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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就在慕玥撞见男朋友秦凯和室友那晞在女生宿舍楼下亲吻的那晚,慕玥有生以来第一次做了件十分出格的事,她一个人跑去夜店喝酒,喝得烂醉,像她这样扎眼的女孩,怎么能躲过猎艳者的目光,一个直到现在她都不知姓甚名谁的陌生男人凑过去搭讪。

“小姐,你这么一个大美女,怎么一人儿喝闷酒啊?”

慕玥借着酒劲儿瞪了他一眼,没搭话,继续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男人招呼酒保:“给这位小姐再来一组一样的,我请。”

半小时后,慕玥觉得自己快把心肝肚肺都吐出来了,只感到一阵天旋地转,这个时候,在夜店的门口一双很有力的手搀住了她瘦弱的双臂。

那双手很温暖,就像雪夜里帮小女孩驱散寒冷擦亮的火柴——修长但有力的手指,是秦凯站在她面前按下快门时的那只手,如果这是一部狗血偶像剧里的桥段,此刻她抬起头,就会透过充满雾气的双眼看见那张熟悉的脸,然后听到他温柔地抱歉,对不起,宝贝,是我的错,我还是爱你的,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爱你一个——然而,现实远没有虚构的那么荒唐曲折富有张力,现实是毫无意外的,是不堪的,也是绝望的。

陌生的街道,陌生的气味,陌生的人,她眼前的一切都是冰冷而陌生的,只有深沉的嗓音仿佛是方才听过的:“你醉了,别在这儿待着了,你一个人太危险了。”

她突然感到委屈极了,就扑倒在那个人的怀里大哭起来,后来发生了什么自己都记不清了,她只记得上了一台出租车,然后那个男人问她:“小姐,你住哪儿啊,我送你回去吧。”可她连回答的力气都没有,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全身赤裸睡在一家快捷酒店的双人床上,床单上面,斑斑点点的血迹已经变成了深红色,而床头柜上,一叠人民币上压着一枚做工粗糙的金戒指,那枚戒指的样子丑陋极了,就跟她此刻的心情一样不堪。

眼泪模糊了双眼,慕玥不敢再去看那些东西,哪怕多看一眼,都是在折磨自己。那晚发生的一切只是个噩梦,如果可能的话,她更愿意就此长睡不醒——就在那晞向她坦白,当初她是怎么拖住秦凯的昨晚,她仿佛又看见了那枚丑陋不堪的戒指,又猝不及防地掉入了那个可怕的噩梦里,对她来说,那段记忆就是她的炼狱。

她还记得当时自己胡乱地穿起衣服惊慌失措地跑出酒店,站在清晨九点的北京街头,好像一只迷失在丛林里的无助小鹿,阳光是那么晃眼,汽车的鸣笛声是那么刺耳,所有经过的行人都在看她,议论她,他们都在说她,好脏。

时间只过了短短的二十四小时,可一切都改变了,她的世界再也回不去了,她和秦凯再也回不去了,她没脸再去面对曾经深爱的人,神情恍惚的她试探性地往前跨了一步,一辆车几乎擦着她的身体呼啸而过,车主叫骂着驶远了,她的耳朵里只剩下一句咆哮:“你丫找死啊!有病吧!”

是啊,我有病,而且,还病得不轻。

这个时候,反而涌进她脑海里的是一部美国电影,里面有她曾以为最绝望的爱情:男主角用他忧郁的蓝眼睛看着女友上了嫖客的车——这个原本生活得顺风顺水的女大学生,却因为深爱他而变得堕落——他在公厕外听着男人玷污心上人发出的呻吟,默默地泪流满面,然后在深夜,独自迷失于闹市区的街头,口中喃喃说着:“The girl is dead.”

The girl is dead.

人们总是不知道,一次小小的偏差或者一次无伤大雅的玩笑会带给别人怎样巨大的伤害,在某些躁动的情绪背后,究竟是人与人的彼此算计,还是命运在捉弄着幼稚的曾经,无人知晓的真相被难堪、钝痛、残酷涂鸦成一幅鬼魅的画,就像道连·格雷的画像一般,每一次堕落,都会让画中人的容颜枯萎,颜色掉落,从眼睛里爬出蠹虫,直到变得丑陋不堪。可人在坠落时的快感,让他们暂时顾及不到这许多,只为享受片刻的麻醉,哪管透支了日后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