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试你的想象力
人类在“折磨人”这件事上,确实把想象力发扬到了极致。
怎样才能痛快淋漓地报复仇人?刀砍、斧剁、油炸、断手、断脚、挖眼、割鼻……任你的思维被仇恨驱使着在恶毒中恣意飞翔吧,不论你的想象多么有力,也飞不出酷刑史上已有的记载。不信你就试试看。用鞭子抽打,活活用石块砸死,不但史书有载,而且在现在的新加坡和沙特,是正在应用的刑罚。把人砍成肉酱或活活煮死,这是我国上古经常采用的刑罚,秦国的商鞅干脆把这一刑罚明确列入刑法。剥他的皮吃他的肉,这在古代司空见惯。洪武年间,几乎每个县衙的大堂之侧都放着人皮标本,这是从前任官员身上剥下来的,以提醒后任者不要贪污。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更是活剥人皮的专家,他调教出来的刽子手能使人在被剥光皮之后数日不死。把犯人一块块零拉碎割,让他受尽痛苦而死,这更谈不上什么创意,因为明清两代都把剐刑列入律条,用这种办法处决了无数犯人。手艺高超的行刑者,可以使人在被割三千六百刀之后还神志清醒,这绝对是个无法超越的世界纪录。把人放进一个盛满毒虫的容器,应该是有创意吧?不然,这一方法已经不止一次被人用过了。妲己就曾经设置过虿盆,虿是一种类似蝎子的毒虫。这个著名的坏女人经常把宫女剥光衣服放入虿盆中,以此取乐。如果说这是上古传说不足为凭,那么以下事例则取诸正史:北齐后主高纬当政时,南阳王高绰进京朝见。后主问他有什么新鲜花样可以取乐,高绰说多弄些蝎子来咬人最好看。高纬当即命人捉来一斗蝎子,倒入大浴桶,并随便抓来一个人,剥光衣服扔进去,看着那个人惨叫不已,不一刻便面目全非。高纬鼓掌大笑,事后还责怪高绰:“这么好玩的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佛教经典中的瑰丽想象常常叫人叹为观止,其中对于地狱的描写同样可以说集中了人类酷刑想象的精华。可是,刀山火海,铜狱油锅,倒吊挖舌割肉喂鱼,竟然也不过是人世玩剩下的玩意儿。
怎么样,你是不是已经认输了?如果你还不承认,那么我举两个明代的酷刑,保证是你绞尽脑汁也想不到的残酷。一种是抽肠,此刑乃是雄才大略的明太祖朱元璋发明,即用铁钩钩住犯人的肛门,钩出大肠头,然后猛地向上一拉,犯人的肠子便汹涌而出,顷刻毙命。后来,张献忠对这一方法有所发展。他的做法是用刀从肛门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然后对马猛抽一鞭。随着马的奔跑,受刑者肠子被迅速抽出,最后被抽光肠子的身躯还要在地上被拖上一段时间。再举一例,称为刷洗,同样是朱元璋发明。具体做法是把人剥光衣服绑在铁床上,然后一瓢瓢地浇上开水,再用铁刷子刷去被浇熟的皮肉,浇一层刷一层,细工慢活,不急不躁,直到皮肉净尽露出白骨。
光明正大的残酷
酷刑中所表现出来的想象力和科学精神,和中国古代四大发明相比毫不逊色。中国酷刑奇谲绚烂的创意,说明中国人的创造力一直是强大的,只不过在其他许多领域被禁锢了而已。
割鼻、截舌、挖眼、断手、刖足……还仅仅反映了思维的发散性,操作上带有原始先民的朴陋简单。仅仅一剁一挖,血肉淋漓嚎声震耳,切下来的肢体还在地上跳动抽搐。固然爽快,也够刺激,毕竟少些文化内涵,而炮烙、黥面、抽肠、凌迟、剥皮……在操作上就复杂许多,工具变得精巧而专业化,过程也多了品味欣赏乃至实验探索等多维动机。至于夹棍、拶指、超棍、推磨,直至“定百脉”“喘不得”“突地吼”“死猪愁”等刑讯手段,是如此巧妙地抓住了人的生理特点,显示出知识经过世代积累而日益精确,在“术”的层面达到惊人的高度。中国古代的许多发明就是这样,虽然没有系统化的理论支撑,但在实用性上的巧妙精确令人叹为观止。对酷刑的研究有可能导致古代的生理解剖学被改写。
事物的发展总是要超越实用达到审美境界。“凤凰晒翅”“驴驹拔橛”“仙人献果”“玉女登梯”“一封信”“鼠弹筝”“栏马棍”“燕儿飞”,看着这些别有趣味的汉字组合,谁能想到它们竟然是酷刑的名称?仅举一个例子。所谓“凤凰晒翅”,即把受刑者牢牢捆缚在一个活动十字木架上,手脚张开,然后向各个方向来回大幅度拧转木架,随着两根木头之间角度的不断变化,受刑者的身体各部分或被过分拉伸,或被过分挤压,四肢关节或脱臼,或断裂,或挤碎……
这些光怪陆离的刑名,俏皮谐谑,逸兴遄飞,充分反映了行刑者和观刑者的意定神闲和津津有味,似乎这些酷刑比《文昭关》《长坂坡》《贵妃醉酒》《霸王别姬》更有魅力,他们已经超越了普通观众的恐惧与厌恶混杂的初级欣赏阶段,进入审美层次。犯人不同方式的嚎叫已经比丝竹笙管更耐听,皮肉溃烂、白骨显露的景象和受刑者的战抖、扭动、挣扎比名演员的身段更耐看。
关于酷刑的记载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人类是这个星球上最邪恶的动物。动物之间的捕食、斗杀不过是为了生存,而人类却利用上帝赐予的智慧花样百出地把别人的痛苦加深、延长、定格,来满足意识深处那些漆黑龌龊的冲动。
这样赤裸裸的丑恶居然在中国光明正大地存在了几千年,堂而皇之地被载入法律或成为圣旨,堂而皇之地在公共场合频繁公演。政府的每一次凌迟或斩首总要有意招来大批市民观看。明太祖朱元璋在《御制大诰》中把自己滥用的林林总总的酷刑都得意洋洋地向天下公布,津津有味乐此不疲。
是什么使得酷刑能如此坦荡无忌?
成人的玩具
酷刑,无疑是人性恶的无法辩驳的铁证。
在所谓“天真无邪”的儿童时代,人性恶就开始显露。孩子们常常以折磨小动物为游戏。他们水淹蚁穴,火烧虫子,撕掉蝴蝶的翅膀,在蜻蜓的尾巴上系上纸条。看着这些毫无抵抗能力的小东西在自己手底下如此窘迫慌张走投无路,他们得到了控制其他生命、决定弱小生命命运的快感。我们儿童时代最刺激的游戏是烧老鼠,把捉来的老鼠浇上豆油,放在一个大空缸里点着,看着它吱吱叫着在缸底乱窜,我们亢奋异常、鼓掌欢呼。我自己最喜欢玩的游戏则是捉蚂蚱。撕掉蚂蚱的后腿,用它来拉我用火柴盒制成的马车;刺瞎它的眼睛,看它怎样无头绪地乱碰。当知道蚂蚱是用腹部呼吸之后,我就把它浸在水里,看它能坚持几分钟。应该说,这是一种由探索、猎奇的健康心理与折磨、作弄的邪恶目的混合驱动的行为,而人类之使用酷刑,正与此类似。
不过,即使幼小如我们,也知道这种行为中有着道德的禁忌。所以,我们捉弄的对象,通常是一些害虫,或者对人们来说无关紧要之物,老鼠、蚂蚱、蚂蚁或蟑螂。大部分孩子不会去碰燕子、喜鹊、小猫、小狗这类的鸟兽。这样,我们之宣泄本能就避开了道德的障碍,甚至还额外获得了为民除害的正义感。
人们之使用酷刑,同样在文化中找到了道德依据,至少是绕开了道德障碍。
中国人很善于把人分成好人和坏人。好人当然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坏人则“不齿于人类”,人的尊严和权利已被全部剥夺,剩下的只有被惩罚、被侮辱的命运。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哪个商场抓住了小偷,周围的人谁都有权利上去给上一拳或踹上一脚,仅仅偷了一袋方便面,就有可能被打得口鼻出血,甚至肋骨骨折。
我们的文化认为做好人是你的本分,是理所当然的事。刑罚虽残酷,但不是为好人所设,而做坏人则是咎由自取,活该受罚。李伯元在《活地狱》借狱卒之口表达了这种观点:“凡到我们这里的,都是犯了罪的,你们只好怪自己不是。进得此门,就得服我们的管……都要叫你吃点苦,受点罪。皇帝家王法如此,谁叫你犯他的法呢?”
因此,“坏人”就是有着人形外表的一包罪恶。对这包罪恶,“好人”们完全可以抛开同情、怜悯等道德与情感负担,任性恣情地进行报复和惩罚。人们能在他们身上充分发泄恶念而不会有负罪感,这是传统文化为成人制造的再适合不过的玩具了。于是,在这种毫无禁忌的放纵中,我们内心的恶毒汹涌而出,成为历史上一道道恶心的风景。
这当然不是中国人独有的思维逻辑,不过我们变这种好人坏人的魔术似乎最为得心应手。一个人一旦被判定为坏人,那么他就由我们的同类变为魔鬼。哪怕我们和他曾朝夕相处,曾是同事,是朋友,是亲戚,都不能阻止我们用对待禽兽的方式对待他。“文化大革命”中,“坏人”们被称作“牛鬼蛇神”,这一称号极为形象地反映了我们的这一思维逻辑。他们是动物,因此必须用对待牲口的方式对待。当刚刚戴上红袖箍的红卫兵们高举皮带抽打昨天像慈母一样辅导自己的老师时,他们就成功地用这一逻辑克服了自己的心理障碍:他们打的不是老师,而是“牛鬼蛇神”。如果内心涌上怜悯不忍,他们会认为这是自己的小资情调,是自己革命意志不坚定的表现。如此,我们便能理解以下情景何以能在“文革”中发生:“那个有星星有月亮的夜晚,我们无端地冲进一个平民百姓的家,将一位善良的少妇拉出被窝,逼她交待她自己也无法弄清的罪过,直到把她打死在如水的月光下。”“在北京的深宅大院,所有的红卫兵都在对一位上了年纪的官员的光头吐唾沫。那么多的唾沫,从光光的额头上往下流,流到他的眼睛里,流到他的鼻子上,流到他的嘴巴里。”
最佳受众奖
所谓受众,是指观众和受刑者。正是他们和刽子手的默契配合,使我们的酷刑艺术达到这样的高峰。
让我们穿越时光,来到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八月二十六日黎明的北京西四牌楼。天刚蒙蒙亮,一大群民夫正在牌楼下用竹竿和草席搭建一个临时的棚子——监斩棚。原来,今天这里要处决一个犯人,在朋党之争中受害的郑曼。此人为官多年,在朝廷上下曾颇有文名。
民夫们在监斩棚前竖起了一根一米八左右的柱子,上端带有横木。这是行刑柱。离行刑时间尚早,已经有一大群人围在四周,看着民夫们忙碌。到了上午十时左右,整个街区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到处是人山人海,连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人声喧嚷,热闹非凡,如同一个盛大的节日。监斩官带着犯人来到刑场时,费了好大的劲才从人群中挤过来。郑曼其时四十二岁,身材不高,微胖,有点秃顶。说是押来,实际上是被役夫用一只大箩筐抬来的,因为他在狱中被打断了一条腿。此时他的头巾和鞋袜都被挤没了,正躺在箩筐里,絮絮不休地向身边的家人嘱咐后事,神态平静,啰啰嗦嗦,好像是要出一趟远门,而不是将被凌迟处死。
宣旨官开始神态郑重地宣读圣旨。可惜人声过于嘈杂,虽然他已经竭尽全力,人们几乎什么也没听到。念到最后一句的时候还好一点:“依律应剐三千六百刀!”
此句一出口,众衙役齐声高喊:“威——呵!”声如震雷,让周围的人都不觉悚然一惊。
三声炮响之后,刽子手把郑曼从筐中提出来,牢牢捆在柱子上。此时的郑曼四肢近乎瘫软,因此几乎是被悬在柱子上,全靠绳子的力量才不至于滑下来。这时,周围的人声开始小下来,等到刽子手拿起刀的时候,偌大的一个广场,几近于悄无声息了。
第一刀从左胸开始。刀尖锋利地进入皮肤,轻轻一挑,指甲大的一块肉翻了起来,在太阳下亮晶晶的。刽子手们经验丰富,用刀时避开血管,以免犯人流血过多而死。所以,刀口处只流了很细的一绺血。郑曼像一条死鱼一样悬在柱子上,咬紧牙关,嘴里嘶嘶有声。随着行刑的继续,他的全身像电击一样簌簌发抖。
很快,左胸上的肌肉被挖净了,留下一个碗口大的肉坑,刽子手换到右胸。观众们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松弛一下紧张的神经。有人趁这个机会悄悄和周围的人交流一下看法。
胸部下来是大腿,然后是上臂。郑曼一直就那么轻轻扭动着,嘴里嘶嘶不断,眼睛茫然地看着天空。也许不能说看,因为那里面没有任何表情,瞳仁已经散了。
时间转眼已经过午,正面割光了,鲜红耀眼,骨肉外露,后面还完好无损。郑曼看起来成了一具奇怪的生物。刽子手们放下刀,到边上吃一口午饭,在阴凉处歇上一会。观众们在炎炎烈日下挤了半天,也已经十分疲劳,甚至有人中暑晕倒,但是几乎没有人散去。因为凌迟并不是轻易能看到的,机会实在难得,而且,高潮部分还没到,那就是摘取内脏。
……
旧中国的外国观察者在谈到中国人的民族性时,异口同声地说他们“冷漠”“麻木”,有人甚至怀疑我们的祖先生理机能有问题。法国人勒戎德尔就曾说:“中国人脑髓机能有缺陷,感觉麻木,五官不甚锐敏。”
作为他们的后代,我们虽然不同意这个法国人的荒谬见解,可是也同样惊心动魄于我们祖先的铁石心肠。毫无疑问,观众的铁石心肠也是灾难磨砺的结果。
为什么我们这么残忍
残忍是人类的共性,但是,中国人的这一人性成分似乎畸形发达,以至闻名世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被残忍本能利用。五卅惨案发生后,陈尸街头的女学生们的裙子被撩了上去,短裤被剥了下来,有的人的阴户里,还被插入了树枝和棍棒……这种龌龊阴暗的心理绝不是在正常环境中长大的人所能具有的。
灾难是中华民族成长的背景音乐。人相食是中国历史上常见的画面。随便翻翻史书:
〔梁〕简文帝太清三年(549年),七月,九江大饥,人相食十四五。
(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年),旱,仍大水,民食草木殆尽,又疫疠,死者十九。
〔清〕世祖顺治五年(1648年),山东夏津蝗。春,广州等三县大饥,人相食。
民国十九年(1930年),陕、晋、察、甘、湘、豫、黔、川、热、苏、赣均水旱。陕、甘灾尤重,居民初则食树皮,继则卖儿鬻女,终则裂啖死尸,易食生人。
……
旧时代的普通中国人,谁的一生中没有见过街上的乱尸,呻吟的乞丐,人市上的孩子?频繁进行的改朝换代使战火在这片土地上周期性地燃烧。整个社会变成人间地狱,谁也逃不脱战争的劫难,千里荒芜,白骨遍地,全社会人口减少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用鲜血冲洗出一个新的王朝,实行休养生息,等到人口恢复到原来水平,同样的社会问题又一次压垮了这个王朝,又来一次新的清洗。灾难一方面教会了中国人忍耐麻木,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我们爆发性的残忍。我们这个民族的耐性出奇地好,无论是多么暴虐的政府,多么残酷的统治,多么不公正的待遇,只要还有一线活路,就能默默忍受,而一旦被压迫到极致揭竿而起,那么这个民族的破坏力和残忍也同样登峰造极。明代历史上最有名的两个酷刑制造者,朱元璋和魏忠贤,在生命经历中,都曾受到社会的严重伤害。
朱元璋家历代都是赤贫,父亲为了谋生计,搬了一辈子家,四处佃耕土地。“十个田主大户竟有十个黑心的,说尽好话算是佃了几亩地,天不亮就起床,天黑了还在地里做活……好不容易把地服侍得熟了一些,田主立刻就加租,只好搬家另觅大户。”在辗转过程中,也受尽了里胥乡役的欺负。辛苦了一生,受欺侮了一生,死后竟然连块葬处都没有。
十七岁那年,一场大旱,一家九口几乎死光了。剩了朱元璋,呼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四处乞食,受尽白眼、饥寒的折磨。后来回忆这段经历时,朱元璋自己写道:“魂悠悠觅父母无有,志落魄而惝怏;身如蓬逐风而不止,心滚滚乎沸汤。”投身起义军后,又日日在血泊中谋生,见惯了血腥。
登极之后,朱元璋的一系列政治举措中明显体现出一种报复心理。他的酷刑对象主要是贪官污吏和豪门大户。“贪虐之徒,虽小罪亦不赦也。”对他们“处以墨面文身、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刷洗、称竿、抽肠、黥刺、劓、阉割为奴、锡蛇游、斩趾枷令、常号枷令、枷项游历、枭首、凌迟、免发广西拿象、全家抄没发配远方为奴、族诛等各种非刑”。对于这些人,他经常是小题大做,任意株连,往往借助大案,“而尽洗富土之民,而夷其室庐”。“一时富民或徒或死,声销景灭,荡然无存”。
再来看看魏忠贤,他以恐怖统治而闻名。“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戮,甚至剥皮挖舌,所杀者不可胜数。”最著名的一案是这样的:一天,某旅店里的五个旅客凑在一起饮酒闲谈,其中一个喝多了,出言不慎,语及魏忠贤,说他为恶过甚,不久肯定会倒台。其他四人没有敢接他的话茬,都劝他说话谨慎,这年头容易出事。这人不以为然,大声说:“怕什么,他还能剥我的皮怎的!”不料,这天入夜,就有捕快破门入室,将这五人带到一处衙门,堂上高坐的正是魏忠贤本人。魏忠贤说:“谁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咱们就试一试。”说着,把那个人剥去衣服捆在门板上,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他身上。等到沥青冷却凝固之后,用锤子上下一敲,一张完整的人皮就被沥青带下来了。四个观者吓得半死,魏氏却赏给他们每人五百两银子压惊,放他们走人。
魏忠贤诚然是人间魔鬼,不过他的邪恶天性也并非天生。他同样出生在赤贫家庭,甚至在他进宫当了多年太监之后,他的侄女、外甥女还被卖给京城的官僚为奴。万历十二年(1584年),他二十二岁,已经结婚并有了一个女儿,还是因为生活所迫,自行阉割,“幸运”地成了一名太监。
说幸运,并非错用词汇。因为当时社会上自行阉割要求当太监的大大超过了实际需要。阉人供过于求,这一事实背后包含的意义不言自明。因为当上太监,也不过是能混上一口饭吃,能像后来的魏忠贤那样手握大权的太监头领不过是几千分之一。残害人的身体性命固然是残酷,而人们为了不饿死,自我残害,甚至还要争先恐后,趋之若鹜,那才真正活画出这个社会的不应该存在。自行阉割是要冒极大风险的。首先,在当时的卫生条件下,自我阉割死亡率极高;其次,阉割之后,能够进宫的可能性也不过是百分之五十,落选的生活是十分可悲的:一是到太监浴池专门为太监擦澡,再就是参加死乞强夺的丐阉团伙。
试想,面对这样前景能下决心对自己的下体下刀的魏忠贤,此后还有什么残忍的事不能干呢?
我们的祖先自从落生,就已经见过太多苦难,即使一个人再富有同情心,再努力,凭个人力量也无法减轻苦难的千分之一,无法挽救那些大灾荒中躺在街头等死者的生命,无法改变政府的腐败和残暴,无法改变古代中国治乱相替的铁律。任何努力都是以卵击石,蚍蜉撼树,不但毫无作用,反而要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对他们来说,同情和怜悯是一种消受不起的精神奢侈品。残酷的环境把他们都变成了实用主义者,他们不但习惯了血,还能利用血为自己乏味的生活制造一点快乐,或带来一点实惠,比如用凌迟者的血做个人血馒头什么的。
史密斯在《中国人气质》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对溺水者的不予营救,令在中国的外国人大为吃惊。一艘外国轮船在扬子江着火,成群的中国人聚着观看,最终没有人营救乘客和船员。尽快逃上岸的人中,有许多被剥了身上的衣服,还有一些被当即杀死了。
史密斯的话今天听起来也不十分过分:“中国人缺乏同情心的最突出的表现是残酷。了解中国人的人,无疑会肯定,中国人对于别人的痛苦之冷漠无情,大概是任何一个文明国家无法相比的。”
与此相配合的,是受刑者的顺从。中国人绝伦的忍耐力在刑场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明朝正德年间,大太监刘瑾被判凌迟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剐过之后,天已黄昏,上半身已经没什么肉了的刘瑾居然还有心情进晚餐,而且整整喝了两大碗粥!第二天接着用刑,可惜割至中途便毙命了,没能使整个过程达到完美。
实际上,忍耐,甚至忍耐酷刑,也是中国人无可奈何的生存智慧,是灾难重重下的最佳选择。因为,不如此,等待你的命运更为悲惨。《涌幢小品》中这样教训后来者:“刑人以木丸塞口,始于武则天杀郝象贤。象贤临刑极骂,用此法离磔其尸,毁其祖父冢。人生不幸遇大难,度不可脱,只当默默以死,何至愤极,以自取酷烈,且累及先人骸骨耶?”
个人的忍耐实际上也就是整个民族的忍耐。这个民族几千年来忍耐了非人刑罚、小脚、太监的存在,没人提出非议,不也是相当于一个犯人安然忍耐了施加于身的各种酷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