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者在第二节扩大了他们的领先优势。
维特斯、鲁代日、科普兰等人组成的第二阵容,在第一节、第二节的衔接段迎来了大爆发。
而灰熊再度陷入了进攻的低潮中,步行者打了灰熊一个18:5的攻击高潮,将分差一举拉开。
灰熊暂停后,李良重新登场,率领步行者继续扩大优势。
维特斯、鲁代日等年轻球员表现都很勇猛,而李良也很舍得传球。
他在快船时期养成的狂野的传球风格,让步行者打出了漂亮的快速反击。
在第一节步行者还中规中矩的打着前几个赛季的阵地战防守篮球,结果打着打着,就开始变得狂躁起来。
李良只要拿下后场篮板,一定会快速的推反击,朝着全场大吼“快跑”。
然后步行者的年轻球员就像阿甘一样,被撵着往前场冲,一旦出了机会,李良就毫不犹豫的把球传过去。
只不过李良的长传水平练的还不够到家,总是有失误。
灰熊在稳住阵脚后,利用李良的失误打了几次反击,将分差追回了一些。
到了上半场比赛结束,双方打成了57:47,步行者还是领先了灰熊队10分。
到了第三节比赛开始,灰熊终于开始反击了。
康利在外线连续的得分,利用乔治·希尔不在的弱点,康利不停的用个人能力打击斯隆。
兰多夫和小加索尔都拉开,特别是兰多夫,放弃了和李良肉搏的打算,尽可能的把李良给调动开来,给后卫进攻的机会。
步行者的后卫线少了希尔,没有乔治,李良被送到大前锋位置,步行者防线就塌了一角。
更糟糕的情况出现在第三节中段。
希伯特遭到了小加索尔的连续打击,上半场已经两次犯规的他,在第三节中段,连续吃到两次犯规,四次犯规不得不下场休息。
希伯特今天面对黑白双熊表现那叫一个差。
上半场除了吃了李良给的一块饼之外,就没有任何得分进账了。
开场的时候还指望着他能在进攻中打开一下尴尬局面呢,结果面对小加索尔一点都不顶用。
在防守端他还是有用的,起到了不错的护筐作用。
但上个赛季新制定的防守规则让希伯特很不适应,结果就是老犯规,然后面对突破不再像过去那样敢于上对抗。
上一场打76人,进攻端可以欺负诺埃尔,防守端76人是真没人。
到了这一场面对实力均衡雄厚的灰熊,希伯特的表现大打折扣。
在希伯特下场后,因为马辛米被交易去了骑士,导致步行者内线没有好的替补中锋了。
这种情况下伯德没有办法,只能换上鲁代日,让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打中锋。
鲁代日身高2米08,前南人,现克罗地亚,是个典型的欧洲内线球员。
和很多欧洲内线一样,他打球聪明,身板比较厚实,有外线的投射能力,会传球等等。
但也有白人球员经常被诟病的一个最大弱点,就是“软”。
他打替补的时候,进攻端吃饼,空切,还是能拿分的。
可是让他作为主力中锋和小加索尔、兰多夫硬刚,那就是难为他了。
鲁代日上场后,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保护不好后场篮板。
然后还被小加索尔连续的单吃,让灰熊一路追分,在第三节后半段将分差追到了只差1分。
75:74,步行者只领先1分了,伯德叫了暂停。
迈克·布朗坐在板凳上那叫一个坐立不安啊,他一直提醒伯德,“让布鲁斯打中锋吧,让布鲁斯打。”
布朗这货心心念念的想要让李良打中锋。
在夏天训练营的还是,布朗就向伯德提出了这个建议,给出了一套船新的,以李良为核心的进攻体系。
伯德进行了几次训练尝试,感觉效果不错,但一直没有施行。
因为李良对于打内线还是比较抗拒的。
布朗认为今天是个很好的机会啊,可以试试这套阵容。
但伯德不为所动,完全没有让李良顶到五号位的意思。
他暂停时只是简单讲了几句,要求加强防守,提醒李良增强篮板拼抢,其他就没说什么。
随后上场后,李良突破篮下跳投命中。
但马上康利在反击中命中三分球,双方的比分被扳平了。
之后李良试图三分出手,没有投中。
灰熊拿下后场篮板,打阵地进攻。
小加索尔低位强吃鲁代日,李良过来协访封盖,干扰了小加的勾手。
没有命中。
可是兰多夫从侧翼插上,抢到前场篮板,补篮得手。
灰熊反超了!
李良这下子火了,喷子火力全开。
“你们这群婊子养的,就没有一个人会抢篮板吗!卡位呢!卡位!你们的屁股都丢了吗!”
这吹风机呼呼的吹,在闹哄哄的现场,都能让场上的球员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
步行者在第三节明显被灰熊的高对抗打的有点懵。
斯隆、史蒂芬森都不知道卡位抢后场篮板,难怪要被吼。
鲁代日被骂的有些垂头丧气。
其实从年龄上来说,鲁代日86年生,今年已经28岁了,08年选秀出身。
但在NBA,论资排辈靠的实力还有嗓门以及颜值。
李良自认为三者综合下来,他得分是最高的,所以他资历最高。
就在李良发肝火的时候,一次出界球后,伯德将李良换了下来。
换下李良后,伯德就让李良坐在场边干看,看着步行者分数被反超,内线防守都是窟窿。
看到最后,第四节开始的时候,李良终于忍不住了,对伯德道:“教练,我想打中锋。”
伯德摊摊手,道:“你不适合。”
“要不你上?”
“我要能上我早就上了,你以为我没有上过吗?”
伯德还真的上过。
就是在1981年,凯尔特人和火箭队的总决赛,当摩西·马龙在内线疯狂抢夺前场篮板的时候,伯德挺身而出,在内线和马龙肉搏,拼抢后场篮板。
所以那次总决赛虽然他有8分的黑历史,可是1981年他场均抢下15个篮板球,并且在第一场、第二场都抢下21个篮板球!
这种篮板拼抢能力,绝对是超级中锋级别的。
伯德当初进入NBA,就是从4号位开始打起的,有时候就是会顶到五号位。
他听了布朗的意见后知道,让李良内外结合,打五号位的想法很有可能是开创性的。
不过他不想用强,也没办法强迫一个超级明星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他要让李良自己去打中锋,自己去打五号位,自己去开发和感悟新的体系。
坐上来,自己动!
这是拉里·伯德比迈克·布朗这个保姆更加高明的地方。
在眼神对视了两秒后,伯德道:“好,那我希望这场要赢下,而且要赢的漂亮。”
李良点头,道:“我很漂亮,所以我赢的,就一定漂亮。”
伯德笑了笑,吹牛皮不打草稿,还有点小自恋。
但我喜欢。
因为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