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时期,苏区周边地区曾出现严重的“赤白对立”现象。所谓赤白对立,是指苏维埃区域与非苏维埃区域之间的对立,它不是由苏维埃革命加剧的阶级间的对立,而是一种非阶级的由多种因素引发的以地域为中心的冲突,主要发生在苏区边境地区。
早在1928年10月,赣东北就有报告提到:“环绕割据区的民众,还不知道我们的好处。土劣已感觉我们与他们不利,设法使民众起来反抗我们了。故环绕割据区域的民众非常反动,每日跟着反动军队,来我地抢东西。凡民众有食器用,只要能搬运者,莫不抢劫一空。”[131]1929年1月,滕代远向中共湖南省委报告,江西“铜鼓的民众因被平江游击队烧了很多房子……当红军到铜鼓县城时,所有男女老幼各种货物桶,一概搬运走了,不但找不到党的关系,连饭也没得吃”。[132]这是我们可以看到的较早谈到这一问题的报告。
赤白对立的出现,和中共阶级革命的宗旨存在距离,作为苏维埃革命的倡导者,中共以领导全国人民革命为己任,非苏区区域从原则上说,理应是革命的发展对象,当地人民潜藏的革命热情和苏区人民也应是一致的。但是,赤白对立现象却在相当程度上挑战着中共这一理念,严重影响着苏维埃区域的发展:“各县警卫营或连,特别是赤少队很多都不愿到白区域去,以为白区群众都是些‘虎豹豺狼’,不能同它们接近……有许多听到要他去白区工作他就哭起来,甚至哭得饭也不想吃。”与此同时,“白区群众的怕游击队名之为‘刀子队’,造成了赤白对立的现象,如铜城铁壁一般”。[133]
这样一个中共不希望看到的现象,其最初出现,客观看,和中共苏维埃革命初期实行的错误政策不无关系。当时有关文件详细分析了造成赤白对立的原因:“因我们的工作不好,特别是盲动主义引起白区群众的反感”;“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地方观念,宗族观念与发生过械斗”;“出于豪绅地主反动派的欺骗造谣,挑拨离间”。[134]这里,首要的就是盲动主义影响。1928年前后,中共在盲动政策指导下,普遍执行了烧杀政策,对地主等革命对象进行肉体消灭,打击对象甚至扩展到苏区外的一般群众,中革军委总政治部指出:
红白两边,杀过来,杀过去,成了不解的冤仇。这其中,在革命方面犯了许多盲动主义、报复主义的错误,乱抢乱烧乱杀的结果,反造成那边的群众更加坚决的反对革命。有一次工农群众和赤卫队打到龙聚区的吴公山,一烧就烧一千多家房子,这样越发使他们接受豪绅地主的欺骗,反对革命了。[135]
同时苏维埃革命政策本身也必然严重触及地主等农村有力阶层的利益,作为报复,受到国民党军支持的反苏维埃地方武装回到当地后,往往对参加革命的民众进行屠杀。湖南平江自1928年初暴动后,“杀戮豪劣和反动份子,计在数千,而同志和革命民众殉难的,亦不下数千人”,许多地区“数十里或百数十里,几无一栋完善的房屋,无一处尽青的山,共计全县被烧的房子,总在十分之四、五”。[136]江西上犹在红军退走后,土豪地主组织的民团对民众“不问首犯盲从,一律处以死刑,其中遭冤枉而死者,不知凡几”。[137]地主疯狂的屠杀又激起民众的强烈愤恨,以致“报复心理非常浓厚,盲动主义时代精神的复活,群众无论如何要求以烧杀抢劫来答复白色恐怖,其气之高真不可制止”。[138]中共有关文件明确谈道:“各苏维埃区域边境严重的红白对立现象,就是这种报复主义造成的结果。”[139]
对立情绪不断蔓延,相互间的报复行为,常常超越阶级对抗的范畴,变成区域之间的对抗。福建“蛟洋农民烧丘坊房子二百余家,白砂赤卫队烧茶地房子九十余家”。宁德横坑民团与中共开辟的游击区敌对,引起苏区群众愤慨,“见横坑人即杀,横坑人就不敢向游击区域来买东西”。[140]同时,这一状况的出现,和中共开展革命时为鼓动民众、克服地方观念,常常组织农民跨村跨乡打土豪有关。跨村跨乡活动在苏维埃区域内虽有可能触发宗族间的冲突,但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且村庄间的运动是相互的,负作用不明显;在边区则变成苏区对白区的单向运动,且由于对当地具体情况不了解,打土豪行动往往失控,有些部队打土豪“离开阶级的(标准),以有猪有鸡有谷有鱼为标准的乱打,结果把有猪有鸡有谷的中农和贫农也打了,破坏与中农的团结和阶级利益”。[141]有些“地方党部及政府不仅不纠正此种错误,而且造成理论说这是赤白区域对立,他们不了解赤白区对立,是赤白区两个政权的对立,而不是赤白区两地群众对立,他们把地域的对立,代替了阶级的对立”。[142]这种不顾阶级关系的盲目报复和掠夺行为,虽然和革命对象一方的白色恐怖及压迫有着重要关系,却客观促成了赤白对立。
作为一个以群众革命为生存基点的政党,中共对群众利益、群众情绪始终予以高度重视。赤白对立现象出现伊始,中共各级部门已有所意识,随着其范围的扩大和危害的增长,更予以高度重视并力图加以克服。1931年第二次反“围剿”前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严厉批评了红四军“在水南烧土豪房子时烧了一条街”[143]的错误,责令公开作出赔偿。当计划进攻和赤区有强烈对立倾向的七坊时,更明确要求:“到七坊后要开和平会,立和平公约,第一条要两方不再相打,大家一起打土豪。”[144]中革军委总政治部也指出:
坚决反对烧杀政策和报复主义。游击队在每次进攻反动统治区域之前,必须对自己部队及参加斗争的群众宣传纪律,绝对禁止侵犯贫苦群众的利益,不准乱烧他们的屋,不准乱杀他们的人,不准乱拿他们一点东西……豪绅地主的谷子衣服猪牛用具,原则上要完全发给当地贫苦群众(号召当地群众去夺取),这是发动群众的斗争的必要策略。游击队和参战的红色群众决不可取得太多。[145]
中共采取的这些措施在一定时间和程度上收到了成效,但是一直到苏维埃革命终止,赤白对立现象也未得到完全制止,在一些地区、一些时段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早期赤白对立的后患难以短时期消除,其负面影响会持续存在;另一方面,苏区内外造成赤白对立的新因素不断出现,使赤白对立成为大部分苏区难以克服的硬伤。
一部分地方武装和游击队乱打土豪是赤白对立持续并加深的重要原因。苏区大量的地方武装供应依赖地方,在战争环境下常常难以为继,利用到白区活动机会,筹集粮款,是其解决自身生存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而各级机关对这一做法实际也采取默认态度:各级部门“检查工作时,首先问‘多少钱’,不去检查打豪劣地主与民众的情绪如何”。[146]有的游击队把打土豪收入“抽十分之一作伙食尾子分”。[147]同时,对于游击队到白区活动,中共中央指出:“分发豪绅谷物衣服给群众,是挺进游击队在数小时内取得群众拥护的最有效手段,每到一地,必须在最近期间最大限度进行这一工作。”[148]这就是说,游击队进入白区后,必须迅速展开打土豪,在对情况不熟悉背景下,由此造成的一些问题具有相当的必然性:“地方武装过去行动,大多数都是陷于单纯筹款的泥坑中,许多行动不是为了群众利益而是自己去找经费,一到白区,豪绅地主走了,贫苦工农也乱捉乱打一顿,造成一种白区群众害怕游击队,甚至在豪绅地主欺骗之下来反对苏区,为难游击队,造成一种脱离群众的赤白对立的严重现象。”[149]后来,毛泽东在回顾这一段历史时,曾痛切谈道:“土地革命时期打土豪办法,所得不多,名誉又坏。”[150]
除维持生存的因素外,地方武装和游击队军纪、政治工作薄弱、素质较差也是导致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地方武装发展过程中“总带有或多或少的强迫,甚至完全用强迫命令而编的”,“兼之平时没有教育训练与党的领导薄弱……到白区乱抢东西则是普遍的发现”。“因为没有明确的阶级路线,有许多赤色武装到白区去,不坚决实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甚至负责人也不切实做到,工农的东西乱拿,群众跑出去了,以为这些是‘反革命的东西’,也可以打土豪!”[151]以致指导机关明确要求“党要坚决转变乱拿白区许多东西,不问穷人富人都捉来的许多错误,应当把赤卫军、游击队在白区行动的政治教育与军事纪律的建立成为目前主要工作,才能避免赤白对立”。[152]
随着苏维埃区域的扩大,当其向城镇扩展时,传统的城乡间相互敌视也对赤白对立现象发生影响:“城市方面的一般人,对于乡下人有鄙视欺侮的举动,是很普遍的事实,因此发生了城乡恶感。”[153]“农民上县的时候,则检查异常严厉,有时借故寻衅,将农民捉去罚款,弄得一般农民不敢到城里去购买货物,农民非常怨恨城市。”[154]由于此,“在游击战争发展到城市去,农民便摧毁城市以泄恨,少不免影响中小商业停闭”。[155]闽西中共地方苏维埃组织农民攻城时,“农民更喊着‘杀尽城内人’、‘烧尽城内屋’的口号。那时农民痛恨城内人的心理是十分一致的。他们都说:打进了城不但要杀尽抢尽烧尽,而且还要将城墙拆去。于是城内豪绅地主便利用这些口号去煽动城内贫民仇视我们。果然,一般贫民受其利用,做侦探、当团丁、做向导,无所不为”。[156]
应该承认,在所有上述因素中,农民本身是造成赤白对立的基础性原因。中共的苏维埃革命和农民的支持息息相关,为获得农民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对农民利益的让步不可或缺。事实上,当中共武装攻打城市或到白区活动时,当地群众通常都是积极的参加者。这一方面反映了农民的革命要求,同时也和其搜罗财物这一利益目标有关。在此背景下,不分阶级、贫富乱拿财物变得难以避免。北上抗日先遣队报告:“我们打罗源县时,群众戴了小斗篷,拿了梭镖、扁担,足站了有五里路长。县城一打开就自动地拿东西,阻也阻不住,话也听不懂。”[157]福建方面也反映:“贫民的房子也去搜,上至银钱宝贵的物件,下至很破很败的衣服,不管是贫民、雇农、中农都把它掠回来。发动群众去参加就是去掠东西。有的群众说‘你们得的是钱,我们得的是坏东西’。攻进乡村时豪劣地主逃跑了,存下来小儿老人,也杀得鸡犬无存。”[158]江西万载农民甚至出现“七八间(处)抄抢队的组织”。[159]
当时,中共领导人对如何在发动群众参加斗争同时又保持严格的纪律颇感困惑,默认群众的抢掠行为势必破坏苏维埃政权的形象,强硬制止又担心引起群众不满。当中共刚刚开始军事斗争,南昌起义军退到汕头时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当时中共采取了严厉措施加以制止,但不久中共中央就改变了这一做法,并对执行制止方针“逮捕并杀乘机抢劫贫民三人”的责任人“以留党察看一年之处分”。[160]然而放任不管造成的混乱其实也是中共一个沉重的政治包袱,因此,当1927年底的放任方针某种程度上和“左”倾盲动联系在一起后,中共也在调整自己的政策,1930年赣西南报告称:
(农民自卫军)五军攻下分宜后即准其进城,但进城后则全不问贫富先抢劫一空,有时还乱杀乱烧,五军因得了这一经验打下袁州即不许进城,同时还向他讲演并说明不许进城是因为敌人武装还没有完全缴得,恐进城受误伤,并马上没收一部分东西分给他们。但在当晚约一千余人爬进城来抢劫了数十家烧了房屋,军部马上派人来制止无效,继派武装弹压无效,并抢弹压士兵的枪,士兵以正当的防卫向空中开枪示威误打死一农民群众即镇压下去了,但引起了农民的反感。[161]
当地负责人对这一处理及其后果没有把握,请示中央“以后再逢有这样的事是如何处理”。[162]确实,完全放任会导致秩序失控,但加以约束又会影响到农民积极性,中共在这一问题上颇有点左右为难。1931年,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在计划进攻七坊时明确要求“群众赤卫队绝不要去”;[163]苏区中央局也激烈批评:“各地破坏城市尤其是在城市中大烧房屋的办法,完全表现流氓路线,农民意识失败主义是非常错误的,以后要极力纠正。”[164]但总的来看,中共更多时候是采取教育和引导的方式,不加以过于激烈的控制,由于农民本身的利益冲动,抢掠行为仍无法完全制止。福建连江群众到白区去,拿走的东西“从棉被衣服直到饭碗,火钳都要被他们带着回去。而且还说:‘我跟你们打土豪,你们是很划算得来的,我们只拿一点东西,但是你们却由我们的帮助罚了很多钱和得了很多武装”。[165]
除中共本身原因外,中共的对手方国民党方面及地主也为赤白对立的形成推波助澜。毫无疑问,在动员农民的能力、方法、投入的精力及可利用的资源、手段上,国民党在苏维埃时期远远无法和中共相比。于国民党而言,赤白对立可以有效地限制中共力量向其控制区域的渗透,而其对苏区的影响,由于拿不出像土地革命这样富有号召力的实际措施,本来就困难重重。因此,和中共极力想消除赤白对立不同,赤白对立为国民党统治地区构筑了一道天然的屏障,是他们乐于看到的。同时,维持及造成赤白对立,也符合其封锁苏区、打击中共的战略目标。
国民党方面制造和加剧赤白对立主要依赖的是苏维埃革命的被打击者及中共在开展革命过程中的一些错误。随着苏维埃革命的进行,苏区内外的地主、富农作为革命的打击对象成为国民党政权的坚定拥护者,同时一部分中农及包括贫农在内的其他一些阶层出于对中共的误解也产生恐惧心理,而中共苏维埃革命初期的盲动政策及后来的“左”倾政策都加剧了这一倾向。当国民党方面试图在政治上与中共展开竞争时,这些都成为中共可被突破的软肋。和国民党政权一样,作为革命中的被打击对象,赤白对立也符合着豪绅地主的利益,因此,他们比国民党政权更积极地制造着赤白对立:“龙港的豪绅(非赤色区域)利用宗法社会关系,鼓动一些盲目群众,准备向当地同志进攻。”[166]
当国民党政权和豪绅地主在赤白对立这一问题上达成一致时,他们最常动用的资源是宗族关系。主要由地主构成的士绅阶层在农村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力,由于他们在乡村中拥有的财富、文化、社会资源,通常成为宗族的控制者和代言人。苏维埃革命展开后,为对抗中共革命的影响,国民党政权和地方豪绅充分利用宗族制度并将其与地方观念结合,发挥出相当的作用。福建漳州报告:“这里姓杨的农民,我们没有工作,在士绅地主领导之下帮助反军进攻我们,这是给我们火线上一个很大的打击。”[167]国民党方面通过宗族和地方观念的号召,在一些宗族和地主豪绅力量较强地区,形成制造赤白对立对抗中共的有力力量。江西兴国、于都、宁都、永丰四县交界的三都七保地区民性“在历史上有名的蛮悍,从来不纳税,不完粮,不怕官兵”,苏区建立后,他们“受土豪劣绅的欺骗,中氏族主义的毒很深。那些豪绅地主团结本姓穷人的口号是‘宁可不要八字(命),不可不要一字(姓)’,这种口号在那些地方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所有的群众都被豪绅地主抓在手中”。[168]对此,何应钦曾报告,该地“民情最为强悍,反赤三年,赤匪受损甚大,视为赣南赤区最大障碍。卒因种种诡谋软化各区,仍不敢用高压手段,而赖村圩、汾坑圩、马鞍石等处至今尚守寨不屈。即被击破之村圩,多数民众仍持怀报复之心,是以我军一到,良民大半归来,热烈欢迎”。[169]
在挑起赤白对立的过程中,农民好利的心理常被国民党所利用。如福建漳州民团“配合各地如潮水般的反动群众……向赤区进攻,抢掠赤区群众的猪、牛、粮食,搬不动的东西放火烧,锅子不要的就打破”。[170]1933年第五次“围剿”前夕出任国民党泰和县长的帅学富回忆,他在组织由苏区逃出的难民到苏区抢劫时公然声称:
你们挑选年富力强壮丁,手持梭标,身背匾担,跟在我保卫团后面前进,俟我打进匪区村落后,由你们抢劫,见牛牵牛,见谷挑谷,可是抢来任何物资,不准私藏己有,都由你们委员会,作公正合理的配给每一个难民享受,得来枪支,亦交你们义勇队使用……从此我这个县长,成为打家劫舍的强盗头子了。[171]
作为一种贯串苏区发展始终的现象,赤白对立的产生、延续,除了前文已经谈到的诸多现实原因外,更进一步看,它还和苏维埃革命的起源、动力,中国农村阶级分化的实际状况密切相关,这些因素和现实的原因交相影响,既成为一些导致赤白对立现象的政策得以出现的内在原因,又使得一些错误政策的负面影响被加深、放大,从而进一步加剧着赤白对立的发生、发展。
苏维埃革命是中共在国共合作破裂,自身面临生存危机时的选择,军事的推动是苏维埃区域形成、发展的主要支配力量,由武力所造成的苏区与非苏区的分隔,使区域的对立极易成为现实。苏维埃区域多在交通阻隔的山区,这里的特殊地理和经济状况影响着大地主的发育,以自耕农为主的农村社会格局,对中共阶级革命的判断和实践带来困惑,相当程度上成为中共过火政策的重要诱因;而这些地区特别明显的公田制度,和根深蒂固的宗族制度相结合,为赤白对立的发生提供了社会条件。农民追求利益的天性,决定了中共发动农民过程中既可以充分运用利益驱动号召农民,同时也可能需要承受这种利益冲动带来的消极影响乃至重大破坏。
赤白对立在诸多因素影响下,成为苏区的一种痼疾,它的存在,事实上成为苏区发展壮大的绊脚石。由于赤白对立,“经济不能流通,不但小商人不能做生意手工业的不能出售,而一般农民日用必需之品(油盐等),也因此而缺乏甚至买不到,因为豪绅地主及大富农都被赶出去了。同时又因抗债的关系,农民无处借贷,粮食也不能出售,所以在赤区农民感觉革命后更痛苦,虽然是没有地主豪绅及高利贷的压迫和剥削了”。[172]这一描述当然不一定完全准确反映苏区的实况,但确实说出了赤白对立对苏维埃政权巩固、发展的障碍。更重要的,赤白对立严重影响到苏区的对外发展,在赤白边境地区,由于“侵犯了贫苦工农的利益,以及豪绅地主武装的镇压与欺骗,我们部队一到该地,常常上山打埋伏,不同我们见面”。[173]而游击队所作所为,使“白色区农民欢迎红军不爱游击队,甚至要求打游击队”。[174]在福建就有“群众要和土匪一起的拿长筒火炮来打我们”,[175]安远、南丰县的白区边界的群众,“到处都向我们打枪,捉杀我们的红军病兵,及落伍士兵”。[176]由此在赤白边境地区形成一种“白打赤、赤打白依然部落式的战争”。[177]
在赤白对立影响下,红军前出到边区乃至国民党区域作战,也面临着群众支持的问题。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初期,红军在赤白边境地区作战时就遇到“军队打仗群众旁观,请不到向导,弄不到担架,脱离群众不发动群众积极性的怪现象”。[178]第五次反“围剿”前夕彭德怀率部在闽西作战时深有感触:
群众对我们的态度也不热烈,召集群众大会,只有很少的人参加。这使我开始感觉到根据地内的土地政策有问题:地主不分田地,逃到白区流窜;富农分坏田,也有不少外逃;在加紧反对富农的口号下,打击了少数富裕中农,也有外逃者。他们伙同散布各种坏影响,使得边区工作很不好做。赤白对立,经济封锁,越来越严重。[179]
赤白对立使中共的阶级革命方针常常遭遇到某一地区民众多数的抵制而难以发挥作用,以致有人对白区民众丧失信心:“以为白区群众都是反革命的,与白区交通完全断绝,故意的形成赤白对立。”[180]
苏维埃革命期间,对阶级革命已经熟手的中共,却在赤白对立这样一个非阶级现象中显得有些应付乏策,这显示了历史进程的复杂,也指示着中共革命不仅仅应该正面应对阶级问题,还要客观面对社会现实,注意到另外一些更为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赤白对立的发生、延续并不简单是一个政策错误问题,而应有着更深刻的社会政治原因,物质资源和政治资源的纠结与选择,是中共在赤白对立问题上举棋难定的关键。还是那句老话,在高歌猛进的革命大纛后面,柴米油盐总是会顽强地显示着它们的存在,革命要从理想和浪漫中向前推进,依然离不开一点一滴的改造之功。
[1] 王首道回忆:“当时党中央派去各苏区的领导干部,传达贯彻苏联搁别乌(即保卫局)的肃反经验。”见王首道《回忆湘赣苏区》,《湘赣革命根据地》(下),第852页。
[2] 《中共江西苏区省委四个月(一月至四月)工作总报告》,《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一),第174页。
[3] 《少共闽粤赣省委一年来的工作总结》,《闽粤赣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1933)》,第16页。
[4] 《赣东特委步青给中央的报告(1931年8月8日)》,《中央苏区第三次反“围剿”》,第79页。
[5] 《少共闽粤赣省委一年来的工作总结》,《闽粤赣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1933)》,第14页。
[6] 傅秋涛:《关于湘鄂赣边区内战中期后期历史情形报告》,《湘鄂赣边区史料》,第54页。
[7] 《中共湘赣苏区省委报告》,《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271页。
[8]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六号》,《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657~658页。
[9] 司法人民委员部:《对裁判机关工作的指示(1933年6月)》,石叟档案008·548/3449/0759,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
[10] 张闻天:《闽赣党目前的中心任务》,《斗争》第71期,1934年9月7日。
[11] 洛甫:《把革命的警觉性更加提高起来》,《斗争》第41期,1934年1月5日;《对于我们的阶级敌人,只有仇恨,没有宽恕》,《红色中华》第193期,1934年5月25日。
[12] 《给各级党部党团和动员机关的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卷,第269页。
[13] 梁柏台:《裁判机关的主要工作方向——镇压反革命》,《红色中华》第156期,1934年3月1日。
[14] 《对于我们的阶级敌人,只有仇恨,没有宽恕》(社论),《红色中华》第193期,1934年5月22日。
[15] 《在加紧整理中的万泰工作》,《红色中华》第191期,1934年5月21日。
[16] 董必武:《把检举运动更广大的开展起来》,《斗争》第61期,1934年5月17日。
[17] 《西江县——红五月扩红突击中的第二名》,《红色中华》第199期,1934年6月7日。
[18] 司法人民委员部:《对裁判机关工作的指示(1933年6月)》,石叟档案008·548/3449/0759,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
[19] 《闽赣省枪毙反革命首领两只》,《红色中华》第180期,1934年4月26日。
[20] 张闻天:《是坚决的镇压反革命还是在反革命前面的狂乱?》,《红色中华》第208期,1934年6月28日;《西江县——红五月扩红突击中的第二名》,《红色中华》第199期,1934年6月7日。
[21] 张闻天:《反对小资产阶级的极左主义》,《斗争》第67期,1934年7月10日。
[22] 《江西省宜黄县裁判部法庭判决书,第5号》,石叟档案008·548/3449/0759,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
[23] 《中共于都县委七、八、九三个月工作总结》,《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二),第257页。
[24] 《挟嫌妄报的反坐》,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裁判部《司法汇刊》第1期,1933年6月16日。
[25] 《于都岭背区开始进行查田运动中》,《司法汇刊》第2期,1933年7月9日。
[26] 张闻天:《无情地去对付我们的阶级敌人》、《闽赣党目前的中心任务》,《斗争》第49期,1934年3月2日;第71期,1934年9月7日。
[27] 《对于我们的阶级敌人,只有仇恨,没有宽恕》(社论),《红色中华》第193期,1934年5月25日。
[28] 《在整理裁判部工作中中央司法部洗刷动摇妥协分子》,《红色中华》第174期,1934年4月12日。
[29] 洛甫:《无情的去对付我们的阶级敌人》,《斗争》第49期,1934年3月2日;梁柏台:《裁判机关的主要工作方向——镇压反革命》,《红色中华》第156期,1934年3月1日;张闻天:《对于我们的阶级敌人,只有仇恨,没有宽恕》,《红色中华》第193期,1934年5月25日。
[30] 司法人民委员部:《对裁判机关工作的指示(1933年6月)》,石叟档案008·548/3449/0759,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
[31] 《裁判条例》,《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4册,第83页。
[32] 《中共湘鄂赣省委第二次执委会决议案(1933年1月3日)》,《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2辑,第15页。
[33] 张闻天:《于都事件的教训》,《斗争》第53期,1934年3月31日。
[34] 童小鹏:《军中日记》,1933年8月21日,第41页。
[35] 张闻天:《是坚决的镇压反革命还是在反革命前面的狂乱?》,《红色中华》第208期,1934年6月28日。
[36] 《江西省人民政府财政厅6个月(从初解放到年底)工作综合报告》,程懋玲编《江西财政报告集》,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第4页。
[37] 列宁:《论粮食税》,《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4,第218页。
[38] 列宁:《论粮食税》,《列宁全集》第41卷,第217页。
[39] 潘汉年:《这样的工作作风好不好》,《斗争》第63期,1934年6月9日。
[40] 《中国农民负担史(第3卷)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农民负担(1927~1949)》,中国财经出版社,1990,第105页。
[41]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省推销经济建设公债的初步总结》,《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305页。
[42] 陈寿昌:《万泰工作的转变在哪里?》,潘汉年:《工人师少共国际师的动员总结》,《斗争》第39期,1933年12月19日;第24期,8月29日。
[43] 《人民委员会为万太群众逃跑问题给万太县苏主席团的指示信(1934年4月3日)》,《红色中华》第137期,1934年4月10日。
[44] 王明、康生:《给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信(1934年4月20日)》。
[45] 罗迈:《把突击运动期间党内斗争上表现出来的缺点与错误纠正过来》,《斗争》第51期,1934年3月17日。
[46] 傅秋涛:《关于湘鄂赣边区内战中期后期历史情形报告》,《湘鄂赣边区史料》,第54页。
[47] 《党的组织状况》,《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687页。
[48] 《中共湘赣苏区省委报告》,《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602页。
[49] 《梁广给全总执行局的报告》,转见刘少奇《反对扩大红军突击运动中的机会主义的动摇》,《斗争》第41期,1934年1月5日。
[50] 《中共江西省委红五月工作总报告(1933年6月17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149页。
[51] 《人民委员会为万太群众逃跑问题给万太县苏主席团的指示信》,《红色中华》第137期,1934年4月10日。
[52] 《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5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450页。
[53] 《开展广泛的反贪污斗争》,《红色中华》第134期,1933年12月11日。
[54] 《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5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450页。
[55] 严仲:《三个月扩大红军的总结与教训》,《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664页。
[56] 《中共江西苏区省委四个月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5月)》,《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一),第138页。
[57] 《在苏维埃系统内开展反官僚主义的群众斗争(1933年11月20日)》,中共江西省委:《省委通讯》第47期,1933年11月20日。
[58] 童小鹏:《军中日记》,1933年10月20日,第51页。
[59] 盛荣:《于都问题》,《青年实话》第3卷第15期,1934年3月。
[60] 《何长工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87,第318页。
[61] 《粤赣省委对寻乌安远工作的决定》,转见罗迈《在粤赣省第一次党代表会议的前面》,《斗争》第34期,1933年11月12日。
[62] 毛泽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36页。
[63] 《江西政治报告(1929年5月31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89页。
[64] 《红军三军团政治部关于崇犹两苏区路线和红军情况的报告(1932年5月15日)》,《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290页。
[65] 《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187页。
[66] 《何长工回忆录》,第313页。
[67] 《猛烈的开展查田运动》,中共江西省委《省委通讯》第20期,1933年7月9日;《豪绅地主的残余在查田运动中发抖》、《胜利于都地主富农企图逃跑》,《红色中华》第94期,1933年7月14日;第96期,1933年7月26日。
[68] 《胜利县查田运动的教训》,中共江西省委《省委通讯》第20期,1933年7月9日;《赣县查田运动胜利中的缺点》,《红色中华》第124期,1933年11月11日。
[69] 《人民委员会为万太群众逃跑问题给万太县苏主席团的指示信(1934年4月3日)》,《红色中华》第137期,1934年4月10日。此标题中的“万太”应为“万泰”。
[70] 张闻天:《于都事件的教训》,《斗争》第53期,1934年3月31日。
[71] 陈寿昌:《万泰工作的转变在哪里?》,《斗争》第39期,1933年12月19日;《人民委员会为万太群众逃跑问题给万太县苏主席团的指示信(1934年4月3日)》,《红色中华》第137期,1934年4月10日;陈寿昌:《万泰工作的转变在哪里?》,《斗争》第39期,1933年12月19日。
[72] 《关于资城事变问题省委对资溪县委的指示信》,石叟档案008·222/3745/0247。
[73] 《显微镜下的官僚主义》,《红色中华》第131期,1933年12月2日。
[74] 《禾丰区破获反革命暗杀团》,《红色中华》第176期,1934年4月17日。
[75] 《中共寻乌县委一个半月动员工作总结报告(1933年3月4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32~33页。
[76] 陈寿昌:《万泰工作的转变在哪里?》,苏区中央局:《斗争》第39期,1933年12月19日。
[77] 《于都发生大批队员逃跑》,《青年实话》第111期,1934年9月20日;《于都在坚决执行党的指示中已经开始转变过来》,《红色中华》第238期,1934年9月26日。
[78] 《学习瑞金的经验与教训动员整营整连的模范赤少队武装上前线去》,《红色中华》第230期,1934年9月6日。
[79] 《宁化落后的原因在哪里?》,《红色中华》第238期,1934年9月26日。
[80] 《人民委员会为万太群众逃跑问题给万太县苏主席团的指示信》,1934年4月3日,《红色中华》第137期,1934年4月10日。
[81] 梁柏台:《裁判机关的主要工作方向》,《红色中华》第156期,1934年3月1日;董必武:《把检举运动更广大的开展起来》,《斗争》第61期,1934年5月26日。
[82] 《中共粤赣省委代表团通知第一号》,《闽粤赣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1933)》,第218页。
[83] 《警钟——向着军区分区敲》,《红星》第26期,1934年1月28日。
[84] 《禾丰区破获反革命暗杀团》,《红色中华》第176期,1934年4月17日。
[85] 《陈伯钧日记(1933~1937)》,第267~268页。
[86] 《李一氓回忆录》,人民出版社,2001,第156页。
[87] 陈赓雅:《赣皖湘鄂视察记》,第6页。
[88] 萧克:《回忆湘赣红军》,《湘赣革命根据地》(下),第995~996页。
[89] 《十五师大寨脑战斗详报(1934年7月24日)》,《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下),第157页。
[90] 毛泽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苏维埃中国》,第302页。
[91] 毛泽东:《东塘等处调查》,《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59页。
[92] 《红军第一方面军前敌委员会江西省行动委员会通告(1930年11月11日)》,《中央苏区第一次反“围剿”》(《江西党史资料》第17辑),中共江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印,1990,第40页。
[93] 国平:《转变中三师的党》,《武库》第7期,1931年12月31日。
[94] 邓颖超:《瑞金城区党员大会经过与教训》,《党的建设》第4期,1932年9月10日。
[95] 罗明:《对工作的几点意见》,《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380~381页。
[96] 萧克:《朱毛红军中的农民军》,《朱毛红军侧记》,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第45页。
[97] 《刘伯坚关于闽西军校报告(1930年11月)》,《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8册,中央档案馆、福建档案馆编印,1986,第185页;陈正、刘伯坚:《关于工作情况的报告(1930年11月7日)》,福建省档案馆藏91/2/404。
[98] 罗明:《对工作的几点意见》,《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379页。
[99] 《八月份宁化党扩大红军的转变》,《斗争》第29期,1933年10月7日。
[100] 《一年来扩大红军的统计》,《红星报》第54期,1934年7月22日。
[101] 《中共闽粤赣省委接受中央局扩大红军决议的决议》,《闽粤赣苏区革命历史档案汇编》第1辑,第230页。
[102] 《胜利的瑞金突击月》,《斗争》第43期,1934年1月19日。
[103] 王稼蔷:《为扩大红军二万五千人而斗争》,《斗争》第37期,1933年12月5日。
[104] 《严重的问题摆在补充师团的面前》,《红星报》第21期,1933年12月23日。
[105] 汉年:《工人师少共国际师的动员总结与今后四个月的动员计划》,《斗争》第24期,1933年8月29日;《中共公略县委七、八、九三个月工作总报告》,《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二),第238页;《中共福建省委工作报告大纲》,《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505页。
[106] 《消灭逃跑现象来纪念“八一”》,《红色中华》第217期,1934年7月21日。
[107] 《陈伯钧日记(1933~1937)》,第136页;聂云臻:《与逃亡现象斗争的一年》,《红星》第56期,1934年8月1日。
[108] 《足智多谋的智多星》,《青年实话》第2卷第3号,1933年1月29日;汉年:《工人师少共国际师的动员总结与今后四个月的动员计划》,《斗争》第24期,1933年8月29日。
[109] 《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江西军区总指挥部联合通令——关于模范赤少队开小差问题(1933年4月16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编印,1992,第107页。
[110] 《为加强和巩固地方武装发展游击战争的决议》,《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644页。
[111] 《警钟——向着军区分区敲》,《红星》第26期,1934年1月28日。
[112] 邓发:《开展反对开小差的群众运动》,《斗争》第14期,1933年6月5日;《陈伯钧日记(1933~1937)》,第272~273页。
[113] 《中共闽粤赣省委关于消灭团匪与土匪问题给各级党部的指示信》,《闽粤赣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1933)》,第201页;《江西省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对扩大红军的决议》,《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607页;《中共闽粤赣省委关于消灭团匪与土匪问题给各级党部的指示信》,《闽粤赣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1933)》,第201页。
[114] 《关于游击队工作,总政治部1934年1月5日训令》,《斗争》第42期,1934年1月20日。
[115] 《瑞金党的道路,是全国苏区党的道路》,《斗争》第73期,1934年9月30日。
[116] 严仲:《三个月扩大红军的教训》,《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665页。
[117] 王稼蔷:《紧急动员——为扩大红军二万五千人而斗争》,《斗争》第37期,1933年12月5日。
[118] 《巡视三师的零零碎碎》,《武库》第7期,1931年12月31日。
[119] 国平:《转变中的三师的党》、《反对腐化》,《武库》第7期,1931年12月31日;第9期,1932年1月21日。
[120] 《霍步青给稼蔷同志信(1932年11月8日)》,《闽粤赣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1933)》,第273页。
[121] 《中共福州中心市委书记陈之枢给中央的报告(1933年6月19日)》,《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3册,第91页。
[122] 《家、弼、霖自闽粤赣苏区来信(1931年3月23日)》,《闽粤赣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1931)》,第72页。
[123] 《中共湘赣苏区省委报告》,《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599页。
[124] 《闽西同志口头报告(1930年12月19日)》,《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6册,第110页。
[125] 陈正、刘伯坚:《关于工作情况的报告(1930年11月7日)》,福建省档案馆藏91/2/404。
[126] 《远关于湘鄂西苏区敌军和我军情况及红军中政治工作缺点给中央的报告》,《湘鄂西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1934)》,第395页。
[127] 《家、弼、霖自闽粤赣苏区来信(1931年3月23日)》,《闽粤赣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1931)》,第72页。
[128] 李林:《历史思想自传》,《建宁党史资料》第3辑,中共建宁县委党史办公室编印,1989,第119~120页。原文因错别字较多,引录时已在括号内做过修订。
[129] 邓文仪:《冒险犯难记》(上),台北,学生书局,1973,第21页。
[130] 陈毅同志“九一三”以后的讲话,1971年10月下旬。林彪此言,当然说的是一个总体感觉,中央苏区也不是完全没有志愿参军者,如吴法宪回忆就提到:“我看到有的同乡,只比我先参军几个月,就当了副班长,我看红军当官很容易,我想当官。”见《吴法宪回忆录》(上),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第22页。
[131] 《弋阳、横峰工作报告(1928年10月)》,《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1928年)》年,第296页。
[132] 《滕代远向湖南省委的报告(1929年1月12日)》,《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辑,第47页。
[133] 《中共河西道委给苏区中央局的综合工作报告(1932年5月17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一),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编印,1992,第111页。
[134] 《湘赣省军区政治工作会议决议案》,《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685~686页。
[135] 中革军委总政治部:《争取三都七保的意义和工作方法》,《中革军委总政治部通讯》第3期,1931年2月26日。
[136] 《滕代远向湖南省委的报告(1929年1月12日)》,《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辑,第43~45页。
[137] 《上犹人之赤祸谈》,《共匪祸赣实录》第2期,第58页。
[138] 《赣西南刘作抚同志报告》,《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225页。
[139] 《中共苏区中央局通告第十号,地方武装的策略组织和工作路线》,石叟档案008·5524/2612/0559,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
[140] 《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之政治决议案》,《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117页;《中共福安中心县委工作报告(1933年7月10日)》,《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9册,第120页。
[141] 《彻底执行明确阶级路线与充分群众工作》,《努力》第5期,1933年8月6日。
[142] 《邓中夏同志关于红二六军的报告》,《湘鄂西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第2册,第36页。
[143] 《总前委第六次会记录(1931年6月2日于建宁)》。
[144] 《总委第九次会议记录(1931年6月22日于康都)》。
[145] 《中共苏区中央局通告第十号,地方武装的策略组织和工作路线》,石叟档案008·5524/2612/0559,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
[146] 《中共福州中心市委符镭关于福州工作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33年12月)》,《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3册,第196页。
[147] 《中共南广县委给苏区中央局的综合报告(1932年10月)》,《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二),第98页。
[148] 《江西军区政治部关于坚决执行中革军委“游击队怎样动作大纲”中挺进游击队之工作任务》,《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364页。
[149] 《中共湘赣苏区省委报告(1933年2月)》,《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594页。
[150] 《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第213页。
[151] 《中共会昌县委十、十一两月工作报告(1932年12月3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一),第367页;《中国工农红军湘赣省军区总指挥部白区工作大纲(1932年6月)》,《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319页。
[152] 《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给陂孝北县委会的指示信》,《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397页。
[153] 《闽西斗争意义与教训的讨论》,《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册,第27页。
[154] 《鄂东巡视员曹大骏的报告(1929年8月31日)》,《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辑,第125页。
[155] 《苏维埃区域的经济问题》(《红旗》编者按),《中国苏维埃》,三民公司,1930,第53页。
[156] 《闽西斗争意义与教训的讨论》,《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册,第27页。
[157] 《红军抗日先遣队北上经过的报告》,《闽浙皖赣边区史料》,中共中央宣传部党史资料室编印,1954,第52页。
[158] 《中共福州中心市委符镭关于福州工作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33年12月)》,《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3册,第196页。
[159] 《湖南省委巡视员蒋长卿巡视湘鄂赣边境的报告(1929年12月20日)》,《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辑,第193页。
[160] 《政治纪律决议案(1927年11月14日)》,《中央通信》第13期,1927年11月30日。
[161] 《赣西南刘作抚同志报告》,《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263页。
[162] 《赣西南刘作抚同志报告》,《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263页。
[163] 《总委第九次会议记录(1931年6月22日于康都)》。
[164] 《中共苏区中央局通告第十号,地方武装的策略组织和工作路线》,石叟档案008·5524/2612/0559,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
[165] 《中共福州中心市委关于巡视连江工作报告(1933年11月10日)》,《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册,第148页。
[166] 《鄂东巡视员曹大骏的报告(1929年8月31日)》,《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辑,第131页。
[167] 《北冀关于漳州红三团行动的报告(1933年8月25日)》,《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1册,第91页。
[168] 中革军委总政治部:《争取三都七保的意义和工作方法》,《中革军委总政治部通讯》第3期,1931年2月26日。
[169] 《何前敌总司令官代电宁于兴永四县交界之三都七保人民反赤情形》,《陆海空军总司令部行营党政委员会会报》第5~8期合刊,1931年8月31日。
[170] 《中共漳州县委书记蔡协民给厦门中心市委的工作报告(1932年8月16日)》,《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9册,第24页。
[171] 帅学富:《五车书室见闻录》,台北,文海出版社,1981,第152页。
[172] 子修:《赣北工作综合报告(1930年7月)》,《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一),第264页。
[173] 《中共湘赣省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644页。
[174] 《鄂豫边革命委员会报告(1930年4月)》,《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2册,第89页。
[175] 《中共闽粤赣省委关于领导和参加革命战争给各级党部的指示信》,《闽粤赣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1933)》,第187页。
[176] 《为加强和巩固地方武装发展游击战争的决议》,《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645页。
[177] 项英:《闽西的一般政治情形》,《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8册,第256页。
[178] 《彭滕关于我军今后作战的意见(1933年10月24日)》,《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上),第94页。
[179] 《彭德怀自述》,第181页。
[180] 《中国工农红军湘赣省军区总指挥部白区工作大纲(1932年6月)》,《湘赣革命根据地》(上),第3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