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正式入职的第一天晚上,达米安终于从家里消失了,在给提姆发了信息确认之后,我才知道达米安跟我爹跑火星上不知道出啥紧急任务去了,归期未定。

而身为一个拥有大心脏的人,在知道我一家似乎都有秘密身份——

我觉得杰森应该也有,但是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哪个我知道的超级英雄,胸前化着鸟或是蝙蝠了——

之后,我关注的重点实际上都只有我自己的社会性死亡部份。

至于他们的秘密身份究竟有多厉害、多重要,实在不在我的考量范围内。

我爹跟达米安出差去也好,希望等他们回来的时候,我的脸皮已经自主增长到了足够的厚度,可以忽视我先前在他们面前做下的所有社会性死亡事件。

今天是托尼准备去纽约的分公司视察的时候。虽然他在跟我说的时候,我几乎在瞬间差点就表现出了【原来你也会视察公司啊?我以为你跟我爹一样是个撒手不管的家伙呢。】,全靠我专业的工作素养才憋了下来。

但我觉得斯塔克工业可能研发了什么拥有读心功能的器材。

否则我老板怎么斜着眼睛看我,还没好气的开口问我:“怎么,你觉得我看上去不像是会管理公司的人?”

我急忙摇摇头,就算是真的这么想,也不可能大大方方的在老板面前承认啊,我可是早就经历过职场毒打的人——也是因为这样,才会在能够回家躺平的时候那么快乐。

说起来,我之所以会在准备咸鱼的时候奋起努力,不就是因为我这张想到啥就说啥的破嘴吗?

想到这里,我更加乖巧的闭上了嘴,一个劲的用我的脑袋来表示我对我老板的忠诚绝无二心。

然而我老板却十分不美好的对我翻了个白眼,然后挥挥手:“等一下董事会要开会,你在我的办公室里呆着,想干嘛都行……对了,帮我买杯咖啡。”

刚刚开始工作的第二天,我的事情依然非常的少。即便昨天我在解决了那个选爸爸还是选妈妈、不是,选老板还是选那个能管老板的秘书的问题之后,我就研读了那份【难搞老板的一千五百八十种难搞要求】之后,我觉得我的存在就是为了不让老板随便的作死。

简单来说,我可不是为了顺着托尼斯塔克所以才被聘用的,相反的,我是在这里阻止托尼过于任性的举动,包括但不限于每日三餐只吃甜甜圈、咖啡配牛肉芝士汉堡、随意擅自开记者会关掉任何公司部门、过分嚣张狂傲的言行举止让国会再次盯上斯塔克工业等等。

全都是看上去天方夜谭的事情,真不知道佩珀小姐究竟经历了什么。

虽然我也一点都不想要知道就是了。

自从知道了我亲爹、我闺蜜、我兄弟们的秘密之后,我就觉得我平静的普通人咸鱼生活似乎在逐渐离我远去,明明已经是可以躺平、每天无所事事的我,却意外的觉得生活变得紧张了起来,甚至不自觉地去关注我家人们的新闻。

虽然这几天看上去都十分和平的样子,但当我第五次打开推特搜索“蝙蝠侠”并且看见一周前那场外星虫族入侵的新闻之后,我才发现我确实已经被拽入了不怎么平静的生活之中。

后悔肯定是没有的……或许有一点,我总是不自觉地想。如果我在受伤的时候没有因为穷而把伤势隐瞒下来,那么现在的我或许也能跟他们一样——也有战斗的力量。

总说要亲身经历过别人的困境之后才能感同身受,我以前可喜欢吐槽电影或是漫画、小说里面非要留下来拖后腿的超级英雄爱人、家人或是朋友了,总觉得他们是真的不识时务。

但轮到自己的时候,就会知道——人确实无法成为完全被理性所控制的生物。

“知道了,请问一样是加糖加奶吗?”我手中抱着托尼的平板,一直到昨天我才知道原来我老板不喜欢从别人手上接东西。

所以那天他从我手中接过纸笔来签名作为粉丝福利我觉得应该是看在我爸的面子上。

不过我老板的这个癖好好像不是真的习惯,很多时候他就是纯粹嫌弃别人而已。

即便从【难搞老板的一千五百八十种难搞要求】中看见这一点,我也感到很意外。

因为无论是咖啡、甜甜圈还是那本该属于我的半份橄榄油清炒意面,通通都是我直接递给托尼的,也没见他说过一个不字。

我觉得这一点很有可能是我老板用来堵他不喜欢或是不想应付的人的嘴巴的。

暂且不管我老板究竟是不想应付还是真的有怪癖。反正这种厌恶目前也没有蔓延到我的身上来,托尼笑了下:“就要上次你买的那种。”

知道了,原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是加糖加奶加到爆的爱好者啊。

我老板慢悠悠的离开了办公室朝着会议室走去。而我则快乐的顺着电梯直达一楼,斯塔克工业的纽约分公司地点没有复仇者大厦那么好。

但也是在城区,对街几百米的地方就有一间远近闻名的咖啡厅,我只要在老板预计开完会的两个小时内回到这里来就好了。

公费下午茶,好耶,要问什么最快乐,那当然是摸鱼最快乐!

我本着不摸鱼不是好下属的心态,在我可怜的、开着董事会的上司默许下快乐的踏进了咖啡厅中。

才刚刚推开玻璃门,咖啡沉厚的香气伴随着蛋糕的甜香扑鼻而来。

即便已经开学了,正式上班上课的时间,这间店的生意看上去也十分不错,我花了几分钟才在角落找到了一个两人座的座位。

等我点好田园拿铁跟提拉米苏回到座位上之后,才有空闲静下来细细的观察窗外的景色。

并非是居住在乡村田园里才能观察美好的景色。毕竟我从小到大都住在城区之中,福西特市虽然没有纽约这么繁华,但也算是一个不小的城市,而坐在咖啡厅中最能够看清晰的,就是整个城市生活的步调。

纽约就跟我离开去往哥谭之前一模一样,没有任何改变。

路上匆匆行走的行人手上端着杯咖啡,肩上的斜肩包正随着快速的步伐而一跳一跳的,我把先前端着的托盘放到桌上,精致的提拉米苏上头撒着稍带苦味的可可粉,将过分甜腻的味道调适的很好。

然后我拿起我那杯加糖加奶加到爆的田园拿铁快乐的吸了一口,还未过去的夏天被咖啡厅内的空调以及田园拿铁内的冰块很好的压制住了,我快乐的侧过头,目光落在了门外一个把黑色长发束起的男人身上。

他看上去大约有三十多岁,我觉得几乎只要有朝外头望去的人可能都会注意到他。

男人穿着简便的运动衫,看上去似乎是个东方人。不过我不太能分辨出究竟是哪个国家的人,我的视线在众多人的目光之中肯定不怎么显眼。

因为那个人压跟就没有在意我们,而是坐在纽约晚夏的炽烈阳光底下,像是街边靓丽的景色一般。

我猜他是在等什么人。

然而跟我一样有时间在这里坐着、还不会被老板打三百通电话催促臭骂的快乐上班族可没几个。

无论是我前面那桌的女孩子,还是后面那桌的大姐姐们,都很快的拿着他们的咖啡或是饮料离开了,只剩下我还百无聊赖的坐在咖啡厅内。

等待的时间总是过的极为缓慢,在坐了半个小时之后,我终于将目光从窗外形形色色的路人身上移开,也从那个看上去就跟普通人不一样的男人身上移开,落到了我自己带在身上的平板上。

昨天画的美国队长跟超人才打了个底稿呢,今天可以快速的细化一下,把线稿给勾勒好,有时间搞不好还能上一半的色呢。

如果不是被无数的消息给打断了,我肯定昨天就能把线稿给整完。

然而谁能知道我花费了多少功夫才把闹着要吃牛肉芝士汉堡的老板给直接推到法国那边正在忙碌的佩珀小姐面前,让她替我管教管教已经吃过甜甜圈的老板。

好在佩珀小姐是个好人,从不为难自己的下属,勇于挑战自己老板的好上司,我永远喜欢她。

我有些不满意的看着自己的线稿,飞在云端的人间之神俯视着大地,而地面上,象征着坚韧与勇气、抗争精神的美国队长面容坚毅的举着盾牌,一空一陆的两人共同面对着袭来的黑暗,以及黑暗中那未知的外星生物。

实际上我使用的外星生物就是那天见过、令人十分印象深刻的外星虫族。

毕竟我这辈子见过的外星生物也就那么两次。而我必须说,就连导致我韧带重伤的那些外星人,都远远没有这些外星虫族那么精神污染。

想想看吧,一个比你人都高的蟑螂还有蚂蚁、蜘蛛就站在你面前。

又不是指环王电影现实版。

我一边画画一边在心里快乐吐槽,一直到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才注意到我旁边还站了个人。

就是那个,看上去很不一般的男人。

“洛克希瓦斯奎兹。”他这么说道:“我等你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