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他想成为给呦呦烧钱的无底洞。◎

“咔嚓——”

被众星捧月的贵妇失手砸碎了手旁的咖啡杯, 表情格外难看。

前来请教育儿经的夫人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个立刻出来笑着打圆场:“看来天才也有叛逆期啊。”

其余人立马跟着点头,时不时抛出几句自己孩子的糗事, 眼看着茶话会的气氛慢慢回温, 但贵妇的表情却始终没有恢复过来。

“抱歉,”她捂着脑袋,“我今天有点不舒服。”

这就是变相的赶客了。

夫人们识相地打趣两句,三三两两地坐上了回家的车,甫一上车,立刻催促助理, “快快, 拿手机出来,我要继续看直播!”

这种热闹可不是能常看到的!

花园内,贵妇气得发抖, 直接一个电话打给丈夫, “你儿子疯了!”

“我看到了, ”丈夫的语气也带着隐隐的愤怒,“他没那么傻,非要跟我们鱼死网破。”

“只有拿下《天才》的冠军, 他才能获得家族全力支持,继续砸钱研发那个破机器人。”

丈夫眼神阴冷,仿佛口中的人并非自己的亲儿子, “退一万步说,就算他敢曝出来,到时候被直接退赛, 还不是任我们处置?”

“我当时可是摘得干干净净了。”

贵妇这才长舒一口气, 她丝毫不觉得自己丈夫残酷, 反而温柔小意道:“我就知道老公你最聪明了!今晚回来吗?我看中了一个新包包。”

丈夫摸了摸怀中女人的脸,不耐道:“有应酬,不回了,想要就自己去买。”

“嘟、嘟、嘟——”

贵妇气得面色扭曲,然而她还没来得及把手机摔出去,就听到格外清晰的一句话,“我爸是杀.人.犯,我妈是从.犯。”

贵妇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她瞪大眼看过去,这才发现,云上的飓风终于停了。

怪不得这句话这么清晰,清晰到旁边的女佣们齐刷刷地跪下,匍匐在地,瑟瑟发抖。

“他们杀了一个港城人,但是这件事被压下去了,因为他们是外国人。”

贵妇坐都坐不稳了,她张皇地看着屏幕上那张陌生的脸,后知后觉地有些后悔。

她曾在媒体圈浸润多年,再明白不过这句话意味着什么,这孩子……不,这疯子!

他是真的想将他们送进监狱!

果然,华国的弹幕开始增多,有许多人打了满满一串的问号,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显得分外骇人。

“这句话我怎么听不懂,”沈年将怀中的呦呦放下,纳闷道:“他们是外国人,跟他们杀人有什么关系?这可是杀人!”

沈年简直不知道弗洛里安是怎么轻描淡写地将这件事说出来的。

“准确来说,他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弗洛里安依旧坐在保姆的手臂上,他只看着沈呦呦,“那个交警没有测他的酒精含量,于是酒驾被判成了过失伤人。”

沈呦呦皱紧眉,依旧满脸不解,倒是沈年恍然:“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吧?”

弗洛里安点头,弹幕替沈呦呦等人解答了疑惑。

【很多年前……那我懂了,如果是十年前,港城确实乱得不行,死个把人也正常……】

【而且那时候我国还没开始腾飞,总对外国人有种奇怪的滤镜,觉得外国人素质高,不会干酒驾的事,为了不得罪这些“老爷们”不测也正常……】

【我怎么不信呢?弗洛里安的父母也算是高知了吧?会干出酒驾这种事?而且他之前说杀.人,现在又说伤人,牛头不对马嘴的。】

【现在也还是有很多人觉得外国人素质就是高啊,比如前面那个。其实人家只在自己的地盘素质高,一到华国来就放飞自我了,就像你在公司面对领导的时候,跟见穷亲戚的时候肯定不一样吧?华国在许多外国人眼中无异于穷亲戚。】

……

弗洛里安也看到了这些争论,他没有直接做出回应,反而换了个话题,“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把机器人做成保姆的样子吗?”

伊芙蹙眉:“因为想她?”

瓦爸嘴动的比脑子还快,“那为什么不去找她呢?”

“为了提醒我自己曾经的无力,”弗洛里安直截了当,“为了警示自己,不要再因为一时之气,造成惨痛的结果。”

那一次,弗洛里安没有做出任何行动去“减刑”。

他呆呆地在暗室里坐了七天,期间一直定定地看着监控,不断地重复:“放我出去。”

“我要做大哥的女人。”

这句话听起来非常滑稽,尤其是出自一个小男孩之口时。

但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一遍比一遍大声,一直念到嗓子嘶哑完全说不出来话。

这就让人完全笑不出来了。

至此,他的父母断定他疯了,又多关了三天,眼看他的“疯病”没有好转,才大发慈悲地打开了禁闭室的大门,给他请来了心理医生。

但弗洛里安智商太高,心防又太厚,心理医生完全走不进他的内心。

“还是得靠你们父母多多努力,”心理医生临走前嘱咐:“大多数心理问题都是家庭关系导致的,或许你们需要坐到一起,好好谈一场话。”

于是母亲礼貌地将心理医生请走,打电话给丈夫。

“应酬,又是应酬!”她气得破口大骂,“你在家族里能到如今的地位还不是多亏了我给你生了个好儿子,你如果今晚不回来,就别回来了!”

电话被对面毫不留情地挂断,母亲将手机重重地朝弗洛里安面前一摔,屏幕裂开了,一小块玻璃溅起,划伤了他的手背。

弗洛里安不为所动:“保姆呢?”

“保姆,保姆,这里不都是保姆!”

母亲发泄完,见到儿子那双幽暗的蓝眸,一下子联想到了刚刚挂断电话的丈夫,“一个两个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弗洛里安没说话,深蓝色的瞳孔里倒映出这个癫狂的灵魂。

母亲被他看得一阵恶寒,忽然露出一个恶意满满的笑容,“你不是想问那个保姆怎样了吗?”

“我告诉你,”母亲又恢复到了往常的优雅,她抬起手,欣赏自己新做好的美甲,“她自杀了。”

这副轻描淡写的姿态刺激了弗洛里安,他的眼睫毛不断颤动,语气勉强维持平静:“为什么自杀?”

“还不是想讹钱?”母亲冷嗤,“她有个植物人儿子。”

“还把遗书寄到了媒体那,害得我花了不少钱才摆平那些记者。”

弗洛里安手背青筋绷起,眼底血茫茫一片。

女人被他看得有些发憷,一下子从怒火中清醒过来。

她不想这尊金娃娃与自己离心,连忙解释道:“你可别被她蒙骗了,那个人一开始来我们这就是不怀好意的!她是为了给她儿子报仇来的!”

“你知道她儿子怎么变成植物人的吗?就是你爸撞的!”

电光火石间,弗洛里安不自觉地后退一步。

他瞬间理解了保姆那个复杂的表情,那里面混杂着怨恨、犹豫,和一丝微妙的怜爱。

她或许曾无数次想要杀了这个跟自己儿子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少爷,却又碍于可悲的良心,始终没有下手。

而他的母亲还在喋喋不休,越发理直气壮:“现在她死了,她儿子没人帮忙付呼吸机的钱,反正也要死的。”

“你爸为了让他们能早点在天堂重聚,还花钱帮他办理了安乐死呢!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弗洛里安在港城读过一段时间书,他懂华语,知道何为“仁义”。

但当他看着金发碧眼的母亲,用蹩脚的华语说出“仁至义尽”四个字时,却只想笑。

“什么仁至义尽,”他第一次哭戏演得那么好,泪眼朦胧地看着自己母亲、看着这个冰冷的家,僵硬地扬起嘴角,“鲜廉寡耻才对。”

母亲的词汇量尚且无法理解何为“鲜廉寡耻”,但她敏锐地感受到儿子的状态很不对,隐约有种弄砸了什么的感觉。

“我可跟这件事没关系啊,”她连忙撇清关系,“全程都是你爸撞的人,也是你爸私底下给医院送了钱。”

“你要恨,就去恨你爸!”

弗洛里安不怒反笑,“你说得对。”

“他当然是主犯,”他定定地看向松了一口气的母亲,诡异地扬起嘴角,“你是从犯。”

“终有一日,我会亲手将你们一起送入监狱。”

“我发誓。”

没有人将弗洛里安的誓言当真,他被听到转述的父亲愤怒地关到地下室,足足关了十天。

十天后,他再也没说过这件事,甚至再也没犯过“病”、发过“疯”。

他顺从地听家族的安排,跳级、宣传、参加《天才集训营》。

除了有个喜欢研究机器人的“小爱好”,几乎把自己活成了完美标杆。

他的父母常会为此洋洋自得,觉得自己挽救了一个险些“失足”的少年。

“要不是当时我发现得早,说不定他真就那样‘疯’下去了。”他们在社交圈里大谈育儿经,“好在我们当机立断,立刻斩断了这种倾向。”

“否则像那个,明明是女孩,像网上那些发疯的穷人一样,天天嚷嚷着自己是男的,那我还不如去死了算了!”

身旁的人纷纷赞同,弗洛里安从这些奉承声中走过,常产生一种时代的割裂感。

这个国家的中下层过分地强调民主自由,他们将性别划分成了十几种,只为彰显自己的特殊;

但这个国家的顶层,又如此的封建可笑,他们不能接受跨性别主义者,甚至将同性恋视为疾病。

只有在作秀时,才会屈尊纡贵地高喊几句口号。由此,女权成了旗帜,性向成了生意。

弗洛里安又一次感受到人类的虚伪、可笑,于是他更专注地投入到机器人研究中。

但研究机器人需要钱,流水的金钱砸下去,才会有那么一丁点的成果。

于是他一次又一次地背离自己的誓言,他不仅没有应诺将父母送入监狱,反而顺着他们的心意在成长。

他明明是为了摆脱父母才想研究出能陪伴自己的机器人,却反而因此主动在自己身上又加了一层来自父母的枷锁。

直到刚刚被拉住的一瞬,弗洛里安才恍然,原来软弱的不止保姆,还有他。

原来从犯不止母亲,还有他。

“可是你为什么要在这时候说出来呢?”

伊芙不解道:“你知道,无论你的父母会不会被重新调查,无论他们是否真的会被推翻判决送入监狱,你都无法再继续录节目了。”

这才是弗洛里安的父母有恃无恐的原因。

《天才集训营》毕竟是一部全年龄向的综艺,断然不会允许嫌.疑.犯的孩子继续参加节目。

“没关系,”顺利将一切托盘而出,弗洛里安反而变得平和起来,“我之前那样才是走错路了,现在刚好一切都回到了正轨。”

回到了他们应有的位置上。

“简直是禽兽!”瓦爸恨得直咬牙,他是个好父亲,自然无法理解这种父母。

沈年对弗洛里安彻底改观,他将手搭在少年的肩上,“不用怀疑自己,你做得很好。”

沈呦呦也点点头,她挥舞着自己的小拳头,毫不犹豫,“如果是爸爸这样,我也一定会大义灭亲的!”

这种有人站在自己背后的感觉有些奇妙,但并不坏。

弗洛里安从保姆的手臂上跳了下来,他走到沈呦呦面前,垂眸,“谢谢你救了我。”

这个“救”显然不止字面上的意思。

许多看直播的老观众已经开始提前热泪盈眶,有人开始刷【前方治愈高能】,然而沈呦呦却摇了摇头。

她看着弗洛里安,露出个大大的笑:“我曾经也以为自己救了很多人,比如于羽姐姐、天均哥哥、爸爸……”

沙漠边缘,温如玉大喊:“有信号啦!”

于羽立马挤开爸爸凑了过去,刚看清手机屏幕,就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她眼睛一亮:“妈妈!爸爸!”

……

电视屏幕前,贺天均紧贴着爸爸坐在沙发上,听到自己的名字,不由精神一振,下意识抓紧了沙发。

边泽将手搭在儿子的肩上,又强行把他攥着沙发的手拉到自己肩上,“看直播就好好看直播,沙发得罪你了?”

这种新奇的被父亲教育的感觉……

贺天均不仅没生气,反而看着爸爸,讷讷地点了点头,露出些许笑容。

边泽:……糟糕,儿子太乖了怎么办?

以后出去了会不会很容易被骗啊?

这边的老父亲还在发愁,屏幕里的沈年挑眉,“救我?大义灭亲?”

“你干坏事了我才会大义灭亲嘛!”沈呦呦理直气壮,倒打一耙,“爸爸你为什么只关注这个,你是不是背着我干坏事了?”

沈年被气笑了,他想故技重施,将小姑娘的脑袋揉成了鸡窝头,却被灵活地躲开。

沈呦呦三两下跳到弗洛里安面前,像一颗甜滋滋的枫糖,笑盈盈道:“但后面我才发现其实我错啦。我之前太自大了。”

“没有人能叫醒装睡的人,也没有人能救一心求死的人。”

“爸爸、于羽姐姐、天均哥哥……还有你。”

“你们之所以能从阴影中走出来,不是因为我伸出的狗尾巴草,而是因为你们不甘心。”

不甘心,所以一直在挣扎,所以在那根纤细的“狗尾巴草”伸过来的时候,才能及时地抓住。

“其实我根本没做什么呀,”

小姑娘摊摊手,云朵下方透来微光,照得她整个人莹莹如玉,“归根结底,是你们自己救了自己。”

沈呦呦觉得自己想通了一切,从来没有谁能成为谁的救赎,他们之所以变得光芒万丈,是因为他们本身就光辉灿烂。

至于朝挣扎的人伸出手,为璞玉们拂去尘灰……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沈呦呦态度坦然,众人从她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惊讶地发现,她竟然真的不觉得自己救了他人。

就像她一直坚信自己只是个稍微聪明一点的普通人。

驼铃声清脆悦耳,洋洋烈日之下,于羽被阳光刺激得眼睛生疼。

她忍不住搓了搓眼睛,乘机擦掉那滴眼泪,抱怨道:“呦呦真是。”

“太犯规了。”贺天均眼眶微红,靠在爸爸怀里,隔空接过话头,喃喃自语。

直面这一切的弗洛里安则久久地愣住了,他看着那双月牙眼,钝钝地重复:“是我自己……救了自己?”

“当然啦!是你自己按的按钮,也是你自己对准了我们。”

“所以其实是我要恭喜你呀,”小姑娘亲热地拍拍他的肩,快快乐乐地道:“恭喜你,又一次成功救了自己。”

弹幕像是突然游过的庞大鱼群,一下呈几何倍增长。

【呦呦,我的呦呦,怎么能这么温柔啊?】

【什么叫做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才是啊……】

【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呦呦,不是因为她比其他人都聪明,也不是因为她屡战屡胜,而是因为她没有寻常的天才身上那种格格不入的傲慢,她总是平和的。】

【当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往自己身上贴金的时候,沈呦呦却愿意将所有的功劳拱手相让,她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天才,也不觉得自己拯救了他人,也就意识不到自己是个多么伟大的奇迹。而这恰恰是她的魅力所在。】

【是的,原本有天我准备去.死.的,但当我爬上高楼,望着空荡荡的黑夜,却想到了呦呦曾带我们看过的那片星河,我就觉得,或许再坚持一下,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呦呦能带我们看到更璀璨的星河,我就舍不得死了。】

……

系统注意到疯狂上涨的票数,看着将手搭在弗洛里安肩上的沈呦呦,不得不感叹命运的奇妙。

谁又能想到,在另一个时空,他们曾是不死不休的仇敌呢?

但在这个时空里,沈呦呦没有超凡脱俗,所以人群也没有抛弃她。

她向世间展现了天才的魅力,也在向天才们演示一条不孤独的路。

就像她脑中所想的——

当地球都只是宇宙的一粒尘埃,所谓的“天才”,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呢?

系统心服口服,别墅内,季知桢也在一条条地读着漫天的弹幕。

“爸爸,”他终于下定了决心,扭头,“你可以准备退休了。”

季昀先是大惊,随后大怒,紧接着大喜。

“你决定了要继承家业了?”他像是中了几十亿的彩票,高兴得连直播都顾不得看了,从沙发上跳起来,“不当科学家了?”

季知桢的视线久久地停留在屏幕中的小姑娘脸上,注意到她眼中多了一抹从未有过的光。

“不当了,”他坦白道:“我本来也没有特别喜欢科研。”

只是希望能跟小伙伴一路走下去罢了。

季知桢没有告诉过沈呦呦,她是他的第一位朋友,也是唯一一位朋友。

天才、怪人、首富之子……季知桢从小就挂着太多光环,他深受各式眼光所限,无法与同龄人正常交往。

哪有孩子不贪玩?

他并不像沈呦呦生来就喜欢读书,也没有得天独厚的天赋,起初,季知桢也爱玩爱笑,喜欢在泥潭里打滚,将自己弄得脏兮兮的,然后回去被妈妈臭骂一顿。

他爱滑冰、喜欢越野,热爱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户外活动。

“那就是首富的儿子?成绩也就一般般嘛!”

“男孩子嘛,调皮是正常的,不过也太不稳重了。”

“你以为他滑冰为什么能拿冠军?他爸爸可是首富欸!”

“我记得他爸妈以前成绩都很好啊,好像都跳过级,果然富不过三代。”

……

季知桢无法接受。

他所有的成就,在“首富之子”这个太过耀眼的头衔之下,都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暗示。

如果按照青春偶像剧的情节发展,季知桢会变得叛逆、嚣张,或许会成为一个成日玩机车的校霸,一边拒绝继承家业,一边理所当然地当着二世祖。

但好在,他遇到的并非灰姑娘,而是一位晃晃悠悠的小姑娘。

沈呦呦那时候才三岁,背着阳光走过来,有些心疼地看着被他揪得满地都是的花。

季知桢不知哪来的一股气,他一股脑地用衣袖擦干眼泪,理也不理这个小妹妹,扭头就跑。

跑起来的风卷起了地上的花瓣,季知桢跑回家里,才意识到自己团成一团的试卷似乎在奔跑中不小心掉了。

老师说了要更正好,带到学校里去的。

季知桢哀嚎一声,愤愤地躲进被子里去,决定用逃避解决此事。

然而第二天清晨,或许是内心想成为好学生的心态作祟,或许是想起了昨天偶遇的那个小女孩,他趁司机没反应过来,鬼使神差地跑了出去。

司机在背后一惊一乍地喊,花坛边上,一枝百合压着一张已经被展平的试卷。

季知桢迟疑地迈开步伐,首先入眼的是贴得满满的便利贴,上面的字迹稚嫩又规整,每一道题都给了许多不同的解法。

直到末尾处,原本一气呵成的字变得有些扭捏,写字的人似乎犹豫了一下,才轻轻地写道:“……我可以跟你当朋友吗?”

哪怕季知桢知道,沈呦呦当时决定跟他当朋友,只是为了劝他不要乱揪花瓣。

但他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刻。

这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也是他唯一一个朋友。

他要让这场友谊,天长地久。

于是季知桢开始火力全开,上天或许还是眷顾他的,虽然他在学习上的天赋远不如真正的天才,但他天生拥有比常人更加充沛的精力。

渐渐的,大家不再称呼他为“首富之子”,而钦佩地尊称其为“卷王”,他渐渐稳占鳌头,勉强赶上了沈呦呦的步伐。

季知桢想跟呦呦一直在一起,所以选择了科学家作为自己的目标。

不过现在,他找到一条更适合陪伴沈呦呦的路了。

季知桢望着小姑娘眼中的星河,脑中全都是一枚枚金币。

研究宇宙注定是个烧钱的无底洞。

而季知桢,想成为给沈呦呦烧钱的无底洞。

作者有话说:

是的,我们桢桢就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大号存钱罐!

其实他还是比一般人聪明很多啦,尤其是在金融方面,但他爸妈过于逆天,季爷爷当时顶多算个富豪,季爸和季妈直接将季家干成了全国首富,而他唯一的同龄对照系又是呦呦,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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