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仄的小隔间,光线极暗。
衣不蔽体的少女抱着修长的男子,莹白的肌肤泛着淡淡的粉,在男子墨绿色的官服映衬下越发似美玉一般光泽细腻。
男子如雕像定住,僵直不动。
少女的喘息似勾魂夺魄,声声侵蚀着人的感官。如兰的香,幽幽淡淡无孔不入,在这窄小的一方天地间肆虐。
温御十五岁进刑司衙门,他记得最清楚的是自己第一次抓人时的情景。那人是官职正五品谏议大夫高大人,被抓时正与三位小妾在房间里寻欢作乐。
靡艳的香,令人作呕的气息。
房中一应淫具皆有,欢喜床、好女凳、地上散落着皮鞭竹夹还有衣物。墙上挂满各式各样的春宫图,姿势怪异不堪入目。
曾经衣冠楚楚自诩清贵的高大人如去毛的老狗一样仓皇乱爬,不着寸褛的年轻女子似剥皮的兔子般惊慌逃窜,一个个丑陋无比。
刺耳的尖叫声不绝于耳,聒噪凄厉。
他厌极,恶极。
自此闺房人伦在他心里无异于小丑嬉戏,他远之避之。哪怕古人有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于他而言不过是人知耻而着衣,以赞美歌颂掩盖其内里的行同狗彘。
世人议他猜他,或是不举或是好男风,他从来不曾理会。他一心政事是真,但不喜男女之事也是真。
从来他做的事都是要做或者是去做,不曾有过想做二字。上辈子他位高权重,天下万物悉数唾手可得。
但他却没有任何想要的东西,包括人。
湿滑的唇,娇软的触感,像盛开在黄泉彼岸的花。摇曳着,魅惑着,仿佛要将他带入那极致欢愉的地狱。
不知过了多久,叶娉已满足这样的唇齿交缠。她胡乱撕扯着温御的衣服,扯了半天不得其法,又去扯自己身上仅剩的衣物。
温御的眼底已是漫天的黑,狂风暴雨在黑暗中席卷翻涌,如暗夜惊潮的海,又似阴风过境的深渊。
他禁锢住怀中女子的双手,将她的抵在墙上。
一颗药丸喂进她嘴里,她被迫吞咽下去。
药效没那么快,她还沉浸在自己本能的需求中,像是饥渴的沙漠旅人。明明甘泉美味就在面前,她却吃不到嘴里。得不到满足的她看上去零乱无比,先是如哭泣一般地喘息着,后来变成哼哼叽叽。
樱花瓣般的唇,微肿着,宛如盛开在极夜的红莲。
温御能克制自己,但绝不会委屈自己。
他一低头,咬住眼前的红莲。
斗室生春,春光无限。
光阴寸寸流转,或许不过是半柱香的长短,也或许是一个时辰之久。久到叶娉的理智慢慢回笼,脑海渐渐清明。
唇齿交融的感觉如此真实,真实到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原来不是她的癔想,真的是温御!
她不是让三喜去找马车吗?
这位郡王爷怎么会在这里?两人这样的姿势,这样的情形,到底是她中了药,还是对方中了药?
她身体瞬间的绷紧,温御自然能感觉得到。
两人分开,气息依然纠缠在一起。
叶娉的双手还要男人大掌的禁锢中,这么近的距离让她生出自己仿佛是别人盘中餐的错觉。须臾间的功夫,她已是想到无数可能。时下的女子,若真与男子有了肌肤之亲,门当户对者顺理成章成为夫妇,门第悬殊者只能为妾。
她不想做妾,更不敢妄想嫁进公主府。
“郡王爷,麻烦你让我的丫头进来。”
过后的事情暂且放在一边,眼前的这关先过去才行。
“你那个丫头刚出铺子就被人敲晕带走。”
叶娉大急,“她被带到哪里去了?”
温御没有回答她,而是用一种十分复杂的目光看着她。她被看得心里发毛,全身凉嗖嗖的。这才想起什么,不知该害羞还是该恼怒。
一回生二回熟,她在这位郡王爷面前脱成这样也不是第一次。她努力平复着思绪,对方能出现在这里,想来三喜应该也已安全。
“郡王爷,你能不能先放开小女,容小女先把衣服穿好。”
温御动也未动,复杂的目光从她的眉眼慢慢往下移。红肿的唇,玉白的肌肤,绣着桃枝的小衣,还有不盈一握的腰肢。
好生养?
一举得俩?
叶娉被他看得脚趾蜷起,暗道如果他真的想那样,好像自己也不吃亏。这样的天鹅肉,还是一只活了两辈子的老天鹅,吃到就是赚到。
她挺了挺胸,“郡王爷,你把人家抓疼了。”
温御的耳朵像是被烫了一下,瞬间红透。他真是低估此女的厚脸皮,方才他就不应该心软,任她自己在这里生熬到药性自己退去。
“好好说话。”
“小女有好好说话,不信你看小女的手腕,必定全红了。”
纤细的腕子,看上去确实不堪轻折。
温御的眼睛也似被火烫,那火在他的眸底漫延,如荼如蘼。似冰山着了火,雪地起了风,极寒又极热,矛盾至极。
手上的力道放轻,但没有松开。
“在你们那里,若是男女之间如此这般,该当如何?”
叶娉微怔,他这是什么意思?
要负责?
不要啊。
她可不想做妾!
一点也不想。
“郡王要听实话吗?”
温御眼风微动,意思不言而喻。
叶娉清了清嗓子,“小女并非想隐瞒郡王,而是若真说实话,只怕郡王会觉得匪夷所思。在我们那里,男女皆平等。无论官员还是跑堂小二,有男也有女。女子同男子一样,可外出做工,可养家糊口,也可以是家中顶梁柱。且我们那里的礼仪教条不似盛朝这般严苛,男女大街之上牵手亲吻是常事,婚前住在一起宛如夫妻一般也无人指责。”
“竟是如此。”温御似是信了,眼尾的红未散。“你也曾与人在大街之上牵手亲吻,与人如夫妻一般同屋而居?”
怎么听着有杀气?
叶娉赶紧摇头,“没有。确切的说,还没来得及。”
杀气顿散,无声无息。
温御漆黑的眸越发暗沉,“所以你我方才之事,于你而言极是平常?”
此女行事大胆,却原来是如此。
叶娉很想点头,很想说大家都是成年人,反正谁也没吃亏。但是她不敢这么说,因为她觉得这位温郡王可能觉得自己吃亏了。
“也非寻常。”
“既不寻常,如何处置?”
“若是不能成眷属,还可以是朋友,朋友之间请吃一顿饭即可。”
一顿饭?
温御觉得这是他两辈子以来听过最荒谬的事,谁家的姑娘与男子有了肌肤之亲,不思量着托付终生,反倒想一顿饭将人打发了。
极好。
当真是活久见妖魔。
“若不成眷属,也不成朋友,又该如何?”
叶娉心惊,这位郡王爷到底想怎么样?她头皮发麻,神经绷成一条弦。如果这个问题答得不好,下场会不会很惨?
当不成恋人做不成朋友,剩下的只有两种可能:反目成仇或是形同陌路。她不敢回答,无论是反目成仇还是形同陌路,都不应该是从她的口中说出来。
她似是吃痛般娇呼一声,可怜巴巴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小女心悦郡王,一切全凭郡王做主。”
你说当眷属,咱们就当眷属。你说做朋友,咱们就做朋友。谁让你是大爷,当然是你说了算。这个答案满意吗?
温御明知她在装,手上的力道却是又轻了一些。
此女之狡,让人爱恨难辨。
叶娉感觉到禁锢已除,赶紧拣起地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穿好,身体四肢还发着软,她也顾不上许多。
温御背对着她,姿仪尊贵。
仿佛方才发生的一切都是镜花水月,两人依然是天与地的区别,云与泥的差距,从不曾交汇在一起,也不从曾不分你我。
男人心,海底针。
叶娉此时没功夫去猜这人在想什么,她只想尽快结束这一切。
“郡王爷,我好了。”
“嗯。”
出去后,见铺子里空无一人,叶娉既心惊又不觉得意外。
温御在前,她跟着。
如此情形,当然不能从铺子正门出去,而是绕到后院,由后院的小门离开。小门外停着一辆马车,很是寻常的样式。
临上马车前,叶娉真诚无比地朝温御行了一个礼。
……
马车内,三喜已经醒来一会儿。
刚醒时,她又惊又怕。惊的是自己出了事,怕的是自家姑娘被人祸害了。若不是看到郡王身边的侍卫,听那侍卫说郡王已去救自家姑娘,她可能真的会以死谢罪。
她在马车中,等了又等,其中煎熬无法言说。
听到开门的动静,她掀开帘子朝外望。看到完好无损的大姑娘,还有那位高贵的郡王爷,她不知念了多少句阿弥陀佛。
菩萨保佑,她家大姑娘没事就好。
叶娉上了马车,看到她之后笑了一下。
“大姑娘,你…没事,真是太好了。”三喜抹着眼泪。
“你家姑娘我福大命大,不会有事的。”叶娉坐到她身边,道:“此事是我思虑不周,我不应该刚愎自用。险些害了自己,也害了你。”
“不,不是的,是那些人太可恶…他们怎么能这么做,这不是想毁了你吗?”三喜呜咽着,终于敢哭出声来。
马车的车轱辘已经开始转动,压在青石板上发出沉闷的声音。
叶娉的心一片冰冷,对于那些人来说,毁人清白算什么,先毁人清白再夺人性命也是家常便饭,灭人全家更是像踩死几只蚂蚁一样丝毫不会放在眼里。
她再三叮嘱三喜不可将此事透露出去,三喜知道轻重,当下又是赌咒又是发誓,倒是把她弄得有些哭笑不得。
三喜又哭了一会,一边擦眼泪一边偷瞄自家姑娘。她再是未经人事也能看出一些不对,大姑娘的唇也太红了些,又润又肿,似乎还被什么东西咬破了皮。
“姑娘,那你是怎么…怎么好的?”
叶娉脸上“腾”地红了,揶揄地看了一自己的丫头,“你说呢?”
三喜结巴了,“你…你和郡王爷,你们…”
话没说完,她也闹了一个大红脸。
大姑娘若真是郡王爷行了夫妻之事,那是不是…
不,她家大姑娘怎么能做妾!
若是不当妾,大姑娘清白已失,日后又该嫁给何人?
“大姑娘,那,那你打算怎么办?”
叶娉装作伤心的模样,低低一声叹息,“还能怎么办?我心悦郡王,又不愿为妾。认真说来,我亦不亏。郡王爷那般人物,哪怕是一时拥有,也胜过与别人夜夜同床共枕。”
说着,她似回味一般舔唇。
不可否认,那位郡王爷的滋味不错。
三喜的脸更红了。
大姑娘病犯相思,眼下得偿所愿与郡王有了夫妻之实,必然是心中欢喜。只是大姑娘好歹是个姑娘家,什么一时拥有,什么同床共枕的,她听着都觉得臊得厉害。
忽然她似是想到什么,脸上的红晕瞬间退去。
“大姑娘,若是你…你怀上了,这可如何是好?”
叶娉都惊了,不愧是她的丫头,这想法还真是大胆。她脑海中一时闪过无数情节,什么虐恋情深带球跑,什么母凭子贵杀回来。
好一出大戏。
三喜见她不语,脸色越白。
“大姑娘,要不奴婢和你去青州躲一躲?”
刚想到带球跑的叶娉:“……”
三喜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想到她们到了青州后,等到大姑娘的肚子大了,她们可以谎称姑爷已在不人世,到时候她会终生不嫁,帮大姑娘一起养大小主子。
“大姑娘,你放心,奴婢不会离开你的。奴婢会帮你带小主子,会永远陪在你身边。”
叶娉心道,这丫头比竟然她还敢想。
什么小主子,她哪里生得出来。
她神色不明地看了一眼明显处在自我感动中的胖丫头,越发哭笑不得。
主仆二人回到叶家,对于今日发生之事只字不提。
叶娉折腾了一天,身心俱累,胃口却是极好。恰好晚饭有一道叶母做的酸辣汤,她吃得开胃,饭都多盛了半碗。
三喜看在眼里,愁在心头。
直到夜间就寝时,她还是那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叶娉解散头发,猛然发现少了一朵珠花,心知必是遗失在成衣铺子里。女子首饰帕子之物,皆是私人物品,若是落在有心人手上,或多或少都有些不太妥当。好在那朵珠花没有标记,如果被人捡去也应该没什么大碍。
思及此,她放了心。
转头一看白胖的脸蛋皱成大白包子的三喜,眸中带出几分笑意。“你莫要烦恼,我和郡王爷并未行那夫妻之事。”
三喜明显不信。
叶娉实在不忍见这丫头纠结的样子,又认真说了一遍,三喜半信半疑。见她还是不太相信的样子,叶娉索性由她去。
……
温如玉下药之后,并未着急离开。
她躲在暗处,一直看到叶娉进了成衣铺子,看着三喜被打晕,看着那几个她安排的人混进了成衣铺子。所有的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她端庄大气的五官因为兴奋而变得扭曲。
她等啊等,没有等来喧闹和尖叫声,反而是等到成衣铺子的清客关门。她不好露面,使了一个人去打探,铺子的掌柜说家里出了事,要歇业半天。
叶娉没有出来,那几个人也没有出来。突然她看到了一个公主府侍卫打扮的人,惊得她立马离开。
一路思量不对,又派人回去打探。
派去的人无功而返,什么也没打听到。她心里没底,不安地在自己的房间里踱着步子,等天色渐暗时,还是无有任何的消息。她实在是心中忐忑,不得已去找自己的母亲。
她对温夫人所说的,自然没有后面发生的事,全是前面自己与叶娉之间的争执。
“母亲,女儿实在是气不过,她怎么能这么说我们。我们几时不盼着二哥好,几时让她去坏二哥的姻缘。她分明就是离间我们和二哥的感情,巴不得公主府和我们国公府不和。”
温夫人耐心听女儿讲完,秀眉紧锁。
“那个孩子,性子真是越来越左了。”
“母亲,她以前定然都是装的。早知她是这样一个人,女儿说什么也不会同她往来。”
“好了,此事母亲已知,你早些去歇着。”
送走女儿后,温夫人的脸色沉了下来。
门檐的灯笼下,她秀丽的五官有些模糊,似是蒙着一层雾霾。
半个时辰后,她端着一碗鸡汤去到前院书房。先是站在外面理了理衣服,才让下人通传。进去后,也并未像别人的妻子一般亲近丈夫,而是把鸡汤放在一旁的小几上,然后站在几步之外崇拜无比地看着温国公。
温国公比她年长十五岁,纵然眼下已是花甲之龄,但当年永昌城第一公子的风姿仍在,清瘦俊朗身材挺拔。
他近些年越发不爱见客,成日在书房读书作画。温夫人让人通传时,他正俯首在桌案上画画,宣纸上伊然是一个女子的轮廓。哪怕仅是一个轮廓,也能看中画中人不是温夫人。那般的尊贵英气,与温夫人的温婉优雅完全不一样。
温夫人静静等着,等到温国公搁了笔看过来。
她恍若才想起自己的来意,微微皱着好看的眉。“国公爷,妾身有一事,左思右想实在是觉得不妥,特来向您请教。”
“何事?”
“有女子痴缠御哥儿的事,想来国公爷也有所耳闻。妾身原想着御哥儿那般人物,被人倾慕也是应当。万没想到那孩子心机之深,竟是想先毁了御哥儿的姻缘,再使手段嫁进公主府,甚至连同我们国公府也一并算计了去。”她巧妙地转述了女儿说的那些话,声音无比的轻柔婉转。
温国公听完后,眉心成一个川字。
温夫人观他神色,道:“妾身若是早知那孩子存了这样的心思,哪怕再是可怜她,也不会让她和玉姐儿相交。她想攀附御哥儿,居然拉咱们国公府下水,这一点妾身实在不能忍。明知旁人不会信,妾身却实在担心御哥儿会心里不舒服。”
温国公的眉头皱得更深,隐有薄怒。
温夫人话已说完,温婉告退。
“那妾身出去了,国公爷您记得喝汤。”
她走后没多久,温国公就出了书房。
国公府和公主府离得极近,不到半刻钟的路程。他并未进去,而是站在公主府的门外,望着上面的匾额出神。
暮色沉沉,他在暗处一直未动。
直到马车声由远极近,他才缓缓转身。
温御一下马车,就看到站在府门外的他。两人隔着不远的距离,彼此相望。一个满眼愧疚,一个目光冷淡。
“御儿。”
“大伯。”
打过招呼后,又无话了。
温国公看着这张与记忆中的女子相似的脸,思念如野草疯长。
“御儿,我听你大伯娘说那位痴缠你的女子不仅想坏了你的姻缘,还想离间你和国公府的关系。我知道你不会信…”
温御突然打断他的话,“你怎知我不信?”
温国公一惊,“你信了?”
这个孩子以前对他还算客气,近几个月不知为何越发疏远他,且一行说话行事伊然已经有了其母的风范。
“有人不盼着我好,这话我信。”
“御儿,谁不盼着你好?我和你祖母还有大伯娘,我们比谁都盼着你好,你莫要听信那女子信口雌黄。那般不知廉耻的女子,她有什么话是说不出来的。你若信了她的话,那才真正的中了别人的算计!”
“大伯真的盼着我好?”
“当然。你想要什么,大伯都给你。”
一阵沉默,彼此无言。
公主府外的灯笼暖光摇曳,此时已是春意渐浓,凉爽适宜。风吹过时,夹杂着草木树叶的清香。
良久,温御朝大门走去。
“天寒露重,大伯早些回去吧。”
温国公望着他的背影,忽暗忽明的脸上尽是怅然。
他进了府,大门立刻关上。
偌大的公主府,比京中任何一个府邸都要冷清。上辈子他习惯了这样的冷清,深以为人生在世,孤独才是强者之态。
重活一世,更是觉得心如止水。
所有的是非恩怨,皆是索然无味。
这般如死水无波的日子,若能有一个搅风搅雨之人,横冲直撞搅起狂风和暴雨,或许也不失为一件坏事。
他缓缓伸出手,掌心赫然是一支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