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〇③个故事!

这一辈子, 苏清之的容貌只能说五官端正,胜普通人一筹。要说出众,达到才貌双绝的地步, 怕是不可能的。

凭借苏清之的心性,不可能因此自卑。

要说自傲,倒是有可能,不过最重要的, 是苏清之觉得‘皮一下’很开心。

你们说考试就考试, 金銮殿上拘来魂,你们经过当事人同意吗?

妈惹法克!

差评!!

大写的差评!!!

不怪苏清之自在的写下‘不知道’三个字。

反正苏清之是爽了, 至于看到他所写‘答案’的几名考官爽不爽, 苏清之才不在乎呢。

甚至几名考官纷纷赞赏另外一位考生时, 苏清之还打算小眯一会儿。不过没有成功,因为赞赏过后, 就将如狼似虎的目光纷纷对准了苏清之。

“为何写‘不知道’?”其中一位考官很是威严的问。

苏清之斩钉截铁:“我学渣。”

考官:“???”

文曲星说自己学渣, 这是愚弄谁呢?

几位考官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苏清之则伸了伸懒腰, 满不在乎的问:“可以走了吗?我还有事情要忙?”

几位考官同时了。

“有什么事情比当一地城隍重要?”黑脸考官喝问。

“当状元公!”苏清之根本不怕,直截了当的道:“做人是一门学问, 要是连做人都不会, 谈什么当一地城隍呢。”

几位考官:“”

“再者, 当城隍要去死一死吧!”苏清之眯了眯眼, 转而道:“我年纪小,还没有活够呢!”

“谁告诉你当城隍都要去死。”

“我猜的。”苏清之笑曰。

“胡说八道。”黑脸考官没好气的道:“城隍者, 一地父母官, 为一方妖精鬼怪做主, 白审阳事夜审阴事, 岂非快哉?”

“不快哉,一点也不快哉。”苏清之哼哼:“几位神人想必知晓人间一句话,千金难买我乐意。白审阳事夜审阴事,听起来的的确确不错,可我不喜欢不乐意,难不成还能强迫我?”

“会有滔天功德,与下辈子有益。”

“这辈子都不知道会怎么样,谁管下辈子?”苏清之笑着道:“及时行乐,活好当下,才是硬道理。”

这样的话语,让几位考官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说苏清之胸无大志,不配文曲星附体?

就怕说了不配的话语,苏清之能说出更加不要脸的理由。

一时之间,几位考官全都沉默了下来。

“文曲星不要胡闹!”坐在正中的官员脸黑如墨的喝道。

“文曲星?”苏清之眯眼,陷入了沉思。

和苏清之一同参加考城隍试题的书生,这时候面露诧异,显然被那句‘文曲星’给惊住了。

苏清之转而看向书生。

“你们先前不是对这位唔,敢问先生姓什么?”苏清之询问书生。

“我姓张,长山县人。”书生问:“敢问先生姓什么?”

“倒是巧了,我也姓张。”苏清之笑着道:“字君瑞。张先生唤我一句君瑞便是。”

“如何敢如此无礼。”张生忙道:“张公子可是文曲星下凡,这回定会金榜题名。”

“张先生不是一样。”

苏清之和张生开始你来我往的恭维。几位考官没有说话,一副由着他们聊的架势。

不过很快,就被打断了聊天。

黑脸考官道:“河南缺一个城隍神。不知你们谁想就任。”

苏清之扯嘴巴,露出一抹浅淡得不得了的微笑,显然没想过要接任。至于考试第一的张生,则对到河南当城隍神十分感兴趣。

这不,只思考一会儿,就听张生同意去河南任职城隍。

苏清之耸耸肩,再次问自己什么时候走。

“文曲星不多考虑一下?”黑脸考官到底舍不得放弃,又问苏清之。

苏清之摇头,却道:“还是不了,总感觉不太舒服。”

黑脸考官:“”

彻底没了言语,片刻,只得命令先前领苏清之来考城隍的小官吏,将苏清之带了王府。只出了王府,苏清之就好像做了一个梦一般,幽幽转醒。

此时,苏清之手中正攥着笔,墨水滴落了一地在宣纸上。

苏清之又取了一张洁白如雪的宣纸,提笔开始抄录先前写得有些凌乱的草稿。

苏清之小篆写得不错,最好的却是挥墨行书。

哪怕古代科考没有所谓的卷面分,可是吧,干净整洁字迹工整的文章往往会让人感官更好。

这回殿试便是如此,不出意外,苏清之的成绩名利前茅,只是在定谁是状元时犯了难。

前文点出过,探花郎虽是第三名,却是唯一要求才貌双全的,很不幸,苏清之的才学够了,可是吧,相貌打不过才学更好的。所以就这么着,被钦点成了状元郎。

至于榜眼,是一位年约三十的大叔,模样刚硬,不太像读书人反倒像武夫。

又点了三十名进士,赐天子门生。

随后殿试结束,接下来便是放榜,然后游街。

像‘榜下捉婿’的事情,基本上每次放金榜都会发生。这回也不例外,不过抓的都是进士。殿试前三甲,要是没娶妻的话,都是提亲的对象。

这不,游街之后的琼楼宴,苏清之就享受到了各家有待字闺中女儿的大人们的热情招待,有一说一,都想把女儿嫁给苏清之。就连苏清之、不,原主张君瑞的‘天定姻缘’崔莺莺的生父崔相国,也有将崔莺莺说给苏清之的打算。

只不过崔相国还没开口呢,就听到崔莺莺说喜欢上了一名落魄书生。

崔相国:“???”

崔相国很是生气,脸黑如墨的喝骂道:“私相授受,好大胆!”

崔莺莺顿时红了眼眶儿。

“爹爹可知母亲不安好心,想将女儿留着,许给她那娘家侄儿。”

崔相国一愣,总算想起崔夫人的娘家侄儿是谁。宁采臣,那位成天嚷着终生不娶第二个女人,却将女鬼聂小倩带回家,并且还让鬼气阴森的聂小倩伺候病重的原配妻子,成功让原配妻子提前归西,给聂小倩腾出了正妻的位置。

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宁采臣再娶了聂小倩当继室后,还纳了小妾。小妾和聂小倩都生了儿子。

宁采臣的的确确很有才华,是标准的会读书的读书人。崔相国对此是有印象的,因为崔夫人不止一次用自豪的语气跟崔相国说,宁采臣是个会读书的。

也托了崔夫人不止说过一回,崔相国还是知晓宁采臣家中除了寡母外,还有一位病弱的妻子。

这难道宁采臣死了原配?

崔相国迟疑出声,换来崔莺莺哭得更凶。

“父亲,女儿虽是庶出,但也不是不知羞耻的混账。宁表哥的妻子听说一直病病歪歪的,这人还没有死呢,母亲就惦记着要把女儿说给宁表哥做填房。”

说到此处,崔莺莺泪目涟涟,好不凄婉。

不就是欺辱她是庶出,不像嫡姐,嫡母虽然早逝,却有强力的外家护着,现在的继母可不敢将歪脑筋动在嫡姐的头上。

这些事儿,崔莺莺越想越伤心,哭诉声犹如杜鹃啼血。

“父亲,女儿实在不愿嫁给宁表哥。”崔莺莺擦拭着眼泪,哀求道:“还请父亲成全。女儿情愿嫁落魄书生,与之同甘共苦,也不要嫁给宁表哥。”

崔相国沉默了,只道:“即使不愿意嫁给宁采臣做继妻,你也不该与人私相授受。”

崔莺莺抽泣着道:“父亲,女儿只是急了,就怕被莫名其妙的毁了终生。”

“行了,你别哭诉了。为父会去问问宁氏,要是她真的敢背着为父私自决定了你的婚事,为父定然不会放过她。”

“多谢父亲为女儿做主。”

崔莺莺见好就收,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小心翼翼的瞅崔相国,遮掩住难得一见的心虚。事实上,哪里来的意中人啊。不知是不是苏清之的有意避让,崔莺莺打定主意,想‘碰瓷’苏清之,接下来就跟无头苍蝇似的,根本都碰不到苏清之。

苏清之就跟装有雷达似的,每每先一步避开崔莺莺。包括那位聪明伶俐,喜欢给自家小姐做媒的红娘,在普救寺打沾吃斋的时候,遍寻不到苏清之的踪迹。

如此一来,哪能发展‘偶遇’,发展‘一见钟情始于色’的故事。

可以说,《西厢记》的故事,从一开始就被和谐了。像苏清之这种男人,用通俗的话语来说便是死于直男。字面上的意思。意思就是,凭实力单身。

或许对于苏清之来说,妹子的作用不是拿来谈恋爱,而是用来凑合过日子的。也就是说,苏清之的字典里没有‘爱情’二字,说他是男神经,一点错都没有。

苏清之绝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扯远了,总之崔莺莺在说假话,没有所谓的私相授受,更没有穷书生要与她同甘共苦,只是说来让崔相国去收拾崔夫人。

这样的心计,说深不深,说浅薄还真有点儿浅薄,最起码还算有意。为了敲打崔夫人,崔相国还真找了崔夫人,点名她不许插手家中女儿的婚嫁,不管嫡出还是庶出都不成。

而崔夫人被敲打一番,自然深恨崔莺莺。只是崔夫人心计不错,暂时不好对崔莺莺出手,只得暂时性的隐忍不发。

苏清之这边,倒还好。高中状元后,没再京城多盘旋,苏清之就踏上归家的路。他的至交好友王博早早就接到消息,很见机的自掏腰包,将苏清之所住的破烂房舍推倒,重新修了一处一进的四合院。

面积不大,住五口之家都绰绰有余。回来看到焕然一新家的苏清之,却有点点无语。

“我会去翰林院任职,你将原本就破破烂烂的草庐推倒重建,还不如直接给我银子,让我去京城买呢。”

王博嘻嘻笑了笑,一点也不以为然的道:“我的钱,我乐意。”

苏清之:“嫂夫人没说你?”

王博:“就是她让我帮你修房子的,免得别人一听状元公住在破破烂烂的草庐里,多不好啊。”

苏清之:“抱歉我穷,丢脸了。”

“嗨,没事。谁让叔叔婶子都死得早呢。”王博感叹道:“我记得君瑞你曾说过祖父曾官拜礼部尚书,奈何站错了队,以至于年纪轻轻就丢官弃爵,索性没累得和其他人一样流放西北。不过到底心情悻悻,不到三十就去了。”

“心理脆弱是这样。”苏清之感叹道:“其实还好,我是说,已经习惯了过穷日子,如今考了个状元回来,反倒对未来渺茫,暂时不知晓该怎么办。”

“按部就班?”王博迟疑的道:“旁的人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好了。这人在世,可不能太独,得从众。”

“没想到今儿你居然说出如此有哲理的话。”苏清之吃惊的瞄了王博一眼,却道:“肚子饿了,思博兄该请客吃饭了。”

“出门吃饭,哪次不是我请的?”王博没好气的道:“就算你说要请客吃饭,结果买单的时候还是我。”

“谁让你是狗大户呢!”苏清之哼笑,一起起身往外走的时候,苏清之突然想起一件事,便问:“对了,那位皇甫五姑娘被嫂夫人赶走后,可曾单独找过你?”

王博:“人家就是开玩笑,哪里看得上我。”

苏清之:“”

“真的?”苏清之迟疑的问。

“难不成还有假?”王博几乎跳脚,差点就暴跳如雷。

“别跳,你看看你一激动,身上肥膘就乱颤。”苏清之安慰王博:“作为至交好友,我肯定是相信思博兄你的。”

王博抹了一把脸,傲娇的哼了哼,到底还是将苏清之往小镇最出名的一家酒楼带。

这是王家的产业。作为东家,王博带朋友来,都不需要付钱,直接记在账上。

苏清之也算是常客。苏清之穷归穷,但人缘不差,只不过朋友之中只有王博属于至交好友,而且最有钱。苏清之对于‘痛宰狗大户’的事,一向乐不疲此。

不过这回,是苏清之给的钱。

因为刚刚到酒楼没一会儿,同在私塾读书的几名学生就找来给苏清之贺喜。

他们要给钱,苏清之只能提前和掌柜的说一声,账记在自己身上,吃完饭就给。

“张兄会在老家留几日?”其中一名穿褐色书生袍的学子询问道。

苏清之:“留不了多久了,大概三日后便会启程返回京城去翰林院报道。”

“那祝张兄一路顺风,来日我等考中进士,再谈京城聚一聚之事。”另外一名书生说话道。

“好,一言为定。”

吃过午膳,苏清之送别几个同窗后,就和王博慢悠悠的走在街道上。

小镇相较临近的其他县城,没那么热闹。不过空气十分的好,走在街道上,一点都不觉得憋闷,甚至有种置身大自然的感觉。

走着走着,王博突然说话道:“三日后,我会带着家里的母老虎,随你一同上京。”

苏清之:“嗯?你不打算考秀才了?”

“那也要考得上。”王博翻着白眼自损道:“就‘童生’的身份都是买的,我哪能考得上秀才。索性老老实实从商,反正我的至交好友是当科的状元公,做生意的话,应该能得不少便宜。”

苏清之:“”

他这是成了死肥猪的保护伞?

苏清之抹了一把脸,就道:“我知晓你的意思了。不过我先把话放在这儿,你得做良心生意,不许坑蒙拐骗。”

王博:“不会的不会的。”

苏清之:“希望如此。”

很快到了家,当夜王博宿在家里。不知是不是苏清之家风水的问题,以前破烂草庐的时候就有精怪妄想上门红袖添香,如今破烂草庐推倒,重新建了不错的宅院,深夜熟睡的时候,隐隐约约传来绵羊的咩咩声。

住在客房的王博有个优点,那就是一旦睡着雷打不动。

而苏清之呢,倒是被吵醒了,却懒得起来,反正谅咩咩叫的绵羊,不敢闯入。

就这样一夜过去,第二天就听到一个消息,说是昨儿不知道哪里跑来几头绵羊,一起撞死在了路口。

“??”王博表示好奇:“那羊肉还能吃吗?”

“怎么?你要吃?”苏清之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就道:“你要是想吃的话,那我就给你去买。”

“我去买。”王博嬉笑:“我去买,怎么能劳烦状元公呢!”

说罢,王博快速的跑了。

瞅着王博奔跑的身影,苏清之还挺纳闷的,就王博那吨位,到底是如何做到健步如飞,还不像滚。

很快,王博将羊肉买了回来。

苏清之一瞧之下,就‘咦’道:“这玩意儿看着不像羊肉啊。”

王博将信将疑:“不像羊肉那像什么?”

苏清之:“像鬼不是,我是说嗯,听说过‘造畜’的巫术没有?”

王博:“隐约听过,好像是说能把人变成牲畜。”

“其实巫术五花八门,不光把人变成牲畜叫‘造畜’,还有一种是把鬼变成牲畜。”苏清之翻看王博买回的‘死羊肉’,神色未明的道:“说不得无缘无故撞死在路口的羊,就是懂巫术的家伙,把鬼变成的牲畜。”

王博:“??”

王博疑狐极了,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苏清之。末了,开始翻来覆去的查看手中羊肉。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反正王博越查看越觉得好像的确不像羊肉,没有膻味,一点都不腥。

“还吃吗?”王博挎着脸问。

“吃啊,怎么不吃。”苏清之微笑着道:“听说鬼变成的牲畜,活人吃了大补。”

王博:“???真的大补?”

苏清之:“嗯,真的大补,不骗你。”

“敢骗我的话,咱们就友尽。”王博气弱的威胁一通,然后就和苏清之一起动手,将‘羊肉’加水、加姜片、胡椒一起炖上。