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茵茵吃了晚饭后,照例拉着老哥,带她去金胜衣家。

金胜衣家是鲜族的,原本是住在一队的,一队在他们这也叫鲜族屯。

因为那里大多数人都是鲜族的,只有个别的与别村人通婚才会在其他队居住,就如同他们四队的金家和朴家。

要说老哥平时多喜欢逗她,欺负她,但真有什么事却是第一个站在她前面,就像晚上拉着他出来,他从来不会不耐烦。

她找金胜衣说话,老哥就找金胜衣的哥哥金胜利玩,倒也方便。

就在人家呆了一个多小时,兄妹二人就离开了。

路上苗于华忍不住问道:

“你确定朝鲜语真的能行?可别时间耽误了,最后事再没成。”

茵茵也没心情跟他玩笑:

“我觉得应该错不了,朝鲜族和韩国语言、文字都一样,学会朝鲜语就等于学会韩语,自然是外语了。”

苗于华见她这样肯定也放心了。

“那我们每天晚上都来学一个小时?”

“嗯,我和金胜衣说好了,到时买点东西吧,人家这么有诚意,还把书借给我了。”

茵茵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一队有自己的小学,从幼儿班到小学三年级,是他们鲜族人自己办的,主要学习朝鲜语,书也简单,就是认字的,等到了四年级统一去大队旁边的星火小学上学。

金家虽然不住朝鲜屯,但显然还是有亲戚在的,这不金胜衣手上就有一到三年级的课本,而且小时候也是在一队上的小学。

现在她也用不上了,茵茵说要和她学鲜族语,她不但答应下来还主动借了书给她,可把茵茵惊喜坏了。

“这事你不用管,到时让妈拎包干粮再买两瓶酒就行了,你安心学你的吧。”

茵茵笑得开怀,一直为难她的主线任务终于有眉目了,她当然开心。

这份开心在第二天接到消息,说有人给她打电话,叫她中午去大队接电话后,顿时没了。

传信的是大队打更的老徐头,他是四队的,刚好回家时随便来给茵茵送个口信。

当时是晚上苗家人正吃饭呢,听到这信不知道有多惊讶。

“是谁给茵茵打电话啊?”

李丽娟追问,要知道这时节能打电话的可是不便宜呢,何况茵茵也没有认识的外地同学需要打电话的。

老徐头接过苗于贵卷好的烟抽起来:

“听起来是个年纪不太大的男声,他说是哪个军区,我没记住,是不是你们家老五家的孩子啊?”

“这也说不准。”苗学松笑道:

“我老弟家孩子和茵茵差不多大,许是想她了。”

家里人猜不出来,只能想到老五苗学杨家的孩子了。

茵茵照常去金胜衣家学朝鲜语。

这次是李丽娟陪她去的,手上拿了些东西。

这不是学一天两天的,天天都要去便不能白学叫人厌烦,有了东西也能叫她姑娘去的更仗义些,不会看人家脸色,对方教的也能更用心。

金胜衣的爹妈一见李丽娟带正经八百的拎了四样东西过来顿时不好意思了,说啥也不收。

“大姐你也太客气了,孩子们一起玩玩,哪用得着送东西,又不是什么大事,快拿回去。”

李丽娟娘家在二队,和一队离得很近,常有走动,金胜衣爹妈年轻时他们就认识,所以叫姐。

“拿啥拿?点心留着给胜衣他们兄妹吃,酒是给我老弟喝的,这自打咱们都结婚有家庭走动的也少了,都不如小时候见面次数多了。

说起来都是直近亲戚,平时多往来才是呢。”

“可不是这话,不过我家这两孩子和你家茵茵和老四关系好,也不算断了。”

大人说得乐呵,金胜衣拉着茵茵去她那屋,她哥金胜利也跟了过去。

金胜衣瞪他一眼:

“我们姑娘家说话,你来干嘛?”

金胜利笑嘻嘻道:

“苗茵茵不是要和你学母语么,我也可以和你一起教她啊!”

茵茵笑笑没有反对。

金家平时对话都是用鲜族语,如果他们能用鲜族语直接教她,自然也是再好不过的。

学外语语言环境最重要。

金胜衣还挺有小老师的架势,很耐心地从最简短的对话开始教起,说的也很慢。

这些天茵茵锻炼的记忆力已经很有效果了,一般金胜衣教过两三遍她便能记住。

然后认真地听着他们兄妹放慢了的聊天内容,他们一边说一边比划,就是听不懂也大多能猜出意思来,这让茵茵学起来没那么费力。

再加上今天白天看了一天的课本,知道不少字的读法后,也不像听天书那般了。

学了一个小时,母女俩在金家一家人的欢送下离开。

李丽娟抓着茵茵的胳膊生怕她看不清路摔了。

“学的咋样?”

“进展挺大的,现在还不能说成句,但感觉学到不少,学上一个月、半个月的才能看出点效果来。”

其实她觉得学一星期她应该也能勉强说上几句,但要达到能交流,还早着呢。

“有效果就好,别心疼花钱,真正学会了这钱花的就不冤,不然天天去打扰人家,一天两天还行,时间长了人就烦了,不正心教你岂不是亏了。”

“妈说的是,我会好好学,不浪费妈花的这些钱的!”

到底是有家人在帮着张罗,如果是自己一时肯定想不到要送礼的。

回到家洗洗脸,洗洗脚上炕。

总结了下今天的收获,背完了一本金胜衣借的课本,做了一个日常。

忘了说,今天日常任务竟然刷新了,不再是只有一点积分的,竟然还出现了两积分的任务,但任务难度并没有提高多少,都是动一动就能完成的,可是叫她惊喜了。

想了想,将存下来的八点积分都还了,这样余额就变成-9/0了。

看来债也不难还么!

茵茵有些得意。

躺在炕上脑子里回顾今天在金家学到的东西,金胜衣和金胜利的对话她大部分都记下了,如今在脑子里循环播放,先记下来,然后慢慢自己学着说。

她的打算是先学会读和讲,会说了再去学写。

这和个人的学习方式和习惯有关,倒也没什么可说的。

至于给她打电话的人,她想不到是谁就懒得想了,反正明天中午就知道了。

想太多了累,睡觉!

叶隐川可没那么大的心。

精神上虽然有些疲惫,但身体上却没有任何不舒服,人并不困。

他悄悄打开纱布,那么大的一个洞现在已经神奇地愈合了,里面伤到的骨头都仿佛长好了,伤口处干燥,显然到明天应该就能好利索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绝对不相信世上还有这等神药!

打开那个纸条,上面是人用蓝色钢笔水写的娟秀字迹,他都能背下来了,仍是忍不住拿出来细看、分析着。

摸着上面“特效止血药”五字,不禁各种猜测这个苗茵茵的身份。

如果只看这用飘流瓶找笔友的行为来看,对方很有可能是一个文艺青年。

不过文艺青年要用这种方式找笔友很大的可能是在瓶子里放一首自己写的诗词吧,能这么随便地将这样贵重的东西放进瓶子里,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又想到昨天晚上梦到的爷爷,难道这不是意外?

当真有什么神灵指引?

他们当兵的自然是不相信神鬼的,可昨天晚上及今天早上发生的事,叫他不那么肯定了。

想多了也是没用,明天打电话先试探一下,如果没问题就先做个笔友接触一段时间,到时再看,如果她手上当真还有这药,或者方子,那肯定要想办法劝说一番。

至于对方的救命之恩,只能在接触后看应该怎么还了。

是的,行动力极强的叶隐川已经通过茵茵留下的地址查到了星火大队的电话号码。

第二天中午十一点刚过,苗于华就从地里回来了。

“老妹,妈让我陪你去大队接电话!”

苗于华快速地洗脸、洗手、换衣裳。

茵茵:

“早上都说了,我自己能去,从咱家到大队不到半个小时妈还不放心。”

“谁也不放心啊,大晌午的这么晒,你再半路上迷幻晕倒怎么办?收拾好了咱们就走吧!”

茵茵点头:

“行,带上个丝袋子。”

“拿丝袋子干嘛?”苗于华不解地接过,边走边问。

“路边有草药,我们回来时顺便就拔点。”

苗于华无语:

“那得拿个刀头啊!你站这我回家拿!”

快速地跑回家,其实拿镰刀最好,只是家里镰刀带到地里去了,只能用刀头,总比用手薅强。

茵茵摸了摸鼻子,她是真没想到这事,还好四哥心细。

兄妹二人去大队,大队在星火五组,和四队挨着,只要走上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到,供销社和卫生所、小学都在五队。

道路两边有两排大杨树遮阴,走起来并不热,茵茵也是这会儿才明白,什么怕她半路晕倒,这应该是家人怕她长得太出彩了,被人占了便宜去,才出门就要人陪着。

这时节虽然好人多,但坏人也不是没有的,谁家大姑娘养大都不容易,自然都会防着。

想通了倒也没什么可纠结的,这可是她的家人,她的哥哥,他们爱她,她也爱他们!

到了大队才十一点四十,兄妹二人等了十分钟,十一点五十电话准时响了。

老徐头接了起来:

“这是星火大队,你找谁啊?”

“苗姑娘,找你的!”

茵茵镇定地接过电话:

“喂,我是苗茵茵,你是哪位?”

对方停了下才开口:

“我是你的笔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