、习惯和法律。[41]贫困曾促使这些不幸的印第安人走向文明,压迫现在又将他们赶回野蛮。他们之中有很多人,放弃了半荒半垦的土地,恢复了野蛮人的生活习惯。
如果你留意南部各州的立法机构采用的保证措施,留意它们的统治者的行为和它们的法院的诉讼行为,你将不难认识到把印第安人完全撵走才是这些州同时采取的措施的最终目标。居住在联邦这部分领土上的美国人艳羡地注视着土著人所拥有的土地[42];他们觉得这些印第安人还没有完全丧失以前的野蛮习惯,而在文明扎根于印第安人的土地之前,他们想让这些印第安人感到绝望并强迫其迁居。
在某些州受到压迫的克里克部落和切罗基部落曾到中央政府去讨说法。中央政府并没有对这些州的不幸遭遇表现得麻木不仁;中央政府衷心希望能够帮助这些土著的残余,愿意确保它曾经赋予他们的占据土地的自由。[43]但当中央政府决定着手实施这一计划的时候,这几个州都坚决反对,于是,中央政府为了避免使美联邦陷入危机,只能贸然地决定任由那几个已经处于半毁灭状态的野蛮人部落自生自灭了。[44]
无力保护印第安人的联邦政府至少曾设法减轻他们的苦难,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政府决定由它出资把这些印第安人迁往别处。[45]
在北纬33度到北纬37度之间,有一大片广阔的土地,其因流经它的大河而被命名为阿肯色。它有一侧与墨西哥交壤,另一侧为密西西比河岸。它的境内有大量河流纵横交错,气候温暖,土地肥沃。只有几个野蛮人的游猎部落存在于这片土地之上。[46]这部分地区接近墨西哥,但距离美国白人居民的居住区较远,因此联邦政府想将南部的土著居民转移至此处。
在1831年底,据说已有10 000名印第安人来到阿肯色河岸,其他人每天陆续抵达这里。但是国会并未使这些它想要支配的人达成完全一致的意愿。有些赞同国会决定的印第安人愉快地离开了充满暴政的家园;最开化的印第安人拒绝抛下他们正在生长中的庄稼和新建的住所;他们认为接受文明的进程一旦中断便无法再次恢复;他们担心刚刚养成的定居生活习惯将会永远消失于仍是野蛮人居住的而且未给种田人的生活提供准备的地区之中;他们知道他们在这些新的荒野中会遇到敌对部落,而他们既没有野蛮人的体力又没有文明人的智力来与这些敌对部落抗争。此外,印第安人不难发现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安排都是暂时性的。谁能够担保他们最终将在自己的新庇护所中安宁地生活下去呢?美国政府向他们承诺将确保他们在那里的安全,但美国政府对于他们曾经占据的土地也做出过最庄严的保证。[47]的确,美国政府现在不再夺走他们的土地,但它听任别人侵占他们的土地。毫无疑问,再过几年,同一伙白人会像现在这样再次踏上阿肯色的荒原;那时,他们将会遭受同样的苦难,而且同样没有补救措施;他们迟早会失去土地,迟早会走向灭亡。
联邦政府对印第安人实施的政策没有各州对印第安人实施的政策那么贪婪和暴力,但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缺乏良好的信用。
这些州在把所谓的法律恩典授予印第安人的时候[48],就已经预料到这些印第安人宁愿远走他乡也不愿意服从于这些法律;而中央政府在给这些不幸的人在西部安排永久的住所时,并非没有意识到它不能确保他们永远居住在那里。[49]
因此,这些州是凭借暴政迫使野蛮人逃离的,而联邦凭借它的许诺并借助于它的资源,帮助各州驱逐野蛮人。这些不同的措施致力于实现同一个目标。[50]
“根据统治全世界的我们的在天上的父的旨意,”切罗基部落在提交给国会的请愿书中写道[51],“美洲的红色人种变得弱小了,而白色人种则变得强大而知名了。”
当美国人的祖先登上美洲的海岸时,他们发现红色人种是强大的——尽管红色人种当时野蛮而无知,但他们友善地接纳了白色人种,并让出干燥的土地供白色人种歇脚。他们和平相处,握手言欢。
无论白人向印第安人提出什么要求,后者无不欣然满足。在那个时候,印第安人是施予者,而白人是乞求者。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改变。红色人种的力量变得微弱。随着邻居人数的不断增加,红色人种的权力变得越来越小,昔日遍布合众国各地的许多强大部落,如今幸免于难的只剩下几个了。曾经人数众多而且实力强大的北方诸部落如今几乎已经灭绝。这就是美洲的红色人种如今的遭遇。
我们这些幸免于难的红色人种难道也难逃同样的命运吗?[……。——编者注……]从无法追忆的时代起,我们共同的天上的父就将我们现在所占据的土地赐予我们的祖先。[……。——编者注……]我们的祖先又把这些土地作为遗产传给了我们,我们以尊敬的心情把它保存下来,因为这里埋藏着我们至爱的人。我们从未丧失或者放弃这种继承权。请允许我们冒昧地问问你们,除了继承权和自古以来的最先占有权,还有什么更充分的权利能够使一个民族拥有一片土地呢?
我们知道佐治亚州和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最近坚称我们已经丧失了这种权利——但我们认为这样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我们什么时候丧失了这种权利?我们犯下了什么样的滔天大罪,要将我们与故土永远分离?[52]你们是指责我们在独立战争时期曾在大不列颠王国的旗帜下与你们作战吗?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为什么在战后签订的第一个和平条约中,你们没有指出我们已经丧失了这种权利呢?为什么当初没有在条约中加入“美利坚合众国同意赋予切罗基部落以和平,但由于它曾经参加战争,现宣布将切罗基部落视为佃户,当与切罗基部落接壤的州要求它搬走时,它必须接受这样的要求”这样的条款呢?那才是你们提出这一要求的适当时机。但是,你们当时没有想到这一点,而我们的祖先也没有同意任何使他们丧失最神圣的权利和失去他们最宝贵的土地的条约。
这就是印第安人所说的一切;他们所说的都是真实的;在我看来,他们所预见的一切已是无法避免的了。
无论你是从哪方面来考察北美土著的命运,你只会发现他们的灾祸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他们继续保持野蛮,那么他们将被不断驱赶;如果他们想要变得文明开化,那么他们会因与比他们更开化的人相互接触而受到压迫和变贫困。如果他们继续从一个荒野逃到另一个荒野,他们会走向灭亡;如果他们设法定居下来,等待他们的仍然是灭亡。他们只有在欧洲人的帮助之下才能够变得文明开化,但欧洲人的到来使他们堕落,并使他们重新恢复野蛮的生活。只要他们继续在空旷的荒野中生存下去,他们就不会改变他们的民情,而当他们最终被迫想要去改变时,又为时晚矣。
西班牙人曾让他们的猎犬像追逐野兽那样追逐印第安人;他们不加区别、毫无怜悯地像摧毁一座城市那样洗劫新大陆;但他们未能摧毁一切,而且愤怒也有被熄灭的时候。在大屠杀中幸免于难的那部分印第安人最终与他们的征服者融合在一起,并接受了他们的宗教和民情。[印第安人至今仍享有那些曾经征服他们并且某一天可能再次统治他们的人的权利。][53]
相反,美国人对土著居民实施的行为还有讲究规矩和法律的表现。只要印第安人保持野蛮状态,美国人绝不干预他们的事务,并将他们视为独立的民族;在按照条约中规定的手段购买土地之前,他们不允许任何人占有印第安人的土地;如果碰巧某一个印第安部落不能在原地生活下去,美国人会像兄弟那样对它伸出援手,让它在远离故土的地方自由生活。
西班牙人借助史无前例的残酷手段,使自己蒙受奇耻大辱[这种耻辱跟他们的名字一样永世长存],也未能成功灭绝印第安种族,甚至不能阻止其分享他们的权利[54];而美国人则通过一种十分巧妙的、轻而易举的、不慌不忙的、合法的、慈悲为怀的、不流血的、不被世人认为是违反伟大的道德原则[55]的手段达到了双重目的。
当你更好地尊重人道的法律,你就不能消灭人。[但必须承认的是,这个世界是一出可悲又荒谬的戏剧。]
黑色人种在美国占据的地位[56];他们的存在给白人带来的威胁[57]
为什么废除奴隶制和消除它的一切印记在现代比在古代更为困难。——在美国,白人对黑人持有的偏见似乎随着奴隶制度的废除而日益加深。——黑人在北方和南方各州中的地位。——为什么美国人要废除奴隶制。——残忍对待奴隶的奴役会使主人变得贫困。——俄亥俄河右岸和左岸之间出现的差异。——这些差异应当归因于什么。——奴隶制度随着黑色人种向南方转移而转移。——怎样解释这种现象。——南方各州废除奴隶制时所遇到的困难。——将来的危险。——人们的忧虑。——在非洲建立一个黑人殖民地。——为什么南方的美国人在厌恶奴隶制的同时反而加剧了这种制度的残酷性。
印第安人在孤立状态中生存,并将在孤立状态中灭亡;但是黑人的命运在某种程度上与欧洲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尽管这两个种族相互联系,但是他们并没有混为一体。他们难以完全分开,也难以完全结合。
在威胁美国的未来的所有最强大的灾难中,最可怕的灾难是黑人在这片国土上的出现。无论你的出发点是什么,当你考察联邦的当前困难和未来的危险时,你几乎总是归结于这一个主要事实。
一般来说,人们在做出巨大的、不断的努力时常常会造成长期的灾难;但有一种灾难却是悄悄地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最初,你几乎没有注意到它存在于权力的滥用之中;它始于一个在历史上没有留下名字的人的手;它就像是被诅咒的种子那样被撒在大地上的某些地方;经过自身繁殖,它毫不费力地四处传播,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自然成长起来。这个灾难就是奴隶制。
基督教原本废除了奴役,而16世纪的基督教徒又将它恢复;但是,他们绝不是将其作为一种例外实施于他们的社会,而是针对整整一个种族实施的。因此,他们使人类受到一次规模虽然不大,但治愈却极为困难的创伤。[58]
必须仔细辨别两件事情:奴隶制本身和奴隶制的后果。
奴隶制造成的直接灾难,在古代和现代大致相当,但这两种灾难的后果是不同的。在古代,奴隶与他的主人属于同一个种族,而且奴隶的教育和知识水平往往高于他的主人。[59]是否拥有自由是他们之间存在的唯一差异;一旦赋予奴隶自由,奴隶就能够与主人混为一体。
因此,古代人凭借简单的方法就能够使自身摆脱奴隶制和奴隶制的后果;这个方法就是释放奴隶,而且只要他们普遍采取这个方法,就能够获得成功。[60]
但这并不是说在古代,奴役被取消之后,奴役的痕迹不会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存在。[社会的不平等总是会带来真正的不平等。]
有一种天生的偏见使人们蔑视次于自己的人,而当这些人与自己平等之后,这种蔑视仍然长期存在;在财富或者法律造成真正的不平等之后,总是伴随着一种扎根于民情的想象中的不平等;但在古代,奴隶制的这种次要影响终会消失。获得解放的奴隶很快就会与生来自由的人完全一样,以致很快就无法将他们与那些自由人区分开来。
古代人最大的困难在于改变法律,现代人最大的困难在于改变民情,而对于我们来说,真正的困难又与古代人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
这是因为现代人以最致命的方式将奴隶制的无形和短期作用与种族差异的有形和长期作用结合在一起。奴隶制度的回忆会令某些种族感到耻辱,但是这些种族又总是回想起这些记忆。
没有一个非洲人是以自由的身份来到新大陆的海岸上的;因此,今天居住于新大陆的非洲人不是仍为奴隶就是被解放的奴隶。因此,黑人一出生就将耻辱的外在标志传给了他们的所有后代。法律可以废除奴役制度,但只有上帝才能将这些耻辱的印记抹去。[61]
现代的奴隶不仅在自由上,而且在起源上都与奴隶主有所不同。你可以使黑人获得自由,但他们对于欧洲人而言仍然是陌生人。
情况还不仅仅如此。这些生来低贱的人是以奴隶身份进入我们的社会的异类,我们只能勉强承认他们具有人类的一般特征。在我们看来,他们面目可憎、智力有限、趣味低下,我们几乎将他们视为介于畜生和人类之间的生物。[62]
因此,在废除奴隶制度之后,现代人还要摧毁三种比奴隶制更难琢磨、更加顽固的偏见:奴隶主的偏见、种族的偏见和白人的偏见。
这对于有幸出生于自然使我们都一样和法律使我们都平等的同胞之间的我们来说是非常困难的;我所说的这种困难是指,对我们来说,理解将美国黑人与欧洲人隔开的那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类比法得出一个不大离谱的看法。[63]
我们曾在我们之间发现一些主要由立法原则造成的较大的不平等。什么能够比纯粹的法律不平等更具虚构的特色呢?什么能够比在明显相似的人之间建立永恒的差别更违背人类的本能呢?但是,这种差异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它们仍然存在于许多地方,并到处留下只有时间才能够抹去的存在于想象中的痕迹。仅是法律所造成的不平等都如此难以根除,那么如何消除那种似乎在本质上具有不可动摇的基础的不平等呢?[64]
至于我,当我想到无论何种性质的贵族团体都难以与人民群众相混合,以及它们为了保护将其与人民群众隔开的思想屏障而一连几个世纪煞费苦心的时候,我觉得要看到一个以鲜明而不朽的标志为基础的贵族制度走向毁灭应该是没有希望了。[65]
因此,在我看来,那些希望终有一天欧洲人会与黑人混为一体的人不过是痴人说梦。我的理性使我无法相信这一点,而我也没有发现任何能够证明这一点的事实。
迄今为止,凡是白人最强大的地方,他们都使黑人处于落魄或者奴隶状态;凡是黑人最强大的地方,他们都会消灭白人;这向来是这两个种族之间唯一可能出现的结局。
如果我审视今天的美国,我会清楚地发现在这个国家的某些地方,将这两个种族分隔开来的法律屏障正在逐渐消除,但民情的屏障并非如此。我发现奴隶制逐渐衰弱,但产生奴隶制的偏见仍然坚不可摧。
在黑人不再是奴隶的联邦区域,他们是否与白人更接近呢?每个居住在美国人都会注意到情况截然相反。[在全联邦中,没有哪个地方比这两个种族在新英格兰[北方]分隔得更远。]
在我看来,已经废除奴隶制度的各州与尚存在奴隶制度的各州相比,前者的种族偏见更为强烈,而且没有哪个地方的种族偏见像从来不知道奴隶制度为何物的那些州那样令人难以容忍。[66]
的确,在联邦北部,法律允许黑人与白人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a)但舆论却要辱骂与黑人女性结婚的白人男性,而且也很难见到这样的婚配例子。
几乎在所有宣布废除奴隶制度的各州中,黑人被赋予了选举权;(b)但是如果他们投出选票,他们的生命会受到威胁。[67]当他们受到压迫时,他们可以去告状,但他们能够找到的法官都是白人。法律允许黑人担任陪审员,(c)但偏见却使他们无法成为陪审员。他们的子女不能进入为欧洲人开办的学校。在剧院中,即便黑人有钱也无权购买与他们曾经的主人并排的座位;(d)在医院中,他们要与白人分隔开。黑人能够像白人那样礼拜同样的上帝,但是不能在同一座教堂中祈祷。他们有自己的神父和教堂。(e)天堂之门虽然没有对黑人关闭,但不平等的身份只能使他们止步于来世的边缘。当黑人死亡之后,他们的骨头被丢弃在一旁,身份的不同导致他们在死后都是不平等的。
因此,黑人虽然获得了自由,但他们不能分享向他们宣布大家都已经平等的那些人所享有的权利、喜悦、劳动机会和痛苦,甚至不能享有同样的坟墓;无论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他们都不能与那些人待在一起。
[这是多么可悲的嘲弄啊!]
在奴隶制度仍然存在的南方,黑人反而没有遭受如此小心谨慎的隔离;他们有时能与白人一起劳动、一起娱乐;在一定程度上,他们能够与白人混合在一起。立法对黑人更严格,但是人们的习惯则更加宽容、更加温和。
在南方,奴隶主不畏惧于将奴隶提升到与自己相当的地位,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愿意,他们总是可以随意地将奴隶扔到垃圾堆里。在北方,白人虽然不再将自己与劣等种族之间的壁垒看得那么重要,但是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免与黑人进行接触,因为他们担心有一天自己会与黑人混为一体。
在南方的美国人中,大自然有时重申它的权力,使黑人与白人暂时恢复平等。在北方,骄傲甚至使人们的最傲慢的激情陷入沉默。如果北方的立法者宣布黑人女性无权与白人男性同床共枕,或许北方的美国人愿意使黑人女性成为他们的临时伴侣;但在北方,法律规定黑人女性可以成为白人男性的合法妻子,白人男性反而因为一种害怕心理而不敢接近她们了。
这就体现了,在美国,排斥黑人的偏见如何随着黑人不再是奴隶而加深,民情中的不平等如何随着法律中的不平等的消失而增加。
但是,既然居住在美国的这两个种族的相对处境正如我方才所描述的那样,那么为什么美国人在联邦北方废除了奴隶制度,而在南方却保留了奴隶制度呢?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加重了奴隶制的残酷性呢?
答案不难找到。因为在美国,废除奴隶制度是为了维护白人的利益,而不是黑人的利益。
[≠美国不仅为世界提供了伟大的真理,并且向世界证明了真理的可靠性。基督教曾经谴责奴隶制是可憎的,美国的经验证明奴隶制是致命的。≠]
第一批黑人被运入弗吉尼亚是在1621年左右。[68]因此在美国,就像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那样,奴隶制诞生于南方。随后,奴隶制从南方逐渐向其他地方发展;但是,奴隶的人数仍然是越往北越少[69];因此,新英格兰的奴隶通常很少。[70]
随着殖民地的陆续建设,一个世纪过去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开始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可以这么说,不拥有奴隶的地区不管是人口上、财富上,还是在福祉上都比拥有奴隶的地区发展得更加迅速。
但是,在没有奴隶的地区,居民不得不自己种地或者雇人种地;而在有奴隶的地区,居民却有不用支付报酬的人手供自己使用。虽然前者要出钱出力,后者既生活悠闲又节约成本,但前者总是能够得到更多的好处。
这样的结果似乎很难解释,因为这些移民全都属于相同的欧洲种族,他们拥有同样的习惯、同样的文明和同样的法律,他们仅在一些不甚明显的地方存在细微的差异。
时间继续前进。在离开大西洋沿岸之后,英裔美国人[欧洲人]日渐深入西部的荒芜地区;他们在那里找到了新的土地并适应了新的气候;他们克服了各种各样的障碍;他们的种族混为一体,有的人从南方来到了北方,有的人则从北方来到了南方。所有这些原因,同时产生了相同的结果;大体上,没有奴隶的殖民地比奴隶制盛行的殖民地拥有更多的居民,也更加繁荣。
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你开始注意到残忍地对待奴隶的奴隶制度对奴隶主而言是致命的。
俄亥俄河两岸所发生的一切证明了这个事实的真实性。
被印第安人命名为俄亥俄河即最美丽的河流的这条河,流经人类有史以来居住过的最好的河谷之一。起伏的土地延展于俄亥俄河两岸,那里的土地每天都在为农夫们提供着无穷无尽的宝藏;在河流两岸,空气同样清新,气候温和宜人;河流的两岸,形成了一个辽阔的大州的边界;在左岸,以弯弯曲曲的俄亥俄河为界限的是肯塔基州;而右岸的这个州借用了这条河流的名字。这两个州仅在一方面存在不同之处:肯塔基州允许奴隶存在,而俄亥俄州驱逐了所有的奴隶。[71]
因此,置身于俄亥俄河中的旅行者顺流而下,直到驶入密西西比河,可以说他就像在自由和奴役之间航行;而他只需放眼看一下两岸,就立刻能够判断哪一岸对人类更有利。
在河流的左岸,人口分散,偶尔看见一群无精打采的奴隶在半荒半垦的土地中穿行;被砍掉的原始森林不断长出新的树木;人类似乎比较懒惰;只有大自然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
相反,在河流的右岸,传出嘈杂的轰鸣,其表明远方有工厂;茂盛的庄稼覆盖着田野;雅致的住所体现了农夫的喜好和兴趣;到处都是富庶的景象;人们似乎富有而满足;这是他们自己的劳动成果。[72]
肯塔基州建于1775年;俄亥俄州创建于12年后[73];美洲的12年能胜过欧洲的半个世纪。如今,俄亥俄州的人口总额已经比肯塔基州多250 000人。[74]
奴隶制和自由所造成的不同影响是不难理解的,其足以解释古代文明和现代文明之间存在的差异。
在俄亥俄河的左岸,劳动和奴隶思想被混为一谈;在俄亥俄的右岸,劳动与福祉和进步联系在一起;在左岸,劳动是下贱的,在右岸,劳动是光荣的。在俄亥俄河的左岸,你不能找到任何白人劳工,因为他们害怕变得像奴隶那样,所有的工作都是由黑人完成的。在俄亥俄的右岸,你几乎找不到懒惰之人,白人将他们的精力和智力都投入到所有劳动之中。
因此,在肯塔基州负责利用自然财富的人既缺乏热情又没有文化;而拥有这两种东西的人不是什么也不干,就是到对岸的俄亥俄州利用自己的勤勉,并能不受侮辱地运用它。
的确,在肯塔基州,奴隶主使用奴隶而不用向他们支付报酬,但是他们从奴隶的劳动中获得的成果不大,而他们付给自由工人的工钱,却使他们获得了远远高于工人劳动价值的收益。[75]
你得向自由劳工支付报酬,但他们比奴隶工作得更快,而工作的迅速是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之一。白人出卖他们的劳动力,但只有当他们的劳动力有用时才会有人购买;黑人不要求对他们的劳动支付报酬,但奴隶主得养活他们一辈子;不管他们在老年还是在壮年,不管他们处于不能创造收益的童年还是精力旺盛的青年,不管他们是生病还是健康,奴隶主都得养活他们。因此,只有支付报酬才能够使这两种人工作:自由劳工所得的是薪酬,而奴隶得到的是教育费、生活费、抚养费和服装费。奴隶主为了养活奴隶而支付的报酬是零散的、小额的;你几乎很难注意到它。而你支付给劳工的报酬是一次性给付的,它似乎能够让领到钱的人发家致富;但事实上,花在奴隶身上的钱比支付给自由劳工的薪酬还要多,而奴隶的劳动效益较低。[76]
奴隶制的影响延展得比这更远,它甚至触及奴隶主的心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思想和喜好。在俄亥俄的两岸,自然赋予人们事业心强和精力充沛的性格;但河流两岸的居民在发挥这个共同品质之时却存在不同之处。右岸的白人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生活,追求物质福利是他们生存的主要目标;由于他们所居住的地区为他们的事业提供了无穷无尽的资源,并且不断提供了对他们具有吸引力的前景,因此他们的激情超过了人类贪婪的一般界限。你发现他们在致富的欲望的驱使下勇敢地踏上了幸运为他们开辟的每一条道路;他们不管是去当水手还是去当拓荒者,不管是去做工人还是去当农民,都以坚定不移的毅力完成工作或者面对不同工作中存在的危险。他们的天资具有令人不可思议之处,他们争取胜利的决心具有一种英雄主义气概。
左岸的美国人不仅蔑视劳动,而且看不起劳动所成就的一切事业;生活在闲散安逸之中,他们拥有懒惰之人才有的喜好;在他们眼中,金钱失去了它的一部分价值;他们对财富的追求远远不如他们对刺激和玩乐的追求,他们用于这方面的精力不亚于他们的邻居在其他事务上投入的精力;他们热爱着打猎和打仗;他们纵情于最激烈的肢体运动;武器的使用对他们来说习以为常,他们在幼年时就已经学会在一对一的格斗中玩命。因此,奴隶制度不仅没有使白人发家致富,而且使他们失去了发家致富的欲望。
两个世纪以来,这些相同的原因在北美的英国殖民地中产生了各不相同的作用,其最后使南方人和北方人的经商能力产生了巨大差异。今天,只有北方有轮船、工厂、铁路和运河。
这种差别不仅在对比南北两方的时候是显著的,而且在对比南方各地的居民时也可为人所知。在联邦最南端的几个州中,几乎所有投身于商业贸易和试图利用奴隶制获得好处的人都来自北方;每天都有北方人来到美国的这部分领域中,因为这里没有他们所担心的竞争;他们在那里发现了当地人尚未注意到的资源,随后利用他们原本不赞成的制度,获得了比建立这一制度的人更多的好处。
如果我想继续类比下去,我会轻易证明美国南方人和北方人在性格上表现出的显著差异几乎全都来自奴隶制度,但这超出了我的主题。我现在想要研究的不是奴役造成的一切影响,而是奴役对那些接受奴役的人的物质繁荣产生了什么影响。
[≠我现在要说的是这一点:在所有的现代民族中,美国人是同时将平等和不平等推到极致的民族。他们将普选权和奴役结合在一起。按照这种方式,他们似乎用相反的论据证明了平等的好处。有人宣称,美国人通过建立普选权和[人民]主权原则,使全世界认清了平等的好处。至于我,我认为他们尤其是通过建立奴役证明了这一点,而且我发现他们通过民主而建立的平等优势小于通过奴隶制而建立的平等优势。≠]
奴隶制对财富的产生所造成的这种影响在古代未能被人们所充分理解。当时,奴隶制存在于整个文明世界中,那些不知道奴隶制为何物的都是野蛮民族。因此,基督教废除奴隶制只是为了维护奴隶的权利;今天,你可以奴隶主的名义攻击奴隶制。在这一点上,利益和道德联系在了一起。[77]
随着这些真理在美国变得日益明显,你会发现奴隶制在经验的验证之下渐渐败下阵来。
奴隶制开始于南方,随后由男方发展到北方;如今,它正在败退。而开始于北方的自由,正不断地向南方推进。在一些大州中,宾夕法尼亚州现在是奴隶制度在北方的极限,但在这个州中,奴隶制度也已是摇摇欲坠;紧邻宾夕法尼亚州的马里兰州已经时时着手于废除奴隶制度,而位于马里兰州下方的弗吉尼亚州已经在讨论奴隶制的作用和危险了。[78]
在人类制度发生重大改变的原因中,没有一个是不涉及继承法的。
当长子继承权盛行于南方时,每个家族都有一名不需要劳动而且不想劳动的人成为这个家族的代表;他的那些没有依法享有继承权的家属就像许多的寄生植物那样,依附着他过同样的生活;你在当时的南方家庭中看到的一切场景如今仍存在于欧洲某些国家的贵族家庭中,年幼的子女虽不像年长的子女那样拥有财富,但他们仍然过着懒散的生活。这个相似的结果完全是由于一些完全类似的原因产生于美国和欧洲的。在美国南方,全体白人形成了一个以一定数目的特权人物为领导的贵族团体,这些特权人物的财产是固定不变的,而他们的闲散也是世代相传的。[79]美国贵族团体的这些领袖使白人种族的传统偏见继续存活于他们所代表的团体之中,并体面地保持着闲散的生活方式。你也可以在这些贵族团体中找到穷人,但他们不是劳动者;他们宁愿受穷,也不愿意进行劳动;因此,黑人劳工和奴隶不会遇到任何竞争者。而且不管你对他们的劳动成果持有何种看法,你都得使用他们,因为他们是唯一可以利用的劳动力。
在继承法被废除之后,所有的财产开始同时分散,因此所有的家族同时接近于这样一种状态,即必须依靠劳动维持家族的存在;其中有些家族已经完全消失了;所有家族在这一时刻都已预感到必须自食其力的日子已经来临。今天,你仍能发现富人的存在,但是他们不再能够形成紧密的世袭团体;他们不再拥有能够渗入所有阶级的精神力量了。因此,他们一致同意抛弃轻视劳动的偏见;穷人的数量增加了,但穷人可以自食其力而不必为自己感到羞愧了。因此,财产的平均分配带来的直接成果之一就是创造了一个自由的工人阶级。从自由劳工开始与奴隶进行竞争之后,后者的劣势便逐渐暴露出来,而奴隶制维护奴隶主利益的根本原则受到了打击。
随着奴隶制的颓败,黑人便沿着奴隶制的退路跟奴隶制一起回到了他们最初离开的热带地区。
这个现象乍看之下似乎有些奇怪,但我们很快就能够理解它。美国人虽然废除了奴役的原则,但他们没有使奴隶获得自由。
如果我不引用一个例子,或许读者很难理解我接下来要叙述的内容。我将以纽约州为例。在1788年,纽约州禁止在其境内贩卖奴隶。这是以间接方法禁止输入奴隶。从那以后,黑人人口仅依靠自然繁衍增加。八年之后,该州采取了一项果断的措施,它宣布在1799年7月4日之后,所有父母均为奴隶的新生儿获得自由身份。因此,所有增加奴隶人数的渠道都被关闭了;虽然奴隶仍然存在,但你可以说奴役已经不复存在了。
当北方的一个州以这种方式禁止输入奴隶之后,便没有人再从南方向北方贩卖黑人了。
当北方的一个州禁止贩卖黑人之后,不再容易脱手的黑人对于拥有他们的人来说成为累赘,但将这些奴隶运往南方仍是有利可图的。
当北方的一个州宣布奴隶的子女生来享有自由之后,奴隶失去了很大一部分市场价值;因为他的子孙后代不再成为市场的一部分,但将这些奴隶运往南方则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
因此,同样的法令虽然防止南方的奴隶来到北方,但其将北方的奴隶赶到了南方。
但还有另一个原因比我刚刚提到的原因更强大有力。
在一个州中,随着奴隶人数的不断减少,其日渐察觉到自己对自由工人的需求。随着自由工人接手各行各业,由于奴隶劳动的生产效益较低,所以奴隶成为一种价值不大或者用处不大的财产,但将奴隶输出至南方仍然能获得很大的收益,因为南方没有令人担忧的竞争。
因此,奴隶制的废除没有给奴隶带来自由,它只是改变了奴隶的主人,将奴隶从北方送到了南方。
至于已经获得解放的黑人和那些在奴隶制度被废除之后诞生的黑人,他们没有离开北方前往南方,但他们发现自己在欧洲人中的处境与土著居民没有什么不同;在财富和知识远远高于他们的欧洲人之间,他们仍然是半开化的、没有权利的人;他们既受到法律的压制统治[80],又受到民情的排挤。[81]他们在某些方面比印第安人还要不幸,他们无法抗拒自身的奴隶思想,他们不能宣称某块土地为他们所有;许多人因为穷困而走向死亡[82];其他人则聚集在某些城市中,从事最粗重的工作,过着不稳定而悲惨的生活。
由于在奴隶制度被废除之后,白人的人数以两倍的速度增长,而黑人的人数仍以他们未获自由时的速度增长,所以黑人很快就会被淹没于白人的人海之中。
奴隶耕作的土地,通常比自由人耕作的土地上的人口稀少;此外,美国是一个新建的国家,因此,当一个州废除奴隶制度的时候,其尚有一半土地无人居住。一个州在取缔奴役之后,随即便察觉到其对自由工人的需求,于是大量勇敢的冒险家从国家的各个部分涌了进来;他们来到这里是为了从刚刚对人类事业开放的新资源中谋取利益。土地被他们所划分,它的每个部分都被白人家庭所占有,他们在那里安家立业。欧洲移民就这样挺进了废除奴隶制度的各个州。前往新大陆寻找安逸和幸福的欧洲穷人,如果定居在视劳动为耻辱的地区中,能够干些什么呢?
因此,白人的人口在自然繁衍的同时由于大量移民的涌入而不断增加,而黑人的人口却没有得到移民的补充,其日渐减少。很快,这两个种族的人口比例彻底颠倒。一无所有的黑人变成了不幸的残存者,成为一个又小又穷的四处流浪的部落,消失在人口众多且拥有土地的白人之中;除了不公正和苛刻的待遇之外,他们不拥有其他的待遇。
在西部的大部分州中,至今尚无黑人的踪迹;在北部的所有州中,黑人逐渐减少。因此黑人将来要面对的问题是被挤到一个狭小的空间中;这个问题虽然尚未让人感到害怕,但也不是能够被轻易解决的。
越是朝南方走,你会发现有效地废除奴隶制越加困难。这一结果源自几个必须加以阐述的物质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气候;毫无疑问,越是靠近热带,劳动对欧洲人而言就越发困难;许多美国人甚至断言那样的纬度对他们而言是致命的,而黑人却能够忍受那样的气候而没有任何危险[83];但我不认为这个想法是有经验基础的,其只能促使联邦南方的居民产生懒惰的想法。联邦的南方并不比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南方更热[84],为什么欧洲人不能像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那样劳作呢?既然奴隶制在意大利和西班牙被废除之后,奴隶主没有走向死亡,那么同样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出现在欧洲呢?因此,我不认为大自然禁止被死亡的痛苦所折磨的佐治亚州和佛罗里达州的欧洲人依靠土地自给自足;但是,他们在那里的劳动肯定比新英格兰的居民更辛苦,而且较为低产。[85]这样一来,自由劳工在南方失去了他们优于奴隶的一部分优势,因而延缓了奴隶制度的废除。
欧洲的作物全都能在联邦的北方生长,而联邦的南方却有其特有的作物。
人们发现利用奴隶种植谷类作物是一种花费高昂的经营方式。在没有实行奴隶制的地区种植小麦的农户中,他们通常仅雇用少量劳工为其工作;事实上,他们只在收割或者播种的季节雇用更多劳工,后者只是暂时居住在他们的土地上。
为了完成只需要几天就可以完成的播种和收割工作,生活在实行奴隶制的州中的农户需要在一整年的时间养活一大批奴隶;而奴隶不像其他的自由劳工那样,一方面为了自己而工作,一方面等待别人雇用他们。为了使用奴隶的劳动力,就必须把他们购买下来。
除了这些普遍存在的不利因素之外,相对于种植其他作物的地方而言,奴隶制在本质上不适用于种植谷物作物的地方。
相反,种植烟草、棉花特别是甘蔗的地方需要不断的田间管理。在那里,妇女儿童都能派上用场,但在种植小麦的时候却不是如此。因此,奴隶制度在本质上更适合于种植我方才提到的这几种作物的地区。
烟草、棉花和甘蔗只适合在南方生长,它们在那里是当地的主要经济来源。若是废除奴隶制度,南方人就会发现自己面对下列选择:他们不是被迫改变自己的种植制度,同比他们更有活力、更富经验的北方人展开激烈竞争,就是在不使用奴隶的前提下仍然种植原来的作物,同仍然保留奴隶制度的南方其他各州展开激烈竞争。
因此,南方拥有北方所不拥有的保留奴隶制度的特殊原因。[86]
但是,还有一个比其他一切理由更强有力的理由。如果真的有必要,南方确实是可以废除奴隶制的,但是南方要如何清除黑人呢?在北方,奴隶制的废除和奴隶的驱逐是同时进行的。在南方,你不能寄希望于在同一时间获得这种双重效果。
为了证明奴隶制在南方比在北方更合乎自然、更有利,我认为只需指出南方的奴隶人数比北方多得多就足够了。第一批非洲人被输入南方,而奴隶人数不断增加的也是南方。当你越往南方前行,你越会发现以闲散为荣的偏见逐渐增强。在距离热带最近的几个州中,几乎没有一个白人从事劳作。因此,南方的黑人总数自然多于北方。就如我方才所说的那样,他们的数量还在日渐增加,因为南方黑人的数量随着联邦北方一代的奴隶制的废除而增加。因此,南方黑人数量的增加不仅是由于人口的自然繁衍,而且由于北方黑人的被迫南迁。非洲人种在联邦南方增加的原因与欧洲人在北方迅速增加的原因类似。
在缅因州,每300个居民中有一个黑人;在马萨诸塞州,这个比例数为100∶1;在纽约州为100∶2;在宾夕法尼亚州为100∶3;在马里兰州为100∶34;在弗吉尼亚州为100∶42,而在南卡罗来纳州则高达100∶55。[87]这是黑人与白人在1830年的人口比例。但是这个比例在不断改变:北方日渐减小,而南方日渐增大。
显然,联邦最南端的各州不能像北方各州那样废除奴隶制度,否则会遇到北方各州不必担忧的一些严重危险。
我们已经了解北方各州是如何谨慎地处理奴隶制与自由过渡的。他们保留了目前这一代人的奴隶身份,而将自由赋予其未来的子女;按照这种方式,黑人被逐渐引入社会之中,而将那些可能滥用自由的人保留在奴役状态之下,直到他们能够管理自己并学会享用自由的技能,再将自由赋予他们。
将这种方法应用到南方是比较困难的。当你宣称从某个时间开始黑人的子女将获得自由,你就将自由的原则和思想引入到奴隶们的内心深处;被立法规定为奴隶的黑人在看到自己的子女获得自由之后,会因他们之间出现的不平等的命运感到惊讶,他们会变得焦虑而愤怒。从那一刻开始,奴隶制在他们眼中失去了时间和习惯赋予它的那种道德力量,从而沦为一种显而易见的暴力的滥用。[因此,这种使子女获得自由的法律很难确保父母的奴隶身份。]北方的人就不用担心黑人进行这样的对比,因为北方的黑人极少,而白人众多。但是在南方,如果自由的曙光同时普照两百万黑人,那么压迫者必定会为之颤抖。[88]
在解放了奴隶的子女之后,南方的欧洲人很快就被迫将同样的好处延伸至全体黑人。
我在上文中已经说过,在北方,从奴隶制被废除的那一刻起,甚至从即将废除奴隶制的那一刻起,一种双重运动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奴隶们离开北方被运往南方,北方各州的白人和欧洲的移民急于取代他们的位置。
这两种情况不能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上面提到的南部诸州中。一方面,南方的奴隶人数众多,人们不能寄希望于将他们全部迁走[89];另一方面,欧洲人和北方的英裔美国人畏惧于到劳动尚未恢复荣誉的地区中生活。此外,他们有理由认为在黑人人口超过或者等于白人人口的各州中,容易遭受巨大的不幸,因此他们不愿意到那里创业。
因此,在废除奴隶制度之后,南方人并没有像他们的北方同胞那样使黑人逐渐获得自由;他们不但没有明显减少黑人的数量,而且没有抑制他们的增长。因此,在几年之后,你将发现一个与白人居于同等地位的强大的自由的黑人民族。
今天这种以权力的滥用[90]维持奴隶制度的方法,在那时将成为令南方的白人感到恐惧的严重危险的根源。今天,只有欧洲人的后裔拥有土地;他们是所有行业的绝对主人;只有他们拥有财富、知识和军队。黑人不拥有这些优势;但他们没有这些优势也能够存活下去,因为他们是奴隶。一旦获得自由,他们就必须自食其力,他们能够在不具备这些优势的情况下继续生存下去吗?白人在奴隶制存在期间所做的一切,在奴隶制被废除之后会给他们带来很多危险。
让黑人处于奴役地位,就能够使他们处于一种近乎野蛮的状态;一旦他们获得自由,就不能阻止他们增长知识,认识到他们自己的弊端,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法。此外,还有一个关于相对公正的特殊原则深深地扎根于人们心中。同一阶级内部存在的不平等与不同阶级之间出现的不平等相比,能够对人们产生更大的影响。人们能够理解奴隶制度为何物,但他们怎么可能理解几百万公民长久以来忍受的耻辱和世世代代遭受的苦难呢?在北方,已经获得自由的黑人仍在经历这些苦难和遭受这些不公正的待遇;但他们的力量很小,而且人数不断减少;而在南方,黑人人数众多,而且力量强大。
如果将白人与获得自由的黑人置于同一片土地上,由于这两个种族视对方为异己,你可以毫无困难地预见将会出现两种可能:黑人与白人不是混为一体,就是完全分离。
我在前文中已经阐述了我对第一种可能所持有的观点。[91]我不认为白人种族和黑人种族将来会在某个地方以平等的身份共同生活。
而且我相信美国在这方面遇到的困难比别处更大。[92]一个人可能抛弃宗教偏见、国家偏见和种族偏见,而且如果这个人是国王,他还能够在社会上掀起惊人的革命。但是可以说,一个民族难以超越并摆脱自身的种种羁绊。
一个专制君主如果将美国人和他们以前的奴隶置于同样的禁锢之下,或许能够使他们混为一体;但是,只要美国民主政府仍是国家事务的领导者,就没有人敢做这样的设想,而且你可以预见,美国的白人越是自由,他们就越发孤立。[93]
我在前文曾经说过欧洲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真正纽带是欧洲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儿;同样,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真正桥梁是白人和黑人的混血儿。凡是白黑混血儿较多的地方,两个种族之间的融合不是不可能。
在美洲的某些地方,欧洲人和黑人的混血已经达到了难以找到纯粹的白人或者纯粹的黑人的地步。达到这一点,可以说这两个种族已经真正相互混合;或者可以说出现了一个由两个种族结合的与原本的任何一方都不相同的第三种族。
在所有的欧洲人中,英国人是最少与黑人的血液相互混合的民族。你在联邦南方见到的白黑混血儿多于联邦北方,但又大大少于任何其他欧洲殖民地。美国的白黑混血儿很少,他们本身毫无力量,而在种族纠纷中,他们一般都同白人站在一边。这就好像是欧洲常见的大贵族的仆人轻视一般人民的情况。
这种自然存在于英国人中的种族骄傲,对美国人而言又因为民主自由所造成的个人骄傲而进一步加强。美国白人既因其种族而骄傲,又因其个人而骄傲。
此外,既然白人和黑人没有在联邦北方混合,那么他们如何在南方相互混合呢?你可以姑且认为一直生活在物质和道德优越感中的南方白人会想与黑人结合吗?南方的美国人拥有的激烈情感使他们永远保持独立的状态:第一,他们害怕与曾经是他们的奴隶的黑人变得相似;第二,他们害怕自己降格到相邻的白人之下。
如果让我对未来进行预测是必不可少的,我会说,从事物的一般进程来看,南方废除奴隶制之后,会加深白人对黑人的反感。我的这个看法以我以前对南方做过的类似论断为依据。我曾说过,随着立法机构逐渐废除存在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的法律屏障,北方的白人更为小心翼翼地避免与黑人进行接触。为什么同样的情况没有出现在南方呢?在北方,当白人害怕最终会与黑人相互混合的时候,他们害怕的是一种想象中的危险。而在南方,这些危险是真实存在的,我不认为害怕的程度有所降低。[94]
既然一方面你已经意识到(事实也是毋庸质疑的)黑人在南方不断集聚,而且增长的速度快于白人;另一方面,你承认无法预见黑人和白人将在何时相互融合以及黑人何时可以从社会现状中获取同样的好处,难道你不能由此推论出南方诸州的黑人和白人迟早会最终陷入冲突吗?
这场冲突最终的结果将是什么呢?
不难理解的是,在这个问题上,你必定将自己限制于模糊不清的猜测之中。从某种程度来说,人类的头脑只能勉强描绘出关于未来的大致轮廓;而且在这个轮廓之内,偶然因素还在不断影响着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在未来的蓝图之中,偶然因素往往形成一些连智者之眼也无法参透的模糊点。但你可以认清这一点:在安的列斯群岛,白人似乎注定要屈服;而在大陆,黑人注定要屈服。
在安的列斯群岛中,白人在人口众多的黑人之中是孤立的[95];在大陆上,黑人处于白人所形成的人海之中,这些不计其数的白人从加拿大的冰原到弗吉尼亚的边缘,从密西西比河河岸到大西洋海岸,已经形成了凌驾于黑人之上的紧密集团。如果北美的白人保持团结,那么很难相信黑人能够逃离给他们造成威胁的灭亡,他们将屈服于战争或者灾难。但是,如果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伊始,美国联邦便走向分裂,那么位于墨西哥湾的黑人就有机会获得解放。一旦联邦的纽带发生断裂,南方的白人就不能依赖于北方同胞提供的长期支援。北方的白人非常清楚,这种危险永远不会降临到他们身上;如果没有积极义务迫使他们前往南方支援,你可以预见的是种族的同情心也是无能为力的。
然而,不管战争爆发于何时,仅能依靠自身的南方白人仍可以在战争中利用知识和武器的巨大优势;而黑人将依靠他们的人多势众和不怕死的精神。但是,一旦黑人掌握了武器,武器在他们手中就会变成巨大的资源。也许西班牙摩尔人的命运将降临到南方白人的身上。[(可能性虽然不大,但不可否认这种可能是存在的。)]在占据这片区域数个世纪之后,白人最终将被迫逐渐回到祖先原本迁来的地方,把上帝似乎想要赋予黑人的这片土地还给黑人,因为黑人在这里生活所遇到的困难更少,而且劳动起来也比白人更轻松。
居住在联邦南方的白人和黑人发生冲突的危险虽然仍很遥远,但其是不可避免的,它就像是一场噩梦,始终萦绕在美国人的脑海中。尽管这些危险对北方居民的生活没有造成直接影响,但其仍然是他们日常生活的谈资。他们想找到一种方法来躲避他们所预见的不幸,但始终没有成功。
在南方各州中,居民们对此保持沉默。他们从不与外来人谈论未来;就算是亲友,他们也对此避而不谈;可以说,每个人都将它藏在内心深处。南方人的这种沉默在某些方面比北方人的吵闹更为可怕。
这种人们心中普遍存在的关注使他们办起了一项迄今鲜为人知的事业,这项事业可能改变一部分人类的命运。
由于畏惧于我刚刚描述的危险,一些美国公民组成了一个协会,其目的在于由他们自行出资将愿意摆脱暴政压迫的自由黑人送往几内亚的海岸。[96]
在1820年,我所提到的这个协会在非洲北纬7度附近成功建立了一个名为利比里亚的聚居点。[97]根据最新消息,已经有2 500名黑人聚居于此处。黑人把美国的制度带到了他们的祖先曾经居住的地方。利比里亚实行代议制度,有黑人陪审员、黑人行政官员和黑人神父;你在那里也可以见到教堂和报刊,在这些历经世间沧桑的人回到故土之后,他们禁止白人在他们的城墙之内定居。[98]
这无疑是命运的神奇逆转!自从欧洲居民迫使黑人离开他们的家人和故土并把他们运往北美海岸以来,已经过去了两个多世纪。现在,你发现欧洲人再次忙于将这些黑人的后裔装上船,漂过大西洋,将他们送回他们的祖先曾被掠走的地方。这些野蛮人在被奴役的时期汲取了文明人的知识,并在奴役制度中学到了享用自由的方法。[99]
直至今天,非洲从未接受白人的技术和科学。这些被欧洲人带回来的欧洲文明,也许能够扎根于此处。因此,在创建利比里亚时,存在一种美好而崇高的理想,但这种能够给旧大陆带来丰硕成果的理想,对于新大陆没有多大作用。
在12年之间,这个黑人殖民协会向非洲运去了2 500名黑人。但在同一时期,美国约有700 000黑人出世。
即使利比里亚殖民地每年准备接收数千名新居民,而新居民能够在那里发挥积极的作用;即使联邦代替协会,每年由国库出钱[100]用国家的船将黑人运往非洲,它也抵消不了美国黑人因自然繁衍而造成的人口增长。由于每年出生的黑人人数多于每年运出的黑人人数,所以它甚至无法阻止每天都在不断加深的苦难的发展。[101]
黑人种族将永远不会离开美洲大陆的海岸,欧洲人的贪欲和恶习使他们来到这里,只要新大陆存在,他们就不会在这里绝迹。美国的居民可以推迟他们所担心的灾难到来,但他们现在还不能摧毁灾难的根源。
我不得不承认,我不认为废除奴隶制在南方各州是推迟两个种族斗争的手段。[102]
黑人可以长期保持奴隶身份而不心怀抱怨;但一旦他们进入自由人的行列,他们很快会因为自己被剥夺了所有的公民权利而发怒;而且由于不能成为与白人平等的人,他们用不了多久就会以白人的敌人的身份出现。
在北方,解放奴隶百利而无一害;你用这种方法使自己摆脱了奴隶制,而不用担心自由黑人造成威胁。他们的人数很少,因而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而南方的情况与此不同。
奴隶制问题,对于北方的奴隶主而言只是一个商业和工业问题;而在南方,它是涉及生死存亡的问题。
因此,你一定不能将北方的奴隶制与南方的奴隶制相混淆。
上帝不允许我像某些美国作者那样尝试为奴役黑人的原则辩护,我只是说那些曾经赞同这个可憎原则的人,现在也不会轻易放弃它。
我承认当我考察南方诸州时,我发现居住在这些地区的白人种族面前只有两条道路可走:不是解放奴隶并与他们合为一体,就是与他们保持分离,并尽可能地保持他们的奴隶身份。[103]在我看来,折中办法很快会导致最危险的内战,也许会因此而摧毁其中一个种族。
南方的美国人就是从这个角度来正视这个问题的,并且他们据此采取行动。他们既不想与黑人相互混合,又不想让黑人获得自由。
这并不是说南方的所有居民将奴隶视为奴隶主发财致富的必要手段;关于这一点,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同意北方人的观点,欣然认可北方人所说的奴役是一种罪恶;但他们认为,为了生活,这种罪责必须继续存在。
随着教育在南方的普及,这一地区的居民认识到奴隶制度对奴隶主有害,而且这种教育也更加清晰地向他们表明他们在那时几乎不可能废除奴隶制度。一种奇异的对比继而产生。随着奴隶制的有效性越来越受到质疑,它在法律上却日益得到加强;当奴隶制的原则在北方逐渐被废除,而在南方,同样的原则却造成了越来越严酷的后果。
直至今日,南方各州与奴隶相关的立法呈现出一种闻所未闻的残酷性,它简直是对人类法律的一种严重滥用。只要读一下南方各州的立法就足以判断居住在那里的两个种族所处的敌对立场。
这并不是说联邦这部分的美国人仅仅增强了奴役的残酷性;相反,他们改善了奴隶的物质条件。古代人只知道用锁链和死亡来维持奴隶制度,而联邦南方的美国人找到了一些更聪明的能够长久维持他们的权力的方法。如果我可以以这种方式来表达我的观点,他们使专制和暴力精神化。在古代,奴隶主想方设法防止奴隶打破他们的枷锁;而在现代,奴隶主致力于防止奴隶产生这样的想法。
古代人用铁链束缚奴隶的身体,但让他们的思想保持自由,并允许他们学习知识。在这一点上,奴隶主言行一致;因此,奴隶受奴役的期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奴隶随时都有可能获得自由并与他们的主人处于同等地位。
联邦南方的美国人从不认为黑人能够与他们混为一体,并采取严厉处罚措施禁止奴隶学习读书写字。[104]他们不想把奴隶提升到与自己相当的水平,而尽可能使奴隶处于野蛮状态。[105]
在所有的时代,奴隶都憧憬自由,以便软化奴隶制度的严酷性。
南方的美国人非常清楚,只要获得自由的奴隶没有被他们的主人同化,那么解放奴隶的运动往往会带来危险。给予一个人以自由,但同时使其处于苦难和屈辱之中,这难道不是为奴隶造反提供了一个未来的领袖吗?此外,早就有人注意到,自由黑人的出现会在那些尚未获得自由的奴隶的灵魂深处埋下隐隐的不安,使权利的思想像一束微光那样照进他们的心田。在大多数情况下,南方的美国人将奴隶主想要解放自己的奴隶的权利都剥夺了。[106]
我曾经在美联邦南方[107]遇见一个老人,他曾经同他的一个黑人女奴拥有不合法的婚姻关系。他与这名女奴生了几个孩子,这些孩子一出世就成为他们的父亲的奴隶。这位老人多次想把自己的权利传给他的孩子,至少让他们获得自由,但多年以来,他仍未能克服立法机构为解救黑奴所设定的障碍。在这期间,他已是年华垂暮,行将就木。当时,他向我讲述了他的几个儿子是如何被人从一个市场拖到另一个市场,如何离开父亲的庇护被送到陌生人的鞭笞之下。这些可怕的场景使他那已经衰竭的想象力再次活跃起来。我看见他在绝望之中受到痛苦的折磨,而我也意识到大自然会抚平法律给它造成的创伤。
毫无疑问,这些丑恶的现象是可怕的,但它们难道不是奴役的根本原则在现代民族之间注定产生的结果吗?
当欧洲人从一个与他们不同的种族中掠夺奴隶的时候,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认为这些奴隶次于其他人类种族,唯恐自己将来会与奴隶混为一体,他们认为奴隶制会是永远存在的;因为他们认为在奴役所制造的极端不平等与独立在人们之间所自然产生的完全平等之间,不存在持久存在的中间状态。欧洲人隐约意识到这个真理,但始终未能使自身确信这一点。因此每当欧洲人处理涉及黑人的事务时,你会发现他们有时服从于他们的利益或者骄傲,有时却被他们的怜悯心所左右。在对待黑人上,他们先是侵犯了黑人的一切人权,随后又教导黑人并使他们明白这些权利的珍贵性和不可侵犯性。他们对他们的奴隶开放了他们的社会,而当奴隶试图进入他们的社会时,他们又用羞辱的方法将奴隶赶出去。欧洲人一方面希望奴役黑人,另一方面又身不由己或不知不觉地用自由引导黑人,他们没有勇气做到完全不公正或完全公正。
既然无法预见南方的美国人何时会将自己的血液与黑人的血液混合在一起,难道他们会冒着毁灭的危险允许黑人获得自由吗?而且,既然他们为了拯救自己的种族而不得不使黑人带上镣铐,难道他们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取了一些最有效的手段就是不可原谅的吗?
在我看来,联邦南方所发生的一切既是奴隶制造成的最可怕的结果,也是奴隶制带来的最自然的结果。当我看到自然秩序被人推翻,当我听到人性在与法律做徒劳的斗争而发出呼喊时,我认为我不会愤怒地指责当今的这些实施暴行的人,但我会将所有的仇恨对准那些在享受了一千多年的平等之后又重新将奴役引入社会的人。
此外,不管南方的美国人付出何种努力意图保留奴隶制度,他们也永远无法获得成功。仅存在于世间一隅的奴隶制度曾被基督教斥为不义,被政治经济学视为致命,而且奴隶制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民主自由和文明之中绝不是一种能够长期存在的制度。它最终不是被奴隶所推翻,就是被奴隶主所取消。在这两种情况下,巨大的不幸是无法避免的。
如果你拒不将自由赋予南部的黑人,他们最终会通过暴力获取自由;如果你将自由赋予他们,他们很快就会滥用它。
美国联邦持续存在的机缘是什么?对它造成的威胁是什么[108]
压倒性力量存在于各州,而不存在于联邦。——只要各州愿意组成联邦,联邦就会继续存在。——促使各州继续联合的原因。——为了抵抗外敌和防止外敌入侵,各州的联合所发挥的功用。——上帝未在各州之间建立天然屏障。——没有使各州产生分裂的物质利益。——北方可以从繁荣兴旺和联合南方和西方之中获得好处;南方可以从北方和西方之中获得好处;西方由此能够从其他两方中获得好处。——使美国人联合在一起的非物质利益。——舆论的一致性。——联邦的危险来自居住于联邦各地的居民的性格和情感的不同。——南方人的性格和北方人的性格。——迅速发展是联邦的最大的危险之一。——人口向西北的转移。——权势朝西北方向发展。——财富的这种快速发展所引发的激情。——以这种方式存在下去的联邦,其政府倾向于变强还是变弱?——联邦政府软弱的不同迹象。——内部改革。——无人居住的土地。——印第安人。——银行业。——关税事务。——杰克逊将军。
组成联邦的各州的现状之所以得以维持,部分依赖于联邦的存在。因此,首先必须审视联邦在未来的命运将是如何。但是,首先最好确定这一点:在我看来毋庸置疑的是,如果现存的联邦解体,现在组成联邦的各州也不会恢复其最初的独立状态。在那时,几个新的联邦将取代现在的这个联邦。我不打算尝试研究这些新联邦的建立将以什么为基础,我想指出的是什么原因能够导致现存联邦的解体。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不得不再次回顾我已经走过的几条道路。我将再次审视几个已经探讨过的问题。我知道这样做可能会遭到读者的指责,但是此事的重要性能够让我得到读者的原谅。有时,我宁愿多重复几次也不愿意让读者不解其意,我宁愿挨骂也不愿意漏掉一个问题。
起草1789年宪法的立法者们不仅努力使联邦权力具有独立性,而且赋予其压倒性力量。
但是,他们受到了他们想要解决的问题的根本条件的限制。他们当时不是负责组建一个单一国家的政府,而是致力于将几个各自享有主权的州结合在一起;无论他们是否愿意,他们往往得划分国家的主权。
[≠当联邦的立法者在对主权进行划分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仍被限制于一定范畴之内,他们在这个范畴之外不再享有自由。
由于事物的本质,权力划分的条件事先是固定不变的。联邦政府致力于维护所有的一般利益,而各州政府致力于维护所有的特殊[地方]利益。
在主权的划分中,乍看之下联邦享有的主权似乎多于各州享有的主权,但实际上,联邦享有的主权最小。
国家的一般利益只是偶尔涉及它的居民,而地方利益时时与居民息息相关。联邦政府拥有的权力大于各州政府享有的权力,但你很少能够感觉到它的权力的作用。地方政府处理的虽是小事,但它无时无刻不在发挥它的作用。确保伟大国家的独立性的权力对个人福祉而言没有什么直接影响,而其他与自由、财产、生命相关的权力决定着每个公民的整个未来。
因此,真正的政治生活存在于各州之中,而非联邦之中。美国人通过原则与联邦联系在一起,通过情感和本能与他们居住的各州联系在一起。在某种程度上,为了维持联邦主权与各州主权之间的抗争,他们必须保持超然的状态。≠][109]
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这种主权划分所造成的结果,有必要对主权行为作简要区分。
有些事务在本质上是全国性的,也就是说,它们仅与国家这个整体相关,只能将其委托于能够完全代表整个国家的个人或者集体行使。我会将战争和外交事务列于此类。
另有一些事务在本质上是地方性的,也就是说其仅与某些地方相关,只能由地方政府做出相应处理。比如说制定城镇预算。
最后,还有一些事在本质上是混合性的;从它们涉及全国各地的个体来看,它们是国家性的;而从不必由国家本身出面处理来说,它们是地方性的。例如,调整公民的民事状态和政治状态的问题就是这种事务。任何一种社会状态都不能缺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因此,这些权利与所有公民有着同样的利害关系;但它并非总是出于国家的生存和繁荣的需要,因此这些权利不是非由中央政府规定不可。
因此,在涉及国家主权的事务中[110],有两项是必不可少的;你在所有组织健全的社会中发现它们,此外,不管其社会契约建立于什么基础之上,其都包含这两项事务。
我所说的具有普遍性但非全国性的混合性事务像是漂浮不定的东西位于最高的主权和最低的主权之间。由于这些事务既不完全属于国家,又不完全属于地方,其可根据国家政府和各州政府达成的联合协议,在不损害联合目的的前提下,交由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处理。
通常情况下,几个单独的个人联合组成最高权力机构,再由最高权力机构建立国家。在这种全国政府之下,只有个体力量或者集体权力代表主权权力最小的部分。因此,全国政府不仅根据它的本质主管属于国家的事务,而且主管我刚刚提到的大部分混合性事务。地方政府仅拥有小部分对维护地方福祉而言必不可少的主权。
有时,由于联合之前的事实,最高权力当局是由已经存在的政治团体所组成的;那么,地方政府不仅要负责在性质上属于地方的事务,而且要管辖所有或者部分有待明确规定的混合性事务。这是因为联合起来的各个地区仍然拥有联合之前的主权,尽管联合在一起,但它们仍然行使其主权权力中的重要部分,而只同意联合政府行使对其而言必不可少的权力。[111]
当全国政府除了具有其本身性质所固有的特权之外,还被授予调整主权的混合性事务的权限时,它就拥有了一种压倒性力量。它不仅拥有各种权力,而且拥有本非它所有的一切权力,因此人们担心它会剥夺地方政府根据其性质所固有的必要的特权。[112]
相反,如果将调整混合性事务的权力赋予地方政府,那么社会上会出现一种反对中央政府的趋势。这样一来,压倒性力量为地方所有,而不存在于国家政府之中;人们必定会害怕国家政府最终会因为失去维持其存在所必要的特权而垮台。[113]
因此,单一的国家总是自然地走向中央集权,而联邦国家则自然地走向分裂。[114]
现在,只需将这些总体思路运用到美国联邦之中。
不可避免的是,管理纯粹的地方事务的权力全部留给了各州。
此外,各州还保留了规定公民的民事能力和政治能力的权力、调整公民之间的关系的权力、对公民进行审判的权力。这些权力在性质上是全国性的,但其不一定非属于联邦政府。
我们已经知道,当国家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采取行动时,联邦政府才拥有以整个国家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权力。它对外代表国家,它领导共同的力量对抗同样的敌人。总而言之,它主管我所说的国家性事务。
在主权的这种划分中,联邦所享有的那部分主权乍看之下似乎大于各州所享有的主权;但稍微深入考察就能够发现,事实上,联邦的主权较小。
[≠联邦几乎是想象中的事物,因而不容易被人们所感知。≠]
联邦政府主管的事务虽然非常广泛,但你很少察觉到它在发挥作用。地方政府处理的事务虽小,但人们每时每刻都能够察觉到它的存在。
联邦政府关注的是国家的普遍利益,但一个国家的普遍利益只能对个人的幸福产生无法确定的影响。
相反,地方事务对居住在当地的居民能够产生明显的影响。
联邦确保的是国家的独立和强大,但这与个人并不直接相关。各州致力于维护每个公民的自由,调整每个公民的权力,保障每个公民的财产,确保每个公民的生命和整个未来。
联邦政府远离它的百姓,而地方政府能够与所有的百姓直接接触。只要地方政府一声令下,人们就会立即采取行动。中央政府依靠的是少数几个希望领导它的优秀人物的热情;另外,地方政府依靠的则是一些只希望在地方掌权的二流人物的关心;而正是这些二流人物靠近人民,对人民产生了最大的权威性影响。
因此,比起联邦政府,美国人更期待并更畏惧地方政府;而根据人心发展的自然趋势,美国人必然更依赖于地方政府,而不是联邦政府。
[≠但是,不管你说什么,人类并非只受利益的引导,他们同样服从于习惯和情感。≠
(真正的爱国主义精神存在于各州之中,而非存在于联邦之中。因为存在已久的是各州,而联邦只是一种新兴事物。]
在这方面,美国人的习惯和情感与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
当一个整体的国家划分它的主权并实行联邦制度时,遗风、习俗和观念将长期与法律进行斗争,并向中央政府施加法律所不允许的压力。当不同的地区联合起来组成一个主权国家的时候,同样的因素将发挥相反的作用。我毫不怀疑,如果法国成为美国那样的联邦共和国,它的政府一定比联邦政府更加强大有力;而如果美国把它的政体改为法国这样的君主政体,我认为美国政府将长期比我们的法国政府更加软弱无力。当英裔美国人创建国家的时候,地方政府存在已久,城镇与其所在的州已经建立起必要的关系;人民已经习惯于从同样的角度思考某些问题,并像代表某种特殊利益那样专注于某项事业。[115]
联邦是一个只能给爱国主义精神提供捉摸不定的拥护对象的庞大机构。各州具有固定的形式和范围明确的界限;它代表居住在各州之内的居民们都知道并且重视的一些事务。它与那片土地上的人民所想的一切相互融合,它重视人民的财产、家庭、过去的回忆、现在的工作和未来的理想。因此,往往不过是个人利己主义的延伸的爱国主义精神存在于各州之内,而且可以说其几乎不会及于联邦。
因此,由利益、习惯和情感组成的真正的政治生活集中于各州,而不集中于联邦。
只需审视这两种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如何行使职权,你就能够轻易判断出这两个政府的权力存在怎样的差异。
每当州政府与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对话时,它的语言都是明确而命令式的;联邦政府在与个人对话时也是如此;但是只要联邦政府面对的对象是一个州时,它就开始大谈特谈;它解释它的动机并为它的行为辩解;它采用说服和建议的做法,很少下达命令。如果两个政府在宪法权力的限制上受到质疑,地方政府总是勇敢地主张其所拥有的权力,并立即采取坚定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力。在这个期间,联邦政府以理服人;它诉诸国民的良知、国家的利益和荣誉;它选择妥协和谈判;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它才会采取行动。乍看之下,你可能认为掌握国家大权的是州政府,而国会仅代表一个州。
因此,尽管建立联邦的立法者们做了种种努力,但就像我在前文提到的那样,联邦政府从本身的性质而言仍然是一个软弱无力的政府,它的存在比其他政府更需要被统治者给予自动支持。
不难看出,联邦政府的目的是实现各州继续联合的愿望。这个条件已经得到满足,由此可见,联邦政府是明智的、强大的和灵活的。立法者以这样一种方式构建联邦政府是为了能够打击个人的反抗,并容易战胜某些人对公共意志的抵制;但他们没有预想到联邦可能解体或者其中几个州可能想退出联邦。
既然联邦主权至今仍与各州主权发生冲突,那么你不难预见它可能会有屈服的时候;我甚至怀疑两者的斗争难免不采用激烈的形式。[116]每当联邦政府遭到顽强的抵抗时,你会发现最终让步的都是联邦政府。经验证明,直到现在,当一个州固执地坚持某项主张并要求得到满意的答复的时候,州总能够获得成功;而当它明确拒绝联邦的命令时[117],也没人能够阻止它。
即便联邦政府拥有自己的权力,但国家的物质条件使它很难行使这样的权力。[118]
美国幅员辽阔,各州之间相距甚远,人口分布在有一半仍是荒野的国土之上。如果联邦政府通过武力使加入联邦的各州屈服,它所处的境地就会与英国在独立战争时期所处的境地相似。
此外,不管一个政府多么强大,一旦它接受将这个原则作为对它进行约束的公法的基础,它就难以躲避一个原则所造成的结果。联邦是根据各州的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各州在联合的时候没有放弃自己的主权,也没有组成一个单一的、相同的国家。如果现在其中一个州想要将自己的名字从盟约中抹掉,你也很难证明它不能这样做。联邦政府想要反对它,但又无法以明确的方式依赖于力量或法律。
为了使联邦政府能够轻易地战胜某些州对它的反抗,它就必须像联邦制度的历史上常见的那样,将一个州或几个州的利益同联邦的存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假设在凭借联邦的纽带统一起来的各州中,有一些州要独享联邦的主要优势,或者要使它们的繁荣完全依赖于联邦的存在,那么显而易见的是,它们会大力支持联邦政府迫使其他州服从。但在这时,联邦政府的力量不是来自自身,而是源自一项与它的本质相反的原则。各州之所以结盟,只是为了从联邦那里获得同样的好处,而在方才引用的那种情况中,联邦政府之所以强大,是因为联合起来的各州之中存在不平等。
再假如联邦中有一个州拥有大到足以控制中央政权的独占性优势;它就会将其他各州视为它的下属,并通过质疑联邦主权,来使其自身的主权得到认可。这时,大事虽然仍以联邦的名义完成,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政府将不复存在了。[119]
在这两种情况下,以联邦的名义采取行动的政权越是强大,就越偏离联邦的自然状态和公认原则。
在美国,目前的联邦虽然对所有的州都是有利的,但它并非必不可少。如果有几个州要割断自身与联邦之间的纽带,其不会危及其他各州的命运,只是它们的福祉的总成果会有所减少。就像没有一个州的存在或者繁荣完全[120]与目前的联邦相关,所以没有一个州会为了维护联邦而甘愿付出重大的牺牲。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至今还没有一个州出于野心想要控制联邦。毋庸置疑的是,各州对联邦议会所产生的影响有所不同,但没有一个州能够控制其他州,并能够将其他各州视为下属。
因此我确信,如果联邦的某个部分真的想与其他州脱离关系,不仅没人能够阻止它,而且没人想要阻止它。由此可见,只要组成联邦的各州仍然愿意成为联邦的一部分,联邦就能够继续存在。
这一点已经得到解决,我们现在感到更放心了;因为我们的目的不再是研究目前结成联邦的各州是否能够分离,而是研究它们是否愿意继续联合下去。
在使目前的联邦能够给美国人带来好处的所有原因中,你会发现有两个主要原因最容易引起每个人的注意。
虽然可以说美国人独立存在于他们的大陆之上,但商业使所有与他们有贸易往来的国家成为他们的邻邦。因此,尽管美国人在外观上是与世隔绝的,但他们必须保持强大,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保持联邦的统一。
如果联邦各州四分五裂,其不仅会削弱它们一致对敌的力量,而且可能招致外敌入侵他们的国土。从那一刻起,他们将建立另一套内陆关税制度;他们将用假想线划分山川大地;他们将用尽一切办法折腾上帝赐予他们管理的这片广袤大陆。
现在,美国人没有外敌之忧,因此他们不用维持军队,也不用为此而征税[无须畏惧于军事专制];如果联邦解体,他们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察觉到这一切的必要性了。
因此,维持联邦的统一对于美国人而言具有重大的利益。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目前而言,几乎没有什么物质利益使联邦的某个部分想要与其他部分分离。
当你将目光投向美国的地图,你会发现阿勒格尼山脉从东北到西南跨越了400里格国土,你不禁认为在密西西比河流域与大西洋海岸之间建立一道自然屏障是上帝的旨意,以切断人与人之间的永久关联,为不同的民族划定必要的界限。
但是,阿勒格尼山脉的平均高度不足800米。[121]它的圆形山巅和宽敞的河谷,便于来自四面八方的人进入其内部。不仅如此。流入大西洋的主要河流,即哈得孙河、沙士魁海纳河、波托马克河都发源于阿勒格尼山脉上的一片与密西西比河流域接壤的开阔高原。这些河流淌过这个区域[122]之后,穿过仿佛要使它们流向西方的屏障,一旦钻过群峦,它们往往会为人们开辟出数条易于通行的天然道路。
因此,在英裔美国人如今占据的各个地区之间不存在任何屏障。阿勒格尼山脉不仅没有成为人们之间的界限,而且没有成为各州之间的界限。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弗吉尼亚州将这条山脉围绕在它们之内,并向山脉的西面和东面延展。[123]
现在,联邦的24个州所占据的土地以及虽有居民居住但尚未加入联邦之列的三大地区,一共覆盖了131 144平方里格的领土[124],也就是说,它大概相当于法国领土面积的五倍。[125]在这些领土范围之内,土质不同,气候各异,物产多样。
英裔美国人建立的共和国所占据的土地辽阔,以致有人怀疑他们的联邦是否能够维持下去。在此必须进行区分,在一个巨大的帝国内,各省之间的利益对立,最终可能导致冲突;这时,国土的辽阔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最有害的。但是,如果居住在这样辽阔的土地上的人民之间没有对立的利益,国土的辽阔必定有利于他们的繁荣,因为政府的统一特别有利于不同商品的交换,便于商品的流通,从而增加商品的价值。
我的确见到联邦的不同部分拥有不同的利益,但我从未发现它们彼此之间产生冲突。
南方各州几乎专门从事农业,北方各州则专门从事制造业和商业,西部各州同时发展制造业和农业。在南部,种植烟草、水稻、棉花和蔗糖;在北部和西部,种植玉米和小麦。这些是不同的财源。但为了利用这些财源,存在一种共同的、对各州同样有利的手段,那就是联邦。[126]
将英裔美国人的产品运往世界各地并将世界各地的产品运往联邦的北方,在今天与联邦的继续存在具有明确的利益关系,只有这样它所服务的美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人数才能够尽量保持最高水平。北方一方面是联邦南部和西部之间的天然中间人,另一方面是联邦与世界其余各地的天然中间人;因此,北方必定希望南方和西方能够保持统一和繁荣发展,以便为它的制造业提供原材料并租用它的船舶。
南方和北方本身与联邦的存续和北方的繁荣拥有更直接的利益关系。南方的很大一部分产品要从海上出口,因此南方和西方需要北方的商业资源。他们必定希望联邦能够成为巨大的海上强国,拥有能够保护它们的有效力量。南方和北方虽然没有自己的船舶,但是它们必定愿意出资建设船队;因为如果欧洲的舰队封锁南方港口和密西西比河三角洲,那么将如何处理卡罗来纳州出产的大米、弗吉尼亚州出产的烟草、密西西比河流域出产的蔗糖和棉花呢?因此,在联邦预算中,没有哪个部分不是被应用于保护联邦各州的共同物质利益。
[为了更加清楚地说明这一点,我想将美国与法国进行对比。
普罗旺斯聚集石油而弗兰德斯出产小麦,勃艮第酿造葡萄酒而诺曼底饲养牲畜。这些不同的省份会因为出产各种各样的产品而憎恶彼此吗?难道不是正好相反,这些产品的多样性使他们拥有共同的利益以为了自由交换产品而维持国家的统一吗?
在我看来,佐治亚州与普罗旺斯和弗兰德斯出于同样的原因与马萨诸塞州保持统一,俄亥俄州与诺曼底和勃艮第因为同样的原因而与纽约州拥有自然的联系。][127]
除了这种商业效用之外,联邦的南方和西方还能够从它们彼此之间的继续结盟,以及它们与北方的继续结盟中获取政治利益。
南方境内有大量奴隶,这部分人口目前正在产生威胁,而其对未来造成的威胁更大。
西部各州地处大河流域。流经这些州的河流,发源于落基山脉或者阿勒格尼山脉,它们汇入密西西比河后流入墨西哥湾。西部各州由于地理位置、欧洲的传统和旧大陆的文明而相互隔离。
因此,南方的居民之所以愿意维持联邦,是为了不让自己独自面对黑人;而西方的居民之所以愿意维持联邦,则是为了不让自己封闭在美国中部,不与世界各地切断自由沟通。
北方之所以不希望联邦分裂,是为了作为纽带将这个大机体与世界其余部分联系起来。
因此,联邦的各个部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物质利益联系。
我也可以说,这种联系中产生的观点和情感也能引起人们之间的非物质利益联系。
美国居民对他们的爱国精神谈论得很多,但我承认我不认为这是受人尊敬的爱国主义精神,因为它是以利益为基础的,而利益一旦发生改变,就会损害这种爱国精神。
我也不是非常看重美国人经常提到的他们要把祖先所采用的联邦制度继续维护下去的观点。
其将大多数公民置于同一个政府的保护之下的观点不是出于人民自愿联合的理智,而是出于本能和某种程度上的非自愿的同意,这种同意是由与情感和见解相似的物质所产生的。
我绝不认为人们仅仅因为承认同样的领袖和服从于相同的法律就组成一个社会;只有当人们以同样的方式考虑绝大多数问题时,当他们对大多数问题持有相同的看法时,以及同样的事实能够给他们留下同样的印象并使他们产生相同的思想时,社会才会存在。[128]
不管是谁,从这个角度研究问题并考察美国所发生的一切,都不难发现美国的居民虽然分别居住于24个不同的拥有主权的州中,仍然组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也许这些观察者甚至会这样认为,英裔美国人的联邦的社会状况比某些只有一个立法机构和服从于同一个人的欧洲国家的社会状况更真实、更合理。[129]
虽然英裔美国人有很多不同的宗教,但他们对所有宗教都一视同仁。[130]
他们并不总是采用同样的方法治理国家,而是经常改变方式,使其适应政府的需求,但他们赞同治理人类社会的基本原则。从缅因州到佛罗里达州,从密苏里州到大西洋沿岸,他们相信所有的立法权力皆源于人民。他们对自由和平等持有同样的想法;他们对出版、结社权、陪审制度、权力代表的指责持有相同的观点。
如果我们从政治和宗教的观点,转而研究制约他们的日常生活和指导他们的全部活动的哲学观念和道德观念,我们依然会发现同样的一致性。
就像英裔美国人[131]承认政治权威存在于公民的普遍性之中那样,他们也承认道德权威存在于普遍理性之中;而且他们认为你必须依赖于公民的认知来辨别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禁止的,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大多数英裔美国人认为只要真正认清自己的利益就足以使一个人走向公正和诚实。他们相信每个人一出生就拥有管理自己的权利,没有人有权利迫使他人追求幸福。他们全都相信人类的可完善性;他们断言知识的传播必然产生有利的结果,无知终将导致有害的结果;他们全都认为社会是一个不断进步的机体;人性是一个不断变化的东西,没有什么是永远不变或者应当是永远不变的,他们承认今天在他们看来良好的东西,也许明天就会被更好的东西所取代。[132]
我并不是说这里的所有观点都是正确的,而只是说它们都是美国人持有的观点。
与此同时,英裔美国人因为这些共同的观点而相互团结在一起,并因为另一种骄傲的情感而使自身与其他民族相互隔离。
50多年来,时常有人宣称美国人成为世界上最信奉宗教、最有知识和最自由的民族。他们认为民主制度迄今为止只在他们那里得到了兴旺发展,而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遭到失败。因此,他们自视甚高,行将认为自己成为人类中最突出的种族。
因此,威胁美国联邦的危险不是来自意见分歧或利害冲突,应当到美国人的性格和激情的变化中寻找这些危险。
居住在美国的广袤领土之上的人几乎全都拥有同样的血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气候,尤其是奴隶制使南方的英裔美国人和北方的英裔美国人在性格上出现了显著的差异。
我们之间通常有人认为奴隶制给美国的一部分地区带来了与其他地区相互对立的利益。我没有注意到这种情况。奴隶制没有在南方形成与北方对立的利益,但它改变了南方居民的性格,并使他们养成了与北方有所不同的习惯。
我在前文中已经指出奴役对南方美国人的商业能力所产生的一定影响,这种影响同样延伸至他们的民情。
奴隶是百依百顺、毫无怨言地服从一切的仆人。虽然他们有时会谋杀他们的主人,但他们从来不敢公开反对他们的主人。在南方,没有一个家庭穷得没有奴隶。南方的美国人从一出生开始就被赋予了一种家庭独裁者的权力;他们在人生中获得的最初的观念中就包含了他们生来就是发号施令者这个观念,而他们最初养成的习惯就是轻易地控制奴隶。因此,教育成功地将南方的美国人培养成为傲慢、急躁、易怒和暴力的人,他们追求欲望,遇到障碍便不耐烦,而且一旦遭受失败就容易泄气。
北方的美国人在襁褓之中就没有见到奴隶在他们的周围转来转去。他们甚至没有被仆人服侍过,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得自食其力。在他们出生之后不久,他们的思维从四面八方获取了必要的信息。因此,他们很早就学会准确判断自己的能力的自然界限;他们不想屈服于违背自身意志的命令,而且他们知道要想得到同胞的支持就得赢得同胞的信任。因此他们有耐心,慎思、宽容,[133]行动从容不迫,坚持完成自己的计划。
在南方的各州,人们的迫切需要总是能够得到满足。因此,南方的美国人不必为物质生活而担心,有人会为了他们而操劳。由于在这方面无须操劳,所以他们的想象力便应用于其他一些更可观但缺乏实用价值的事务上。[因此,南方的白人形成了一种贵族机构(类似于一种贵族机构)。这样一来,他们的思想和喜好具有一种封建主义倾向。]南方的美国人热爱排场、奢侈、荣誉、名望和享乐,尤其爱好安逸;没有什么能够迫使他们为了生活而操劳,而且由于他们不必亲自劳动,所以他们成天浑浑噩噩,连一些有益的工作也不愿意做。
在北方,由于人与人之间的财富是平等的,奴隶制度也已经不复存在,所以那里的人们全神贯注于南方白人所不屑于关注的实质性活动。从一出生,他们就忙于与贫穷作斗争,并学会将物质享受置于所有的精神和心灵享乐之上。他们的想象力都集中于一些生活琐事,他们的想法较少、较笼统,但是他们显得更实际、目标更清晰明确。由于他们将所有精力投入到物质利益的创造之中,所以他们要不了多久就能够实现目标;他们令人钦佩地知道如何充分利用自然和人力创造财富;他们令人惊讶地知道如何让社会中的每个成员走向成功,并从个人利己主义中汲取对所有人有益的东西。
北方人不仅拥有经验,而且拥有学识;但他们并不将知识视为消遣。他们将知识视为一种手段,并希望其得到有效的应用。
南方的美国人更冲动、更机智、更坦率、更慷慨、更聪明和更有才气。
北方的美国人更积极、更理智、更文明和更有才干。
前者的兴趣、偏见、弱点和优点都是贵族阶级所特有的。
后者的长处和短处则是中产阶级的特点。
假如让社会中的两个人联合在一起,使他们拥有相同的利益和见解;如果他们的性格、知识水平和文明程度互不相同,那么他们很可能不会融洽相处。这个看法也适用于国家或民族的社会的联合。[134]
因此,奴隶制度并未因利害关系而直接打击美国联邦,而是通过道德见解打击联邦。
1790年在联邦公约上签约的州共有13个;今天,联邦已有24个州。联邦的人口在1790年约为400万,40年过去了,这个数字已经翻了4倍;在1830年已经接近1 300万人。[135]
这样的巨大变化不可能不造成危险。
由数个国家组成的社会就像由数个个人组成的社会那样,有三种主要原因能够使它持久存在:成员的学识、成员的个体软弱性、成员的数目较少。
离开大西洋沿岸进入西部地区冒险的美国人都是冒险家,他们无法忍受任何束缚,渴望发财,而且往往被他们的出生地驱逐出境。当他们到达荒野中的时候,他们互不相识。在那里,既没有传统或家庭对他们进行束缚,又没有范例供他们模仿。在他们之间,法律的作用比较薄弱,民情的作用更是微乎其微。因此,不断迁入密西西比河流域定居的人在各个方面都不如居住在原本的联邦界限之中的美国人。但是,他们已经对西部的地方议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且他们在学会进行自我管理之前就已经着手建立管理公共事务的政府了。[136]
各个成员的力量越小,社会持续存在的概率就越大,因为这时所有成员的安全全都依赖于它们的联合。在1790年,当美国最大的一个州的人口都没有超过500 000人时[137],每个州都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成为独立的国家,而这种思想更容易使他们服从于联邦当局。但是,当联邦的某个州拥有2 000 000居民的时候,比如像纽约州这样土地面积占法国四分之一的州[138],它就会自恃强大,即便它仍然认为联邦对它的利益是有利的,它也不再将联邦视作对于它的存在所必不可少的;即使没有联邦,它仍然能够存在;在它同意留在联邦期间,它用不了多久就会想要占据优势地位。
仅是联邦成员数目的增加已经倾向于破坏联邦的纽带。所有持有相同观点的人并不一定以同样的方式观察同样的问题。如果观点不同,那么情况就更会如此。因此,随着美国联邦成员的增加,你会发现使所有成员服从于同样的法律的概率会减小。
如今,虽然联邦的各个部分的利益不是相互对立的,但是在一个每天都在创建新的城市、每隔五年就有新州加入的国家中,谁能够预见它在不远的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呢?
自从这些英国殖民地创建以来,居民人数大约每隔22年就会翻一番;我尚未发现任何因素能够在下个世纪阻止英裔美国人的人口激增。我认为在尚未过完的这一百年中,美国占据或者声称占据的领土将会拥有一亿多居民,并被划分为40多个州。[139]
我承认这一亿人不会拥有什么不同的利益;相反,我认为他们保持联合能够获得同等的好处,而且我会说,正因为他们拥有一亿人口,并将联邦划分为40多个情况不同且力量不等的州,所以联邦才能够继续存在,这是一个幸运的意外。
虽然我想要相信人性的可完善性,但是只要人们不在本质上发生改变并彻底转变,我仍然拒不相信一个旨在管理面积相当于大半个欧洲的40多个不同的州的政府能够长期存在[140],并设法避免各州之间出现的对抗、野心和斗争,联合它们的单独行动来完成共同的事业。
但是,联邦因日益扩大而产生的最大危险是来自其内部势力的不断转移。
从苏比利尔湖畔到墨西哥湾,直线距离约为400里格。美国的边界按照这条长线蜿蜒曲折;有时它停留在这个界限之内,但它在更多的时候越过这条线深入至荒野。根据计算,白人每年朝这片荒野全线挺进7里格。[141]他们常常遇到障碍:不毛之地、湖泊、印第安部落突然出现在他们的前进道路中。这时,前进的队伍暂时停下脚步,等到后续队伍聚集之后,他们再次开始前进。欧洲人朝着落基山脉进行的这种循序渐进的、持续的推进仿佛是出于上帝的旨意;就像是人类的洪流不断增长,并在上帝之手的引导下不断前进。
在第一线的征服者中,城市相继建立起来,而规模较大的州也随之成立。在1790年,仅有几千名拓荒者零散地分布在密西西比河流域;而在今天,居住于同一个流域中的居民人数相当于全联邦在1790年的人口。其人口数量即将达到400万。[142]华盛顿市成立于1800年,它当时位于美国联邦的中心;而现在,这个城市已经位于美国联邦的末端之一。西部最偏远的各州的代表[143],为了出席国会,不得不走过一段相当于由维也纳到巴黎那样长的路程。
联邦的各州同时走向繁荣,但各州无法以同样的速度成长和发展。
在联邦北方,阿勒格尼山脉的几个分支延伸至大西洋中,形成可以容纳巨大船舶的宽敞港口。相反,从波托马克河口沿美洲沿岸直至密西西比河河口,你只能发现平坦的沙质土地。在联邦的这一部分中,几乎所有河流的河口都被泥沙所阻塞,而四处分布于浅湖中的港口不能为船舶提供像北方港口那样的深度,因此其为商业提供的便利也远远不如北方港口。
除了这个因自然环境产生的主要劣势之外,还有一个因法律而造成的劣势。
我们已经知道已在北方废除的奴隶制度至今尚存在于南方,而我在上文中已经探讨过奴隶制对奴隶主本身的福祉所造成的致命影响。
因此,北方在商业[144]和工业上都比南方更强大。北方的人口和财富自然比南方增长得更加迅速。
位于大西洋沿岸的各州已经处于半饱和状态。大部分土地都已有主人,因此,这些州不像尚能为各行各业提供无限领域的西部各州那样接纳大量移民。密西西比河流域比大西洋沿岸更加肥沃。这个理由加上其他一些理由有力地推动欧洲人向西部转移。有一些数字可以证明这一点。
如果你就全美进行计算,你会发现40年来,美国的居民人数大概增加了2倍。但是如果你仅就密西西比河流域进行计算,你会发现这里的居民数量[145]在同一时期增加了30倍。[146]
权势中心每天都在发生改变。40年前,大部分联邦公民居住在沿海地带,即今天的华盛顿地区附近;现在,大部分公民向内陆和北方移动;你可以确定在20年内,大部分居民将转移到阿勒格尼山脉的另一侧。只要联邦继续存在,密西西比河流域会因为它的肥沃和广袤而成为联邦权势的永久中心。在今后的三四十年内,将会取得其应有的地位。不难计算,到那个时候,这里的人口与地处大西洋沿岸各州的人口相比,在比例上将会达到40∶11。因此,原本创建联邦的各州将完全失去它们对联邦的控制力,而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人口将会在联邦议会中占据主导地位。
联邦的力量和影响的这种不断向西北转移的趋势每隔十年就会完全显露出来,因为在完成联邦人口普查之后,要重新规定各州应选入国会的议员人数。[147]
在1790年,弗吉尼亚州在国会中有19名议员代表。这个数字不断增加,根据数据显示,其在1813年达到23名。从此以后,数量开始不断下降。在1833年,代表人数仅为21名。[148]在同一时期,纽约州的议员人数的发展趋势恰恰相反;在1790年,它在国会中仅有10名议员代表;在1813年为27人;在1823年为34人;在1833年为40人。在1803年尚无一名议员代表的俄亥俄州在1833年拥有19名议员代表。
很难想象一个贫穷而软弱的国家能够与一个富裕而强大的国家形成一个持久的联盟,即便在联合之前已经证明后者的强大和富裕并非导致前者贫穷而软弱的原因,这样的联邦也无法持久存在。当一方因联合而失去力量,而另一方因联合而增强力量时,这样的联邦更难以持久存在。
某些州的这种快速而不均衡的发展正对其他州的独立造成威胁。如果拥有200万居民和40名议员代表的纽约州想使国会通过一项法令,它或许能够获得成功。但是,即便较强大的州不想压迫较弱的州,危险仍然存在,因为压迫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几乎是相当的。
弱者很少相信强者主张的正义和真理。因此,发展速度不如其他州的州,总是向那些获得财富的州投以一种猜疑和妒忌的目光。你会注意到联邦的某一部分所表现出来的这种极其深重的莫名不安与联邦另一个部分所呈现出来的安宁和自信形成鲜明对比。我认为南方之所以采取敌对态度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在所有美国人中,南方人最需要维持联邦,因为南方诸州尤其会因为各自独立而蒙受巨大损失;但是,南方诸州正是对联邦的纽带最具破坏作用的州。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这很容易回答;因为南方以前出现过四名联邦总统[149];但它知道联邦政权已经不在它的手中;它在国会中的议员人数逐年下降,而北方和西方的议员人数却逐年增加;而且南方居住的是暴躁而易怒的人,他们容易生气和不安。他们正以痛苦的目光看待自身;通过审视过去,他们每天都在思考自己是否受到了压迫。如果他们发现联邦的某项法令不是显然对他们有利,他们就会抗议这是在对他们滥用职权;如果他们的意见未被采纳,他们就会变得愤愤不平,以退出联邦来威胁这个在他们看来只让他们承担义务而不给他们带来好处的政府。
“关税法,”卡罗来纳州的居民在1832年宣称,“使北方发财致富而使南方受到毁灭性打击,否则,谁会想象到气候恶劣而土地贫瘠的北方能够不断增加财富和权势,而被誉为美洲花园的南方却如此迅速地走向衰落呢?”[150]
如果我所说的变化是循序渐进的,以致每一代人至少看不出他们所目睹的事务秩序能够对他们产生何种影响,那么危险会有所减少;但有些事务是突如其来的,我甚至可以说它是具有革命性的。一个公民能够在他的一生中看到他所在的州原本在联邦中处于领军地位,后来又在联邦中失势。也有成长得像人那样迅速的联邦共和政体,其从诞生开始,只花了30年的时间就走向成熟。
但是,一定不能认为失去权势的州会人口减少或是走向衰落;它们没有停止繁荣发展的脚步,它们甚至比欧洲的任何一个王国发展得还要快。[151]但它们似乎觉得自己变穷了,因为它们的财富的增长速度没有它们的邻居的增长速度那样快,它们认为自己正在失势,因为它们突然遇到了比它们更强大的政权。[152]因此,它们在情感和激情上受到的伤害比它们在利益方面受到的损害更大。但是,这是否足以对联邦的存在造成威胁呢?如果从创世之初,世界上的人民和国王只注重真正的利益,那么战争几乎不会在人们之中出现。
因此,威胁美国的最大危险来自它的根本繁荣;因为繁荣会使联邦的某些州因为财富的急速增长而狂喜,而另一些州则往往因为财富的不断损失而感到妒忌、猜疑和懊恼。
美国人以欣喜的态度注视着这种奇异的运动;但我认为,他们应当以遗憾或畏惧的心情来看待它。不管他们怎样做,美国人终将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他们的子孙后代几乎将遍布整个北美;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已经成为他们的领土,他们不会失去它。那么,在今天,什么原因促使他们占据这块领土呢?财富、权势和荣耀在他们看来是必不可少的,他们争先恐后地扑向这一大堆宝物,仿佛其会在顷刻之间消失似的。
我认为我已经证明,目前的联邦的存在完全取决于联邦各州同意保持联合,而且根据这一点,我尝试找出了哪些原因可能导致某些州要求脱离联邦。然而,只有两种方式能够使联邦走向毁灭。第一,某个加盟州要求退出联盟公约,并由此粗暴地割断共同的纽带;我在前文中指出的大都属于这种情况。第二,联邦政府可能因为加盟的各州同时要求恢复其原有的独立地位,而失去它的权威。因逐步失去一切特权而默认自己的无能的中央政权将无法实现它的目标,于是,第二种联邦也会像前者那样因为衰弱无力而走向毁灭。
联邦纽带的逐渐削弱,最终会导致联邦解体,此外,在导致联邦解体之前,它还可能造成很多其他的次要结果。尽管联邦仍然存在,但是联邦政府的软弱无力已使国家陷入瘫痪,造成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并阻碍国家走向普遍繁荣。
因此,在尝试探讨引起[153]英裔美国人分裂的原因之后,就得研究一下如果联邦持续存在,它的政府是会扩大还是会缩小自身的活动领域,它是会变得更强大还是更软弱。
显然,美国人充满了担忧。他们注意到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中,主权的行使倾向于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因此他们担心自己的国家也会变成这样。有些政治家本身也体会到这种恐惧感,或者装作体会到这种恐惧感;他们之所以要装作如此,是因为中央集权在美国并不盛行,你可以通过攻击中央政权的所谓的侵占行为而巧妙地讨好多数。美国人没有发现凡是存在这种他们所害怕的中央集权趋势的国家仅包含一个民族,而美国则是由数个民族组成的联邦;这个事实可以推翻人类据此做出的一切假设。
我承认我将许多[154]美国人的这种恐惧视为完全的假象。我不像他们那样害怕联邦的主权加强,而是认为联邦政府以一种明显的方式在变弱。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将不会诉诸古代的事例,而是诉诸我所目睹的事例和当代发生的事例。[155]
当你仔细审查美国所发生的一切,你不难发现其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趋势,它们就像是位于河床之中的朝不同方向流去的两股水流。
在联邦已经存在的这45年中,时间使很多最初妨碍它的地方偏见逐渐消失。每个美国人依恋本州的情感使他变得不那么排外。通过更好地了解彼此,联邦的不同区域也变得更加亲密。邮政,作为思想之间的伟大桥梁,如今已经渗入荒野之中[156];轮船每天往来于各个海岸之间。各种货物以空前的速度被运往内河的上下游。[157]除了自然和人力创造的这些条件之外,还有不安定的欲望、无法满足的热情和热爱财富的心理不断促使美国人离开家乡,与大量的同胞公民进行交流。他们走遍了全国各地,他们拜访了居住在国土之上的各类居民。在法国的所有省份中,你无法找到哪个省份的居民像遍布美国的1 300万居民这样相互了解。
美国人既在混合又在同化;因气候、出身和制度的不同在他们之间所造成的差异正在不断减少。他们越来越接近于同一种类型。每年,成千上万的人离开北方前往联邦各地;他们带来了他们的信仰、观点和民情,由于他们的文化程度高于他们即将生活的地区中的居民,他们很快就控制了当地的事务并将社会改造得对他们有利。这种从南向北的不断移民极其有利于将所有的地方特点融合为单一的国家特点。[158]因此,北方的文明似乎注定终有一天成为其他地方必须看齐的共同标准。[159]
随着美国工业的不断发展,你会发现联邦各州之间的商业纽带不断加强,而联邦也由最初的见解一致转变为习惯一致。时间的流逝最终将1789年萦绕在人们头脑中的种种假想恐惧一扫而光。联邦政府没有变成压迫者,它也没有破坏各州的独立,它没有使联邦各州走向君主政体,小州加入联邦之后也没有依附于大州。联邦在人口、财富和势力上不断增加。
因此,我坚信,将现在与1789年相比,阻碍美国人结成联邦的障碍已经减少,而联邦的敌人也没有那时多了。[160]
但是,如果你想仔细地研究美国在过去45年之间的历史,你会很容易相信联邦的权力正在下降。
不难指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
当1789年的宪法被公布的时候,一切尚处于无政府状态;紧跟着这种混乱状态而成立的联邦,引发了极大的恐惧和仇恨;但它也得到了热烈的支持,因为它代表了巨大的需求。因此,尽管联邦政权在那时遭受的攻击大于今天,但它就像一个政府通常在全力斗争之后会获得胜利那样,使自己的权力迅速攀上巅峰。在这个时期,宪法的解释似乎是在扩大联邦的主权,而不是在约束联邦的主权,因此联邦在各个方面都像是对内对外均由一个政府进行管理的国家。[161]
但是,为了达到这一点,人民几乎凌驾于联邦之上。
宪法没有破坏各州的个性,而不管各州的性质如何,它们都具有一种趋向独立的内在本能。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中,每个城镇都形成了习惯于自己管理自己的共和政体,因而这种本能更容易表露出来。
因此,必须做出一番努力才能够使各州服从于联邦的绝对权威。即便这种努力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也会随着产生这种努力的原因的消失而减弱。
随着联邦政府巩固了自己的权力,美国巩固了自身的国际地位,使和平重现于它的边境之中,并再次获得公众的信任;稳定和[井然有序的]秩序成功取代了混乱,使公众的个人事业走上正轨并自由发展。
正是这种繁荣开始使美国人忘记产生这种繁荣的原因;在危险消失之后,美国人便不再拥有这种曾帮助他们克服危险的能量和爱国主义精神。摆脱萦绕在他们心中的恐惧之后,他们便轻易重拾以往的陋习,任凭自己的爱好而为所欲为。当一个强大的政府不再被视为必需,有人再次将它视为障碍。当一切都随着联邦的繁荣而繁荣时,没有谁愿意与联邦分离;但他们不想代表联邦的政权采取过多行动。大体上,各州都想继续保持联合,但在关于本州的事务上,又想再次恢复独立。联邦的原则在任何时候都容易被人接受,但却很少被应用;因此,联邦政府自身在建立秩序与和平的时候也使自己走向衰退。
只要人们开始流露出这种情绪,依赖于人们的激情的政党人士便开始利用这种激情为自己谋利。
从这一刻开始,联邦政府便处于非常危险的处境之中;它的敌人赢得了人民的好感,他们希望能够削弱它,并获得引导它的权力。[162]
从这个时期开始,联邦政府总是与各州政府发生争执,而且它几乎总是选择退让。当情况涉及联邦宪法的解释时,解释往往不利于联邦,而利于各州。
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关注全国性利益。其认为联邦政府应当着手从事或者促进那些旨在增进全联邦的繁荣的伟大事业(内部改进项目),比如说开凿运河。
当各州发现另一种不同于自身的权威机构控制它们的一部分领土时,它们会因此而感到害怕。它们害怕中央政权凭借这种方式在它们的领域中获得强大的优势,对它们产生一定影响,把它们专为本州人员保留的权力夺走。[163]
随后,一向反对联邦政权的各种发展的民主党提高了它的嗓音;它指责国会滥用职权;指责国家元首怀有野心。被这场风波所吓倒的中央政府最终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将自己的势力严格限制在给定的范围之内。
宪法赋予联邦与外国进行交涉的特权。联邦通常以这种立场看待与其相邻的印第安部落。只要这些野蛮人同意向文明让步,联邦政权从不表达任何异议;但当一个印第安部落试图占领一块土地,而周边各州声称自己对这些土地拥有所有权,并对居住在这些土地之上的人享有主权,中央政府很快便承认该州的做法,在将印第安人视为一个独立的民族进行交涉之后,它便任由各州的立法机构对这些印第安人实施暴政。[164]
在建立于大西洋沿岸的各州中,某些州开始向西部无限扩张,渗入欧洲人尚未深入的荒野之中。那些边界已经固定而且不能改变的州,妒忌它们的邻居所拥有的无可限量的未来。于是,获得这些好处的邻州,出于调节的目的,为了方便联邦行事,同意划定自己的界限,并将界限以外的全部领土交由联邦管理。[165]
从这个时期开始,联邦政府便成为最初组成联邦的13个州境外的所有未开发土地[166]的所有人。联邦政府有权分配和出售这些土地,并将出售土地的收入全部纳入联邦的财政收入之中。联邦政府利用这笔钱购买印第安人的土地,修建通往新区域的道路,从而方便它在那里行使加速社会发展的各项权力。
现在,在这些原本由大西洋沿岸的居民割让出来的荒地中,几个新州相继成立。国会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仍然出售已被划入新州范围内的荒地。但在这时,这些新成立的州要求独占通过出售它们所拥有的土地所获得的收入。由于它们的控诉日益具有威胁性,国会认为有必要让联邦放弃它迄今享有的这项特权。在1832年底,国会通过了一项法令,其规定西部新成立的各州仍然不享有其境内未开发土地的所有权,但允许各州将大部分收入供自身使用。[167]
仅是穿越美国就足以令人意识到银行制度给这个国家所带来的各种好处。[168]这些好处分为好几类,但有一项令所有外国为之震惊:美国银行的纸币可以流通全国,其在荒芜的边境和在费城的价值完全相同。[169]
但是,美国银行是主要的仇恨目标。它的董事们宣布自身反对总统,而他们也被不无根据地指控为了阻碍总统的当选而滥用他们的影响力。因此,总统在私仇的影响之下全力攻击这些人所代表的制度。鼓励总统用这种方式实施报复行动的是他觉得自己得到了多数的秘密本能的支持。
就像国会是最大的立法纽带,银行形成了最大的金融纽带,而倾向于使各州独立于中央政权的激情也想摧毁银行。
美国银行通常持有各个地方银行发行的大量流通券,它随时可以迫使地方银行将它们兑换为硬币。相反,对美国银行来说,这样的危险是不足畏惧的;它所享有的大量可利用资源,能够使它满足一切提款要求。地方银行的存在受到威胁,其被迫保持克制,只能按照资本的一定比例发行流通券。地方银行只能不耐烦地忍受这种有益的控制政策。因此,被地方银行所收买的报刊,以及出于自身利益而成为它们的工具的总统,愤怒地攻击银行。他们煽动地方激情和国家的盲目民主本能来反对美国银行。对他们来说,美国银行的董事们形成了一个贵族集团,处处对美国政府造成影响,迟早会破坏美国社会赖以存续的平等原则。
美国银行与它的敌人之间的斗争不过是美国各州与中央政权之间、民族独立精神与等级服从精神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斗争中的一次偶然事件。我不认为美国银行的敌人与那些在另一些问题上攻击中央政府的人一样;但我要说前者对美国银行的攻击,与后者对联邦政府的抵制,都是同一种本能所导致的结果,而前者的敌人众多正是后者不断衰弱的不幸象征。
但是,联邦[170]从未在著名的关税问题上表现得那样软弱无力。[171]
法国革命战争和1812年的战争,切断了美国与欧洲之间的自由往来,促使联邦北方的制造业崛起。当和平重新开放了欧洲产品运往新大陆的道路时,美国人认为应当建立关税制度,其既能保护刚刚发展起来的制造业,又能偿还战争期间产生的债款。
南方各州[172]没有可供促进的制造业,它们只有农业,因此不久之后就不满于这项措施。
我不是想在这儿考察他们的不满是出于想象还是有根有据,我只是想阐述这个事实。
早在1820年,南卡罗来纳州就在致国会的一份请愿书中声称关税法是违宪的、压迫的和不公正的。随后,佐治亚州、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阿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州也相继对这项法案提出不同程度的强烈抗议。
国会没有理会这些怨言,在1824年和1828年再次提高关税税率,并再次认可这一原则。
随后,南方产生了或者应当说是恢复了一种被称为拒绝执行联邦法令的著名主张。[173]
我在探讨联邦宪法的时候已经指出,联邦宪法的目的不是建立一个联盟,而是建立一个全国性政府。美国人在他们的宪法所预见的情况下形成一个单一的民族。在这些情况下,它才能够像所有立宪国家那样,通过多数来表达国家的意志。一旦多数表达了自身的意见,少数就只有服从的义务。
这样的法律学说符合宪法的规定和宪法制定者们的公认意图。
相反,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声称美国人联合起来不是为了融为同一个民族,而是想要形成一个由独立州组成的联盟;因而,每个州即使不在行动上,至少也要在原则上保持完整的主权,并有权力解释国会颁布的法令,有权在本州范围内停止执行那些在它看来似乎违背宪法或者违背公正原则的国会法令。
拒绝执行联邦法令的整个主张可用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公认领袖卡尔霍恩先生于1833年在美国参议院发表的一句话进行概括:
“宪法是一项契约,各州均以主权者的身份参与其中;一旦缔约各方对契约的解释产生分歧,每一方有权自行判断[保留权力的范围]。”[174]
显然,这种主张在原则上破坏了联邦的纽带,事实上,其使美国人依据1789年宪法而摆脱的无政府状态再次出现在美国人中。
当南卡罗来纳州发现国会对它的控诉不予理睬之后,便威胁国会将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主张应用到联邦关税法令上。国会坚持自己的制度,最终一场风暴终于爆发。
1832年,南卡罗来纳州的人民[175]成立了一个国家[州]大会,以商讨他们最终不得不采用的非常措施;同年11月24日,这个大会以法令的形式颁布了一项规定联邦关税法令无效的法律,并反对征收该法规定的款项,拒绝接受可向联邦法院提起的诉讼。[176]这项法令于次年2月正式生效,并且它指出如果国会在此期间修改关税法,那么南卡罗来纳州同意不再对其他制度造成威胁。随后,南卡罗来纳州又以含糊不明的方式说它愿意将问题交由联邦的所有州组成的特殊议会处理。
在等待国会答复期间,南卡罗来纳州武装了民兵,并准备好迎战。
国会会怎么做呢?对老百姓的恳求置之不理的国会,在看见他们手中的武器之后便听取了他们的意见。[177]国会通过了一项法令[178],其规定关税在十年之间逐渐减少,直到关税收入不超过政府开支的需求为止。因此,国会完全放弃了原本的关税原则。国会以一种纯粹的财政措施代替了保护性关税制度。[179]为了掩盖失败,联邦政府采用了软弱的政府通常使用的权宜之计:在事实上让步,在原则上坚持己见。国会在修改关税立法的同时,通过了另一项赋予总统特殊权力的法案,使总统能够通过武力制止当时已经无须再害怕的抵抗。
南卡罗来纳州甚至不同意联邦享有这些微不足道的表面胜利;废除关税法的那个国家[州]大会再次召开会议,接受了联邦对它表示的让步;但它同时宣布会更加强烈地坚持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主张,而且为了证明这一点,它宣布授予总统特权的法律无效,即使它明知没有人会行使这种权力。
我所说的这些行为几乎全都发生在杰克逊将军的总统任期之内。你不能否认的是,在关税事务方面,杰克逊将军巧妙而大力地维护了联邦的权力,但我认为,联邦政权在今天所造成的众多危险中,应当包含代表联邦政权的杰克逊总统所实施的行为。
有些欧洲人对于杰克逊将军对美国国家事务产生的影响力所持有的观点,在那些在美国进行实地考察的人看来似乎是非常荒谬的。
你能够听见那些人说杰克逊将军打过胜仗,他是个精力充沛的人,他生性和习惯使用武力,他贪恋权势而且天生是个暴君。这些说法也许是事实,但是根据这些事实所得出的结论却是极端错误的。
据推测,杰克逊将军将在美国建立独裁政体,他将使军事精神统治全美,将中央政权扩大到危及地方自由的地步。在美国,做这种事情的时代和出现这种人物的时期尚未到来。如果杰克逊将军想以这种方式进行统治,他必定会失去他的政治地位并且危及他的性命,因此他没有轻率到做这样的尝试。
现任的总统不想扩大联邦政权,相反,政党想将这种权力限制在宪法所规定的明确范围之内,因此其从未做出任何有利于联邦政府的解释;杰克逊将军不是中央集权的拥护者,而是充满猜忌的地方政府的代表;正是地方分权的激情(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使他获得了代表国家主权的地位。通过不断讨好这些激情,他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和声望。杰克逊将军是多数的奴隶,他遵循多数的意志、愿望和半露的本性,或者更确切地说,他吹捧多数并将自己视为多数的领袖。
每当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产生冲突,总统很少不是最先质疑自身权力的人;他几乎总是走在立法机构的前面;当出现解释联邦职权范围的问题时,他在某种程度上总是站在与自己相反的那一边;他贬低自己,他隐藏自己,他选择袖手旁观。[180]这不是因为他天生软弱或者仇视联邦;当多数宣称其反对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主张时,你会发现他立即成为多数的领袖,明确而坚定地表达多数所持有的主张并首先提出诉诸武力。借用美国政党的说法,我认为杰克逊将军在偏好上是一名联邦主义者,在实务上是一名共和主义者。[181]
因此,为了赢得多数的支持而自降身份,杰克逊将军的地位再次得到提高;于是,他克服重重障碍,他朝着多数追求的或者不以妒忌的目光看待的目标前进。他获得了前任总统们从未获得过的强大支持,并利用任何一位总统从未享有过的便利条件将他在各处遇到的仇人踩在脚下;他对自己采取的以前从未有人敢于采取的措施负责;他甚至用一种近乎侮辱的轻蔑态度对待国家的议员代表;他拒不认可国会通过的法案,并且通常忽视这个强大机构的质问。他就像是一个有时对待主人很粗暴的仆人。因此,杰克逊总统的权威在不断增加,但总统的权威却在不断减小。在他执政期间,联邦政府是强大的,而当他的继任者掌权时,联邦政府便走向衰退。
只要我说的没有出现大错,联邦政府就将不断地衰弱下去;它将逐渐放弃一些事务,将自身的活动限制在一个越来越窄的范围内。天生软弱的联邦政府甚至会失去外表的强大。另外,我认为在美国独立感在各州之中变得越来越强烈,对地方政府的爱也日益凸显。
联邦是人们所渴求的,但人们只把它当作一个影子。他们希望联邦在某些情况下强大,在另一些情况下软弱;他们主张联邦在战争时期可以将国家力量和所有的国家资源集中在它的手中,而联邦在和平时期可以说不存在,仿佛这种软弱与强大的交替现象是联邦的本性。
我认为现在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思想的这种普遍运动,造成这种思想的原因也在不停地发挥着同样的作用。因此,这种运动将会继续,而且可以预言,除非出现某种特殊情况,联邦政府终将日益衰退。
但我认为我们仍然远离联邦当局无力维持自己的生存、不能维护国家和平并在某种意义上自生自灭的时期。联邦是被民情所认可的,它的成就是显著的,它带来的好处是有目共睹的。当人们注意到联邦政府的弱点危及联邦的存在时,我毫不怀疑我们将发现一种有利于联邦力量的运动的出现。
迄今为止,在建立的所有联邦政府之中,美国政府是最符合联邦性质的注定要采取行动的政府。只要你不通过法律解释间接攻击联邦,只要你不损害联邦的本质,舆论的变化、内部的战争或危机,都可以使联邦立刻恢复其应当具有的活力。
我想指出的只有一点:我们之中有很多人认为美国存在一种有利于中央集权的思想运动,其主张将所有权力交到总统和国会手中。但我认为美国显然存在一种与此截然相反的运动。随着联邦政府日趋成熟,其远没有获得权力并危及各州的主权,我想说的是它不断倾向于软弱无力,并且只有联邦的主权处于危险之中。这是目前存在的情况。这个趋势所导致的最终结果是什么?什么事件能够停止、延缓或者加快我所描述的运动呢?这一切尚隐藏于未来之中,而我自认为不能够揭开它的面纱。
美国的共和制度,其能够持久存在的机缘是什么?
联邦的存在只是偶然。——共和制度更有前途。——就目前而言,共和制度适应于英裔美国人的自然状态。——为什么。——要摧毁共和制度,就必须同时改变一切法律和改造整个民情。——美国人创建贵族制度的难度。
通过在联邦各州之中发动战争,以及随着战争而拥有常备军队,实行独裁和税收制度,因而导致联邦解体,从长远来看,会危及美国共和制度的命运。
但是,你不能将共和的未来与联邦的未来混为一谈。[182]
联邦只是一个偶然的存在,只要环境对它有利,它就能够继续存在,但是在我看来,共和政体适应于美国人的自然状态,而且只有相反的因素不断朝着同一个方向发挥作用,共和政体才会为君主政体所取代。[183]
联邦的存在主要依靠创造它的法律。仅是爆发一场革命,或舆论发生改变,就能够永远摧毁它。而共和却有更深的根基。[184]
[≠分散在广袤而半荒的[185]疆域中的美国人从一开始就发现他们被划分为许多不同的小群体,它们并没有自然地依附于一个共同的中心。由于没有能够控制它们的中央权威,所以每个小团体必须处理自身的事务。英国人将城镇自由和地方自由引入美洲大陆,但他们也将那些存在于他们本质之中的事物带到了那里。现在,城镇和地方自由是共和制度的基础[唯一能够使共和制度持续存在的基础],只要它们存在于美国之中,美国就能够维持共和。≠]
在美国,共和被理解为社会自身进行的缓慢而平和的活动。它事实上是一种基于文明意志的有序状态。它是一个调和的政府,它的决议经过长期的酝酿,经过缓慢的讨论,再以成熟的方式付诸实施。
美国的共和主义者注重民情,尊重宗教信仰,承认各种权利。他们主张这种见解:一个民族越是享有自由,就越发讲究道德、信仰宗教、温文尔雅。所谓的共和在美国是多数的和平统治。多数在认识自己并使人们承认自己的存在以后,成为政权的一般来源。但是,多数本身不是无所不能的。在道德世界中存在着高于它的人性、正义和理性;在物质世界中,存在着高于它的各种既得权利。多数承认这两种障碍的存在,如果它破坏了这两种障碍,那是因为多数就像每个人那样拥有激情,并因为激情而办坏事。[对我来说,我可以毫无困难地说在共和可行的所有国家中,我将会成为共和主义者。]
但是,我们在欧洲却有一些奇怪的发现。
对我们中的一些人来说,共和并不像我们至今所想的那样是多数的统治,而是那些对多数负责的人的统治。领导这种政府的不是人民,而是那些认识到人民具有最大的作用的人:他们经过自己的独特判断,可以不与人民商量而以人民的名义行事,把人民踩在脚下反而要求人民对他们感恩戴德。[186]此外,共和政府是唯一有权做任何得到公认的事情,并敢于蔑视人们至今所尊重的一切,即从最高的道德规范到最基础的常识准则都敢于蔑视的政府。
迄今为止,他们认为专制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都被认为是可憎的。但他们在今天又有了新的发现:这个世界上存在合法的暴政和神圣的不公,它们主要以人民的名义实行。
[≠这不是一个空泛而含糊的理论;他们自称他们是根据事实主张这样的学说。虔诚的传教士们持有这样的学说,我相信我们可以听见他们这样对我们说:
你们认为共和政府在本质上是自由而宽容的政府,你们认为也许不应当将其在以前对我们所做的尝试纳入它的制度之中,而应当将其纳入实践和这个国家本身所拥有的特殊环境之中。≠][187]
美国人对共和持有的看法格外有利于他们采用共和体制并确保共和的持久存在。[188]对他们来说,即便共和政府的实践活动往往较糟,但至少它的理论是好的,而人民最终总是按照共和的原则行事。
美国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建立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其将来也难以建立这种制度。人们分散在广袤的国土上,又被许多自然的障碍隔离,只有他们才能够管理自己的生活细节。因此,美国是实行地方管理和城镇管理的最卓越的国家。
除了新大陆的欧洲人都察觉到的这个原因之外,英裔美国人还添加了几个他们所特有的原因。
当北美的各个殖民地创建的时候,地方自由精神已经渗入英国人的法律和民情之中,英国的移民不仅将地方自由视为必不可少的东西,而且将其视为最有价值的东西。
[我们已经知道国家势力在这方面发生的改变或多或少取决于伴随殖民地化的环境和殖民者原本已经形成的习惯。
法国人将绝对的君主政体带到了美国,而英国人则将自由民族的习惯带到这里。
≠当法国人抵达加拿大的时候,他们最初创建了一个名为魁北克的城市。从这个城市开始,人口逐渐分散开来,就像是一棵树在一定的范围内生根发芽。魁北克仍然是中心点,法属加拿大至今仍然只有同一个民族,并在大多数情况下服从于同一个政府。≠
[美国则不是以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尤其是被称为新英格兰的地区。]我们已经知道各个殖民地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可以说,每个地方和每个教区都是由一些彼此陌生或因不同目的而聚集起来的人所占据的。
因此,英裔美国人从一开始就分成了众多截然不同的不依附于任何共同中心的小群体,由于它们不属于任何一个理应管理它们和容易治理它们的中央权威,所以每个小群体都应当自行处理自己的事务。
因此,国家的自然环境、各个英国殖民地的创建方式、初期移民的生活习惯,这一切结合在一起使城镇和地方自由在美国得到了惊人的发展。
出于这个原因,美国的全部国家制度实质上都是共和的;要想永远摧毁建立共和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就得同时摧毁所有法律。
如果今天有一个政党试图在美国建立君主政体,那么它的处境将比现在就想在法国建立共和政体的政党更加困难。法国的王权并没有在成立之前为自己创建一套立法制度,因此事实上,你只会发现一个被共和制度包围的君主政体。[189]
君主原则在渗入美国人的民情时也遇到了同样的困难。
在美国,人民主权原则并不是一项独立于人民的习惯并且与占据统治地位的思想没有任何关联的学说;相反,你可以将它视为围绕着整个英裔美国人世界观念链条的最后一环。
上帝赋予每一个人,不管他是什么人,管理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事务所必需的一定理性。这是美国的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所依赖的伟大箴言;家长将它用于子女,主人将它用于仆人,城镇将它用于官员,州将它用于地方,联邦将它用于各州。这个箴言扩大至全国上下,从而形成了人民主权学说。
[≠因此,人民主权的共和原则不仅是一项政治原则,而且是一项市民原则。≠]
所以在美国,共和的共同原则同样制约着大部分人类行为。因此,我可以这样说,共和在建立它的法律制度的时候渗入到了美国人的思想、见解和所有习惯之中;为了成功改变法制,就得一次性改变这一切。在美国,绝大多数的宗教本身也是共和的;它使来世的真理服从于个人的理想,就像政治让个人对利益的关心服从于理智;而且宗教允许每个人自由地选择引导自己走向天堂的道路,就像法律承认每个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政府。
显然,只有一系列事件全都具有同样的趋势,才能够使一套法律、见解和民情替代另一套相反的法律、见解和民情。
如果共和原则终有一天将在美国消失,它们只有经过长期的时胜时败、反反复复的社会斗争之后才会彻底屈服;而在一个全新的民族取代现在存在的民族之前,这些共和原则将会反复出现,而且不会彻底消失。但是,没有什么能够预知这种革命的到来,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的到来。
当你最初抵达美国的时候,最令你感到震惊的是政治社会中存在的这种纷乱的运动。法律在不断发生改变,乍看之下,你会认为一个信念如此不稳定的民族很快就会用一个全新的政府取代现存的政府。这样的担心显得有些为时过早。事实上,存在两种不应当相互混淆的关于政治制度的不稳定情况。其一是经常改变次要的法律,但其不影响建设良好的社会的长期存在。其二是不断动摇制度的根基和攻击法律的根本原则,紧随其后的是动乱和革命,经受这种不稳定的国家处于激烈的、瞬息万变的状态之中。经验证明,这两种不同的立法不稳定彼此之间没有必然关联,因为我们发现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它们有时相互结合有时彼此分离。存在于美国之中的不稳定性是第一种,而不是第二种。虽然美国人频繁地改变他们的法律,但宪法的基础一直受到人们的尊重。
今天,共和原则对美国的统治就像是路易十四时期君主原则对法国的统治。那时的法国人不仅喜爱君主政体,而且认为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取代它;他们对君主政体的接受就像是你接受阳光的照射和四季的更迭。在他们中,既没有王权的倡导者,又没有王权的反对者。
这就是共和如何无须抗争、无须反驳、无须证明地存在于美国之中,它的建立基于一种默契,一种普遍主义共识。
但是,我认为美国的居民如果总是频繁地更改他们的行政程序,终将危及共和政府的未来。
立法的不断改变使人们的计划常常受阻,因此我们有理由担心人们终有一天将共和政体视为一种不方便的社会生活方式;那时,次要法律的不稳定性所产生的不良后果会使人们质疑基本法律的存在,并间接引起一场革命。但这个时代距离我们仍然较远。
我们现在可以预见的是,美国人一旦放弃共和,不会经过长时间的君主政体,而会很快地进入专制政治之中。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不存在什么比继共和政体而建立的君主政体更加专制的权威了,因为原本毫无顾虑地交到民选官员手中的无限权力现在落入了一名世袭君主的手中。这种说法通常是正确的,但特别适合于一个民主共和国。[190]在美国,行政官员不是由某个特定的公民阶级选举产生的,而是由国家的多数选举产生的;他们直接代表群众的激情,并完全依赖于群众的意志;因此他们既不会被人憎恨又不会使人害怕。但我已经说过,人民在规定他们的职权时很少关注他们的权力界限,而将很大一部分权力交由他们自行判断。这种事务的秩序形成了一种比它本身更有生命力的习惯。美国的行政官员在不再担任职务之后仍然拥有没有明显界限的权力,因此很难说暴政将止步于何处。
[≠如果拿破仑跟随路易十四的脚步,(他将建立更强大的但被可能限制他的精神统治的障碍所围绕的王权)他可能表现得更稳定,而不是更专制。拿破仑成为能够以人民的名义做任何事情的代表。≠]
我们之中有一些人等着看贵族政体出现于美国,甚至已经明确预言贵族政体终将获得权势的时期。
我已经说过,但我要重复一遍,在我看来,美国社会目前的运动越来越趋向民主。
但是,我不会断言美国人将来不会在某一天将政治权利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或者不会将这些权利没收而汇聚于同一人手中;但是,我也不相信他们将来会允许某个阶级的公民独享这些权利,或者换而言之,他们终将建立贵族政体。
贵族团体是由一定数目的公民组成的,虽然他们与群众相距不远,但他们却永远凌驾于群众之上;你能够接近这个团体,但你无法打倒它;你可以天天与它接触,但你无法与它相互融合。
无法想象还有什么比这种征服更违背人类心灵的天性和隐秘本能;依靠自己生存的人,宁愿忍受一个国王的专制权力,也不愿意忍受贵族的正规行政管理。
为了能够长期存在,贵族需要建立不平等的原则,事先使不平等合法化,在社会中推行不平等的同时将它引入家庭之中;所有与自然公正截然相反的东西只能依靠高压政治强加于人。
自人类社会存在以来,我认为找不到一个依靠自己的努力而存在的民族在其内部创建贵族政体的例子;中世纪的所有贵族政体都是征服的产物。征服者成为贵族,而被征服者沦为农奴。随后,武力将不平等强加于人,而一旦不平等进入民情之中,它就能够凭自身而存在,并自然地进入法律之中。
你发现有些社会由于先于它们而存在的某些事件,可以说成为天生的贵族社会,随后,时代会将它们引向民主。罗马人和继他们之后崛起的野蛮人的命运就是如此。但是,一个始于文明和民主的民族,如果能够通过加强身份的不平等而日益团结,并最终在自己内部建立不可侵犯的特权和排外的等级,这倒是世界上的新鲜事。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美国注定成为这方面的第一个例子。
[≠我不知道美国是否会像它之前的所有民族那样最终服从于同一个君主,但我不认为他们终将拥有真正的贵族政体。
今天,一个承诺在美国建立君主政体的政党会发现它的处境就像是一个声称想要在法国建立共和政体的政党那样艰难。在法国,你得将共和原则植入仍然明显具有君主政体特色的次级制度之中。在美国,你得在共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王国。≠]
略述美国商业发达的原因
美国人由于他们的本性注定要成为一个海洋民族。——他们的海岸线的长度。——他们的港口的深度。——河流的巨大。——但是,你应当将英裔美国人的商业优势归功于这些自然因素之处远远少于应当归功于他们的智力原因和道德原因之处。——产生这种观点的原因。——英裔美国人作为一个商业民族所拥有的未来。——联邦的解体也无法阻止原本组成联邦的民族在海上的发展。——为什么。——英裔美国人天生就是要供应南美居民的需求的。——就像英国人那样,他们会成为世界上很大一部分地区的运送者。
从芬迪湾到墨西哥湾的萨宾河,美国的海岸线长达900里格。
这些海岸形成了一条延续而毫无中断的线,它们都由同一个政府管理。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像美国那样为商业提供更深、更宽阔、更安全的港口。
美国的居民形成了一个伟大的文明民族,命运将他们置于荒野之中,距离文明的主要中心有1 200里格之遥。因此美国需要日日仰仗欧洲。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人必定会自行在本土生产或制造他所需要的大部分物品,但是这两个洲绝不会完全分离地独自存活下去,因为它们的需求、思想、习惯和民情存在太多的天然联系。
[≠欧洲对美国的需求不亚于美国对欧洲的需求。≠]
联邦提供的一些产品已经成为我们所需,因为我们的土地完全不能出产这些东西,或者只能以很高的成本生产这些东西。美国人只能消费这些产品中的很小部分,他们将其余的产品卖给我们。
因此欧洲是美国的市场,就像美国是欧洲的市场那样;为了将美国的原材料运往欧洲的港口,再把欧洲的制成品运回美国,海上贸易对于美国的居民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美国不是像墨西哥的西班牙人迄今为止所做的那样放弃自身的贸易而为海上国家的工业提供大量原材料,就是使自己成为世界上第一流的海洋强国。这种二者择一的抉择是不可避免的。
英裔美国人始终对海洋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喜好。独立切断了将他们与英国联系在一起的商业纽带,但却使他们的海外贸易天分得到了全新的、有力的发展。因此在这个时期,联邦所拥有的船舶数量几乎与它的居民数量增长得一样快。现在,十分之九的欧洲产品都是由美国人自己运回美国。[191]从新大陆出口至欧洲的货品之中,有四分之三是由美国人自行运输的。[192]
美国的船舶塞满了勒阿弗尔和利物浦的港口。但你在纽约的港口只能看见为数不多的英国或者法国船舶。[193]
因此,美国的商人不仅能够在本土抵抗外国商人的竞争,而且能够在外国与外国商人进行有利的竞争。
这一点不难解释。在世界上的所有船舶中,美国的船舶的运费最便宜。只要美国的商船继续保持这种优势,它就不仅能够保持它已经获得的成就,而且能够日益提高它的成就。
要知道为什么美国人的航运与其他人相比更低廉是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你可能会认为这应当归功于美国的自然环境所提供的物质条件优势,但事实并非如此。
美国的船舶与我们的船舶造价相同[194],但美国的船的做工并不精良,而且大体上的使用寿命也不长。
美国水手的工资高于欧洲水手,能够证明这一点的是,你能够在美国的商船上找到很多从事水手工作的欧洲人。[195]
那么,为什么美国人的航海成本比我们的低呢?
我认为从物质条件方面寻找这个优势的原因是白费力气,其应归因于纯粹的智力特质和道德特质。
下面的比较将证明我的想法是正确的。
在大革命战争期间,法国人将一种新的战术引入军事艺术,其令作战经验丰富的老将军感到困扰,并且差点推翻了欧洲的一些最古老的君主国家。他们首先精简了在那时被认为战争中所必不可少的东西;他们要求他们的士兵付出文明国家从未要求过的全新的努力;你发现士兵们个个奋勇前进,毫不犹豫地冒着生命危险追寻预定的目标。
法国人的财力和人力都不如他们的敌人,他们的物资更是贫乏得可怜;然而,他们不断获得胜利,直到敌人开始效仿他们。
美国人将类似的方法运用到商业中。法国人这样做是为了获得胜利,而美国人是为了节约成本。[196]
欧洲航海者在海上非常谨慎,他们仅在风平浪静的时候出海,一旦遇到突发事故,他们便返回港口;他们在夜里收起船帆,当他们看见浪花发白,表明他们接近海岸的时候,他们会放慢航速,根据太阳调整航向。
美国人忽略了这些预防措施且无视这些危险。他们在风暴仍在咆哮的时候离开港口;无论是在白天还是黑夜,他们仍然扬起风帆全速前行;他们一边航行一边修复船舶因风暴而受到的损害;当他们最终接近航程的终点时,他们继续扬帆前行,仿佛他们已经看到了港口。[≠他们经常因此而死亡,但在更多情况下,他们比他们的竞争对手提前抵达港口。≠]
美国人常常发生沉船事故[197],但没有哪个航海者的航行速度比他们更快。[≠我认为在所有人中,美国人是最看重、最准确认识时间价值的人。在他们眼中,每一个白天或夜晚都有极大的价值……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金钱对于荷兰人那样重要。那才是他们成功的秘诀。≠]由于他们用较少的时间完成了同样的事情,所以他们能够节约成本。
在到达长途航行的终点之前,欧洲的航海者认为他们必须在旅程中多次靠岸休整。为了寻找停靠的港口或为了等待离港的时机,他们失去了宝贵的时间,而且每天还要支付停泊费。
美国的航海者离开波士顿前往中国购买茶叶。他们抵达广州,在那里停留数日之后便启程回国。在不到两年的时间中,他们航行的距离相当于绕地球一周,而他们在路途中只靠岸一次。在长达八个月或十个月的航程中,他们喝咸水、吃腌肉;他们必须不断与海洋、疾病和厌倦作斗争;但在他们回来之后,他们可以以每磅低于英国商人四分之一便士的价格出售茶叶。他们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我除了说美国人在经商时表现出一种英雄气概之外,实在无法更好地表达我的思想。
[≠这种英雄气概不仅出于精打细算,而且出于天性。
这种天生的英雄气概不仅使他们发展美国的商业,而且成为其他国家的运送者≠]
欧洲商人总是难以跟随他们的美国竞争对手采取同样的方法。而美国在按照我刚刚描述的方法行事时,并非完全出于精当细算,而是主要服从于他们的本性。
美国人正在体验一种先进的文明所产生的各种需求和各种欲望,他们发现自己并非置于一个能够巧妙地满足他们的欲望的欧洲社会之中,因此他们往往不得不靠自己获取学习和生活上所必不可少的各种物品。在美国,有时一个人会耕种田地、修理屋舍、制造工具、制作鞋子和编织衣物。这虽然不利于技术的完善,但其有力地发展了劳动者的智慧。没有什么比过细的劳动分工更使人们重物质而轻精神并使人们的劳动成果缺乏灵魂。[在劳动分工的帮助之下,你能够更好地、更节约成本地完成你已经做过的工作,但你不能创新。劳动分工是财富的元素,而不是发展的元素。
劳动分工的艺术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绝大多数人的才智的艺术。][198]在像美国这种缺乏专门人才的国家中,你不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就能够掌握一个行业的技能。因此美国人发现改变职业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他们充分利用这一点,审时度势并根据需求去做有利的工作。你能够遇到有些人曾经接连担任过教师、农夫、商人、传教士和医生。虽然美国人在每一行上不如欧洲人专业,但几乎没有哪个行业是美国人一窍不通的。他们的能力比较普通,但他们的思想范畴比较广泛。因此,美国人从不会因为某种行业公理而停下脚步,他们摆脱了所有的职业偏见;他们不会偏爱一个运营制度胜过另一个运营制度;他们也不会青睐老方法甚于新方法;他们没有形成习惯,并且能够轻易地摆脱外国习惯对他们的思维所产生的支配作用;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国家不同于其他任何国家,它的情况在世界上尚属鲜见[因此,他们总是遵循自己的理性而不是习惯]。
美国人生活在一片神奇的土地上,他们周围的一切都在不断变化,每一次运动似乎都是一种进步。因此,在他们的思维中,新的思想总是与更好的思想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他们认为人类的努力没有天然的界限,在他们的眼中,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199]
这种盛行于美国的普遍运动,这些财富的频繁逆转,这种公共财富和私人财富的令人意想不到的转移,全部汇聚在一起使人们的精神处于一种狂热的、使其不甘落后地投入全部努力的兴奋状态,并且可以说将其维持在[其自身和]人类的普遍水平之上。对于一个美国人来说,人的一生就像一场赌博、一场革命和一个战役。
这些相同的原因在对所有个人产生作用的时候,最终也给民族性格打上了一种无法抗拒的冲动的烙印。因此,美国人总是热心于追寻自己的愿望、富有进取心、敢于冒险,尤其是善于创新。这种精神实际上存在于他们的一切工作之中;他们将其引入了政治法律,引入了宗教教义,引入了社会经济理论,引入了个人的劳动活动之中;他们时刻带着这种精神,带着它深入森林之中,也带着它进入城市之中。正是因为他们将这种精神应用到海上贸易中,美国的商船才比世界上的其他所有商船更廉价、更迅速。
只要美国的水手们保持这种精神优势及这种精神优势所带来的实践优势,他们不仅能够满足本土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需求,而且能够像英国人[200]那样逐渐成为其他国家的运送者。
这是开始在我们眼前呈现出的面貌。我们已经看见美国的水手作为中间商介入了几个欧洲国家的商业之中[201],美国为它们提供了更明亮的未来。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在南美创建了一些大殖民地,由此成为帝国。现在,内战和专制使这些广袤的地域变得荒芜。人口的迁移已经停止,只有少数人生活在那里,这些人被自卫占据了心神,几乎无暇顾及改善他们的生活的需求。
但是,情况不会总是如此。自立自强的欧洲曾全凭自己的努力走出了中世纪的阴影;南美跟我们一样是基督教世界;它与我们拥有相同的法律和习惯;它拥有在欧洲国家和它们的分支中成长起来的文明的所有种子;此外,南美还可以我们作为参考;它怎么可能永远保持野蛮呢?
显然,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毫无疑问,南美建立繁荣和文明的国家的时期迟早会到来。
但是当南美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开始察觉到文明国家的需求时,他们仍不能凭借自身满足这些需求;作为文明的新生者,他们必将受到他们的前辈们已经获得的优势的影响。在成为制造业者和商人之前,他们还得长期务农,为了将他们的产品销往海外并换取他现在所需的必需品,他们需要外国人作为中间人。
你不能质疑的是,北美的美国人总有一天会被要求满足南美的美国人的需求。大自然使两者比邻。因此,它为北美提供了很多的机会来了解和判断南美的需求,与后者建立永久的关系,并逐渐占据他们的市场。如果美国的商人远不如欧洲的商人,他们可能丢失这些天然的优势;而恰恰相反的是,他们在某些方面比欧洲商人更优秀。美国人早已对新大陆之上的各个民族产生了极大的道德影响力。居住在同一片大陆之上的各个民族早已习惯于将美国人视为美洲大家庭中最有知识、最有能力和最有财富的分支。因此,他们将自己的目光转向联邦并使自己被居住在那里的美国人所同化。他们每天都在借鉴美国的政治学说并借鉴美国的法律。
美国人在南美人面前所处的地位就像是他们的祖先英国人以前在意大利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所有在文化和工业上均不如英国先进的欧洲国家面前所处的地位,他们从英国人手中获取了大部分消费品。
英国今天是所有同它往来的几乎所有国家的贸易中心,美国联邦将在另一个半球发挥同样的作用。因此,在新大陆建立或者崛起的每一个国家,其建立和成长在某种程度上都对英裔美国人有利。
如果联邦解体,组成联邦的各州的商业无疑会在一定时期内放慢发展的步伐,但这个时期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长久。显然,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各州的商业仍然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们相互比邻;它们之间的见解、利益和民情完全一致,而且只有它们形成了极大的海洋强国。因此,即使联邦的南方与北方相互独立,其造成的结果是南方没有了北方就无法生存。我已经说过南方不是发展商业的地区,而且尚未有任何迹象表明它会成为这样的地区。[202]因此,美国的南方人为了将他们的产品远销并获取他们所必需的物品,不得不求助于外人。而在他们能够找到的所有中间人中,只有与他们比邻的北方人能够向他们提供更低廉的服务。因为廉价是商业的最高法则,所以南方人会找北方人为他们服务。没有什么主权意志或国家偏见能够长期与廉价法则作斗争。你可能无法找到什么仇恨比美国人与英国人之间的仇恨更加深重的了。但是,尽管存在这种敌对情绪,英国的商人仍然为美国人提供大部分的制成品;而美国人购买英国货物的唯一原因是英国人出售货物的价格低于别国。因此,不管美国人愿意与否,日益繁荣的美国有利于英国的制造业。
理性和经验表明,如果商业的巨大不在必要的时候与军事力量相互结合,那么商业的巨大是无法持久的。
美国像其他地方那样很好地理解了这一点。美国人已经使他们的旗帜赢得他人的尊重,很快就可能会令人望而生畏。
我相信联邦的解散不会削弱美国人的海上力量,反而会使这种力量大大增强。今天,商业化的各州与非商业化的各州联系在一起,后者往往只是勉强同意增强只能给它们带来间接利益的海上力量。
相反,如果联邦的商业化的各州形成同一个国家,贸易对它们来说会成为最重要的国家利益,因此他们会为了保护它们的船队而付出巨大牺牲,而且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它们追寻它们在这一方面的愿望。
[在商界事务目前所处的状态中,没有任何政策比法国的政策更加自然地表明这一切。
法国一直被称为伟大的海上强国之一,但除非偶然,它永远无法成为最强大的海上强国。由于法国不希望以持久的方式称霸海洋,它对制止其他国家称霸海洋[奋起反抗对海洋的统治]拥有明显的兴趣,并使关于商业的最自由的格言盛行于全世界。
即便中立国家的独立原则并不以国家的权利为基础,法国仍然全力支持它。中立国家的独立是对抗海上暴政的保障,而法国必然是海上自由的拥护者。
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国是英国的天敌。无论如何,只要英国将法律强加于海洋之上,法国必然与其对立。
美国目前的处境与法国相似。它虽然强大,但没有强大到称霸海洋;它之所以自由,是因为它不能进行压迫。
因此,美国天生就是法国的盟友,同样,英国自然也是美国的敌人。[203]一切有利于美国的海上力量的强大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利于法国;因为美国人不断增强的海上力量,划分了海洋的统治,并将法国人所需要的自由赋予他们。
如果英国和美国的海上力量达到平衡,而我认为这样的时期即将到来,那么法国的角色是与较弱的一方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从而防止其中一方完全统治海洋并确保海洋的自由。
但这种平衡还未确定。]
我认为国家就像人那样,几乎总是在初期就显露出决定自身命运的主要特征。当我看见英裔美国人的经商天分,他们在经商时获得的机遇,以及他们已经取得的成功,我很难不相信他们终有一天会成为世界第一的海上强国。他们注定会占领海洋,就像罗马人注定会征服世界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