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 是一个晴天,阳光泼洒在今阳市的大街小巷,路面上, 雨水积出大大小小的水潭, 汽车车轮从路面上辗轧,溅起水花。
水潭映出五颜六色的光芒,大街小巷就像是开出无数晶莹剔透的花朵。
三个小男孩踢着足球在一个空旷的街道边玩耍, 今天学校放假,也许是连日阴雨, 他们早已按耐不住玩耍的心情, 上午九点多就在外面踢起了足球。
三个人你追我赶, 玩得开心极了,孩童欢快的声音也荡漾在路边的一座建筑工地外。
那是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 外面布满了绿网, 因为连绵的雨水,绿网积着重重的水, 向下坠去。
建筑周围是用竹木搭建的脚手架,互相穿插, 冷不丁一看张牙舞爪, 脚手架的背后是黑黝黝的世界,那里面就像是与世隔绝的另一个世界。
孩子父母告诫孩子们, 建筑工地千万不要进去, 那里面说不定就有妖魔鬼怪,其实像这些七八岁的孩子,他们都知道父母是担心他们的安全。所以他们也不会到里面去玩。
三个人踢球时, 每个人都希望把球踢远,他们还用工地遗弃的竹子设置了球框, 谁踢进去就算谁得分。
“轰!”一个胖墩的小男孩用了最大的力气,球沿着球框飞了过去。
穿过建筑的竹脚手架,飞进了黑魆魆的建筑里。
“邵超,谁叫你把球踢进去的?”一个个子高一点的小男孩有些生气,质问他。
胖墩小男孩满脸委屈。
瘦一点的孩子说:“踢球嘛,去捡回来就是了。”
高个子小孩说:“家里都说多少次了,建筑工地不要进去,万一砖头掉下来,砸了你脑袋。”
瘦个小孩子说:“没事的,那些工人不也经常在里面干活。”
“人家戴着安全帽!”
“我去捡!”叫邵超的胖墩小男孩朝建筑工地走去。
“邵超!”高个子男孩喊了他一声。
邵超径直走了进去,他发现地上全是水泥疙瘩,他笨拙地往里钻,身体不协调碰到了脚手架,头顶一层雨滴落下,湿了他一后背。
站在外面的两个小男孩都是惊吓了一下。
邵超钻到了里面,里面空荡荡的,但是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黑,外面的阳光照进来,将里面的一大片地方分割出斑斑驳驳的世界。
他朝四周望了望,终于找到了足球,它就躺在一堆横七竖八的短竹子边,他连忙跑过去,弯腰拾起足球。
他想回去告诉同伴这里面哪里像爸爸妈妈说的那样有什么魔鬼。
站直身子,抬起头时,他忽然怔住了。
那竹子堆后面躺着一个人。
他猛地向后退去,被地上一根竹子绊倒,滚到了地上,“啊……”邵超吓得魂飞魄散。
拼命朝外面跑去,他亲眼看见,那是一个雪白得像是死了的女人,凸出的瞳孔向上睁着,她的身上好几处点缀了红色的妆,乌黑的头发散开,她的身下是一片湿漉漉的红布。
那副样子让他想到了电视里的女鬼,邵超连滚带爬跑了出去,嘶喊着“鬼啊,鬼啊!”
*
“呜呜呜呜……”三辆警车疾驰奔向市电视台附近,一个叫光明路的地方。
孟思期正坐在其中一辆警车内,她有些局促不安,从上车的那一刻,她的心就紧紧地揪着。
上午,她还在二队办公室整理笔记,蔡双玺突然跑了过来,“小孟,出警了,红妆案,第三起!”
那一刻孟思期手中的笔掉了下去,她整个人都像是懵住了。
她记得去年和今年初发生了两起红妆杀人案,时隔半年,第三起还是发生了,这一切总是令人猝不及防。
红妆连环杀人案凶手极其变态而且具有强大反侦察能力,到今天连一丁点线索都没有留下,而且这件案子关系到路鹤的命运。
孟思期几乎是心神不宁走进警车的,幸亏路鹤在前面的车里,看不出她的情绪。
很快,车子到达了光明路一个建筑工地旁边,孟思期推门下车,眼前是是雨后的街景,除了这里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附近是远近相隔的楼房,这里并不是市中心,房屋并不密集,但是孟思期能看到远方的山峦,在雨中,呈现一片涳濛的山色,极其美丽。
如果没有这起案子,这里会一直宁静,美好。
警戒线已经将这座建筑工地围了起来,几个封锁现场的民警已经提前到这里工作,其中还有大程的身影。
这是一座还只有三层楼高的正在进行的施工建筑,四周布满了绿网和脚手架,里面几乎看不清,一片黑蒙蒙,尸体应该就在里面,凶手找到了极其隐蔽的抛尸地点。
不,这应该是凶手犯案所在地,因为最近一直下着雨,凶手必须找一个干燥避雨的地方实施犯罪,这里很合适他,隐蔽、避雨,在雨声中,他做出任何犯罪行为,周边的住户也不会听到,何况这片地方的房屋稀疏,离居民区还有一段路。
“思期。”路鹤的声音忽地打断了她的思绪,他从前方走过来。
孟思期从观看建筑的视野里微微转头,回了一声:“路队。”
“我们一起进去看看。”路鹤看着她,他很平静,应该说,他一向都很平静,他看着她的眼神甚至不带有任何情绪。
“好。”孟思期应答。
路鹤转身往警戒线走去,孟思期跟着他,时不时看向他的背影,有一种淡淡的忧伤,无论如何,这一次,她一定要找出真相,用尽最大的努力找出真凶。
“路队,小孟。”大程手里拿着一个本子,“我今天正好在附近,第一时间就赶到这里封锁了现场。”
“辛苦了。”路鹤说。
“是这样的情况。”大程说,“报警的就是附近居住的一个孩子的爸爸,孩子叫邵超,今年七岁,今天和另外两个小伙伴在这里踢足球,邵超把球踢进了建筑工地,他是一个人进去捡的球,结果就发现了尸体。”
大程舔了下唇,继续说:“现场我们都没有进去,第一时间进行了封锁。我用手电从外面照了照,从那个角度,”大程特意指向一个地方,大概是房屋东南方向,“可以看见尸体,脚下需要垫点东西看,尸体是裸露的,身上有红色图纹,应该是红妆案特征没错。目前了解的信息基本是这些,我已经让人通知三个孩子的家长带着孩子不要外出,在家里等候上门问询。”
“好,大程辛苦。”路鹤肯定地说。
“没事,路队,看还有什么吩咐,随叫随到。”
“好。”
路鹤朝四周望了望,今天一队除了罗肖国休假都在这儿,他吩咐:“严春,你带云峰对三个孩子做一下笔录,特别是邵超的笔录,还有,走访下周围居民,这两天有没有看到可疑的人,异常情况。”
“好,路队。”两人应答。
“林滔,双玺,你们到周边看看,重点看下周边的路线,模拟下嫌疑人可能经过的几条路线。还有,死者的物品有没有被丢弃在附近,尽快查探一下。”
“好,路队。”
孟思期明白,红妆案凶手是极其心思缜密的,虽然现场很干净,但也不排除他离开现场会处理证物,例如证明死者身份的身份证、钱包、随身物品。
如果他果真在附近丢弃了死者的遗物,很可能遗物上就有锁定凶手身份的指纹等信息。最后,路鹤看向孟思期,“我和思期先进去看看。鞋套呢。”
蔡双玺把鞋套手套递了过来,孟思期拿了一份,戴上。
孟思期知道,现在路鹤肯定想第一时间进去看看实情,毕竟现场对于刑警来说至关重要。
但是因为法医和痕检还没到,他不能让所有人都进去,以防破坏刑事现场。大程也是同样的谨慎,第一时间封锁现场,本人也没有进去查看,而是在外面查看。
这几天下雨,如果凶手进入过现场,那么他的足迹很可能留在里面,这很可能是破案的关键。
现场分工完成,各人去执行任务,路鹤抬起警戒线,钻了进去,又将警戒线抬高了一些,等她进去。
孟思期微微弯着身体,在路鹤的手掌心下,堪堪擦过。
“路队,凶手会是从这里进去吗?”站在杂乱交错的脚手架前,孟思期觉得,凶手当时应该是抱着或者背着一个人,他要想将对方拖进脚手架,不会很轻易。
“先进去看看。”
路鹤先迈了一只脚伸进脚手架的口子,然而侧过身子,身体极其协调,轻松钻了进去。
孟思期跟上,一只脚先跨进去,然而她也弯着身子试着往里面跳。
那里面都是水泥疙瘩,她刚跳过去,却发现脚下都是尖锐棱角。
那一刻,路鹤像是有准备似的,在她跃过去的时候,伸出两手把她整个人抱了起来,抱住她的双臂,转了一个百八十度将她放下。
虽然只有手掌接触,孟思期却觉得有种肌肤发麻的感觉,她再次闻到他身上的特殊木质味道,这种味道会让她十分宁静。她知道,路鹤这时候应该就是想帮帮她。
此时此地,是刑事现场,这里容不得有别的情绪,路鹤脸上的表情冷静、职业,他们也必须很职业。
路鹤放下她后,慢慢俯身,观察地面,说:“这里有小孩的足迹,邵超应该是从这里面经过的。”
孟思期也看清了,水泥地面虽然坑坑洼洼,但是上面铺满了灰土,灰尘上有残缺的脚印,大概20余厘米长度,正是一个七岁孩子的足印,不过这些足印很乱,这说明当时孩子是跑出去的,并且受到了惊吓。
“思期,我们尽量避开脚印,你跟着我的步子吧。”路鹤走在前面说。
“好。”
路鹤小心翼翼朝前走去,孟思期循着他的脚印往前探步。尸体在竹堆后面,这是提前收到的信息,孟思期刚进来就在探视这里面的情景。
建筑里面比较空荡,有几个硕大的水泥柱子,像是承重柱,外面的阳光照进来并不多,因为绿网的原因,里面呈现绿茵茵的色彩,但也不全是绿茵茵,因为外面的绿网是残缺的,可能和这几天风雨吹刮破坏有关,因此那竹堆附近,阳光没有过滤绿网,灿烂一些。
孟思期还记得她小时候也喜欢踩着父亲的步伐前行,她以为那样自己就像是长大了,因为大人的步伐总是比较开阔的。
她没想到有一天会踩着路鹤的步伐,还是在刑事现场。
在她左右观察时,路鹤已经走到了竹堆附近,站定,孟思期也走到了他的身后。
“思期,你来看看。”
孟思期往前挪动了几步,顿时,尸体的身影落入了她的眼帘。
孟思期曾见过前两次红妆案的受害者照片,但是在现场这么近距离观察,还是让她瞬间震住了。
这是一个年轻的女孩,虽然皮肤色泽有变化,但仍然能看出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
她躺在一扇木板上,这应该是建筑工地上堆放建材的木板,木板大小正好是一个成年人的长度,木板高度大概到人的腰部,只要稍微低头一看,就能发现木板下面顶着两个圆柱形油桶。
油桶?孟思期心里一滞,这个词对她来说有种不安的感觉。
女孩就躺在木板上,她的身姿非常工整、静谧,她几乎是平躺着,身体笔直,双腿并拢,双臂弯曲,手掌互相重叠搭在腹部。
她的身下是一片红布,不,孟思期看得很清晰,那是一条连衣裙,但是被人从身前中间剪开,袖子也被剪开,然后分开搭在木板上,凶手除了剪开连衣裙,还剪开了死者的内衣物,这些衣物看起来还有些湿漉,她昨天应该淋过雨。
因此在孟思期的眼里,死者身下是分向两侧的对称衣物,这样,就使得死者的整个身躯完全暴露出来。
死者从上到下都非常雪白,或者说是一种苍白,死后血液沉淀向下,上面的皮肤就会越发苍白。
死者头发也是湿漉的,但是凶手似乎做过处理,头发很好地摊开在头颅后面,头发靠耳部分还束了精细的小辫子,有许多根,也被整齐地摆放。这些小辫子不知道是生前还是生后束的。但是湿漉的头发束这种小辫子似乎不容易,她更相信是女孩自己编织的。
咋一看她的头发就像孔雀开屏,因为女孩五官本身很精致,又加上画了妆,因此一眼看上去,极其地惊艳。
女孩五官主要是红妆,没有任何其它颜色的杂质,她的眼睛是睁开的,她以前听过陈杰蓉关于死者眼球的描述,死者的眼球混沌程度不低,这说明死亡时间不是今天白天,很可能是昨天晚上,昨天雨夜。
眼睛周围化了红色妆容,鼻翼两侧,还有嘴唇,甚至连耳朵前方,以及死者的脖颈都有浓淡不一的红色。
如果一个女孩正常化妆,脸上涂这样的红妆,其实并不好看,至少不会让人觉得很自然。
但是正因为死亡再加上这种红妆,所以显得诡异和惊艳。
孟思期实在想不到更合适的词语,她觉得惊艳足以说明眼前的情景。
之所以是惊艳,那说明凶手花了不少时间,路鹤曾推测,化妆时间有一个小时,而且他的化妆技术很不错,死者面部左右上下的红妆质地非常均匀。
除了脸部,女孩身上也化了红妆,先是锁骨区域,然后是乳晕周围,然而是两腿内侧,因为双手放在腹部,孟思期猜测肚脐上也有红妆,她的手指、胳膊肘部也画上了红妆,然后是小腿内侧,脚踝,脚趾。
总之,凶手几乎画满了她的全身,而且是能够体现死者美的画法,正是因为这些红妆的存在,使得女孩皮肤并非一味的冰冷苍白,甚至有几分生气。
这种化妆的颜料,孟思期觉得是一种口红,但是凶手着力不深,因此红妆颜色比较淡,这种颜色偏玫瑰色的淡红,在口红里比较常见。
是死者身上带的口红,还是凶手自己带的,这一切估计必须找到死者身份才能得知,但是孟思期更相信是后者,因为之前一起案子,也是类似的颜色,凶手应该早有准备,他不会等到俘虏到猎物以后再去检查对方身上有没有口红。
看过现场的尸体和现场的摆设,孟思期越发相信凶手做的事情十分变态,这种变态可以说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现场几乎没有透露凶手的任何习惯,他没有对死者进行侵犯,起码从前两起案子和眼前尸体的表像来看。
他似乎不痛恨死者,而只是进行一场他自认为极其高级的仪式,实际上从现场来看,凶手的确做到了,极其“高级”,甚至媲美“艺术作品”,也许这就是他想留给别人的印象。
“思期,你看左手食指!”路鹤提醒她。
女孩是双手相叠放在腹部,左手在下,因为路鹤的提醒,她仔细看了看压在右手下的左手手指,其中一根手指,就是食指,指甲处并不是化妆的红色,而是呈现惨烈的乌红色,很显然,左手食指指甲被拔除了。
十只手指,死者独独被拔除左手食指指甲。这在前两起案子里,都发生过,而且是一模一样地被拔除左手食指指甲。
路鹤曾推测,凶手是想从死者身上留下一件物品,作为他连环犯罪的“炫耀资本”,至于为什么是左手食指指甲,这并不能断定原因,有可能第一次犯罪拔除的是左手食指指甲,后面就“因循守旧”,这是因为有许多连环杀人案凶手或多或少有些奇怪的“强迫症”。
正在她思虑时,她的眼球晃了一下,她忽然发现了什么。
“路鹤,凶手好像是在死者生前给她化的妆。”
路鹤:“……”
他问:“怎么看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