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听笑了。
归根结底, 还是钱闹的。
“妈——”孙沐茵看不过眼,出声叫人。
袁玉君看见她们,连忙站起身, 热情地上前去拉林薇:“吃饭没有, 饿不饿,要不要伯娘回去给你下面吃?”
唐太太忍不住撇嘴, 不知道还以为这是亲闺女呢,自己闺女撂那里不管,谁有钱跟谁亲, 势利眼, 真是没眼看。
也不知道走的什么狗.屎运, 他们家怎么就没个这样的亲戚呢?
“小老板,坐一会儿,”听说林薇来了, 阿茂叔连忙出来,“要吃点什么吗?有新出的汉堡。”
不等林薇拒绝,她就让人簇拥着坐下了, 被热情的视线包围。
唐太太最为热情, 她:“阿薇我听人讲, 你还买了制衣厂, 以后是不是也要开加盟店?要说服装店,这个我最在行。”
嗯?
林薇愣了一下,随即笑道:“阿婶,服装店没有加盟的。”
和奶茶店不一样,服装方向一是出口, 二是做长线自有品牌。
加盟店扩张这种路线不适合。
唐太太满脸失望,但马上她又问道:“那你还招……”
结果话没说完就让袁玉君一胳膊怼到后面去了:“阿薇啊, 我都和街坊们说好了,明天搬家你们不用找阿瑞了,咱们这么多人呢,没必要找外人那么麻烦。”
“没错,帮把手的事儿。”
“不要找外人,大家都会帮手的。”
“唉,做了这么久的街坊,还真系唔舍得。”
“明天我们大家都过去送你们。”
林薇张了张嘴,没能发出声音,算了,还是让小月明天订个饭店,苏天瑞可以白用,街坊邻居不行啊,总不能让人白帮忙。
这种场合,林薇应付起来并不难,被奉承这种事儿是她上辈子的常态,就是时间久了,人就容易出现一些错误的认知,把自己和普通人隔离开,以为自己是人上人,人就是要和一些人性的弱点和本能去对抗。
他们不单夸林薇,还夸阿茂叔有眼光,现在不愁客源,大家都排队买,没有hei帮来捣乱,不单赚得多了,还更省心了。
其实还是在变相夸林薇。
阿茂叔脸上的笑容和包子花一样,不过他也和林薇抱怨:“哎呦,小老板,你们那个品控实在是……哎呦,好累人啊,罚钱罚的好狠,每次检查,我们劳碌到后半夜,睡都不得睡——”
品控部门每个月都要上门检查店铺,如果有卫生死角,食材过期或存储不当等问题,就会对店铺进行处罚,罚得确实不少。
林薇笑盈盈地道:“阿茂叔,为了赚钱,辛苦一点喽,天太热了,真要出了卫生问题,就对不起街坊邻居了,等天凉了,会适当减少频率的,但您平时不要为了省事订购太多食材,也要注意卫生问题,咱们口碑不能坏了。”
众人连忙附和,说她讲得有道理,还说会光顾阿茂叔的生意,不让他卖隔夜的食物。
孙沐茵全程一言不发,目光时不时地看向窗外,百无聊赖地等她们,刚才找人的时候很着急,这会儿脸上却没什么表情。
林薇回去的时候脸都快笑僵了,倒是袁玉君心情不错,完全没有吵完架离家出走的架势。
“我才不和他一般见识,他要是有真能耐也自己开个公司,还留过洋呢,真是笑死人了,还不是和我做差不多的工作?我现在又不用他养。”
林薇:“……”
她想说其实不太一样,只是这种情形是没办法开口的。
说着袁玉君又念上了孙沐茵:“你趁早给我打消出国的念头,学学你阿薇姐,人家没出过国,还不是一样厉害,我不求你给我长脸,你别给我出去丢人就行。”
林薇轻吸了口气,这仇恨给她拉的,是怕孙沐茵不烦她吧。
孙沐茵淡淡地看了袁玉君一眼:“脸面是自己挣的,你老想别人给你长脸,可不就只有丢脸的份?”
“死丫头!你又给我犯倔是吧——”袁玉君气得又要上手打人。
林薇忙从中间拦着。
宋晔站在楼上,看着她们三个人在路上转圈。
隐约还能传来林薇无奈的声音——
“回家吧。”
“别打了,我们回去吧,多丢人啊。”
“伯娘,明天还要搬家呢。”
家……
林薇把这里当做家吗?
孙博然没有方廉新开明,袁玉君没有林涵芝的眼界。
但在这里,他似乎真的找到一点所谓家的感觉。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还是因为她……
“走吧走吧,伯伯和大强会担心的。”
“死丫头,今天就算了,以后再这么没大没小,看我不撕了你的嘴。”
冷哼——
“对了,阿晔吃饭了没有啊,半大小子容易饿,刚才应该给他打包点吃的,他好像很喜欢吃那个汉堡……”
“是孙沐安喜欢吃,伯娘我不是吓唬你,吃了会越来越胖,都往横着长——”
“你不要吓唬伯娘——”
……
第二天搬家,林薇在酒店摆了几桌请了街坊邻居吃饭。
这个家搬的十分热闹。
林薇从宋晔的表情中看出了他的不理解。
她明白宋晔的想法,他觉得这个钱花得没有必要,
林薇和他的消费观不同,除了生意以外,她花钱的原则不会考虑必不必要,开心舒服了就行了。
能用钱买到开心,那就是会花钱。
以这个年代的视角来看,宋晔其实也算不上吝啬,他只是很节省。
宋晔确实对林薇“大方”的举动时常感到困惑,但她花的是自己的钱,连宋晔都是她花钱“大手大脚”的获益方,即使理念不同,他也不会说什么,最多有时候表情看起来有些憋闷。
但上辈子不一样,两人没少因为钱的事情发生矛盾,那时候他们太穷了,宋晔花钱非常仔细,他只能保证林薇的吃用,但是给不了她任何零花,就是有,他也是攒起来,不会给她挥霍。
那时候的她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一直靠着别人接济生活,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也没想过靠自己去赚钱这回事。
林薇在日记里骂宋晔是钱串子,吝啬鬼,守财奴。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最后竟然把自己所有的遗产都给了她。
想到这个,林薇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复杂。
他们不该把人生过成那个样子的。
搬了新家,有了自己的房间,大家都很开心,不用再和别人挤在一起了。
两夫妻和孙沐安,还有保镖住在一楼。
林薇和妹妹以及保姆住在二楼。
宋晔和书房在三楼。
空房间有的弄成客房,有的做成衣帽间、游戏室、健身房和工人房。
竟然也是恰到好处,几乎将所有房间都利用起来了。
袁玉君早前都看过好几遍了,但这会儿还是楼上楼下地来回看,稀罕得不行。
她摸着楼梯扶手,说:“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我们囡囡大户人家出身,也是有见识的,这房子选得是真好。”
林薇想这不是有钱人的生活,真正有钱人的生活超乎普通人的认知。
晚上,林薇睡在自己的“豪华”卧室,看着寂寥的月色爬上窗棱,在屋内铺下一层如轻纱般的丝绒。
静谧平整的夜晚,偶有虫鸣传来。
比起老家的旧洋楼,这个不到十年房龄的别墅更洋气也更舒适。
只是,林薇无可避免地想起来内地的家人。
她已经在尽量避免去想他们,不去担心他们,因为她知道自己帮不上他们任何忙。
一想到自己没有好好地和他们相认,只是把他们当成别人的父母,渡过了那一段短暂的时光,就会陷在悔恨和遗憾当中。
为什么要忘记他们呢?
她已经原谅了自己的愚蠢和无能,也不再怪任何人。
为什么不能想起来呢?
林薇睡不着,起身去翻自己带过来的日记。
来了港城之后,她就不再写什么日记,她知道自己回不去,也回不来了。
打开小灯,她再次开始写日记。
并不是写她现在,而是写她的过去。
她要将自己看过的日记全部重新写下来。
虽然过去都忘记了,但日记里的所有内容她却记得异常清晰。
情情爱爱的,是一本怨妇的日记。
去年的这个时候她还没有来到港城,李川的骚扰让她心烦,宋晔的闯入让她不适,像是让一个牢笼困着,迫切地想要脱困。
到港城后的第一件事,她就是去找石敬尘,知道他在港城任教,她一个人从新界到湾仔坐船,独自来港岛,没钱打车,一路问到港大。
见到的时候,石敬尘的身边围满了倾慕他的女学生,他还是一如既往的英俊,带着温和斯文的笑容,一派春风得意。
一眼就能看出他过得很好。
那些女学生漂亮,青春,活力,含情脉脉。
她看着自己这一身落魄的打扮,突然就有些无地自容。
可她还是抱着一丝期待地站在对方面前,可是她没有被认出来,石敬尘无视着走过。
一种强烈的情绪撕扯着她的自尊,她突然明白,相比较她这些年的思念,石敬尘早已经忘记她。
爱情大过天的年纪,让她根本无法理智地去看人性,明白人心。
白马王子的童话看多了,对爱情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她想要的是一份超越人性的爱情,注定惨淡收场。
再后来,考上大学,重逢,纠缠,误会,相爱,离婚,退学,对所有人死心……
后面她确实有一段励志的时光,在一家早餐店做帮工,拿很少的酬劳,睡寮屋,花了一年时间偷学手艺。
然后自己出摊,被小流.氓欺负,被男顾客揩油,被警察为难,被同行排挤。
日子苦得没有丝毫希望。
她坐在被砸的摊位前,放声哭泣,哭出所有委屈,哭出对家人的所有思念。
生活怎么会如此艰难?
难到呼吸都沉重,身上像是时刻压着一座大山,未来是黑漆漆的一片,看不到任何光亮。
有个常来光顾她摊位的黑老大说要收她做姨太太,以后她就有佣人伺候,过上富太太的生活,再不用这么辛苦。
她以为自己会妥协的,每天她都告诉自己,这样的日子她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可第二天她打包好所有行李离开港岛去了九龙,她知道……她的摊子是那个黑老大让人砸的。
她强迫自己露出笑容,然后再重新开始。
原来她是可以的,她也是有选择的,她能自己掌控命运,也可以不靠别人。
那以后她不再告诉自己不行,她告诉自己不是不行,只是生活没把她逼到绝境。
雨夜的晚上,她被人拖到巷子里,男人猥亵的笑容,那双恶心的手,濒临崩溃的尖叫,还有那……仿佛死不瞑目的双眼,让血色晕开的洼地,随着雨水流出很远很远……
她看着手上的血,惶恐无助地哭泣,然后又开始大笑——
从那以后,她变得更爱笑,也更泼辣,什么难听的话都敢说,什么污言秽语都敢骂,她敢拿着菜刀和人拼命,她无知无畏地跑去和黑大佬谈判。
一条贱命,只有不怕死,没有羞耻感才会活得好一点。
底层的人们,活得就是这样艰难,即使艰难也要继续走下去。
这样的日子,在宋晔重新找来的时候结束。
那时候的宋晔已经成为港城新贵,前呼后拥,是无数人巴结的对象。
他问她后不后悔。
她笑,怎么会后悔?
这样的日子,这样的日子是再好不过的日子。
不用担心被抛弃,不用害怕不被爱。
她做过很多后悔的事情,唯一不后悔的就是离开他们。
此后不久,她便收到了宋晔离世的消息。
日记里没有写宋晔是怎么死的,是生了重病还是意外身亡。
宋晔那天是来告别的吗,他究竟想听她说什么呢?
林薇只看到日记上写满了不后悔,下笔很重,她说她从未爱过,从未爱过那个人……
上辈子的她不会事无巨细地写,有时候会一连着几天都在写,满满当当,有时候很久才会有一句话。
日记的内容她都记得,只是所有的感受都已忘记,无论什么时候看,都像是在看别人的故事。
第二天的早餐,吃得很有仪式感。
新来的张妈是苏天瑞介绍的,厨艺还可以,做了不少早点,摆了大半个桌子。
袁玉君从旁评价,咸了,淡了,水多了,汤少了。
然后张妈会恭敬地回一句:“是的,太太,下次我会注意的”。
林薇打了个哈欠:“以后不用叫什么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叫我阿薇就可以了……内地现在不平顺,但有一点是好的,就是平等,一出钱一出力,相互尊重。”
“阿薇——”袁玉君欲言又止,她这是给仆人立规矩,她来这么一下,以后管不住下人。
有好多不懂规矩的下人是会骑到主家头上的。
“行了你,不愿意吃,以后自己做,怎么这么多话?”孙博然呵斥她。
袁玉君筷子一放:“什么叫我话多,我这不是——”
“伯娘,你好好享福就可以了,张妈很好的,放心吧,你看沐安吃的多开心。”
林薇昨晚没睡好,她这会儿火气有点大,努力克制着,让自己和颜悦色一点,不然刚搬家就摆脸色,那可就让人误会。
袁玉君看向吃得忘乎所以的孙沐安,面皮抽了抽,最后有些不情愿地重新拿起筷子,倒也不再说什么。
吃完饭,林薇说让孙博然等她一会儿,她今天也要去服装厂,顺路载他过去。
说完她突然感到额头一热,她下意识地挥开。
宋晔收回手:“你脸色不太好。”
看到宋晔,林薇心情更复杂了,但竭力地控制着情绪,说:“没事儿,昨天睡晚了。”
说完,她打了个哈欠上楼,然后接通了报社的电话。
“是这样,我有个新闻线索,不知道周记者感不感兴趣?”
“算是独家吧,我第一个电话是打给你的,如果篇幅给够的话,我就不再找第二家,毕竟第一大洋行福升也要足够牌面才行。”
……
福升的管理层是在报纸上知道他们要和林薇打官司的事情。
旗下子公司那么多,大股东和董事们不会知道的太详细。
这事儿说起来就是对制衣厂转型的不满,你一个做代加工的竟然妄想做品牌,染指服装零售市场,所以随便找了个由头用特权逼退对方。
这是他们常做的,本来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
但什么时候,林薇成为了这家工厂的话事人?
“我们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把厂子卖掉的。”他们也是后来才知道对方开了个服装专卖店。
坐在椅子上的弗里曼叹息一声,手指摸着湛蓝色的表盘,说道:“你向他索要百万赔偿金,还要把人家上万的库存全都焚毁掉,你说他会不会把厂子脱手?”
开了一圈的会,福升的董事和管理层们也没研究出什么好对策,都说对方的办法很蠢,总有反对的理由,有人提议说要和林薇私下了结,结果也让罗恩否了,最后他让弗里曼去来梵卡莲,全权处理这件事。
那人满头大汗:“……我也没想到,他会去找那个女人接手……”
原本这也不是一件什么大事儿,港城的法官都是英国人,他们都听不懂中文,找个关系好的法官,官司怎么打都不会输,所以连他自己都没在意。
他也明白洋行捐了20万英镑,很明显是因为舆论压力太大,想要事态平息下来,结果谁成想这个女人又把事情闹大了。
“你想做没关系,做得专业一点,”哪怕是栽赃陷害都行,弗罗曼深吸了口气,“偏偏让人抓住漏洞,她现在把所有卖A字裙的英国洋装店全挂到报纸上,问你是不是大家都抄你的创意了,为什么只告她一家,是不是福升故意针对她,她做什么都要被狙击?”
这是恶人先告状!
人家都是躲子弹,她是专往靶子旁边蹭。
男人擦了擦汗,想说不是,但又没有任何辩解的余地,最后只好道:“我可以撤诉,以后取消与他们的合作。”
“现在不是撤诉,是对方要控告你敲诈勒索,威胁恐吓,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你恐吓过的那位老厂长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记者一窝蜂地都找过去了。”港城的报纸杂志大大小小有上百家,现在骂英国人已经成为一种趋向了。
弗里曼现在看到林女士几个字也是牙疼,仿佛黏上的软糖,沾上了就再也甩不掉的感觉。
很明显,她根本不在意官司的输赢,她只在乎这件事产生的热度。
打着新闻的名义卖广告。
什么让英资品牌忌惮的雅衫究竟强在哪里?
再造品牌神话,雅衫(Yasin)开业首日销售额破万。
配上抓人眼球的时尚广告,这个人再一次站到民众的面前。
尤其是对福升的抨击,言语犀利,专往痛点扎,极具煽动性。
最开始他以为是那位记者文笔犀利,结果过往的文章一对比,风格变化就有些明显了
就像现在这条新闻——
「钻营百年,鸦片起家,吸血国人,福升洋行从未敬畏过这片土地。
国人的自尊屡遭侮辱践踏,华商生存现状是否只能摇尾乞怜?
华商应自强、求富,以利我国家,不受洋人胁迫,不被特权恐吓,不做三等公民。」
他也是懂中文的,这些用词是最能挑动神经的。
事情本不大,但这是一个玩弄舆论的高手,就怕她把小事搞成大事。
她就一个小作坊,可以毫无顾忌地拼命,福升这么大的体量,不能和她这么玩。
“我们可以找几家报社来反击,反正这群贱民什么都不懂,还可以找警署查抄他们的铺子——”
弗里曼轻叹了口气,转了转腕上的手表:“她大概就等着你这么做呢。”
民众不懂,她便揉碎了,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举例子,让人知道区别,还造了个词叫“双标”。
如果有人砸店铺,估计她都不会拦着,而是找人拍照,大肆渲染恶行,将人们的火气燃到最高点,小事变成大事,进而引发大的争议。
偏偏福升有很多历史可以让她当素材翻旧账,不单是她自己的那10万英镑,福升从一开始就不干净,百年历史随便拿出一段就是素材。
弗里曼是福升中少有的学了中文的管理层,他比其他人对林薇舆论造势能力有更深的感触。
很明显,她当初选择的那个兑钱时机是精挑细选,来了港城这么久,挑了一个绝好的时机。
如果不是总裁先生坚持,按照弗里曼的处理,那10万英镑一定会成功兑付。
就是不知道罗恩先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到底在忌惮什么?
……
“阿公——这简直太没道理了,你知道福升这是发的什么疯吗?为什么总是为难人家一个小姑娘?”青年放下报纸,满脸不解地看向外祖父。
贺新笑笑,不置可否地道:“你啊——都二十多岁快三十的人了,怎么还和小孩子似的,人家才十七岁就能和福升你来我往地过招了,你说你呢,一个玩具厂,搞得工资都快发不出来,还要我为你收拾烂摊子。”
青年被贺新说得面皮发红:“不是,阿公……我没说不给,工厂买了新机器,只说是延后几天,谁知道他们就来找你了……”
贺新拄着手杖,目光看向青年:“做生意,切忌太冒进,你买机器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员工的薪水呢?不要学你爸爸,总是想着一步登天,最后害人害己。”
青年身体僵硬一下,随即低下头:“我知道了,阿公,你别生气,下次我会注意的。”
贺新站起身,叹道:“我知道你对你舅舅不满,他小肚鸡肠,只知道盯着自己的外甥寻事,他的事,我会说他,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自己也要做得无可指摘才可以。”
青年连忙站起身去扶贺老爷子。
这个时间,他要去休息了,年纪越大,便越注意作息和保养,每年至少两次体检。
他很怕死。
徐忠服侍贺老爷子睡下后,发现青年还坐在客厅没有离开。
徐忠沏了杯热茶给青年端过去。
客厅里只开了小灯,青年的面孔半隐在昏黄的灯光中,他手中把玩着一只暗金色的钢笔,嘴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徐忠将茶放下,劝慰道:“您不必生气,二少今天被老爷训得很惨,差点上了家法,还是——”
“那个蠢货的事情,我没兴趣听,”青年打断了徐忠,“你没发现老爷子最近很不对吗?尤其是这个所谓的故人之子出现后,他就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徐忠顿了顿,说:“老爷和林赫英女士当年的关系很好,林女士回内地的时候,将大半资产都给了老爷,触景生情,他是想起以前的事情了,年纪越大,越是如此,对年轻时候的事情很是怀恋……”
对于徐忠的解释,青年笑了笑,他抬起头,黑沉的眼,目光微微有些犀利:“前日老爷子去恒生做什么了?”
徐忠迟滞了一下,没有立刻回答,空气里是令人窒息的安静。
“怎么,不能说?”青年的声音又轻又慢,给人以无法形容的压力。
“不是——”徐忠看着他的脸色,慢慢地道,“老爷是自己去的,没让任何人跟随……”
青年冰冷地勾了勾嘴角:“徐叔——我答应过阿公,是要给你养老的,但我觉得还是自己的血缘亲情更重要,我也想着让你们祖孙能够早日相聚。”
徐忠浑身一僵,森冷的视线如针刺一般扎在他的身上,心底冒出丝丝寒意,他口齿艰难地道:“我会看护好……老爷的。”
……
林薇的第二家公司成立,名为香江雅衫制衣有限公司,和奶茶公司不一样,这次她个人全额出资,没有合作伙伴。
盛美筠还在犹豫,虽然林薇的运作还算成功,但一时的顺利并不能代表什么,更何况还有福升在旁虎视眈眈地盯着,弄不好就会受牵连,她还想再看看。
不过这对林薇没有什么影响,对方虽然犹豫,但是还会继续合作,她也算是找到了一家合适的代工厂。
这不是着急的事情,一个品牌的崛起是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她也不能因此放弃薅福升的羊毛,时机太好,错过就是罪过。
就算是狼毛,她也要薅秃对方。
原本就已经没有退路,自然是毫无顾忌地大干一场。
她将福升在港城的商业版图画在她办公室的墙上。
福升洋行控股3家上市公司,分别是福升地产,九龙航运和麦卡莲百货。
3家控股公司旗下又有86家子公司,涵盖地产,百货,码头,船运,餐饮,酒店,服装,交通……
如果她可以选择绝不会在现在和他们对上,简直是蚂蚁撼大象。
她不会自大到认为自己有这个实力。
现在福升看起来舆论势弱,那是因为在风口浪尖,对方造孽太多,把这里的人得罪狠了。
福升不会这么好心地放过她,她必须快速成长,成为对方忌惮的对手。
从她去兑换那10万英镑开始,她就在不自觉的情势下失去了扮猪吃老虎的机会,只能高调,更高调地往上走,一分的能力也要走出十分的魄力。
不过,弗里曼有一点猜错了,新闻稿子林薇只是最终校对,执笔操刀的是孙沐茵。
她只是给了个方向,孙沐茵就能写出一篇让人血压升高的稿子,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天赋,所以这丫头每天捧着砖头厚的书,历史也好,工程学也好,都不是白看的。
文理双全,这孩子可不能养废了。
电话响了。
石敬尘打来电话:“你最近什么时候有空,我爸妈想请你来家里吃饭。”
林薇意外地扬眉,这个邀请来的有些“迟”啊。
两家也算是世交了,关系不说非常好,至少表面上看起来也算很亲近,当初从北城搬到羊城,石家也是跟着一起搬的,做了这么多年的邻居,按说不比一般关系。
石敬尘大概也猜到了,所以解释:“他们早就想让你来家里了,但我看你一直很忙,怕你没有时间,这么久不见,他们一直念叨你。”
林薇心道我现在也挺忙,但信不信的,她也不可能拆穿:“那就打扰叔叔婶婶了,不知道他们喜欢什么,该准备什么礼物好?”
“就来吃顿饭,你那么客气做什么,小时候你也没少来家里蹭饭,赶都赶不走。”石敬尘不知道想起了,说这些的时候,声音都温柔了几分。
林薇心下叹气,有些事儿不想起来或许也是好事儿。
不过林薇仍旧微笑回道:“石老师的记性太好了,你不说我都快忘了,我妈那时候做饭难吃得要死,何止是赶都赶不走,都想住你家里了。”
“我怎么能忘得了?我那时候整天磨着母亲做云片糕,结果最后全都便宜你了,我气得要死,自然都记得。”
林薇最怕别人和她一起“追忆”往昔,不记得的往事难免让人心虚,林薇其实一直有意地和对方保持距离,不过这事儿也有技巧。
“啊,咱们的记忆可有点不一样啊,我怎么记得是你不喜欢吃,我是好心帮你消化掉呢,你不是唬我吧?”
插科打诨,装傻充愣,活泼一点,天真一点,几乎百试百灵。
“嗯,唬你的,”石敬尘笑,不止是声音,连带眼角眉梢都温柔起来,“知道你喜欢吃,我一直骗母亲是我自己想吃。”
“天呐——石老师,不愧是你,那时候就是个小暖男了,这么会哄女孩子,简直是自带天赋,小女子心悦诚服,顶礼膜拜,甘拜下风,技不如人,俯首称臣,臣……沉冤得雪啊。”
这一大段,听得石敬尘愣怔了一下,随即无奈地摇头笑道:“什么乱七八糟的?”
林薇陪着他聊了一会儿,“追忆”那些她不记得的过去。
石敬尘挂了电话,嘴角还残留着一丝笑意。
坐在一旁的中年男人翻过报纸,说了一句:“这孩子倒是真能折腾,以前都没发现。”
石敬尘这才意识到父母还在身边,刚才竟聊得忘记了。
他拿起沙发背上的西装外套,准备上楼。
“小姑娘长大了,不能用老眼光看了,你看都知道拿乔了,这会儿心里估计开心坏了,她小时候可是非常喜欢敬尘,粘人得不行,这会儿都知道装一装矜持了。”说话的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女人,她坐在沙发上,手中端着一杯茶,菱唇轻挑,一身青绿色旗袍称得她气质雍容高贵。
石敬尘转过身:“妈——棠棠来的时候,您不能再这么说话,她和以前不一样,懂事儿了很多。”
屈静兰笑了一下,放下杯子:“我的傻儿,你还是不了解女人,都是一些欲拒还迎的小手段罢了,越是若即若离,越是说明她对你痴迷得很。”她保养得很好,完全不像是一个二十多岁孩子的母亲,笑起来妩媚自生,带着这个年纪特有的风情。
石敬尘无奈道:“妈——棠棠自尊心很强的,你不要把她当成那些有心机的女人。”
他知道母亲现在心气高,瞧不起以前认识的一些人,就连孙教授一家都不愿意来往。
包括父亲也是,他不喜欢这样,但身为儿子,却也不能多加指责。
屈静兰无奈地摊手:“你做什么这么激动?我又不会妨碍你和谁交往,你是男孩子,多交几个女朋友又没有什么坏处,我是在教你看女人,有的时候不用太热情,冷着对方一点,她会自己主动贴上来的。”
石怀城放下报纸:“你都在教他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他现在在学校里名声就不太好,还嫌不够乱的。”
屈静兰没说话,重新端起茶杯,淡笑着看了儿子一眼。
石敬尘皱了皱眉,说:“什么名声,我在学校——”
石怀城打断他:“我不是干涉你的事情,但你为人师表,不要整天和女学生搞到一处,这个棠棠也是一样,绝不是什么简单的女人,你看看报纸上都是怎么写的,还是多和些安分守己的女人来往。”
石敬尘终于冷了脸,“爸--你到底是哪一派的,棠棠是什么样的女孩子你难道不清楚?拿这种道听途说的新闻当事实,”他轻吐了口气,说,“如果你们是这个态度,对她抱有偏见,那么也没必要再请她来家里了。”
石怀城愣了一下,见儿子生气了,随即缓了声音:“我们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让你找个安分守己一点的女人,那个褚家的小女儿……”
“什么是安分守己,你说的是那些容易让人拿捏的女人?我要的是一个可以相互契合的人生伴侣,不是空洞没有灵魂,只知道屈从命运的奴隶,容我提醒一句,你说的那位褚家的小女儿在港大读书,某方面来说也算是我的学生,您讲话都不觉得矛盾?”
“好了好了,你们爷俩别吵了,这么一点事儿,至于吗?”屈静兰打着圆场,对着石敬尘道,“你放心,棠棠也是我们看着长大的,怎么会为难她呢?我们就是给你提个醒而已。”
石敬尘看了他们一眼,没说话,拿起外套,转身上楼了。
身后传来母亲安慰父亲的声音:“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主意,我们不要太过干涉他。”
————
林薇不知道自己惹得别人为她吵了一架,她晚上回去,打算在街坊送的乔迁礼中选个盆栽,等到石家做客的时候当礼物送出去。
宋晔第一次见她这么“节俭”。
林薇跪在小榻上,看着面前的两个花盆,问:“哪个更难看一点?”
宋晔翻书的手一顿,沉默了几秒,问:“对方惹到你了?”
林薇的脾气属于爆发式的,不喜欢当场就炸了,或者压根就不理会,但这样内敛的不喜欢很少见。
“不是我,是我的朋友。”林薇否认。
上辈子的方砚棠就相当于她的朋友。
上辈子是石敬尘的母亲出面劝说她退学的,让她不要毁了她儿子前程,哄她说两家世交,不介意她离过婚,已经认下她这个儿媳妇,转身又给儿子定了富家千金。
她能理解对方看不上自己,但不能理解他们这么对待一个小姑娘。
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那段感情的代价,最后全都让女方一个人扛下来,未免太过残忍。
她得替上辈子的自己找回场子。
“那就什么都不要送。”
在宋晔看来,给不喜欢的人,花一分钱都是多余的。
林薇:“……”
果然,这种送礼的事情,问宋晔肯定是不靠谱的。
“有个问题,我很好奇,这世上有没有你想为他花钱的人?”对方刚要回答,林薇又马上补充道,“没有利益驱动。”
“……为什么?”
“就为让他高兴,然后你也高兴呗。”
书房安静下来,少女背对着他,手臂扒在窗台上,看不到表情,只露出后颈一段雪白的皮肤,还有落在地上的半道弯折的影子。
“砰”楼下传来一道重物的撞击声。
接着就是一阵尖锐的吵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