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六零,暴富香江

重回六零,暴富香江

作者:仲丘 状态:完本 日期:10-12

偶然之下,林薇得到了一本老旧的日记。 结果一朝穿越到六十年代,成为日记里面那个把一手好牌打烂的名媛。 附赠一位非(市)常(侩)能(抠)干(门)的丈夫。 这个年代正是港城掘金的好时机。 林薇带着钱串子队友开始了搞钱日常。 珍珠奶茶系乜嘢? 小资本撬动大杠杆,赚取第一桶金。 恒生银行遭遇挤提危机? 救救救!成为股东,入驻董事会,背靠大树好乘凉。 香江楼市崩盘,市场低迷,商人逃港? 中环、湾仔、旺角、铜锣湾趁着67年房地产大跌,林薇逢低买入,有多少吃多少。 迪奥、巴黎世家要破产? 自然是买买买,超越LVMH打造世界顶级奢侈品集团。 时光转瞬即逝,十年间,林薇从林老板变成了林首富,正是人生鼎盛之时。 但林首富有几个心愿未了。 一是她想早日回去将住牛棚的父母接出来养老。 林老师,赶紧收拾一下,上面收到消息说你们在香江当首富的女儿,马上要回来看你们。 首富?正在扫牛圈的老两口面面相觑,他们就一个女儿,这说的是那个奸懒馋滑的女儿? 二是回内地帮祖国搞建设 方教授,你女儿不得了,修桥铺路,建学校盖医院,报纸上都说她是最有社会责任感的港商。 方教授嘴角不受控地上扬,背着手一本正经道:什么港商,她是从这里走出去的,都是她应该做的。 三是进军造船业,收购哈兰德.沃尔夫造船厂,打造世界最尖端科技的造船公司,送归国有。 方教授一天电话不断,嘴笑得合不拢:唉应该的,国家培养了她,我闺女有这个觉悟。 时机不等人,赚钱路上坎坷多,好在身边有个靠谱的队友。 很长一段时间,林薇一直认为虽然便宜队友有些吝啬抠门,但是个清风霁月,用情至深的好人。 直到她看见大强同志右手举刀,左手按着黑大佬的手,脸上挂着斯文的微笑,让对方签保证书。 林薇这才发现对方是个腹黑冷血、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的阴狠角色。 林薇心里犯嘀咕,这个便宜队友不知道还能不能挽救一下。 香港年代文,半架空的平行世界 V前是内地剧情,不愿意看可跳。 女主不是穿越,是重生,她自己不知道 女主老少女,非大女主女强…

最新更新第2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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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然之下,林薇得到了一本老旧的日记。结果一朝穿越到六十年代,成为日记里面那个把一手好牌打烂的名媛。名媛出身富贵,自小过着骄逸奢侈的生活,家道中落后,父母怕她受苦,给她找了个非(市)常(侩)能(抠)干(门)的丈夫,将两人送往香江。港城繁华多姿,可惜抠门丈夫是个钱串子,只进不出,逼着名媛过清贫的苦日子,直到她偶遇了绅士大方的初恋,为此她强逼丈夫与自己离婚。但后来她发现初恋心里有着白月光,身无所长的名媛逃离港城,千辛万苦地回到内地,却发现父母在浩劫中病逝,她无处可依,一直生活落魄,境遇凄凉。前夫寻她多年,得了她一句不后悔,最后因病去世,名媛因此一直活在悔恨之中。林薇只不过是吐槽了一下,结果就穿到日记中,得了一位便宜丈夫。这个年代正是港城掘金的好时机,香江地产崩盘,市场低迷,商人逃港,是抄底房地产的最好时机。林薇曾经看过一个穿越电影,主角提醒地产商说67年房地产大跌,届时逢低买入,有多少吃多少。房地产抄底,金融入市,林薇带着钱串子丈夫一心搞钱。可惜港城的财阀大佬们却不是好相与的,虎口夺食,步步惊心。为此,她给自己定了一个十年计划——一、多赚钱,赚大钱,早日回去将住牛棚的父母接出来养老。林老师,赶紧收拾一下,上面收到消息说你们在香江当首富的女儿,马上要回来看你们。首富?正在扫牛圈的老两口面面相觑,他们就一个女儿,这说的是那个奸懒馋滑的女儿?二、搞黄金,赚外汇,十年后回来帮祖国搞建设方教授,你女儿不得了,修桥铺路,建学校盖医院,报纸上都说她是最有社会责任感的港商。方教授嘴角不受控地上扬,背着手一本正经道:什么港商,她是从咱们这儿出去的,帮国家搞建设是她应该做的。三、进军造船业,收购哈兰德.沃尔夫造船厂,打造世界最尖端科技的造船公司,送归国有。方教授一天电话不断,嘴笑得合不拢:唉——应该的,国家培养了她,她要是不这么做,那还能是我的闺女吗?时机不等人,赚钱路上坎坷多,好在身边有个靠谱的队友。很长一段时间,林薇一直认为虽然便宜丈夫有些吝啬抠门,但是个清风霁月,用情至深的好人。直到她看见抠门丈夫右手举刀,左手按着黑大佬的手,脸上挂着斯文的微笑,让对方签保证书。林薇这才发现便宜老公是个腹黑冷血、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的阴狠角色。林薇心里犯嘀咕,这个便宜丈夫不知道还能不能挽救一下。本书又名《名媛日记》香港年代文,半架空的平行世界女主不是穿越,是重生,她自己不知道女主老少女,非大女主女强预收文《小骷髅今天又要换马甲》求收我是一只从冥渊爬出来的骷髅。为了能融入人类,我扒了一张死人皮,没想到运气不好,这个人是大衍宗少宗主的新婚妻子乐颜。我被大衍宗找回去的时候,还没觉得哪里不对劲儿,直到乐颜曾经的情夫……们一个个找上门。我知道事情糟糕了。但这就有一个问题,是谁杀了乐颜?……死人皮也是有使用期限的,按品相,多则几年,少则数月。所以我不得不干起了挖坟的勾当。月黑风高,我轻车熟路地打开一具棺木,皮相虽老,但好在修为精深。衣服扒到一半,一只突然出现的青色玉笛挡住了我。那个清逸绝尘的男子从林中走出来。他看了我一会儿,默默翻出一袋灵石。能否留下家父的清白我看看灵石,看看尸体,有点舍不得,以我这么多年换马甲的经验,没有什么是比给人当爹更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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